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菲看封信终于搭理她了,顿时显得很高兴,扬着脸问:“她那时候对你做了什么?”
“她…”封信认真思考了一下,勺子在碗里划了一个圈:“她在学校里任何一个能找着我的地方偷偷盯着我,然后把我画成漫画。”
我一口白饭差点卡在喉咙里,眼泪都差点给逼出来,可怜大家都被封信吸引,完全没人在意我的反应。
“别人都送我很漂亮的礼物,她把一只丑得要命的恐龙扔给我。”
这个他也知道!我恨不得把脸埋到饭碗里。
“我毕业的时候跑来送我明信片,要我记住她的名字…”他突然顿了一下,笑了笑:“不说了。”
其实他每说一句,大家都发出高低起伏各种“啊啊啊”的尖叫,已经“啊”成了一片交响乐,外面不知情的病人一定以为这屋里的医生护士都疯了。
路明菲不服气的大叫:“我还以为她做了什么!大婶你好土!是不是还为了追上大叔好好学习来着!”
我中枪:“是…”
路明菲飞快的打开自己一直捧着的心形盒子,露出里面漂亮的烘焙蛋糕:“大叔!我不放弃!自从那天我胃疼被送来这里,你给我看病以后,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我会追上你的!你看,我已经会做蛋糕了,她还只会煮这么土气的粥!”
我默默在内心惊叹了一下她的烘焙手艺,也惊叹她的勇气。
封信递了杯水给我,满眼同情。
“是啊,她一直很土很呆,到现在都还是站在门口不敢直接进来。”他叹气,语声温和,却似带着笑意:“但是当我知道她已经这样追着我第九年的时候,我就觉得她很厉害了。”
路明菲愣了一下,还是倔强:“我也可以追你九年!”
封信的笑意更明显,他笑的时候比冬日里最温暖的阳光更加轻盈绚烂,一瞬间就能铺满整个房间,冲进我的心底最深处,扫光所有的不安阴暗。
“去上课吧。”
那一天,我在路明菲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孤独而倔强的站在时光彼端的自己。
小小的姑娘,站在爱情最初的入口,燃尽孤勇。
那么青涩,那么跌撞,那么茫然,那么假装无所畏惧。
那时的我,只能幻想着明天的颜色,幻想着能够与我所爱的少年接近一点,再接近一点点。
其实,胆小如我,根本不曾认真的奢望过未来。
有多少次长大后,我都曾回头苛责十六岁的自己,不够美丽,不够勇敢,不够优秀。
但现在我终于知道,即使是那样的我,也曾被我心爱的少年留意过。
我那些小小的心思与动作,原来全落在他的眼里,多年以后,依然清晰。
一点一点,串成我们的故事里,最初开始的片断。
23、你给不起,就不能要
“什么?你说好的圣诞约会泡汤了?”七春从她的笔记本电脑后面探出头来,大喊大叫。
我没回答,开始翻动我的工作资料,脑袋里飞速转动盘算起来。
“有阴谋!”七春丢下手里的工作,跳过来像只毛茸茸的大狗一样假装在我身边嗅来嗅去。
“瞒不过你。”我开始打电话:“我要请两天假去一下北京。”
两天前封信代替爷爷去了北京,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本来说好今天回来,但却临时有了其他重要出诊任务,得圣诞节以后才能回来了。
七春啧啧啧的羞辱我。
“你这个样子,就和十六岁发情期的小姑娘似的,还旷课去约会呢!”
