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辉商场要到早上十点才开门,此时偌大的广场上只有几个脚步匆匆的行人,广场上没什么遮阳的地方,阳光炽热,没有人愿意广场停留,除了叶景深。
他站在广场唯一的卡通雕像下面,单薄的阴影笼着她,驱不了热意,他脖子上起了一层薄汗。
八点,顾琼琳没有出现。
九点,广场上来往的人多了起来,顾琼琳仍旧没有出现。
十点,商场的大门打开,音乐声传出,人越来越多,阳光也越来越强烈,他仍旧没在人群里看到她。
十一点,接近饭点,附近的饭馆开始飘出香味,阳光照得一切白晃晃得让人眼晕,他流了很多汗,衬衣湿透,却不愿意喝半口水。
十二点,饭馆里坐满了人,发传单的人在广场上游走着,不时地抱怨着天气的恶劣,他脸庞被晒得发红,视线却专注在来往的人流中。
下午一点、两点、三点、四点…一天最炎热的时间悄然过去,太阳的余温仍旧毒辣,时间已近傍晚。
叶景深脸庞通红,唇却失色。
他始终不愿意相信,顾琼琳失约了。
顾琼琳当然没有失约,她在世辉商场五楼咖啡屋的落地窗前,从早上十点半,一直呆到了下午四点。
隔着遥远的距离,叶景深成了一个小小人影,虽然看不真切,但她依旧看得清清楚楚,哪怕在人流最拥挤的时候,她也能一眼在人群将他揪出。
那一刻,她便知道,这个男人,只怕没那么容易遗忘。
而她对他这小小的惩罚,忽然显得无比幼稚起来。
下午四点,她喝完最后一咖啡,戴上太阳帽,背好背包,站到落地窗前,发了一条信息。
“叶景深,别等了,我不会再见你。你们予我的伤害,远比我所表现出来的,以及你们感受到的,要大得多得多,我没什么精力再陪你们耗了。江湖不见,老死不往,此生你我再会无期。”
广场之上的叶景深用尽全力,才让自己读完整信息。
她在看他,一定在这附近…
他蓦然转身,像心有灵犀般抬头,看到了巨大玻璃后站着的纤细人影。
那个人,在向他挥手告别。
他拔腿奔去,冲进商场,发狂似的拔开人群,跑上电梯,以最快的速度到了五楼咖啡屋里。
“先生,几位?”门口的女服务员声音甜美地招呼他。
他却恍若未闻地进了咖啡厅里,找到了正对着广场的落地窗。
落地窗前早就空无一人,小圆桌上只有空掉的咖啡杯,和压在杯底的雪白花边纸巾。
“先生,你要坐这吗?我帮你收拾桌子。”女服务员殷勤地招呼着,伸手去收咖啡杯。
叶景深拾起那张纸巾,纸巾上有潦草的字迹——殊途陌路,从此别过,勿寻。
追不回来了。
十六年前的她,和十六年后的她。
同时失去。

第43章 女王·早餐

“干杯!”
充满笑意的清脆声音,被酒吧的音乐掩盖。
角落线帘的后面,歪斜地倒着三个人。
“祝我——重生!”徐宜舟率先举起了酒杯,在半空之中敬了自己一杯。
“祝我——新生!”顾琼琳将手中剩下的半罐啤酒一饮而尽。
“又重生又新生…那我呢?”苏黎歌皱着眉头,然后看着桌上被五马分尸的蛋糕,忽然咧嘴高吼,“祝我——诞生!”
今天是苏黎歌的生日,也是顾琼琳正式搬去与徐宜舟同居的日子。
她终于赶得及给苏黎歌庆祝生日了。
她们两人,是顾琼琳在这里唯二的闺蜜。
冰冷的城市,有两个闺蜜是件暖心的事,足够让她暂时遗忘这近三个月的噩梦。
尤其,她们还是可以袭胸的闺蜜。
“啊——顾琼琳,你干什么?!”徐宜舟从椅子上跳起来——因为顾琼琳在她的胸口摸了一把。
“嘿!才两个月没见,胸怀见涨啊!”顾琼琳不怀好意地笑着,有些醉意。
“你个疯女人!喝醉啦!”徐宜舟捂着胸口离她两米远。
“妞,再给爷唱支歌吧。”顾琼琳笑咪咪地摊开了双臂,懒懒倚在沙发上。
她记得,自己在这里遇到叶景深两次。
每次,徐宜舟都唱同一首歌。
现在,这家开在她们大学城旁边的酒吧“暮光”要搬走了,今天晚上是最后一晚营业。
城市永远在改,世界永远在变,除了记忆,他们什么都留不住。

