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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行的,我、我只能装点给你。”她慌得都不成了。
我哈哈笑道:“成啊,那我就等你的驱邪宝物了,多给点,别太小气,流进马桶里那就是污秽了。”她给我说的头都抬不起来,占足了她的便宜,我心满意足的去找闵贝贝了。
我两约在中心广场见面,她穿了一身鹅黄色的连体裙,下身穿着淡绿色的铅笔裤,纤细的身材一览无余,而且平心而论闵贝贝虽然不是大美女,但一张鹅蛋脸、皮肤白皙,水汪汪的大眼睛,属于特别耐看的长相,这丫头背着珍珠链子的坤包,打着一顶粉红色太阳伞,假装不开心的望着我,但我能感觉到她内心的“骚动”。
拿着一束香水百合我走上前道:“小公主,几天没见可想死我了。”
“少来这一套吧,如果不是你变态了,能想到我?早把我忘了。”她含羞带怒的白了我一眼。
也甭客气了,上前一把搂住她的小蛮腰道:“今天好好陪陪你,说罢想怎么干?”我特意突出了最后一字的读音。
闵贝贝用力捶了我胸口一记笑骂道:“不要脸,明明知道人家来那个,故意逗人家心里发痒。”
“你下面不成还有上面呢,这都十几天了,你想憋死我?”反正都已经到这份上了,干脆把没皮没脸继续到底,想到这儿我手往上移,在她胸口捏了一把。
闵贝贝吃吃笑着道:“你是不是被鬼附身了,和十天前根本不是一个人。”
话音刚落只见一辆宝蓝色的三系宝马停在我们身边,一个穿着花花公子t恤,瘦的如痨病鬼一般的年轻男子从车上走了下来,他手腕上、脖子上带着小拇指般粗细的金链子,一看就是典型的暴发户装扮。
“闵小姐,想见你一面可真不容易。”他嬉皮笑脸的道。
“那你就别见我了呗。”闵贝贝皱着眉头往后退了半步,足可见对于此人的厌恶。
这人却觉得自己很帅,一甩油乎乎的大背头,从车里拿出一大捧扎成心形的玫瑰花道:“请您务必要收下。”
“凭啥我要收下?”闵贝贝翻了个白眼道。
“我们家哪位的脾气您也不是不知道,何必为难我们这些小角色呢,花您先收着,大不了再丢了呗。”这人露出一嘴黄板牙笑道。
我这才闹明白,追闵贝贝的并不是这个瘦猴子精,而是另有其人,我紧紧搂住闵贝贝的腰道:“走,咱们喝咖啡去。”
转身正要走,这人几步上前按住我肩膀道:“兄弟,我这儿和闵小姐说话呢,你……”
这可是我正儿八经的女朋友,本来就以满头恼火,他还来这么一出,我脑子一热,转身就对他脸上一拳,这人本来就瘦,挨了一拳连退几步摔倒在地下。
打出这一拳我心里就有些后悔,这人肯定不是好人,说不定就是个黑社会成员,没来由的打了他说不定就会惹上大麻烦。
闵贝贝笑着连连拍手道:“老公,你真棒。”
挨打的那位捂着脸起身道:“成,哥们真给力,从今天起算,一个礼拜之内我要不把你打人的爪子给剁了,我就是你养的王八。”说罢他气咻咻的把花丢在地下开车就走。
“老公,你真的太有男人味了,我喜欢。”她娇笑着钻进我怀里。
我却有些后悔道:“这人是谁?”
