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也放大了声音,“还没呢,我正抱了炉子来给相公烤火呢。”
两人相互看了一眼,推开了门,屋子里有些狼藉,满地的信纸,椅子也倒了,季海趁他松了手,连忙爬进帐子里,拉了被子裹住身子。
“爷您也在啊,我听说云丫头身子不是,来看看。”灯笼放到门边。
金谋的酒气散了一些,正坐在床边,此刻正在平稳自己的呼吸。
“爷,天晚了,您回去歇着吧,明早还要赶早朝呢,季海也是,听说她最近一直睡得少,身子也不大好。”
三王子侧眼睛看看帐子里面的人儿,此刻正抱着被子,眼睛睁得圆圆的,像是受了惊吓,脖子上还有好几块淤血,略微露出的前胸上也是。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但一时又说不出什么。站起身,面对着帐子里的人,猛得俯下身,吓得季海又往里缩,却怎么也退不开,后背已经抵住了墙,能退到哪里去?拉住她的右手,攥在掌心里,打开掌心,揉平她的手掌,从自己左手的小指上取下一枚戒指,带进她的无名指上,眼睛定定地望着她,然后再看看戒指。
他走后,大王妃才坐到床缘上,凌云收拾着屋子。
她依然抱着被子缩着,第一次感受到了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从来没人告诉过她男女之别的含义,今晚,他的粗暴给她上了牢牢的一课,原来这就是男女之别。
大王妃除了无奈地叹息外,再也说不出任何话来。默默地坐了一会儿,才提了灯笼离开。
凌云坐在她对面的软榻上,看了她半天,“我去给你准备些热水。”
屋子没人了她才敢松开被子,被子下面,一大片皮肤露在空气里,起了一层小疙瘩,还有好些唇印子,全是他的——
十五.九王联手 二
边关急报,北齐已经蠢蠢欲动,小规模地袭击边关上的村镇,掠夺钱粮、家畜。朝堂上,皇上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难看,甚至有几次连续扔了十几个大臣的折子,几位王子也都忧心忡忡。
今天的朝会又是一个上午才下朝,五更起床早朝,通常都是不吃饭的,饿了一个上午外加皇上的连翻责骂,大部分朝臣都已经疲累不堪,季海也是。她细细算了笔帐,以三王子现在的家当,已经很难应付北边的军备,那几座金矿早已经快掏空了,而今天皇上下了个新任务给她,筹集一年的军备储蓄。她跟三王子的肩膀上已经扛了太多的债务,要怎么办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至于那夜发生的事已早早被这些重担压成了薄薄的纸片,不知道丢到哪个角落里了。
两人没有立即回府,他们需要点算一下帐上到底还有多少钱。
三王子手里抓了国库那几十万两银子,却不能动,凑来凑去,连半年的军需都凑不出来。
辰记古董行是三王子的私人帐目总柜,此刻两人正搬了这两年的帐目查询,看还有哪些帐目没有收回。
季海扔了手上最后一本帐册,“爷,大笔的帐目都已经收回的差不多了。”
金谋背着手往窗外看,前几天下得雪已经融化的差不多了,只有屋顶上残存着星星点点。
“我打算请缨替代张奎!”他的声音很坚定,像是早已做好的决定。
“不行!”季海忙来到他身后,“没有粮草你怎么打仗?况且南陈最近也有伺机而动的迹象,如果两边夹攻,别说半年的军饷,就算一个月的,我也拿不出来,到时”
“你只需供应我战前的粮草!能做到吗?”
季海叹息,“又有什么用?”
他转过脸,定定地看着她,“只有我能!你明白吗?”
她不明白,却又信任他,“你有几分把握?”
金谋笑,似乎很轻松,“五分!”
季海也笑了,这真像是他说得话,五分!他居然只有一半的把握!“好吧!战前我尽量给你资助,不过我也只有五分把握!”
金谋大笑,他们两人因这五分把握就敢做这种杀头的事!顺手搂过她的肩膀,紧紧抱在怀里,“那晚吓着你了。”
季海的身体有些僵硬,像是记起了他那晚的粗暴举动,“爷,咱们定个约定吧?”
他扳正她的脸,“什么约定?”
“在一切都不能由我们自己决定之前,我还是季海,是大金朝的四品官员,如果一切都可以由我们自己决定了,我就不再是季海,这样可以吗?”
