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是想过来看看,谁谁谁家儿子不治身亡,谁谁谁他老娘哭断肠。然后几个大妈大婶谈论起这件事来时,再满是悲悯地说,可惜了啊,真是作孽哟。顺带着流几滴老泪,然后,中午时分,该回家抱孙子的抱孙子,该做饭的做饭。
后来,胡巴被救过来了。海南岛被老穆锁在家里足足一个星期,作为惩罚。
七天期满,海南岛被放出来后,去看胡巴,一直叹息老穆关他禁闭对他的事业造成了致命的打击。
胡巴说,没事,我这里有好多想买书的客户,说完,掏出笔记本给海南岛看。
海南岛看了看本子上面记得非常认真的“客户”,跟胡巴说,看样子,老子拼了老命救你,是没错的!要是淹死了你,这得损失多少客户啊。
其实,关于胡巴失足落水的原因是这样的。
那天,当他从海南岛那里知道了叶灵喜欢顾朗,心里挺难受的。海南岛大概看出了原因,就询问了我,当他知道,好兄弟胡巴可能是伤心了,就直奔他家去了。
胡巴一向就不够大气,用海南岛的话说,做事特别娘儿们。果然,当海南岛找到胡巴时,他正在家里,一边抄作业,一边哭。
海南岛一看,就骂他不像个爷们儿。他说,胡巴,你要是喜欢叶灵,你就追啊!别在这里哭得跟个孙子似的,谁知道啊?
胡巴说,要你管啊?然后一边擦鼻涕一边擦眼泪。
海南岛就在一边看着他哭。最后看烦了,就一脚踢在他屁股上,说,就你这熊样,活该叶灵不喜欢你!
胡巴大概哭够了,就抱着作业本叹气,他说,其实也不是多喜欢她,我就是突然一听她喜欢了别人,特难受。
海南岛一听,就有些晕,说,什么叫“你其实也不是多喜欢她”?你不是多喜欢她,你就俩眼哭得跟俩烂桃似的!你要是真的很喜欢她,你……你这是干什么去?
海南岛的话还没说完,胡巴就冲出门去了。
最后,两个人买了两瓶二锅头,跑到湖边上喝酒去了。
那是胡巴第一次经历“少年维特的烦恼”。经验丰富的海南岛就帮他总结归纳,然后再做决定。
最后,海南岛科学总结报告出炉了——胡巴也就是第一次见到叶灵有点怦然心动,后面的日子,因为追求叶灵的人太多,他自己也忘记曾对叶灵怦然心动过这么回事儿了。直到后来大家经常在一起,习惯了四个人,习惯了这个小圈子,习惯了有朋友的日子,突然谁都不想失去。然后,今天突然听到叶灵喜欢上别人了,就觉得我们这个四人小团体要解散了。我们的友谊要结束了。胡巴又要回到曾经有过的水深火热之中了……
估计当时海南岛说的是“天涯喜欢顾朗”或者“叶灵喜欢上了蛤蟆”,胡巴照样也会失恋似的恸哭一场。
海南岛明白了这个事之后,深情款款地看着胡巴,说,我早该知道,多愁善感是你的本质,胡思乱想是你的天赋,有事没事像个娘儿们是你的爱好。
结果,就在两个人喝得差不多,胡巴打算放弃旧日怀念,拥抱崭新生活时,刚一起身,身体猛地一晃,整个人就掉进了湖里。
海南岛一看,猛地一吓,酒醒了一半,也不顾自己喝了一瓶多的二锅头,就下去救人去了。
我和叶灵知晓此事详情,面面相觑,异口同声地说道,幸亏你们命大。
海南岛斜着身子,挂在比自己矮半个脑袋的胡巴身上,说,放心,就是我们兄弟死了,也会变成你们俩的保护神的。
胡巴说,对!生是你们俩的人,死是你们俩的鬼!
海南岛一巴掌拍在胡巴脑门上,说,你这个死孩子!你一天不娘儿们,你会死啊!你个死孩子!
