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是霸道啊!不过我真喜欢他的霸道啊!
刚子有钱,但不挥霍,他是个平民老板。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酒吧一条街,人来人往的很热闹。那些看似豪华的高档餐厅他嗤之以鼻,他说没有人味儿,在那种地方吃饭就像是举行某种仪式,一点儿也放不开。
有时候下班时,我们商量着去哪里吃饭能提升档次。刚子说,“档次有个屁用,吃饭的时候如坐针毡,疼不疼?”
然后我们就被他领着去吃老北京火锅了,吃完火锅流一身的臭汗,洗个澡后又被他领到酒吧。我说你真是标新立异啊,他说反正一个人习惯了,无所谓,开心最好。
但实际上,他过得并不开心,他每次去酒吧喝酒总是醉着出来。
我每天都坐地铁四号线,从安河桥北坐到新街口。等地铁的时候最是无聊,无聊的时候总能找到打发的乐子。时间一长,我发现在安河桥北站永远都有一个弹吉他的小姑娘,细细长长的眉毛,鼻子很挺,眼睛大大的很有神。
听她唱歌是种享受,绝对值得你花上十几分钟细细品味。
她的嗓音清澈甜美,空旷的调子能把你拉回呼伦贝尔大草原、雅鲁藏布江、云南大理、成都的小酒馆……能让你不安的灵魂跟着调子慢慢出窍,这便是她的功力。
唱歌的时候,她总是习惯把头低着,然后轻轻地拨弄着琴弦。听得入迷了,也有人当场点歌的,然后往她的吉他盒子里扔个几十块钱,就算是酬劳。
一个人,一把吉他,一首歌。唱自己喜欢的音乐,用歌声和别人分享自己的故事,这是属于她的幸福。
我喜欢听她唱《北京,北京》,她和原唱的风格完全不同。没有歇斯底里的呼喊和躁动的电音,简单的伴奏,静静的哼唱,一点儿也不华丽。孤零零的几个调子,听了反倒更容易让人生出浓烈的渴望,透过寂静看到的繁华往往更加绚丽多彩。
听了不下几十遍,下一次再听还是会陶醉其中,常常能找到不同于以往的感觉。
我成了她的歌迷。有时候从她旁边经过,总会有意无意地跟着哼几句。刚开始出于礼貌,她总是抬头对我笑笑,说:“你也喜欢唱歌啊?”
我点点头,说:“喜欢,但唱不好。”
她冲我眨眨眼睛,然后低头继续吟唱。
后来我和她渐渐混熟了,我经常跑过去搅她的场子。她唱许巍的《像风一样自由》,唱到一半要换气,我接着后面唱一句周杰伦的《东风破》,哼着哼着就把她带到沟里去了。
她叫小玉,偶尔会抱着吉他来地铁站唱两首,但最近不常来了。
她说现在时间越来越不够用,生活限制了她的自由。衣食住行像四根绳索,紧紧地勒住了小玉的脖子,每向前迈一步,呼吸就变得异常艰难。她说不挣钱就活不下去,如果连最基本的物质都无法满足,谈理想就像是在水里憋气,坚持得越久越是难受。
不过,小玉天生嗓音条件好,很快就被一家酒吧老板看上了。她做梦都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虽然酒吧不大,但有人听她唱歌她就知足了。
酒吧规定,每天从下午六点唱到晚上九点,不算客人给的小费,另给三百块钱工资。
签合同那天,小玉给我打了不下十个电话。因为这件事情,公司里的同事鄙视了我好几回。
晚上她请我吃饭,她第一次喝酒。我开玩笑说:“现在麻烦大了。”
她说:“麻烦什么?”
