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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赞无奈地摇摇头道:“想当个清官,还真是不容易。”
他连夜去找陕甘总督勒尔谨,原本就是想改变“监粮折银”的违法行为。但到了眼前的地步,在巨大的压力和利益诱惑下,他不但放弃了造福甘肃百姓的理想,没能继续当他的清官,还与勒尔谨同流合污,沉沦于捐监收银中,再也不能自拔。
就在这一年的十一月,甘肃河州(今临夏东北)百姓王伏林等倡立新教,聚集教徒,竖幡念经,与老教相抗。因清廷历来支持老教,总督勒尔谨得知王伏林所为后恐生事端,派差役前往锁拿,王伏林等人仗剑拒捕,还打伤了差役。勒尔谨立即出动大批官兵前去剿捕,包括王伏林等不少教众被围杀,被捕者则被发云、贵、川、广烟瘴之地及东三省为奴。令勒尔谨和王廷赞想不到的是,他二人于四年后先后下马,均是因为另一次新教教徒起义的爆发,这就是后话了。
贰、王亶望之能事
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乾隆皇帝下谕旨批准陕甘总督勒尔谨在甘肃如例收纳监粮的请求。此时的乾隆自然想不到,这是一道日后令他追悔莫及的谕令。
清朝的捐监制度始于顺治六年(1649),至康熙四年(1665)已经成为定例。到了乾隆皇帝即位时,捐监实行多年,已经是弊端重重。乾隆元年(1736),乾隆皇帝下令罢除一切捐例。但不久后廷议时,群臣认为捐监为士子应试之阶,请求允准户部收捐,收监粮以备各省赈济,乾隆皇帝同意,但只保留了折色捐监(折色,即将该收捐的粮食折价成银钞布帛或其他物产)。不过因为只有户部有收捐的权限,因而此项措施对增加粮食储备的效果并不明显。到乾隆三年(1738)时,乾隆皇帝将捐监的权限划归各省,由各省总督或巡抚主持捐监,但又规定改折色捐监为征收本色(米麦称为“本色”,指只能直接收捐粮食)。
按照乾隆皇帝的打算,原本计划各省捐谷三千余万石。遗憾的是,捐监收粮的权力下达到各省地方后,实行得并不顺利。这是因为朝廷只准地方收捐本色粮食,但地方收了粮食后,还要面临储藏的问题——“地方有司每以岁久霉变,易罹参处,折耗补数,贻累身家,一见积谷稍多,即为忧虑”(《历史档案著各省将采买补仓及纳谷捐监一概暂停事上谕》)。这样,地方官员为了避免因粮食发霉损耗引发的补偿,对征收本色往往积极性不高。
在这期间,不断有捐监案冒出,大多是地方官员为了中饱私囊,在经办捐监时私收规礼(旧时官吏﹑差役凭借便利,巧立名目的惯例性收费)。比如乾隆七年(1742)福建捐监“经收各员于部定仓费饭食之外,每名索取规礼二三十两至四五十两不等。查每名监生,统计捐费不过百十金,今公家收其二,官吏取其一,虽曰减价,其实加价”(《清高宗实录卷二百二十九》)。最后查明涉案官员共收规礼一万五千九百三十六两。地方官员大收规礼,无疑大大提高了报捐的标准和门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报捐人数的减少。
更有甚者,还有地方官员私自将征收本色改为折色。比如乾隆五年(1740),潮州府海阳、潮阳二县县令私收折色案发。当时海阳县报捐四万三千八百石,实储仓谷三万一千三百余石,潮阳县的仓储则只有报捐的十之二三。两广总督马尔泰认为二县县令改本色为折色情有可原,“多有先收折色为将来买补地步,以避霉变,以冀余平之意”,因此只下令二县县令补足仓储即可。乾隆皇帝得知后,对马尔泰的处理大为不满,认为:“各省纳粟准做监生,原为豫筹积贮,以裕民食起见。若地方有司私收折色,是巧开捐纳之例矣。在州县之私意,不过目前希得余平,将来又可免于折耗。不知年岁丰歉,难以豫定,一有缓急,仓廪空虚,何所倚赖?彼时若欲购买,价值必致昂贵,其弊不可胜言。然此犹其善者,若遇不肖州县,收银在库,易致侵挪,从前亏空之弊,大率由此,岂可又蹈前辙?”(《清高宗实录卷一百一十六》)显然对地方私改征收本色为折银一事深恶痛绝,海阳、潮阳县令均因此被革职,所缺仓谷被勒令各自掏腰包赔补,两广总督马尔泰也因处理不当被交部议处。
