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洛还记得那一晚,父亲很早就来到她们入住的驿站。
吃饭,聊天,散步,她伏在父亲的背上,望着满天的星辰,听着母亲用她那轻柔的嗓音叙述着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父亲很开心,因为他的喉头时常会微微的震动——因为在笑。
那个晚上,她第一次见一个男人吻一个女人的额头,背景是那闪着星辰的夜空,两个好看的侧影相触,那画面唯美的就像一个词——天长地久。
她半眯着眼,假寐,假寐到满眼的笑。
好久好久之后,她才知道,父亲不只母亲一个女人,母亲不过是个声名狼藉的女子,却被父亲画了个圈,藏在了他那苍茫山河的一个角落里,用寂寞与等待成就了她跟这个不平凡男人之间的天长地久。
母亲是可怜的,却也是幸福的。她无法算清楚母亲的一生是可怜多一点,还是幸福多一点。
***
“娘,爹爹是什么人?”回家的途中,在颠簸的马车里,李洛向母亲询问父亲的身世。
“北王。”
“北王是什么?”
“是打猎的。”
奥,原来爹爹跟哥哥一样,都是打猎的,“那要猎到什么时候?”
白卿半掀开车帘,“要猎到没猎物吧?”
“可是没猎物了,他们不是要挨饿了吗?”一下子把猎物都猎尽了,那以后吃什么?
白卿捏捏女儿的小脸蛋,“要是世人都像我们洛洛这么聪明,这世上就没有猎手了。”也不再会有战争,人都死光了,还能跟谁争去?
六十二 倾尽天下 (多年之后 多年之前 下)
李伯仲一生都花名在外,因为他一生中纳了两个风月女子,一个白氏,伴他数年,诞下长子后杳无踪影,外人传是抑郁而终。另一个是姚氏,这姚氏身世很特别,她本出身高贵,是周侯的嫡女,后入风尘,与李家有不共戴天之仇。却被李伯仲收入后院,令人称奇。
***
姚氏本名吴子召,艳绝京城,被李伯仲收入囊中,并不出人意料,毕竟李伯仲好这口嘛。
而对吴子召来说,她进李家只为复仇。
然而住进那座王府之后,她却始终都见不到她的仇人——李伯仲在家的时间简直屈指可数。
直到某个冬天,南方来消息,说要接她过去一趟,是李伯仲要见她了吧——她这么想。
接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邦五,李伯仲的长子,汉北的继承人。而她去见的人也不是李伯仲,而是一个女人。
当她在细雪薄烟之中第一眼看到那个女人时,她就认出了她,她是李邦五的生母,幼年时她在李家见过她,她一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了,因为没有人提起过她。
“昨晚休息的还好吗?”白氏撩开袍袖坐到她对面,依旧是她记忆里的那个女人,像是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木香花的肤色,栀子花的味道。
“夫人。”吴子召忍不住起身,福礼——她一直都是好规矩的女子。
“不用这么多规矩,这里不是王府。”拿起茶壶,给她倒了杯清茶,“坐吧。”
吴子召弯身入座。
“看样子,你还记得我。”这话是肯定句,“本来该是我回河下一趟,不过诸多琐事缠身,就让阿邦接你过来,让你受累了。”
吴子召轻轻摇头。
“你跟你母亲长得很像。”
她的话让吴子召蓦然抬首,好多年了,好多年没人跟她提起母亲了。
“如果当年是她进了李家,也许很多事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尽管寿数不足,可我母亲很幸福。”她庆幸母亲当年嫁的不是李伯仲,那男人少恩寡情,奸诈反叛,十足的恶人。
白氏静静看了她好一会儿,微微勾唇,道:“你是为了仇恨才作践自己的吧?”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出身又好,却非要自落风尘,非要嫁给仇人,应该是为了复仇才是。