“好。”
季海低下头,头抵在他的胸前,第一次真切地靠到了他的身上,就这样吧,这样他们俩才会各自安生下来。
金谋当夜就去宫里请缨挂帅,而季海则连夜去了京畿的骁骑大营,准备粮草事宜,五更时分,两人才回府碰头。
皇上已经等三王子自动请战等了很久,自然是立即应允,并连下三道圣旨,第一道给兵部六王子金虑,命其即刻点三万精兵交与三王子金谋。第二道给战时军备长官季海,命其一切以北疆军需为先。第三道给北疆主帅张奎,命其待三王子金谋抵达时立即交付军权。值此国之大难之时,军权交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他更加放心。
这代表着,未来几个月甚至几年,季海需要供应十八万大军的粮草,除张奎所部十万,原驻边五万,还有三王子金谋亲带的三万,这么多人,全看着她手里的那点钱。第一批粮草将随三万精兵一起抵达边疆,至于以后的,季海只能动歪脑筋了。
几位王子也相当有诚意,全部变卖了多余的庄园,集成银子一起递到了季海的手里,大王子最诚恳,连所属的土地都卖了,这让季海很诧异!能做到这种地步,对于一个王子来说实属难得。二王子亲赴南方,向各地乡绅富豪寻求捐款,自然不能以军备为借口,而是以救济灾民为由,虽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可终归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四王子则大伺“压榨”各级朝臣,其余几位王子年纪不大,出宫建府的时间尚短,没什么能耐凑到多少钱,不过也都有点倾家荡产的意思。这一切都让季海没想到,感动到是没有多少,这天下毕竟是他们金家的,吃惊到是不小!这种时刻,他们到还能知道孰轻孰重。
金谋出发时是深夜,没惊动任何人,只有几个兄弟和季海出城送行。三万军马沉寂地从北门踏出。不再有隆重的夹道欢送,不再有数百朝臣的瞻仰,金谋的眼睛里却多了更多的坚定。
几位王子没有多说什么,季海更是无话可说,六王子却直看着三王子和季海,脸上多了更多的迷惑,他们俩的世界太难理解了。
他们俩知道,余下的路很难走,而且也很危险,就算胜了,还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他们,现在能做得,只是走一步算一步。
大军隐没在黑暗里,顺着官道一直延伸出去,却见不着丁点火丝,他们所要做得是,先瞒住所有的官员百姓,不管是不是大难将至,稳住局势最为重要。
季海没有跟几位王子一起回城,六王子骑马站在城门口,本来是想等着季海一起回去,没想她却带了王护卫骑马转向城外,马背上还放了包袱,像是要出远门。六王子一急,夹马赶上了她,挡在她前面。
“你要干吗?”
王护卫看着季海,季海轻笑,“六殿下,十八万大军的粮草和军饷可不是说给就能给的了的。”
“你又能怎么办呢?”
“六殿下,只求您一件事,这段时间有什么风吹草动的,您先帮我压着,等回了京我自会跟朝廷请罪。”
“三哥是不是打算主动挑起战事?”眉毛皱起来。
季海低眉,“战场上的事,我不懂,他有他自己的想法,我只是做我该做的,六殿下,我们都只能做我们该做的。”
王护卫引马先行,留下两个人。
金虑侧了脸,听王护卫的马蹄声走远,才再说话,“你三哥什么时候知道的?”
