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之前对“厉鬼”的理解仅仅是停留在外形恐怖、行为阴毒的表象,那么今天我终于知道了“厉鬼的内核”。这些死而不消的亡灵带着强大的怨气,不仅仅是因为死时未了的心愿,还有他们活着时便已泯灭的人性。就像秋雁,如果她没死也肯定不是善良的人。她漠视生命、漠视人性,可惜她苟合的对象恰恰也是和她相同类型的人,所以一物降一物,她死在了他的手里。如今,秋雁虽然大仇得报,但已经激起了她内心杀戮的欲望,她要报复的对象不仅仅是那个男人,而是所有她能接触到的生命。我居然招了一个如此可怕的亡灵来到阳世,看来我的好运气已经用尽了。
“马如龙”涂完了十个指甲,一边自我欣赏一边等着它们晾干。随后,媚态十足地起身坐到我身边,说道:“说吧,你想怎么死?看在你帮了我一次的分上,可以让你自己选择死亡的方式。”
事情到了这份上,我突然不害怕了,因为我忽然想通了整件事:马如龙其实早已知道自己被阴毒无比的秋雁附身,桃枝只是他假作不知的道具,他让我一路都不要说话,并非别的原因,就是担心我言多必失让秋雁掌握他的反击计划。这一路,马如龙通过各种方式,将他的想法在秋雁的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地透露给我,比如说,在动车上翻来覆去地说自己头疼脑热,又大谈《画皮》这部电影的剧情,就是因为这点。
马如龙的计划是在如昔古镇经过佛具店铺时特意绕道而过时展开的。当时,他把手上戴着的那串佛珠裹在了桃枝上,这说明桃枝根本没有附上恶灵,而头疼脑热的症状和《画皮》的剧情都说明一点:他才是真正被秋雁附身的物体。
而在富商自残现场他说的《金装鬼打鬼》这个电影名,又没有透露剧情,一定是之前行为的延续,他想暗示我什么。将他的行为联系起来看作一个整体,那么,马如龙的用意就很清晰了,他在暗示我:能对付秋雁的,只有那个身遭惨死的富商。
这两个人都是心狠手辣之辈,都不会甘心就这样死于对方之手,因此,他们的威胁只能是来自于对方。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导演一场现实版的《金装鬼打鬼》。对两个丑陋的灵魂而言,最适合他们的归宿就是地狱,我必须把他俩一起送回去。
想到这儿,我一把抢过放在书台上的桃枝,纵身从宾馆的窗口跳了下去。马如龙将一切退路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甚至连宾馆的楼层都选在了二楼,这是他早就安排好的退路。
落在水泥地上,我顾不得双脚震得生疼,向前狂奔而去。慌乱中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马如龙”不动声色地站在窗口,脸上挂着阴沉诡异的笑容,那只幽冥红蝶则振翅飞入漆黑的夜空朝我而来。黑夜中,它的身体更是猩红欲滴,就像飘浮在半空中的鲜血。
我知道,要想让自己的人生还能继续,这是唯一的机会,无论如何我必须要把握住,挽救自己、挽救马如龙,想到这儿,我用尽全身的力气越跑越快。
距离“彩色东方”越来越近,广场喷泉已经清晰地出现在我的眼前。喷泉处拉起的警戒线清楚地说明此地刚刚发生了凶杀案件。在那片不大的人工水塘里,一个身着西装、浑身鲜血的“人”,正在将一颗眼珠往眼眶里揉,然而无论他如何“努力”,破损的眼眶都无法盛住那颗眼球,只要一松手,眼球就会掉落。
要是在十分钟以前,我就是死也不愿意招惹“他”,现在也没其他法子可想,我径直冲了过去。
“劳驾,您能帮我打电话给医院吗?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伤成了这样。”他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成鬼了。
这种有钱人,还有大把钱没花完就身遭横死,必定不甘心,所以潜意识里,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死亡,总觉得自己还活着。
我毫不犹豫地道:“别犯糊涂了,你已经死了。”
“什么?”男人一愣,拿着眼珠子的手悬在半空不动弹了。
“你已经死了,死在秋雁的手上。”
或许是听到秋雁这个名字,他本来还有些疑惑的表情顿时明白过来。猛然间发出一声愤怒的号叫声,接着就伸手朝我面部抓来,我吓得屁滚尿流,掉头就跑,下意识地大声喊道:“这事儿我也是受害者呀!”
