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想了想后点头,“生辰的时候,父亲会让厨房给我煮一大碗寿面,还从东周给我带过礼物回来。”
白卿摇头而笑,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都是这么容易满足,不过这样也好,这也是个活法,知足常乐嘛,“也就是说你不想离开西平了?”
小丫头叹息,她当然明白自己的未来不能由自己做主,家里送她来京城就是想给她找夫家的,留在西平是不可能的了。
“也许老天爷会听到你的祈求,什么事都会发生的,你看——这京城不都出了这样的事,还有什么不可能的。”拍拍小丫头的额头,她会努力替她实现这个愿望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荷花池里的水昏黄昏黄的,就像天色。
至傍晚时,雨终于转小,荷花池里一片蛙叫,而外面却很安静,一天一夜米粒未进,再加上惊吓过度,又闷热,失水过多,女孩们显得病恹恹的。
天色转暗时,白卿不得不跟一名侍女大着胆子出门,怀里揣着短刀,穿过竹林,从花厅外的花圃后绕到厨房附近,借着淅沥沥的雨声,闪进厨房,却见厨房一片狼藉,没有老门房的踪迹——也许他逃脱了吧,白卿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
“找找看还有什么能吃的。”轻声对侍女说道。
两人蹑手蹑脚地四下翻找,只在蒸笼底下找到几颗生芋头,白卿不禁暗叹,接下来要怎么办呢?也不知道外面什么状况,身边又都是女孩子,走到哪儿都不方便啊
打手势,让侍女兜着芋头先走,她则从翻到的菜板子底下又掏了两根莲蓬,一转身,脸前闪出一个人影。
她下意识地想去拔刀,可对方的动作显然胜过她百倍,只轻轻一指,便把她的刀柄合了回去。
接着天际那一点点的天光,她看清了对方的眼睛——是他?那个让她在浴桶里呆了一晚上的人,他怎么会在这儿?
“走吧,有人让我来找你。”声音很沉,阴沉。
“李伯仲?”能驱使这种人来找她的,目前她能想到也只有李伯仲。
对方懒得搭理她的问题,不回话。
“后院还有几个——”
男人的手在她的后脖颈上一划,她的话戛然而止。
后院有什么东西干他什么事?他只答应了找这个女人。

二十二 仓惶之城 二

皇权之争向来不是几个人的事,它牵扯着权重、权轻两方面的势力,前者自保,后者孤注一掷,厮杀的要死要活,可有一点——死的大半都是无辜的,活着的却是那些争斗者。
岳锵、岳峙两兄弟的争斗从皇帝卧病开始便进入了白热化,最终的爆发点就是在皇帝崩驾的这一晚,京城大火朝天,生灵涂炭。而城外也好不到哪儿去,多少家诸侯在郊野屯兵卧马,等着分食最新的权利之饼。什么叫内乱?不过就是偏执的人玩得自相残杀而已。
白卿本不信神佛,因为那些东西从来没有保护过她,可那一天后,她竟有了虔诚这种想法,也终于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潜心祈祷,因为只有那样才会得到一些虚幻的希望,至少他们还可以把自己骗了。
从昏迷中醒来时,她正躺在一间简陋的草房里,而李伯仲就坐在草房的门口,脸朝外,拳头交握在膝前,专心地看着前方,她当然要向他歇斯底里,因为李府的兵器库里还躺着几个奄奄一息的女孩,于是她爬起身拽住他的衣袖,大声向他呼喊,直到再也没有力气,颓然坐在他的膝前为止。
屋里安静极了,除了迎面吹来的风声。
“别哭了,她们没事。”伸手擦掉她脸颊上的眼泪,想不到这个女人还会哭成这样。
“老爷跟夫人进了宫,一直都没回来。”消化完他的话,她才稍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他们比你们安全。”说这话时,李伯仲的神情显得沧桑,太后把能够用得上的人全都“保护”了起来,能不安全嘛。
白卿伸手抹一抹额头,情绪由激动转到平静,很累。倚在门框上,不自觉地往外看,这草房似乎是建在山崖上,视野开阔得很,当然,风也很大,吹得人眼睛发涩。
他怎么会这么好兴致地在这儿看风景呢?还是在这种时刻。
他的胳膊上有血,还有干涸的泥浆,眼睛也一直看着前方,白卿慢慢起身,顺着他的视线望去——
对面的山坡上,黑烟徐徐,战车破碎,旌旗倒地,尸横遍野好惊心动魄的场景。
她忽而转向他,想从他的脸上找到蛛丝马迹,可什么也找不到,他看上去很平静。
李伯仲输了,输光了他精心培养出来的那支精锐。没人会像他这样,单独去抵挡来势汹汹地三大诸侯,连一向骁勇善战的汉西军都躲到了后面,所有人都只想着渔翁得利,坐山观虎斗,只有他在为守护京师出力,所以活该他倒霉,活该他三千精锐全军覆没。但正如赵政宸安慰他的话,汉北没有输,汉北军赢了气势,赢了声名,更赢得了岳锵的信任,因为只有他李伯仲敢在最后关头帮他一把,使得京师不受影响,让他有时间灭掉兄长岳峙。
是啊,应该是赢的,可他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望着地上翻到的旌旗,散乱的尸首,他发狂了,恨不得一刀砍了赵政宸和那些曾经誓言一起守卫京师的诸侯世子,人,果然还是敌不过利益的诱惑啊——他还能相信谁呢?哼笑,谁也不能信任!