我甩开她跑到阳台去说电话,依稀还听到她在怪腔怪调的在唱歌。
直到坐上了去北京的航班,我的心还在怦怦直跳。
从做了这个大胆的决定开始,我就一直处在一种紧张又兴奋的状态中,果然和七春形容的一样,像十六岁发情期的小姑娘。
我从远方赶来,赴你圣诞之约。
我要在圣诞节赶到封信的身边。
我想和他一起过圣诞节。
我幻想了好久好久,终于可以看着他的眼睛,对他微笑,亲手送他礼物,对他说圣诞快乐。
像许多年前想做却没敢做的那样。
飞机降落的时候是下午四点,我走出机场。
那一天北京的天空灰蒙蒙的,不似来处晴朗,厚重的灰色云层安静的堆在头顶,气温很低,等车的时候不少人都在微微搓手跺脚,也许快要下雪了。
我拿出相机对着天空按下快门。
在酒店安顿好,又休息了一会,再拨打封信的电话,却没想到,电话里竟意外传来无法接通的声音。
他不是那种会忘记充电导致电话不通的人,他一向敏锐而细致。
我有些莫名的不安。
一次又一次的拨着那个号码,却始终无法接通。
窗外的天已经渐渐黑了,华丽的街灯在圣诞夜全部点亮,成群的情侣在我面前晃过,风大了起来,但却无法阻挡节日的热情。
我有些茫然的在长安街上走着,封信的电话已经改为关机。
我裹紧自己的大衣,走到街边买了一瓶矿泉水,冰凉的水顺着喉咙流进身体,刺激得我吸了吸鼻子。
也许这样看上去,会比较像因为冷而有点不安。
我有点害怕承认是因为找不到那个人而不安,我想要自己的内心安全而温暖,这样才能理直气壮的站在他的身边,成为他满满的正能量。
其实这个城市,我曾经来过一次。
那一次和这一次,都是为了他。
进入高二以后,封信消失在我的世界。
那时,我并不知道他也从其他人的消息网里消失了,我天真的以为只有我得不到他的去向。听说只有北京和香港那两所著名大学是他的选择,我唯有埋下头拼了命的读书。
那两年,我念书念到头发蓬乱双目无神人如鬼魅,但终于在高考填志愿前,勉强得到一个令师长父母都无比满意的结果。
但我迟迟无法决定我要考去哪里。
我怕找不到他,我怕再也不能遇见他。
于是我做了一件差点让父母发疯的事,我在填志愿的前一个月,拿出我的零用钱积蓄,买了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了车后才借邻座手机给家人发了一通短信。
我说,我要去北京几天。
那以前,我甚至没有离开过我居住的这个小小城市,连搭乘不同区域的公交车,都时常会迷路。
那时,十八岁的我亦曾茫然的站在这个城市最古老又最繁华的街头,我拼命的忍住眼泪,坚持着因为可笑甚至不敢言说的那个梦。
我最终找到了那所连名字都闪着光亮的大学。
我用了三天的时间,问遍了每一个系的人。
但是,他不在这里。
我永远不能忘记自己在昏暗的小旅店的卫生间里,对着模糊老旧的镜子一次次的微笑,告诉自己,程安之,他不在这里,他一定去了香港,你没有弄丢他,你一定还会遇见他。
当我第六天终于从返程火车上疲惫的走下来时,满眼血丝的爸爸在出站口一把揪住我一顿暴打。
那是我长那么大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挨打。
我被打得发了一场高烧,绵绵不愈,差点耽误高考。
时至今日,父母仍然不知道我那一次的离家是为了什么。就像我后来考去香港,他们也一面心存骄傲一面深感疑惑。
我在街上走来走去,走到双腿僵硬酸痛。
最后我走回封信下榻的酒店,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开始发呆。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前生其实是龟类生物,什么事情都做得不够漂亮,但胜在有耐性。
一筹莫展的时候,我还可以自我催眠进入龟息状态——我不知不觉竟然靠在大堂的沙发上睡着了。
恍惚间手机突然剧烈震动起来,我一看,竟然是七春。
她排山倒海的气势从电话那端直扑过来,我在千里之外都仿佛感觉到脸上溅上了她的唾沫星子:“程安之!!!你和封信是不是两个智障啊!!!”