却见他鲜血淋漓的手在我耳边掠过,再缩回来时,手上攥着一只不停抖动翅膀的幽冥红蝶—原来他的目标不是我。
这人蓦然发出一阵凄厉的笑声,恨恨地道:“不错,是你,果然是你回来找我了,这么多年不见,你还没投胎成人?”
这时,“马如龙”的身影出现在黑暗的夜幕中。“他”双眼乌黑发青,脸上挂着诡异恐怖的笑容,不急不慢地朝我们走来,声音凄厉地尖叫道:“投胎成人?我从来没想过!自从被你杀死那天起,我就决定要报复!但那时的你事业还没达到巅峰,而我就是要在你最风光时杀死你,让那些荣华富贵都与你再无关系!你一手创造出的巨额财富,会让你身边最亲近的人打得头破血流…如此,我的报复计划岂非更加圆满?”说到这儿,“马如龙”蓦然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你…你这个狠毒的恶妇!”
我真的很佩服这个男人,居然有脸指责对方狠毒。
“马如龙”蓦然收了笑,露出难以捉摸的眼神,问道:“你还记得送我戒指的那晚,我对你说的话吗?”
“你说了什么?”他咬着牙问道。
“我知道你肯定听过就忘,不过我可以为了你再复述一遍。那天晚上我对你说的话是‘我秋雁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说,我是不是兑现了自己的诺言?”说罢,再度爆发出瘆人的笑声。
此时,那个男人似乎再也无法忍受了,忽然大步朝“马如龙”走去。
就在这时,“马如龙”突然扭头对我冷冷地说道:“千万记住,如果有女人愿意对你许下这样的诺言,你一定要善待她,否则迟早有一天,她会成为怨鬼整日跟在你左右!”说罢,“他”就向疾驰而至的“男人”缓缓张开双手。
我清楚地看到秋雁的魂魄飞出马如龙的身体,和害死她的男人的魂魄重叠在了一起,越飞越高,一起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此时,马如龙已砰然倒地。
我千辛万苦将他运回K市,去莲心寺请义真法师为他做了一场法事,马如龙的精神才算彻底恢复。
“你和秋雁在一起时,她对你说了什么?”马如龙的好奇心很强烈。
我想了想对他道:“如果有女孩对你说‘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一定要好好对她,因为,她变鬼都会跟着你。”


第十章避邪狼牙
过了一会儿,只见不远处的树林里茂密的枝杈不停地摇摆,看来那黑毛老僵已经跟过来了。我顿时觉得浑身冰凉,简直就要被冻起来一般。
一鬼手狼牙
这段回忆对我而言实在太过于沉重,幸好,千辛万苦得到的那对碗最终还是卖出了一个不错的价格,也算是安慰了一下我们受伤的心灵。
接下来这件事情同样有一个恐怖的开始,结局却令我特别纠结。
这次生意准确地说并不光是一场商品的交易,因为搜到一些不错的东西,所以马家兄弟和我这个“铁三角”在这行里多少有了些名声。在立秋的上午,我们接到了一个老人的电话,他自报名号叫司马南,说是请我们喝茶聊天。
挂了电话,我问道:“这顿茶…咱们该不该喝?”
“喝,当然喝,多个朋友多条路嘛。”马长珏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你觉得司马南这个人能做朋友?我可没你那么乐观。”马如龙冷笑了一声道。
“哦,老大何出此言?你认识他吗?”