握过白卿冰凉的手,放在双掌之间,“你说,咱们俩是不是很像?”傻起来,可以跟全世界作对。
“不像,我不敢杀人,也不会去杀。”这是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
李伯仲嘴角带着一丝苦笑,“所以你比我高尚。”
他的情绪很低落,所以才这么反常吧?
***
他们一直在这间茅草房里待到深夜。
天又下起了大雨,伴着电闪雷鸣,像是要冲掉所有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门口,动也不动,而她平躺在不足三尺宽的木板床上,望着窗外那惊心动魄的闪电,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也许是见到他的缘故,让她梦到了一些不该梦到的旧事——他们的孩子。
她想那应该是个女儿,因为她喜欢吃辣,所以在梦里她看到一个可爱的女娃,蹲在她的脚前,先是笑,等她伸手去抱时,女娃儿便开始哭,哭得她心慌意乱,恨不得咬自己的手指
黑暗中,李伯仲倚在床侧,右手被床上的女人抱在怀里——只有这样她才不会折腾自己的手指,也不会再哭,真是个要强的女人,只有做梦时才会显出真性情。
流失的那个孩子对他们俩都曾经很重要,毕竟是第一个孩子,那种初为人父母的心跳都不一样,可惜,一声不响地就走了。他曾很计较她的态度,可现在,看到她这么伤心,也释然了。
“李伯仲,我想回家。”她闭着双眸,不知道是醒的,还是睡的,而且她直喊了他的名字,也许是在做梦吧。
“你的家在哪儿?”他把头仰在床沿上。
“你放了我吧。”带着浓重的鼻音。她的家在心里,只要她守护的人都平平安安,那就是找到家了,而这一切都取决与他,本来,在这场浩劫前,她还想要跟他继续纠缠一些时间,可现在,她不想了,她就希望快快结束,“我们俩始终不是一类人,如果你想看我这出戏的结尾,我可以告诉你,你最后看到的,不过就是一个疯癫的女人罢了,这是我们这样的人必然的结果,所以——我不想继续唱下去了。”
“你能去哪儿呢?从你答应跟我进王府,你就哪儿也去不了了,不是我说放了你,你就自由了,你身上已经刻了李伯仲三个字,有心跟我作对的人,谁会放过你?”手指捻着她的一绺长发,“而且,我还要告诉你,我的敌人只会越来越多,所以——要怎么放了你?”她是作为他的宠妾被众人熟识的,所以她只能陪他一起,不管是上天还是入地。
“男人总有厌倦一个女人的那一天。”一个下了堂的女人总不会对那些人有什么作用了吧?
