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绾有些发愣,一时没有听明白她的含义。
“你是说......”
这一套可以交付车间去订做了,你再替我另外设计一套蓝色托帕石的首饰。我现在觉得,你的设计不必国外的大师差,我相信你能替我带来惊喜。
“还是五件吗?”严绾追问了一句。
“嗯,当然。”
严绾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一句:“宝石本身的局限性,我觉得一次佩戴五件,似乎有点过于隆重,而它们的价格本身,承载不了这种套系的庄重。”
“我又不是一次戴足。”周朴大笑,“我当然会根据我自己的衣服,来选择合适的首饰。放心吧,虽然设计我是外行,但是配服装却是行家。你可真是老实,不像其他的设计师,为了接受一张订单,拼命游说我并不需要的首饰。”
严绾想到她在前世,经常会在贵妇人圈子里,引领一时的潮流,忍不住会心地笑了起来:“是的,我太杞人忧天了。”
“说明你这个人,做事做人,都很认真,我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如果你吹得天花乱坠,我反倒不敢把首饰交给你定做了。”
严绾点头答应:“我先把橄榄石的成品交给你,再决定是否由我再承接下一套首饰的设计。”
“不用,你直接设计吧,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是不会看错人的。”周朴毫不在乎地说,“你的设计很有新意,如果能用祖母绿的话,我相信会更好”
严绾摇头:“祖母绿的脆性,不适合做这种新型的切割。而且这样的形状,是非常浪费宝石材料的。祖母绿的名贵,决定了没有设计师敢于用这种设计。”
周朴很健谈,严绾以前也不过和她泛泛之交,在社交场合有些孤芳自赏的意思。但是谈到珠宝首饰,两个人的话题却像是刹不住车似的,越谈越投机。
直到秘书的电话接进来,提醒周朴和某供应商的约会,周朴才意犹未尽地咕哝了一句:“人在江湖,真是身不由己。好吧,我们下次有机会再聊,替老爸打工,一样需要尽心尽责。”
严绾失笑:“正是因为替自己人打工,才需要用更多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你这句话说得太对了!”周朴一副酒逢知己饮的模样,“别的人总说我是沾了多少家父的光,所以才能够坐到这个总裁助理的位置。其实,我付出的努力,他们都看不到。”
周朴的秘书效率很高,第二天就把协议的修改文本传给了严绾。因为她的办公室没有传真机,所以直接传到了刘离的传真机上。
“严绾,你太厉害了吧?周朴不仅坚持由你做她的设计师,还增加了一套首饰。凭她给出的价格,你半年的任务都可以不用发愁了。”
刘离的调侃,让严绾觉得不好意思:“也许只是投缘吧,我也不觉得自己的设计有多好。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用的都不是贵重宝石。这样两套设计下来,价格也未必比得上她今天戴在脖子上的那款鸽血红。”
“不同的首饰,有不同的适应场合。鸽血红虽然名贵,也未必能和每一套衣服配套。你总不能拿来配火红色的晚礼服吧?那整个人就成了一只辣椒了!”刘离的比喻,让严绾忍俊不禁,莞尔一笑间,让刘离在两秒钟内有点闪神。
“说真的,我还没有近距离看过鸽血红呢,只是看到介绍,说那种红宝石的颜色,纯净明亮之外,还给人以燃烧的火和流动的血这种动态的感觉。今天看到周朴脖子上的那颗,倒还真有点这个意思,可惜不能凑近了观察,以后和她熟悉了,也许能够借下来鉴赏一下。”
“鸽血红的定义十分严格,一般只能在拍卖会上一睹它的芳容。有机会我带你去拍卖会见识见识。当然,并不是每次都会有极品,但偶尔还是会撞上一两件的。”
“好啊,有见识的机会,我是绝对不会推辞的。”严绾爽快地答应。
“那种近乎于神话般的色彩,大概是大自然创造出来的最最强烈的色彩了。很少有人会不被它迷住,你居然没有伸手去抚摸一下,算得上自制力够高的女孩了。鸽血红甚至比矢车菊蓝宝石还难得,一向是可遇不可求的。也许你参加了近百场拍卖会,都未必会有鸽血红的。”
“没关系,能够看到别的宝石,也算不虚此行嘛!何况,拍卖会大多在上班时间举行,我可以名正言顺地翘班,两全齐美啊!”