我说:“以前听你唱歌都是免费的,现在要想听你唱歌,还得跑到酒吧里点瓶威士忌。”
她乐呵呵地说:“阳子哥,只要你能来,这瓶威士忌算我的。”
我点点头,说有空一定过去捧场。
酒吧里的小玉渐渐褪去青涩的面孔。她的嗓音依旧清脆动人,只是眼神里添了几分成熟的味道,那是被生活压榨出来的俗气,但刻进风花雪月里的俗,却是最能打动人心。
私底下小玉经常和我开玩笑,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已经很难得了,没曾想一直坚持着,还能顺带着挣点钱,真是无法想象。
我说,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所忍受的苦和获得的甜是成正比的,付出肯定会有收获的。
她点点头。
在酒吧里唱歌,小玉认识了不少的朋友。她也遇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刚子。刚子是小玉的忠实粉丝。
以前刚子去酒吧总是喝醉,但现在好像变了,他再没有醉过。他的目光不在酒上了。
刚子是老报馆酒吧的常客,老报馆酒吧相比于一般的酒吧而言显得不那么燥,是个喝酒聊天的好去处。
小玉还没去酒吧驻唱的时候,酒吧的气氛还没那么活跃,每个人都沉在自己的世界里。小玉就像是一股醒酒的风,总是能让人晕晕乎乎的时候感受到一股清凉。
刚子第一次听小玉唱歌就被她深深迷住了,说实话我也迷,但没有他迷的那么有兴致。
以前他去酒吧的时候总会把我们也顺带捎上,但渐渐地他变得神出鬼没。
他早早地来到酒吧,点上一瓶百利甜,跑到最靠近舞台中央的位置。有时候也喝点老青岛和黑啤,然后等着六点开场,一直听到散场为止,从不中途离开。
他喜欢小玉,不敢明说,只好用小费来婉转地表达。这一点有些不符合老北京爷们儿的风度。就这事,我笑了他大半年,刚子居然也有不敢做的事。
直到表演结束的时候,小玉去后台卸妆,然后背着吉他往回走,刚子就偷偷摸摸地尾随。
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差点没把小玉吓个半死。
她给我打电话,说自己被人跟踪了,让我赶紧过去救她。
我说:“你别急,先稳住,等我先拿根棍子。”
等我赶到现场的时候,看到一个黑影和小玉在聊着什么。我不知道那是刚子,我第一反应是,小玉遇到流氓了吗?
我拿着棍子大声嚷嚷了几句,来个虚张声势,其实心里怕得要命。
刚子扭过头盯着我手里的棍子,脸都吓白了,原来他比我还害怕。
他躲到小玉的后面,结结巴巴地解释:“哥,你千万要冷静啊,我不是什么坏人。”
我这才看清那人是刚子。
我目瞪口呆,这还是我认识的刚子吗?回到公司和同事们聊起这事,大家都惊呆了。
我开玩笑说,“老哥,那天晚上要不是我拦着你,你差点就犯罪了知道吗?”
刚子安之若素,道:“喜欢的就要义无反顾地追下去,喜欢要让她先知道才行!”
这是他长久以来奉行的“快炒”理论,他说遇不到喜欢的就算了,遇上了就得猛火急攻,一举拿下!
我说酒吧里的女生也不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小玉了?他只回了我一句,小玉看着真实。事实证明,刚子还是有眼光的。
刚子仍然每天守在酒吧里,悄无声息地向小玉表达着自己的心意,结果每次都搞砸。
他想让小玉感受到自己的烂漫,于是提前定制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小玉,I LOVE YOU!”
小玉唱歌的时候,他就站起来,把牌子举得高高的,一边喊一边舞动着牌子,结果他的声音比小玉的吉他声还高,整个酒吧的听众都愤怒地盯着他。酒吧老板拿喝过的芝华士浇他的脑袋,他抖着脖子往外跑,边跑边骂:“狗屁的酒吧,老子下次再也不来了。”
第二天,他忍不住又去了。
这一次他安安静静地听完了所有的歌,等大家散场的时候,他悄悄把藏在座位底下的玫瑰花拿出来,然后去化妆间找小玉。
结果他心急火燎,一不小心冲到女更衣室里去了。七八个姑娘吓得惊慌失措,一边捂着胸口,一边拿着撑衣竿戳刚子的头,骂他是“臭流氓”!
玫瑰花被打落了一地,踩了个稀巴烂。小玉刚从化妆间出来,被这一幕惊呆了。刚子捂着头蹲在地上,被吓懵了,一句话也不敢说。
后来事情闹到酒吧老板那儿,刚子说都是误会,酒吧老板有意想讹刚子一笔,故意说他是性骚扰,想要他赔偿女演员的精神损失费。刚子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后来多亏小玉从中周旋,刚子才全身而退。
刚子说:“小玉,谢谢你,玫瑰花我下次再给你买。”
小玉无奈地摇头。
为了能和小玉有的聊,他特意买了把吉他。他自己不会弹,但装模作样总是会的。一开始,他去报了个吉他的学习班,后来他发现自己怎么也学不会,学了一个月,只会弹《小星星》。
刚子甚至把他那首弹的支离破碎的《小星星》搬到了公司,我们集体调侃他,他也不生气。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真的可怕。
有一次,酒吧散场的时候,他背着自己的吉他找小玉,他对小玉说自己也想学,但总是弹不好,能不能教教他。
小玉说:“你能学得会吗?”