酒吧的另一头,坐着两个男人。
“你别喝了!”秦扬风皱着眉头捏了捏眉心,从叶景深手里抢下酒杯。
整瓶伏特加酒已经浅了一半,他还在继续喝,白皙的脸庞已经一片红。
秦扬风抢酒的时候碰到了他的手臂,他身上的体温异常的高。
探了探他的额头,秦扬风发现他果然在发烧。
白天在太阳下站了八个小时,不中暑才有鬼。
“你和萧嘉树真是太不让人省心!他出去旅个游,结果差点把命丢了,你呢,为了个女人把自己折腾成人不人鬼不鬼!不要再喝了,起来,我送你去医院!”秦扬风见他已经抓起整个酒瓶,忙伸手抢下,然后不由分说将他架了起来。
“她说她找不到能爱的人,宁愿居无定所的过一生,从这个安静的镇,到下一个热闹的城,来去自由从来不管红绿灯…”
悠扬的音乐声响起,熟悉的旋律和歌词吸引了叶景深的注意力。
“我在这里找到她的时候,也是这个女孩子,坐在这个位置,唱同一首歌…”叶景深笑了,醉得迷茫的眼眸出现了一丝丝清明。
他推开秦扬风,踉跄着走到小小的舞台前,怔怔听徐宜舟唱歌。
台下的灯光很暗,徐宜舟只能看到有个人站在黑暗中认真听自己唱歌,她朝他点点头,表示感谢他的聆听。
工作以后,她就没在这里驻唱了,也没和顾琼琳再回来过,今天…是她们在这里放肆的最后一夜。
“推开关了的门,在风中晾干脸上的泪痕,然后在早春陌生的街头狂奔,直到这世界忘了她这个人…”
最后一句歌词唱完,徐宜舟站起来,朝着台下的人再次点头。
叶景深醉得迷糊,音乐声一停,他身子就一歪,所幸秦扬风就在旁边,搀住了他。

深夜,大学城外空荡荡的,酒吧外只有一辆出租车停着。
秦扬风架着不省人事的叶景深走过去,才要开门,旁边忽然冲过来一个人影。
“等等等!”苏黎歌比他快一步打开了车门,小小的个头让她很容易就钻进秦扬风与车门间的空隙里,然后霸气地拦在车门前,朝着后面挥手,“快点快点,你们两快点!”
徐宜舟和顾琼琳互相搭着肩膀,一边哼着歌,一边从酒吧门口踉跄着走过来。
“小姐,这车是我们先到的。”秦扬风架着死沉的叶景深,心情差点极点,沉着脸看站在自己身前小小的女人。
因为喝酒的关系,他们没人开车过来。
“挤挤,我们一起好了!”苏黎歌讪笑了一下,“拜托拜托,你看我们三个女人,夜深人静在马路边上,容易出事,你将就一下,让我们蹭个顺风车?”
两个手长脚长的男人,再加上三个成年女人,这车挤得下才有鬼。
她是打算趴在他腿上吗?
就算她同意,他还不乐意呢!
“咳!”叶景深忽然咳了起来,他推开秦扬风,冲到路边的垃圾桶旁开始吐。
秦扬风只好跟着他过去。
“嘿,帅哥,上车不?”
苏黎歌的声音传来,秦扬风闻言转头时,三个女人已经坐上了出租车。
夜风中,苏黎歌的笑脸让他格外郁闷。
顾琼琳醉眼朦胧地从车窗望出去…
那个人,好像叶景深哪。
错过和相遇,都在这里开始。

病房里,叶景深倚在沙发上睡觉。
空调开得大,他有些凉意,咳了两声。
有人轻轻地将外套盖在他身上。
他惊醒。
半梦半醒间,意识好像还浆着,他看到眼前熟悉的背影,一头利落的短发。
他忽然狂喜,站起身伸手便将她抱入怀里。
“你回来了?”沙哑的声音像在石磨里撒了把沙子。
他病了一整周,好转以后剩下咳嗽,如今整个嗓子都还哑着。
“叶哥…我不是小阿琳。”
浅柔的声音响起,楚瑶琳叹了叹气。他没指名,但她也知道他在说谁。
因为伤重住院,为了方便打理,她将一头长发尽数剪去,看上去和顾琼琳几乎一模一样。
在医院里住了大半个月,她早就可以下床走动,叶景深每天都来看她,偶尔会在病房外的休憩室里小憩。
叶景深闻言一僵,手缓缓松去,楚瑶琳回身,看到他狂喜后异常失望的眼。
“不去找她吗?”她问他。
“不找了…看不到我,她可能更自在些。”叶景深背过身,伸手拔开百窗,视线透过窄长的缝隙看外面的风景。
“嗯。”楚瑶琳没多劝他,只是转了话题,“叶哥,我准备接管启润。”
“想清楚了?”叶景深依旧没转身,淡淡问她。
“是。”她回答得很坚定。
“知道了,我会帮你。”叶景深点点头。
这是他对顾琼琳的承诺——照顾楚瑶琳。
以兄妹的身份。