“你倒会......算账!”刘离哭笑不得。
闫亦心是个很低调的人,尽管在而立之年之前,就成为了闫氏历史上最年轻的执行总裁,却始终没有在媒体上公开出现。
他每天都准时下班,俨然把严绾两室一厅的小屋,当成了自己的家。每天离开的时候,都恨不能立刻就拉着严绾去领回一张结婚证,两个人名正言顺地生活在一起。
“明天有一个必须参加的宴会,陪我吧。”闫亦心离开的时候,交代了一句。

“是什么宴会?要穿礼服吗?”
“嗯。”
“那......要不要化妆?”严绾对这类宴会有点腻味,尽管她已经离开这样的场合很久。但唯其如此,更觉得这种宴会除了枯燥,简直没有第二个词可以作评语。
“如果你不喜欢,可以不化。我会替你准备礼服,不许拒绝,这是为了陪我才去的。”
严绾自认以现在的经济实力,要置办一件可以配得上站在他身边的礼服,确实力有未殆,只能默默地点头。
“你这样就很好,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天生丽质的人,就是这一点可以沾光。”闫亦心笑着安慰了她一句,“晚安。”
“晚安。”严绾在夜风里又站了很久,才慢慢地走了回去。
陪他正式出席宴会,算不算是闫亦心把她带入社交界的信号呢?再次被当成攀龙附凤的丑小鸭,这种经历,并不令人觉得愉快。
爱情很奇怪,来的时候,总是把秘密装扮成一个接一个的惊喜,让她觉得与闫亦心相处的每一分钟都充满了甜蜜。可是在他离开的时候,总免不了在心里会洇出一层淡淡的失落。喜悦慢慢地褪化,反倒浸润出一丝恐惧。
如果这样的亮相并不被闫老太爷所乐见,或者会有更多的不满,在老人的心里堆积。如果不是闫亦心答应了接手闫氏,严绾甚至相信,现在已经有手段朝着她使出来了。
大多数人要求的门当户对,毕竟有其深刻的基础。
夏花烂漫,小区前面的花圃里,种着的也不是什么名贵品种,只是颜色艳丽的月季,装点得整个夏天都蓬蓬勃勃。
“我想这么多干什么,只要亦心他爱我,才不用怕背后的什么黑手呢!反正我打定了主意,这一辈子都不会背弃。”严绾吐了一口长气,打定了主意,才转身上楼。
她没有其他的嗜好,电视机除了积累灰尘,似乎找不出第二种功用。严绾一时没有睡意,又拿出白纸开始画草图。
音符在七年后,曾经在首饰上大出风头。但是现在,却还没有风行,甚至只是一个留在她头脑里的信息。
严绾得意地咬着铅笔头,幸好前一世她戴过了无数的宝石,陆氏的新款,有一半是由她戴出去显摆兼“宣传”的。
一时没有灵感,就批发后世的首饰款式好了。找到了偷懒的办法,严绾觉得睡意全消,恨不能把音符的一套五件颜色,都把图画好。
“这不算剽窃吧?”严绾有点心虚地自言自语,“不知道这股流潮被我带起来以后,那些珠宝设计师还能得到什么灵感......?”
