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年是远远比不上酒店的服务指南的,她原本就没在这城市生活过,只是外出读大学后每回回家要经过这座省会城市,或者寥寥几回有事情要来这里,对这座与自己家乡所在的小城只相隔一个多钟头的城市最大的印象是热闹喧哗,自然也是陌生的,连路和方位都分不大清楚的,昨天上午还是周顾带着她和双年在医院附近的一家百货超市简单买了些个人随身用品。然而他当然不会去超市买衣服,她顿了顿,说:“等会儿我问问前台吧。”
姜母却客气了起来,不无感激地对沈家谦絮絮说:“这回她爸爸又要麻烦你,还让你急着赶来什么东西都没来得及带,你看看缺什么,等会儿吃完饭就和重年一起去买吧,出门在外什么都没带怎么方便。”又招来服务员,给他点了一碗蛋酒,说:“咖啡喝多了
不好,你尝尝这里的蛋酒,昨天早上周顾喝过说这味道北京都少见,重年从小就喜欢喝,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要是喜欢,下回过年你们回来了,我酿好糯米酒在家里做给你们吃。”
所谓蛋酒便是酿好的米酒打上蛋花煮成,味道清甜甘美,和着幽静的酒香。重年从小就看母亲酿米酒,舀几勺糯米浸泡在水里,待到米泡得松软膨胀放进笼屉里蒸熟,加入酒曲慢慢搅拌,最后还要拿勺子把和着酒曲的一盆糯米压得平平整整,在中间却要挖一方小小的洞。 小时候的重年,喜欢趴在桌边把食指伸进那个小小的洞里转圈,既神秘有趣又满含期待向往。可是每回都要被母亲念叨着揪出手指头,说弄脏了酒糟就不能吃。因为那方小小的洞里渐渐地会盛满渗出的乳白色酒汁,那是经过时光慢慢分解酿造而成。
重年低头喝蛋酒,耳边听得沈家谦慢悠悠侃侃而谈酿造酒糟,由温度,大米的选择,酒曲的比例,装罐的细节,点点滴滴道来,竟然像真的。她心里却忍不住想,他什么酒没有喝过,何况是这糯米酒煮的蛋花。如同桂姐说他的话——讲起吃来,头头是道,没有不晓得的也没有找不到的。纨绔浮华里也还有漫不经心的世家公子修养。
吃完饭,他们仍旧先去了趟医院,然后才去给沈家谦买换洗的衣服。重年原本觉得男人的衣服最好挑选不过,款式样子都差不多,只要合身衣料舒适,所以也不会花太多时间。然而,沈家谦却偏偏又百般挑剔事事讲究了起来。他们在商场转了大半个钟头,起先他的视线根本不在任何一件男装上停留超过一秒,几乎是走进店子里,一眼刷过去,便漫不经心地掉过头。重年忍不住皱眉说:“你不看怎么买?”于是他正正经经地看了起来。结果,这件料子不行,那件样式不喜,到后来索性两个字:“不要。”
重年原本因为父亲的事,心底担忧烦躁,现下被他这样一折腾,哪怕再好的脾气,渐渐也受不了,终于不耐烦地说:“沈家谦,你还是个男人吗?”
“我是不是男人,恐怕只有你最清楚。”他反倒玩世不恭了起来,“你一个人生得出来沈奈奈?”
重年本是无心脱口之言,其实话一说出口便知道轻重,他那个脾气怎么会受得了这样的侮辱。然而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他轻言慢语不疾不徐地说出这样的胡话,还是一幅再自然不过的闲适态度,她压抑了很久的火气一下子全上来了,冷笑一声:“你什么时候管过他?”
沈家谦终于老老实实买了一身衣服,伸手点了几下,不到几分钟就购置妥当里里外外的衬衣毛衣裤子,连袜子也没放过
。其实他脚上现在穿的袜子还是昨天的——难得他一双袜子也能连穿了两天。重年想到了酒店大床上的床单,现在才后知后觉地想他昨天晚上不得不躺在上面,或者大半夜都没睡下去。
然而沈家谦却根本没打算买床单换下酒店的床单。她站在通往楼上家纺区的电梯口,匪夷所思地看着他:“你不要床单?”
沈家谦理直气壮地反问:“要床单干什么?”
她不理他的明知故问。
“你以为床单不要钱?就住几天酒店还得买一套床上用品?”