吴子召不答。
白氏缓缓起身,伸手扶住草亭的立柱,眺望远方。她身前有纷扬的细雪,缭绕的雾气、清澈的温泉,还有黑白的山峦
“他带你进李家,不会不知道你的心思,你害不了他的,这个你心里应该很清楚。”歪头看向吴子召,“你明知道不可为,却还非要那么做最后毁的只会是自己。”
吴子召仍旧不答,但眼圈微红,她管不了那么多,她什么都没了,父亲母亲死了,哥哥也死了,除了复仇,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她在乎的?“夫人可以现在就把我捉了,送给王爷。”死,她不怕。
“捉不捉你,不是我的事,我只是说自己的想法,如果你还是想复仇,可以继续的,我干涉不了你想做什么,这次之所以接你过来,也只是在帮他做一件事。”半倚到栏杆上,“他之所以要接你进李家,是因为你的母亲是他的少时伙伴。”李伯仲对岳梓童是心存歉疚的,因为他退了婚,还杀了她的丈夫,所以良心上过不去,遂将吴子召从烟花之地接到了李家,“这儿是你们吴家的一些东西,该物归原主。”
石桌上有只斑驳的木盒,木盒里是吴家遗物的清单,这些东西足够吴子召几生几世衣食无忧了。
哗——吴子召将木盒推下石桌,清单散的到处都是。
“以为这样就行了?我爹娘,我兄长,我们东周就只值这些么?”吴子召无力地跪坐在地上,大哭,哭声引来了远处的李邦五。
***
李邦五沿着两尺宽的卵石小道快步行来,三两步就进了草亭,蹲在吴子召身前,碍着母亲在场,没好伸手去碰她。
白卿勾唇,笑得无声,这对父子啊,势必是不会让世人忘记他们了。
一个宠爱歌女,让歌女的儿子继承大位,一个却看上了父亲的女人,真是——难能可贵啊!
“母亲,我先送她去休息。”李邦五对母亲的尊敬比父亲更甚,所以即使想问母亲她为什么哭,但还是忍住了,因为这时候问,更像是在质问母亲。
“去吧。”白卿并不阻止。
在李邦五跨下草亭时,白卿开口叫住了儿子:“阿邦——”
李邦五回身。
望着儿子,淡笑,“好好照看她。”
李邦五一直在想——母亲这话是不是另有他意?
望着李邦五他们进屋,一道纤细的身影跳上草亭的台阶,这是个美丽的女子,眸子里闪着星辰之光。
“哥哥好像很喜欢她。”李洛搂住母亲的胳膊。
“嗯,你哥哥的名声早晚要毁在她的手里。”
“那娘你还能笑出来?”
“不然怎么办?”
李洛摇头,“唉,爹爹的家真是乱啊。”搂住母亲的脖子,“娘,我想明天动身去秦川。”
“你爹爹这几天可能要回来,你不见他?”
额头抵在母亲的脖颈上,“反正他最想见的人是你,又不是我。”抬起头,下巴搁在母亲的肩上,问:“娘,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白卿看女儿一眼,笑笑,不答。
“说嘛,你对爹爹什么感觉?”
“我——曾经恨到想咬死他,然后把他埋到脚下,这样他就再也不能乱跑了。”笑,“可女人的力气太小,心也太软,做不到,也狠不起来,所以后来就只能想,还是跟他一起埋起来吧。”
母女俩同时笑了出来。
白卿捏捏女儿的耳垂,久久之后,开口:“娘不希望你找到给你这种感觉的男人,因为这世道对女子不公,可娘又希望你能找到,因为娘不想你孤单。”
李洛笑弯眉,“娘,不用担心,我一定会找到的,找到一个能让我咬,又不会到处跑的男人。”
母女俩的相扶着下了草亭,渐行渐远,直到交谈声被细雪淹没。只留下小径上几排深浅不一的脚印。
草亭外,泉水汩汩,烟雾重重,落雪依草亭——
***
两天后,李邦五送吴子召回河下——属于他们的故事开始了。
李洛也远赴秦川,因为那里是她将来的家,有父亲留给她的家业,有母亲留给她的栀子花圃,她要去接收呢。
该走的人都走了,该来的人也来了——李伯仲在石榴树旁下马,在马屁股上拍拍,马儿听话地顺着小道下山去了。
穿过栀子花圃,越过清冽小溪,李伯仲伸腿跨进草亭,白卿倚在亭柱侧,递给他一块湿巾,擦手用的——他手上总是沾着血腥气。
李伯仲接过湿巾,问:“都走了?”