第二章 让
12 水缓缓地落入喉咙,湿漉漉的记忆,在那个午夜慢慢地苏醒。
大三下半年,长长的一段时间,她总会进入我的梦里。
梦里的她,坐在高高的主席台上,纤细的脚踝,飞舞的裙角,风翻飞过她乌黑的长发,露出她细而长的颈项。
她回眸,对着我笑,那笑容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一样,如同一朵花儿的盛开,那样舒张着,带着香气的笑容,缓慢地盛开。这么多年,我都忘不掉。
然后,她又沉默着落泪,眼泪大颗大颗漫过她的双眸。她流着泪喊我的名字,却发不出声响……
梦境里,她的声音散落在空气中,就像身体从高楼坠落一样,瞬间变得像谜。
我跌入了深深的黑暗……
黑暗中,胡冬朵从床上跳下,走到我床边,轻轻戳我的胳膊,她说,喂,女人,你又做恶梦了!
我一身冷汗地看着胡冬朵,胃隐隐的痛。
胡冬朵坐在我的床边,递给我一杯温水。她说,你又喊了那个名字。
哦。
叶灵。
水缓缓地落入喉咙,湿漉漉的记忆,在那个午夜慢慢的地苏醒。
断断续续。
续续断断。
戛然而止。
13 我突然听到了宿命的声音——十三岁,我遇到了自己的爱情。
叶灵。
这两个字,是叶灵写给顾朗的情书上面最后的两个字,她的署名。她小心地将信纸给折起,递给我,满脸通红。
她看着我,天涯,顾顾朗他他……
我皱着眉头看着她,说,你慢点说话,别那么急。
叶灵就稳定了一下情绪,舒了长长的一口气,说,顾朗……会不会觉得……我的字……很丑啊。
看样子,叶灵对江可蒙的话很是在意。其实,叶灵,你根本不知道,江可蒙那纯属嫉妒心理。嫉妒,你懂不懂?就像我,如果你不是我的好朋友的话,我也会嫉妒你这么高,这么好看的。没事的,反正将来和顾朗交往的是你这个人,又不是这些字。
十三岁的我,懂得果然很多。我安慰她,顾朗不会的。你别担心,我会把你的信交给顾朗的。
就这样,我成了叶灵的情书特使。
第一次到顾朗班上,递一封情书,为自己最好的朋友。心里跟敲着拨浪鼓一样,后背一直在发凉。
我轻轻喊了靠门坐的一个女孩,她的眉毛长得跟蜡笔小新似的,非常有特色。我说,请问,顾朗在吗?能不能帮我叫一声啊。我的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
而这个女版蜡笔小新大概是习惯了,整日坐在门口,被找顾朗的人询问这种问题,于是她是如此轻易地听懂了我的话,然后回头寻找,找了半天没找到,然后问另外一个男生,班头儿呢?
那男生说,班头儿啊,班头儿不是和一帮子人下去打篮球了吗?
蜡笔小新他姐很快地转头跟我说,小同学,他可能在操场。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听篮球场就特别兴奋,忘记了自己刚刚还满心忧伤,踩着风火轮似的就往楼下跑,跑到二楼时,撞见正上楼的海南岛,他好像是来给胡巴的“客户”送口袋书,一看我,就问,土豆,你去哪儿?跟吃了耗子药似的!
我看了他一眼,说,啊,我去篮球场啊。
海南岛打量了打量我的身高,啊呀,打篮球去啊,还是当篮球去?瞧你长得就跟个篮球似的!
我没理海南岛,转身就跑。
在篮球场看到顾朗时,他正在场下休息,手里的毛巾换成了亚麻色,上面没有什么特殊标志,不如那条天蓝色的上面有一只小熊仔的毛巾和他相称。
一群女生在他身后,兴奋得像一群麻雀。有个卷发的高个子女生,打扮很时髦,眼神却迷离得跟喝酒喝多了似的。那样子,勿用细辨,就知道是艺术班的。后来,我才知道,她就是传说中的隋菲菲,不久前我还替她挨了飞天大宝手下小混混的一闷棍,脑袋上碎了一个血窟窿。
隋菲菲并非喝醉了酒,她的眼神是习惯性迷离,全天候,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睡觉时若你扒开她的眼皮,那眼珠子也是迷离的。海南岛说,那叫做“魅惑”,估计也是小混混飞天大宝所谓的“热辣”、“勾魂”,可在我眼里,就是喝酒喝多了,或者睡觉睡少了。
隋菲菲笑吟吟地将一瓶新买的矿泉水递给他。顾朗摇摇头,指了指自己手里,大概是说,这里有呢,谢谢。
隋菲菲也不恼,依旧笑吟吟的,眼神迷离得跟起了雾似的。
我慢吞吞地靠过去,想着,我应该怎么跟他说呢?在这么多人面前。我就说“你是顾朗吗?有人托我给你一封信”好了。
嗯,就这样。
顾朗。
我喊他的名字,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
可惜,声音太小,而球场又太吵,没有人听到。
我深呼了一口气,稳了稳心跳,声音高了八度,我喊他的名字,顾朗。
他转头,看向我,好看的侧面轮廓变成了完美的正面容颜,星星般明亮的眼眸里闪过探寻的目光。被汗水粘湿的头发贴在他饱满的额头上,嘴角弯起,眼睛微微眯起,他说,你喊我?