第一百一十五章 似曾相识

第二天是星期六,闫亦心亲自捧着礼服盒子敲开了严绾的家门。
精美的包装,让严绾一下子想到了它的价值不菲。盒子上花式的英文,让她找到了熟悉的感觉。这个牌子一向以简洁和做工精美著称,她曾经拥有过一款这样的礼服。
“是什么宴会......很正式吗?”严绾不安地抚摸着包装盒上的蝴蝶结,没有立刻打开。
“别紧张,你只要跟在我的身边就一切OK了,不会有人难为你的。”闫亦心笑着安慰,“也不过是商业上的应酬往来,我代表爷爷去参加而已。”
严绾点了点头,知道一般的宴会,闫亦心根本不会去参加,何况是携女伴呢!她估量了一下自己勉强可以算作礼服的旗袍,出席这样的场合,确实有点寒酸,只能打开了盒子。
礼服的款式很简单,低低的圆领,无袖削肩的剪裁,腰部的线条收束得非常流畅而完美,能够恰到好处地衬托出她纤细的腰身。
浅米色的布料上,还隐隐泛着珍珠般的光泽。严绾可以肯定,在灯光下,这件礼服的效果一定更好。除了裙摆处有一行手绣的本色花朵,整件礼服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
“这样的礼服,正好是衬托首饰的啊......”严绾暗自有点犯愁,除了母亲留给他的一枚纯金戒指,她的紫茄吊坠,还没有开始打磨。
“我想,一会儿还是去化个妆吧。”严绾苦笑着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有时候,化妆不仅是提升自己美丽的手段,也是对宴会本身的重视态度。出于礼貌,她都不该真的“清水芙蓉”地出席晚宴。
何况,礼服本身的简洁,为她的化妆,留下了充足的余地。
“好啊,你先换衣服,我送你过去化妆。”闫亦心很爽快地答应。
严绾避进了自己的房间,名牌礼服穿在身上,似乎每一处都是替她量身定做的,闫亦心把她的号码把握得很准。
她打开房门的时候,闫亦心在沙发上抬起头来,一刹那的怔忡,让严绾露出了羞怯的笑容。她记得陆文俊第一次看到她穿礼服,也是这副模样。也许她是天生适合穿礼服的,用庄重来优化古典型的脸庞和气质。
“真美......”闫亦心站了起来,走到她的面前,却没有再进一步的举动。可是他目光里的热切,让严绾生出一点小小的得意。
难怪古人说,女为悦己者容呢!唯有在自己心仪的男人面前,展示这样的美丽,才是真正有意义的。
“还缺一套首饰。”闫亦心拿出了一个首饰盒,“你看看合不合适?”
“红宝石的?”严绾眼睛一亮,笑着调侃,“如果是人造的,你可一定要告诉我。否则,我弄丢了,也会像莫泊桑《项链》里的女主人公一样,拼命地打工购买一套真的还你啊!”
闫亦心失笑:“确实是红宝石的。不过,如果你弄丢了,换一套假的,我也不会介意。”
“是鸽血红的吗?”
“不,只有胸针里的三颗宝石达到了鸽血红的品质。”闫亦心拿出了胸针,“而且宝石不大,三颗加起来才不过两克拉的样子。吊坠和戒指的宝石颜色很深,但是浓度还达不到鸽血红的级别。”
“肉眼看不出它们的分别,颜色很浓。”
“这一套首饰是经过瑞士首饰研究室鉴证的,鸽血红的评定标准很严格。”闫亦心示意她转过身子,替她把项链戴了上去。
“难道我的手指算粗的吗?”严绾试了试戒指,中指上显得很紧,只能戴在无名指上。她想了想,还是褪了下来。左手无名指戴戒指的含义,实在是太郑重了。
“这枚戒指,本来就是我母亲婚后戴的。”闫亦心失笑,“这是我父亲当年在拍卖会上拍得的,送给我母亲的礼物。”
严绾立刻觉得自己的耳朵有点发烧,闫亦心特意挑出这套首饰给她佩戴,其中会不会有另外的深意?
“我送你去化妆吧,我想你会成为全场注目的焦点。”
“只化淡妆。”严绾郑重申明。
“当然,我也不喜欢你把自己画上两个黑眼圈。”闫亦心笑着说。
严绾说了一个地址,是她以前经常化妆做头发的地方,尽管在七年前,这间店的规模还没有达到日后的规模。
“原来你已经打探好了。”闫亦心诧异的笑,“不用为这次宴会太过紧张,我不会离开你身边的。”
“没关系,我只是......以前听说过这家店,虽然规模不大,但是服务很专业,并不是我特意打听的......”严绾无奈地苦笑。
因为要求比较简单,化妆并没有花费太多的功夫,就连一头长发,也不过打了一点啫喱,对两鬓稍稍作了一点定型。
“绾,你其实很漂亮。”闫亦心挽住她手臂的时候说。
“这么说,我以前一直都不漂亮不?”严绾故意和他抬杠。
“不,只是觉得你盛装以后,显得更漂亮。”闫亦心失笑,捏了捏她的鼻子,“跟我玩文字游戏呢!知道你是中文系的高材生,在这一点上,我只能甘拜下风。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你平常穿着T恤牛仔裤的样子,那样的你更真实。”
“我也是,喜欢平常的样子。穿着高跟鞋,我连路都觉得凹凸不平了。”严绾抱怨。品质再好的细高跟皮鞋,在刚刚上脚的时候,总有一个磨合期。
严绾已经在担心,不知道宴会要持续多长的时间。自己长时间不穿高跟鞋,似乎对鞋子也开始挑剔了起来。

宴会的地点,在阳平山的半山。与翠屏山不同,阳平山向来是富人聚居地。这里的房价可以用寸土寸金来形容,尤其是坐落在半山腰的房子,除了非富即贵的大商家,一般的中产阶级,是住不起这里的。
别墅虽然只有三层,可是占地很大。门口摆着白色和红色的郁金香,盛放得无比烂漫。罗马柱的旁边,是一个花园,茂盛的草坪,绿得让人眼前清亮。一阵微风吹过,草尖们就顺着风势荡起了一道道波浪。严绾叫不出名字的名贵茶花,簇拥在别墅的周围,仿佛是众星拱月,托出了中间白墙红瓦的建筑。
不用看建筑工艺的精湛,只看占地之广,就让严绾仰望了。陆家虽然也是豪富之家,但还是只能占据阳平山的山麓。
“是......你们家?”严绾迟疑地问。
“当然不是。”闫亦心哑然失笑,“我们家在那头,勉强算得上是邻居吧。”
严绾立刻噤声,想必这户人家,是闫氏的世交吧?
