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团凉吃亦很别致。用勺舀到可以下漏的竹篮里,轻压轻挤,搅团便像一条条小鱼或更像蝌蚪一样漏进盛水的盆里。再携出来,调进酸辣调味品,口感好极了,怀娃娃的孕妇尤好此食。再把搅团晾在案板上,摊平,冷却后切成小块,调了油盐酱醋,作为喝稀饭的佐菜。一边是热烫的苞谷糁子稀饭,一边是冰凉可口的搅团,男女皆好此一热一冷的刺激。还有烩搅团,不再赘述。
无论热吃凉吃烩了吃,谁都明白,只是把苞谷这种粗粮变一个花样以图好进口罢了。
少年和青年时期,粗粮为主,苞谷坐庄。苞谷稀饭苞谷馍馍,一天三顿均为黄颜色的苞谷做成的饭食,民间戏谑:早上苞谷吃,晌午苞谷喝,晚上苞谷把皮脱。搅团便是把难吃的苞谷面儿变一种饭食花样。农村孩子,没有谁能逃躲苞谷饭食的,自然也逃躲不了搅团。
搅团又被乡人戏称“哄上坡”。说它耐不得饥,易消化。肚子吃得膨胀,干活去走到坡上就又饿了。我曾经发过誓,如果能有福分不吃搅团,我将永远不再想它。
当我和乡民都以白面为主食的日子到来时,过了几年,却想吃搅团了,真是不曾料到。随着年岁递增,对这种曾经厌腻透了的饭食更多一层回味与依恋。
到渭南市,作家李康美约我到他家吃饭,我首选搅团。李夫人买来新磨的苞谷面儿,味道真是好极了。
到咸阳市,作家文兰约我吃饭,我仍然首推搅团。文兰又约来作家叶广芩,说她已早有约求,待有搅团吃时一定相告。叶广芩为清室皇家血统,想品尝关中民间饭食,自然除了新鲜,还有体验民情之美意。不料,我等吃得满头大汗口香腹胀仍不想丢碗筷,叶氏广芩却一脸茫然,感叹:我就一种感觉——猫吃糨子嘛!
陕西作家协会院内有一家搅团专业户,便是文学评论家李星。平均每周至少打一次搅团,从春吃到夏,吃到秋再吃到冬,全以时令蔬菜做汤拌着。我等想吃搅团,便先告知一声,多撒一把苞谷面儿。或是在楼下闻到搅团锅底烧着了的香味,便直接上楼去讨一碗吃。人说,李星写了大半辈子文学评论,打了半辈子搅团。
搅团而今也被开发被提升到大小饭店的食谱上,卖得一把好价,真是大出我半生之意料,惊疑今天富裕了的人疯了。
种菊小记
朋友在一家公园供职,前年送我几盆花色各异的菊花,我大为惊讶,人工竟然能培养出这样争奇斗妍的花色品种来。
花谢之后,我便将盆栽菊花送回乡下老家,移栽到小院里。一来是偷懒,免得时时操心旱涝,也少去了天天或隔天浇水的麻烦,土地里毕竟要比花盆耐得伏旱。二来是出于性情,我更喜欢那些自发自然自由生长的原生形态的草木,向来不大欣赏那种裁剪得太规整的东西,包括盆栽花木,尤其不忍心观赏那些被人为地扭曲到奇形怪状的盆景,总是产生欣赏女人小脚的错觉。这样,这几盆菊花一旦移栽到小院的泥土里,便被迫还原为野生形态,任由其发芽、长茎,任由其倒伏在地上。秋来时花儿开了,白色的更显得白,紫色的更显得紫,抽丝带钩的花瓣更显得生动。只是比原先的花要小许多了。小点就小点吧,少了修饰的痕迹,看起来我倒觉得更顺眼。
今年清明前,妻子去了一回城乡交界处的古庙会,买了几团菊花的根,同样栽在小院里,一视同仁,一任其自由发展,只是不知道这几种菊花是何品种,开什么形状的花色。一团团的花根埋到地下,也就埋下了一团团的花谜,看着蓬勃起来的叶子和茎秆,常常就有揭开谜底的期待。我在这些菊花旱得叶子发蔫时,便用井水浇个透湿浇个痛快,便可耐得多日高温。入秋后一场阴雨,原有的新栽的菊花秆茎全都匍匐到地上,扑倒在院中的路径边沿,我也不想扶起它。有乡友来,建议并出主意,弄几根竹棍或树枝,把菊花枝秆儿绑扶起来。我口头应诺,却仍未实施,心里想着,它自己长得太疯太软,它自己撑持不住要扑倒在地,何必要我绑扶。再说铺地的菊花开了,当会是另一种风情,也许呢。