季海摇头,“也许早就开始怀疑了。”
“早就?那他为什么还让你——搅进这些事情里面?!他——”深出一口气。
“六殿下,一当事情和时间错了位,人再怎么聪明也挽回不了,你不行,我不行,他也不行,能做得就只有往前看,否则拼了命也未必能成!他心里有太多东西不是你我能理解的了的,即便我跟了他十一年,也只学会了他的处世方法,至于心胸”看一眼便装的六殿下,“六殿下,以后我跟他做得事,可能都会很奇怪,没成功之前,也许还需要您和几位殿下帮着掩饰我先走了。”扬鞭一挥,马蹄翻滚而去。
她跟他?以后?金虑苦笑,十一年前,发现她的是他,他从马车缝里看见一个小乞丐抱着一碗米饭,咬退一群抢饭的乞丐,那副狠劲和专一的表情,他一辈子都忘不了,他出奇地想捡她回去,只是觉得被吸引了,却没想到三哥也看见了,他比他个儿高,身手快,第一个钻出去,无论他怎么耍赖撒泼,一向疼他的三哥都不就范,害得其他哥哥笑他。他始终知道她的与众不同,就像三哥一向视她为知己,从小就努力培养她,他也只是单纯的喜欢她而已,可当那晚知道她的身份,这喜欢就变质了,从未有过的心思就那么悄悄萌芽,连他自己都控制不住,他试图摆脱这种心情,可不行,强行压抑的情绪反而会越来越高涨。女人?他第一次觉得有这种生物存在于世上。可她属于三哥,她的心也在三哥身上,每每看到她跟三哥配合完美,他的心就更加喜欢她一分,他的脾气也就更加暴怒一分,就算他叹息,看来他需要做点什么事来平息自己了。
十六.遥空对望,相知成对行 一
如果先前不能了解他的做法,那么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她完全明白了他的心思,但背水一战的后果她决定不再去想,眼前这一步是必走得。
安排好一切粮草事宜,几位王子能做到的只有这么多,余下的她决定自己来做,至于方法,冷笑,就只能让各位王子张口结舌了。
王护卫,真名王举,跟随三王子六年,这之前,他却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人称江五虎王举,当年因杀人罪被朝廷捕获,判处斩监后,后来他的案子转到刚入主刑部的三王子手里,当时,三王子虽年纪尚青,却推翻了不少刑部的冤假错案,王举杀人就是其中一件,三王子最终给他定了个误杀,入狱十年,又因他平时多行侠仗义,沿江一带的百姓联名请求轻判,才改为三年,后又因表现良好,改为两年,两年过后,他一出狱就跪到了三王府的门外,请三王子收留他,就这样,他慢慢成了三王子最信任的人之一。
这次季海出门也只带了他一人,关于要做什么,他从来不问,只是听从命令,从不逾矩。
大金东部较为偏僻,一向出盗匪、响马,屡治屡不绝,却也闹不出太大的乱子,五万大军驻扎在沿海一带,如果出现大规模的山贼响马,自然就会去剿灭,也如此,东部的军需粮草并不怎么需要朝廷的供给,基本上能自行解决,但也怕他们居久不服管,每两年换一次将官,从副将以上,均是两年换过一次,五万大军也是每四年重新调动一次,所以这个地方,反而是目前大金最平静的地方。
季海和王举两骑刚刚入了东部府城——水都,就碰上了一群小乞丐拦路乞讨,两匹马被围了个紧实,动也动不了。
季海护好包袱,明白这些小家伙乞讨为假,偷窃是真,她四下里瞅了瞅,在不远处一个墙角发现一个个子比较高的乞丐,正笑嘻嘻地看着他们的迥状,她伸手在袖子里取了一枚大元宝,对了远处那个乞丐一晃,示意给他。
那小家伙立起眼,防备地瞅着她,两人对视了半天,忽然,对方双手放进嘴里吹了声口哨,小乞丐们才倏得散去。那小家伙也慢慢走过来,仰着头看着季海,却并不伸手接元宝,“喂!外乡人!水都的地面可不好混,这么点银子,爷还看不上眼,爷今儿看你非常不顺眼,你最好记住,万事小心点。”
季海看着他赃污的脸,估计也就十四五岁,还一脸的稚嫩,说出来的话到是充满了江湖味,果然是水都的水养出来的人物,绿林的气质浓厚。
她没说话,只是将元宝塞进袖筒,顺紧了马缰绳,继续往前赶,这下子可急坏了周围一群小乞丐,那只大元宝可够他们吃半个月了,领头的可是放走了一条大鱼,不免有些唧唧歪歪。领头的小乞丐也是一阵错愕,没想到她拿出来的元宝还会再塞进去,脸上的表情异常精彩,什么诧异、愤怒一径地表现在脸上。
王举回头看了看身后乞丐头的脸色,“季爷,这些个小乞丐也不是等闲之辈,惹恼了他们,咱们在水都的日子可要难过了。”
季海轻笑,“别急,刚进城时我还一筹莫展,如今到是个好机会,不惹恼了他们,他们怎么会自动送上门?”
王举诧异,不明白她的意思,但也没多问。
两人在一间不算大的客栈里落了脚,要了两间中等房间,紧靠在一起,一个下午到没什么动静,季海安安静静地睡了一下午,傍晚时才起身下去吃饭,等转回房间时,已经要点灯了。
整理了下床铺,吹灭油灯,坐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月空,月色迷人,清亮亮的,不知道他是否已经顺利抵达北疆,也许已经开始战前准备了吧?