“都走了。”
“东西收下了?”
白卿指了指草亭外的温泉,“都收到那儿了。”
李伯仲看一眼温泉,只是笑笑,“为什么非要见她不可?”白卿难得能写信给他,信里的内容却很让他失望,只是为了见那个吴子召,本来她还打算亲自去河下,可是他没让,于是就让阿邦把吴子召接到了这里。
“欠的债,始终都要还回去,你杀了她的父亲,占了她的家园,我则赔了个儿子。”之所以见吴子召,只是想知道她是否良善,现在看过了,知道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才放心。
“阿邦?跟他什么关系?”李伯仲把湿巾还给白卿。
“他喜欢那丫头。”说罢看他的表情。
李伯仲并没什么表情,只是微微顿一下,然后弯身坐下,问道:“有饭吗?”
“有。”白卿笑笑,清楚了他对这件事不在意,于是不再提起,伸手打开桌上的食盒,里面的菜还冒着热气。
“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闻出来的。”在他身边坐下。
两人的膝头相触,相伴一起吃饭——
伴侣是什么呢?
是那个陪你做最傻、最简单、最无聊事的人吧?
***
夜晚,星辰满天,雪色清亮,很适合散步。
白卿本不喜欢散步,因为他喜欢,所以她也形成了习惯,实际上他也不怎么喜欢,只是因为张千说她需要强壮身体,所以每次来,总是会带她出来转一圈。时间久了,他们到从中找到了乐趣,因为她总会在走不动时,拖着他的手。那种亲昵,是两人都依恋的东西。
“这回能待几天?”白卿问。
“你想我待几天?”李伯仲反问。
白卿笑。
他也笑。
他的左手握着她的右手,行走在石子小道上。
经过两块巨石之间,头顶只有一线天,这时,她蓦然开口:“我不想你走了。”
“好,我不走。”他答。
“不要你的天下了?”她笑问。
“不要了。”他如此回她。
“骗人。”白卿第一次真心的娇嗔。
抱着他的手臂,想笑,却在流泪,知道自己不会留下他,也知道他还要继续离开,但是她很高兴。
三十年,他让她等他三十年,三十年后,如果他死了,她也获得了自由,如果他没死,她今生今世都是他的。
最终,他没让她获得自由,代价是那把青铜剑,那株蔻丹花合葬一处,但那棺椁里却找不见他们的踪影,去哪儿了呢?
白卿对女儿说过——你爹爹喜欢高处,他不喜欢地下。
***
灵子语:不要问我他们生还是死,或者去哪儿了,我自己都不想知道。
【番外】
番外——雷拓
自私男女
本打算些洛洛或者李伯仲的,但时间太短,先写写雷拓吧,周末写多的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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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其实很少让女婢服侍他的起居,从他们来到他身边后,衣食住行就都是他们操办,很少假手他人,一来方便,二来也安全,毕竟京城那种地方,连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都不值得相信。
第一个给王爷送衣袍的其实是梓童小姐,那会儿,王爷刚当上世子,人也在京城。接到梓童小姐的如此礼物后,王爷看了一下,什么也没说,就那么起身会朋友去了,喝到酩酊大醉才回来。
那件衣袍的事也就没了下文。
也许是梓童小姐送的不是时候吧,偏挑在王爷受封的时间,很难不让人犯忌讳,她到底是冲着什么送这身衣袍的?
