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恩捉妖记、第二十章狭路相逢(下)
眼下,自己的飞黄腾达似乎触手可及,自己再也不用守着这穷山僻壤而活。偏偏美梦成真之际,杀过来了吴承恩、青玄等人,扰了自己的一场好梦。
“他娘的,等到雨停了,本仙非得将你们这些个混账碎尸万段不可!”
金目大仙一边心里发狠,一边耐心地照顾着自己的妖花田地;这雨,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哎?那是…?
金目大仙忽然抬首,清楚地看到了大雨之中有两个人形身影,从自己的黄花观方向缓缓而来。奇怪…自己明明安排了所有手下驻守黄花观的,为何还是漏了人进来!这帮小的们难道都是饭桶吗!
金目大仙眉头一皱,腾云而起,即刻阻住了这两人的去路。
哦?是两个绝色女子?
那金目落在了地上,但见得这两个女子丝毫没有慌张,看到了金目大仙之后微微施礼:“桃花源金角、银角参见金目大人!”
原来是桃花源的人…金目大仙听得对方自报家门,匆忙还了一礼。双方随即客套了一番,说了些有的没的。金目表面上试探了对方几句,心里却一直在打鼓:莫非是来催讨黄花饼的?这可有些强人所难…才几天啊,对方未免也太过操之过急了吧!
想到此,金目不自觉的脸上摆上了几分脸色,话说得也难听了几分,里外里都是些牢骚,意思是桃花源掌柜的未免有些小人肚量。那金角、银角却也没有在意,依旧笑吟吟。
三人正在聊着,天色渐渐亮堂了一些。金目抬头望去,几日里乌云密布的天空,似乎有了要放晴的意思。看来,这场三天三夜的大雨,终于是要停了。这真是上天成人之美!只要雨停,自己不出两日就能备上黄花饼,让眼前这两个女子带回京城交差。
谁知道,当金目大仙说出这个好消息时,那金角“噗嗤”一笑,摆摆手示意对方误会了自己的来意:“我们是奉掌柜的之命,前来问大仙借一样东西应急。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也不会特意叨扰大仙。不过,大仙大可放心,桃花源一定有借有还,而且一定会连本带利。”
“哦?”这番话倒是勾起了金目大仙几分兴趣:“不知道两位女施主,所借何物?”
“呐。”银角倒也不客气,指了指金目大仙的胸口。
金目大仙一时迟疑,低头看了看自己。自己的胸前,除了挂着的红钱之外,并没有什么宝贝啊…
一下子,金目才反过味儿来,登时一怒:“简直儿戏!你们是说…”
“是的,正是想问大仙,借上您的红钱一用。”金角毫不避讳,开口说道。
金目大仙差点当场发了脾气,但是随后却冷静了几分。一来,自己三日前扔出了百妖蛊后一直没有休息,这几天又施法照顾妖田,身上已经没了什么妖气;二来,这两人既然是桃花源派来的,想必也有几分本事。思来想去,如果当下便撕破脸皮斗起法来,自己是要吃亏的。
倒不如先缓上一缓。
思及于此,金目收了自己的脾气,双手抱拳毕恭毕敬地说道:“既然是桃花源掌柜的开口,那小仙也只能勉为其难。只不过,黄花饼还未筹备妥当,两位正好可以在小仙这里游玩几日。待得小仙准备完毕,自然是将红钱一并奉上,两位便可以起身回京城了,一举两得。”
金角和银角互相看了看,然后露出了阵阵媚笑:“等不得那么久…掌柜的着急呢!不过既然大仙开口,我们也不能不识趣,否则伤了和气怎么做买卖。不如这样,眼看这雨就要停了,我们就在这里住上一日,来的路上也瞧见得这镇里有吃饭落脚的地方。明天启程倒是合适,也能给大仙一个准备。”
一天?
金目大仙顿时心里窝火;对方面上说得好听,仿佛对自己让步几分,实则竟是自说自话,全然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如若如此,自己便也没什么好客气的了。
“那好,还请两位暂且休息。明日,小仙自然准备妥当。”金目还是作了一揖,以退为进。
金角银角点点头,转过身,扭着身子离开了后山。
是可忍孰不可忍!
