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跟随着孟夜卉的身影,她不是一个人,身旁跟着另一个她不认识的女人,她们走进了临近的一个阳台。
章雅瑞没有躲避,只是她站得位置恰好被一株铁树挡了视线
“我不明白,李信毅就在眼前,为什么你不过去?你总是这样放任,事情才会发展到这一步。”那是个陌生的女音,不过听话音,应该是孟的好友,“你们有这么多年的感情,如果你当时坚持,他不会对你的要求无动于衷,现在事情都这样了,看着人家成双成对,你还有什么好痛苦的,Sophia,你不该是这种拎不清的女人,想想你这么多年是怎么走过来的,没必要栽在一个男人的手里,如果你还爱他,趁他还是单身,就去努力,如果不爱,就彻底把这个人从记忆里抽离。”
静默,孟夜卉并没有答话。
她的朋友显然是个急脾气,不禁大声叹息。
“他——很爱他太太。”良久之后,孟夜卉这说,声音很轻。
“然后呢?然后因为爱他的太太才会离婚?”这是什么逻辑!
“可能是自己都不知道吧,也可能是离开之后才发现的。”
“既然这样,那你干吗还要纠缠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你们是相爱的,因为他的前妻有了孩子才会变成现在这样,Sophia,这样不值得的,而且也很不道德,你要赶快好起来。”叹息,“抱歉,我知道作为朋友我要站在你这边,但是——你知道我也结过婚,很难去劝你夺走别人的丈夫,如果你还爱自己,不要再等下去了,没有结果的,他爱他的太太,而且他们还有了孩子,这样下去你会疯掉的。”沉寂一下,“不对,既然他爱他的太太,那芝加哥的事,是怎么回事?卡瑞不是当面帮你追问他了?”
孟夜卉俯视着脚下的夜色那是个秘密,她不想告诉任何人,包括他,那是他第一次安静地在她身边待了那么久,虽然是昏睡的,虽然他们不可能做任何事,但是那一晚依然让她记忆犹新,从第一眼见到他时,她就失去了自己,情爱是种毒,会把人变成痴,变成傻,单恋是种蛊,会把人变成巫,变成妖。
这么多年了,她不知道不爱他还可以爱谁,她甚至在想,他可以继续爱他的妻子,只要留一部分给她,多么变态的想法,她竟能想得出来。但是他回绝了,他告诉她,她需要好好清静一下,他告诉她,他不会离开他的太太,也不会让她离开,他还告诉她,他们会是朋友,或者——什么都不是。
他已经对她没办法了,她在折磨他,章雅瑞也在折磨他,因为她们都爱他,而他却只会选其中一个。
她原打算用一种方式可以让他永远记住她,但失败了,中弹的人不是她,而是他,他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带着伤,他上了飞往冰岛的飞机,他回到了章雅瑞的身边,休养生息。
她能理解章雅瑞,她过不了心中的那个坎,因为她始终都横在他们之间,不,确切点说,她始终都横在章雅瑞的心里,无时无刻不让她忌讳着。
她没想过去伤害章雅瑞,但伤害却也是必然的
在李家爷爷的葬礼上,当她看到他将满腹的悲伤化作对妻与子的拥抱时,她才发现,这个男人已经彻底离开了她的世界,但她却不知道要怎么离开这个充满蛊毒的世界
“雅瑞?”李信毅抬高双臂,怕手上的冰水会被她的拥抱弄撒,刚刚在厅里碰到几个朋友,聊了几句,回来的有些晚。
章雅瑞趴伏在他的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忽而莞尔一笑,“就是觉得有点冷。”孟夜卉与朋友的交谈并没有持续很久,也没有给他洗清什么,但她却觉得释去了很多东西。
望着她的长睫毛在月色下泛着光亮,他忽而记起了刚刚在厅里撞见卡瑞以及孟夜卉的事,“刚才我见到了——”被她的手指点住。
“嘘——”仰头,“这曲子不错。”
是啊,这曲子真得很合适跳一曲。
莫名其妙的,李信毅发现他的“女王殿下”今晚出奇地好心情。
不远处,几个忙碌的偷拍者忙着用高像素的相机偷拍阳台上的李大总裁以及那个与他偷情的女人——
“这角度不错,起码可以写成‘三垒打’!”偷拍者兴奋不已,李大总裁最近的花边新闻越来越少,好不容易撞上一个头版,只是怎么觉得这女人这么熟悉
看清相片里的女人之后,偷拍者不禁气闷——又一个‘大腕’过气了,此后李大总裁又将重回商贸版块,跳出了花边彩色的头版头条真是让人愤懑啊!