相继又有几辆车停在门口,宝马、奔驰、法拉利、保时捷......完全可以在这里开个世界名车的展示会。
闫亦心目不斜视,挽着严绾的手臂走进了大门。穿着制服的佣人在大门口鞠躬如仪,引着他们走到了客厅。
穿梭般在大厅里往来的侍应生,一色的白衬衫,黑领结,看起来都很专业。一看而知,是从大饭店里请来的,每一个动作都显示出受到过良好的训练。
“他们家是做酒店生意的,在A市拥有两间五星级高级酒店,三家高档西餐厅。”闫亦心顺着严绾的目光看出去,会意地解释。
“啊......原来是这样。”严绾点了点头。
“亦心哥哥!”一个清脆的声音从客厅的一角传过来,在严绾还没有及时作出反应的时候,一个身影就扑了过来。如果不是闫亦心及时煞住了脚,大概就会软玉温香地抱个满怀了。
她长得很漂亮,而且举止优雅。一袭桃红色的小礼服,夸张的妆容,再加上一对梨形切割的钻石耳环,就衬出了少女的娇媚。她的皮肤有着青春少女特有的鲜亮,却显得不够娇嫩。
这张脸,明明似曾相识,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杏子,半年不见,你又变漂亮了。”闫亦心半真半假地恭维,拉了一下严绾,“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康老的孙女康绣杏。杏子,这是我的女朋友严绾。”
“女朋友?”康绣杏因为被他称赞而亮起来的脸色,忽然又沉了下去,“亦心哥哥,你怎么会有女朋友?”
严绾的心有点沉,因为她终于确认,这个康绣杏,和闫亦心笔记薄上的那个女人,五官至少有五分相似。她之所以没有立刻认出来的原因,是因为康绣杏和那个女人的神态,实在是天差地别。
康绣杏是活泼的,俏皮的。可是缺少了画中女子那种沉婉的气息,因而连五官都显得不太细腻。
“傻丫头,亦心哥哥就快三十了额,还不该有女朋友?”闫亦心笑着伸手拍了拍康绣杏的脑袋,经过挑染的头发,显得层次丰富。
“可是......你能忘了姐姐吗?”康绣杏瞪了一眼严绾,明明白白的故意,让严绾顿时明白了,画中的那个女人,原来就是她的姐姐。
她明显感觉到闫亦心挽着她的手臂,明显地僵硬了。
“杏子,又拉着你亦心哥哥在瞎说什么!”声若洪钟的声音,在他们的身边募然地响起,适时地替闫亦心解了围。
第一百一十六章 过往的女子
闫亦心的神情立刻恢复了正常,恭敬地交了一声“康爷”严绾就知道,他就是今天晚宴的主人公康以仁。客厅正中金光闪闪的“寿”字,让她明白,今天原来是他的寿宴。
“我没有瞎说。亦心哥哥是不可能忘掉姐姐的!”康绣杏说着,目光有意无意地瞟向严绾,带着赤裸裸的挑衅。严绾只能当作没有看到,礼貌的和康以仁打了招呼。
“去帮我招呼客人,别在这里缠着你亦心哥哥。
多大的人了。还像小时候那么爱黏人。”康以仁板着面孔训斥,可是康绣杏显然一点都不害怕来自祖父的数落,做了一个鬼脸,反倒走到了闫亦心的另一侧,撒娇似的搂住了他的胳膊。
“好了,杏子,别闹了。”闫亦心无奈地抽出手臂,却被康绣杏迅速地又搂了回去。
“亦心哥哥,虽然姐姐不在了,你没有做成我的姐夫,可是你还是我的亦心哥哥,我还是你的杏子啊!不会因为交了女朋友,就和我我们家生分了吧?”
