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孟晔穿着一件围裙,端着一锅子汤笑嘻嘻的献宝一样站在门口。
“时棋,我煲了一锅汤,你尝尝。”孟晔有些夸耀的举下自己那盏东西。
老鬼探头,看了一眼,郁闷的看着他:“我不喜欢喝汤,尤其是星期天早上。”说完他回身关门,早就习惯闭门羹的孟晔毫不在意的把脚垫到门缝里。
“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只是炖了一锅汤?”
老鬼转身回到卧室,他都无奈了,因为孟晔这种目的不明确的示好。他回手拉好玻璃隔扇,继续睡他的大头觉,但是隔扇阻隔不了的收拾声慢慢传来,老鬼身子向里缩了几下,再也无法睡着了。以前都是他在收拾,那个人在睡觉,他蹑手蹑脚的收拾中,每次无意抬头,都幸福的看着那个人的睡样,觉得真是可爱,全世界第一可爱。
一声清脆瓷器摔破的声音传来,老鬼内心叹息,果然…还是老样子。外面倒是很利索,家务上基本此人就是个白痴。
孟晔很努力的帮老鬼收拾了半天并不肮脏的家,那个人,自理能力是非常强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可干的,即使有,他也未必能看得出来。
也不是,他干了一些事情,洗杯子的时候,摔了套杯中的一个。
孟晔解下围裙,烦躁的拍拍脸颊,拿起了电话。
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电话,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他站立了很久,直到有人结账,他才换上了客气温和的笑容。
“谢谢光临。”陶乐童恒把包装好的东西双手递给客人,并送客人出门。他是个非常懂得顾客心理的人,就像现在,这位只买了十五块钱一只玻璃杯的客人,有些抱歉的跟陶乐童恒告别,下次,他一定还会来,就为这份温温的,暖暖的贴心服务。
陶乐童恒双手放进身前的长身围裙兜兜里,他回头吩咐店员:“我记得,我在库房放了一套皇家哥本哈根(注),好像搁置在阁楼右边了,麻烦你去帮我拿下来,麻烦了哦。”
女店员站起来,看下老板,脸色又红了起来,她点点头,转身上了楼。陶乐童恒的嘴角泛起淡淡的笑容,没错,他就是一个和这店子里的精美瓷器一般存在的人,不管是男人或者女人,他们都爱他,即使不爱也是喜欢的,因为他总是这样的完美无缺。
对于陶乐童恒,文聪是这样评价的,他是一只不懂得谦虚的金雀儿,他的欲望总是毫不遮盖的暴露着,但是并不讨厌,和他成为朋友,你会无比愉快,会找到许多生活中未发现的小细节。因为,陶乐童恒的眼睛能看到一朵喇叭花开放的瞬间,但是,即使如此,他又是极度自私的,他就像一只在广寒宫捣药的兔子,同住广寒宫,虽然它和嫦娥同住一个生活区。
陶乐童恒,不姓陶乐,因为他父亲姓陶他母亲姓乐,所以他才有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陶乐童恒的父亲家里是时代顶级陶器的世家,他母亲是毕业于著名美术学院的才女,为了表示对母亲的尊重,陶乐童恒的爸爸就为他起了这个名字。
陶乐童恒和孟晔认识了五年,五年前他财经学院毕业的时候,曾经在孟晔旗下做过一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当然,这种上下级关系,很快的在某种情感并发后,随风消散了。
人生的俊俏精致,性格圆通玲珑,陶乐童恒的出现引起过许多人的注意,像萧川,王宏舒,文聪,甚至外省的一些人,都追过陶乐童恒,不过这个个性很有特色的青年,似乎做事很有一套自己的原则。比如当时他和孟晔相处的相当不错,陶乐童恒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尤其是气质啊,品味啊,内涵啊,等等之类,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那股子淡淡的哀伤,那股子强制压抑着的某种东西…
孟晔拥有这一切陶乐童恒喜欢的东西。
他第一次看到孟晔就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己等待的人,书上写着的,他都有了。
所以他立刻辞职开了自己的欧式瓷器店,以平等的地位和孟晔相处,这一点,引起了所有人的赞赏,看吧,自立,自强,做事荣辱不惊,聪慧,自然,多么极品。孟晔这个混蛋,怎么总是被上天眷顾。