“那就等到那天吧。”至少现在还算不上。

闷雷在茅屋顶上轰隆隆作响,一男一女,一个坐在地上,一个躺在床上,睡得正熟。
男人没有解释为什么他会把女人招到身边,这个解释估计他自己也要想很久吧
从山崖往北眺望,京城里一片黑暗,那黑暗处就是权势孕育的地方,此刻正仓惶一片。
银翼蹲坐在李府后院的亭子里,手指上玩着那根银丝,一道闪电闪过,可瞥见他嘴角可怕的笑意——又要动手杀人了,自从跟李伯仲达成交易之后,他似乎更忙了,因为想杀李伯仲的人还真多,这位世子爷算是了不起,能得罪这么多人,而且还在不断增加。
也许等到他们的交易的时间过后,他也会杀他,因为那家伙实在太擅于勾挑人心里的贪念,他竟知道他想取“老头”而代之,他不喜欢他,非常不喜欢。
“呦,原来是风形啊。”银翼卷着手指间的银丝,向大雨里的同门师姐打招呼。
“知不知道‘老头’很生气?你不但不依约杀李伯仲,还帮他。”
“那‘老头’怎么还收下我那么多银子?”李伯仲很大方,比想杀他的人大方多了。
“老头让我来杀李伯仲。”风行走进亭子,坐到银翼对面,一袭白衣,一头黑发,乍一看,犹如鬼魅。
“你是说你想跟我打?”指尖的银丝在闪电下灼灼发亮。
风行轻哼,她当然不会跟他打,明知道没可能赢,为什么还要牺牲自己?“我会带走李伯仲身边那个小妾。”
“啊,这样啊。”那跟他没关系,他只负责替李伯仲挡灾。
“你不会管这种闲事吧?”她必须要确定银翼的意思,这直接关系着她的任务能否完成。
“不会。”不过出于对雇主的尊重,他还是会提醒他。
“很好。”风行得到答案后站起身,“很长时间没回去了,‘老头’很想见你。”说罢如风一般离去,真应了她的名儿——风行。
银翼松下嘴角的笑纹,暗叹,难怪李伯仲会急着让他把那女人带过去,看来是怕大战之后更多人想杀他杀不到,拿那女人做要挟——

二十三 死路、生路 一

在“东立”,风行的身手并不算高,但要从银翼手下夺食却非她莫属,因为银翼唯一不会杀的人就是她,尽管可能会把她打成残废,但不会让她死,没人知道是什么原因,就连风行自己也不知道。
所以老头才会把这次任务交给她。
当然,李伯仲这种人怎么会为了几个女人就范呢?所以风行退而求其次,把他的妻妾全部拢到一起跟他要价。
东立为什么做这种买命的营生?当然是为了钱,既然银翼能从他李伯仲手里搬来金山银山,“老头”当然不会不善用这棵摇钱树,最好他们这些世家公子狗咬狗,他们这种人才能从中得利。
***
七月十三,京城四门大开,同时也标志着政权轮替结束,该下台的悄无声息地消失,挤到台上来的,袖子里藏了三根火折——打算纵火用的。新政权想要稳固,必然要把旧东西全部烧掉,否则何以自处?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烧得就是旧关系,不然哪来的新关系网?
李家站队站对了边,一跃成为了岳锵手下的头等功臣,又是圣旨褒奖,又是御赐金印,皇叔岳锵在努力向众人展示着自己对功臣的厚爱,以期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然而此时的李伯仲,并没有因为得赏而高兴,他要面对的事,那可真的是家国天下
入了夜,京城依旧要宵禁,李府破败的后院里一片漆黑,只有花厅里亮着两盏昏黄的灯。
李伯仲坐在案后,手上拿到是早上进城时得到的战报,大岳军在北方对游牧族一战失利,新得权的王叔岳锵将这只烫手山芋第一时间交到了他手上,没办法,谁让这位殿下手上唯一好用的只有他这个小小的汉北呢?内斗他在行,对外作战这种事当然要交给莽夫去处理。
而李伯仲就是这个“莽夫”的首选。
这一仗,汉北是打还是不打呢?刚刚丢了三千精锐,如今又要跟北方彪悍的游牧族对垒,这对汉北军可是严重的考验,打赢了还罢,打输了那就得元气大伤,但如果不打,以眼下的情况来看,北方要塞势必不保,那失去的恐怕就是北方万顷良田,以及数以万计的百姓,而且北方乱,则汉北将要面临四方受敌的窘况,所以这一仗不但要打,而且必须要赢,要赢啊谈何容易!
