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屠伯见天盛拖着安氏出来,忙横刀为他挡去身前的箭雨。
天盛将怀里的安氏交给屠伯和羽申,伸手拔下肩上的箭,扔到一旁,随即又转身进了敬恩宫
“将军——”屠伯没来得及阻止天盛,只得先找处隐蔽之所安置好安太后。

天盛之所以要重回这座正在燃烧的宫殿,是因为他在救安太后时看到了蜷缩在假山石背后的人儿,那人儿用一双干净到出奇的眼眸望着他望着他从她身前错过——
他只有两只手,一只活命,一只救人,一次只能带走一个只有一个。

玲珑没想到他还会回来,毕竟这里这么危险,而他的命又那么重要,所以在看到他的那一刻,她有点发怔。
“走。”天盛伸手托她的胳膊,她却丝毫没有做任何配合。
她的不配合惹来了他的厉色,“起来!跟我走。”
玲珑只是仰头望着她,倏尔,嘴角一弯,笑了,两滴眼泪跌进尘埃她很感激他,因为——他居然还会回来找她。
天盛自然是没空陪她玩什么小女人的生死离别,弯身捞过她的身子,这才发现她身体软得像面条
不是她不配合他,是她已经无法再配合他。
他的视线从她的额头一路垂到她的腰上,收回原本放在她后腰的手掌,展开——掌心全是血。
失去了他的支撑,她身子一软,脑门贴着他的胸口一路下滑,直至被他拖住。
趴在他胸口咳一下,却咳得他满襟都是血,真对不起,又把他的衣服弄脏了,抬手想帮忙擦,抬到一半时却发现太累了
天盛失神地俯视着她的额头,想叫她再坚持一下,就一下,他一定能救她,却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的失神,被一道直冲向后颈的火光击倒

等他醒来时,双手空空如也。
“将军,您的伤口还没处理好。”屠伯手中的绷带还没缠完,因他突然起身,不得不松手,怕扯到他的伤口。
天盛坐在床沿,环视一眼四周——他仍在行宫,“她呢?”
屠伯也跟着看一眼四周,他不太确定将军口中的“她”是谁,“太后已经无碍。”
天盛皱眉看向屠伯,屠伯立时知道自己猜错了,只是他并不知道玲珑也在敬恩宫内,所以没想到这一块,他到敬恩宫时,只看见将军趴伏在假山背后,并不见其他人,“敬恩宫已经烧毁。”
天盛低头看自己的掌心,手上的血渍证明他那些记忆并非幻觉,迟疑半下,低道:“玲珑。”这还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屠伯蹙眉,想一下后,道:“属下并没见过夫人。”
没见过

他硬撑着僵硬的身体再次来到敬恩宫,宫内一片狼藉,到处是横七竖八的碎木和箭翎,几名宫人和刺客的尸首摆在空地上,有的完整,有的不完整,但没有她。
看完尸体,他方才撑住烧成半截的横梁坐到台阶上——近日,他的旧伤复发,来行宫前还在发高热,跟刺客周旋了好一阵儿,身上中了两刀,背部还有两支箭头没有取出来,难免有些吃不消。

此时,范九正踩着满地的砖块和朽木,踉跄着走过来——今晚的一切都是他引起的。
是他想跟天盛赌气,明知道有人要刺杀自己,却自富地以为自己可以控制全局,还特地把玉玲珑那个女人带来行宫,他原本是想看天盛到底舍不舍得为救他而牺牲他的小情人,这么一来,既可以试试他这位继父的忠诚度,又可以趁机除掉那个女人——他的母亲绝对不能跟人共事一夫,何况对方还是个荡妇的女儿,他天真的认为这是一石二鸟的好计策。
结果,他没想到刺杀他的人会这么多,这么厉害,厉害到他的黑衣禁卫死伤大半,连带母后也受了伤——母后是在知道他带走玉玲珑后跟过来的,来救玉玲珑,不是那个女人的命重要,而是母后担心他跟天盛会为了那个女人产生嫌隙。
他从没想过会是这种结局。
一向志向高远,自命不凡的范九正,觉得自己好像真得做错了。于是站到天盛跟前,默不作声。
天盛与他一样,也默不作声。
这算认错么?
这算认错了!
两人心照不宣。
良久后,天盛望着满地的狼藉,低道:“你可以选择继续跟我为敌。没人会拦你,就算你把齐国送人,也是你的齐国。”
范九正仍然低着头不吱声。
天盛费劲地撑起身,缓步离去,在经过假山时,下意识看一眼山石上的那摊血