“我哪知道他,但他的老板是吸引力夜总会老板的儿子,叫什么曲文星,这些天一直在追我,我都懒得搭理他。”我脑子一懵,腿都有些发软。
吸引力夜总会在灵泉市也算是家喻户晓的地方,四年时间发生过两起命案,打架斗殴几乎天天都有,却并没有因此而停业整顿,坊间传言这家夜总会的老板是灵泉市最大的黑社会。
我怎么莫名其妙把这种人给得罪了?冲动真是魔鬼,害死人吆。
我心里害怕,表面却装的啥事没有,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道:“管他是谁,想欺负我老婆,门都没有。”
“老公我爱你。”闵贝贝一脸幸福的搂住我脖子,光天化日之下和我亲吻起来,顿时我小腹一股热气上下盘旋,暗中撑起了小伞。
她嗤嗤笑着在我耳边小声道:“咱们去开个房吧,这么些天没见,我给你败败火。”
“你不是……”
“你刚才怎么说的?我上面没问题,你也不是没受过。”她娇嗔的道。
一句话说的我春心大动,那还能忍,搂着她往快捷宾馆走去。
进了房间她先去卫生间,出来后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子,里面装了一点暗红色的血液,递给我道:“还有我身体的温度哦。”
我接过后笑道:“放心,我会珍藏在身的,可是你一点不担心我心理变态?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要担心?男人要都是整天梳个分头,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还有何情调可言?我就是要你有点坏坏,有点变态,这样才刺激。”说完她嘴巴立刻按在我的嘴巴上,只觉得姑娘嘴唇滚烫,面颊起了红晕。
她的吻犹如疾风暴雨,被她亲的气都喘不过来,从她的反应我完全明白无需我动手。
玉女变欲女,到这份上我也甭客气了,反身一把将她狠狠按在床上道:“什么时候轮到你主动了,要来也是我在上面。”
“谁在上面都成,只要你抱紧我就好,嗯……”她闭着眼睛,略微显出痛苦状,发出了动听悦耳的呼吸声。
“你等着我的今天不让你欲仙欲死,我就不是个爷们。”说罢我重重压在她身上,闵贝贝发出“哎呀”一声轻唤,不过立刻又露出满脸笑容道:“我喜欢粗暴,求求你粗暴点,我……”话音未落,轰隆一声,床腿断裂,床板掉落在地,一个鼓囊囊的东西穿透木板,将床单顶起。
“妈的,差点吓死老子。”我一边说一边伸手撩开床单。
赫然一个双手双脚被铁丝捆绑的裸体女尸出现在我两视线里。
41、狠人之争
闵贝贝顿时以极度夸张的音调发出一声刺耳欲聋的惊叫声,以至于将我耳朵喊背了气。
我哆哆嗦嗦的拨通了服务台的电话道:“赶紧报警,我们住的房间床底下有一个死人。”
楼层经理闻讯而来看过现场后赶紧掏出电话报了警,于是十几分钟后我再度见到了吴彪。
“是床板塌了后才见到女尸的?”他问道。
“是。”我心情奇差,有气无力的道。
“你们认识女尸吗?”
“不认识,我们和这件案子唯一的关联就是偶然遇到。”
女尸已经出现腐败症状,浑身布满了青紫色的尸斑,就像是被人殴打一般,她浑身布满伤痕,满嘴牙齿被人扒光,凶手在她双乳和大腿内侧分别用刀刻了四个深可见骨的字“罪有应得”。
“知道凶手为什么要在双乳和大腿内侧上刻字?”吴彪问道。
“不知道。”
“因为女人身体皮肤最薄,最敏感的就是这四个区域,凶手是要尽最大程度折磨虐待受害者,不用说,凶手肯定心理变态。”他喃喃自语的评述道,闵贝贝满脸惊恐的看了我一眼。
然而更加让我狼狈的事情来了,一个警察将闵贝贝弄出来的经血当证物收了起来,吴彪看到后问道:“这是凶手留下的血液?看新鲜程度不太像啊?”
“没错,我看也像是刚刚流出的鲜血。”他皱着眉头晃动了几下瓶子,接着就要打开闻气味。
闵贝贝急了赶紧告诉吴彪道:“那是、那是我的血。”
“什么?你的血?怎么回事?”吴彪道。
“你让他别闻了,我会说清楚情况的。”闵贝贝焦急的道。
“小孙,先别急着开瓶盖,我知道这里面装着什么。”说罢问闵贝贝道:“说说看到底怎么回事?”
闵贝贝看了我一眼,羞臊的道:“是他,是他找我要血的,他说……”
我一听这姑娘要把我骗她的话当线索说出来,心里急了,赶紧打断她的话道:“吴警官,咱们挑个人少的地方说话。”走到阳台上,我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仔细说了一遍,吴彪正好也是经历过青龙山事件,自然不会怀疑我,只是道:“廖先生不够朋友啊,我说了要把我带着,他怎么就把我给撇了?”