前不久有一次时日不长的外出。回到原下的小院时,映入眼帘的却是一片惹人的金黄,黄得那么灿烂,黄得那么鲜嫩,又黄得那么沉静,令我抑止不住心颤。记得离家时,这一丛丛古庙会上买来的菊花已呈现出繁密的骨朵花苞,我以为花期尚早,因为暑气沤热还在,起码也应在野菊花之后,不料,它率先开了,这一丛菊花的谜就这样揭开,金色铺地,花团锦簇,一团一团的金黄的花朵任性开放,直教我左看右看立着看蹲下看不忍离去。
看到这一丛铺地盛开的菊花,金黄金黄的颜色,脑海里便浮出黄巢那首广为流传的《咏菊》的诗来。说真话,我记着这首诗,却不喜欢这首诗:从表征意义上,我不赞同“我花开罢百花煞”的狭隘小气。如果真应了黄巢的心愿,百花煞尽,只存留菊花,这世界就太单调太孤清了。不光在我不能忍受,恐怕任何正常的人都会不堪的。黄巢的咒语自己未能实现,却在千余年后的“文化大革命”中发生了,中国文坛百花煞尽,只准存活八个样板戏。搞到一花独放独尊,肯定会出麻烦,肯定长久不了的。从这首诗的深层说,黄巢不过是以菊花自喻,隐含着称王称霸的政治抱负。联想到刚刚做了皇帝的李自成的胡来,以及尚未完全称帝的洪秀全和他的诸王们的胡整,黄巢即使做了皇帝,肯定也强不到哪儿去。只有菊花是无辜的,向来被有风骨的文人学士暗喻明恋地作为傲霜独立品行的一种花,无端地被称帝当王心切的黄巢拉出来称了一回霸,连柔嫩可人的花瓣也被拟化为黄金盔甲。
昨日傍晚,阴霾初开,夕阳在云缝中乍泄乍收。我走出小院,走上村后的原坡,野花凄迷,蚱蜢起落,树青草也绿着,却已分明是秋的景致了。山沟里,坡坎上,一簇簇一丛丛野菊花已经含苞,有待绽放。往昔的记忆中,这山野间的菊花一旦开放,满山遍野都是望不断的金黄,我家小院里的那一丛无法比拟,任何花园里的娇生惯养的公主般的同类也是无法比拟的。那种天风地气所孕育的野菊花,其气象其烂漫其率真,都是人工或小院所难以为之的。
作菊花诗两首,以释怀,以备忘。
其一 家菊
含露凝香铺地开,小院金菊报秋来。
秋风秋雨秋阳好,顿生诗情上高崖。
其二 野菊
何事争春斗妍态,不与桃杏一时开。
伏花凋谢香色去,抖出遍山黄花来。
火晶柿子
我喜欢柿树。柿子好吃,这是最主要的因由。柿树不招虫害,任何害虫病菌都难以近身,大约是柿树特有的那种涩味构成了内在的天然抗拒,于是便省去了防虫治病的麻烦,也不担心农药残留的后患。柿树又很坚韧,几乎与榆槐等柴树无异,既不要求肥力和水分,也不需要任何稍微特殊的呵护。庭院里可以栽植,水肥优良的平川地里可以茁壮,土瘠水缺的干旱的山坡上、塄畔上同样蓬蓬勃勃,甚至一般柴树也畏怯的红石坡梁上,柿树仍可长到合抱粗。按照习惯或者说传统,几乎没有给柿树施肥浇水的说法。然而果实柿子却不失其甘美。
在柿树家族里,种类颇多。最大个儿的叫虎柿,大到可称出半斤。虎柿必须用慢火温水浸泡,拔去涩味儿,才香甜可口。然而慢火的火功和温水的温度要随机变换,极难把握,稍有不当就会温出一锅僵涩的死柿子,甭说上市卖钱,白送人也送不出去。再说这种虎柿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不能存放,温熟之后即卖即食,隔三天两日尚可,再长就坏了,属于典型的时令性水果。还有一种民间称为义生的柿子,个头也比较大,果实变红时摘下,搁置月余即软化熟透,味道十分香甜。麻烦的是软化后便需尽快出手,或卖钱或送亲友或自家享受,稍长时间便皮儿崩裂柿汁流出,不可收拾,长途运送都是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再有一种名曰火罐的柿子,果实较小,一般不超过半两,尽管味道与火晶柿子无甚差异,却多核儿,成为重大的弹嫌之弊,所以不被钟爱,几乎遭到淘汰而绝种,反正我已多年不见此物了。只有火晶柿子,在柿树家族中逐渐显出优长来,已经成为独秀柿族的王牌品种了。