“头儿,这照片还要发吗?”一旁的小喽啰呐呐地询问。
偷拍者看着照片里那相拥的一对,半天后,扯唇浅笑,“发,这搞不好是李大总裁最后一次上咱们的头版,怎么能不给他面子。”
于是,李氏夫妻的照片再次荣登头版,一场夜宴,一场三垒打的复合,真是完美的谢幕。
而在李家大哥大嫂的照片两旁,若秋的照片开始被关注——李氏千金不爱豪门,与小职员相拥。
转过另一张,是一对男女相拥吻的照片,很模糊,但依然看得清那男人的相貌——李家贵公子恋上风月女,李信文步了大哥的后尘。
李信毅笑着扔掉手上的报纸,端起咖啡,眺望日出,天际边,飞机滑航出一条白线——她跟儿子回国了,但他知道她会回来的。
四十四 采儿马特

第四十四章 多年之前

李信文一向沉稳,以化学元素类比,应该算得上难燃物,上报纸版面这种事与他似乎扯不上太大的关系,偶尔出挑一下,自然是令人刮目相看。
这还是章雅瑞第一次见信文带女孩子在身边,说真话,那女孩子的型确实与他有些不对劲,看上去那女孩的年纪不大,而且酷爱浓妆艳抹,站在一身儒雅的信文身旁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旅行的好心情。
信武的神通广大,让他们这趟旅行十分的惬意,本来以为只有他们两人,谁知半途中杀出两个程咬金——信文、一个陌生的女孩。
女孩叫于筝,仅止于此,没有过多的身世介绍,信文不说,她也不提,他们只得装聋作哑。
原本为了充分享受旅行的乐趣,选择了坐火车,却由于下大雪的缘故,让他们错过了转车的时间,只好暂时住在离中转站不远的小镇里,小镇不大,自然也就没有多好的旅馆,房间也少得可怜,在与几个旅行者协商之后,最终他们四人得到了两间房间,章雅瑞原想可能要主动提出来与那女孩同住一屋,但女孩很“自觉”地把行李扔进了李信文的手里,反倒让章雅瑞觉得自己太无趣。
李信毅并没有在意那个小女孩是否与堂弟相配,信文在为人方面并不输他的成熟,所以他没打算过问这小女孩的事,即使那女孩看上去实在是小的有些令人吃惊。
“十八?”章雅瑞从行李箱上抬眼,因为李信毅刚刚的陈述,那个叫于筝的女孩儿只有十八岁。
李信毅好笑地看着她,她那表情好似信文在祸害未成年人,“这并不违反法律,她完全符合婚姻法的限定,我是说如果信文打算跟她结婚的话。”
章雅瑞也觉得自己有点反应过度,不免笑笑,“二叔他们知道吗?”