我被她吓得魂飞魄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她还在那端惨叫:“老娘听到门铃响,跑去开门,门口竟然堆满了我最怕的!玫!瑰!花!他为什么不干脆在窗外架个升降机然后我一拉开窗帘他就阴森森的出现啊!!!索性把我吓死早死早投胎啊!!!你们两个是弱智儿童对不对!你偷跑去北京他偷跑回c城,一把年纪了玩你妹的惊喜啊啊啊啊…”
她自从高中那次被野狗同学的玫瑰花羞辱以后,就视此花为猛兽,见之失控。
重点是,封信偷跑回c城,他在我房间门口…
我现在只剩一个念头,是不是应该在酒店大厅华丽的柱子上撞死。
七春的惨叫声突然飘远了,电话那端,换成了一个熟悉的温润明朗的声音,带着自嘲般的叹息:“安之。”
“封信…”我撞我撞我好想撞,声音瞬间哽咽了。
“对不起,惊喜变成了惊吓。”他叹气:“何欢跟我保证说这招很帅,但是我怎么做下来这么傻。”
想象着一身清傲的他站在我的出租房门口被七春劈头盖脸一顿臭骂的样子,我真是又觉得好笑又难过。
“说好圣诞节一起过的。”他在七春的排山倒海功里依然语声温柔,处变不惊,但听得出遗憾。
“没关系。”我鼻子酸酸的:“你快回去吧,一会我给你打电话。”
那天晚上的北京,近午夜时分真的下起了小雪,拉开窗帘,在城市的霓虹幻影里,看到细密的雪花飞舞,更远处隐没在黑暗里,但我并不害怕,也不孤独。
我和封信打了近四个小时的电话。
“我中午上飞机前感觉要下雪的样子,现在呢?”
“已经开始下雪了。”
“圣诞节的雪,c城看不到,这边的月亮挺亮。”
“那你吃晚饭没有?”
“…我正想问你这句。”
这是我们认识以来,聊得最久的一次,笨拙的心意变成了傻傻的错过,却意外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我发现他其实很会聊天,只要他愿意开口,基本不会冷场,他还很会引导话题,轻描淡写的一句,就能让我接上好久,不经意间,就把我这八年来走过的路遇过的人做过的事,都交到了他的面前。
我唯独隐瞒了一件事,关于彦一对我的表白。
不是不愿意说,是不知道该怎么去说,也不知道说出来有什么意义。
很奇怪,我一直那么笃定,无论封信在哪里,我总有一天能再遇见他;而彦一,明明他就在那里,我一回头就能抓住,我却从来不曾怀疑,我们今生再也不会见面。
这大概就是爱情里的真相,从来没有可不可以,只有爱不爱。
妈妈很小的时候给我和若素念童话,就讲过这个道理:贪心的人从来不会得到好的下场,你给不起,就不能要。
平安夜钟声响起的时候,我抱着手机,对电话那头的人说:“封信,圣诞快乐。”
他温柔的回答:“圣诞快乐。”
我已得到今生最想要的糖果,不能再奢求更多。
那一夜,一直在聊我的事,我什么也没有问起他。
关于他的这些年,他的爸爸,他的妹妹,他的第一次婚姻,他的孩子,他的未来。
有些片断已经从何欢那里得知,但有些真相只埋存在封信自己的心里。
如果他不愿开启,我就不去触碰。
我只想要接下去的所有日子,紧紧的拉住他的手,和他一起走在温暖的阳光下,我们可以一起去超市选最新鲜的蔬菜,去小区的广场上喂鸽子,如果他愿意,我们就再生一个他的孩子,然后一起陪着他慢慢长大。
我不是小女超人,我无法拯救世界,我的愿望只是好好去爱一个人,就一个人,然后自私的用尽全力的守护他一个人的温暖快乐。
24、那个小小的姑娘,是怎样血溅当场
早晨七点,飞机穿过仙女面纱般的朝霞,披着北国沁凉的雪气,降落在c城还未完全苏醒的机场。
开始的电话长聊,到半夜赶赴机场,我几乎一夜未睡。
原来刚工作时有重要项目要加班赶策划的时候,也曾经熬过通宵,原本不觉得什么,倒是在飞机上迷糊了一会,反而加重了疲累感。
我没有告诉封信我会乘这样早的一班飞机回来,如果他知道,大概不会允许。
电话里他温和而清朗的声音仿佛还贴在耳边,每一个句子,都带着令我痴迷的小小悸动,轻触我的脸颊,有一种梦幻般的不真实。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个夜晚的长聊,而多喜欢我一点,但是我知道,我这样的想念他,想看到他,急切不止一点点。
我出了机场,打车直奔他家,在出租车上照了一下镜子,还好脸色不算太差。
到了封信家的小区,八点刚过。
已经有三三两两的车和人开始进出,有在小湖边打着太极拳的老人,和提着早餐袋匆匆赶回家的妇女,门口的保安管理挺严,看我在登记本上写上封信的名字,友好的朝我笑一笑。
我还没走到他家门口,迎面撞上了仙人一样捋着白须大踏步走过来的封老爷子。
我红着脸站定,向他鞠躬,叫“封爷爷”,想起上次何老师和封老爷子为了我叫他什么而起的争执,暗暗念道何老师对不住了称呼这事有点乱咱们以后再研究。
封老爷子眼神不错,立时认出了我,瞬间眉开眼笑。
“小程啊!怎么一直没来了啊,这是嫌弃我老头儿宝贝少呢?”