金目咬牙切齿,待到那两人身影消失之后,抽身急奔自己的黄花观。眼瞅得雨也不大了,自己倒是能够腾出手来,好好教训教训这些个不速之客。
半柱香的功夫,金目便杀气腾腾地回到了黄花观之中,嘴里大喊着“来人!”此刻,他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带上这里的全部妖兵,去和外面的家伙们拼个你死我活。金目心机颇深,留了不少妖兵镇守家门。这些妖兵,可都是之前这几年大小妖蛊里面留下来的精兵悍将。至于自己的妖气,只要啃食上百十个妖兵,自然是能登时恢复。
但是,金目大仙的一嗓门,空空荡荡回旋在黄花观之中,却没有任何声响应承自己。没有任何一个妖兵从地面爬出来回应自己。
奇了怪了…金目大仙这才左右看看,心里纳闷:自己明明把剩下的将近两百多足妖兵安插在此,为何现在连个屁都不见?这俗话说得好,活要见人,死要见…
一阵风吹来,金目听得头上的响动忽然抬头,然后一下子失了力气,跌坐在地上。良久,金目大声狂叫,失去了理智,气得几近发狂。而他的肉身也保持不住人形,化作巨大的蜈蚣,在黄花观之中狂扭着自己的身子。
黄花观的屋顶上,悬着不下百具妖兵的尸首,无一例外都是被人用绳子悬住脖子勒死,挂在了横梁之上。
定是客栈那些个家伙趁自己不备,端了自己的老巢!金目大仙显然没想到对方会有这么一手,懊恼不已。这些多足不仅是自己一手培养,更是耗尽了不少精元。金目遭此一难,对他来说与灭门无异。此仇不报,何以存世!
冷静了片刻,金目急忙顺着墙壁攀爬窜上了横梁,想要解开尸首。但是,这些绳子似乎有些门道,无论如何都无法解开上面的死结。甚至,金目不顾形态上嘴去咬,那绳子也丝毫没有断开的意思。忙活了几乎半个时辰,金目硬是连一具多足都没有救下来。
既然如此…金目思忖片刻,不再浪费时间,张开嘴,就在横梁之上,开始了大肆饕餮。金目已经打定主意:等本仙恢复了妖力,定要生吞活剥了外面那几个家伙,让他们在本仙的肚子里永世不得超生!
再说那金角银角,别了那金目之后倒也并不着急,直接奔着黄花镇唯一的饭庄而去。日里路过此处时,便闻得一阵香甜,自然是打算来这里饱一饱口福。只是推门进来,金角银角霎时间瞥见得角落里坐着一个惹眼的花臂大汉,正在同三个戴着白色面具的人交杯换盏。
除了那花臂汉子以外,双方互相警觉地对视了一眼。之后,那金角银角出于小心,找了另一个角落坐下,点了酒菜。
看来只是偶遇而已,两桌人都彼此松了一口气。
“我都说了…”那花臂汉子,正是李晋,听得语气似是醉了几分:“小姐真的不在黄花镇…你们怎么就信不过我。这里又没有客栈,小姐的脾气,总不能风餐露宿吧?哎哟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咱们家小姐那个脾气那个性子,受不得一点苦吃不得一点亏,一言不合能把别人的腿踢断了!那么娇生惯养的一个姑娘,怎么会来这种穷乡僻壤受罪?你们啊,用用脑子!”