回忆再次终结,将时光拉回现在。
对叶景深而言,久别重逢这个成语,永远都是个贬意词。
所有重逢,必然面临一段痛入骨髓的久别。
而五年前这一场分别,仅仅只是他们的第一次分开。
清晨时分,顾琼琳被一阵食物的香气勾醒。
她吃了胃药,虽然胃已经不疼了,但肚子仍旧空落落的,这会闻到食物的气息,简直是要老命的诱惑。
哪怕那只是一阵再普通不过的粥香和蛋香。
可是…她家里怎么会传出食物的香气?!
顾琼琳坐起来,她在沙发上睡了夜,身上盖了大毯子,很暖和。
掀被起身,她狐疑地走到餐厅。
餐厅的桌上,已经放着煎好的鸡蛋和一小碟酱瓜。
鲜嫩的金黄鸡蛋被铺在圆盘里,让她肚子一阵乱叫。
她再往里走一点,便撞见了捧着锅和碗从厨房里出来的男人。
“醒了?来喝粥吧。”叶景深笑容迷人地看她。
顾琼琳愣了三秒,然后迅速冲到了窗边,将窗帘彻底拉上,阳光被完全挡住,四周只剩下荧亮的灯光,白幽幽的照着。
她不知道外面有没有狗仔潜伏着,万一被拍到叶景深大清早在她家出现,她十张嘴都扯不清楚了。
叶景深不以为意地将手里的锅搁到桌上,开始舀粥。
“你为什么还在这里?”顾琼琳蹙了眉问他。
“来尝尝。这五年,我只学会煮粥和煎鸡蛋,不过手艺还过得去。”叶景深低头装了两碗粥,轻轻放到桌上。
一碗她的,一碗他的。
“你马上离开这里!”顾琼琳绕过桌子,扯了他的袖子不由分说将他往外拉去。
记忆涌来,她想起他为什么会在她家里出现了。
昨晚她累到没力气和他争执,但睡了一觉现在她有力气了。
叶景深随着她走了两步,忽然停了脚步。
“你到底想怎样?”顾琼琳怒而转身。
“给我一个早上的时间,让我陪你吃完这餐早饭,好吗?”叶景深凝眸看她,“就当是…我替你照顾瑶琳这么多年的回礼。我要的,也只是一顿饭的时间,并不过分。吃完这顿饭,我就如你所愿,彻底放手。”
顾琼琳松了手。
最后的早餐么?

叶景深并没说大话,他的粥熬得的确很好,煎蛋的火候也控制得恰到好处。
薄薄的一层蛋咬在嘴里,酥香诱人,是配粥的好菜。
顾琼琳早就饿坏了,垂了眼帘专注吃饭。
像很多年前一样,她吃东西的模样依旧充满感染力,任何食物到了她手里就莫名地高大上起来,这让叶景深极有成就感。
“瑶琳越来越能干,启润里已经没有人敢小看她,她也不怎么再需要我帮助了。”叶景深慢条斯理地喝粥,视线落在她身上,“这丫头去年恋爱了,她有告诉你吗?对方是刚接启润的执行总裁,和她针锋相对,可有意思了。”
他说着,好像想起了什么,嘴角一勾,笑了起来。
顾琼琳对瑶琳的印象还停留在三年前,她想像不出瑶琳和一个男人针锋相对的模样。
应该…挺有趣的吧。
埋头喝粥的脸庞上起了一丝丝笑意。
一碗粥没多久就喝完了,叶景深伸手,取走她的碗,再度装满,送到她桌前。
顾琼琳拿勺子在粥里划拉了一下,粘稠的粥上起了几道波纹,久久不消。
“张姨这两年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半年前退休回老家,这粥和煎蛋的手艺,就是临走之前,我向她学来的。有没有她六成功力?”
顾琼琳没有回答,沉默地喝着粥。
叶景深也不介意,仍旧闲话家常般说着:“上个月我和萧嘉树两口子吃了顿饭,他们感情好得让人羡慕。萧嘉树小说改编的电影,下个月就上映了,首映礼你会出席的吧?”
萧嘉树为徐宜舟而写的小说《成神》拍成电影,顾琼琳在其中饰演了女主的闺蜜,相当于她本色演出。
“会!会和行川一起出席。”顾琼琳喝完最后一口粥,终于抬头说话。
叶景深沉默了两秒,再度笑起。
“再喝一碗吧。”他伸手取碗。
顾琼琳将手掌按在了自己的碗上。
“我吃饱了。叶景深,早餐结束!”
早餐结束,他彻底放手。
除了记忆,没有什么会留在身边。
就像三年前的第二次重逢…

