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唇角悄然上扬,“你知道就好。”
他温柔地亲吻着我的额头,诱惑道:“傻丫头,和我走吧。”
我低下头,咬住他胸口的第二颗纽扣,用力一扯,将那颗扣子含入口中,含糊道:“我想想。”
宁非白让我明天给他回复,因为他必须在走之前,找朋友帮我办理签证。
我回到锦绣公墓,独自一个人在院子外晃悠着,从一个墓碑走到另一个墓碑,用脚步丈量着死亡的距离。
墓地里的风似乎比外面的风更冷,更阴寒。不一会儿的功夫,我就觉得自己的灵魂是不是再次飘出了体外,像一只孤魂野鬼般游荡在墓地之间。
这一刻,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既没有想应不应该和宁非白去法国,也没有想什么样的未来才是属于我的。
因为,从宁非白说出要出国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做出了决定——我不会和他走。语言不通,陌生的环境,生存的目标,统统都不是原因。
我不想将自己说得多么多么伟大,说什么为了遵守对爷爷的承诺,说什么为了对丹青他们负责,说什么为了维护历史与正义,就必须忍痛割舍牺牲掉自己的爱情!因为,在我看来,能够割舍牺牲的,就一定不是爱情。
我之所以不能和宁非白走,是因为……我不想和他走。
如此简单的原因,却是我的心里话。
有什么比“我不想”,更直接、更明了、更重要?
如果一个小小的出国,就能将我们分开,对于感情,还有什么值得期待?


第二十八章:款姐的男人们(三)

宁非白希望我和他走,希望我为了他改变自己的生活;我希望他留下,希望他为了我放弃理想?我们本就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在心相依偎的同时,何必强扭着将彼此的生活组合在一起?这样,我不会快乐,他也不会快乐。
很奇怪。我以为我会因为出国这件事情而陷入到痛苦的挣扎之中。没想到的是,我确实很痛苦,却一点儿挣扎的痕迹都没有。
据说,冷血的人,都十分冷静。像我这种低体温的人,果然也很冷静。
我打了一个喷嚏,将自己从思绪中扯了出来,这才惊觉,自己的一身骨头好像变成了冰棍儿,只要一敲,就能碎裂成千万份。
我想用手揉揉身体,却发现肌肉僵硬得厉害,压根儿就不听我的指挥。
这时,一件带着体温的机车服披在了我的身上。
我仰望着月亮,打趣道:“你的眼睛可真厉害,好像我走到哪里,你都能看见我。”
沉默了片刻,霍去病才用那低沉而充满磁性的嗓音说了一句话,“心之所念,眼之所至。”
我微微垂下了眼睑,喃喃道:“霍去病,虽说你的关注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但我还是要对你说,你应该用你的眼睛去看看更美好的女子。我现在,名花有主了。”
又是一阵沉默。
我以为霍去病已经回屋了,所以偷偷地回过头去看他。不想,丫就站在我的身后侧,静静地负手而立。
当我们的目光相遇,霍去病问:“你知道我为什么能打败匈奴人吗?”
我好奇地问:“为什么?”
霍去病倨傲地勾唇一笑,说:“因为,我有个信念。我要把他们从我们这里抢走的东西,一样不少地抢回来!”
他见我一脸迷茫,便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脑门,十分霸道地说:“你是我霍去病的妾!”
我捂住小心肝,咽了一口口水,哀号道:“大哥,你可没下过聘礼啊!”心里却在想:这个男人真他妈地忒酷了!如果我不是有了宁非白,非得扑倒他不可。怪不得宁非白说我和他们几个关系暧昧。想想我们的关系,能不暧昧么?我是霍去病的小妾,是丹青的妻主,是魏小侯爷的青梅竹马。这关系要是不暧昧,我脑袋就给他当球踢!
霍去病直视着我的眼睛,说:“我记得,你可是收了我家传古玉的女人。”
我脑海中立刻回想起霍去病初到我家的时候,确实赠送给了我一块十分古朴、别致的美玉。我的心有些激动,一把拉住他的手,颤声问:“那……那……那个很值钱吧?”