上了几次报纸,估计应该知道了,李信毅自然没时间去八卦这些事,再说也不是他八卦的来的,在他的想法里,只要是相爱的男女,就有权利选择在一起,这与他人无关,典型的爱情自由主义者,即便他自己的婚姻成型的有些奇怪。
说到十八岁,让他记起了十多年前的一件事,爷爷第一次把她的照片递到他手里时,好像那会儿她也只有十八岁,照片里的她绑着一条粗粗的长辫子,一件月白的小T恤,他记忆里从没有那么土的女孩,似乎与他的世界完全接不上轨。
那个时候,他还带着些年轻人不服气的心理,他希望能得到祖父的重用,所以他愿意接受这种安排,反正他认准了自己的婚姻不会与感情有过大的关系,即使他会忠诚于它。
娶个乖顺可爱的新娘是个很不错的选择,所以他也算默认了祖父的这个决定,即使没有点头,但也没有摇头。
“干什么?”章雅瑞惊讶于他突然对她的头发好奇起来。
“那种那种辫子要怎么绑?”他不会形容当年她照片里的那种绑法。
“哪种?”这男人真是越来越奇怪。
解释了大半天,章雅瑞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于是伸手将长发束成一条辫子,“你说得是这样吧?”将发梢晃动两下。
李信毅笑嘻嘻地看着她,一种说不出地感觉由心底升起,像是回忆,又像是时空错乱,他认识她那么久了,在她还是个傻女孩时,就成了他的囊中物,这种感觉出奇的好。
“你——到底怎么了?”放下头发,继续整理衣物。
“没什么。”他只是在欣赏而已。
弯下身,与她一同坐到地毯上,倚在沙发边缘,看着她悉心整理东西,这种温馨的记忆也是有的,不过还在他年幼的时候,母亲也是这样,在开着脚灯的地毯上整理衣柜里的衣服,而他就缩在衣柜里,调皮捣蛋,比锦鹏还能折腾人。只可惜她走得太早,还没来得及等他长大。
“圣诞节我们回洛杉矶过吧。”章雅瑞很明白他的散视代表了什么,因为她也有过,而且每年的圣诞节前后,他都会飞回洛杉矶住两天,偶尔也带她去,有时候外出,他便直接转飞机过去,总之是一定要在老宅里住两天。
“不用,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只要能体会到家的温馨。
这厢静谧温和,隔壁却传来咚咚的响声,以及女子偶然的尖叫声,因为只有简单的木隔墙,所以两个房间的隔音效果并不怎么好,章雅瑞不免捅一把身旁的他,示意他们要不就先出去散步,貌似隔壁有点闲人免听的意思。
穿戴整齐,准备下楼时,信文的房间门却突然打开,只见一脸青绿的他大跨步出了房门,看来屋里的情形似乎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
大雪纷飞。
迎风站在高台上,眺望远天,有一种类似凌空飞翔的感觉。
他们留了下来,并没有搭火车继续前行,就停在了这个不知名的小地方。
高台就设在山顶的一处突出的山石上,悬空而立。
穿着厚重的绒外套,她被包裹的像只小浣熊。
“啊——”他将她抱坐到高台的栏杆上,只要一仰身,便会栽进那无尽的深渊之中,她尖叫着紧搂着他的脖子。
远处,信文他们乘的那辆火车正蜿蜒在群山之间,似乎带走了一切的喧嚣
“咱们回家吗?”不再前行,就意味着他们要回家了。
伸手抹掉她睫毛上的碎雪,就那么看着她,勾唇角,“老婆,能原谅我过去的一切吗?”
章雅瑞笑着,“是不是不原谅,就拉我一起跳下去?”