尽管乾隆对捐监案进行了严厉处理,但各省地方官员在执行时照旧趋利避害,捐监收粮成效并不显著。数年后,仅得粮食二百五十余万石,可谓步履维艰,甚至有大学士认为:“各省纳本色,有名无实,请停止,专由部收折色。”(《清史稿卷一百一十二》)但乾隆皇帝没有同意,为了弥补各省收粮不足,又下令户部重新恢复收捐折色。但收捐政策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储备问题,积弊照生。尤其是自本色捐监推行以来,各省粮价普遍上涨,乾隆皇帝开始考虑捐监政策的存废问题。不过,谁也没有想到的是,最先被废除捐监的竟然是最贫瘠的甘肃。
甘肃地处西北,本来就土瘠民穷,名列全国最穷的省份之中。加上清朝初年蒙古准噶尔为乱,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多次对西北用兵,乾隆即位以来,又有平准定回之战,甘肃连年需供应前线所需役夫、军粮,当地人的生活由此更加困苦。雍正皇帝在位时,曾经将甘肃的地丁钱粮赋税全免,并特别准许甘肃开捐纳粮,所收捐粮用来纾解军需或民困。由于甘肃开捐门槛较低,每人只需捐麦豆四十石(一般省份需捐米一千石),不仅甘肃当地稍有积蓄的人家争相捐监,就连外省商民也趋之若鹜。但正如前面所提,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官员的地方就有贪污,捐监很快变成地方官员捞取外快的捷径,即使是以“贫瘠”著称的甘肃也不能例外。乾隆三十一年(1766),陕西、甘肃捐监舞弊一案浮出水面,地方官员在捐监中行折色、浮收、包捐、侵占、勒收之实,乾隆皇帝断然停止了这两省的捐监,不久后又对安徽、直隶、山西、河南、湖北、湖南的本色捐监予以叫停,全国只剩下云南、福建、广东三省收本色如旧。
甘肃停捐之后,为了解决当地军民的吃饭问题,户部每年均需拨银一百数十万两。但即便如此,全省仍然缺粮,粮价奇高。到了乾隆三十九年(1774),陕甘总督勒尔谨、陕西巡抚毕沅联名上奏,声称甘肃地瘠民贫,时有灾荒发生,百姓经常需要朝廷的救济度日,而甘肃官仓粮食储备素来不足,希望皇帝能够准许在肃州(辖境相当于今甘肃酒泉、高台两县)、安西(辖境相当于今甘肃玉门市及安西、敦煌两县)二州恢复捐监旧例,通过捐纳的方式来增加官仓粮食储备。
当时,管理户部的是大学士兼首席军机大臣于敏中,他认为勒尔谨、毕沅所奏确为实情,如果能恢复甘肃的捐监,让有财力的人交纳豆麦捐为监生,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好事,因此力劝乾隆皇帝同意勒尔谨等人的奏请。
于敏中,字叔子,一字仲常,号耐圃,江苏金坛(今属江苏)人。其兄于振是雍正元年(1723)状元,于敏中本人则是乾隆二年(1737)的状元,时年才二十四岁,为清朝历史上最年轻的状元。其人少年得志,聪慧敏捷,有着惊人的记忆力。乾隆皇帝喜欢吟诗作文,往往是口诵之后,由近臣代笔。于敏中陪侍在皇帝身边时,只听一遍,就能一字不差地默写出来。正因为才干超群,于敏中长期受乾隆皇帝的宠爱,仕途一帆风顺,官越做越大。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起担任军机大臣,直到乾隆四十四年(1779)去世时,在军机处任职近二十年,堪称乾隆时力秉钧轴的重臣之一。他一生中最大的贡献,是担任《四库全书》正总裁,亲自领导了《四库全书》的编纂工作。