这番理由听上去如此冠冕堂皇,假如出自常人之口,完全合理正常,连重年都是这样想的。可是从沈家谦口里说出来却是如此不正常,成了敷衍的笑话。她瞟了一眼他手里的购物袋,不做声。
他却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又是那一副漫不经心的腔调:“就买几件衣服怎么了?沈奈奈那衣服堆满了衣柜,你怎么不去管了?你瞧哪一个三岁的孩子惯成这样的?养他可不容易,一年到头只管吃喝玩乐,不晓得花多少钱,正经事一窍不通…”
“他花什么钱了?他能吃多少?他又不比你能喝!除了玩具他还玩过什么?”重年听不下去,万般不是滋味,一迭声抢白质问。他纵然有时候调皮捣蛋了一点儿,闹得她无可奈何,可是在她眼里,他也只是一个孩子,是她的孩子——在她的心目中,他永远是最好的。

 

第三十七章 红尘几多梦 (下)

沈家谦瞟了她几眼,却不搭腔了,同以往一样,向来是她吵起来了,他就不理她,表面上看起来永远一副风度翩翩的大度包容,其实她哪里不知道,他是嫌烦,懒得跟她吵。她刚刚涌起来的愤愤不平就这样被堵在了胸口,憋得难受,赌气转身就走。
到了商场门口,沈家谦才伸手拉住她:“看车子!”
外面风大,吹得她的头发乱蓬蓬地飞扬起来,脖子上搭的一条丝绵围巾在转身的动作中滑不溜秋地飘落。她要挣开他的手,他使力抓住不放,蹲下来捡起了丝巾。他还穿着昨天那身黑色的西装,身旁行人往来不绝,在漫天街市的喧嚣声中,仍旧衣冠楚楚,像是从会议室里走出来,从容不迫地站在初冬街头的猎猎寒风里。他手臂里挽着风衣,拎着自己的购物袋,却还能腾出一只手来把丝巾绕在她的脖子上。
重年嫌他毫无章法胡乱在脖子上缠了一圈又一圈难看,在他转身招车的时候,就伸手扯开了,仍然松松地挽在了一边颈侧。
沈家谦回头瞧见了,一脸的不苟同,眉毛都皱成了一团:“你们女人真是找罪受,围巾系着暖和就行了,这样搭在脖子上能管多大用?待会儿一阵风就吹掉了。”
“你看我吹不吹得掉!”
重年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自这天开始,她就没好好和他说过话,总是三言两语就赌起气来了,不是冷嘲就是讥讽。她身体里面那个自己都不认得的自己,又一次冲破重重桎梏,破体而出,牵动她所有的情思与感官知觉,总是在她还没意识到的时候,就冲着他而去。要是从前,沈家谦怕不早就气得佛袖扬长而去了,然而现在却反常得脾气好得不得了,一概不计较,在她的冷言冷语下好整以暇地该说什么就说什么,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至多意味深长地打量她几眼,一派优雅而从容,反倒显得她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孩子。
重年渐渐沮丧了起来,父亲的身体一直没有大的好转,虽然医生说开颅手术后没有那么快醒过来,她每天看着躺在重症监护室架着呼吸器的父亲,担忧一天比一天重,每天焦头烂额地从医院回到酒店后,晚上还要在电话里哄一直吵闹着要过来看看姥爷的奈奈。沈奈奈又是个油盐不进的硬脾气,好说歹说一堆,最后也还是换得了一个字:“No!”重年拿他没有法子,实在没耐心的时候,却被他盛气凌人而又夹着不干的声音追着问:“妈妈,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又什么气都没了,只得哄着劝着。只是沈家谦经常在一旁听得不耐烦,拿过去电话,他向来对奈奈没好言语,在电话里头也一样,直接扔下一句:“沈奈奈,你有本
事就飞过来,别没用得尽在电话里头磨人。”沈奈奈自然是听不得,三言两语,两个人不欢而散,电话也就挂在他们手里了。