刚子笑眯眯地说:“能。”
可到真正学的时候,刚子笨得要死,比在吉他班的时候还要笨,五根手指不知所措,紧张得直哆嗦。最后连《小星星》也不会弹了。
不过刚子是个极有耐心的人,尤其是在追求小玉的时候。他大概是意识到自己之前似乎太过激进了,送花和表白对小玉来说似乎没什么感染力。于是他改变了自己的策略,他又开始贯彻他的“慢炖”理论。他说求爱就像是炖排骨,得用小火慢慢煨着,时不时加点水别炖干了就行,最后时机成熟了就一锅端。
这段话总让我觉得很有心计。我甚至在想,刚子是不是对小玉图谋不轨?但后来想想,刚子没错,因为绝大多数的人,只有对自己爱的人才会鬼迷心窍。“死缠烂打”被刚子玩到了极致。他经常趁双休的时候跑到小玉家里,一去就拎好几个塑料袋子,里面全是从菜市场买的菜。他的嘴很甜,每次都把小玉的奶奶哄得很开心。
小玉说:“这是我奶奶,干嘛让你叫那么欢?”
刚子皮皮地说:“迟早也是我的奶奶!”
小玉的脸有点红,道:“没见过像你这样耍无赖的!”
刚子吐吐舌头:“我就无赖了,我就赖着你!”
小玉懒得理他,他就自己钻到厨房去了。刚子经常借故学吉他,到了饭点的时候就赖在小玉家里不走,然后“蹭吃蹭喝”。这一次他打算亲自下厨,感谢小玉的关照。
奶奶掩着嘴,神秘兮兮地问小玉,进去的小伙子是不是她对象,小玉摇头说不是。奶奶嘴上没说话,眼睛却笑弯了。
刚子跑到厨房里忙活了好一阵子,最后呛得一鼻子灰出来,总共做了五个菜,四个阵亡,最后一个菜是盐水焖豆角,味道还凑合。
他端着盘子冲小玉傻笑,就像是个非洲原土著,就差把厨房点着了。
小玉看着刚子忍俊不禁,她摇摇头:“你是来捣乱的吗?”
刚子嬉皮笑脸地说:“是不怎么好看,但味道不错的,就是没你做的好吃!”
刚子没做过饭,这是他第一次。他花了五天时间在网上找视频,又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练习。那段时间刚子经常请我们去他家玩,说是搞什么Party,我们很兴奋,结果后来才知道,所谓的Party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焦煳煳的饭菜,我们心灰意冷。他说这是他最近新研制的大餐,尝到就是赚到,我们尝了一口,确定那不是人吃的,于是我们决定逃离。最后,他用尝一次给一百块的丰厚报酬顺利地收买了我们。
但刚子天生不是做饭的料,捯饬了好久,依旧停留在“能吃”的水平。
小玉嚼着盐水焖豆角,说:“真难吃。”
刚子指着桌子上的半堆豆壳,说:“难吃你都吃一盘了!”
小玉狡辩说:“我只是不想浪费而已!”
刚子喜欢摄影,没事的时候总喜欢拍点什么,这就是他一直跟我们说的,“人的精力不能全为了工作,有时候也得陶冶陶冶情操。”摄影是他认为记录生活最好的方式,公司里挂满了他拍的风景照片。
他每天忙得乐此不疲,最重要的是他找到了一个免费的模特。
他把小玉的相片整理好放在精装的相册里,每到她过生日的时候,他就抽一张送给小玉。
有一天,小玉突然对刚子说:“这照片上怎么老是我一个人啊,看着孤零零的,要是再多一个人就好了。”
刚子这回突然脑子短路了似的,说:“要不你找个朋友我再帮你拍几张合照?”
小玉说:“他们最近都忙得很,要不咱们拍一张怎么样?”
