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给你拿片创可贴来。”他匆匆忙忙起身往外走。
她几乎是立即就追了上去,拦住他:“你告诉我在哪里,我自己去拿,面都凉了,你先吃了吧。”
其实,那时候切菜心神不宁划伤手指,她也想过要找片创可贴来用,然而面对着这套还没住过几天的大房子,却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最后便胡乱用冷水冲洗干净,拿纸巾擦了擦。
结婚后的起初那两年多,他们生活在他以前的那套房子里面,环境清幽,地方宽敞,装饰温馨,非常舒适,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离她的学校有点远。他工作忙脱不开身,不可能每天按时接送,她又不愿意每天乘出租车,觉得浪费,但乘坐地铁需要转两次车,十几个站。那个小区的绿化做得极其好,大片大片的草坪和植被,里面的居民大约普遍都有车,最近的地铁站离小区门口有两站公交车的距离,且他的房子又靠近里面,走出来需要点时间,零零碎碎加起来去她的学校需要一个多小时,碰上了高峰期差不多两个小时了。为了方便上课,大多数时间她仍然住在学校宿舍,只周末和假期过去那边。
他没有勉强她尽量住在家里,不想她这么辛苦地颠来倒去,提过几次搬到她学校附近去住,她担心那样离他的医院就远了,总是说没有必要,于是一直拖了下来。后来,他给她买了一辆车,趁着暑假报了一个驾驶员培训班。她因为车买回来了,他不愿意退,便去练习驾车,也是尽力了,但大约是真的缺乏运动细胞,考试成绩并不合格,她非常不好意思,他反倒安慰她不要紧,多学一段时间就好了。可还没等到下次暑假,次年年初的时候,她就在学校的安排下出国留学了。
起初定的是一年,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她又选了几门课程,延迟了大半年才回国。期间,他曾去波士顿探望过她几次,因为她学习紧张,他工作又实在抽不开身,每次都是停留几天便匆匆回国。
她要回来的前夕,他在一次电话中告诉她,他在她的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有时间就搬进去。她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搬家了。新房子离学校很近,乘坐地铁只有三站。大约是担心她不太适应尚且陌生的新家,头两天他一直在家里陪她,带她仔细看了一遍各个房间。
最后还是两人一起去拿的创可贴,陈莫不放心,仔细清洗消毒了才帮她贴上,又说:“医药箱我一直放在这个抽屉里的,是我疏忽了,明天我就把一些常用品放在哪里都写在一张单子上面,这样你以后就知道了。”
因头一天动了个大手术,第二天,陈莫中午就回来了,在家里吃了午餐。林欢原本以为下午他会像往常一样呆在家里,他却拉她出去逛街,说有个要好的同事周末举行婚礼,要挑选一份礼物送给新娘子。
他大约已经想好了送什么,到了商场,直接带她去往一楼的珠宝城,挑了一对钻石耳坠,结账后,又牵着她的手熟门熟路地进了一家水晶饰品店。
她意识到他要做什么,连忙说:“礼物都挑了,我们还是去其他地方看看吧。”
他只是笑了笑,拉紧了她的手。
后来还是买了一条手链,一条银链子交错穿起六颗圆形的白水晶和十二颗菱形紫水晶,通透莹润。她戴着有点大,空落落的,细细地圈在白皙的手腕上,越发衬得皓腕凝霜雪。他喜欢得不得了,在店里给她戴上了,就不要她取下来。他很少对珠宝首饰之类的东西感兴趣,但好像对水晶有着莫名的喜好,零零散散买了许多水晶饰品给她。送其他人礼物却喜欢买钻石,既高贵又大方,她模糊觉得应该是不想费神挑选——都说“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
并非周末,商场的人不是很多。他难得有闲情,没有回去的意思,一路牵着她的手逛到了三楼女装部。她还是不习惯这样手拉着手,趁着他接一个电话,便抽回手走开了几步。
他挂了电话后,仿佛有点为难:“有位病人情况不对,我要去医院一下。既然出来了,你还是在这里好好看看,买一点东西吧,等一会儿我来接你回去。”
她马上就说:“你赶快去医院吧,不用来接我了,我坐地铁回去就行了。”
