虽然林信是他的杀父仇人,但这样的说法太过龌龊,钟有玉自觉不该这般诋毁他,便及时住了嘴。
究竟为什么,林信从未对人提起过,总归不会是什么好缘由。他不能把林信交给朱星离,绝对不能。
连打了三个喷嚏的朱星离,可不知道沈楼在背后嘀咕他,找到故人之子的他,正兴奋不已地在院子里搓着手。沈家父子都是榆木脑袋,如果知道小阿信的身世,肯定要告知皇帝,所以不能正着来。
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让朱家出面,说这孩子是他朱星离的私生子,死皮赖脸地要走;要么就偷,抱起林信就跑,让他们找不着。
两条路都行得通,端看林信愿不愿意跟他走了。朱星离找来纸笔,给自家大哥写封信,而后大摇大摆地寻钟随风去了。
钟随风正在清点秋贡的账册,一个头两个大,忽然被一枝带着香气的桂花砸中了脑袋,“谁?”捏着花枝看过去,就见坐在窗台上晃着脚的朱星离。
“随风啊,借我点鹿璃吧。”朱星离笑嘻嘻地冲他伸手。
这人,刚骂完他,转头还敢管他借钱?钟随风憋了半晌,蹦出一句,“你要多少?”
“不多,十斤,”朱星离跳下窗台,随手拿起钟家的账册翻看,“今年收成不错啊。”
钟随风把账册夺过来,慢吞吞道,“你要那么多鹿璃做什么?你行踪不定,离了莫归山,我去哪里讨债啊?”
“啧,你看你,忘了我姓什么了?我们朱家,还能该你十斤鹿璃啊?我兄长肯定会还你的。”朱星离说着,自己在盛鹿璃的箱子里抓了一把。
“哎,你…”钟随风做事本就犹犹豫豫的,被他三言两语糊弄了,再要说什么,那人已经风一般地跑掉了。
钟长夜的葬礼大办了七天,各大世家都派了嫡系前来吊唁,东域林家家主有要事走不开,便派了世子前来。南域朱家家主就没这么客气了,直接说自己跟钟长夜关系不好,指了恰好在莫归山的弟弟朱星离代替他。
对于这种状况,沈歧睿早有预料,“你可知他们为何不来?”
“因为父亲在此。”沈楼垂目,今上对四域颇为忌惮,如果三家家主聚首,不管是为了什么,定然会引起天子不满。
原本还有些生气的钟有玉,听到沈楼的话,立时明白过来,“等热孝过了,我和无墨再去给各位叔伯回礼。”
沈歧睿欣慰地点点头,“不错。我已经奏请皇上,让你叔父暂理西域之事,你们两个便跟我回北域吧。”
“可以吗?”听到可以去北域,钟有玉眼睛一亮,用手中戳了戳弟弟。他还担心着父亲过世,没人教导他们修炼,若是能跟着沈歧睿,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钟无墨却没什么反应。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长号的鸣啸声,屋中几人皆神色骤变,起身快步走出去。但见数道金光自天边而来,乃是帝王的金吾卫。
林信躲在廊柱后面看着那迎风招展的金旗,迅速转身,头也不回地朝朱星离的院子跑去。
“哎呦,这是怎么了?”朱星离接住飞奔而来的小家伙,见他脸色煞白,连忙开口问。
“走,我们快走!金吾卫来了,定是来接我的!”林信紧紧攥着艳红衣袍的前襟,“师父,我认你做师父,带我走吧!”
不必细说,朱星离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别怕,咱们走。”
说罢,拿出“借”来的鹿璃,嵌入灵剑,掐了个法诀,丑兮兮的烧火棍春痕灵活地在空中打了个旋。抱紧怀里的孩子,朱星离一跃而起,踩上灵剑,瞬间化作一道红光,飞驰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注:何以结恩情,美玉缀罗缨。————出自汉·繁钦《定情诗》
小剧场:
楼楼:一个没注意,媳妇就没了
师父:让阿信给你唱首歌吧
楼楼:什么?
师父:啦啦啦啦,伤心的人别听慢歌!