刚子在生意场上脑子转得很快,在感情上往往比别人慢半拍,这下总算听明白了。
他兴冲冲地拿着相机,两人去了附近的公园玩起了自拍。那是小玉第一次靠在刚子的肩膀上,也是刚子第一次拉小玉的手。
刚子乐呵呵地说:“喏,小玉你看,现在照片上是两个人了。”
小玉点点头,说:“嗯,洗出来记得给我一张。”
后来,刚子干脆开了一个影楼,工作之余也有时间琢磨自己的爱好了。
刚子不会说太多的甜言蜜语,也不会做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他就不是那种风风火火的人,适合过日子吧。软磨硬泡是他的本事,小玉就这样一点一点地被感动着,即便有些棱角也被刚子磨平了。
有一天,刚子突然对小玉说:“别去酒吧了,我赚钱养你!”
小玉摇头:“唱歌是我的梦想。”
刚子说:“那就唱吧,反正我也爱听。”
小玉是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少有的能把梦想坚持到底的人。即便活得不易,也要把“梦想”两个字描摹得字正腔圆。
刚子则是在背后默默支持她的人。
刚子说一切都听小玉的,她想唱就一直陪她唱下去。他说哪怕全世界都没人听她唱歌了,自己永远都是她的听众。
我也学着老北京的腔调,说:“刚子,你这是铁杆儿粉啊!”
他幸福得要死,说:“低调低调。”
2012年9月21日晚上8点36分左右,我接到小玉的电话。
电话那头,小玉在哭,说刚子出事了,让我去酒吧一趟。去到酒吧,看到刚子倒在地上,周围全是血。小玉脸色惨白,蹲在角落里,嘴唇哆哆嗦嗦的。地上好多碎酒瓶子,小玉的吉他被摔成两截。
我说:“别愣着,快叫救护车啊!”
赶到医院已经是九点多了。我和小玉守在急诊大厅,她急得都快哭了。我安慰她,说刚子命大,肯定能挨得过去。最后,刚子的头皮被缝了十几针,因为失血过多,差点就过去了。
我问小玉怎么回事。
她说:“晚上有几个小青年闹事,非让我陪他们喝酒,我不愿意,他们就对我动手动脚的。刚子急了,拿起酒瓶子砸了他们的脑袋,后来刚子就被他们几个给打了……”
我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刚子,脑海里浮现当时的场景,不禁惊出一身冷汗。不过谢天谢地,刚子总算捡回一条命。缝了十多针,想想都肉疼。
我一直在想,刚子那么胆小,以前我拿根擀面杖都能把他吓到半死,他哪来的勇气啊?
刚子躺了一个多月才恢复,遗憾的是,因为头部受伤留下了诸多后遗症,一到下雨天,他的半边脑袋就疼得厉害。左耳的听小骨碎了,医生说可能会影响听力。
事后我问刚子,“你当时打人的时候不怕吗?”
他说:“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一热就不知道怕了。”他还开玩笑,说现在就是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了。
小玉说对不起刚子,于是她辞掉了酒吧的工作,那把摔断的吉他被她收在盒子里,说以后再也不会弹了。
国庆节前夕,小玉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要和刚子结婚了。
我说:“这是好事啊,整天东奔西跑的,有了家就有了奔头,一切都会好的。”
拍婚纱照那天,刚子开心得要死,西服扣子都扣错了。
他握着小玉的手,说:“拍了这么多照片,这大概是我们拍的最美的一张合影了。”
小玉拽着刚子的领带,说:“婚纱照都拍了,你可不许反悔了哦。”
刚子很爷们儿地说:“傻子才反悔呢。”
结婚那天,刚子突然从后台抱来一把吉他,那把吉他他已经好久没碰了。刚子并不是一点没学会,想起之前学吉他的日子他总想笑,自己为什么那么笨呢。
也许刚子天生就五音不全,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弹过一首完整的曲子。然而,当婚礼现场的伴奏响起的时候,刚子的手指突然变得灵活起来,原来他不止会弹《小星星》,还会弹《知心爱人》。
调子很慢,慢得像一个说书人,却从没有什么调子能让我如此感动。刚子不喜欢弹吉他,不喜欢进厨房,但小玉喜欢,他就喜欢。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小玉,说:“小玉,对不起,我太笨了,学了几个月却只会弹一半!”
小玉眨着眼睛,眼睛红红地说:“没事儿,剩下的一半我弹给你听。你的一半加上我的一半才是完整的。”
刚子弹的那半首曲子是我听过最五音不全,但也最让人动容的。
2014年的时候,我也结婚了。婚纱照是刚子帮我拍的,全程免费。
那一年他和小玉生了个女儿。
刚子拿出相册,乐呵呵地说:“你看,现在照片上又多了一个人。”
我说:“是哦,小家伙长得真漂亮啊。”
他说:“那是,和她妈妈一样漂亮。以后我每年都要给我女儿照相,等她18岁的时候,送给她做礼物,那多美好啊。”
他家里有一个柜子,里面摆满了相册,相册上写着日期。
我说:“这么多照片,花了不少时间吧?”