三个字,每一个都敲在我的耳膜上,如同乐章。而他整个人仍站在原地不动。很显然,他见惯了这种搭讪,这种习惯让他很自我。
哦,我红着脸点点头,在那么多人好奇的注视下,拖着步子走到他面前,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叫顾朗吗?
身边的那群大孩子就轰地——笑出了声音,哎呀,小同学,你不是喊他顾朗了吗,怎么又问他是不是顾朗?小孩儿,稳住,别激动!然后一群人在旁边起哄,尤其是隋菲菲,更是笑得花枝乱颤,身体呈不可思议角度晃动,格外引人注目。
顾朗虽然自我,但依然很善良,他冲着我笑,笑容如同冬天的太阳一样,明亮却不刺眼。他的声音很轻缓,像寂静冬夜沙沙的落雪一样轻柔微哑,他说,你有事吗?
他的话音刚落,球场上的篮球突然被打飞,像长了眼睛似的冲我脑门上撞来。
顾朗眼疾手快,一把将我拉开,掩到身后,自己整个人前倾一步,伸手,划出一个完美的弧度,以减轻篮球的冲击力度。末了,篮球那么听话地落在他手里。他弯起手腕,随意地一拍,篮球轻轻击地,弹回篮球场上同伴的手里。
顾朗挡开篮球,松了一口气,转头看看像一只被吓傻了的呆鸟似的我,说,你没事吧?
我的脸红红的,说,没没事。其实,整个人都不能思考了。
后来,大学喜欢上了看周星驰的电影。每次看到《大话西游》里的紫霞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驾着七彩祥云来迎娶我”那一刻,我就会想起篮球场上顾朗为我挡球的那一幕,回想他像英雄一样为我挺身而出时的情景,回想他把我掩到他身后时手心的温度。
恍若隔梦。
他笑,说,你到底有什么事情?
我回过神来,低头,轻声说,有人托我给你一封信。
顾朗轻轻哦了一声,很显然,我的回答在他的意料之中。那一刻,全场的人都在等待着我将那封信交给顾朗。
我在口袋里掏了半天,才慢慢吞吞嗫嚅道,对不起啊,信好像忘记带了室……
篮球场上响起了哄笑声——这大概是他们见过的最蹩脚的搭讪吧。隋菲菲在一旁,双手抱在胸前,表情意味深长。
顾朗也忍不住笑了,眉眼之间有种云破天开的晴朗,他说,那好,你找到了再给我,没找到也没关系。
可是,没人知道,我说了谎。
我最好的朋友叶灵托我转交给顾朗的那封情书,它安静地躺在我的口袋里,安静地睡着了。
叶灵,对不起。
我对不起你第一次见面时就为我说话,因我而被孤立的那种好!