火晶,真是一个热烈而又令人富于想象的名字。火是这种柿子的色彩,单一的红,红的程度真可以用“红彤彤”来形容来喻示。我在骊山南麓的岭坡上见到过那种堪称红彤彤的景观,一棵一棵大到合抱粗的柿树,叶子已经落光掉净了,枝枝丫丫上挂满繁密的柿子,红溜溜或红彤彤的,蔚为壮观,像一片自燃的火树。“火晶”名字中的“火”字大约由此而产生,“晶”也就无须阐释或猜想了。把“火”的色彩与“晶”字联结起来,便成为民间命名的高雅一种,恐怕只有民间的智者才会创造出这样一个雅俗共赏的柿子的名字来。
火晶柿子比虎柿比义生柿子小,比火罐柿子大,个重两余,无核。在树上长到通体变成橙黄时摘下来,存放月余便软化熟透,尤其耐得存放,保管得法的农户甚至可以保存到春节以后,仍不失其新鲜甘美的原味。食时一手捏把儿,一手轻轻掐破薄皮儿,一撕一揭,那薄皮儿便利索地完整地去掉了,现出鲜红鲜红的肉汁,软如蛋黄,却不流,吞到口里,无丝无核儿,有一缕蜂蜜的香味儿。乡间小贩摆卖火晶柿子的摊位上,常见蜜蜂嗡嗡盘绕不去,可见其诱惑。
关中盛产柿子,尤以骊山为代表的临潼的火晶柿子最负盛名。一种名果的品质决定于水土,这是无法改变的常识。我家居骊山之南,白鹿原原坡之北,中间流着一条倒淌河灞水,形成一条狭窄的川道,俗称灞川,逆水而上经蓝田约五十里进入王维的辋川。由我祖居的老屋涉过灞水走过平川登上骊山南麓的坡道,大约也就半个小时。水土和气候无大差异,火晶柿子的品质也难分上下,然而形成气候形成品牌的仍然是临潼。
大约是“文革”后期,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携妻引子到西安时,参观兵马俑往来的路上,王子发现路边有农民摆的火晶柿子小摊,问及此果,陪随人员告之。回到西安下榻处,有心的接待人员已经摆放好一盘经过精心挑选的火晶柿子,并说明吃法。王子生长在热带,未见过亦未吃过北方柿子并不足怪,恰是这种中国关中的火晶柿子令其赞赏不绝,直到把一盘火晶柿子吃完,仍然还要,不管斯文且不说了,连陪随人员的劝告(食多伤胃)也任性不顾。果然,塞了满肚子火晶柿子的王子到晚上闹起肚子来,引起各方紧张,直接报告北京相关领导,弄出一场虚惊。王子虽然经历了一个难受的夜晚,离开西安时仍不忘要带走一篮火晶柿子。
这个真实的传闻流传颇广。在关中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柿子,竟然上了招待外宾的果盘,而且是高贵的王子,确实令当地人始料不及。想来也不足奇,向来都是物以稀为贵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到与临潼连界的蓝田县查阅县志时发现,清末某年,关中奇冷,柿树竟然死绝了。我得到一个基本常识,柿树原来耐不得严寒的。但那年究竟“奇冷”到怎样的程度,却是无法判断的,那时怕是连一根温度计也没有。到20世纪90年代头上,我在原下的祖屋写作《白鹿原》的时候,这年冬天冻死了一批柿树,我至今记得这年冬天的最低温度为零下十四摄氏度,持续了大约半月左右,这是几十年来西安最冷的一个冬天。村子里许多农户刚刚挂果的葡萄通通冻死了,好多柿树到春末夏初还不发芽,人们才惊呼柿树被冻死了。我也便明白,清末冻死柿树的那年冬天“奇冷”的程度,不过是零下十几摄氏度而已。
编志人在叙述“奇冷”造成的灾害时,加了一句颇带怜悯情调的话,曰:柿可当食。我便推想,平素当作水果的柿子,到了饥馑的年月里,就成为养生活命的吃食了。确凿把柿子顶作粮食的事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困难”时期,及十年“文革”之中,临潼山上的山民从生产队分回柿子,五斤顶算一斤粮食。想想吧,作为口福消遣的柿子是一种调节和品尝,而作为一日三餐的主食,未免就有点残酷。然而,我又胡乱联想起来,被当地山民作为粮食充饥的柿子,在西哈努克的王子那里却成为珍果,可见人的舌头原本是没有什么天生贵贱的。想到近年某些弄得一点名堂的人,硬要做派出贵族状,硬要做派出龙种凤胎的不凡气象,我便担心这其中说不准会潜伏着类似火晶柿子的滑稽。