咻——
一根银丝串着一只蜘蛛定在李伯仲的手下,是坐在他对面的银翼所为。
李伯仲没被吓倒,反而是看着桌案上那根被银丝穿死的蜘蛛发呆,似乎是得到了什么启示,半天后,眉头才渐渐松下来。
没错,银翼这无聊的举动到真给了他打胜仗的启示:汉北只要出一支奇师,就像这根银丝一样,从东往西,将战火引向西北方的北虏,那么汉西军就不得不被迫参战,到时借势打势,用他汉西的兵,打他汉北的仗!
银翼蹙眉看着对面的李伯仲,这人也许真能有一番作为。
“不是说要回去一趟吗?”发呆了一个晚上,李伯仲终于是开口了。
银翼收回银丝,“我可以把你那几个女人带回来。”只要他开口请求他。
“这件事不必麻烦你。”他们之间的交易不是毫无限制的,只要他提出协议以外的请求,那就表示银翼的使用年限将会缩短。
“难道你有更好的人选?”
李伯仲只是哼笑一声,他要怎么做,还没到必须向他报备的地步。
银翼起身,既然人家已经有了横好的打算,那就随他了,“对了,如果三个人中只有一个可以活,你会选谁?”走到门口时,银翼回头问了个他觉得十分有趣的问题。
李伯仲回他同样的笑意,“如果你觉得我会选谁,你可以先杀了她。”
银翼的笑意僵在嘴角,随即又舒展——他明白了,以后他杀他,不会去利用女人,这法子确实愚蠢。看来“老头”真是越来越退步了,居然会用这么不上道的手段。
银翼离去后,一名青衫护卫从侧门进来,“公子,属下去了。”
李伯仲摆手,“不必了,你们去也是于事无补。”估计跟不到城外就会性命不保。
“可几位夫人都——”
李伯仲蹙眉不语,半刻后道,“过几天,我要到北关一趟,一旦接到他们的要求,尽量把女莹带回来。”
“那——其余两位夫人”
“二夫人也尽量送回西平。”唯独没说那个他要她跟他上天入地的女子。
护卫偷瞧一眼李伯仲,不过没敢再问,看来那位卿夫人是不用努力救了?“属下明白了。”
“下去吧。”微微挥手。
护卫恭敬地退进了侧门。
李伯仲坐回位子,望着案上的青灯微微发怔
记得就在这里,他曾偷偷藏过一只小丑狗,正是那只丑狗陪他渡过了很多孤单怕黑的夜晚,陪着他读书、习武,躲在花丛下向他摇尾巴,那算是他最好的“亲人”了。可惜,小狗总要长大,长大了便再也难藏,父亲得知后什么也没说,只递给它一把刀,那刀刃就对着那只丑狗在他的记忆里,他似乎只哭过那么一次。所以他一直都很仇恨父亲,直至成人之后。因为就是他一点点把他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不过他能理解他,所以他很尊重他,但这尊重跟亲情无关。
这次“东立”连抄他的后院,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遇上这种事确实丢脸,不过也算让那些恨他的人小小消了一口气。
他本来是可以避免这件事的,就像银翼说得,他可以让他帮忙,但他更喜欢一劳永逸。女人不可能成为他的弱点,这一点,要先让想杀他的人明白。
至于那只“小狗”,她的死路也许才是她的生路。
灯火微微跳跃,李伯仲仰躺到椅背上,咽喉正对着门口,今晚他要见的不只是银翼跟那几个护卫,还有最重要的一个,这会儿也差不多快到了
大约两刻之后,一个带着半张假面具,身形矮小的青衣人出现在李伯仲面前,他是东立“老头”派来的。
李伯仲不怎么喜欢赌,所以他押宝的方式通常是两边通吃,既支持银翼取代“老头”,也不会停止跟“老头”做交易,而且是避着所有人的交易
***
七月十五,盂兰节,祭鬼避鬼的日子,而白卿却坐在一片坟场里。
她是五天前的晚上由他送回的京城,到李府时,家里空无一人,娉儿她们已经被送回了西平,李氏夫妇也没有出现,面对残破不堪的府院,她静静呆站了半天,然后开始动手收拾房舍,把丑丑的尸体送到街上的收尸车里。
她第一次虔诚的拜佛就是在李家的院门前,对着一个背着佛像化缘的小和尚,五体投地,那小和尚呆呆地站在原地,先是木然,随即口中念念有词,似乎真成了被度化的佛。
她做这一切时,李伯仲就站在她的身后。
他们背后是被毁坏近半的家园,身前是满目疮痍的世界,她一个弱女子,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向佛祖五体投地,而他,就那么默默不语。