窗户处突然一个黑影一闪,夺去了她的注意,连忙把身子缩进帐子里,屋外清亮,屋内却乌黑一片,一时间看不清什么,来者缩在窗子下面好一会儿,做了几声虫鸣,季海却觉好笑,大冬天的,哪来这种夏虫的叫声?
“虫鸣”几声,见屋内没动静,才敢翻越进来,先是摸了墙习惯屋内的黑暗,等习惯后,才慢慢往桌子上的包袱蹑脚走去,季海盘坐在床上,眼睁睁看着他翻包袱,里面却什么也没有。来人看似有些气愤,扔了一地的衣物,半个铜板也没看到。停了一会儿,想转身出去。
季海打擦亮了火石,点亮手上的红烛,“弄乱了东西不收拾就要走吗?”
来者背着身,僵在原地,即而向窗户狂奔,王举却已安稳地坐在窗台上,侧着脸往屋里看。
夜行者只能呆呆站在房间里。
季海穿了靴子,将红烛放到桌子上,坐进椅子里才开口,“咱们打个商量如何?”
那副小身子没动,也不说话,下巴上的黑布有些褶皱,不知道哪里捡得,还带着些污垢。
“我听说水都衙门里的私刑很重,擅入民房偷盗者要打五十军棍,另外吊在衙门口两天两夜。”季海从桌子底下,拿了一只布袋,重重地放到桌子上,“你看——是要这些银子还是让我送你去衙门?”
夜行者慢慢转过脸,看了看桌上的银子,再看看季海,“你是什么人?”
季海笑,“外乡人!”
夜行者呆了半天,突然扯下了脸上的黑布,正是白天那个小乞丐头。
小乞丐头扔了手上的黑布,来到桌前,一屁股坐到椅子上,拿了桌子上的茶杯就倒茶喝,顺便拿了桌上水果盘里的苹果大啃,“老子反正是没选择了,说吧,你想干什么?”
季海笑,“用你的人查些事,这些只是定银,事情办好了,再付你双倍。”
“什么时候开始?”嘴巴都快撑歪了,还一个劲往嘴里塞。
“明儿我去找你,这些银子你先拿着吧。”
抱了银子,顺便又提溜了两只橘子才走,到了窗户口又止了步子回过头,“你知道去哪里能找到我?”
季海拿了只茶杯倒了杯茶,轻呷着,“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我说去找你,自然就知道你会在哪儿?赶紧拿了银子走吧!晚了可就没处买吃的了,你那群小红虫估计也快饿得发癫了。”
“我叫龙眼,你记住了!”
“季海。”
小家伙抱了银子和橘子绕过王举翻出了窗户,身手非常灵敏,虽然没什么章法可言。
看到了他,就想到了十一年前的自己,对食物和生命的那种欲望,是纯自然的,不带任何修饰。
隔天,在城门外的贫民窟里找到了正在啃馒头的龙眼,一群小乞丐,她粗略数了一下,大概有三十几个,年纪都在十岁左右,最小的还有七八岁的,身行都只有一个特点:瘦!
见了她过来,龙眼站起来,其他小乞丐们一径地啃着馒头,但眼睛却一瞬不瞬地瞅着她。
这些眼神比皇城里那些皇亲国戚、一品大元们的眼神执著、单纯,却又不可小觑,卯起劲来,他们可以像无数只小疯狗,跟你拼命,跟你挣抢,她试过这种滋味。
显然,龙眼有些佩服她的能耐,居然能找到这里来,“喂!外乡人!还行啊,说吧,要我们做什么?”
“给你两天时间,帮我查清水都城、还有临近这些城镇里有多少有钱人家,这些人家里又有多少为富不仁、苛民暴富的,办成了,我再付你钱。”放了一袋碎银子在地上,“这是这两天给你们的带脚费用,不算进酬劳里,能办到吗?”