他走后,林欢只站了一会儿,便出了商场,穿过地下隧道,对面就是购书中心了。她前天来过一次,现在进去了,一时想不到有什么特别要买的书,于是按照老习惯,从一楼开始往上逛。到了三楼时,购书篮里已经有了几本书。她在美术大区停了许久,像以前一样,挑了几本画册放进购物篮,还随手抽出了一本近期出版的西方建筑赏析书,蹲下来翻看。
书很厚,几乎每一页都有彩印图片,还附带着文字说明。她搁在膝盖上一页一页地看过去,只凭着感觉,碰上了喜欢的图片,就停下来仔细地看文字说明。
于是在那一页她也停了下来。
最先吸引她的是黑色的粗体标题——归来愁日暮,孤影对琉璃。
右边是一幅图片。夕阳西下,青色外墙,像是浓荫深处静悄悄生长出来的碧绿苔藓——葳蕤潮湿;又像是浮着薄雾纱幔的水面——烟波荡漾。
图片的旁边是文字说明。原来,那是一家伦敦市区新开张不久的餐厅。原来,那个设计师很年轻。然后,那个名字就那样出现了。
她盯着看了许久,犹疑地伸出手指去抚摸,去确定,去感受那三个字。渐渐有一个声音在说,是真的,那是他的名字,真的是他。
她的眼泪忽然落了下来。日出日落,晨昏交替,1500个日子过去了。她终于等来了这一天。 到底还是等来了,在他走后的第1500天。
于是再也没有顾忌,再也不用抬头看天空,眼泪噼里啪啦滴落在书页上,一点一滴打湿了那个名字,打湿了琉璃瓦。
他说,这不是作品,这是“碧瓦琉璃光”。
她又笑了,想起来了许久之前,站在那个寺庙的院子里,对着皑皑白雪,她对他说,你看那屋顶的琉璃瓦真漂亮啊。其实那么厚厚的一层积雪,哪里看得清瓦片。他却抬头看了许久。后来回去的时候,他说,碧瓦琉璃光。
泪眼模糊中,她仍然看清楚了那短短的几百字,一字不漏,心底却是欢喜的,骄傲的。她想,她要找出这家餐厅的地址,她要去吃饭。
有人小心翼翼地轻轻碰了碰她的肩。她抬起头来,是一个小男孩。
“阿姨,你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哭?”他清澈的眼睛里满是迷惑,长长的眼睫毛眨了几下,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转而黯淡了下来,露出忧色,“是不是你的孩子也病了?”
她喜欢这个漂亮的小男孩,摇了摇头说:“不是,阿姨还没有孩子,阿姨高兴。”
“高兴为什么要哭呢?我妈妈高兴就喜欢亲我,从来不哭。”他有点羞涩,挠了了挠头,又说,“她其实也喜欢哭,我生病了她就躲起来一个人哭。”
她不由得笑了:“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也笑了,那双眼睛越发像黑色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她以为我睡着了…”
那个漂亮的小男孩走了,他说妈妈在看书,一会儿找不到他会担心,回到了自己的妈妈身边。书页上面还有几颗他送的巧克力,他说他有许多,是刚刚一个叔叔给他的。她剥开了一颗,入口绵软,初时是淡淡的苦味,渐渐在舌尖上蔓延开来的却是甜味,非常熟悉的味道。他以前经常给这种巧克力她吃,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都没有找到相同的,总是怀念,直到在波士顿才看见。
她把剩下的三颗巧克力放进手袋里面,合上书,提起购书篮,下楼结账。排在前面的一个顾客低头在钱包里面翻找着什么,手腕上面戴着好几条银链子,挂着小小的铃铛,晃来晃去,叮当直响。
她下意识看了眼空空的手腕,模糊还记得刚刚看书时,那条手链老是滑下来,后来是不习惯随手取下了,还是自己滑落下去了就弄不清楚了。慌慌忙忙在手袋里面翻了一下,没有找到,急得马上就转身往手扶楼梯走去。
走了两步又回来提起购书篮,再次转身时,眼角余光一闪,三楼中庭栏杆那里有个身影静静站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却不敢直视,忽然就垂下了头。可又怎么忍得住,到底还是想再看一眼,只看一眼,然而,下定决心抬起头时,那里却再也没有了那个身影,像许多次她再次朝同一个地方看过去一样,无论怎么睁大眼睛就是看不到。
她再一次难过地低下头,仓皇无助站在那里。
花月正春风