那晚,他出了城,白卿也出了城,当然,她不是自愿的,是被抓走的。
抓她的人将她放在了这片坟地里,一直等到盂兰节这天他的两位夫人也被运来。
三个女人互视,白卿淡笑,赵女莹撅嘴,而那位怀孕的先是打量前者,最后偷眼后者,真是一二三都到齐了,是拽头发撕脸,还是抱头痛哭呢?显然那两位赵氏都不会这么做,大家闺秀的体面还是要坚守的。
“都齐了,那咱们就看你们的相公会愿意谁留在这儿。”风行一身白衣,加之肤色苍白,黑发披散,即使白天看也如鬼魅。
此刻再镇定,估计也镇定不到哪儿去了,女人嘛,被关在笼子里养了几千年,能有多大见识?没见识当然就容易胆怯。
赵女莹偷眼瞧瞧白卿,伯仲哥为了这个女人居然能推掉梓童姐那样的人儿,想想也不会让她留在这儿吧?虽然嫉恨,可伯仲哥喜欢这个女人总归是事实。
“为什么一定要有人留在这儿?”白卿出言询问,声音虚弱轻浅,这个“白衣鬼女”的话让人觉得蹊跷,既然是一起抓来要挟李伯仲的,为什么一定要有人死?
风行微显不屑,“因为你们每个人都是天价,这可要看你们的男人舍得给谁出钱了。”
原来是这样——
那留下的岂不只有她白卿!

二十四 死路、生路 二

钱是好东西,据说也是衡量男人对女人真心程度的一个标尺。
当女人真站到天平上让男人称分量,那么这时感情已经不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了,这个当口,男人要考虑的不是感情,而是经由上半身支配的思考。
赵女莹是李家堂堂正正迎进门的媳妇,她被绑已经是个耻辱,何况她背后还站着声名显赫的赵家,李伯仲既然能弃美丽贤良的郡主而屈就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娃,显然婚娶对他来说是一种政治考量,所以不管花多少代价,李伯仲都不会不救她。
这第一笔天价,出了。
再说那位二夫人,先不提她鼓胀的肚子即将诞出李伯仲的第一个孩子,单说她的身世,也足够让人觉得蹊跷了,赵家居然会在嫁过去一个正统的女儿后,随即又补送过来一个年轻貌美的旁系女儿,想来是担心李伯仲对年少无知的女娃没兴趣,送来一个可口的女子,提示他要收心。这位二夫人虽然眉睫低顺,但眼珠却出卖了她的精明, 不知道他是不是赵家送来专门对付她白卿这只狐狸精的。
只是——送来这么一个精明的女人,他们不怕她今后有碍主母的地位?当然,不管谁得宠,对赵家来说都是一样的。
李伯仲会为这位二夫人出高价吗?一半一半吧,如果她没有那个肚子,也许行情与她白卿差不了多少,是那个孩子救了她。
这是第二份天价,李伯仲会给他未出世的孩子。
两份天价都出了,第三份相比之下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
不是白卿太自卑,只是现实摆在那儿,她也许会得到他一点点感情,毕竟在一起这么久了,但感情算什么呢?他连亲情都只是面子上的尊重。钱对他也许不算什么,但对他的军队,他的野心却是大大的有用,她还记得他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那眸子里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比她重要,所以你要他拿什么来换她?说白了,她不过就是个以色侍人的女人。对男人来说,有了权势,这样的女人还会缺吗?
叹息,头靠在一块残碑上,望着手腕上那对翠绿的镯子,是他送的,要还给他啊——
伸手摘下,递给一旁的赵女莹,这丫头虽然对她的脸色不好,但眼底还是纯真的,她喜欢眼底干净的女子,“这个帮我还给他吧。”
赵女莹看着她手上那对镯子,翡翠的,很精致,翡翠一直是皇家钟爱的东西,所以到了民间也就变得价值连城,伯仲哥会送她这么贵重的东西,一定非常喜欢她,他好像还没送过她这种女人的礼物呢,“不想要就丢了,不想丢自己还给他。”她又不是替人送东西的下人。
“很贵重的东西,丢了可惜,放在我这儿,我怕被盗墓的盯上。”她讨厌陌生人进她的屋子,所以讨厌盗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