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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南歌发呆的空档,沈言忽然转过头来。隔着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她知道只要沈言一往这里看来就一定会看到她。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在哪里。
南歌条件反射性地侧了个身,躲到了公车的站牌后面。她看到沈言只是淡淡地无意地瞥了一眼,然后就安然地转过头去。
他没有看到自己呢。南歌自嘲地笑了笑,低下头去。
可是为什么,明明她是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却在看到沈言毫不在意地转过头去的时候,心里又那么难受呢。她真的是一个矛盾的个体。三年的时间,却不够她忘掉那个男人。
昔日的少年,如今已经真的成长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英俊男子了。
第二天南歌一到公司,办公室的小姑娘们不知道在议论着什么,声音都放得很低,个个都是一脸兴奋的样子。南歌觉得奇怪,凑近她们打趣道:“天上掉帅哥了?惹得你们个个都红鸾心动?”
一个刚来的小妹妹小林忽然羞涩地一笑,“南歌姐你不知道,今天早上我们公司来了个大帅哥哦,一大早的就被我们的BOSS李盛情邀请到了办公室,到现在都还在谈呢。”
南歌皱了皱眉,一大早?要知道她们的老板可不是一个勤奋的老板,从来不到早上十点是不会踏进公司一步的。今天倒好,怎么就忽然起了个大早,还跟人谈起工作的事儿来了?莫非她们老板也喜欢帅哥不成?
南歌怔怔地想着,衣角被人猛地一拉,她立刻绿了脸。“南歌姐快看,这就是那个大帅哥。看,有不有型?听说他今年才24岁呢,年轻多金又帅气,最重要的是能干。我太喜欢他了。”
小林一脸的花痴样,惹得南歌不断摇头。现在的女孩儿怎么个个都跟她们上大学那会儿似的,见到个好看的男的就喜欢得不得了。年轻多金又帅气怎么了,南歌从来不觉得这些能当饭吃,更何况她向来厌恶富二代,认为他们基本就是靠家里才能发达起来,所以在听到小林那花痴般的呓语之后,她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
就在南歌准备转身回去工作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忽然绊了她一下。她一个不小心,剧烈地摔倒在地上,办公桌上的电话机笔记本电脑一股脑地噼里啪啦掉了一地。南歌惨白了脸,这下完蛋了,光一台笔记本就得赔掉她一个月的薪水了。
“南歌姐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小心把电话线拉出来了,你没事吧。”小林一见南歌摔倒,再也顾不得那个帅哥是不是要回去,立刻跑去扶南歌。
而在办公室外刚要走的沈言,在听到南歌两个字之后,条件反射地停了下来。这三年,只要一听到这两个字,他都会兴奋地转过头去看看是不是南歌。可是随着失望的次数越来越多,他心里的希望也渐渐变空。
南歌是在存心躲着他们,否则就算是苏玲,怎么也会不知道她在哪里呢。他走遍了几乎A市周围所有的城市,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哪怕一个类似南歌的身影。
所以当沈言转过头去看到的却是小林的背影之后,失望之色再度蒙上眼眸。心里的那一瞬间的兴奋在瞬间就消失不见。
“沈先生?”身边的人有些奇怪地叫了他一声。
沈言对他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今天就这样吧,明天我的律师会把合同拿过来,到时候找个时间签一下,我还有其他事,先走了。”
沈言在进电梯前,又看了一眼那个办公室的方向,可是那个熟悉的身影却始终都没有出现。怎么还能奢望,那个南歌就是他在找的那个南歌呢。他黯然地笑了笑,一脚踏进电梯。
南歌扶着自己的老腰跌跌撞撞地起来,小林的小脸早就已经被憋得通红。南歌看到站在办公室门口冷着脸的BOSS李,她咽了咽口水。都说这个老板心情捉摸不定,好的时候能把你捧上天,坏的时候能把你踩死在地上。
南歌来这个公司两年,还从来没有跟老板正面打过交道。今天走了狗屎运,幸运地给了她这个机会。可是天知道,她一点儿都不喜欢这个看上去有些倒霉的机会。
BOSS李慢慢地朝南歌走去,南歌紧张地握住自己的手。周边倒抽气的声音不绝于耳,显然大家都已经知道这个老板的脾气了。
可是就在南歌紧张地想要找个地洞钻下去的时候,BOSS李忽然拍了拍南歌的肩膀,笑了起来,“小肖啊,最近上班表现不错,加把劲啊。”
南歌受宠若惊,她惊讶地看向BOSS李,她的老板居然没有骂她,而是夸她最近表现不错?这到底是她听错了,还是她老板口误呢?