“对,如果不原谅,就拉你一起跳下去殉情,然后一辈子在这山里待着。”
“那不是很恐怖,就只有我们俩?”替他抹掉额角上的碎雪。
手被他捉住,拿下毛手套,就在这空旷的高台上,这大雪纷飞之中,他第一次单膝跪地——用这最简单,也被世人认为最肉麻的求婚礼,向她寻求承诺。
是了,这是她少女时代就曾经幻想过的场景,唯美却又不真实的场景。
在一切的不和谐都过去,在一起共同孕育了小生命,一起经历了亲人的生老病死之后,他们似乎都懂得了一些浅显的道理,爱人——是一生一世的朋友跟伴侣,有了彼此,一路走下去才不会孤单,才会幸福
他们不是谁的教徒,但依旧在小镇的教堂里,在一个可爱的路人的佐证下,听完了神父的念词。
出了小教堂,他勾着她的手,脚下是踩雪的咯吱咯吱的响声。
就像又回到了那个夜晚,他从盐湖城赶回家,却看见她蹲在路边哭着,像个迷路的孩子,那时他也是这么牵着她的手,踩着咯吱咯吱的雪,回家。
他们是相爱的,不管是因为习惯还是什么,当分开成了两人无尽的悲伤与痛苦时,那便是相爱,相爱很简单,抛去了热恋的心跳,相爱只是一种平淡的依恋,没有过多的高低起伏,也没有过多的轰轰烈烈,有的只是勾着手散步,以及举手投足间细腻的占有感,也许时间可以磨淡激情,但磨不去依赖。
不知哪里传来的钢琴声,很好听
圣诞节的夜晚,一家三口坐在壁炉旁,这还是小家伙第一次来洛杉矶,第一次到爸爸幼年住过的房子里来,不过他喜欢这里,尤其对那早已掉漆的木楼梯十分钟爱,因为一个晚上他上下来回了好几趟。
李信毅一直看着儿子上上下下。
血统真是个奇异的东西,不管这可不可能,但不可否认,他觉得儿子跟自己真得有很多相像的地方,小时候他也对这几节楼梯特别钟爱,那些掉漆的地方可都是他的曾经的杰作,为什么呢?为什么他们父子俩都会喜欢这几节楼梯?他自己都想不明白。
“妈妈。”小家伙已能咬字清晰,举着一只银色的礼品盒,他是在询问那礼物是谁的,因为礼盒都长得差不多,他不认识字,根本不知道是给谁的。
章雅瑞伸手给儿子指了指礼盒背面的标记——是一个卡通小人的头像,那代表礼物是他的。
小家伙很上道,把所有礼盒重新检查过一遍,把带卡通小人的全部罗列到了自己跟前,然后从大到小,依次拆开——那都是叔叔姑姑们送的,各式各样的玩具,什么都有,看过一遍后,然后小脑袋一仰,直盯着爸爸手里的礼物——那是妈妈送的,因为爸爸不招人喜欢,就只有妈妈给他礼物,所以他一定要看看是什么。
一双毛袜,李信毅拿着袜子冲儿子耸肩,小家伙低头看看妈妈送自己的——也是一双毛袜。妈妈真得好会做人!谁也不偏心,谁也不得罪。
但有些事还是很明显,自从爸爸妈妈撇下他,消失过那几天后,他每每早晨醒来,都是睡在隔壁房间,他的床位上老是睡着爸爸。即便他晚上坚持着不睡着,但总还是没有爸爸能挺到底,他总是能把他送得远远的,为了这事,他不知道哭了多少次,是气哭喔。
又是一个清晨,小家伙拖着小毛毯,翘脚拧开爸爸妈妈睡卧的房门,顺着爸爸背后的被褥爬上了床,好不容易挤进了妈妈的怀里——闭上眼,继续睡。
没过多会儿,闹铃响起,李信毅起身,依旧是裸着上半身,转脸见儿子正挤在她的怀里,不免勾唇一笑,俯身在母子俩的脸上各亲一下,小家伙很不给面子的在他亲的地方抹了一把。