我在祖居的屋院里盖起了一幢新房,这是80年代中期的事,当时真有点“李顺大造屋”的感受。又修起了围墙,立了小门楼,街门和新房之间便有了一个小小的庭院。我便想到栽一株柿树,一株可以收获火晶柿子的柿树。
我的左邻右舍及至村子里的家家户户,都有一棵两棵火晶柿树,或院里或院外;每年十月初,由绿色转为橙黄的柿子便从墨绿的树叶中脱颖而出,十分耀眼,不说吃吧,单是在屋院里外撑起的这一方风景就够惹眼了。我找到内侄儿,让他给我移栽一棵火晶柿子树。内侄慷慨应允,他承包着半条沟的柿园。这样,一株棒槌粗的柿树便植栽于小院东边的前墙根下,这是秋末冬初最好的植树时月里做成的事。
这株柿树栽下以后,整个前院便生动起来。走出屋门,一眼便瞅见高出院墙沐着冬日阳光的树干和树枝,我的心里便有了动感。新芽冒出来,树叶日渐长大了,金黄色的柿花开放了,从小草帽一样的花萼里托出一枚枚小青果,直到缀满枝丫的红灯笼一样的火晶柿子在墙头上显耀……期待和祈祷的心境伴我进入漫长的冬天。
20世纪50年代初我读小学时,后屋和厦房之间窄窄的过道里有一株火晶柿树,若小碗口粗,每年都有一树红亮亮的柿子撑在厦房房瓦上空。我于大人不在家时,便用竹竿偷偷打下两三个来,已经变成橙黄的柿子仍然涩涩的,涩味里却有不易舍弃的甜香。母亲总是会发现我的行为,总是一次又一次斥责,你就等不到摘下搁软了熟了吗?直到某一年,我放学回家,突然发现院里的光线有点异样,抬头一看,罩在过道上空的柿树的伞盖没有了,院子里一下子豁亮了。柿树被齐根锯断了,断茬上敷着一层细土。从断茬处渗出的树汁浸湿了那一层细土,像树的泪,也似树的血。我气呼呼问母亲。母亲也阴郁着脸,告诉我,是一位神汉告诫的。那几年我家灾祸连连,我的一个小妹夭折了,一个小弟也在长到四五岁时夭亡了,又死了一头牛。父亲便请来一位神汉,从前院到后院观察审视一番,最终瞅住过道里的柿树说:把这树去掉。父亲读过许多演义类小说,于这类事比较敏感,不用神汉阐释,便悟出其中玄机,“柿”即“事”。父亲便以一种泰然的口吻对我说,柿树栽在家院里,容易生“事”惹“事”,去掉柿树,也就不会出“事”了。我的心里便怯怯的了,看那锯断的柿树茬子,竟感到了一股鬼气妖氛的恐惧。
没有什么人现在还相信神汉巫师装神弄鬼的事了,起码在“柿”与“事”的咒符是如此。因为我的村子里几乎家家户户的院里门外都有一株或几株柿树。人在灾变连连打击下便联想到神的惩罚和鬼的作祟,这种心理趋势由来已久,也并非只是科学滞后的中国乡村人独有,许多民族,包括科学已很发达的民族也颇类同,神与鬼是人性软弱的不可避免地存在。我在前院栽下这棵柿树,早已驱除了“柿”与“事”的文字游戏式的咒语,而要欣赏红柿出墙的景致了。漫长的冬天过去了。春风日渐一日温暖起来。我栽的柿树迟迟不肯发芽。
直到春末夏初,枝梢上终于努出绿芽来,我兴奋不已,证明它活着。只要活着就是成功,就有希望。大约两月之后,进入伏天,我终于发觉不妙,那仅仅长到三四寸长的幼芽开始萎缩。无论我怎样浇水,疏松土壤,还是无可挽回地枯死了。
这是很少有的现象,我喜欢栽树,不敢说百分之百成活,这样的情况确实极少发生。这株火晶柿子树是我尤为用心栽植的一棵树,它却死了。我久久找不出死亡的原因,树根并无大伤害,树的阴阳面也按原来的方向定位,水也及时适度浇过,怎么竟死了呢。问过内侄儿,他淡淡地说,柿树是很难移栽的,成活率极低。我原是知道这个常识的,却自信土命的我会栽活它。我犯了急功近利轻易求取成功的毛病,急于看到一棵成景的柿树。于是便只好回归到最老实之点,先栽软枣苗子,然后嫁接火晶柿子。