虽然是调侃,但我也如临大敌各种赔小心:“封爷爷,我挺想来看您的…”
老爷子一拍脑袋明白了:“嘿,是那小子的错…下次要封信带你来家吃饭,咱爷俩再接着聊。”
嘴里又哼了一声什么,突然表情就愁了,我看着挺有趣,封老爷子须发皆白,脸上皱纹却少,表情丰富的时候,颇像个老顽童。
我打量着问:“封爷爷,那,封信他…”
老爷子直接把话截了过去:“封信一早就跑出去了,这会儿还没回来,我家那只老狗昨天晚上出去玩,平时天气好会自己出去自己回的,都六七年了习惯了,睡觉前我锁的院门,本来以为它早进了狗屋了,谁知早上封信去牵它跑步才发现它这一夜根本没回来。唉,老了,锁门前我明明看了一眼,还以为狗回来了,趴那睡了。”
想想又吹胡子瞪眼的生闷气:“狗东西。”
我一边安慰他,一边回忆起上次看到的金毛犬郭靖。
记起何欢曾经提过,封信离开学校后,一度变得消沉孤僻自闭,原来的朋友都断了联系,新的朋友圈也无从建立,这些年除了何欢与他还算有几分亲近,剩下的朋友大概就是被人家弃在他门口他收留了的金毛犬郭靖了。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郭靖的特征,记得上次我和它相处甚欢,抚摩它的时候曾发现它的右耳略大左耳略小,毛色也比普通的金毛更深。狗走失后的二十四小时是最宝贵的寻回时间,我顾不得回家,告别了自责的封老爷子,向门口的保安打听了一下附近的小区,也跑出去寻找。
附近小区并不多,旁边就是政府重金开发的护城河风光带,不远处还有一条高速公路穿过,如果郭靖不小心上了高速被人带走,那就比较糟糕了。
我一路问过去,连走了几站路,都没有问到有用的线索,不由有些心急,琢磨着是不是应该上高速往收费站走过去问问。
这么想着,就准备过马路,走到斑马线一半,突然觉得脑袋一阵晕眩,眼前猛的一阵黑雾袭来,我一下子蹲地了地上,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到刺耳的刹车声。
过了几秒,眼前渐渐恢复了视线,我才发现自己蹲在正人行道的中央,两边有两辆看似急刹停下的小车,有一辆车头离我的身体只距半尺。
我吓得手脚冰凉,在司机同样面色苍白的怒斥里,脚步发软的退回路边。
还未站稳,就感觉一个人像一阵强劲的冷风般,不知从哪里冲出来,蓦然拦在我面前。
穿着黑色风衣的封信冷冷的看着我,却并不伸手,也未开言。
他的周身带着我所不熟悉的致命的寒气,目光深处是熊熊的怒焰,一时间竟让我觉得自己犯下弥天大错,不可原谅。
我未张嘴已经呆住,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封信,疏离,愤怒,冰冷,怨愤,表情失控。
这样的他让我觉得害怕。
他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腕,不顾我头昏脑涨,把我往路边拉去。
我的手腕被他捏住,生疼,脚步踉跄着,甚至无法抬头,我只能尽力的集中所剩的全部精神忍耐着那种强烈的不适。
我发现我们站在了一家小超市里。
他从货架上拿了一瓶早餐奶,扔给店员加热。
“喝。”他从牙缝里蹦出一个字。
我乖乖的喝下去,几乎是机械的动作,不敢反驳也不敢探究。
温热的牛奶流进胃肠,大脑似乎获得了能量的供给,不一会儿,人就缓过劲来,看来是一夜未睡,又接着奔波没吃早餐,低血糖犯了。
我有点不确定的看着封信,喏喏的开口:“封信…我…”
“不要跟我说话。”他难以忍受般的转过头,充满厌恶的语气让我一时间如坠冰窖。
大概是看我有好转,他又一言不发的拉起我走出超市,走到路旁,我这才发现他的车停在附近。