“别装睡了,跟爸爸去晨练,这样才能快些长高。”拎过演戏不怎么成功的儿子,他有早起晨练的习惯,但没有扰她清梦的爱好,尤其昨她晚忙了一晚的圣诞晚餐,加之收拾房间,然后再向他这个欲 求不满的夫婿尽一下妻子的“义务”,很难想象的劳累程度,所以他并没打算把她拉起来晨练。
小家伙对晨练到是不排斥,他喜欢跟在爸爸屁股后面出门,虽然在家里的时候有点不喜欢他,但只要一出门,他还是非常愿意跟着他的,尤其对他的脖子特别喜欢——因为可以骑在上面。
听着父子俩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章雅瑞仰正身子,恣意地舒展了一下四肢,望着天花板上的羊皮吊灯,忽然记起了某个早已被尘封的场景。
那是——他们结婚的第一个晚上吧
两人早已不陌生,他甚至还亲自去学校接过她两次,而且还是恰好在她生日的那天,你知道怀春的小痴女都会对这种传统的浪漫无法抗拒,他很贴心,一直都是,他会观察你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然后,下一次再见面时,他就会按照你的喜好来安排一切。
所以说与他结婚,看上去很完美,尤其他的外表也符合她对异性的幻想。
结婚的第一晚,她很紧张,因为不知道该怎么表现,既害怕,又有些期待,但最重要一点——她担心自己的身体,怕自己的单薄不足以引起他的欲 望,那是很尴尬的事。
他在书房一直待到很晚,上来时,手里端了两杯红酒,一杯递给她,一杯拿在手里,然后——他开始跟她聊天,他应该做侦讯人员,因为他太擅于询问,至少章雅瑞当时是这么想的。
再然后,她被酒精催出了些许困意,倚在床头打起了瞌睡,睡梦中,只觉得脖子上有点痒,去挠,手却被人给攥住了,等她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时,他已经将两人身体上的陌生给悄悄抹去了,这就是他的计策,让她放下戒心,在昏沉中解决一切的尴尬。
“可以吗?”途中他有问过她这么一个问题,这实在是让她很难回答。
OK,那就算默认好了。
那真是艰难的一夜,因为实在太难受,她难受,他也是,因为都不想让对方觉得不自在,于是两人都不自在
一直到了几个月后他的一次酒醉,两人床第间的折磨才算结束,他是个热情的人——在那个方面,所以她也因此一直误会了他的热情,认为那就是男女之间的爱恋,但显然那种事的和谐并不能代表什么,只能说他们两人都是健康的成年男女,仅此而已。
打开窗户,冷气倏地钻进衣袖之间,刺激的皮肤上跳出一粒粒小疙瘩,窗外,太阳已经升的老高,呈十五度角斜射到凌乱的床铺上——让人害羞的凌乱。
“妈妈?”门被推开一条缝隙,儿子探进来半颗小脑袋,看样子刚刚晨练回来,小脸红扑扑的。
章雅瑞冲儿子招手,示意他进来。
小家伙笑着跑了过来,偎在她的怀里,“妈妈,布玛很听话的。”
“布玛是谁?”不明白儿子是什么意思。
“爸爸说,如果妈妈同意,我就可以带布玛回家。”小脑袋转到门口。
章雅瑞顺势看过去,李信毅正站在门口,而他脚下蹲坐着一条大犬,淡金色的毛发甚至能反射光亮。
“信武从瑞士带来的,一直养在这边。”李信毅想她解释大犬的来历。
看这对父子的眼神,似乎都想把这条大犬带回去,“我到问题不大,不过——不知道对她(他)会不会有影响。”抚了抚肚皮。
李信毅的笑容僵在嘴角,三秒后,站到她的面前,“什么时候发现的?”