后来,王爷回了西平,并决定在西平立住脚跟。
与京城不同,在西平,人人都想巴结王爷,因为他是世子,将来的汉北王。
不管是身居高位还是低位,想要更快的融入一个圈子,唯有生冷不羁。于是,王爷常会出入风月场所,这当然惹来了不少非议,可他对这些言辞置若罔闻。
三夫人就是在这样的风月场所认识的,当时王爷喝了不少,趁着酒兴,一个管漕运的州官让人把三夫人领进来献曲。
一曲罢,王爷拍了两下手,还喊了一声好。
其实,那晚,王爷之所以喝得酩酊大醉,是因为一匹马,一匹跟了他近十年的马死了,他心里不舒服。
那州官误解了王爷的意思,只当是他看上了那献曲的女子。次日傍晚就等不及送来了拜贴,亲自给王爷送礼来了,礼单里最后一行就是镜湖岸的一栋别院,当然,别院是幌子,别院里的女人才是正主。
王爷并没有推辞,全部接收了。
但很长时间,他都没踏足过那栋别院,第一次去,是因为一场大雨,因为离别院近,就顺脚转了过去。
进门时,三夫人正趴在绣架上,望见他们呆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翘眉笑了,起身来给王爷脱外袍,王爷到也顺从了。也许是因为她那无声的笑吧。
那天,王爷并没有在别院多停留,只等雨停了就起身走,三夫人也不留,就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离去,一句话也没说。
不过这次之后,王爷到是偶尔会去她那儿,也许是因为她那儿安静吧,至少没人虚与委蛇。
应该是回京城的前一天晚上三爷打算让王爷带些东西进京,无非是贿赂用的钱财,在府里一直等到深夜,王爷才回来,身上披了件毛麾。
“都是要成家的人了,再想玩,也要有个度。”三爷离去前,这么教训了王爷一句,因为王爷嘴唇上粘了一点胭脂。
“雷拓,林同居那儿是不是还空着?”进卧室前,王爷问了我这么一句。
“还空着。”
“让人收拾一下。”
我点头,猜想着要住进林同居的应该就是在王爷唇上留下胭脂的女人。
林同居收拾好了,住进去的果真就是三夫人。
再后来,王爷与梓童小姐定了婚期,但三夫人并没有因此遭贬,反倒是登堂入室,进了王府,这并不是说王爷对三夫人多么宠爱,但凡被王爷挂在旗杆上招摇的,都是幌子,都不会有好下场,三夫人没能逃掉这个噩运,她挑在王爷最艰难的时候来到他身边,更是让这噩运雪上加霜。
也许这一点连王爷也没想到,他亲手挂上旗杆的人,最后却成了他的致命伤。把这“致命伤”弄得伤痕累累,最终心疼的人却是他自己。
所以他再不敢把人暴露于世,即使在他几乎权倾天下时,那个“致命伤”依旧只是藏在山野林间。
将汉西军打回亳山,班师回朝的路上,在一处山巅上,望着日薄西山的壮阔,王爷问我,“陆依云,你喜欢她?”
我没有迟疑,“喜欢,但不是一开始就喜欢。”否则也不会让她嫁给别人,人都有贱性,总是在错过时机后才会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但我错过了。”
“不打算要回来?”
“不打算。”我愿意为她丢掉性命,却不能把她夺回来,因为她有家,有丈夫,还有孩子。
“孬种!”
“是!”我不否认自己够得上这个评价,“属下与王爷不同,她跟夫人也不同。”所以我们做不来他们这般的决绝,敢站在天下人的对面恩爱。
男女间的情事也是需要胆量的跟实力的。
王爷笑一下,“知道最不同的一点是什么?”
我没答,也不知道怎么答。
“你们太不自私了。”
话反过来,就是他们太自私了。
还记得洛洛小姐说过,她娘很自私,自私的只记得这世上有个叫李伯仲的是男人,她爹爹更自私,因为根本就不给她娘认识其他男人的机会。这样的两个人不在一起,太祸害世人了。所以,他们必须一生一世一双人。
番外——李洛
我是李洛 一
数十年战乱,苍茫大地,早已一片狼藉。
放眼五洲,桃红柳绿稀,狼烟尘沙密。
暮春的下午,青合城外,帐篷林立,马鸣乌啼,看上去一场恶战是再所难免了。
城门楼的观景台上,一青衣男子扒着女儿墙眺望城外驻扎的大军,看了好半天才回过头来,一看就知此人是女易男装,“阿扬,你能打过他们吗?”