“小的真心不敢怀疑大人。但是…”那戴面具中为首的一人略微为难,开口说道:“李棠少主的气味确确实实断在了这附近,而且之前有回禀,说是有二十八宿的人自报家门,身上也沾染着少主的气味。如果真的是朝廷也参了一脚,那就事关重大了,在下不能不做周全。我们这些时日一直在找黄花镇,要不是这场大雨,断断是走不出那迷魂阵的…”
李晋打了个酒嗝,点了点头:“确实啊,小姐和少爷都是年纪轻轻…李家的重担就落在了肩上,一个要当家,另一个要嫁人,两位少主着实不易。话说回来,少爷最近好吗?哦不对,一时嘴快叫惯了,现在不能叫少爷了…早该改口叫家主的。你们别回去给我穿小鞋啊…我这不是喝了酒吗,酒后失言而已。”
戴着面具的几人没有说话,李晋这才急忙改口;只不过,他们并不是对李晋的口无遮拦有什么意见。
只是因为,又有一个人,撑着一把怪伞走进了饭庄。
此人进来之后并没有落座,先是看了一眼坐在门口、戴着面具的几人,但是扫过了李晋之后,略微摇头。然后,他径自走到了金角银角附近。金角银角抬头看看面前的男子,笑脸吟吟。
“没猜错的话,两位是妖。”那人开门见山,没有一句废话,一边说着,一边收了伞握在手里。
隔壁桌,戴着面具的几人不由得略微紧张,手不自觉地向着怀里摸去。李晋看到这一幕,急忙使了个眼色:“人家打架,咱们别搀和。喝酒,喝酒。刚才说到哪了?对了对了。小姐的婚期将至,咱们…”
“公子猜得没错,不知公子有何贵干?”金角银角并无避讳,对着面前的汉子坦言而道。
“那事情就简单了,逢妖必杀。”那汉子倒是光明磊落,客客气气地指了指外面:“烦请两位移步,与在下出去一战,省得惊了附近的百姓。”
“想必公子有些来历,未请教?”金角银角立时站了起来,并无慌张,反而散发出两股杀气。
“在下锦衣卫二十八宿,九剑开屏·亢金龙。”那汉子,正是九剑。
话声未落,在九剑的背后,腾时间又冒出了三股挥之不去的、浓烈的杀气…
吴承恩捉妖记、第二十一章 剑阵(上)
九剑背后的三个白面具登时掀翻了桌子站起身来,垂手之后袖口一松,各自的兵器便纷纷滑到了手里。尤其是为首的那名壮汉,晃了晃身子,变大了一截身躯不算,手中也赫然多了一把大刀。这把刀七七八八也有半丈大小,眼下握在手里,真叫人好奇刚才是如何藏于袖中的。
“锦衣卫镇邪司,二十八宿。”这大刀男子嗓音低沉,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九剑之前的自我介绍,听起来就像是野兽觅食前的低吼。
眼看得自己突然间腹背受敌,九剑依旧不慌不忙,只是将手中的巨伞扛在了肩上,才转身问道:“怎么,听口气,这位朋友好像与我二十八宿有些过节?”
“来得正好!”那大刀男子仰天长啸,伸手就要去摘自己的面具:“刀下不死无名之鬼,我们三个乃是…”
一直事不关己的李晋突然在桌子下面飞起一脚,硬生生将大刀男子踹翻在地,然后抬手重新将一脸糊涂的大刀男子拉到了座位上坐下;随后,李晋抬起头朝着九剑陪了个笑脸:“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朋友喝醉了…你们打你们的,我们就看看,就看看。”
金角银角看到这副架势,不由得多瞅了李晋等人几眼。
李晋立马吹胡子瞪眼:“怎么着,饭庄你家开的?看热闹不许么!?哎哟你看看这些妖怪嚣张的啊…这位拿伞的壮士不必多说,速速动手收了这两个霸道的妖孽,堪称为民除害!”
说罢,李晋一个劲儿的给自己这边的人使眼色。三人踌躇片刻,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坐在了椅子上。
那九剑见此,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做了一个手势,将金角、银角在众目睽睽之下请离了那饭庄。
李晋目送这一人两妖离开,扭头正看到三个白面具为首壮汉的背后,一条粗壮的尾巴露了出来,正在那里晃。李晋眼疾腿快,赶忙又是一脚,让壮汉快收起来。
直到壮汉将尾巴收好,李晋看周围也没人注意,内心中才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这场争斗,李晋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打起来的。因为自己今天见到李家的人实属巧合,李晋根本没有料到会在这里碰到熟人;眼下,李棠她们就在不远处,一旦听到了什么动静赶了过来,再被眼前这三个糊涂蛋看见之后满世界那么一嚷嚷…
那么“以执金吾职位之便拐带李家小姐”的罪名,自己可真是有嘴说不清了。
到时候不用问,保准李家的杀手们蝗虫般铺天盖地而来…那自己的逍遥日子,可就算是到头了。
“李大哥为何刚才不让我等动手?他可是二十八宿啊!” 等到九剑等人离开后,那大刀男子果然开口问道:“李家家规,临阵脱逃者死罪一条!”
“你也知道人家可是二十八宿,你们三个打不过啊…白白丧命,何苦呢。”李晋苦着脸,不晓得为何这大刀男子发了脾气:“而且,什么家规不家规的,说了多见外!咱们什么关系,我不说你不说,谁能知道今天这事啊是不是?”