楼楼:…


第14章 九悔(二)
金吾卫,乃是皇帝亲卫,执金吾仪仗,守天子近侧。此行十二人,整整齐齐御剑而来,代行天子令。
为首的统领拿出一道金丝盘龙的圣旨,双手翻转,黄绢布于半空中展开。
圣旨言,西域素国公溘然长逝,天子甚是痛惜。域中不可一日无主,令钟随风代行国公之责。二子皆年幼,着金吾卫接入宫,由天子亲自教养。
“入宫…”钟有玉惊慌地转头看向弟弟,虽说国公乃一域之主,但终究是天子臣下。他们在西域可以称王称霸,到北域也自由自在,但入了京就得夹起尾巴做人。
钟无墨依旧是一副不动如山的模样,仿佛早有预料。
金吾卫收起圣旨,呈递给在场地位最高的沈歧睿。沈歧睿验了天子印,交给钟随风保管,“诸位一路奔波,入内堂用茶吧。”
“这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入京!”钟有玉愁眉苦脸,让沈楼给他拿主意。
“圣旨已下,你待如何?”沈楼转身不见了林信,交代黄阁去寻他,虽说钟家如今没有表现出要抓林信的意思,但还是要防着点。
“小墨,你倒是说句话呀!”钟有玉拍了弟弟一巴掌,神色颓然,“我待如何,我能如何?要不是你爹请旨,他怕是会直接接管了西域。爹不在了,二叔又是个指望不上的,我还能领兵抗旨不成?诸侯子弟入宫,与质子无异,万一皇帝故意要把我俩养废了,到时候以未及冠不得继位为由,扣我俩十年八年的,我们…”
“慎言!”沈楼喝止了口无遮拦的钟有玉,弹指把蹲在窗口的鹦鹉哪壶给打下去。
“养废!养废!”哪壶从窗台上跌下去,嘎嘎重复着钟有玉的话,很是生了一股鸟气。
钟有玉垂头丧气的把躺在地上耍赖的鸟捡起来,塞到沈楼手里,托他代为照顾。这鸟是决不能带去京城了,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是个话痨,每日说的话没有一万也有几千,指不定被这鸟学了什么去。京城不比莫归山,隔墙有耳。
“小玉,小墨,二叔有话跟你们说。”钟随风一脑门子官司地走进来,招呼兄弟俩过去。
沈楼拎着鸟起身告辞,想着阿信好似挺喜欢这只鸟,拿回去给他玩。刚走出钟家兄弟的院子,便见黄阁匆匆而来,“世子,阿信,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沈楼心头一紧,把鹦鹉扔给黄阁,快步朝朱星离的院落跑去。
院子里空荡荡的,细沙铺就的地面,留下一圈浅浅的涟漪,乃是灵剑漾开的灵力造成的纹路。很显然,有人在原地御剑而去了。
“林信…”沈楼握紧拳手,黄沙从指缝里迅速漏出去,直到掌中空空,什么也没抓住。
林信还是跟朱星离走了,不可避免地重复起前世的命运。可是为什么?先前还说得好好的,回浣星海跟着他一起练剑,以后就叫他师兄,怎么突然就变卦了?
“金吾卫来之前还瞧见他了。”黄阁抱着鸟,努力回想林信的踪迹。
金吾卫…
沈楼蓦然惊醒,“黄阁,你马上御剑去追,往东南方。告诉阿信,金吾卫不是来抓他的,我没有告诉父亲。”活了两世,竟被乖巧可人的外表蒙蔽了。再如何年幼,林信也是那个谨慎多疑的林不负,绝不可能是刚认识几天就全心信赖他的傻孩子。
“是!”黄阁半句废话也不问,直接祭出灵剑,御风而去。
半空中掉下来的哪壶转了个圈,愤愤地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春痕剑一日千里,黄侍卫一门心思往东南方向追的时候,林信已经跟师父在小城中摆起了卦摊。
“一两银子一卦,不准不要钱。”长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最后一个“钱”字写不下,委委屈屈地缩在边角上。
脱掉绛红鲛绡,扯下头上的鹿璃额坠,朱星离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白衣,坐在卦摊前任人围观。林信就拿着个签筒,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尽职尽责地哗哗晃动。
“一两银子一卦,你是神仙啊?”看热闹的人对着这对厚脸皮的师徒指指点点,别人算卦都是两文钱,这人竟然敢要一两。
“心诚则灵。”朱星离微微一笑,天生一副好相貌,即便眼角向下,也自有一派仙风道骨。
“哎,小孩儿,你师父是不是骗人的?”有人开口逗林信。
“信则有,不信则无,若是出不起一两银子,便莫要扰我师父清净!”林信抬起小下巴,冷着脸道。
“嚯!”众人都被这小童的言语唬得一愣。
朱星离饶有兴致地瞥了徒弟一眼,好小子,无师自通,该不会真是他忘在哪里的私生子吧?