夜色正黑,星子眨眼,跳出行宫内的晕黄宫灯,但见四野一片灰寂。
旷野中,某条歪七扭八的小道上,一辆马车正哒哒前行,车篷上挂了一盏风灯,随着马车前行,灯光摇曳不定,照在车驾处那一男一女的脸上,模糊不清
“你怎么不干脆一刀杀了那姓天的?”男的问女的。
“我当时手上没刀,再说救人要紧,只能拿棍子打他,不过他倒地后,我多踹了几脚。”女的说得洋洋得意。
男的示意一下车内,“你跟里面那个什么关系?”
“朋友,生死之交,你呢?为什么要绑架我们?”女的盘膝。
“我没绑架你,是你自己非要跟来,我只是跟着我家主人来都城还个人情。”
“既是来还人情,那为什么要带走她?”女的示意一下车内的人儿。
“主人没说。”男的上下打量一眼女的,“你能潜进皇宫大内,武功一定很好吧?”
“那是。”
男的耸眉,“可你连我都打不过。”
“那是因为我受了伤。”
男的因为这话乐得不轻,“你叫什么?”
“小缎。”
男的也自我介绍,“我,段方,我们俩就差一个字。”
“你这酒壶看起来不错。”女的似乎很欣赏男的酒壶。
男的毫无戒心地解下腰上的酒壶递给女的,“我自己做得。”
“看不出来啊,手艺不错。”女的赞叹地同时,举起酒壶,照着男的后颈就是一下。
只见男的瞠目瞪住她,女的以为没成功,再抬手打一下,就见男的直挺挺地倒到车架上。
由于女的双手双脚都被绑着,只能像蚕一样蠕动进马车内。

小缎,玉玲珑的生死之交。
她是作为赏金刺客被收买到行宫外做接应的,见宫内起火,想说趁机进去捞点值钱的东西——自从玉玲珑搬了地方,她便再也找不见她人,身上无钱又无处求援,只能想些歪门邪道,谁成想会在皇宫大内碰上她

“我跟你说,我好不容易救的你,那么多高手,知道带你出来有多难吗?所以千万可别死,死了就太对不起我了。”一边拿匕首割手上的绳子,一边警告昏迷中的玉玲珑,“这什么破玩意?怎么割不开?”忿忿之下,忍不住蹬一脚车门口的男的,只听咕咚一声,男人栽下马车,同时,一块木牌牌也随之滚进了车里。
小缎拿起木牌看了好一会儿,“吁——”
马车被拉停,小缎从车上跳下来,以僵尸的姿势往车后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刚才掉下车的男人给拖回来——可不能把他给丢了,否则玲珑的命就没了。
那块木牌她认识,舅舅拿给她看过,是陈国晾马山的东西,晾马山的晾马山庄可是绿林道上颇有名的一号,他们可是有钱人,至少能给玲珑付医费。

 

 


37

37、三十三 没找到 ...

她能活下来,很不简单。
自清醒后今天是她第一次能自己洗漱,浸在浴桶里的感觉真好。
洗完坐到太阳底下晾头发时,院门外传来一阵木轮碾压青石板的声响,玲珑识得这声音,忙站起身迎接来客——
这位救命恩人她认得,就是曾在大都绑过她的那个戴指环的男人。
“姑娘身体可好些了?”男人温雅地笑笑,随即对身后推车的小厮摆摆手,后者自动退下。
玲珑仍旧站在原处,“一直没能好好感谢您,救了我的命。”
“坐吧。”男人示意她坐下。
玲珑依话入坐。
“救你,是因为欠你一命,上次在大都我害你不浅,有借有还,是我们这种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姑娘不必记挂在心。”靠到椅背上,沉吟半刻后,再道:“今天过来,一来是为探视姑娘的伤势,二来——是想问姑娘今后的打算。”
玲珑忙抬眼看向他,“请放心,我们这两天就动身走。”
男人笑着摆手,“姑娘不必紧张,在下不是赶姑娘走,只是想问你,家里可有什么人需要联系,在下虽然能力有限,但是跑腿报信的事还是能做到的。”
玲珑低眼,“没有,没有人需要联系。”她现在只有小缎一个朋友。
男人了然,随即颔首,“既是如此,那就等姑娘养好了身体再做打算吧,对了,还不知道姑娘的芳名。”
“家父姓火,家母姓玉,我——双字玲珑。”
男人挑眉,那她到底姓火还是玉?“既是如此,便是玲珑姑娘了,在下姓陆,单名一个‘樵’字,家里人习惯唤我‘大哥’,你们也可以跟一起这么叫。”
她怎么好这么叫?自然是叫陆大爷或陆大侠吧?
这些日子,她已经想好,等伤势好利索一点,可以上路后,她得赶紧离开这儿,免得给人家添太多麻烦。