“司马南在‘鬼头钗’这个行当里,属于最早一拨的开创者,说是老大一点都不为过。都说同行是冤家,他代表的是这行里的传统势力,咱们是新兴势力,你觉得这二者能和平相处?”马如龙皱着眉头道。
“嗯,你担心得确实有道理。不过,我觉得没有必要刻意制造紧张关系,虽然他是这行的大拿,但威胁我们的可能性应该不大,如果不去就显得我们太小气了。”
马长珏说得也有道理,毕竟“鬼头钗”不属于“主流”,这行里的老大和古董行里的大玩家是绝不可同日而语的。马长珏有庞大的家族作为自己的倚靠,而且其祖父又是收藏圈里的大家,以司马南的身份,想要对马长珏形成“压制”的可能性根本没有,所以商量后,我们一致认为应该去喝这顿茶。
应了约,我们便准时来到了K市的茶馆。面对司马南这位“老前辈”,我们也没装糊涂,精心地选了一份重礼。当然,所谓的重礼就是四瓶茅台、四条软中华烟,因为我们事先做了功课,知道抽烟、喝酒是他的两大爱好。
老头七十岁左右的年纪,白白胖胖,一脸福相,穿着一件白色的旧式布衫,黑色的绸缎裤子。这位长相极为喜庆的老人,此刻却愁眉苦脸,就像刚遭了贼一样。见到我们,他勉强露出一丝笑容,起身相迎道:“三位请坐,请坐。”
四人分宾主落座,泡上茶,老头道:“虽然从未谋面,但三位这些日子接连做了几笔漂亮活儿,我也是有所耳闻。不得不佩服年轻人的胆量过人,我这种老东西已经过时了。”
我们勉强陪着笑了一声,也不知道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马如龙接话道:“老前辈何必自谦,我们不过是刚刚入行,做了几桩买卖赚了点小钱而已,和您当年十五岁独自入山找僵尸铜铃、十八岁智擒独眼白牛相比,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玩意儿罢了。”
听了这话,司马南才“呵呵”笑出了声,表情也不似刚才那般勉强,他说道:“难得还有人知道我弄的这两样物件,可惜,现在也都不在手里了。”
“好东西只是对适合的人有用,否则就是一尊凶器而已,您这是审时度势,毫不犹豫地赚钱发大财,值得我们后辈学习。”
我从来没发现马如龙居然那么能拍马屁,每一句话都像是小猫爪子,次次挠在人的痒处。这下,司马南更加高兴,连连点头道:“马先生懂我,确实是该出手时就得出手,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就像僵尸铜铃,说起来是个稀罕玩意儿,但是能把僵尸招来,这要是在阴气重的晚上被小风一吹,后果真是难以预料。所以,虽然很多人都说这东西不应该卖,我却觉得一刻都不能在手上多留。”
“老前辈说的都是金玉良言,我们记在心里了。”马如龙毕恭毕敬地说道。
司马南却连连摇手道:“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我也不和三位客气了。今天请三位喝茶,一是为了见见真佛,二是有个不情之请。”
“老前辈请说,我们洗耳恭听。”
司马南没有立刻说什么事,而是皱眉想了很久,才缓缓叹了口气道:“这件事…真是老江湖遇到了新状况。一个月前,我得了一门生意,东北有买家出价要弄一个镇穴司南…”
我脱口问道:“镇穴司南?这是什么东西?”
司马南有些愕然,似乎我的无知出乎他的意料。
马如龙见状,眉头微皱地解释道:“司南是一种四方神兽镇木,和咱们家里供奉宝剑玉斧镇宅一样,司南是用来镇阴宅的,所以又叫镇穴司南。司南一般压在尸体之下,吸入血液后,颜色会慢慢发生变化,好的镇穴司南,能有镇尸定坟之功效。”
听了马如龙这番话,司马南的脸色才有些改变,我自知这个问题丢了同伴的脸,内心颇有些不安。
只听司马南重重地叹了口气道:“就是这个玩意儿。我近些年早已不亲自外出寻找物件了,所以接了单后,就嘱托大儿子找一个真正的镇穴司南。可是此物有别于‘鬼头钗’,有它的人都知道是镇邪之物,老物件又有价值,轻易是不会出手的。我儿子也是年轻气盛,明路上寻不着,便走了暗路,居然动了长渊洞的念头。”
听了这话,马如龙似乎也吃了一惊道:“是极乐山的长渊洞吗?”