第44章 女王之路·重逢

两年后西郊影城的民国街。
砖木结构券廊式的建筑立在青石路的两侧,一眼望去便能看到街道两边各色店招,什么“和丰楼”、“杏芳园”、“四海升平楼”等等,全是繁体字,有些字复杂得让人叫不上来,有轨电车和人力车并行着,从马路上交错而过。
穿了旗袍的苗条女人款款而行,男人们则是中山装与西装并行,眼前的一切像是回到了上上世纪。
“快快,灯光师快准备,道具!道具呢?”留着平头的导演助理拿着麦在街口吼着。
脚步声匆促响过,杂乱的应和声四处传来,穿了卫衣或者毛衣配着牛仔裤的工作人员穿行其中,让眼前的画面杂乱起来,像是时空猛然间被揉在了一起。
顾琼琳躲在后街小洋楼的门廊里,把玩着手里细长的女士烟。
昏暗的光线里,所有的声音像老旧唱机隔空传来的戏曲,喑喑哑哑地响着。
她身上穿了件紫红大花的旗袍,勾勒出的玲珑身段妖娆又迷人,挽起的发间戴着朵绒花,和脸上的浓妆一样俗气鲜艳,却又充满挑逗勾人的气息。
勾起的眼角、微扬的红唇,她打个哈欠,红唇一张,眼眸微闭,都是慵懒妩媚的风情。
细长的烟夹在她的指间,被她翻来覆去的琢磨着,似乎总也拿不准角度。
她今天扮演的这个角色,只是一出民国老套爱情故事里不过寥寥数眼的烟花女子,戏份不重,但胜在有两句台词,可以在镜头前面露个脸,虽然不知道最后会不会被剪得只剩下腿或者只留下个虚影,但她还是想好好演。
两年的时间,她演过尸体,扮过路人甲,当过背影,做过挨正室耳光的小三…零零散散的角色很多,都不吃重,全是些不能更小的配角,有戏拍的时候她便接来演着,没戏拍的时候便去接模特的活,走几场秀,拍点硬照,赚得钱不算多,能养活她自己而已。
日子很辛苦,她甘之如饴。
今天这场戏本来安排在上午十点,不过因为上一场戏的新人不会演,拖了进度,到了下午两点都没开拍。顾琼琳来得早,很早就弄好了妆发,穿好衣服,等了好几个小时都没开拍,便躲到这里寻清静。
她这个角色出场的时候,就倚在这样的小洋楼的门廊前,一手拈着烟,一手朝着男主角轻轻挥手,用一口绵麻的吴侬软语叫男主角:“弟弟,来姐姐这里。”
顾琼琳不会抽烟,便拿着烟在唇间轻含着,微挑了下巴,想像自己一副烟视媚行的模样。
可惜没有镜子,她看不见自己的模样,不知道动作到没到位。
如此这样,她又摆了几个动作,却始终没找着感觉。
“嗤…”
一声轻笑响起。
顾琼琳吓了一跳,转头寻声望去。
洋楼厅堂里有个男人踱步而出,踏着满室阴影,从黯淡走到光明。
“周潜?”顾琼琳有些惊讶。
眼前这人穿了身半旧的长唐装,头发梳得整齐,露出光洁的额头,一张脸庞干净白皙,生得俊秀厮文,像是从时光漩涡里走出的古人。
唯独那双眼眸,狭长微眯,带着点挑弄地望着顾琼琳,有些道不明的暧昧神色。
顾琼琳之所以能叫出他的名字,不是因为她认识他,而是因为他是这出戏的男主角,刚出道没多久,比她还小两岁的小鲜肉。
也不知道他在暗处呆了多久,又窥视了多久,才让他发出这一声嗤笑来。
“你叫什么?”周潜走到她对面的门廊前,斜倚着懒懒看她。
“顾琼琳。”顾琼琳自报了姓名后才问他,“你刚刚在笑什么?”
“笑你抽烟的姿势,像包租婆。”周潜说着,掀了衣袍,在里面穿着的长裤兜摸了摸,摸出一盒烟来,抖出一根递到她面前,“来试试真的?”
顾琼琳摇头。
他便自己抽出一支烟,叼入口中,然后点燃。
一缕白雾升起,他惬意地眯起了眼,视线透过眼帘间的窄缝看她。