三个白面具互相看了看,吃了一瘪。李晋这话虽然难听,但又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没错,我知道我们三个打不过,但是咱们有哮天啊!只要哮天在,咱们…”那大刀汉子口无遮拦,说完这一句之后见得李晋脸色一变,急忙改了口风:“啊,我的意思是,李大哥您可是咱李家的执金吾,凭您的本事和您的狗,咱们定然不会吃亏。”
说罢,大刀男子不依不饶,似乎一定要李晋给一个说法。
李晋挂着脸色,勉强点了点头:“三天前我遭了一场恶斗,现在身子不爽。你们看看,我这腿都没好利索呢。啊,倒不是我不敢以命相搏;只是,三位细想,万一今天我若是输了,岂不是留下一个‘执金吾不如二十八宿’的口实?凡事啊,要以大局为重。”
三人这才纷纷叹服,然后低头细瞧,抬身啧啧称奇:“能把带着哮天的李大哥伤成这样,想必对方一定有些本事。好,那便不劳烦李大哥。我等这便回去,即刻带上大队人马回来替李大哥报仇雪恨!”
说罢三人似乎热血沸腾,起身就要告别。
李晋算是彻底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然后纵身一跃,现在真是进退两难。思来想去,李晋叹了口气,招呼着这三人再次重新坐下。
“我问你们,你们知不知道我为何从李家出来?换句话说,你们在这里遇到我,就没觉得有什么古怪?”李晋压低了自己的声音,神神秘秘地问道。
这一问,显然是问住了面前的三人。确确实实,这李家的“执金吾”按道理来说只为看家护院,即便有天大的事情也不会派出去的。今时今日,在这荒郊野岭看到李晋,三人却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咱们是兄弟,那我便实话实说,也省得你们三个为难。”李晋抬手招呼,示意对方再凑近一些;这架势,看来真的是有天大的秘密了:“你们也知道,这次小姐失踪的事情呢,和二十八宿有些关系。坦白讲…
主上这次正是派了秘密任务给我,要我去镇邪司卧底,为了日后的大事埋下伏笔。”
一番谈吐,那三个白面具似乎是彻底被镇住,久久之后只能说出几句客套话:“这…这任务,也只能非李大哥莫属。别看您在李家日子不长,但是您性子豪爽,处处吃得开。主上安排这样的使命,正说明了主上对您的认可,平日里李家流传的那些您靠着哮天上位的谣言自然也是不攻自破。主上看重的果然是您,否则,为何不叫那哮天去卧底?大哥,今时今日,您可谓李家心腹中的心腹,无出二人…”
那三人虽是恭维,却是实实在在,打心眼里佩服了一把李晋。
“他娘的,什么心腹不心腹的。李家规矩,有事抽签。结果这九死一生的倒霉差事就扔到了我脑袋上…”李晋见得其他人是这般反应,忍不住抱怨了几句:“那锦衣卫镇邪司可是戒备森严、处处提防,进去个人能把你八辈子祖宗都查一遍。里面呢,每个人都跟长了八个心眼一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叫人防不胜防,一点都不像咱们李家这么逍遥自在,简直令人流连忘返;而那边呢?别人我就不多说了吧,单说那个麦芒伍,简直就是个王八蛋!算了我也不多说了…总之,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三位还是继续寻找小姐的下落,就别为我大动干戈了吧…来来来,咱们兄弟喝酒,喝酒!”
说着,李晋带着眼前的三人换了张桌子,继续把酒言欢。酒过三巡,这三人才唯唯诺诺起身告退,前往下一个城镇继续搜索李棠的下落。
看到三人远去的身影,李晋不禁长出了一口气。
是的。
正如李晋刚才絮叨的一样,他这一次离开李家的理由,并不是为了寻找李棠。正相反,李晋确实是得了这样一个不得了的光荣使命,才垂头丧气地踏上了自己的旅途。
别看这李晋平日里随随便便,对这件事心里倒是明白得很:虽然朝廷上不能用李棠作为和李家谈条件的筹码,但是李家主上毕竟只有这么一个妹妹。手足情深,如果真的坐实了朝廷的人有任何加害了李棠的铁证,那李家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起码也要安排一个死士行刺当今皇上作为回礼,才能彰显出李家的态度…
只是没想到,自己一路上游山玩水打发着时间、盘算着主意,这走着走着便遇到了吴承恩一行人,以及他身边的李棠。
李晋自然觉得自己老谋深算,基本上一眼便可以断定,李家小姐这是被眼前的小白脸迷了心智,说不定两个人都私定终身了!如此一想,便无论怎么看都觉得吴承恩面目可憎。
直到三天前,用了红钱后的吴承恩露的那一手,才让李晋彻底瞠目结舌,也一瞬间理解了为什么李棠会甘心陪在这个小白脸身边。不错不错,不愧是李家小姐,有眼光!