不知道过了多久,仿佛只是一瞬间,却又像是许久许久,一双脚出现在她的视线中,仿佛犹豫了一下,又走近了一步,离她不到一臂的距离。她不敢动,也不敢眨眼,怕这一次还是眼睛里的那个幻影,只要她生出奢望,到头来就什么都看不到,终究仍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那一双脚静静地定在那里,时间、空间、地老天荒、天长地久的一切仿佛全部凝结在脚下,只是亘古不变,像是一幅保存了千年万年的旧画,和着漫漫的岁月,缓缓展开,尘埃遍地,模糊了双眼,待到定睛一看,画还是那幅画,脚还是那双脚。
她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猝不及防地就往外面跑去,不小心撞上了门口的保安,踉跄了几下,一双手从后面扶住了她,小心翼翼地稳住她的身体。他呼出的气息就在颈后,暖暖地吹拂而来,指尖的温度仍然是凉的,落在她滚烫的胳膊上,却没有变热,反而越来越冰凉,一直刺到心窝里面去。
那里却振动了起来,响起了一个声音,低低的,只是两个字:“欢欢。”
他总是喜欢这样叫她,缓缓的,像是从舌尖上滴落的露水,粘糊糊的,既轻又软,仿佛不舍得一口气吐出来,又仿佛是眷念,要慢慢地含在嘴里,直到满嘴满齿都是露水的清香。
她忽然不顾一切地用力挣开他的双手,胳膊往后一推,就离开了前一刻还眷念的怀抱,一口气冲下了台阶。身后传来“扑通”一声,像是有人跌倒在了地上,她的脚步顿了一下,没有回头,又听见有小孩子在不停地喊着:“妈妈!”在这混乱声中,她再也没有迟疑,终于跌跌撞撞地跑到了地下隧道,一直往前跑,跑啊跑啊,直到再也找不到路。她愣愣地站在那冰冷的铁栏杆前面,耳边是断断续续的“滴答”响声,半晌才恍惚中知道这是地铁站的入口通道,应该要刷卡。
卡片接触电磁,传来“滴答”一声,那铁栏杆转了个圈,她已经到了另一边,前面再也没有阻挡,她麻木地走了几步突然顿住了脚,再也迈不动脚步。半晌后,摸了摸自己的脸,终于缓慢地回头。
宽敞明亮的空间里,稀稀疏疏而来的行人,一个又一个身影,一张又一站脸孔闪过,却再也没有那一个,再也没有他。
每一次,她回头,都没有那一个,都没有他。
站在空荡荡的地铁通道里,她开始后悔,后悔刚刚没有回头看他一眼,只看一眼,好好看一眼;后悔她总是回头得太迟,总要等到了已经错失了才找到勇气回头;后悔她总是懦弱,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后悔。
那一年夏末,在火车的轰隆声中,她没有勇气及时回头,后来永远留在她的记忆中的只有那遥远而模糊的站台。那一天晚上,她明明听见了他在后面喊她,真真切切撞击在她的胸口,却依然没有回头,后来永远永远只能仓皇无助对着一块空荡荡的地方。
她再一次疯了似的要跑回去,只知道要找到他,要看到他,要看他还在不在那里…冰凉的铁栏杆撞在膝盖上,阻止了去路。她慌慌张张地在手袋里面翻找出来卡片,死命地按下去,半晌那铁栏杆依然一动不动。
“小姐,这里是入口通道,出口在那边! ”对面站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还动手指了指出口的方向给她看。
她的手动了一下,退开了几步,那张卡落了下去。对面的人穿越而过,替她拾了起来。她接过来时,终于记起来了,于是低声道谢。那个年轻的女孩微微一笑,又好心地提醒:“你的电话响了,你不要客气,先接电话吧。”
音乐铃声在空旷的地下室里一声紧似一声,她这才听到,掏出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时,稍微顿了顿,还是定了定神,按了接听键。那边轻轻喊了声:“欢欢。”
她的嗓子发涩,一时说不出来话。
“你在哪儿?我已经离开医院了,你要是还没回家的话,就等一会儿,我去接你回家。”
她拿着手机朝旁边走了几步,说:“不用了,我已经要回去了,你先回去吧。”那边顿了一下,他应该是在车上,有汽车喇叭声不断传来。并不是刻意的,她却仍然拿卡刷了一下,滴答一声过后又说:“我已经到地铁站了,你路上开车小心。”
他答应了一声,又问她有没有看到什么喜欢的东西,随意讲了几句其他的话,才结束通话。
林欢收起手机,已经完全镇定了下来,回到了刚刚的商场。因为那个水晶品牌很出名,她此前收到过陈莫给的一些同品牌的饰品,所以并不陌生,询问了商场服务员大概方位后,很快就找回去了。售货员说那款手链是纪念版,内地每家店只有一条,可以看看这次纪念版其他相近的款式。
她非常客气地微笑:“不好意思,小姐,我只要刚刚买过的那一款,可不可以麻烦您帮我查查目前这里还有没有其他店没有售出的?”