一种被当地人称作软枣的苗子,是各种柿树嫁接的唯一的砧木。软枣生长十分泼势,随便甚至可以说马马虎虎栽下就活了。我便在小院的西北角栽下一株软枣,一年便长到齐墙的高度。第二年夏初,请来一位嫁接果树的巧手用俗称热粘皮的芽接法一次成功,当年冒出的正儿八经的火晶柿子的新枝,同样蹿起一人高。叶子大得超过我的巴掌,新出的绿色的干儿竟有食指粗,那蓬勃的劲头真正让我时时感知初生生命的活力。为了防止暴风折断它的尚为绿色的嫩干,我为它立了一根木竿,绑扶在一起,一旦这嫩干变成褐黑色,显示它已完全木质化了,就尽可放心了。我于兴奋鼓舞里独自兴叹,看来栽成树走捷径还是不行的。这个火晶柿子树的起根发苗的全过程完成了,我也就留下了一棵树的生命的完整印象,至今难以忘怀。
这株火晶柿树后来就没有故事了。没有虫害病菌侵害,在院里也避免了牛马猪羊的骚扰,对水呀肥呀也不讲究,呼呼啦啦就长起来了,分枝分杈了,长过墙头了,形成一株青春活力的柿树了。这年冬天到来时,我离开久居的祖屋老院迁进城里去,一年难得回来几次。有一年回来正遇着它开花,四方卷沿的米黄色小花令人心动,我忍不住摘下两朵在嘴里嚼着咽下,一股带涩的甜味儿,竟然回味起背着父母用竹竿偷打下来的生柿子的感觉。
今年春节一过,我终于下定决心回归老家,争取获得一个安静吃草安静回嚼的环境。我的屋檐上时有一对追逐着求偶的“咕咕咕”叫着的斑鸠。小院里的树枝和花丛中常常栖息着一群或一对色彩各异的鸟儿。隔墙能听到乡友们议论天气和庄稼施肥浇水的农声。也有小牛或羊羔窜进我忘了关闭的大门。看着一个个忙着农事、忙着赶集售物的男人女人毫不注意修饰的衣着,我常常想起那些高级宾馆车水马龙衣冠楚楚口红眼影的景象。这是乡村。那是城市。大家都忙着。大家都在争取自己的明天。
我的柿树已经碗口粗了。我今年才看到了它出芽、开花、坐果到成熟的完整的生命过程。十月初,柿子日渐一日变得黄亮了,从浓密的柿树叶子里显现出来,在我的墙头上方,造成一幅美丽的风景。我此时去了一趟滇西,回来时,妻子已经让人摘卸了柿子。
装在纸箱里的火晶柿子开始软化。眼见得由橙黄日渐一日转变为红亮。有朋自城里来,我便用竹篮盛上,忍不住说明:这是自家树上的产物。多路客人无论长幼无论男女无不惊叹这火晶柿子的醇香,更兼着一种自家种植收获的乡韵。看着客人吃得快活,我就想起一件有关火晶柿子的逸事。某年到一个笔会,与一位作家朋友聊天,他说某年到陕西参观兵马俑的路上品尝了火晶柿子,尤感甘美,临走时又特意买了一小篮,带回去给尚未尝过此物的南方籍的夫人。这种软化熟透的火晶柿子稍碰即破,当地农民用剥去了粗皮的柳条编织的小篮儿装着,一层一层倒是避免了挤压。他一路汽车火车,此物不能装箱,就那么拎着进了家门,便满怀爱心献给了亲爱的夫人。揭开柳条小篮,取出上边一层红亮亮的柿子,情况顿觉不妙,下边两层却变成了石头。可以想象他的懊丧和生气之状了。事过多年和我相遇聊起此事,仍然火气难抑,末了竟冲我说,人说你们陕西人老实,怎么这样恶劣作假?几个柿子倒不值多少钱,关键是让我几千里路拎着它,却拎回去一篮子石头,你说气人不气人?这在谁也会是懊丧气恼的,然而我却调侃道,假导弹假飞船没准儿都弄出来了,陕西农民给柿篮子里塞几块石头,在中国蓬蓬勃勃的造假行业里,只能算是启蒙生或初级水平,你应该为我的乡党的开化而庆祝。朋友也就笑了。我随之自我调侃,你知道我们陕西人总结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是什么吗?不急不躁,不跑不跳,不吵不闹,不叫不到,不给不要,所谓关中人的“十不”特性。所以说,一个兵马俑式的农民用当地称作料僵石(此石特轻)的石头冒充火晶柿子,把诸如我所钦敬的大城市里的名作家哄了骗了涮了一回,多掏了他几枚铜子,真应该庆祝他们脑瓜里开始安上了一根转轴儿,灵动起来了。