俗艳的女人,纤细的腰枝,是他喜欢的类型。
烟味袭来,有些呛人。
顾琼琳挥手扇了扇飘到面前的白雾,却仍不可避免地嗅到了呛人的烟味。
外界对周潜的评价是,阳光、健康、帅气的大男孩,温柔优雅的少年贵族。
现在看来,这评价似乎…不太靠谱。
眼前的人,身上有些阴暗的光芒,像阳光下的绿叶,正面嫩绿精神,背面却布满阴影,也许还蛰伏了一只虫子。
“你拿烟的姿势,一看就假,我来教你。”周潜看了她两秒,忽然直起身来走到她身后,并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他伸出手,从她身侧环过,一手轻轻打开她的手掌,另一手将他手里点着的烟塞进了她食指与中指间。
“手指松些,别这么僵硬,烟都快被你捏扁了。你的手指很长,自然点,很漂亮。”他比她高大半个头,挑逗似的在她耳边缓缓开口,一边握了她的手,将烟往她口中送,“张嘴,别张太大,用唇噙住一点就可以了,不要把口水弄湿过滤嘴。对,就这样,吸一小口,别吞下去,慢慢吐出来,再用鼻子一点点吸进去。”
他声音很低,就响在她耳边,温热气息拂耳而过,是让人脸红心跳的暖昧。
这个男人,是个*高手,仅管两人还很陌生,但他似乎能将过分亲密的动作处理得自然而然,全然不会让女人反感。
顾琼琳顺着他的动作将烟放入唇间,吸了一小口,缓缓吐出。
嫣红的唇间白雾缭绕,带着迷离的诱惑,周潜眼眸一沉,侧了脸倾身,竟想吻去。
顾琼琳往旁边踏出一步,轻而易举就脱离他的“攻击”范围。
“谢谢你的烟。”她站到阳光下面,把口中烟雾尽数吐尽,却没依周潜说的再吸回去。
周潜仍站在阴影里,眯着眼看她。
阳光下的她,没那么俗艳妩媚,这让他失了兴致。
挑挑眉,他也不回答,沉默地走出,脸上的表情像忽然间戴上面具般,笑容洋溢起来,和外界的评价一样——阳光帅气、温柔优雅。
顾琼琳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怔忡。
两年,身边来来去去的人很多,不是没有遇过对她有意思的男人,她也想好好找个男人谈场恋爱,哪怕只是短暂欢愉,可惜她似乎仍旧没能找到让她有感觉的人。
不是她长情,而是感情这东西…有时身不由己罢了。

不知是不是托周潜的福,她那场戏拍得很顺利,虽然被延迟到很晚才开拍,但她还是在傍晚时分就搞定了,中间只卡了两次。
导演难得地夸了她一句:“到位!”
顾琼琳的好心情,便一直从拍戏当天,延续到了第二天。
第二天是周六,她仍旧要工作。
s城南的聚雅阁里有一场珠宝展览拍卖会,她被秀导找去当模特。
初春季节,气温还很低,一场春雨刚过,世界像回到冬天,甚至更加阴冷潮湿。
顾琼琳才脱了衣服,就颤抖了一下。
冷!
她迅速换上了自己的礼服,拽地的开叉长裙,露出白皙纤长的腿,引人遐想,大v型的领口里,是道迷人的线条,这身霜色的礼服将她衬得清冷高贵异常。
给她配的这套珠宝,名为《双生》。
这是条粉钻项链。
而之所以名为《双生》,是因为设计师将两颗粉钻镶在了两朵由碎钻镶成的梨花中间。
一叶双生,花缠瓣绕。
她拿着拍卖手册,翻到了自己要戴的这条项链的介绍页上,有些入神地看着。
只有上场前这些珠宝才会真正戴到模特身上,因此她现在也只是过过干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