她看着BOSS李消失在办公室里。办公室里有一秒的安静,然后砰的一声,像是炸开了锅一样兴奋起来。
小林上前抓住南歌的手兴奋地直摇晃,“南歌姐我太崇拜你了,我们老板那么难搞你都能搞定,我太佩服你了。”
南歌不知所措,她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明明她不是闯了祸了吗,把办公室的电话跟电脑摔得一团乱,怎么她老板就一点儿都没说她呢?
她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没烧啊。
南歌是在吃午饭的时候才听到隔壁部门的员工说的,说是BOSS李今天跟沁尔房产谈成了一笔大买卖,所以心情很好。南歌这才了解,原来是因为人民币源源不断地输送进来了,怪不得她逃过一劫。
只是沁尔房产?南歌皱了皱眉。原来沈言来这里,就是为了谈这个生意的啊?
可是为什么,G市离这个S市明明那么远,他怎么会刻意跑来这里呢。更何况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谈判这样的事情一向都是由他的助理代劳的,怎么也用不到他亲自来吧。
“南歌姐,今晚在会展中心有个画展,我弄来两张票,我们一起去看怎么样?”俏皮的小林不知什么时候忽然凑近南歌身边嬉笑着说道。
画展?她当然是听说过的。S市的大街上,从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打起了广告,新晋画家非衣的全球巡回画展。这个非衣很神秘,似乎从来不在公共场合露面。
南歌想了想,她不懂艺术,不过因为沈言喜欢,所以她从前也时常会陪着沈言去看那些大师的画展。只是这些记忆都已经离她很遥远了呢。
所以她也真的很久很久没有去看过画展了。因为除了沈言,她身边的人没有一个会有这么高雅的品味。
南歌敲了敲小林的脑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又要我帮你什么了?”
小林大眼睛贼兮兮地转了转,挽住南歌的胳膊,“南歌姐,那个财务的报表,那些小数字我实在看不懂,要不你帮我做一下?”
果然,这小妮子才不会这么好心把这么难得的画展门票送给她。不过就是做一做报表而已,她也乐得接受。
她朝小林做了个OK的手势,小林夸张地一把抱住南歌,在南歌脸上一阵猛亲。
南歌忽然发现,她跟这些小朋友之间还真是有些距离了呢。
夜色渐渐暗了下来,南歌手里揣着两张画展的门票发呆。那个死小林,明明说好了一起去的,可她居然过河拆桥,下班的时候说是男朋友有约要急着赶过去,于是匆匆忙忙地把两张门票塞到她手里就逃跑了。
两张票,一个人。南歌盯着手里设计得十分精致的贵宾票,这个感觉就好像是,两个人的电影票,后来男的不守信用离开了,就只留下女的在电影院里坐在情侣座上黯然神伤。
当然这个比喻十分不恰当。
南歌笑了笑,既然注定孤独,又何必要去在意那些温暖。
南歌到达会展中心的时候刚好是七点半,不多一秒也不差一秒。会展中心的门口是大大的广告图纸。很奇怪的是,所有的广告里,独独没有这个画家主人,非衣的影子。南歌问过小林这个问题,小林一脸崇拜地说,人家那是视名利为粪土。
然后南歌很鄙视地回了她一句,视名利为粪土的话,他连门票都完全可以不用销售。
可小林又来了一句,那可不行,人家虽然是画家,可好歹是要吃饭的。
南歌记得最后她还是被小林鄙视了个底朝天,小林走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南歌姐你也太老土了,你以为还是文艺复兴那时候,画家都得被饿死才叫画家啊?