拾了地上的银子,“好啊,如果我不到两天就办成了,你要加我一倍的银子。”
季海笑,“一倍太多,我再加一袋如何?够你们吃上两三年了。懂得知足才不会吃亏。”
“好,你明儿早上听信儿吧。”转了身子对身后一群小乞丐们呼喝,“听仔细了,做成了这事,咱们有两三年不用饿肚子,打起精神,别吃了!赶快去,二妞、乌鸦、麻雀子、赖头,你们几个大的,带上几个人分开走,到城外打听那些个有钱的老爷们。”
几个大点的小乞丐,抹了抹嘴,揣了吃剩下的馒头,每人领了七八个小乞丐四散走了,只留下几个小的,走不快的站在那儿,但也都不敢再吃馒头,舔着嘴角的馒头渣子,望着龙眼。
她想看他打算怎么带这几个小不点调查这么大的水都城。
“喂!你看什么?”龙眼看她不走。
“我想知道我的钱有没有白用,万一你告诉我的都是假话,我怎么办?”
“哼!”没吱声,顺手抱起了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就往城门走,小丫头虽然满身污垢,衣服破烂,却隐藏不了她漂亮的小脸蛋,圆溜溜的一双大眼睛,已经能看出几分楚楚动人,此刻正趴在他的肩膀上望着季海,眼神里说不出是惧怕还是敬意,水水的,瞅着她。
身后几个七八岁的小乞丐,赤脚跟在龙眼身后,都不出声,到像是支纪律严明的队伍。
进了城门,季海远远的跟在他们后面,见他们拐进了一道巷子,忙也跟着钻了进去,这是一户大富人家的后门,一个仆妇正在往外倒垃圾,见来了群乞丐,忙闪了进去,没一会儿又出来了,手上多了几只硬饭团子,“别捡那些个倒了的,这些是昨儿剩下能吃的,早留了,给你们。”
龙眼捡了饭团子塞进几个小乞丐的手里,几个小乞丐唱起了吉祥话,龙眼背上的小丫头也想跟着唱,却被龙眼止住了,只能看着小伙伴们唱得欢。没想到刚唱没几句,巷子另一头就闪出来几个大乞丐,抡了木棍子就要开打,几个小家伙嗖嗖地钻进了叉道里,速度快得让人咋舌,估计是被人打惯了练出来的。
不过这也就说明,这个大户人家并不太坏,起码没有到一定程度,一个上午,她跟得腰酸背痛,没到晌午就被他们甩开了,只得坐到茶楼里歇脚,想想还有其他事,就不打算再继续跟,回了客栈做余下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窗户就被人敲了几下,季海忙收拾了衣装开窗,龙眼在二楼的瓦砾上,正翘着腿躺着,见窗户开了,一个纵身,钻进了房间,也不说话,拿了桌子上的水果点心就往嘴里送,顺便还往怀里揣。
吃了个够本儿才开口,“你找张纸记下了。”
季海随手拿了纸笔,示意他可以说了。
“东番城里共有五十三家大户,家底都在万两以上,除却几家正经商人,其他都跟东山的土匪有关,大部分都跟东山土匪沾亲带顾,东山土匪是有名的杀人不眨眼,不管好坏一律照抢、照杀,这些人家也大多都欺乡霸邻,家里的银子多得数不清。西布城里多是些正经商人,只有三户人家据说在北齐有亲戚,弄了些什么东西发了财,还经常贿赂军队里的大官,不知道在弄些什么,不过据说后院里堆得都是钱。南北西南东南水都”洋洋洒洒说了一个多时辰,季海写得手都软了,不免赞叹这小子的记忆力,居然能记得这么清楚。
终于说完了,自己倒了杯茶喝,喝完就向她伸手,“银子!”
季海放下笔,“我已经让王举送到你地盘上了,抱了这么多银子,怕是没出城,你就给人截了,怎么样?昨儿瞧你在水都城也没什么地位嘛,被人追得到处跑。”
“嗟!”吐口唾沫到地上,对她的说法十分不屑。
“怎么样?跟我如何?”
“哼!娘娘腔样儿,跟你做事我还觉得丢脸!”
“可你现在吃的全是我这个娘娘腔给的,不跟我,银子用完了,你照样要带着那帮子小叫花到处被人喊打。跟了我,我保证你们有饭吃。”
龙眼瞥她一眼,“你是什么人?”
“外乡人!”
想了半天,坐在窗户上迟疑着,想跳又没跳,停了大半天才转过头,“说好了,我帮你办事,你给钱,可我不听你的。”
“好。”
跳下窗户,消失在晨雾气里,太阳已经露了半张脸,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