我对不起你第一次见面时就给了我的那种笑。那种如同一朵花儿的盛开,那样舒张着,带着香气的笑容,仿佛一触碰,就可以走进你的内心。
那一天,你像一个天使一样,走进了我的生活。
而这一天,我却像一个女巫一样,藏起了你温柔的语言美好的呢喃。
我对不起你的信任,在你将全部少女的秘密心事都托交给我,而我却没有告诉你我的小心思。
你把你的第一场表白,交给了我;而我,却辜负了它的纯白与美好。
很多年后的夜晚,你已不在我身边,我常常会想起,如果篮球场上,没有发生丢球事件;或者,当球冲我飞过来时,顾朗没有拉开我,而是眼睁睁地看着篮球砸在我的脑袋上,然后再和别人一样笑。
我想,我不会听到宿命的声音;我不会说谎,我会将你的情书交付;我会安静地在你身边,我会幸福地看着你们相爱。虽然这个过程,我会心酸我会哭,但是,叶灵,你还肯相信吗,其实我那么想你幸福。
放学时,叶灵和我一起走,她小心翼翼地问我情书交给顾朗时发生的每一个细节,满眼羞涩喜悦的光芒。而我,怀着心事搭着腔,对她说着谎。
胡巴跟在我们身后,扶着单车,单车后座上载着海南岛倒腾来的最新口袋书。
海南岛在校门口被江可蒙给喊住了,大概的谈话内容就是一名班干部用心良苦地挽救逃课成灾的失足少年。不过,江可蒙埋怨海南岛时,声音特嗲,而海南岛偏偏好这种说话嗲嗲的女生,一碰到女生抛媚眼海南岛绝对会挺身而出,不管刀山火海。就好比当时和隋菲菲厮混在一起时,就是因为隋菲菲在小吃店里冲海南岛抛了抛媚眼。
海南岛这小子,用胡巴的话来说,就是特堕落特无耻,对待感情就跟吃饭似的,只要是想吃的菜就吃,掺了砒霜也吃。也太随便了。
不过,海南岛对江可蒙可没随便起来。很显然,海南岛这个流浪惯了的少年、太缺少母爱的孩子,喜欢的是隋菲菲那类御姐,而不是江可蒙这种黄毛丫头似的萝莉。用胡巴的话说,江可蒙你别整天对着海南岛骚包了,你压根就不是他那杯茶。
就这样,海南岛对女生的审美观一直被我们这些朋友诟病,后来居然习惯了。我们甚至都做好了准备,某天二十八岁的海南岛娶回八十二岁的超龄御姐我们都不奇怪,只要老太太会嗲嗲地喊他Honey喊他甜心喊他蜜瓜。
告别了幽怨的江可蒙,海南岛跑到我们身边,小身板在阳光下晃荡,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叶灵偷偷地笑,俯身靠在我耳边说,喂,天涯,可蒙不会是喜欢上海南岛了吧?
她居然喊一个曾经那样针对她的女生“可蒙”,而不是“江可蒙”。她真的很单纯,很善良。
胡巴也跟着起哄,揶揄道,老大,江可蒙这个小色狼是不是又披着班干部的羊皮和你谈心了?
海南岛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拽拽地说,就那样,我没给她好脸色看,丫头精神有问题!他叔叔江别鹤这死孩子一三五找我谈话,这神经病丫头二四六找我谈心。唉,你们说,我爹妈生了我这如花似玉的人,老穆养活了我这玉树临风的身,难不成就是搁在学校里给这俩死孩子折腾消遣的?
海南岛说得没错,他确实总是对江可蒙爱搭不理的样子,每次和江可蒙说话,小脸总是冰天雪地的,仿佛随时都会开出冰山雪莲来。估计江可蒙再折腾下去,海南岛的小冰脸跑出北极熊来都说不准。
可是,海南岛越是这样,江可蒙就越是欲罢不能,越觉得海南岛超酷超梦幻超西门吹雪南门结冰。总之,她是铆足了劲缠着海南岛,既然你的脸上北极熊都出没了,就不差我在上面再养一群企鹅。用胡巴的话说,好上这一口了,没办法。
高二那年,一场由江可蒙、海南岛联袂主演的青春年度大戏隆重上演,那真是天崩地裂飞沙走石鬼哭狼嚎山河动容禽兽不如。唯一能与之抗衡、拼一个你死我活的只有不日之后胡冬朵的那场旷世狗血的极品初恋爆走婚礼。
暴风雨来临之前的那段日子,总是会风平浪静的。
海南岛说完了江可蒙之后,转头跟胡巴讨论打算做点儿别的生意,总是折腾这种口袋书迟早没办法混了。那表情严肃得就跟全中国的经济大命脉都掌握在他手里,他不想办法拿主意全国老百姓都会跟着他饿肚子。
胡巴点头哈腰,说,是,老大,我也这么琢磨,要不我们代理我妈的猪蹄吧?给班上同学送餐。
海南岛一巴掌拍在胡巴脑门上,代理你妈的猪蹄?去你妈的猪蹄!你这个死孩子就知道吃!我们是做精神食粮!精神食粮什么概念,你懂不?不是喂猪的口粮!靠,你这死孩子!败家的玩意儿!