售货员因为是老主顾,非常帮忙,很快就告知结果:“陈太太,真是抱歉,这里的几家店都已经售出了。”大约她脸上那既失望又着急的表情太明显了,售货员紧接着又说:“陈太太,您要是实在需要,我们可以去香港调货,大概要等三天,可以吗?”
林欢没有迟疑,马上道谢,然后付了定金,这才像卸下了一块大石似的,轻松地离开。
出了商场,隔着马路,她仍然遥遥向对面看了看。已经是夏末了,天气黑得比较早,此时正是黄昏,天空已经暗淡了下来,在密集的摩天大楼的笼罩下,更是显得黑暗,马路两边的路灯高高照,霓虹闪烁,灯火通明,那光晕下是一条蜿蜒而出密密匝匝的车河,无数的汽车像蚂蚁一样不断涌动着。
这个城市的夜晚流光溢彩,纸醉金迷,端的是万丈红尘繁华如斯,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她恍惚中又看见了那一天的购书中心门口,人潮汹涌,喧哗热闹,旁边有小贩的叫卖声,他就站在那里,孤单单的背影,仿佛只是这个繁华世界不小心遗弃下来的孩子。他却静静地转过身来,依然是那样清澈的眸子,看着她。…待到再次定睛一看已经是十年以后了,那个站在购书中心门口的漂亮男孩早已经不见了,昨日种种似是昨夜梦魂中游上苑,梦醒终究是一场空。
她没有试图走过去。那一瞬间迸发出来的勇气已经远离了她,现在又缩回自己的壳里去了,安静地做着该做的事——回去那个应该回去的地方。
从地铁站出来时,陈莫正站在出口那里,很显眼的地方,几乎是一眼就能看见。她楞了一下,以为他是不放心,于是赶紧说:“我已经记得路了。”前几天她曾经闹过一次乌龙,找不到回家的路。那次是她第一次单独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却在小区里面绕了半天,弄不清楚到底是那一栋,后来还是碰上了他下班回家开车经过,被他带回去的。
陈莫笑道:“这次不是怕你迷路,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极其自然地拉起她的手,走向一边的车子。坐上了车子,他才偏头看了一眼她的手腕,却没有作声。林欢抓着手袋,低头说:“刚刚在外面我担心弄丢了,收起来了。”她本不是擅于撒谎的人,何况是这样明目张胆,那头越发低了下去,只是更紧地抓住手袋。忐忑间,他却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她的脸颊,毫不在乎地说:“掉了又有什么要紧的,买了就是给你戴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她犹疑地抬起头时,正好迎上了他的唇。
除了非常喜欢牵着她的手外,他在这一方面一直都很淡,并没有什么过多的要求,吻也是浅尝辄止,只在她嘴唇周围吮吻一番,便笑着放开了:“饿了吧,我们现在就去吃饭。”
她松了一口气,说 :“都到家了,还是回去做吧,我上午买了许多菜。”
他脸上的笑容更柔和了,把她几缕垂落到颊边的发丝理到耳后:“今天请新娘子吃饭,已经约好了,顺便介绍你们认识,听说她下学期就要去你们学校了。”
她以为是以后的新同事,便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什么。
到了定好的包厢,那对周末即将举行婚礼的新婚夫妇已经等候在那里了。陈莫一一作了介绍。新娘叫涂晓蒙,出乎预料之外,非常年轻,林欢这才反应过来她应该还是学生,不由得又多看了几眼那名叫陆离的新郎。
随意几句寒暄后,大家一起点了餐,开始闲谈了起来。林欢的右边是涂晓蒙,便转过脸去对她笑了笑,她也微微一笑。
林欢看着她的笑脸忽然楞了一下,略微有点不自然,随手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那茶水是新上的,还很烫,因为喝得急,不小心被呛住了,手也没有握稳,茶杯晃了几下,一大半的茶水泼在了手上。她被这一连串变故弄得手忙脚乱,还没反应过来,手里的茶杯已经被陈莫一把夺了过去。他拉着她的手腕急急地走到了盥洗间,对着冷水默不作声冲了半天。