而这些,都是那个远走他乡的泊车弟,夏时棋所没有的。
每个人都认为事业有成,带着满身忧郁气质的孟晔和陶乐童恒能成为完美的一对,但是,很奇怪的是,他们只相处了三个月之后便宣布分手,除了当事人,其中的原因一直是圈里人八卦的话题,可是,即使是和陶乐童恒关系最亲密的文聪也没问出理由。
但是唯一能证明一点的是,陶乐童恒在等待着孟晔,甚至不用探究,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某人的大门,一直为某人敞开着,当中间某种东西不存在的时候,他会欢迎他的,每个人都确定。
陶乐童恒把那套皇家哥本哈根拿出来,细细的擦拭着,他的表情还是那样淡然,看不出半分毫的情绪,可内心,他是翻江倒海的想起了他和孟晔的那段孽缘。是啊,骄傲的陶乐童恒,在付出第一次的时候,那个混蛋竟然抚摸着他的脸流着眼泪喃喃的叫着别人的名字,这叫陶乐童恒的自尊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所以,第二天,他就收拾了行李,非常潇洒的离开了孟晔,他记得他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孟晔,都说女人的唇,男人的齿,可是,我不想对你笑,因为来的时候我摔了一跤,门牙撞了个豁,我要去修补我的门牙,捎带着忘记你。”
陶乐童恒说完,提着行李带着自己制造的特殊氛围,潇洒的去修补了他的门牙。他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人回头,只要他回头,他就能看到陶乐童恒修饰好的洁白门牙。
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他要钻这个牛角尖,
文聪却是知道的,不为别的原因,只是因为陶乐童恒未曾输过一次。从来都是他甩别人,被人这样当成替代品,任是谁都无法忍受的吧,理由是够俗套的,但是世界上偏偏也就生活着一种这样的人。
孟晔也好,陶乐童恒也好,他们都是被宠坏的人。
所以基于以上原因,五年来陶乐童恒一直拒绝新的恋情,他完美的扮演了一位饱受伤害,整个心脏都是大窟窿的受害者。
可是他从来没想过,第一次和孟晔在一起的时候,他下了套子,孟晔喝得大醉的和他有了关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谁叫那个家伙总是每天忧郁的要死,就是不沾他呢?
伴随着瓷器店陶瓷门铃的响声,孟晔走了进来,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布子,慢慢走到孟晔的面前,他露着他最最洁白的门牙笑:“孟晔,很久没见,一切都好吗?”
孟晔笑笑:“还不是老样子,你呢?一切都好吗?”
陶乐童恒很随意的摊手:“好也一天,坏也一天,就是这样。”
孟晔点点头,有些急迫的问:“东西呢?”
陶乐童恒笑了下,带着他慢慢走到柜台前,那套皇家哥本哈根如今被端放的煞是漂亮,陶乐童恒很随意的抚弄了一下那套瓷器说:“皇家哥本哈根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当时…”
“哦,包起来吧,我去看其他的。”孟晔毫不遮掩的露出失望,打断了陶乐童恒的滔滔不绝,接着他慢慢走到屋子里摆放廉价瓷器的地方,开始认真的在那里挑选,一边挑选一边唠叨:“不成,时棋不会喜欢的,这个够花,啊,太贵了,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恩…童恒,这个多少钱?”
陶乐童恒晃了一下,紧紧咬住下嘴唇:“时棋?”那个夏时棋,他回来了?他脑袋一片乱糟糟的,就连孟晔结账他都心不在焉。
“那套不卖。”他心情顿时不好起来。
孟晔陪着笑,抱起那套瓷器来到陶乐童恒面前,指着哥本哈根说:“那我买这套,你送我那套。”
孟晔走了,带着一套天价的茶具,还有一套廉价的景德镇红茶具,588已经是陶乐童恒这里最便宜的东西了。
文聪坐在办公室加班,非常意外的接到了陶乐童恒的电话,他勾勾嘴角,心下叹息:“你又需要我了吗?”
接着他笑容满面的拿起电话,一副打趣的口吻:“童恒?怎么舍得给我电话?”
陶乐童恒那边传来咬牙切齿的声音:“我想约你出来吃饭,点高房市最贵的菜,我要一边吃一边骂孟晔这个王八蛋,作为孟晔这个王八蛋的朋友,你来替他付账。”
文聪哈哈大笑:“我说,为什么我要为孟晔背黑锅?”
陶乐童恒在那边呵呵笑了:“你喜欢我,就为这,出来吗?”