当然,沈奈奈也飞不过来,虽然在电话里连声嚷着我马上坐飞机过去,也还是没过来。沈老太太自然是留下了他。重年私下里只托桂姐要看着他一点,别叫他到处闯祸捣乱,自己也不知道父亲什么时候会醒过来。沈家谦与梁瑞城还有其他赶过来会诊的医生谈过,决定实施第二次手术。姜母一口同意。重年却惴惴不安,虽然知道父亲目前的状况,第二次开颅手术或许是必须的,可是又担忧手术的风险,心乱如麻,根本拿不定主意。
到了星期五的晚上,双年又乘夜机过来探望,倒是和沈家谦一样,很快决定做第二次手术。他们都果断明晰,利弊一清二楚,知道该做什么,于是下决定也快刀斩乱麻。仿佛只有重年是迟疑的,胆怯的,小心翼翼的带着壳缓慢爬行,永远没有那一份洒脱和勇气。深夜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她也忍不住想,是什么带走了她的勇气。年幼的时候,她也曾经羡慕过扑火的蝴蝶,那样决绝的惨烈与绚烂;她也曾经幻想过刀山火海高山巅顶的皑皑白雪,想要背着一只包走遍漠漠草原与海拔几千米的藏区高山。可是什么时候,那样的朝气蓬勃的姜重年已经悄无声息地埋葬在岁月深处。岁月是一只茧,年月深长,织成了重重叠叠的壳,她被束缚在岁月的壳下,自以为从此可以现世安稳,人世静好。
也许是她翻来覆去,沈家谦也不能好好睡觉,突然坐起来打开了床头壁灯。重年在背着光的阴影里转过身来看他。他掀开被子,探身抽走她怀里的枕头,才说:“你要是睡不着,我们出去走一走。”
就在他们的楼上有一个空中花园酒吧,灯火靡丽的玻璃屋,漾在闪烁的霓虹灯里,像半空中托出来的一只金光灿灿的宝石。酒吧旁边是花园露台,因为夜里高空露天花园风大,人都躲在温暖的玻璃屋里寻欢作乐,这里成了荒僻的空中花园,只有一盏一盏华丽的欧式庭院灯伶仃矗立在深浓的墨色里,黄铜灯罩下的灯光仿佛也是冷冷地照下来,人的影子走在里面,一短一长,大风吹得衣衫鼓动翻飞,那影子也晃来晃去地挨在一起。其实他们是隔了一点不近不远的距离,并排走在一起。一直走到了栏杆边,头顶上是冬日黑暗而深邃的夜空,仿佛一望无际的深黑海洋,目之所及处,有几点极亮的星光静静地嵌在黑丝绒似的夜幕深处,遥遥俯照人间苍茫夜色。
沈家谦抬起头看天空,微微有点诧异地说:“没想到这里还能看见星星。”
隔了半晌
,重年才回答:“冬天还是有星星的。”
沈家谦说:“我知道,冬天的星星要比夏天的亮,我以为今天阴着天,不会有星星。”
他仰头看着夜空里那最亮的一处,恍惚里那亮晶晶的光芒仿佛一直映到了他的眼底。他终于说:“重年,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但这一回你要相信我,爸这个手术必须得做。我不敢保证他做了手术马上会醒过来,马上会好起来,可是做了才有希望。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力去努力做到,而不是因为害怕一直躲起来。如果有一天出事的是我,我也躺在监护室里人事不省,你也要对医生这样说…”
他没有说完,因为重年的眼泪流了下来。她永远也想象不到有一天会见着那样的他,他在她眼里仿佛永远都是坚不可摧,然而人却是会老的会病的,倘若真有那样的一天,到了那样的一天,她又该怎么办。在这样一个寒潮来袭的冬天夜晚,在高空花园迎风之处,在远离他们生活的城市,离她家乡只有一个多小时车程的他乡之夜,她想起来了曾经一步一步从家走到那座繁华的城市,在那里遇见他——有生之年,终于狭路相逢,在那里与他纠结缠绕的那么些岁月,却总是想不起来,当中那么多空白的岁月到底是因何而来,又是如何能够把岁月噬成千疮百孔的一个又一个模糊的片段。就像她永远只晓得一遍又一遍地追问:“沈家谦,你为什么要和我结婚?”而从来不敢问出来,哪怕是轻轻的一句:“沈家谦,你爱我吗?”