霍去病点了点头。
我立刻十分不要脸地说:“这样吧,我就做你名义上的小妾好了。改天,我给你找个大房。”
霍去病伸手提起了我的下巴,似笑非笑地说:“大房就不必了。我入乡随俗,接受你们的一夫一妻制。”他的目光突然一凛,眼睛死死地盯着我被宁非白咬伤的嘴唇,一种令人心惊胆战的杀气,从他的周身弥漫开来。
我被他吓到了,下意识地想要逃跑。奈何下巴被他攥住,只能被动地成为砧板上的人肉。
就在我以为他会掐脖捏死我的时候,他却入开了手,瞬间转过身去,背对着我站立着。
我的腿动了动,想跑,但最终还是选择留下,轻轻地扯了扯他的衣袖,唤了声,“霍去病 ?”
他背对着我,抬起头,凝视着月亮,沙哑道:“手染了鲜血的人,总想以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解决问题。你是我要守护的人,但宁非白却不是匈奴人。”
听了霍去病这话,我鼻子一酸。在西汉,他是指挥千军万马的骠骑将军,他勇猛无敌,他胸怀天下,他打得匈奴人落荒而逃。然而,无论他在战场上多么英武不凡,在感情上,他都是一片空白。杯具的是,他遇见了我,鬼使神差地钻进了他的心里,成为了他的小妾。
他把我当成了他的女人,而我却将宁非白当成了自己的男人。
他愤怒,他想杀了宁非白泄恨!却又知道,这样做并不能解决问题。
霍去病是倨傲的,是霸道的,却也偏偏是迷茫的,纠结的。
第一次,我开始心疼一个男人,心疼一个如此强悍的男人!
情难自禁,我抱住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后背上,喃喃道:“霍去病,如果我有一个妹妹,我一定把她嫁给你。如果我能将自己劈成两半,我一定给你一半。可惜,我没有妹妹,我也不能将自己劈成两半。我想说,你的眼光很好,但你可以适当地降低一下标准,茫茫人海中,找一个比我差的,还是挺容易的。”
霍去病笑了。不是那种十分开心地打笑,却是忍俊不住地笑。
他说:“我最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要拿你怎么办?”
我松开抱着他腰肢的双手,使劲儿搓了两下,说:“你可别拿战略步骤对付我。我都和你说了,宁非白是我的执念,你要是将我的执念打碎了,我跟你没完!”
霍去病忽然转回身,浑身上下散发着巨大的压力。他凝视着我的眼睛,用低沉的嗓音说:“那就跟我没完吧!”说完,吻上了我的唇。
我挣扎着,含糊地喊道:“先来后到,先来后到!”
霍去病放开我,十分尖锐地指出:“若论初遇,你我相遇在公元前!”
我被堵了一个哑口无言,只能改走怀柔政策,说:“你不是走低调路线么?这会儿,怎么突然生猛了起来?做人,还是要淡定啊!”
霍去病直接回了我一句,“对于你这样的女人,等待就等于退让。”
我一拍脑门,说:“此情此景,让我诗兴大发!”
霍去病微微一笑,“洗耳恭听。”
我仰望明月,酝酿出十二分的感情后,这才比比划划地开口道:“枯树双十无人问,今朝一贱露锋芒。疑是春药催花开,满山遍闻男人香。”
霍去病沉默了。
。。。。。。。。。。。。。。。。。。
兴许是昨天晚上在墓地里游荡的原因,今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感冒了。
宁非白打来电话,问我是否和他去美国的时候,我一边拧着鼻涕,一边用沙哑的嗓子说出了自己的决定,“我想,我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
电话那边沉默了片刻后,用一种心疼的语气,询问道:“你怎么了?”
我吸了吸鼻子,说:“没事儿。”
又是一阵沉默后,宁非白十分慎重地说:“别哭,我会很快回来。”然后,挂上了电话。
我想说,我没哭。可等他挂下了电话,我的眼泪还是流了下来。
大姐推开房门,关心地问:“你怎么哭了?”
我胡乱地抹了抹脸上的泪水,回道:“我感冒了,脑袋疼。”
大姐立刻张罗了起来,让卫玠去煮姜水,让魏忠贤去买感冒药,让小魏小侯爷灌个热水袋给我,然后用两张厚棉被将我裹好,并开始责怪霍去病,说:“也不知道他最近在忙些什么!你都头痛了,他还出去干什么?”