“我来算一卦!”一名锦衣华服的男子坐下来,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到桌案上。
朱星离什么也不问,单指点在男子的掌心,慢条斯理地摸了一番手相,沉吟片刻道:“蓬莱有路,一朝错恨,可惜,可惜。”
连道几声可惜,男子倏然变了脸色。
蓬莱有路,是说他本可以登上仙途;一朝错恨,是说他这些年把罪责都归到了错误的人身上。
“先生怎知我恨错了人?”他出身凡人之家,幼时曾有仙者来摸骨,不了了之。待他成年之后掌家,认识了仙门贵人,竟得知自己有上好的资质。回想当年后娘曾跟那摸骨仙者谈了一番,定然是故意毁他仙途,心中愤恨,便一直苛待后娘。
林信垂目不言,默默听着朱星离瞎胡扯。方才那一番看相,实则是在摸骨,这混人定是看出对方似有仙根灵脉,摸查一番得知是时有时无的隐脉,修为低的仙者摸不出来。
上辈子没少跟着朱星离出来摆摊,有时候是算命,有时候是卖胭脂,偶尔也会要饭。按照朱星离的话说,出世入世皆是修行。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玩。
以前他觉得丢脸,不耐陪着朱星离疯。直到师父死后,回想往昔,竟是举着破碗要饭的那些日子最幸福。
“回魂了,”朱星离弹了他一指头,把用作招牌的白布随便卷了卷,扔到一边,“是不是饿傻了?”
林信帮着师父收摊,收法就是把手中的签筒随手一扔。
朱星离抱着手臂,跟这奇怪的徒弟大眼瞪小眼,“你说咱俩上辈子是不是见过。”
嗯?林信对于“上辈子”这个词很是敏感,立时抬头看向朱星离,“为何这么说?”
“要不然,你怎么像是跟我了很多年一样,”朱星离单手把他抄起来,扛到肩上,“走,儿子,爹赚钱了,给你买好吃的去。”
“谁是你儿子!”林信挣扎着滑到朱星离怀里,“师父,你什么时候教我仙术?”
“我不是一直在教你吗?摸骨看相,也是仙术。”朱星离胡咧咧,抬手从卖糖葫芦的草扎上拔了一根塞到徒弟手里,头也不回地扔了两枚铜钱过去。
“这世间,可有一种仙术,能使人灵脉断绝?”林信拿着舔了一口,才意识到自己在吃什么,禁不住老脸一红。
朱星离凑过来,偷走一颗山楂,呜呜啦啦地说:“自然是有的。”
“那如果这东西会传染呢?”林信紧紧盯着朱星离的眼睛。
“那是遭瘟了。”朱星离想也不想地说,凑过来还要再偷,被林信给躲了过去。
师父不是重生的,想来也是,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可一不可二,哪是那般容易的。
“那沈楼的身体,是怎么了?”坐在城中最好的酒楼里,林信扒着饭继续问。
朱星离要了一壶好酒,慢悠悠地喝着,“他啊…”故意拉长了声音,引得那问题颇多的孩子伸长了脖子,“逆眉薄唇,是个负心薄幸的面相,定然是上辈子欠了情债未还。”
“…”就知道,林信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沈楼是生了一对薄唇,但绝对没有逆眉,剑眉星目,一身正气。
朱星离是个随性的人,跟小孩子说话也是口无遮拦,提起这一茬,就止不住地说起什么面相姻缘浅、什么面相招桃花,惹得邻桌之人频频侧目。
两人并未如沈楼所料地向南回朱家,而是一路向东,出了西域地界又向北。
“这是什么地方?”站在招瑶峰下,林信明知故问。
“招瑶峰。”朱星离抱起他,御剑跃上山去,于林中一处风水极佳之地落下,牵着他的手走上前,花草堆叠处,有两座坟冢。坟前立着山石雕刻的墓碑,龙飞凤舞地写着“挚友寻鹿侯林争寒之墓”与“挚友妻兰苏之墓”。
开一坛好酒,点一柱清香,“来给你爹娘磕个头吧。”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师父:知道你媳妇为啥跑了吧?你方法错了
楼楼:什么方法
师父:你还不明白,他要的不是灵剑
楼楼:我知道了,他要的是真心待他
师父:不是,他要的是糖葫芦
楼楼:…


第15章 九悔(三)
招瑶峰,是林争寒夫妇的埋骨之地。当年一家人要赶去京城墉都复命,忽而遭到一群白衣人的截杀。
“赵坚,你带着信儿先走!”林争寒把臂弯中的儿子扔给侍卫。
“是!”赵坚抱起挣扎不已的林信,“少爷,我们走。”
“我不走!”白衣人众多,灵力高强,年幼的林信意识到,这一别怕是再难相见了。
“信儿,听话,爹过几日就去寻你,”林争寒眉梢挂着血珠子,满面寒霜,一双桃花眼却笑得温柔,将黄玉佩塞到儿子怀里,狠推了一把,“走!”