“我也一样,廖叔做这件事连我都不知道。”
两方把话说清楚了吴彪道:“虽然我相信东西肯定是廖先生要的,但是作为案发现场的证物,不能带走,所以你在想办法吧。”
口供一录完,闵贝贝急匆匆便离开了,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她明白了“变态”的危险。
在这之后无论我怎么拨打她的电话,都没打通过,后来这姑娘干脆停了号。
万幸的是静娴提供了不少“驱魔神物”,我有些惊讶道:“你量不小呢。”
小丫头臊的掉头就走,沾她的便宜没有丝毫“挑战性”,我觉得无趣,坐在沙发片刻后倦意阵阵袭来,没多一会儿便睡着了。
我是被人推醒的,睁眼一看龙鹏带着两人站在我面前。
这段时间他经常带人来放血治疗,对廖叔甭提多尊重了,见他身后两人无不是肥头大耳,满脸晦气,自然是来治病的,不过今晚有重要任务,肯定要让廖叔休息好,我让他们后天再来,龙鹏闲着没事,便在理发店跟我和一帮小丫头吹牛,我想了想问道:“龙哥,吸引力的老板你认识吗?”
“我知道,但不认识,怎么了?”
“我把他儿子的一个手下给揍了,你说这事要紧吗?”
“兄弟,你胆挺肥啊,马黑子的人都敢揍了?这小子仗着他爹手下人多,这些年在灵泉市黑道混的风生水起,年轻人也不知道怕,逮着人往死里打,就是一个十足愣头青。”
“这么说我要倒霉了?”我心顿时沉到了谷底。
“有老哥哥在能让你倒霉?放心吧,这件事我肯定能摆平。”他大喇喇道。
听了龙鹏的保证,我暗中松了口气。
随后龙鹏出门去打了个电话,再回来就变的火气十足,他喝骂道:“这个王八犊子,老子混事,他还穿开裆裤呢,现在居然敢和我叫板,反了他的。”说罢对我道:“兄弟你放心,这小子混咱也不怕他,我去找他爸,你的事儿包在我身上。”说罢对两胖子道:“你们两在这看着,等我回来。”
这两人也是老混子,龙鹏走后他们道:“别怕兄弟,社会上人说狠话都是为了吓唬人,把话说开事儿就了了。”
“是,别把马黑子想多牛逼,小屁孩一个而已,无非就是仗着他爸爸。”
他两轮流安慰我,片刻之后两辆桑塔纳的士停在店门口,车门打开下来八个人,其中一个正是挨了我一拳头的瘦子。
我脑门冷汗顿时就下来了,胖子却道:“放心吧,保准没事。”
只见这些人跟着一个穿米色风衣,身材高大,面色晦暗的年轻人进了屋子,他剃了个板寸,额头却留了一缕长毛染成金黄色直到下巴,时不时甩动下,长毛迎风招展。
进了理发店这些人从怀里抽出用报纸包裹的片儿刀,瘦子指着我道:“大哥,就是这小子打了我,我报了你的名头,他还说你算个屁。”
“你别造谣,咱两根本就没说别人。”我解释道。
马黑子也说不话,一对凶光毕露的双眼恶狠狠瞪着我,一个胖子懒洋洋道:“马老板,鹏哥去找你爸爸了,你等个电话呗。”
“你谁啊?”马黑子乜眼看着他道。
“刘招华,也有叫我华子的。”胖子懒洋洋的道。
“操你妈的,一个开茶楼的傻逼也在我跟前装老大了,这里没你事明白不?”
“黑子,说话嘴巴……”话音未落两把刀就架在他的脖子上。
马黑子皱眉道:“这逼要是再废话就剁了他。”
屋子里的店员被这伙凶神恶煞的人吓得呆若木鸡,我也在心里暗暗叫苦,这不是到了逼霉,龙鹏不揽这事儿马黑子一时半会还找不到我,现在可好我是自投罗网。
“顺子,这人是怎么打你的,你就十倍找回来,否则别说是跟我后面混的。”
瘦子抽出砍刀,狞笑着对我道:“小子当着女人面装粗,后面日子可不好过,你惹错人了。”
我知道自己无论如何无法避免,只能自认倒霉了,正要闭眼等死,只见四五名身着黑色t恤的年轻男子悄无声息出现在店门口,为首一人面目英俊,肌肉虬结的胳膊上隐约露出一丝纹身图案,他笑眯眯道:“我操,大白天的砍人,这黑社会得有多黑。”
“又来挡横的,你们是他妈的龙鹏的人。”马黑子道。
“龙鹏?我不认识。”他依旧是笑眯眯的道。
“你们是跟谁混的?”