被称作阿扬的人就站在女子身后,是个年轻后生,面貌俊逸,但是蹙起眉来,却显得阴狠。
“一个一个来,没问题,不过需要点时间。”阿扬答得很认真,目光扫视着远方的军队,似乎是在确定人数,并计算时间。
女子不禁莞尔,她就喜欢他的认真劲,“说笑呢!我跟他们又没仇,干什么要杀他们!”女子说罢翘脚跳下观景台的台阶。
台阶下还站着一位身披铠甲的中年人,手跟脚都被五花大绑着,不过表情却很肃穆,一点惧色都没有。
从帽缨跟铜剑来看,此人在军中的身份绝对不低。
“你是于将军吧?”女子问那中年人。
中年人觑她一眼,鼻子里一声冷哼,不愿理她。
“不否认,就是说我猜对了。”女子围着这姓于的人转了一圈。
“要杀便杀,不必多言。”
女子笑笑,“我与你无怨无仇,杀你干嘛?我来是为了救这青合城里的百姓,因为你是这儿的统帅,才找你来商量一件事。”
听她这么说,姓于的将军不禁多看了她一眼,“商量什么事?”
女子伸手指了指城外驻扎的大军,“以你现在的实力,恐怕对付不了这么多人吧?”被围城几个月了,弹尽粮绝,更无人来营救,还有什么实力可说?
“我于郎誓死与青合城共存亡!”声音嘶哑,凄厉,颇为悲壮。
“你确定青合城的百姓跟你的想法一样?”女子掩去笑意,她对这人到是颇为尊敬,毕竟孤军奋战这么久,还能有这份气魄,实属不易。
“我汉北儿郎绝不怕死!”
“识时务者为俊杰,何况——就算你想取义,难道要让这满城的老幼陪你一起赴黄泉吗?”
这于将军似乎有所动容,但最终还是打算一意孤行,决不投降。
女子并没有再劝,只是回头从那个阿扬的腰上拔下一柄长剑,剑尖指着那于将军的鼻尖。
那于将军怔愣地望着剑身,忽而扑通一声双膝跪地,因为那剑他认识,他怎能不认识?当他还只是个兵丁时,他就是顺着这把剑指的方向,在那人的指挥下,所向披靡——
“王爷,于郎有负您的嘱托——”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时,于郎涕泪纵横。
哭了好一阵儿,于郎才停下悲痛,抬头,“请问姑娘是哪位?”能有北王剑的人,这世上没几个。
“我是李洛。”女子只说了四个字。
李洛于郎思绪转了一大圈,才道,“四小姐?”北王李伯仲一生育有两子两女,唯有幺女李洛不曾在世人前露面,但她的名字还是有很多人知晓的。
“既然于将军称呼我一声小姐,我也不拐弯抹角了,我来是希望将军开城门,放青合百姓一条生路。”青合是她母亲长居过的地方,也是佟婶一家定居的地方,更是她的第二故乡,她不希望这儿变成废墟。
“恕于郎不能从命,于郎是北王的旧部,绝不做投降这等龌龊事!”
李洛将剑尖抵在城砖上,“我不是不能杀你!为了这满城的性命,我杀你的理由很充分,但我不想杀你!”因为他对她父亲的忠诚,“于将军,我父亲已经不在了,他所造就的汉北也将会消失,这世上什么东西都可能会流传长久,唯有霸权不可以,无论□还是低谷,总有一天都会消失,英雄也好,奸雄也罢,都只是个传说,普通人始终还是要过普通的日子,你放过他们吧。”
于郎呆呆地望着李洛手里的那把长剑,剑身依旧寒光逼人——他们曾经的辉煌碍
最终,青合城城门大开,向汉东军投降。
在一片欢腾声中,李洛用父亲的那把长剑,挑开了绑在秦军将领身上的绳索——她不只绑了于郎,也绑了秦军的将领,为的是让他当着所有人的面立誓,不动青合百姓分毫。
秦将大声立誓之后,李洛托着父亲的长剑,走向城门的旗杆前,仰头望向父亲那面黑纹的旗帜。
爹爹,敢砍你旗子的怕是只有洛洛了吧?