玩笑说过也就风吹雨打散了。我却总想着那些往柳条编的小篮里塞进冒充火晶柿子的石头的农民乡党,会是怎样一种小小的得意……
三九的雨
这是我村与邻村之间一片不大的空旷的台地。只有一畛地宽的平台南头开始起坡,就是白鹿原北坡根的基础了。平台往北下一道浅浅的坡塄,就是灞河河滩了。我脚下踏着的平台上的这条沙石大路,穿过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村庄,通往西安。
天明时雨止歇了。天阴沉着,云并不浓厚,淡灰的颜色,估计一时半刻挤拧不出雨水来。空气很清新,湿润润的,山坡上的麦子绿莹莹的,河川里的麦子也是莹莹的绿色。原坡上沟坎里枯干的荒草被雨浇成了褐黑色,却有一种湿润的柔软。河川北岸是骊山的南麓,清晰可辨一株树一道坡一条沟,直至山岭重叠的极处。四野宁静到令人耳朵自生出纤细的音响来。
前日落了雨,小雨,通常是开春三月才有的那种“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春雨。腊月初二(2002年1月14日)下起,断断续续稀稀拉拉下到今天天明,让整个村子里的男女惊诧不已,该当滴水成冰冻破砖头的“三九”时月,居然是小雨缠绵。太过反常的天气给农人心里一种不祥的妖孽氛征。这是我半生里仅见的一次“三九”的雨,以及不仅不冻反而松软如酥的土地。
我脚下这条颇为宽绰的沙石大路是1977年冬天动工拓宽的。与这条大路同时开工的是灞河河堤水利工程,由我任副总指挥具体实施的。那时,我完成这项家乡的水利工程的心态,与我后来写作长篇小说《白鹿原》时的心境基本类同,就是尽力做成一件事。
我第一次背着馍口袋从这条路走出村子走进西安的中学时,这条路大约也就一步宽,架子车是无法通行的。我背着一周的干粮走出村子时的心情是雀跃而又高涨的,然而也是完全模糊的。我只是想念书,想上城里的中学去念书,念书干什么等抱负之类的事,完全没有想。我再三追寻记忆,充其量只会有当个工人之类的宏愿,而且这主要是父母供儿女上学的原始动机。在乡村人的眼睛里,挣工资吃商品粮的工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在初中二年级却喜欢文学了,这不仅大大出乎父母的意料,连我自己也感到奇怪。通常情况下,爱好文学是被视为浪漫而又富于诗意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一个穿粗布衣服吃开水泡馍的人身上呢?许多年后我把自己的这种现象归结为一根对文字敏感的神经——文学的兴趣由此而发端。书香门第以及会讲故事会唱歌谣的奶奶们的熏陶,只能对具备文字敏感的神经的儿孙起反应起作用,反之讲了也是白讲唱了也是白唱。
背着馍口袋出村夹着空口袋回村,在这条小路上走了十二年,我完成了高中学业。我记忆中最深的是十六岁那年遇到过狼。天微明时,我已走到距村子五华里的一条深沟的顶头,做伴壮胆的父亲突然叫了一声“狼”!就在身旁不过二十步远的齐摆着谷穗的地边上,有一只狼。稍远一点,还有一只。我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害怕,尽管是我第一次看见这种吓人的动物。不是我胆大,而是身旁跟着父亲。我第一次感受父亲的力量和父亲的含义,就是面对两只成年狼的时候,竟然没有产生恐惧。我成了一个父亲的时候,又在这条几经拓宽的乡村公路上接送我的三个念书的孩子。我比父亲优裕的是有了一辆自行车,孩子后来也有了,比当年父亲步行送我要快捷多了。我和孩子再也没有遭遇狼的惊险故事。狼已经成为大家怀念的珍稀宝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