很久以前,他说:“你从来都只想躲在你的壳里,自然那样是安全的,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的那张壳早就破洞了,你只是不想出来而已。”他又说:“你应该试着好好睁开眼睛看看,总是躲在壳里并不一定是安全的。”那时候以为不懂的,却被岁月慢慢揭开面纱,如同她被强行摘掉的眼镜,没有了那一层习惯安全的镜片,透过那一层薄薄的纱,在表面的话语后面看见了更深处的幽光。
从来红尘几多梦,他乡之夜也有梦。踏进红尘,何处是吾乡。
沈家谦并没有转过头来看她,然而他却知道她流泪了——虽然他并没有看她。他只是低头看着漆黑夜幕里错落有致的一重又一重屋舍,那星星点点的灯光,像是散落在天边的淡淡流星,而远处江滩似远而近的一条灯河蜿蜒流淌,一直延伸到他的眼睛看不见的地方。他并没有想到自己会说出来这些话,可是这些话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说出来了。在生死面前,人这样渺小,一直小到沉埃里去,曾经被重重包裹武装的心,冷硬如铁的莫名坚持统统灰飞烟灭——那些统统都不再重要,最要紧的唯有身边
这个人和最现实的温暖。
在这世上,许多人最后在琐碎而粗粝的现实生活面前低下头,为生活而妥协。可是那样的现实对他来说从来都不是现实,生活从他出生之初,仿佛就是躺在温暖的玻璃罐子里的糖果,甜美鲜艳,揭开盖子剥开包装纸就可以尝到。当一切生活的表面都与生俱来,那样理所当然,渐渐地也就索然无味了,流于浅显。于是他要的也更多更多,他以为他永远也不会低头。然而岁月总是匆匆催人老,当一切盛年的孤傲清高在一天又一天漫长的孤寂与落寞中渐渐褪去后,他终于还是低下头了——只是为自己的心而妥协。
隔了很久,他下面的话又自然而然地说了出来:“重年,我知道我们错过了很多,你心里是怨我也好,恨我也好,你都可以朝着我来。你觉得我一直对奈奈不好,你怪我没有宠着他护着他,可是他是我的儿子。”他终于可以转过脸来看着她,她已经蹲到地上去了,缩在毛绒绒的毛线衣里成了一团。他看不见她的脸,风吹得她的长发乱蓬蓬地缠在脖子上脸上,在昏暗的光线下,只是黑蒙蒙的一团,只有肩膀轻微的抖动,一颤一颤的,单薄而又孱弱,他心里一痛,无边无际的悲痛排天倒海袭来,直击入心脏。
桂姐一遍又一遍地说,你总有一天会后悔的。桂姐不知道的是,他早就后悔了,很早很早的时候,他就知道他在一点一点失去她,可是他清清楚楚地看见所有的门都在他面前一扇一扇关上,所有的后路都被自己的脚印覆盖了,他再也没有路可以走,再也没有一扇门可以让他走进她的心里。人到了绝境,只有漫长的无望日日夜夜啃噬,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然而在这一刻,看见她蹲在地上默默无声地流泪,这样悲伤,这样无助,却也只是蹲下来用手捂住自己的脸。他终于知道比后悔更大的悲哀是,他明明在她身边,他却没有好好待她。在产房趴在她的枕头边时,他曾经想过一千遍一万遍,以后会好好待她——她和他们的孩子,他们都会好好的。
他蹲在她的面前,伸手抚摸她的肩头,把她拥在怀里。
他说:“重年,我们回家吧。”

 

第三十八章 原来是她

最后他牵起她的手要回房间的时候,才发现她的手指头冰冷,伸手摸她的脸,早就被冷风吹得一点温暖都没有,一张脸冰冷而僵硬,哭过的眼泪也被风吹冷了,干巴巴地贴在脸上。她在他的手指覆盖下打了一个喷嚏,连忙拨开他的手,又是一阵咳嗽。深夜风寒阴冷,他脱掉自己的风衣披在她身上,急着下去,经过身后的酒吧,她却要进去。
他知道她不喝酒,只当她是一时兴起,要进去看看而已,屋子里头也温暖,于是他陪她进了酒吧。却没有想到,她进去了就叫酒喝,点名要威士忌加冰。这么烈的酒哪里是她能喝得了的,他对酒保说:“换一杯香槟。”她却转过头来看着他:“我一直想尝尝威士忌加冰是什么味道。”
他顿了一下,终于对酒保点了点头。她端起酒杯的时候,神情专注而认真,他叮嘱她:“别喝急了,慢慢喝,一小口一小口的抿,这酒呛人。”
“呛人你还那么喜欢喝?”
他被噎了一下,想说自己也没那么喜欢,她已经不顾他的话,咕噜咕噜把一杯酒灌了下去,像沈奈奈喝牛奶似的,喝完了放下酒杯,抹一下嘴角,却咕哝:“其实就比米酒辣一点。”要不是知道,她根本就喝不得,他会以为她真的没事。他果断地伸手把酒杯推开:“其实味道也没多好,我们回去吧。”
“可是我还是很冷。”
“回房间洗个热水澡就好了。”他被她刚刚一口气喝掉一杯威士忌的豪壮吓到了,而她的脸颊已经洇了一团酡红,他根本就不敢再呆下去。
“我听人家说酒能驱寒。”
他好笑:“你听谁说的?”