提剑,剑指长空,砍向那碗口粗的旗杆——
她力气小,砍起来很费力,但她不要任何人帮忙。
咔嚓——旗杆断裂,黑纹旗飘飘荡荡地随风而去
时代总会更替,即使它再美,依旧抵不过时间的脚步。
爹爹做得事,不会空前,也不会绝后,只是开始——这是李伯仲对她的小女儿说过的话。
“不会空前,也不会绝后,只是开始——”一个旧时代变新时代的开始。
“北王——”于郎等三四个汉北将领望着飘落的旗帜单膝下跪,起身后,均自刎于青合城楼之上——
李伯仲能在短短的时间内由弱小变成诸侯霸主,不是没有道理的,端看他的旧部作为就能知晓一二。
李洛提剑望着于郎他们的尸首,叹息——娘说的不错,爹爹是个恶魔,他太有蛊惑能力了。
手一抬,李洛将长剑掷向长空,望着剑身在夕阳下闪烁不定,神情肃穆,颇有乃父之风。
其实,在李伯仲的四个子女中,李洛才是最像他的那个,也最像白卿,只可惜她生为了女儿身,不过白卿倒是非常庆幸。
***
夕阳之下,阿扬拽着马缰,李洛则拽着阿扬的手指,他们要回家了——回他们的大秦川。
“阿扬,我们生个孩子吧?”
阿扬低头看看她,“不继续四处游走了?”
“生完孩子可以继续嘛。”忽而,李洛蹙紧眉头,“遭了,我把爹爹给你的彩礼给扔了。”彩礼就是她在青合城上扔掉的那把长剑,那把长剑不但是父亲的佩剑,还是铸造名士白致远亲手铸造的,据说价值连城。
“你要干嘛?”阿扬拽住欲转身回头的李洛。
“去把剑找回来。”不然他不会跟她生孩子的,这男人某些方面很固执。
“不用了。”
李洛瞧他一眼,“真的不用了?”不大相信,这男人的思维一直跟正常人的有差别,何况他一直很重视那把剑,因为那剑是他对父亲承诺的证据。
“不用。”阿扬答。
他等她等了十年,如今她终于说要给他生孩子了,还要什么彩礼
完结——我是李洛 二
阿扬有名无姓,因为他的父母就是无姓的人。
他第一次见李家人时,只有七岁,那是父亲第一次带他离开秦川,据说是为了拜祭祖师爷,不过在这之前,他见到了东立真正的主人。
也就在那时,他才明白,原来,他的父亲并不是东立之主。
那是个非常幽静的地方,夹山谷中开满了白色的花儿,那香味他一直都难以忘怀
他就是在那里遇见洛洛的,当时,她才刚会走路,在她的父亲身边绕来绕去,抓父亲的衣服,揪父亲的袖子。这都是他从没做过的事,因为他的父亲不允许他这么腻歪人。
“叫什么?”问他话的是洛洛的父亲——东立真正的主人,父亲叫他李伯仲,连名带姓一起叫。
“阿扬。”他回他的话。
“难听。”这是李伯仲第一次评价他,看上去并不怎么好。
阿扬看看自己的父亲,毕竟这难听的名字是父亲取的,不过父亲没什么表示,只是默默地坐在一旁饮茶。
“你大老远跑这儿来干什么?”李伯仲转头看了看阿扬的父亲——东立名义上的主人,银翼。
“看你死没死,你死了,我就可以自立门户了。”银翼如此答。
东立得到的消息——李伯仲在巡查西大营时被暗箭所伤,据说还伤得不轻,汉北一边对外说伤势不重,一边又一再封锁消息,甚至对东立都有所保留,可见里面的内容不少,所以银翼才会不远千里来探。