司马南眉头紧锁地点点头道:“就是那里。”
马长珏忍不住道:“都说长渊洞里之土是养尸红土,我以前当是骗人的,原来都是真的。”
“长渊洞就是个大坟地,过去不少土豪乡绅都会葬在长渊洞中,为了担心尸变,就会在棺材里加一个镇穴司南,我儿子就是去了那里找东西。”
马如龙点点头道:“这就是铤而走险。”
“这简直就是刀尖上翻跟头。其实也怪我,他自己未必能想到长渊洞,我却叮嘱他千万别打极乐山的主意,没想到他遍寻司南不着后,真去了那里!后来…他告诉我,在打开一座玉石青坟后,他的左手被棺材里躺着的老尸一把紧紧攥住,万幸当时带了腕刀,一刀剁了老尸的手才得以脱身。可手腕上的尸气已经随着血脉侵入了身体,回到家后,整个身体上的筋络都变成了墨黑色。我用糯米给他拔毒却已经不顶用了。”
说到这儿,司马南的模样恨不能一头撞死,护犊之情可见一斑。
马如龙听罢,不动声色地说道:“这行的规矩是买卖绝不易手,就算我们想去弄一方司南,这些日子也不能动手了。”
司马南立刻摆手道:“马兄弟误会了,我不是让几位去弄司南,而是希望几位能替我弄一颗狼牙,我要救儿子。现在再多的钱对我都没有意义,人命关天啊。”
说罢,他将一个手提箱放在桌上。打开后,里面满是一沓沓的现钞,粗略估计至少在五十万元左右。
司马南将手提箱推向我们道:“我出五十万元要一颗狼牙。”
我倒抽一口冷气。狼牙不过是一种略有价值的避邪物品,相比较玉石、佛珠之类虽然小众,但并非罕见,如今市面上经过硝制开光的狼牙,品相最好的也就在两百左右,最多不会超过五百,而司马南居然出了高出一百倍的价格。
然而,还没等我把嘴闭上,马如龙却道:“老前辈,您通天的本领还需要外人代劳吗?”
司马南却苦笑一声,摘下戴在左手的黑色手套,一只皮包骨的蜡黄的人手赫然展现在我们眼前。
司马南是个肥胖的老年人,其右手就像是个大面包,满是肥肉,对比之下,干瘪犹如僵尸一般的左手更加显得触目惊心。
马如龙张大了嘴巴说道:“这…您这是…”
“没错,我这只就是鬼手,当年捉僵尸时被咬了一口,也算我命不该绝,遇到了过山的道士,所以保住了一条小命。但是年纪大了以后,身体衰弱得厉害,现在走路都难,否则我怎么会让儿子去找镇穴司南呢!就是因为早就力不从心了!可我摊子铺得太大,轻易收不了手,所以只能咬牙硬挺。麻烦你们几位实在是没办法的事情,所以只能说一声‘拜托’了。”
二悍巫之墓
马如龙点点头道:“我明白您的意思。”说罢,他将箱盖子合上,却将箱子推到老人面前,说道,“东西我们可以替您找,钱不着急,如果东西确实能用上再收钱。”
司马南连连点头道:“果然是做大事情的人,我没有看走眼。”
之后,又聊了些闲话,我们便告辞离开了。刚出了茶楼大门,我就忍不住道:“马大哥,这么容易赚的钱你为什么不收?我都恨不得替你装进兜里。”
马如龙忍不住笑道:“你觉得这钱好赚?我的看法正好和你相反。”
“弄一颗狼牙有什么难的?咱们路子多的是,大不了弄一颗最好的狼牙也不过五百块呗。”
马如龙却连连摇头道:“你想过没有,如果真的那么容易弄到,司马南会掏五十万元去买?他就是再有钱,这钱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完全是被金钱蒙蔽了双眼,以至于连如此简单的问题都没有想到,经他这么一提醒我才反应过来问道:“是啊,五十万元买一颗狼牙,他到底在想什么?”
“因为他要的狼牙可不是一颗装饰品,他要的是真正做法避邪使用过的狼牙。”
我恍然大悟道:“明白了,他是需要一颗驱过鬼的狼牙。”
“没错,只有这种效果最强的避邪物品,才能对他那位毒入血液的儿子起到作用。而且我可以百分百确定,所谓东北买家也是子虚乌有的,真正需要镇穴司南的是司马南!我曾经听人说过,这些年他一直暗中在做开棺盗墓的勾当,这可是咱们行里的大忌讳,这次出了大事,也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那么这钱怎么办?咱们到底赚还是不赚?”马长珏忍不住问道。
“送上门的买卖咱们当然得收了,而且这可是个没本的买卖,只要弄到狼牙,这五十万元全部都是纯利润。”马如龙自信满满地说道。
马长珏道:“大哥,你手里有现成的货?”