章雅瑞用下巴示意了一下桌上的验孕棒包装纸,“刚刚。”在纽约时,若玫买来测孕的,结果放到了她的包里给忘记了,早上起来觉得有些不对劲,便拿来试了试,没想到还真中了,要不说人的际遇真是很难预测,之前一直没有,现在居然接的这么紧。
“那昨天晚上,有没有伤到哪里?”昨晚睡不着,折腾了大半夜,折来叠去的,很难想象不会对孩子造成影响。
“应该没事。”
笑得张狂,又带着点不情愿,刚刚合好,还没有享受完甜蜜,又添了一个小恶魔。
依照时间算来,应该就是他们去旅行的那段时间有的,而且他记得就一次没有做措施,结果就给他中招,看来以后还真是要注意一下,不过想到又一条小生命要来到他们中间,不禁喜上眉梢。

第四十五章 多年之后

若玫的婚礼很简单,只有双方父母以及自己的兄弟姐妹,连朋友都没请,本来是场很简单的仪式,结果只因为一个人的出现,闹得一切都鸡飞狗跳的。
于筝,信文可爱的小女友,直到这一天她的身份才真相大白——很有名喔,有名的探险者,有名的演绎明星,就因为她被跟踪的原因,导致了李若玫的婚礼被直接来了个现场报道,想一想若玫挺着五个月的肚子穿婚纱的照片被登出来,这是多么让她抓狂的事。
李家的聚会向来都是很沉寂的,因为大家都维持着沉稳的姿态——据说这是贵族的风范,但显然眼下不怎么维持的住。
“信文,还记得爸爸给你忠告吗?”李家二叔难得愠怒,实在是被那些记者给挤坏了。
据李家长辈自己承认,他们都是不管小辈们私事的,但却又时时爱提醒人,诸如李信毅与章雅瑞的婚姻,那完全就是拿二十一世纪的人玩穿越,让他们去尝试十九世纪的婚姻生活,索性这两人的适应能力很不错。
李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最好不要娶或者嫁娱乐界的配偶,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违反,当然除了信文,本来于筝的年龄等各方面已经够让李家二叔侧目了,如今再加上她的身份前景堪忧啊。
“我没这个打算。”信文最近似乎也染上了烟瘾,但因为在场还有两个孕妇,只得把烟卷成一圈,捏在手心。
“没打算娶她,你带到家宴来干吗?”李家二叔不禁愤懑,或者火大,就那么一个女儿,结果婚礼还被人闹场,怎能不生气。
“这件事我来处理,你们就不要管了,向东,若玫,对不住了。”把烟扔进烟灰缸,起身似乎打算出去。
结果那位肇事者就站在门口,细挑的身段被仔裤衬得更加纤细,尤其上身再罩件宽大的罩衫。除掉浓妆的于筝看上去不再那么妖魔,只是个纯净的小姑娘,此刻她正泪盈盈地望着李信文,因为他刚才对父亲说他没打算娶她。
“咱们出去谈。”李信文伸手拉过于筝纤细的手腕,她并不矮,一百七的高度再加上七公分的高跟鞋,足以让她站在李信文身前不输气势,但也不显得高就是了。
实际上,他们认识也不过半年多,上报纸头版的那次他们刚认识,自打那晚之后,李信文便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被这个只有十九岁的女孩整到时常走在抓狂的边缘。
今天是若玫的婚礼,他也没想到会因为她的出现闹成这样,而且他也是今天才知道她的身份,该死的什么出名的明星,他根本就从没关注过时下在流行些什么东西
“信文还没回来?”李信毅刚把熟睡的儿子放到床上,章雅瑞便顺口问了证明一句。
“刚打过电话过来,说是在安排于小姐住酒店。”替儿子盖好被褥。
“家里有空房间,而且于小姐还在发烧,跑那么远住酒店,会不会不大合适?”