“就算我死了,你也未必有这机会。”李伯仲笑笑,随手将女儿放到石桌前,让她围着桌子走。
小丫头到也勇敢,扶着桌子一路走到阿扬跟前,先是看了看他,随即揪了他的腰带一直扯,扯得他一个趔趄。
“好。”李伯仲不但不阻止女儿调皮,还送了女儿一声赞,只是不知道他在夸赞她的力气大,还是夸赞她敢挑衅比自己大的孩子。
“洛洛——”一道女声阻止了小丫头继续调皮。是个穿紫衣的妇人,她的眼睛会说话,似乎就在你耳边窃窃私语。
她是洛洛的母亲。
“吃吗?”她捧了一盘甜藕送到他面前。
他不喜欢甜食,更不喜欢藕,不过还是忍不住拿了一片,放在嘴里,咯吱咯吱地嚼着。
洛洛就站在他的腿前,瞪着一双大眼睛望着他嚼藕片,她的眼睛也会说话,像她的母亲
阿扬在这儿住了三天,直到三天后父亲做完他要做的事才回来接他,在这三天里,他过得可谓天上地下——
这家的男人喜欢折磨人,因为听说他的剑术不错,每天就让他练那把根本拿不动的剑,似乎很享受看他痛苦的表情。
这家的女人很会照顾人,而且爱笑。
他觉得男人配不上女人,可能是因为男人太爱折磨人了吧。
第三天的夜晚是他在这儿的最后一晚,从水潭中清洗完,提着鞋子路过主屋时,无意间,他窥到了一些不该窥的场景。
就因为那不留神的一窥,让他乍然明白了男女之间的不同——
屋里的烛光很亮,因此即使隔着窗纱,依然可见里面的男人、女人。
男人光裸着上身——
他平生第一次看见一个人身上有那么多伤疤,张牙舞爪的,看着都让人汗毛四立。
“不要乱动,已经开始结疤了。”女人散着一头长发,跪坐在男人身前,给他上药。
男人并不答话,只是搂着女子的腰,看着她轻柔的动作。
“我在这儿多待两天,你晚点再去青合看佟嫂她们,怎么样?”男人的声音很低,却很有穿透力。
“你不是急着跟赵家拼命?”女人并不去管他越收越紧的手臂,依旧细细给他的伤口擦拭。
“那又不急于一时,我想你了,不行吗?”
“行。”女人放下草药,顺手拾起蒲团上的绷带,慢慢给他缠上。
“你就不想我?”
女子随意点着头,“想。”
“不要敷衍。”男人霸道地摆正女人的视线。
女人给绷带打上一个结后,伸出双手勾住男人的脖颈,笑道:“想,非常想。”
男人咬了女人的脖子——直到多年之后,阿扬才明白,那不是咬,那是滞在男人胸口的欲望跟疼爱。他知道自己这么窥视是不对的,可脚就是抬不开。
“进来吧。”屋里的男人在咬过女人那粉白的颈子后,对着窗外喊了一声。
阿扬知道他喊得是自己,没有逃避,提着鞋子跨进了屋里。
屋里很干净,只有他脚丫留下的一行泥印子。屋里很好闻,四下都透着淡淡的花香。屋里很安静,只有风吹窗纱的声响。
女人正躲在屏风后整理长发,转出屏风时,一头长发已经绾成了髻。
“坐。”男人朝对面的蒲团指了指。
阿扬放下鞋子,长跪到蒲团上,与男人正对面,正好可见他胸口那树根状的伤疤。不知为什么,他竟突然敬佩起了这个男人,比对父亲还敬佩。
“读过书没?”男人问他。
阿扬点头。
“先生没教你什么叫非礼勿视?”
阿扬不吱声,他当然知道,只是腿脚不听使唤而已。
男人笑笑,开口问道:“刚才很好看是不是?”