“虽然暂时没有,但很快就会有的。”
“什么意思?”
“这个你得问水生了。”
马如龙这句话一出口,我立刻就明白过来,问道:“马大哥,你不会是想去纳塔河吧?”
“没错,那座坟里躺着的人如果真是于亚子,那他身上必然有一堆狼牙,我们弄一颗给司马南能有什么本钱?如果于亚子和他墓里的东西已经烂成了一堆泥,那么就算咱们自费去旅游好了!忙了这么多天也算赚了一些钱,难道不该放松一下?”
马如龙不光会拍马屁,这算盘也敲得震天响,我由衷地赞道:“马大哥,你真是人才。”
“人才算不上,只是多少还有一些大局观。不过我也得提醒你们一句,于亚子在巫师界绝对算是作风非常强悍的巫师,不但心狠手辣,而且能力超强,这种人是不可能轻易认命的,所以也别把这次行动想得过于简单。总之,一定要做好万全准备,切不可大意为之。”
没过多久我终于明白,马如龙所谓的“万全准备”就是拉上了莲心寺的灯娃。我们在他买菜时半路截住了他,他一听说我们要去开一座“悍巫之坟”,激动得简直就像当上了主持,兴奋地答应了我们的要求,根本就没问事情的来龙去脉。
灯娃对鬼神的兴趣,不亚于普通人对鬼神的畏惧,所以但凡有降魔驱鬼的事情找他准没错,所以后来我给他起了个很形象的外号—驱魔艺术家。
其实,我所见过的施术驱魔者,行为最像艺术家的是义真法师,可是这位有道高僧轻易不会出手,所以我们将自己对义真法师的敬仰之情全部“转移”到了灯娃身上。只要他加入团队,甚至连马如龙都会以他的意见为准。当然这是后话不提。
在这次行动里,证明了灯娃还是个行为颇为激进的年轻人,远远没有到成熟的时候,更加别提“艺术家”三字了。
马长珏又开出了他那辆“切诺基”,每当有外出的重大行动,他就是专职司机,而我更像是拉拉队。纳塔河距离K市并不算太远,只是道路颇为崎岖,所以足足开了三天我们才来到了这个生我养我十几年的小山村。
纳塔河村其实早就不存在了,据说我们家搬走之后村子里一直不太平,所以能走的全走了,实在走不了的人这么多年也早就离世了。当年奇穷的小山村早就朽烂在山里潮湿的气候中,此刻在我们眼里的只有一些残垣断壁。
马长珏被眼前所见的景象惊呆了,显然他没想到,如此贫困的地方当年居然还生活着近百户人家。
“应该说,是于亚子改变了我们的命运,如果不是他,我们还在这里世世代代过着靠天收成的生活。”我站在齐腰深的荒草堆里说道。
“所以说,人各有命,如果不是一次炸死那么多人,你们家也不可能得到这么多宝贝。”马长珏道。
灯娃却像着了魔一般,缓缓走到一间保存最完整的房子前。这栋纯石头垒的房子的前主人是纳塔河村的村长,在那次“集体死亡事件”中,村长一家都被炸死在大坟里。后来,这间屋子就被分给村子里唯一一名五保户老人居住,因为他本人的房子已到了随时坍塌的程度。直到我们离开村子,老人尚未离世,一直住在这间房子里。
纳塔河的房子十有八九是泥土混着荒草的土坯房,只有这间石头盖的屋子保存至今,土坯的围墙尚且未完全倒塌。而灯娃最感兴趣的,是墙体上两处竖着的圆柱形孔洞,就像是有人从上而下一棍从墙头扫过打出的缝隙。
看了一会儿,马如龙也加入了观察的队列,两人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看了很长时间,甚至连我们说话都不怎么搭理。之后,两人又像心有灵犀一般同时直起了身子,灯娃用力地点点头说道:“我看错不了,你觉得呢?”
马如龙却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还是你眼力好,如果不是你,我压根就发现不了这里的状况。”
我实在忍不住了,问道:“马大哥,大法师,你们两个究竟发现了什么?”
马如龙指着残破的墙壁反问道:“你们觉得这堵墙为什么会倒塌?”
我不解地说道:“这还用说吗?时间长了,就算是钢铁城墙也会倒塌,何况这堵破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