“我们是跟上帝混的。”他道。
“拿我穷开心?知道我是谁?”
“你不就是马鼎的儿子,难道很吓人吗?”说了这句话他身后几人都不屑的笑出了声。
马黑子脸都气青了,手中攥着的刀微微晃动道:“你为这小子出头,可得想明白后果。”
帅哥不屑的道:“小子,给你个机会赶紧滚蛋,啥事没有,否则咱们之间可有的说道了。”
“我看你有多牛逼。”马黑子抽刀就朝对方脑袋劈去,他却连眼珠子都没动一下,刀锋临头,出手如闪电,一把攥住马黑子持刀的右手,接着反方向一拧。
当啷一声砍刀落地,马黑子歪着身体惨叫一声道:“妈呀!我手断了。”
他手下慌里慌张就要持刀群殴,两名黑衣人不慌不忙的从腰间抽出手枪对准他们。
这下彻底安静了。
42、青鳞甲
马黑子带来的人目瞪口呆的望着黑洞洞的枪口,这些人不过就是一帮欺软怕硬的痞子,何曾见过真枪,而且黑衣人所用的并非是改造或私制的土枪,他们用的是格洛克,世界最著名的一种手枪。
那人一脚踩住马黑子的脖子,将他踏倒在地道:“你确定要和我动粗?”
“朋友,你什么路道?”马黑子艰难的问道。
“这与你不相干,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非找人麻烦不可?”说罢他从腰后也抽出一把格洛克,用下巴将子弹顶上膛道:“兄弟,我耐心有限,你要老不说话我就当你不同意了。”马黑子虽然疼的满头是汗,但咬着牙不吭声。
帅哥松了手阴着脸对手下道:“把他带走,挑远点的地方弄。”看他脸上表情,说话的语气,绝对不是吓唬人的,一人上来掐住马黑子的脖子就往外拖,他手下都被枪逼着没人敢动。
“你们这帮疯子敢动我,我爸是马鼎,一只手就能碾死你们。”
“是吗?这话你下去对阎罗王说吧。”他冷笑着道。
眼见事情要搞大,我尝试着和他沟通道:“这位大哥,有些话说明白就成了,没必要动刀动枪吧?”说话间包间门打开,廖叔和洛奇两人肿着眼泡走了出来。
他们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观察事情的进展,帅哥对我倒是很客气道:“这位兄弟,有些人不能对他客气,因为他不懂见好就收,不过你放心,这件事是我和马黑子的私人恩怨,与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心念一动道:“你们是抓砍人行凶者的那几位吧?”帅哥嘿嘿一笑算是回答。
“好,我答应你,我再也不来这里闹事了,和这小子的过节一笔勾销。”马黑子扯着嗓子道。
“你可别骗我们,否则麻烦就大了。”
“我一口吐沫一口钉,说出来绝对不反悔。”
帅哥露牙一笑道:“好,识时务者为俊杰。”说罢叉开两腿站在门口道:“如果你没骗人,就从这儿钻过去。”等了一会儿见他没回应,帅哥脸上笑容渐渐收起道:“怎么?当我说话是放屁?还是你再骗我?”
马黑子一咬牙,真从帅哥裤裆下钻出了门,他那些手下一个接一个的钻了出去,灵泉市黑老大的儿子在我的理发店被人侮辱的体无完肤。
这就叫恶人自有恶人磨、一山还比一山高。
亲眼看这帮痞子打车离开,帅哥冲我点点头就要走,我赶紧拦住他道:“这位大哥,咱们认识吗?”
“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要帮我?”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们都是有思想有觉悟的年轻人,怎么会对黑恶势力坐视不理?”他笑着说完这句话便带人离开了。
我还要追问,洛奇道:“串子,这些朋友是向着咱们的难道你看不出来?”