我哭笑不得地说:“大姐,我真的没事儿。再说,霍去病也不知道我头痛啊。”
大姐说:“从李大延身上,我看清了一点,男人……绝对不能惯着!我现在就去给霍去病打电话,让他回来陪着你。”
我诧异道:“大姐,你不觉得,我现在是在和宁非白交往吗?”看大姐的意思,她好像将霍去病看成了我的男人。
大姐十分迷茫地眨了一下眼睛,说:“说来也奇怪,虽说你已经公开了和宁非白的关系,但我总觉得,霍去病才是你的男人。每次出去执行任务啊,霍去病都会站在你的身后侧。魏忠贤那个老鬼说,霍去病那是在保护你。反正久而久之,我就把他当成了你的男人。至于那个宁非白,别说人长得不错,对你也好,但总是有些轻浮。好了好了,你闭上眼睛,好好儿睡一觉,咱不谈这个了,瞧你那眉头拧的呦,都快成麻花了。你把宁非白的电话给我,我给他打电话。”
我摇了摇头,说:“没什么大事儿,不用找他。我睡一觉就好。”闭上眼睛,让自己尽量不去想大姐的话,争取装睡。
装睡这种东西,很容易假戏真做。
昏昏欲睡中,听见魏小侯爷对我说:“元宝,热水袋你抱着,别压到身底下去,知道不?学校开学子,我得走了,晚上给你打电话。”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接着睡。
过了一会儿,大姐又对我说:“我和魏忠贤出去买些家用,有事儿打我电话。”
我点了点头,继续睡。
又过了一会儿,卫玠豪不温柔地将我拍醒,将一碗姜水和两片感冒药递给了我。
我没接,将脑袋缩进了被子里。
卫玠却将我从被窝里扯了起来,然后将感冒药塞进我的嘴巴,又捏着我的脸,将姜水灌了下去。
那动作,那手法,就跟给敌人喂毒药似的,真叫个干净利索!
我有气无力地瞪了他一眼,沙哑道:“如果不是吵不过你,我真想好好儿骂骂你!”说完,闭眼睡觉。
半梦半醒间,我觉得浑身开始出汗,粘腻腻地十分不舒服。我下意识地开始蹬被,可是那被子却总是会回到我的身上。我想睁开眼睛,但眼皮却仿佛有千斤重。我挥舞着胳膊挣扎着,胳膊却被人捉去,又塞回到被子里。


第二十八章:款姐的男人们(四)

我扭动着身体,试图摆脱那种令人汗流浃背的热度。
片刻之后,我感觉到了一阵清凉。
我就像一个在沙漠中行走的人,终于发现了一处绿洲,忙连滚带爬地扑了过去,将自己投入到绿洲之中。
一觉醒来,我发现了一件令我十分纠结的事——丹青正衣衫不整地睡在了我的被窝里。
他的胸口上残留着两颗较为完整的红草莓。据我那点儿可怜的经验分析,红草莓是我种下的。
有人说酒后乱性,我他妈怎么病后乱情啊?!真看出体质好,病后是生龙活虎,龙马精神。
为了暂时性地掩盖罪证,我伸出了手,沾了点儿自己的吐沫,就要去揉丹青胸口的小草莓。
就在我的手指距离丹青的胸口只剩下零点一公分的距离时,丹青睁开了眼睛,冷冷地说:“你以为你的口水是碘酒么?”
呃……这不是丹青,是卫玠!
我想对他笑笑,但只是抽动了两下嘴角,然后悻悻地收回了手指,闭上眼睛,继续装睡。我觉得,我和卫玠这个人沟通无能。我这个人向来奉行一个原则——打不过的,就不打。同理,吵不过的,咱就不吵。
我在心里从一数到了三百六十五,卫玠却仍旧躺在了我的被窝里,压根儿就没动地方!
我立刻觉得自己的底气足了,唰地一声睁开眼睛,嘲讽道:“你在我的被窝里趴着不走,是准备要孵蛋么?”