“爹!娘!”趴在赵坚的肩膀上,纵横的灵气与漫天血雾,便是留在他脑海中最后的画面,在岁岁年年的梦境中挥之不去。
林信跪在坟前,掌心朝上,一叩三拜。
朱星离斟了两碗酒,一碗倒在林争寒的坟前,一碗自己举起来,虚空一碰,“我找到信儿了,你放心吧。”
“钟家为什么要杀我爹?”林信站起来,将坟头长出来的青草拔掉。白衣修士,一直追杀他的钟戮,凶手是钟家的人毋庸置疑。
“不见得是想杀他,”朱星离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具体原因不可考,但钟家紧追不放只能为了一件事,“你知道你爹为什么叫寻鹿侯吗?”
林争寒原本是东域林家人,出身高,灵力强,偏是个情痴,喜欢上了一位凡人女子。仙者,尤其是诸侯贵族仙者,是不可与凡人通婚的。修仙需要灵脉,仙者的后代必然有灵脉,凡人中偶尔会出现但极为稀少。为了保证血统,各家都有家规,东域林家的尤其严格。
为了娶凡女兰苏,林争寒叛出林家,与东域林家恩怨义绝,自此生死有命,永远得不到家族任何庇佑。
当今皇帝却不拘于此,他欣赏林争寒的本事,给了他一大块地封为列侯。为报帝王知遇之恩,林争寒应承下为帝王寻找鹿璃矿脉的密令,这一找就是许多年。
“所以,我爹找到新矿了?”
“找没找到无人知,只是钟长夜认为他找到了。”
“这些事,通常不是应该等我成年再说吗?”林信有些无奈,如今的他只有八岁,一般长辈是不会把这些复杂的仇恨告知孩童的,他这位师父倒好,竹筒倒豆子全抖出来,丝毫不怕他心智不稳走岔了路。
“人得知道自己的来处,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处。”朱星离高深莫测地说。他没养过孩子,就瞎胡养,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长成什么样只能随缘。
林信知道自家师父是个什么德行,懒得理他,低头给父母烧了一叠纸钱。为了兰苏叛出林家,又为了皇帝寻找鹿璃,最后死在这上面,或许就是父亲选择的归处。那么他的归处在哪里呢?
上辈子过得一团糟,什么都想要,什么都留不住,最后两手空空,烂命一条,换了个沈清阙…或许,沈楼便是他想要的归处吧,可惜窗斜屋漏、千疮百孔,遮不住这满世风雨。
黄侍卫一路向东南,连个人影也没见着,无功而返。
“将南域与东域交界、一处名为雁丘的地买下来,一旦有人询价,即刻上报。”沈楼单指落在《四海注》舆图一角上,用力按出个凹坑。寻不到,便只能守株待兔,一年、两年,无论如何,一定要在林信弑师之前找到他。
“雁丘是什么地方?”清脆洪亮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卷帘支起的窗棱上,趴着羊角辫乱翘的沈楹楹。
将那枝已经干了的桂花夹在书中,沈楼合上舆图,“你又跑来做什么?”
“你那个小随侍呢?”沈楹楹不走正门,双手撑着低矮的窗台,直接翻身进来,背上还背着一把弯弓。
“丢啦!丢啦!”站在鸟架上的哪壶,扯着嗓子回答。
沈楼捻起一粒豆子,精准地砸在鹦鹉头上。
“呜——”苍凉悠长的号角声,如同惊雷,在边境炸响,瞬时如烽火传递,响遍整个北域。
北漠异动,蛮人入侵!