“我就是看出来所以想要问清楚他们的路道。”
“咱们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这帮人迟早会做自我介绍的,也别太小心了,会让人看不起的。”
洛奇是江湖混了小半辈子的人,这类人在他眼里见怪不怪,但我就难免嘀咕,毕竟这帮人太狠了,出手就要杀人,我只是个普通人,可不敢结交如此心狠手辣的朋友,说不好某天就会被这种朋友给拖下水。
“让你准备的东西都弄到了?”廖叔问道。
“杀猪刀还没来得及,那东西弄到了。”说罢我将装着静娴经血的瓶子交给廖叔。
“嗯,差不多了,你赶紧把杀猪刀弄来,晚上咱们去青龙山捉了那只黑毛鼠王。”
弄刀的过程简略不提,到了午夜时分廖叔带齐了一应降妖器物,我们三人趁静谧夜色往青龙山进发,路上我将自己在宾馆里见到的女尸状况告诉廖叔,问他凶手杀人的心理状态。
廖叔道:“我只是个剃头匠,你当我是灵宝道的道人也勉强能算,破凶杀案可是警察在行,你应该问吴彪。”
“我想不明白凶手为啥要将尸体藏在宾馆里,会不会是宾馆房间有凶灵作恶?”我道。
“你最近怪事见多了看啥都像是怪事,这就是一起凶杀案,不过是凶手行为有些古怪,这可能与心理有关,如果是人为了满足自己心理变态的需要而杀人,正常人是无法推测的。”
“可能是吧,廖叔,黑毛鼠王是在哪儿见到的?这东西危险吗?”
“活了上百年的耗子精你说能是一般的东西吗?而且最要命的是它身上长了一层青鳞甲,如果不是因为这东西,昨天我已经收了它。”
“青鳞甲?什么人会给耗子身上穿甲胄?”我奇道。
“青鳞甲不是甲胄,而是妖物身上长出的角质层,其实人体身上也有这东西,比如说你的胳膊肘如果长时间不洗就会长出一层乌黑的皮,这层皮明显比身体其余部位的要厚,人经常清理身体尚且如此,动物一辈子也不会洗澡,可想而知身体角质层的厚度,如果寿命长点,身体出现了异变,就会出现成片的硬皮,这就是所谓的青鳞甲。”
“你可别小看这片角质层,刀枪不进,水火不侵,要想破只有一个办法。”说罢晃了晃小瓶经血道:“经血和正常的血液不同,古时炼丹人以经血为药引炼丹,否则丹药火力过旺就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说白了就是一种平衡阴阳的东西,而青鳞甲是体质过旺生成的,所以经血就是破其罩门的神器,很多驱魔辟邪的法术道经上常能看到妖甲遮天,女红断焉。女红就是经血。”
“明白了,可是您如何找到这只妖鼠呢?青龙山这么大的地方?”
“青龙山虽大,但妖鼠的巢穴却是固定的,青龙山中有一处古墓,鼠妖占了这处古墓修炼兽形,若是以百年为一限,它已过二限。”
“限,是什么意思?”
“限相当于等级,动物成妖至少得有双尾,而长一尾需要千年,在它尚未成妖之前的修行便称为限,一限是突破本身寿命局限,二限是突破自身智慧,比如说这只古墓里的鼠妖,它不但将黑毛老鼠团聚在身边,将耗子训练的更加凶狠,具有攻击性,甚至知道蛊惑人心,操控马婶这种心怀不轨之徒。”
“以前总觉得动物成妖是笑谈,原来这是有标准可判断的。”洛奇笑道。
“道法之术本就是自成体系的理论,千百年来集中了大量的人力智慧,如果一个道士连判断妖物的基本参照都没有,又何谈捉妖?很多小说里的妖怪无非两种本领:幻化人形,蛊惑人心。这是错的,妖精之能可以幽通、驱神、担山、禁水、借风、布雾、祈晴、祷雨、坐火、入水、掩日、御风、煮石、吐焰……”
“我说的这些是地煞七十二术的本领,世上所有妖物所为皆是其中本领。”
“廖叔,世上真有这些本领?有没有出处?”我道。
廖叔笑道:“地煞七十二术是一种说法,它的另一种说法怕是全天下的中国人民都知道,就是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变化。”
顿了顿,廖叔继续解释道:“七十二变不是说他能变成七十二种形状,而是七十二种翻天入地的本领,孙悟空虽然最后成了斗战胜佛,但他可是正宗的妖精,东瀛神州一块灵石幻化的妖猴,石头都能化成猴子,老鼠成人更加不奇怪了。”
“听您这么一说,我觉得这鼠妖真是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