李信毅搂住妻子的腰,手掌叠放在她的小腹上,感受着里面的小家伙挑衅式的对他的攻击,不禁喜上眉梢,他的宝贝女儿,再过几个月就能见到了,“让信文自己处理吧。”
章雅瑞笑着摇头,“你们李家的男人,都是看上去精明,碰到女人的事,就容易犯糊涂,我到觉得那位于小姐人不错,虽然年纪小,不过看上去应该很懂事。”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份特殊,所以老是用浓妆遮盖自己,洗去铅华之后,反倒让人惊艳。
李信毅没有开口跟老婆反驳什么,只是笑,而后把脸贴在她的小腹上,笑得灿烂无比,他爱她,爱孩子,也爱这个家,只有失去过的人才知道“珍惜”二字多么珍贵。
男人,最基本的便是守护自己的妻儿,自己的家,这一点来自于数千年间形成的传统,也来自于人心。
“我见过孟小姐了。”章雅瑞出其不意地一句话让李信毅停滞半秒,“在国内,上次带锦鹏回国时,在机场碰到的,她辞去了利诺的职位。”面对婚姻中的第三者,也许你永远无法去忘却她带给你的伤痛,但忘却有时候也是追求幸福的新开始,恨,会变淡,因为痛苦已被磨去。
她的停顿引起了他的盯视,因为她的叙述太过简略,“雅瑞。”坐直身子,他觉得到了她信任自己的时候了,也许他们可以试着让对方相信自己,于是他小心翼翼的去探视
感情是个脆弱的东西,经不起谎言与背叛,感情也是个坚强的东西,只要坚贞,它甚至可以超越生命的界限,传世万年,经久不衰。
如果你碰上了这种信任,那么恭喜你,你碰到了很多人都碰不上的际遇,如果不凑巧你踩错了地方,那么——请一定要坚强,用劲哭完,擦干眼泪,踢走堕落,带着悲凉继续前行,旅途会为你磨去悲伤、凉薄,以及所有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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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之后,当章雅瑞再回头看,身后的一切都已不再重要,最重要的就在她的眼前,她的家庭,她的亲人。
他说过要带她去采尔马特,他说他喜欢那种从空中冲下来的感觉,孩子们也像他一样有天分,就连年仅四岁的三子都滑得像模像样,只有她不善这项运动。
摘下滑雪镜,望着孩子们玩得喜笑颜开,突然记起了祖母临终前的话——人这辈子就那么匆匆几十年,开心要过,不开心也要过,别把功夫耽误在不开心的事上。
是啊,时间总是在不知所谓间匆匆划过,还来不及记录,就已经跑出了老远,迎接了孩子,送走了老人,有欢喜也有悲伤,这就是人生吧,每个人都要经历的生活,从童稚到垂暮。
“在想什么?”在她身前骤然打了旋停下。
“想到了奶奶临终前的话。”
揉揉她的发,“傻丫头,想一想奶奶正在天堂看着你,心情会好一点。”
“你什么时候开始相信有天堂的?”他可从来不是什么宗教人士。
“从有了你们开始。”抓过她的手,“来,带你一起下去。”指着前方的滑雪道,“试试飞翔的感觉。”
“我不要。”她不善于做这么刺激的事。
“有我在,还怕什么,来——”说话间抓住她的腕子,拉向滑雪道。
于是她尖叫连连。
因为有他在,因为完全相信他,所以她不害怕,只是觉得刺激,那种从高空飞下来的感觉很棒,就像能接近天堂一样,她不知道怎么形容对他的爱,那种化入骨髓的情感——爱情的终结也许真得就是血液相连的亲情。
孩子们在滑雪场上欢呼着,为他们的爸爸妈妈,章雅瑞搂紧他的脖子,因为她的不规则动作,致使两人一起倒进了厚雪堆里,两个人就那么躺在雪地里,仰面朝天,大声笑着
李信毅陡然翻过身,让两人的额头相抵,“老婆,我说过我有多爱你吗?”
章雅瑞笑着点点头,这男人早就学会了怎样做才最肉麻,“我不介意多听几遍。”
“妈妈——”小家伙们是最佳追踪者,早已尾随而来,大的小的就那么撒欢地扑了过来,根本不给爸爸肉麻的机会。
最小的三子还为来不及占上好位置急得直扯爸爸的滑雪板,最后被爸爸一把搂了过来,高兴地咯咯直笑。
幸福是什么呢?幸福就是让天使都会坠落的东西
所以努力去幸福吧,因为可以看到天使。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