南歌挫败地摇了摇头,其实对于墙面上挂着的那些画,南歌大多是看不大懂的。虽然跟沈言相处近二十年,但南歌一点儿都没有被沈言的艺术细胞所感染。从前去看画展的时候,都是她看,身边的沈言替她解说。可如今,相同的场景,身边的位置却空荡荡的。
南歌沿着水蓝色的小道慢慢往前走去。来的人并不多,但大多数都是高端人士,南歌看得出这个非衣的画似乎极受他们的喜爱。看这些人的穿衣打扮就知道,都是有修养有品位的人。
可是南歌怎么也没有想到,在水蓝色小道的尽头,挂在最中央的那幅被装饰得极为精致的画,却是从前她真真切切看到过的。
画中的女子漆黑的长发随意地散落在肩上,白皙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笑容中有着少女时候的羞涩和腼腆。那个笑容,把南歌的心一点点撕成碎片。依旧如三年前看到的那幅画一样,画中的女子没有眼睛,姣好的容貌上因为没有了最重要的眼睛,而变得不那么完美。
那是南歌。画中的女子,是很久以前的南歌。那个会纯粹地笑着,会抓着沈言不放的少女南歌。可是没有眼睛。
南歌握着皮包的手心渐渐冒出冷汗来。她是在这一刻才知道,神秘的新晋画家沈言就是非衣,非衣就是沈言。
她转过身,落荒而逃。如果,她早几个小时,或者早几分钟知道这个事实,她绝对不会踏进这里一步,徒增伤感而已,又何必把自己好不容易隐藏起来的伤口再暴露出来呢。
原来,沈言来S市,并不真的只是为了跟她们公司合作的合约,更为了这个画展,以非衣的名字举办的巡回画展。
画展后台宽敞的办公室内。沈言懒懒地倚在皮质沙发上,手里的红酒越渐香浓,他放在鼻尖闻了闻,一股香浓味不自觉溢满鼻尖。
三年,又一个三年。可他改变了很多呢。现在的他看上去更像是一个老总,而不是画家。在很多人的眼里,现在的沈言,年轻能干,多金,并且长着一张足以迷倒万千女子的脸。可是他只想知道,在她的眼里,自己已经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从三年前接管他父亲的公司以来,沈言已经极少再穿着随便了。这两年,西装笔挺,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他习惯在聚光灯下的生活,他习惯每天被人无休止地奉承迎合,他习惯用冷漠来伪装自己心里筑起的防线。却惟独无法习惯,身边没有了那个她。
沈言一直想问南歌,三年前,若是他没有说出那句再见,她是不是就不会那样义无反顾地消失在自己的生命里了呢,是不是自己的那句再见给了她足以逃开的机会,所以一夜之间,他们曾经的公寓人去楼空,除了那只曾经送给过她的戒指,什么都没有留下。他在那间公寓里,甚至找不到任何有关于南歌的东西,她走得这样决绝,不给他任何抓住她的机会。
沈言记得那个时候,灵魂像是被抽去了一般,心里空落落的像是遗失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一般。
他把南歌弄丢了,他把自己放在心里二十年的那个女子弄丢了。他让她在情感上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让她变得身不由己,陪着他玩了这一场注定输的爱情游戏。
可是如果让他再选一次,他一定还会那么做。因为他放不下,从抓住她的手的那一刻起,他就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开。
三年了,他几乎走遍了所有的城市,可记忆里的那个身影,却像是忽然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找不到。他问苏玲,苏玲只摇头,哭得狼狈不堪。他问苏苏,苏苏同样沉默以对。然后,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林采风身上。
可是沈言没有想到,就连南歌的母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儿究竟走向了哪里。
他将红酒一仰而尽,烦躁地解开领带。今夜夜空很漂亮。他起身走到窗前,晚风吹过他略微泛红的脸庞,吹去一脸的倦意。
其实那么久了,他真的有些倦了。那些你追我赶的游戏,已经开始渐渐不适合他了。
然而,沈言的眼眸,在漆黑的夜晚看到那个白色身影的时候忽然眯了起来。那个白色身影,太过眼熟,甚至是记忆中一模一样的瘦削。
沈言发疯似的冲出后台。这一次他绝不会看错,那个住在自己心里那么多年的身影,怎么会那么真切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沈言几乎可以肯定,那就是南歌。