最后,还是她动了动手,阻止道:“可以了,现在已经没事了,我们回去吧。”他抓起她的手腕仔细看了看那红肿的手背,依然不说话。好好的晚餐,却出了这样的事,搅了大家的兴,她渐渐不安了起来,以为他是不高兴,于是低声道歉:“ 对不起。”
她低着头,满头浓密的黑发,后面低低束起的头发不知何时已经从左边肩头绕了过来,因为很长,一直垂落到胸前。结婚后头一个月,她曾经剪过一次头发,一把乌黑的齐腰长发只剩下刚刚能束起的长度,静静地遮住颈后的肌肤。一直过了一个月,他还是不习惯,一天晚上在床上终于摸着她的头发说:“ 你以后不要再剪头发了吧。”她并没有问原因,只是垂着眼低声说:“好。”后来,除了定期修理头发外,她果然没有再剪过头发,一直到现在又是一把乌黑的齐腰长发。
他摸了一下那束头发,牵起她没有受伤的那只手,终于认真地说:“你以后不要再对我说这三个字了。”
和以前一样,她从来不会问原因,只是说:“好。”
回到包厢后,服务员早就把烫伤膏送来了,陈莫给她上了药,吃饭的时候,又让服务员把她的筷子换成了叉子和勺子。因为是中餐,没有筷子不方便夹菜,他很自然地把菜往她面前的碟子里放。弄得陆离连连开玩笑:“怎么你们两人更像新婚?”
林欢抵不住这样的玩笑,禁不住脸红,低声说:“我自己来吧。”陈莫倒是一笑:“都老夫老妻了,什么新婚!”
吃完饭,林欢记起来了陈莫在路上交代的事情,从手袋里面拿出那对钻石耳坠送给涂晓蒙,又极其客气地说了几句恭喜话。涂晓蒙很随和,道了谢便打开黑色的绒布盒子看,只一眼,却又抬头看了一下林欢。
陆离探过身瞟了一眼盒子里面的耳坠,倒是笑道:“陈莫,这一定是你挑的吧,你的眼光当然是没有问题的,这次让你破费了,但是你肯定没想到有人的眼光会和你一样好。”
陈莫很快就明白了过来:“新娘子不会已经收到过一对吧?”
涂晓蒙笑道:“多多益善,这幅耳坠我喜欢,以后可以天天换着戴。”
她这样一说,大家都笑了笑,便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了,谈起了别的话题。
那天晚上回家后,因为陈莫叮嘱那只烫伤的手不能碰水,林欢便用保鲜袋裹住,简单洗了澡。第二天早上,那只手看起来已经消肿了,陈莫又拿出药来,轻轻地涂抹。她本来觉得没必要了,见他的动作非常小心翼翼,已经到了嘴巴的话终于忍住了,静静地看他上完了药。
本应是一对
陆离和涂晓蒙的婚礼就定在这个周六,陈莫已经计划好了参加完婚礼,周日在家里好好休息一天,下周一就出去度假。林欢一直说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陈莫起初提议回一次她的老家,然后从长沙游玩到成都,顺便去一趟九寨沟。她默然了一会儿,说:“湖南和四川附近没有什么好玩的,那里就是吃的东西多,你不能吃辣的,我们还是去别的地方吧。”陈莫倒是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那这次就不回去了,春节我们再回你老家去看看。”
她也知道是一定要回去一次的,他是不会放心让她单独回去的。她刚刚回国就从姑妈那里得到了消息,明年年初父母曾经执教的那所广场中学要搬到城郊的新校区,市政府的拆迁计划已经下达了,整个老校区都要拆掉,爸爸妈妈留下的老房子是如论如何也保留不下来的。
后来决定去丽江,这其实是他们婚后第二次出去度假。结婚时因为匆忙,两个人都走不开,并没有安排蜜月旅行。一直到了第二年的暑假,才去了一次欧洲,原本计划半个月游玩好几个国家的,在第二站伦敦停留了三天,出发到下一站爱丁堡那天她身体不舒服,要上飞机时,他想了想还是不放心,于是依然留在了伦敦。两天后,她病好了,他却觉得这样走马观花,她的身体会吃不消,干脆把下面的旅程全部取消了。他的哥哥在伦敦有栋房子,也有几家亲友居住在那里,他们便住了下来,因为两人都不喜欢太过热闹喧哗,倒也过了几天悠闲简静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