卫玠轻轻地闭上了眼睛,只说了一句话,就将我踹进了火葬场。因为他说:“霍大哥回来了。”
我微微愣怔过后,忙动手整理好卫玠的衣服,然后将将被子全部裹到自己身上,并假装镇定地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十分没有义气地说:“我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你自己保重吧。”
等了一会儿,见卫玠一直没有反应,我忍不住睁开眼睛,指点道:“你让丹青出来。”都说事在人为,这话一点儿都不假。今天这事儿放在我和卫玠身上,都十分尴尬。但如果将卫玠换成丹青,那就是小菜一碟。
然而,卫玠为给我的答案却是,“丹青不肯出来。”
我立刻又闭上了眼睛,小声说:“那你就自求多福吧。”说实话,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怕面对霍去病,但后来仔细想想,才明白,那是因为在乎。
我刚闭上眼睛,霍去病便推门走进了大屋。
我听见丹青对霍去病说:“霍大哥,你回来了?妻主发烧了,你快来看看。”我偷偷地嘘了一口气,将心入回到肚子里。
霍去病大步走到床边,然后将大手覆盖在了我的额头上,试了试温度。他说:“已经退烧了。”
丹青打了个哈气,说:“卫大哥给妻主煮了姜汤。”
霍去病“嗯”了一声,说:“你回屋休息吧,我来照看她。”
丹青乖乖地“哦”了一声,便下了床,穿上木屐走了。
我听见木屐声走进了客厅,可是眨眼的功夫又折返了回来。
丹青说:“还是丹青陪着妻主吧。”说完,又爬上了床,像只小猫般依偎在了我的身边。
我想,霍去病此刻的心情一定非常纠结。这就好比一个身怀绝技的人掉进了棉花堆里,压根儿就使不上力气 。
结果,让我意想不到的是,霍去病竟然对丹青说:“元宝本来后,一定会饿,劳烦卫玠做碗粥。”
我想,这个要求,无论是卫玠还是丹青,应该都无法拒绝。
不想,丹青竟然慢吞吞地“哦”了一声,然后伸手拍了拍我的脸,问:“妻主,你想喝大米粥还是小米粥?”
原本,我能感觉到霍去病和丹青之间汹涌澎湃的暗流,此刻,那些暗流悉数变成了巨浪,怒吼着向我拍来。
我本想保持沉默,继续装睡。但心里却明白,如果继续装睡,这出戏真就要演砸了。
我先是哼哼了两声,然后缓缓地睁开了眼睛,装出十分虚弱的样子,喊了一声,“水。”
丹青立刻笑着对霍去病说,“霍大哥你看,妻主不想吃粥,她想喝水。”说完,光着脚跳下床,为我去倒水了。
我暗道:这一局,丹青胜!
霍去病坐到我的床边,用手摸了摸我的脸蛋,说:“你用来装睡的时间,不如用来锻炼一下身体,争强一些免疫力。明天起,你和我一起锻炼。”
我的小心肝啊,变得拔凉拔凉地。
这一局,元宝输!
从此后,我睡到自然醒的幸福,被彻底打碎了。
每天,天刚亮,霍去病便会将我从被窝里挖出去,让我跟着他晨练。
吃过早饭后,他会玩失踪。有时候是一整天,有时候出去一会儿就回来了,可等到晚上的时候,他又会出去。
魏小侯爷开学了,没有了他对我的呼喝声,家里忽然冷清了起来。
魏忠贤仍旧像一只哈巴狗似的中在大姐的身后,转悠着。当然,我们绝对不能小看这只哈巴狗,丫在外人面前,绝对是一只披着哈巴狗皮毛的藏獒!
大姐最近经常外出,据说正在为自己的兴趣忙碌着。后来,我才知道,大姐正在查考地点,想开办一家肉联厂。
知道大姐的想法后,我立刻表示要全力支持她!其原因是——最近,大姐总是在睡梦中做出磨刀的样子,我挺害怕的。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卫玠最近在策划出本关于烹调类的书。
而丹青呢,则是成了网络名人。其原因是,他在网上购买了一件中式改良版的长袍,收到货时发现衣服的两只袖子不一样长,于是要求退货。店主自然不肯。他就用数码相机将自己穿着那件长袍的样子拍摄了下来,发到了网上,让那间店主看看,两只袖子是不是真的不一样长。结果,那家店主却将他的照片贴在了店铺里。丹青虽然有些柔弱,但却十分固执。于是,开吵。
这一吵,不但吵红了那家店铺,更是吵红了丹青。
丹青不但用绝美的脸蛋征服了网虫们,更是用气死人不偿命的语言风格,赢得了一片掌声。
紧接着,丹青也开了一家网店。
他用自己当模特,惊艳了整个网络!