“难得杏子说了一句有道理的话,亦心,有时间不如多来走动,我没有孙子,一直芭比当成我的晚辈。”康以仁顺着孙女儿说的话,让严绾小心眼的想到,他一定是很意成全孙女儿的痴想,把闫亦心当作孙女婿的。,没有更多的机会,再向闫亦心表示热络。康绣杏却毫无顾忌,直接把严绾当成空气,拉着闫亦心大谈特谈。
这时候,言绾才知道,原来康绣杏正在加拿大念大学,高二学期结束,就被送了出去,读了一年预科,已经正式进入了加拿大一所名不经传的学校。
“我明年就可以修完学分了,亦心哥哥,我还没有恭喜你呢!”
“恭喜我终于找到了女朋友?”闫亦心失笑。
“当然不是!”康绣杏瞪了一眼严绾,“我刚从爷爷那里知道。原来你已经接手了闫氏,爷爷说你是年轻一辈里面,是最踏实的人呢!”
“那是康爷爷过奖,他老人家总是愿意提携晚辈。”闫亦心笑着摇头,“杏子,你去招呼别人吧,我和严绾到那边坐一会儿,吃点东西。”
“爷爷自然会招呼人的,我只陪你就行!”康绣杏当仁不让地叫过了一个侍者,“装一盘大连冰鲍端到角落那边的长桌上去,要最新鲜的。这是姐姐和亦心哥哥最爱吃的东西了,我可是一直记着的呢!”
闫亦心叹了口气:“杏子,我的口味已经变了,不再喜欢吃大连冰鲍。”
“是吗?”康绣杏扁了扁嘴,“我不管,我就是喜欢和你一起吃大连冰鲍。亦心哥哥,我已经大半年没有回来了,你陪我吃,好不好?”
“我也喜欢吃冰鲍,不如我们一起吃吧。”严绾注意到闫亦心微微皱着眉头,一时不想和这位娇纵的小公主发生口角,只能勉为其难得安慰一下自己的嗜好。
“你凭什么喜欢吃!”康绣杏立刻反驳。“那是我姐姐和亦心哥哥最喜欢的东西。”
“对,是你姐姐嘻哈是你吃的,未必就是你喜欢的。”严绾对康绣杏的挑衅忍无可忍,终于反唇相讥。
她不说话,并不表示她就是任人捏圆挫扁的软柿子,因为康绣杏老是提到姐姐,严绾心里早就窝了一把火。
“亦心哥哥,她欺负我”康绣杏朝着闫亦心大发娇嗔。“杏子,严绾说得对你并不是绣桔。而且,我已经改了口味,更倾向于家常菜。”闫亦心耐心地解释了一句,“在我的眼里,没有人的手艺,能比严绾更好。”
“自己做饭?我们家有的是五星级厨师,你想吃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推荐一个。家常显不出水平,再好吃也平常。”
“重要的是做菜的那个人......”闫亦心含蓄地提醒。
严绾不信康绣杏还听不懂,她至少已经二十出头,唯一的解释,就是一棵芳心系在闫亦心的身上,因而胡搅蛮缠,想要漠视她的存在。
“亦心哥哥,我才刚回来,明天是星期天,你要陪我!”康绣杏显然有点哑口无言,最终只能换了一个话题。
“明天我已经和严绾约好了,恐怕不能够陪你。这样吧,我让刘离陪你,那家伙正好遭遇到了失恋,整天没事干呢。”
“我才不要刘离陪我呢!”康绣杏大发娇嗔,不依不绕,“以前你和姐姐约会的时候,我不是一样跟着你的吗?我不管,反正你明天到哪里,我也要跟去的。”
“当年你还小呢......”
“难道我现在很老了吗?我也才二十岁!”康绣杏不满的咕哝,“姐姐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还没我大呢!”
她的姐姐......
严绾的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手里用了一点劲,闫亦心立刻察觉到了。他回握了一下她的手,递给她一个温和的微笑。“杏子的姐姐,就是我笔记里画着的人,她叫康绣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