他拉开车门把我塞进去,自己从另一侧上车,高大的身体从我的左前方覆过来,在我的右侧拉出安全带,把我扣在座椅里。
动作飞快,目光冰凉。
然后一踩油门,车子箭一般的冲上大路。
路边的景物飞快的倒退,我不敢看封信,也不敢开口,只紧紧的抓住自己的包。
我隐隐猜到他如此盛怒的原因,但却又不能肯定。
我听若素说过封寻的事情,他的孪生妹妹,因为极度的疲劳,在高考过后的一个清晨,恍惚的走在马路上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撞死。
那场车祸,带走了封寻,也改变了封信的人生。
我不知道,刚才他无意间目睹我几乎遭遇车祸的场面,是不是他失控的原因。
不知过了多久,车子在隆隆声里开进了熟悉的地下车库。
是我的住处。
封信面无表情的停好车。
“回去睡觉。”他说。
我自己解开安全带,把门推开,又忍不住回头看他。
浓重的阴影里,他把头微微后仰,似乎用力闭了一下眼睛。
“回去睡觉,现在不要跟我说话。”
我沮丧的打开房门,看到客厅里大捧的白玫瑰。
那玫瑰几乎堆满了小半个客厅,难怪昨天七春会惨叫成那样,但七春虽然嘴硬,到底还是心软,大概在封信走后,还是一边毒舌一边把它们从门外抱了进来。
七春却不在家里,不知道跑去哪了。
我蹲在那些玫瑰的面前,伸手抚摸它们的花瓣,却不小心被刺扎了一下。
我一点都不觉得痛,因为更痛的,是其他地方。
封信,真的是很努力很努力,在学习做一个好的男朋友吧?
但是为什么我看着他的努力,除了感动,还会有心痛。
同样不曾恋爱过的我,在这短短的几天里,渐渐开始明白,在一起的意义,是想给你幸福快乐。
因为他,我感到幸福。
而我更希望,我也能够找到开启他心门的那一片钥匙,勤奋的清扫掉他心里独自承受了太久的那些阴暗与伤痛。
我想让他和我一样感到活着和在一起是多么幸福快乐。
这一觉睡了好久,我醒来的时候,竟然已经天黑。
七春还是没有回来,不知道去了哪里,我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听到她在那边压低声音说话,大概有什么不方便,于是就告诉了她一声我回来了。
挂了电话感觉到手腕有些隐隐作痛,举到灯下一看,上午被封信用力抓过的地方隐隐有青印。
我对自己叹气,却又不敢打电话。
我把那些玫瑰花整理成一束一束的,找出房间里所有的瓶瓶罐罐插上,最后一大把实在放不下,只好插在了小水桶里。
我打电话问若素,她在那一端笑得花枝乱颤。
“是我和何欢恋爱的时候,他开始都不知道要送我礼物,结果有一次另一个在追求我的男孩子送了一大把玫瑰给我,我很开心拿到他面前炫耀,故意让他吃醋抓狂。结果他连着一星期,每天订不同颜色的玫瑰花给我,周一红的,周二粉的,周三黄的,周四白的…最发指的是,每一天都订一千枝,那些送花的店员都疯了…到了第七天我终于扛不住了,向他求饶,保证以后再也不收其他人的花了。”
我惊叹不已,猜不透何欢要封信对我用这一招的用意,心想何大律师不会教封信要送足七天吧?
却听若素在那端努力收了笑道:“姐,我怎么觉得,封信对你还挺认真的…”
我佯怒:“你姐我不值得他认真吗?”
她说:“好吧,看在他态度不错的份上,我就不计较他结过婚有过孩子这段黑暗历史了…回头妈那关,我投弃权票!”
我心里微微一动:“妈知道了?”
“还不知道吧,但是好像有点怀疑你谈恋爱了,打电话问我呢。”
和若素又唧唧呱呱的闲聊了半天,约好周末一起回老妈那吃饭,这才挂了电话。无心下厨,去楼下小店吃了碗馄饨,又站在街边发了一会呆,终于还是拨了封信的电话。
电话只响了两声就接了起来,我松了一口气,却又语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