文聪站起来,拿起一边衣架上的大衣:“是是,这就出去。”
看着陶乐童恒一边吃,一边咒骂,文聪觉得,自己也是个矛盾的人。他就像一件工具一般,每个人都在难过、为难、无助的时候,想起他,而每次他自己都是笑脸相迎,从不拒绝,他就觉得自己像个唱大戏的,每天四处赶场,每个人说起他文聪都这样夸:“哎呀,那是一个多么好的人啊。”
文聪,一位出生就带着好人卡的,好好先生。
“孟晔那个混蛋,我怀疑他到底有没有人性。”童恒一边擦嘴吧一边骂。
“没。”有或者没有,回答就好,随着他的意思来就好,这是文聪做人的宗旨。
“老子等了他五年,五年,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妈的!”那人越来越气愤。
文聪不停的加水给对面那位,因为骂人者,必定口干舌燥。
是啊,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呢?自己是不是也不该再等待了呢?
【注】皇家哥本哈根(ROYALCOPENHAGEN)是公元1775年丹麦皇太后茱莉安玛莉为制作皇室用品及赠品而特别设立的御用瓷厂。传统北欧手工艺融合东方瓷绘风格,独特而典雅的造型设计是丹麦引以为傲的国宝。皇家哥本哈根标志上的皇冠,表示与皇室的深厚关系,三条波纹代表围绕丹麦的海峡。
第11章 访客
老鬼靠在淘宝网买来的二手贵妃椅上看一本书,萨克雷的《名利场》。他的腰部围了一圈厚厚的毯子,空调的暖风把家里人熏的昏昏欲睡。
在他的身边,一盏水蓝色的熏香灯点燃着,老鬼的眼睛并没有看书,他看着不远处搁在台架上的两套茶具。
索混着尤加利香气的团雾在房间中慢慢飘散着,老鬼的耳朵边听着的是那种木吉他的纯音乐。
这样的他,任何人见到都会说,这人,是个品味高尚懂得生活的人,但是,这一切,都是假象。一晃七年,这个人为自己架构出了另外的一个老鬼,一个有奇怪人格的老鬼。
屋子里的这套器具,是大嫂从国外邮来的,甚至熏香也是大嫂选购的,老鬼的大哥、大嫂是属于那种富贵天成的人物,他们随意的生活姿态都是被外面人所效仿的,这样的思想就像一重又一重的影子,在许多年来,点点滴滴的印在这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前泊车弟身上。
轻轻点燃一根不喜欢的香烟,那种焦油含量很低的香烟,这种烟软绵绵的,没什么劲道,老鬼使劲吸了一口,于是更加失望,期盼中香烟能带来的放松感,他并没有感觉到,他更加焦躁了,因为面前的两套茶具。
一套皇家哥本哈根,一套所谓的便宜骨瓷欧式茶具,这两套茶具在家里整整摆放了三日,老鬼没碰它们,不是因为不需要,只因它们都摆放的太美,太娇贵,碰一下只是觉得亵渎了它们。
新年就要到了,可以预计到的,今年是一个只有老鬼自己的寂寞年,也许。
最近,他的左邻,孟晔,右舍,田佛虽然经常以各种原因来此打搅,但是他们都是有家的人,新年到了之后,他们还是会回家的。
对于孟晔的入住,老鬼觉得不意外,但是那个田佛,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老鬼放下书,转头看着推拉门那边的座钟,默默数着时间,一,二,三!