“父亲!”沈楼快步追上换了一身铠甲的沈歧睿,“我也去。”
“不可,世子体弱,尚未…”东涉川急忙开口阻拦。
“走!”沈歧睿一把抓起儿子,浣星海精锐集结,道道玄色流光仿佛积攒雷电的黑云,于半空中汇集一团,直奔北漠而去。
蛮族,生活在大庸北域以北的草原上,荒草萋萋,黄沙漫漫,庸国人称之为北漠。他们修炼方法与庸国不同,无论仙者、凡人,各个能征善战悍不畏死。每逢秋收、春耕,粮食短缺之时,这些蛮族便会南下抢掠。
骏马立在山丘上,望着远处乌央乌央的蛮族大军,不耐地打着响鼻。
“沈家人的归处,只有沙场,没有病榻。你若是不能上战场,趁早自绝灵脉!”沈歧睿握着马鞭,冷声对脸色苍白的沈楼道。
沈楼微微一笑,手中嵌了鹿璃的长|枪稳稳地挽了个花,枪尖指地,充沛的灵力将脚下的枯草齐齐斩断,“父亲放心,楼,必不给沈家丢脸!”
寒风起,秋水逆,百战沙场碎铁衣。
战事突发,年仅十二岁的沈世子上了战场,无暇继续寻找他的小随侍。斩铁骑,杀胡虏,一战成名。
“却说那玄国公世子,独领一队轻骑,冒着鹅毛大雪,绕至野狼关外。当是时,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世子爷…”关于那位神勇无敌少年世子的传奇,是近来说书先生们最爱讲的。
出身高贵,年少成名,沈楼从小就活得如同传奇话本。
“好!”说到精彩处,林信扔掉手中的瓜子高声叫好,拍完巴掌犹不过瘾,三两下跳上高台,仗着人小,直接坐到了说书的桌上,“你讲的野狼关之战甚是有趣,只是关于沈世子的样貌,讲的不对。”
“哪里来的孩子,下去下去!”说书先生甩袖,轰他下桌。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在桌上跳来跳去,“沈世子可不是身高八尺的壮汉,他才十二岁,哪里使得动八百斤的铁剑?他长得俊若修竹,使的是一杆鹿璃银枪,待到十五岁才能得本命灵剑。纵使他会御剑,他爹也不能同意。
“小孩子知道什么?”说书先生涨红了脸,抬手就要打他,被林信顺手抢了折扇。
“我在沈家当过小厮,见过沈世子的!”林信打开折扇,似模似样地扇了两下,站在桌子上,自己说起了书,“却说那野狼关,乃是一处峡谷…”
关于沈楼的书,林信上辈子没少听,早已倒背如流。那是经过多年打磨修饰之后的经典版本,比如今这些现编的段子要有趣得多。
台下人渐渐听入了迷,叫好声此起彼伏。
朱星离单手托腮,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嘴里扔豆子,等林信说完一段,恰好将一盘豆吃完,拎起空盘伸到那些听书人面前,“我儿子说得好吧!给钱了,给钱了。”
“有你这样当爹的吗?不让孩子好好读书,在这里说书像什么话。”被赶下台的说书先生,梗着脖子骂道。
“就是,瞧你穿得锦袍玉带,竟还好意思要钱。”有不想给钱的找起了茬。
“这孩子是我捡来的,我供他吃喝,他就得给我赚钱。”朱星离摆出一副无赖嘴脸。
“混账东西!”一位胡子花白的老人骂道。
“抓住他,他是个人贩子!”一句玩笑话,捅了马蜂窝,群情激奋的要揍他。朱星离见势不妙,抱起看热闹的林信就跑,从茶楼二层一跃而出,甩出春痕,溜了。
茶钱也没给。
“嚯,竟然是位仙者!”
“…那肯定是说笑的。”
仙者与凡人有天壤之别,人家能教孩子仙术,哪里需要读书。
“哈哈哈,谁让你胡说八道。”林信趴在师父肩膀上,笑得喘不上气。
“嘿,你小子,敢笑话为师!”朱星离抬手要揍他,忽然面色一肃,两指夹住了一片疾驰而来的小剑。那小剑只有巴掌长,嵌了块拇指大小的鹿璃,落尽朱星离手中,鹿璃里的灵力已然耗尽,忽闪了两下,碎成齑粉。
“怎么了?”林信见朱星离脸色不好,忙问道。
“出事了,”朱星离摸出一颗鹿璃,捏碎,将一小块嵌入小剑,打了一道法诀进去,“阿信抓紧,咱们要快些赶过去。”
林信二话不说翻身爬到师父背上,紧紧抱住他的脖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