假以时日,吴承恩这小子必然会有一番可逆天地的作为。
只是眼下,自己还得多多用心。因为一旦走露了消息,以吴承恩等人现在的本事,恐怕熬不过三天便要被人囚禁起来。等待着他的,便是这辈子永无天日的生活。
李晋一边喝酒一边琢磨,却听得外面已经远远打斗了起来,而且隐约听得惨叫声。唔,那两个女子一看就知道不好惹,看来镇邪司的那位小哥八成要葬在这里了。只不过事不关己,李晋并没有在意,只是按照出来前李棠的吩咐买了些酒菜,左摇右摆地回去交差了。
吴承恩捉妖记、第二十一章 剑阵(下)
反过头来,咱们再说九剑。
为了完成麦芒伍交代的任务,九剑其实已经在南秀城呆了一段时日,行踪倒也简单。每日天还没有亮透,他便从客栈讨上一些茶水、干粮,然后走到前往南秀城的必经之路上一坐便是一天。等到入了夜,九剑便拍拍屁股,起身回到客栈休息。
那叛徒离开镇邪司之前,一直都在镇守南疆;想必现在也不会离得太远。九剑想得清楚:即便是高手,但是只要是人,就得吃饭喝水。那叛徒就算隐蔽了自己的行踪,但是藏身的粮食吃完,他必然就得露面。
自己只要守株待兔,假以时日,必然能够等到和那叛徒正面接触的机会。
南秀城的百姓见得九剑面相凶狠,但是为人温和,而且一直都是谦卑有礼,自然也是相安无事。大部分百姓只当他是没有赶上之前悬赏的能人异士罢了,甚至偶尔也会攀谈几句。
前几日,九剑正在闭目练剑,却猛然听得一阵雷响。抬起头,天空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扩散着一大片雷云。不一会儿,自己这边便下起了暴雨。南疆气候反常倒也无妨,只是这雨水里夹杂着几分妖气引起了九剑的注意。
逢妖必杀,这是铁的原则。
当时碍于雨水颇大、山路崩塌,九剑并没有即刻动身,只能暂且一避。好不容易等到雨势变小,九剑即刻出发,朝着当时自己看到的雷云飘来的方向赶路。
这一走,便走到了黄花镇;等到进了镇子,九剑便顺着那黄花饼的香气找到了饭庄——
以及里面坐着的那些个“人”。
正对着门口的一桌,坐着一个花臂汉子,口若悬河谈吐不凡,眉宇之间倒也带着一股正气。只是自打自己进门,这人便频频与自己眉来眼去,不知是何居心。另外,与此人同桌的三人…唔,不知道到底是人是妖,反而是脸上的白色面具自己颇为眼熟。
之所以没有与这一桌对峙最大的原因,自然是饭庄最里面的角落里坐着的那两个妖艳女子。即便这两人化为了人形,也丝毫没有打算掩盖自己散发着的阵阵妖气。如此明目张胆,想必一定有些本事吧。
思及于此,为了不伤及无辜,九剑便开门见山,邀请金角、银角去街边一战。出了门之后,九剑便有意引着面前的两妖边打边退,意图离了黄花镇再做打算。
只是,那金角银角绝不是一般货色。两人虽然依旧保持着人形,双手的指甲却已经有四、五寸长短,而且坚硬无比。随随便便抬手一抓,便撕透了九剑腿上的铠甲,留了五道血痕。
九剑自然是知道自己大意不得,即刻抛起巨伞——那伞在半空中展开,幻化做九把残刃在半空中画圆。紧接着,九剑比起两根手指抬手一指,最终大喝一声“龙”!那九把兵器忽然间便有了生命一般首尾相接,如同龙形一样朝着金角的脸面破风而去。
金角之前一直占着上风,见得九剑这一招扑面而来后急忙抬手一挡——哪晓得,九剑忽然间抖了抖手指,自己的兵器便在空中灵动一番,最前面的兵器绕了一个圈子,从背后刺向了金角的背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