“电视里面都是这样演的。”
明明是这样傻的话,可是被她这样认真地说来,就像真的一样。而她只是看着他,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在灯下像两汪清泉,纯净澄澈得没有一丝杂质,又像是水晶,莹莹泛着光。他抵不过那样的目光,他们终于没有立即就走。可是她是真的不能喝,第二杯她点名要的长岛冰茶喝下去后,她已经口齿不清了,絮絮告诉他:“萋萋说长岛冰茶是最骗人的酒,名字这么好听,其实就是烈酒混合调配的,根本就不是茶。”
他啼笑皆非:“你知道不是茶,你还要喝?”
她喃喃说:“我就是想尝尝味道。”
他忽然明白了,偶尔的放纵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可是对她来说,这样的快乐却是那么难得,那么奢侈,即使一直好奇的酒,那么想要尝一口,却一直都不去碰触。他觉得心痛,为她心痛。他曾经厌恶过她的胆怯怕事,厌恶过她所有的保护色,厌恶
她永远鸵鸟一样躲在自己的壳里不肯爬出来,也不肯让人走进去,也最是厌恶她脸上永远平静得无动于衷,那样明媚的笑靥,夜色里的歌声都成了从前。
可是这一刻,他仅仅只是心痛。
他不是她,他没有走过她走过的路,所以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么多年她是如何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曾经搂着他的脖子要他摘树上的桑葚给她吃的小女孩已经长大,曾经夜色里的歌声已经遗落到了心底最深处,可是她还是她。
沉默了很久,他才说:“重年,我要你知道,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你快乐。”
她怔怔地看着他,终于头一歪,趴在桌子上闭上了眼睛。
抱她回房间的时候,她大约已经醉糊涂了,所以两只手自然而然地搂着他的脖子,紧紧扒着不放,头仍然靠在他的胸前,像是回到了许多年以前,她仍然还是那个完全信赖他依赖他的小女孩。他抱着她,一步一步,慢慢地朝前走,也走回最深最远的时光里头。
那年春节的时候,她曾经迷惑地问过他,是不是去过她的老家。他没有告诉她,许多年以前,他的确跟着她的叔叔他自己的姐夫去了一趟那个叫赵家湾的地方。他其实对那个地方已经没多大印象了,时间过去了太久,当初他还是个十五岁的半大孩子,而她才只得八岁。二十多年过去了,却清清楚楚地记得湾子前头的那一洼池塘,倒映着郁郁葱葱的绿竹,一汪澄净透彻的绿影,一阵风来,竹影斑斑。
她就是在那里撞进他怀里的。
那时候的她扎着两只长辫子,只是仰起头来望着他笑,一张小小的圆脸,却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黑白分明得像两泓清泉,满满漾着笑靥,那样纯真无邪,傻里傻气地望着他。本来是极热的盛夏,走得一身是汗,怀里靠着一团热乎乎的身体就更难受了,他下意识要退后一点,却在对上她的笑脸时顿住了脚步。
他问她叫什么名字,她极其乖巧地回答:“我叫重年,哥哥叫什么名字?”
一直到过了许多许多年,他依然觉得那是她最乖巧的时候,她几乎从撞到他怀里以后就没有离开过他,一直缠着他,也望着他笑。
他忘了自己有没有告诉她姓名,但是她只叫过他那一次哥哥,因为旁边她的父母很快地纠正她该喊他叔叔,而不是哥哥。
她很听话,那一天的后来一直叫他叔叔。
他抱着她去摘树上的桑葚,她要摘桑葚给自己的妹妹吃,可是太矮够不着,于是眼巴巴地望着他。他把她抱起来,她搂着他的脖子一只脚欢快地踩在他的胸前,蹭一下就爬到他肩头去了。他
紧紧托着她的腿,仰头看见阳光透过绿树的枝桠漏下一缕一缕的光照在她白里透红的脸颊上,在金色的光晕笼罩下,她的脸仿佛蒙上了一层澄净的光圈,像扑腾着翅膀的小天使,可是这个小天使却在半空中抓住桑树枝桠采桑葚。
就是在那一刻,他记住了那张脸。在又过了许多年以后,当记忆模糊,往事被时光黑白成泼墨山水,只有淡淡的人影轮廓,他在大雪纷飞的街头,却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他听见叫声走过去的时候,她已经趴在了地上,前方一辆摩托车呼啸而去。眼前的状况,他很快就想到大概发生了什么事。
他只是没有想到会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