那么早上的时候在BOSS李的公司听到的那声南歌姐,也确定是在叫她无疑。
沈言的心被欣喜充斥得仿佛要满满溢出来了。
他跑到会展中心外的马路上,看到那个白色身影上了出租车。他想也不想地冲上去,在那辆车前进的路上站定。
脸上,是幸福的笑容。这一次,他不会再让她那么容易逃了。
第二十八章 辗转,还是回到最初
南歌刚上车,人还没有坐稳,司机先生就猛地一个急刹车,她的头重重地撞在了前面的座位上。就在司机大大咧咧地骂着神经病的时候,南歌旁边的车门被打开,她被用力地拉出车外。视线停顿在面前高大英俊的男人身上,南歌怔住,居然无法反应。
三年了,可她的沈言居然还是如从前一样,看上去高贵优雅。这样的男子就该是王子,就该是被所有人包围的才对,可是为什么他脸上的表情却带着一股浓重的哀愁呢。
“小姐,你到底还走不走?”司机变得有些不耐烦了。
南歌抱歉地对他笑了笑,“对不起,我还有事,你先走吧。”
那个司机此刻心里大概在想,自己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一下子碰到两个神经病。
沈言颤抖着手,想抬起来摸摸南歌的脸,但又怕南歌拒绝,于是只能对着南歌轻轻地微笑。他不喜欢现在的自己,就连笑都小心翼翼,让人感到难过。沈言已经有三年没有这样看过南歌了,这三年来,他日夜想着他的南歌能真真实实地出现在自己身边,可每次午夜梦回,只有一身的冷汗伴随着他。
他不止一次地梦到过,南歌凄厉的哭声带着拒绝,跟他说再见。再见,再也不见。他伸出手想把她紧紧抓住,可无数次,除了空气,他什么都抓不到。到最后他只能被自己的梦惊醒,然后再也睡不着,整夜整夜地坐在床上发呆。
事实上自从南歌消失之后,沈言已经几乎每夜都会失眠了。他睡得很少,如果能睡到六个小时,真的已经算十分庆幸的了。
“南歌,我终于又见到你了。”沈言笑了笑,脸上的表情从刚才的欣喜,转而变成了习惯性的冷漠。声音里,带着轻颤,更多的却是僵硬。
南歌皱了皱眉,怎么会是这样生硬的话语呢。他们之间,难道就连说话,都要变得这样公式化吗。只是她没有想到,会在此时此刻,会在这个时候,跟沈言再见。
南歌耸了耸肩,“我不知道这是你的画展。”
沈言挑了挑眉,所以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她知道这是他的画展,那么打死她她也不会来,是这个意思吗?
“可你还是来了。南歌,上天注定我们分不开。”
南歌摇了摇头,“沈言,上天不可靠,只有我才知道我自己的命运如何。”
沈言的目光变得渐渐犀利起来。明明,明明他想念眼前这个女人想念得要死,可是在真的见面之后,却又一点都表达不出自己想说的话来。他的声音很淡漠,淡漠得连他自己都觉得该死。可这三年,他早已经习惯了用这副假象去与周围的人打交道,于是就渐渐变成了另外一个他,再也改不掉了。
他们相视许久,南歌从他的眼眸中看出了很多东西。只是她忽然失望,沈言从前那双澄澈的双眸,如今已经再也看不到当初的纯粹了。这双眼睛中,如今掺杂着太多的利益和杂质,已经让她看不清他漆黑瞳孔中最真实的自己了。
南歌回到家里,她没有想到三年后的再见,竟然是跟沈言不欢而散。可是现在的沈言真的不一样了,太霸道,也太以自我为中心。他希望她跟他走,南歌摇摇头坚决不同意,于是在话说不到三句之后甩手走人。
南歌怔怔地望着那个背影消失在夜色之中,忽然有些迷茫。是不是这些年,所有人都围着他转,所以他想当然地以为,全世界的人都该以他为中心了?这样的沈言,南歌一点也怀念不起来,甚至有些厌恶。她讨厌那些以为自己可以安排别人命运的人,莫名地讨厌。
南歌靠在软椅上左右摇晃。她是个怀旧的人,所以就连在S市租住的房子,都跟在A市时候的房子一样,里面的布局一点儿都没有变,依旧是南歌喜欢的阳台,坐在阳台上仰头,可以看到许多的星星晶晶闪亮。
她闭上了眼睛。原本以为,自己真的会在这个城市安静地生活下去,可突如其来的沈言,还是打乱了她的脚步。她没有想到他们之间的缘分,真的只有三年。两个三年,六年,他们被时间玩弄于股掌之中,却在不知不觉变得开始相互伤害。
至少在今晚之前,南歌从未想过,一向对自己极好的沈言,也会对自己做出这样的举动来。一直想逃离他身边的她,居然又一次被带到了他的身边。
时间,真是个可笑又可悲的东西。它让人变得日渐苍老,日渐找不到方向,却只能无力地挥霍,直至世界尽头。
第二天南歌是顶着红肿的眼睛去上班的,可她没有想到,走到楼下的时候会碰上沈言。沈言看上去也是一夜没睡,眼睛肿肿的,看到她之后尴尬地转过了头。
南歌不理他,径自从他身边擦肩而过。这样的沈言不是她认识的沈言,她一点儿也不想跟他有任何关系。