败家的玩意儿是海南岛最新的口头语,大概是老穆常用来骂自己傻儿子穆大官,海南岛觉得挺好的,就借用了过来。
海南岛也不是不上学,有段时间,他在老穆的监督下,开始按时上课了。当时欧阳班主任甚是欣慰,觉得海南岛将会走上革命的康庄大道。那几天,我们班上的人数齐刷刷的,用气象术语来说,就是:霸王、土豆、软瓜、结巴四大星座同时出现在了班级上空,神奇天象百年难得一见。
各位上课的老师心情也清爽了很多。反正他们也知道叶灵和海南岛肚子里有多少墨水,为了自己长寿,他们上课坚决不会提问这两个人。不过,每天看着这对金童玉女般的木头人,还是蛮养眼的。
老师的心情也没清爽几天,海南岛那里就出问题了。
隔三岔五的就有人爬到我们班门口喊,小海南,快回家,你爹当皇帝造反被警察带走了。
或者是,小海南,快点回家去,你爹他在湖边上办登基大典掉水里去了,在卫生室抢救呢。
有时候,他们找不到神出鬼没的老穆,就跑到学校里找海南岛,海南岛听后,顾不上叹气就一跃而起,从桌子上直接跳过,跳出门去。
这课没法上了。老师课本一扔,如是说。
海南岛头都不回,说,好,反正我也不想上了。就这样,海南岛再次告别了校园,每天我们上课时,他在外面折腾;我们放学时,他来学校扎一脑袋。
14 那么上帝,你也会原谅我十三岁曾有过的错吗?
终于,我还是将叶灵给顾朗的那封情书,交给了顾朗。
只不过,是我的字迹。
那天下午告别了叶灵,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小偷一样,窃取了她的信任,也窃取了她的幸福。最终,我决心将这封情书交给顾朗。
可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我抄写了叶灵的情书,大抵是一个十三岁女孩最卑微的愿望吧——温习着叶灵的表白,就好像自己对着他表白一样,顾朗,我喜欢你。
唉,老艾从小教我练字,难不成就是为了这天,在我不能用最美的样子遇见他时,用最美的字迹遇见他?
我将叶灵的话语一字不落地抄下,我告诉自己,我只是在美化这封情书而已,反正叶灵的字不漂亮,就当我这个朋友帮她的忙。
可是,信的末尾,最终,我没有落下“叶灵”的名字。当然,也没有落下任何人的名字。
我还是自私了。
叶灵忐忑地等待着顾朗的回音,她越是紧张,我越是罪恶。
海南岛安慰叶灵,你要是一封情书就以搞定顾朗的话,他早不知道被搞定了多少次了。既然追了,就破釜沉舟,别在这里装怨妇,最烦你们女生想得到,还要装不安。
海南岛的话说得叶灵脸红得跟鸡血似的,不过,革命还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这点确实没错。
以后的日子,叶灵每一封写给顾朗的信,都交到了我的手里。
而我,将每一封情书都抄写一遍,把叶灵的信深深放在书包底下,把我重新抄写好的交给顾朗。很多时候,顾朗不在班里,我就将信交给那个女版蜡笔小新,让她帮我转交。
顾朗不咸不淡地收着情书,在当时的我眼里,以为这是一种默许,后来才知道,他想婉拒,但是不想伤害到情书主人的自尊。
那是我记忆里最清晰的一段时光,每次将情书递给他时,看他微笑的表情,淡淡的唇角。他有时想说什么,但是开了口却愣住,只好讪讪,说,额,字挺漂亮。
他的话如同一枚浆果,沾着蜜酪,落进我的嘴里,一直甜到脚趾头。现在想来,他欲言又止的应该是,让我或者让写情书的人放弃吧,因为这实在是无用功太无聊。而我却当成了鼓励。
那段日子,抄写情书成了我的课外作业,每天挑灯奋战,披星戴月。
我妈每天晚上在门外看着我桌上那小台灯闪亮,内心无比感动,经常给我做点儿宵夜加个营养什么的,而老艾也从我伏案的弱小背影中,看到了清华状元北大才女的影子。要是他们知道我当时是在忙着给男生抄写情书的话,估计灭了我的心都有。
不过,我和叶灵的审美观有些不同,她喜欢顾朗的头发,情书里写着“篮球场上,它们碎碎地在阳光里,就像是岁月的剪影”;她喜欢顾朗的眼睛,情书里说“每次望见,总是觉得像漫着星光的湖水,随时会倾泻天边”……可我的审美观就不同了,我觉得顾朗最让我心动的是他的笑容,然后他的腿挺长,屁股好像也挺翘的……胡冬朵说,我从小就有变成同人女的潜质,一度鼓动我去写BL小说,说是称霸腐女界,一统天下,千秋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