“玲珑,玲珑!”小缎飞跑进门,一见陆樵也在,便笑道:“老大,你也在啊,今天的‘货’果然够肥,老大你真是料事如神。”
陆樵笑得温和,“今天得了些什么好处?”
“段方分了我两根金条。”晃动着手上的金条。
“收获不错嘛。”
“老大,下次有好买卖,一定要带上我,上刀山下油锅我都去。”小缎顺手把金条递给玲珑,她比较仔细,放在她这儿安全。
玲珑好奇地看了一眼手上的金条,再看一眼喜笑颜开的小缎,“你去做什么买卖?”一下子这么多钱,而且衣服上还好多破洞。
“还能做什么,打劫啊!”小缎呵呵大笑。
“打劫?”玲珑听不明白。
“我的傻大姐,我不是跟你说了嘛,我们现在在晾马山庄,晾马山的绿林头一家,你怎么还不明白?就是土匪窝啊。”
“”玲珑失语,傻傻地看一眼陆樵,完全不能将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跟土匪重叠在一块。
“姑娘这是不齿与我辈同流?”陆樵好笑地看着眼前的美人儿。
“没。”玲珑赶忙摇头,她父亲就是响马,怎么可能看不起别人——她就是觉得这个人不像土匪而已。
见她一副很想解释,但又解释不出什么的样子,陆樵和小缎都笑了出来。

因为刚做了一单大买卖,陆樵要去前面处理,客气了几句后,便让小厮推去前院。
他一走,小缎便开始吥啦吥啦地讲述着她做得这单大买卖,而玲珑什么都没说,只是听着,因为也插不上话末了,小缎突然停下,问她:“你不会还在想那个大混蛋吧?”
玲珑看着小缎,失神之际,摇头,她没想,什么都没想。
小缎叹口气,“想就想吧,你毕竟做了那么久他的女人,虽然是个混蛋,总难免日久生情,不过——你可要脑子放聪明点,他那种人,是要写到史书里被千古唾骂的,他们那种人根本不拿普通人当人看,尤其女人,能逃出来,你就乐吧。”
玲珑点头,她知道这是个机会。
“我们一起入伙吧?那个陆樵看上去人不错,反正我们也没地方去!”
玲珑放好金条后,撩过长发编起来,“我什么都不会。”
“你不是认得字吗?可以帮忙记账啊,再不济,到厨房烧火打杂都行,反正我有本事赚钱,等咱们赚够钱,你就跟我到宋国去,咱们自己拉伙当老大。”
玲珑笑得睫毛直打颤,“入了伙,再想出来,可是很难的。”她父亲就是响马这行的,依稀还记得有人要逃跑,被他用鞭子抽过虽然记不太全,但知道这种响马、土匪的伙可不是那么好入的。
“管他呢,先赚钱活命要紧。”小缎向来是个顾头不顾尾的人,“对了,我还分了一匹布,你会做衣服吧?咱们俩的衣服都破的不成样儿了,我这就去拿来。”说罢就往外跑,跑到院子里时,想到什么,转回身,却见窗里的女人正对镜梳妆不免停下脚步——她骗了她,她告诉她是那个人将她遗在了燃烧的宫院里。事实上——是她费了好大的劲才从那人身下把她拽出来,好像还掰断了那人的一根小指,不过她觉得骗她是对的,那种人不值得她想念,更不值得她浪费自己的一生,毕竟,这么美好的一个美人儿,浪费在那种人身上,多可惜。