沈言一把抓住南歌的手,脸上显得有些疲惫,“南歌,我们握手言和,昨天是我不好。我们不要闹别扭了好不好,我们有三年没见了,可不可以…”
“沈言,你要清楚,并不是我想跟你闹别扭,而是你自己一厢情愿的自以为是让我们在三年后的第一次见面这样不欢而散。”南歌粗鲁地打断沈言的话。
她直直地盯着沈言,看到沈言的脸色变得铁青。他似乎想发作,却又在极力忍耐着。南歌知道,从前,大概是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他说话的。因为他是沈总,围绕在他身边的人不是想讨好他就是想奉承迎合他,所以他已经开始变得不习惯她这样的对待方式了呢。
沈言慢慢放开了手,他的眼眸在一点点地转冷。南歌想,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男人赶快离开这个城市。她并不喜欢这样的相逢,她从前以为,三年前的那天,就已经是他们的句点了,可是直到今天她才发现,那不是句点,那只是省略号。后面会发生什么,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而南歌也只能循着固有的轨道,一步步地走下去。
车子一路向北,南歌坐在沈言身边,漠然地看着窗外的景色一掠而过。有些东西,刻意地想去遗忘,所以就真的忘记了。可是当这个男人再一次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南歌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没有变,变的只是彼此的心境。
沈言把南歌送到了公司,他们相互道别,却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中午的时候,南歌打了辞职报告交到BOSS李的办公室。BOSS李似乎极不理解南歌这样的行为,他推了推自己的黑色边框眼镜奇怪地看着南歌。
“小肖,你进公司以来的表现我们都有目共睹,我最近才刚想给你升职,你怎么就辞职了。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或者公司有什么令你不满意的地方?”
南歌摇了摇头,“公司很好,只是我的私人问题而已。李总,我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简洁而又明了,南歌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坚定。她希望BOSS李不要再留她。既然沈言已经发现了这里,她也就再也逃不掉了。她了解沈言,这个城市以后一定会是他常常光顾的城市。
BOSS李最终还是同意了南歌的辞职,但公司规定,辞职报告必须提前一个月上交,所以就意味着南歌必须还要在公司待一个月。
下午的时候,外面开始起风了。已经接近十一月的天气,傍晚的风开始变得有些寒冷,她抱紧双臂把衣服紧了紧。
“南歌姐,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怎么一点都没听你说起过?”一旁的小林贼贼地碰了一下她的胳膊笑着揶揄。
男朋友?南歌顺着小林的视线看去,街口处靠在黑色轿车外面的男人,不是沈言又会是谁。南歌闭了闭眼,她就知道,沈言这样的性格,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南歌姐快去啊,外面这么冷,他都站很久了。”小林推了她一把。
“你怎么知道他站了很久,你是神啊。”
小林皱了皱眉,“南歌姐,他从下班前一小时就等在那里了,我从窗口看下来,正好能看到他。”
南歌点了点她的脑袋,一副警告的意味。小林这女孩儿什么都好,就是太八卦,大概明天办公室里的头条新闻一定会是:两年来从来不跟男人接近的肖南歌一夜之间冒出个男朋友来。
南歌走近沈言,她看着沈言漆黑的瞳孔中的自己,不自觉地拧起了眉。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的相处之中,开始少了那一份特有的温暖了呢。
现在的南歌看到沈言,只想逃离。他们之间特有的那种存在方式,在三年之间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南歌看得出来,眼前的这个沈言早就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了。现在的沈言,比三年前更加像一个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