接着门铃响起,果然是这样的。
“这次,你又要借什么?”老鬼打开大门,却发现门外不是那个总是借东西的田佛,文聪带着一位非常清秀漂亮且精致的年轻人站在门口。
“抱歉,时棋,童恒说要来看看你。”文聪对老鬼笑笑,转身为他们介绍。
陶乐童恒上下打量着这个存在了七年的假想敌,这人很瘦,面色不太好,看的出,他的健康状况并不好,可是虽然纤细,却未现娇弱,相反他的眼神里无意中露出的毫不遮掩的不悦,能叫陶乐童恒看得出这人是那种很坚强刚烈的那一型人。
他的五官倒是很漂亮,但是绝对不是那种他想象中的样子。他套着一件套头毛衣,乳白色的,下身穿了一条松垮垮的并不合身的家居裤子,他的袜子是花的,那种红黑道子的花袜子,没有穿鞋,大概因为屋子里铺满了厚厚的地毯的原因。
陶乐童恒笑了,世界就是如此,谁坚强,风会先吹向谁。他看着老鬼,心里不觉得已经是自信满满:“真是抱歉,因为你的名字总是被大家提及,所以我就来了。”
老鬼侧身让开门:“请进吧。”说完他斜眼看了一下他的右舍,田佛拿着一个盐罐子,悄悄看看他,尴尬的笑了下,又缩回了房间。
三人慢慢进了房间,老鬼没有拖鞋给他们换,文聪脱下鞋子放置在鞋柜上,陶乐童恒有样学样的跟着他穿着袜子进了屋子。
屋子里,尤加利略冲鼻的香气飘着,陶乐童恒脱去大衣很顺手的递给了文聪,文聪习惯性的接过,拿去挂了起来。
老鬼走到卧室门口,缓缓的拉上了那里的推拉门,隔断了陶乐童恒的视线,即使如此,文聪和陶乐童恒还是看到了那里打开的被子,丢在贵妃椅上的米色毛毯,到处丢掷的书籍,还有那盏水晶香薰灯和故意隔断阳光的厚窗帘。
“土地的形状,选自《内奥米传说》。”陶乐童恒坐定后对老鬼笑了一下说,他说的是那扇推拉门隔不断的那首木吉他的音乐声。
老鬼笑了下,转身走到一边裸露的餐台上为他们倒茶:“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对我来说,好听就可以了。”老鬼从冰箱里取出两盒东西:“茶?咖啡?”
“咖啡,谢谢。”文聪。
“白水就好。”陶乐童恒。
片刻,冒着热气的饮品被放置在桌子上,杯子是那种最普通的白瓷,没有任何花色。
“你不喜欢?”陶乐童恒捧着杯子问老鬼。
“什么?”老鬼疑惑。
“那两套茶具。”陶乐童恒指下放置在卧室门口的木台架上的两套茶具。
老鬼笑了下,轻轻摇头:“那样的东西,只能摆来看吧。”
文聪咳嗽了两下:“时棋,童恒是我们的老朋友了,你走后,我们认识的。”
老鬼不知道文聪这话的意思,他只好再次的跟这位看上去很精致的男人点点头,这个文聪到底想说什么?
“其实,你走后,我和孟晔在一起过。”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杯子很大方的以他的方式说了出来。
“哦,他人很好,有品位,对他人善良,对小动物有爱心,机智幽默,沉稳而有风度,是个不错的伴。”
老鬼对陶乐童恒夸奖孟晔,文聪很惊讶的看一眼老鬼,他竟然跟别人夸奖孟晔。
“孟晔知道他这样被你夸奖一定会很高兴的。”文聪说。
老鬼笑了下:“你想我骂他吗?”
“当然,毕竟,那个时候,他的确绝情。”陶乐童恒声音里带了一丝恨意。
老鬼噗嗤笑了:“怎么会,当年的事都是我的错,和孟晔没关系的。”
“你真这么想?”文聪露出一分毫不遮掩的惊喜,他喜欢陶乐童恒,痛苦于陶乐童恒的征服心,老鬼的话给了他一丝希望。
“当然,当年的事情,都是我的错,出身不高却又看轻自己。”老鬼挺不在意的拿起香烟点燃了一根,陶乐童恒和文聪都是个不吸烟的主,他让过,对方拒绝。
“你们来,就是来问问我是不是对孟晔旧情未了吗?”老鬼吐出一口烟后问对面的两人,那两人顿时尴尬起来。
“怎么会,只是文聪说,时棋你亲戚不多,朋友又少,身体也不好,所以我们来看看你需要什么。“陶乐童恒笑了下,看着那个他始终没碰的杯子,那样的杯子,他看不上,更不要说捧在手里喝水了。
“不是的,时棋你千万别误会,只是单方面的拜访朋友,没有提前打招呼的确是我们不对,千万别告诉孟晔,不然会被他骂死,你知道他的脾气的。”文聪连连摆手,心里早已后悔,陶乐童恒的刻薄令他发慌,但是,这时棋如何变成了这个样子的人,说起话,竟然也半分不为他人留余地了。
屋子里有了片刻的安静,陶乐童恒心里比文聪还要后悔,那个在众人嘴巴里总是柔弱,委屈,可怜,凄凉,无助的人,竟然是这样尖锐,早知道这样,他会用其他方式出现了。