窗里,玲珑的视线从铜镜上转到小缎刚才的停驻处,勾唇,浅浅一笑,小缎是在为骗她而难过吧?
她心里很清楚,那个人既然能回去找她,就一定不会丢下她,他那种人怎么可能轻易放手属于自己的东西?
——扯开衣袖,瞧她手臂上的指印,到现在还没消,可见他抓得有多深,真是个可怕的男人。视线再转回铜镜,看着铜镜里的女人,凄笑莞尔,“你的命可真大呀,怎么都死不了。”
既然死不了,就得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一个月后,齐国大都——
自从王凤等人被罢官后,早朝上,除了日常的国事,并没什么要紧事,所以天盛早早出了议事殿,打算出城检阅刚调防来的西北付家军。
“将军,八百里加急。”天盛一出大殿,屠伯便跟上来,递过一卷竹筒来。
天盛驻足,打开竹筒看过后,又递回给屠伯。
见天盛要走,屠伯忙道:“另外,关于夫人的消息”
天盛本欲抬腿,听到“夫人”两个字时,顿了一下,微微侧过头,似有倾听之意。
“据镇裕关的记录来看,夫人应该已经出了齐境,但不知是往宋国,还是陈国,属下想两个方向一起查。”
“陈国。”只说了这两个字,之后便抬脚下了天阶。
“是。”

主仆俩刚下天阶,就见一名宫人小跑了过来,“王爷。”是未央宫的,“太后请您移驾。”
天盛看一眼日头的方向,时间尚早,便示意小太监引路。

穿过七角八弯的宫道,未央宫里,安静如初。
天盛进门时,安氏正在摆餐桌,见他来,不禁勾唇,吩咐两边的侍女道:“与将军去拿些水来清洗。”
天盛缓缓来到桌前,拱手就要施君臣之礼,却被安氏打住,“以后在这儿就别跪了。”
“太后的伤可好些了?”天盛难得有如此温和的态度——他一向是习惯性冷眉冷目的,唯独对这位安太后温和有加。
“已经两个多月了,再不好,那些太医的医术也是太差了。”莞尔,抬手邀他入座,“听说今天你要去军中检阅,马背上颠簸,吃些东西再去吧。”筷子递到他手前。
他们俩少时就识得,他的一些小习惯,她还是略微知道的——比如,不好好睡觉,也不好好吃饭。
天盛看着手前的筷子,顿一下,方才接过来,“近日,陛下的学业似乎落下来不少。”
“是啊,我也在愁这件事,自从上次蜀山行宫的事之后,这孩子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不爱说话,睡不好也吃不好,更无心学业,想是被惊了神,请了国师来收魂,也没见多少成效。”
“等回来,我来处理吧。”那小子不单是被吓到那么简单。
安氏笑笑,本来她一直想问问他关于他那位夫人的事,但——每次见到他,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她也私下派了内卫去查过,据说没死,只是出了齐境。想开口问他,却又因为他对此事一直缄默,而问不出口——他甚至到现在都没在她面前提过任何关于玉玲珑的事,所以她不知道,那个女人在他心中的分量,是重要呢?还是不重要呢?
再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她便要真正下嫁于他——多少也算圆了她幼时的梦想。
他一直是个冷漠的人,自小就是,对谁都是,但对她却很好,她那时就想,也许她能唤起他的热情,可惜她却成了范袭的女人,如今,他仍然对她很好,只是这种好,太过尊重,也太过规矩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天盛看她一眼,“半个月之后,朝中要是有事,可以跟左卿商量,宫里的事可以让羽申他们去办。”
“好。”他做事一向细致周到,“玉姑娘找到了吗?”最终,她还是问了出来。
“没有。”他只答了这两个字,再没有下文。
是不想说,还是不愿跟她说?

 

 

38

38、三十四 老友 ...