有一次,我无意间看见他和几个买家的对话,当即雷得我外焦里嫩。
一位男买家说:“围脖收到了,但围脖在脖子上十分痒,你说怎么办吧?”
丹青回道:“挠。”
一位女买家说:“丹青哥哥,你送人家的软糖,邮到的时候虽然化掉了,但人家还是把它吃掉了。味道好好吃哦。”
丹青回道:“那是面膜膏。”
一位男买家说:“我是看到图片才购买的衣服,结果那件那衣服穿在身上根本就不是我看到的那个效果!你这是欺骗行为!赶快给我想个解决的办法,否则差评!”
丹青回道:“重新投胎,试试。”
一位女顾客说:“青,你怎么都不搭理人家呢?我买了你家好多东西了,可你从头到尾都没和我说过一句话。我已相思成狂,哪怕你和我说一个字也好啊。”
丹青回道:“滚!”
我看着丹青的皇冠,有些疑惑了。
丹青见我看他,立刻关上了电脑本,冲着我十分讨喜地笑了笑,说:“妻主,你不喜欢的那双拖鞋,让丹青卖掉了。”
我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大概两件前,我买过一双十分不喜欢的拖鞋,穿了一个星期后,毅然决定将其丢弃到院子里,去守大门。
我将手放到他的肩膀,问:“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卖掉的么?”
丹青说:“很容易啊。标明是我家妻主的二手闲置,很多人都愿意买的。”
我捂住心脏,问:“你这么卖东西,不怕别人找你吵架,给你差评么?”
丹青的眼睛里流动着璀璨的异彩,说:“妻主,你不觉得,和人吵架,然后把人气得半死不活,很有意思么?”
我无语问苍天了。
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道:“看来,你对我算是很好了。”
丹青羞赧地一笑,说:“妻主知道就好。”
我捂着颤巍巍的小心脏,转身离开。
丹青又叫住我,说:“妻主,卫大哥很会骗人,你要小心喽。”
我微微一愣,回过身,问:“什么意思?”
丹青捂住了嘴巴,摇了摇头。
我不在意地耸了耸肩,回屋补充睡眠去了。
刚要睡着,便接到了一条短信。短信是宁非白发给我的,上面有他在法国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安好”两个字。我知道,他到达法国巴黎了。
从我决定要留在这里的那一刻开始,便再也没有和宁非白联系过。不是不想联系,是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才能不让彼此伤感。
很显然,宁非白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并没有让我去送行,甚至连出发去法国巴黎的日期都没有告诉我。
我将自己埋进被窝里,在黑暗中一遍遍看着那两个字——安好。


第二十九章:切肤之痛(一)

日子嗖嗖地过,虽然没在我的脸上留下痕迹,却在心里雕刻下了日记。
等到众人觉察到我和宁非白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联系的时候,我才淡淡地交代了一句话,“他去法国了。”
听到这句话,丹青的表现最为直接,竟然十分开心地叫了一声,然后大大方方地掏出一千块钱,说要请我出去吃饭。
要知道,在丹青观念里,一直认为,女人就应该负担起男人的一切花销。而男人的钱,就要积攒起来,当自己的私房钱。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掏出钱,想要请我吃饭。
我除了受宠若惊之外,自然要点头答应。
可惜,还没等出门,李青榕再次登门拜访,为了我们招揽来一个比较有难度的生意。
这次的生意做成后,又接了下一单生意。
尽管我们努力走低调路线,但名气却越来越响亮。渐渐的,我们“金铭书”成为了一个专门解决高难度问题的神秘地方。
如此这般,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四个月。
霍去病看我的眼神儿越来越炙热,我都害怕他会在某天某月突然闯进我的房里,十分勇猛的结束掉我的处女生涯。
其实,我对处女膜那种东西并不在意。但是,从宁非白救了我的那一刻开始,我便对自己说:我要这个男人!我也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给这个男人!
我给宁非白发过去一条短信,说:即使没有时间,我也会抽空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