“时棋,人总不可能一个人独活,总是需要两个朋友的,我和童恒虽然冒昧,可是,打开这个门,你总要有个地方去,孟晔跟我说,他很担心,因为你除了去公司,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经常出去溜达下,四处走走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
文聪整理了一下情绪,很认真的对老鬼说,事实上,他是真的这样想的,如果能帮上忙,他绝对会帮的。
老鬼回头,看下座钟:“说来,也是巧,今天约了个朋友吃饭。”
文聪无奈的摇头,慢慢的站起来去拿陶乐童恒的大衣,老鬼站起来客气的送他们出去。
新年快到了,天气很冷,文聪慢慢向街口走着,这一边没有停车位。
“那人,怕是有社会敏感症,我想他会攻击每个他认识的旧人。”陶乐童恒嘴里冒着哈气,声音略微带了抱怨。
文聪停住脚步,回头看下他:“童恒,我一直想问你。”
陶乐童恒连忙刹住脚步,他差一点撞到了他的背:“什么?”他惊讶的抬头看文聪,文聪对他一向是千依百顺的,但是现在的他脸上带着明显的不悦。
“你血型是AB型吧?”文聪说完转身继续走。
“什么意思?”陶乐童恒不懂得。
“神经纤细敏感,有时候做事很极端。”文聪慢慢走着,不急不缓的说着。
“你从哪里听来的奇怪话。”陶乐童恒大怒。
文聪拿出车钥匙对着车门按了一下,车嘟的响了一声,他打开车门坐到驾驶座,他看下还站在附近的陶乐童恒,他脸上已经阴云密布。
“这一次,我并不想哄你,陶乐童恒,我真傻,竟然带着自己喜欢的人,去打倒他的情敌,我到底在想什么?”文聪说完关住车门,竟然开着车走了。
陶乐童恒没说话,他回头看着老鬼那边的窗户,眼神里带着一丝不甘和愤恨。
此刻的老鬼正靠在房间的房门上苦笑,他自言自语:“竟然因为寂寞被人欺负了。”
田佛坐在房间的沙发上拿着遥控一个又一个频道的换着台,心里一片心烦意乱,刚才拜访老鬼的那两人,他明显能感觉出一丝敌意,可是又什么都不能做。一部电视上百频道被他换了好几次,接着,他的门铃突然响了,这里并没有人认识他,即使是老鬼,也只是把他当成一个普通邻居的。
田佛打开门,老鬼站在外面,手里拿着一个咸盐罐子:“喂,我借你咸盐,你请我吃饭。”
第12章 人的两面性
老鬼觉得,自己真的不是故意看到的,毕竟,有些事情别人不想被自己看到,看到也实在是尴尬,比如现在。
“谁招惹老佛爷了,今天上班开始火气就大的很。”一位员工,趴在墙角跟人咬耳朵。
“嘘…”另外一位员工尴尬的冲老鬼笑了下,做了个嘘的手势。
老鬼觉得来的不是时候,但是,这位老佛爷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混,非要今天过合同。
田佛公司的员工在田佛办公室外,嘀嘀咕咕,人人自危。
“^&%&^%&^%&%^&”一位员工,嘴巴里嘟哝着奇怪的火星语,对着对面的镜子整理着领带,老鬼觉得,他似乎想拿那条领带勒死自己,在进那个刑场之前,他也许觉得,最好勒死自己来的更加安逸。
随着一声巨大的关门声,一位神情古怪,面色发青的经理级人物,来到那位准备勒死自己的仁兄面前,做了个进去的手势。
那位先生很无辜的左顾右盼了一下,接着,飘着走了进去,他关门的一刹那,老鬼听到了海啸。
“请你告诉我?请你详细的说明一下,我现在请你一条,一条的把这些合同条款看一下,什么时候…关门!!!!还不嫌丢人吗?”
门颤抖着,被关闭了。
老鬼看着那份需要田佛过目一下的合同,家里是家里,工作就是工作,作为服务一方,田佛要求他亲自操办此事,结果刚下楼,他就看到田佛的办公室门口硝烟弥漫。
时间缓慢的过去,那些职员胆战心惊的一个一个伸直了脖子被人斩一般的姿态进了田佛的办公室,老鬼看不到里面的硝烟,但是他感受着十二月的寒冰,夏日酷暑的微波炉高温,那些走出来的受刑者身上,他能闻到火药的淤积量可以再次发动一次两伊战争。
一些女职员的眼睛里全是水,只要轻轻一触碰,有可能就可以泻出一场规模不小的洪水。
老鬼无比同情,觉得家里看漫画,吃零嘴儿的娟子,简直活在天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