晾马山,陈之东北,齐之西北,山南近宋,山北临漠,贴山靠路,盗匪林立,其中,晾马山庄是盗匪中的大户,专劫关内外的大商客。
小缎一直以为入了晾马山庄后,从此便可以大鱼大肉,金银财宝享用不尽,殊不知真正成了晾马山庄的一份子后,反倒是伙食降低,不分财宝,只领月钱。关于待遇不同的问题,段方也跟她解释过——没入伙前,她是编外人士,按道上的规矩,买卖做完,一次结清。一旦入伙成为晾马山庄的人,就要遵守山庄的规矩,每月按例领钱,不分寒暑,常年都有。
这让小缎十分郁恼,本以为当了土匪,从此就可以无法无天,天天过好日子,孰知还是要省吃俭用。
“你就陪我去吧,我出钱还不行吗?”小缎赖在玲珑身后,非要她陪着一起去山下赶集,说什么今天她也要吃顿好的。
“你下午不是还要轮值去守后山?现在去能来得及么?”玲珑正在捶衣服,被她扯得根本动不了,“再说,我这些被面还没洗完,洗不完,晒不干,晚上就不好缝了。”
“珑姑娘,你还是跟她去吧,剩下这些我们来洗,她今天要是吃不上红烧肉,估计后山的野猫都能被她给折腾死。”胖大婶呵呵大笑。
玲珑也跟着笑起来。
如今整个山庄的人都知道小缎这个嘴馋的毛病,“大婶,那就麻烦你了,晚上这些被面我来收,被褥我来套。”不好占人家太多便宜——这是玲珑的行事准则。
来这儿快九个月了,起初是有些不适应的,毕竟一直不曾干过什么粗活,在两仪阁时,洗衣做饭这些事轻易不需要她动手,跟了天盛之后,更加不需要做这些,什么都要从头开始学,不过她适应良好——至少没有白吃人家的饭,而且这里的人豁达又热情,很好相处,她觉得每个人都是好人。
起身去擦手,正巧段方进院。
这是个个头高大,身形粗壮,相貌粗矿的年轻人,跟小缎的关系非常要好,所以他一进来,大家都以为他来找小缎,几名妇人闲来无聊,还拿话来打趣他——大家都看得出来这小子对小缎安得什么心,只可惜当事人完全没看出来。
“我不带你啊。”小缎抢先开口,阻止他的死皮赖脸,这人每次下山都要跟她啰嗦一路,而且还呢吗能吃,点一桌菜,她都吃不上两口,太亏了。
段方呵呵一笑,“你要下山啊?等会儿我跟你去。”
“我跟玲珑去,你哪边凉快,哪边待着。”小缎打苍蝇似的摆摆手。
“我就是来找珑姑娘的,主人请她过去谈话呢。”
玲珑从晾晒的被面后探出头来,“找我?”
“是啊。”
“什么事?”
“二娘弄了批绸子回来,可能是让你过去挑,顺便好像还有什么事要跟你说。”
“”玲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大家都在看她,她当然明白她们的笑容代表什么。
陆樵是个好人,也相当公正,不过偶尔会对她有点特殊,尽管她已经很努力避免这种特殊,但偶尔还是会有回避不了的时候。
“好,我过去看看。”玲珑向院子里的妇人们陪笑。
“一起一起。”小缎也巴了过去,有好处当然要一起。
她们俩一走,一名妇人便顺手拉来段方:“大当家的打算什么时候办喜事啊?”
“啊?”段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办什么喜事?”
“这都挑绸子裁衣裳了,还不是办喜事?”妇人笑。
“段方,别听她们胡咧咧,你快前边去吧。”胖大婶冲段方摆手。
“婶子,我哪里胡咧咧了,咱们大当家的年纪也不小了,往日那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如今这珑小娘子,要模样有模样,要性子好性儿,难得连粗活也干的来,两人不正好相配嘛,再说你瞧大当家的对她多好,我看呐,就是缺个媒人,找个媒人把这话一挑明了,这事儿不就成了嘛。”
“就你话多,皇帝不急,你这太监比谁都急。”胖婶子道。
一群妇人呵呵笑起来,段方这才明白她们说得喜事是什么,可他怎么不觉得大当家的打算娶珑姑娘?

玲珑和小缎到前院时,陆樵正在书房看信。
只有二娘一个人在厅里点算货品——二娘,晾马山庄的三把手,以前在大都绑玲珑时,她也在内。见她们进来,忙招呼她们过去,“来看看,喜欢的,挑去做件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