他笑笑,说:“我答应过小玉,每年生日都送她一套相片。记录美好的东西,花再多的时间都值得!”
我点点头,道:“做一个好爸爸和一个好丈夫也够你吹一辈子牛了!”
他笑,小玉也跟着笑。
我从那里深受启发,于是决定也要记录点什么。每天收集一点点感动就好,最可贵的是一直坚持做下去。
小玉和刚子结婚后,听她唱歌的机会越来越少,但我始终记得在安河桥北站,有一个弹吉他的姑娘,细细长长的眉毛,鼻子很挺,眼睛很有神。
10月26日是小玉的生日,晚上她叫我一起去吃晚饭。
我想着给小玉挑件礼物,但又不知道买什么,去商场逛了半天,却什么也没买着。
后来瞎逛,无意间路过一家乐器店,突然瞟到了挂在墙上的吉他,于是会心一笑,心里顿时有了底。
我把吉他送给小玉的时候,小玉开心得不得了。但她说已经好久没弹了,很多和弦都记不得了,怕是想弹也弹不出当时的味道了。
说起这些话,着实有些感伤。
刚子看了看小玉,说:“收下吧,吉他就是你的命根子,我知道你舍不得,有机会我陪你去安河桥北,你弹我听!”
我笑了。
不论在哪里,有多远,仍然有人想到你,这种幸福真是无以言表。对于小玉来说,有个人愿意陪在她身边,愿意为了她而冒险,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的呢?
一段不会迷路的旅行
小时候出门,妈妈总给我写上一张有家庭地址的卡片,耳提面命地告诉我不能迷路。
而今,那个住在我家旁边的胖姑娘走了。我能做的,也就是让她别迷路。我在这儿,你的家也在这儿。
“嘿,迷路的大耳朵!收听我,不迷路。”
——引言
我的人生里,有无数次曾感觉到自己找到商机,即将飞黄腾达。这种错觉来自我的老铁——泡芙。这个住在我家隔壁的胖姑娘,三分钟换一个爱好,然后迅速地跑到我家来告诉我。
五岁的时候,我用家里的棉被,给她裹了她妈妈刚买回来的冰棍。棉被是从我家的箱子里搬出来的,冰棍是她一个暑假的份额。这厮嚷嚷着让我学巷口老爷爷,卖完拿钱给她买花头绳戴。结果没了冰棍,脏了棉被的时候,我的合伙人泡芙第一个跑到了我妈面前痛哭。花头绳最后成了我屁股蛋上的红印。
小学的时候,我将《水浒传》的故事背下来去学校讲给同学听,一个故事两毛钱,能吃一个棒棒冰。这主意还是泡芙出的,她说电视剧里说书先生们都是这样的,极其有文采。她昧着良心说:“阿泽你比说书先生厉害多了!”
但是说书先生们都有惊堂木和茶水,我从家里把老妈的首饰盒偷出来,还给自己沏了一大杯老爸的龙井。挺苦的,我的故事没讲到一半,一个两毛钱都没有赚到的时候,就被班主任逮住了。
初中的时候,她想去和班长告白,但一手狗爬字不好意思写情书。就拍我马屁说:“阿泽啊阿泽,代写情书一定很赚钱,以后你娶老婆生娃娃要好多钱的,你没钱就只能娶我了。”
我不想娶泡芙,泡芙太胖了,从小欺负我到现在。我立刻开张了我的第一笔生意。泡芙给班长的爱称是仔仔,其实在我眼里周渝民甩出班长十个五道口的距离。我就使坏改写成了崽崽,那个奶白的小子在我眼里就是个小屁孩儿。
对不起,人是不能使坏的。我数学课开副业写情书的时候被老师抓住了,崽崽在他们眼里是我暗恋的某位女孩,班主任让我大声朗读并贴在了教室后门。整整三年,进门就是我的书法作品和文学作品。
负责执行贴这个任务的,是那位仔仔。他后来偷偷和我说,他以为我暗恋他,因为后来泡芙这厮跑去和他说,崽崽是你啊。后半截最重要的事实“情书是泡芙想写给仔仔的”也被无耻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