女人微蹙眉,看过男人一眼,但没出声责备。
男人大笑,“那把剑喜欢吗?”指了墙上一把佩皮革鞘的长剑,是铁剑。
阿扬看着墙上的佩剑,点头,比起父亲教授的功夫,他更喜欢剑术。
“等你哪天能打败你爹,我把剑和东立都交给你,怎么样?”男人说话时很恣意,却又透着一□惑,让人难以抗拒。
是吧,好像就是从那时候起,阿扬有了一定要打败父亲的念头。
“穿这个吧。”在他提着鞋要出门时,女人递了一双青靴给他。
阿扬看看女人手上的青靴,再看看自己的脏鞋,摇头,这鞋是娘亲手做的,虽然做工很差,不好看,但不能丢。
女人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是你娘亲手做得?”
阿扬点头,他喜欢听她的声音。
“可鞋子都破了,不好再走远路,你先穿这双,旧的我帮你补好,你可以带走。”
阿扬最终还是没有要女人给的新靴子,不过到是给女人深深鞠了一躬,然后拎着旧鞋跑了
***
白卿望着男孩的背影笑着摇头,把靴子放到一边,随手合上门,转过头——
李伯仲正半靠在矮桌上。
“你说给洛洛找个护卫,就是这孩子?”
李伯仲点头。
“可他年纪还这么小。”
“雷拓他们当年跟我时都不大,年纪大的人不安全。”
“他父母同意?”她的记忆里,银翼、风行都不是轻易会低头的人。
“不同意,就不会特地带来给我看,这小子的骨子里透着一股子力,不会比他爹娘差。”
白卿弯身跪坐到李伯仲身旁,“为什么这么急着给洛洛找护卫?她还这么小。”
“迟早要长大的,长大了,就关不住了。”关不住,又不放心,只好给她考虑的周密些。
白卿苦笑,感情能关住的只有她,“你舍得让洛洛去秦川那么偏远的地方?”他给每个儿女都备了一份礼物,洛洛这份就是秦川。
“那儿最安全。”天下乱,而秦川独静。
白卿笑,“看来洛洛最运气。”
“她要替你我活着,当然最运气。”这辈子,他不可能给她自由的生活,就把这一切一并算到女儿头上吧。手指挑弄着她的腰带,“不吹灯吗?这次我可不会停下来了,小心那小子还躲在外面。”
撑开他的肩膀,“张千嘱咐过,伤口愈合前,不能乱动。”
灯还是灭了。
只剩一片月色。
******
阿扬是傍晚离开的,走到山口时,拔马回头,可以望见那对男女正坐在草亭下饮茶,四下暮霭缭绕。
多年之后,当他再次回到这里时,风景依旧——
当年的女娃儿变成了少女,他问她,你是李洛?
少女答,我是李洛。
他得到了那把挂在墙上的佩剑,也成了东立的主人。还做了洛洛的护卫。陪着她四处游荡,他以为她喜欢游荡。可她告诉他,她并不喜欢游荡,她只是要把爹娘他们没做得到的自由一起用掉。
十年,他陪了她十年,十年间发生了很多事
十年后,他还在她身边,她对他说——我们生个孩子吧?
一个人可以陪在你身边十年,已经不必再问他爱不爱这样的话了。
于是,他们回到了秦川,再也不出来了。
直到某年的夏天,他们再次回到了那片夹谷。
洛洛跪在水潭前,说——阿爹,洛洛照你的话做了,李家该活的人,都活下去了。阿娘,洛洛很幸福,很幸福。
他没问洛洛那些话的意思,那是属于她一个人的秘密,属于他们李家的秘密。
他们离去时,依旧是傍晚,暮霭缭绕之中,从山口望去,似乎依旧还能看见那对男女
***
大岳四百年天下亡于李氏父子之手,然,历史总不那么尽如人意,五十年一变革,盛极必衰——
李氏携百万雄师,称霸诸侯,废帝自立,可惜,天下人乏、地尽,战乱无度,人畜无以供养,又何来霸业?
李氏灭,武姓兴,武姓亡,秦立天下——
终于又有了两百年的平静。
两百年后,秦川再出李氏——
周而复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