不过,于敏中文才出众,官高位显,为官却并不廉洁,是当时有名的贪官。乾隆是清朝第一个靠秘密建储制度登上皇位的皇帝,上台伊始,尚无自己的势力和亲信,执政初期为坐稳皇位费尽了心思,因而大权在握后,喜欢乾纲独断。又自诩“明君”,公然宣称“本朝无名臣,也不需要名臣”,因而朝廷上下均“以模棱为晓事,以软弱为良图,以钻营为进取之阶,以苟且为服官之计”。其身边重臣也多是品行操守不良之辈。有人评价说:“讷亲横,于敏中贪,傅桓奢,和珅兼而有之。余皆旋进旋逼,缄默取容而已。”可见于敏中的贪名是何等显著。
[康熙皇帝在位六十年,共有三十五个儿子。在围绕皇位继承人的问题上,皇子们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激烈争夺和倾轧,造成了诸多骨肉相残的悲剧。机变狡诈的皇四子胤禛终于在残酷的斗争中胜出,是为著名的雍正皇帝。雍正登极后,为了避免康熙一朝争夺储位的厮杀再次出现,想出了一种“秘密建储”制度——即皇帝在世时,既立太子,又不宣布,只由皇帝亲自将所立储君写成谕旨,密缄于特制的匣内,藏在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之后。这一秘密与公开相结合的制度为清朝所独有,对于缓和皇权斗争、巩固时局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乾隆皇帝弘历为雍正第四子,是清朝秘密建储制度后第一个接位的皇帝。雍正元年(1723)八月十七日,雍正皇帝在乾清宫西暖阁召见王公大臣及文武官员,宣布说:“今朕诸子尚幼,建储一事,必须详加审慎,此事虽不可举行,然不得不预为之计。今朕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世祖章皇帝(清朝入关后的第一个皇帝顺治,“正大光明”匾系其亲笔御书)御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乃宫中最高之处,以备不虞,诸王大臣咸宜知之。”(《东华录》)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二十三日,雍正皇帝在圆明园暴毙。庄亲王允禄等王公大臣从“正大光明”匾额后取出密诏启开,密诏上写着弘历的名字,即由弘历继位,是为乾隆皇帝。]
由于军机处地处中枢,于敏中长期把握军机处要职,其交结内侍、收受贿赂、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行为给朝中风气带来极坏的影响。前面提过,乾隆时期捐纳盛行,于敏中趁机以权谋私,想要捐官者送给他的红包多,便能办得快,且谋到实缺,不然门槛重重。他还在办理过程中大肆讹诈,向捐官者索要好处。有人变尽家产,也无法捐得个一官半职。由于于敏中长期得到乾隆皇帝的器重,朝中竟然无人敢在皇帝面前揭发他的所作所为。他从中积极斡旋甘肃捐监一事,想来也必然事出有因。正因为乾隆皇帝对于敏中极为倚重,因而经过慎重考虑后,便欣然同意了陕甘总督勒尔谨、陕西巡抚毕沅的奏请,批准在甘肃肃州、安西二州恢复捐监。
当时甘肃布政使为尹嘉铨(后因请准其父随祭孔庙惹怒乾隆皇帝,被罗织文字狱处死),是当时颇有名望的道学家。乾隆皇帝顾虑到之前甘肃捐监屡有积弊发生,认为重开捐监“必须能事之藩司,实力经理,方为有益”,特意将“谨厚有余,而整饬不足”的尹嘉铨调回京城,另外选派自己素来赏识的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专门负责捐监事宜。
为了防止地方官员舞弊,保证捐监的正常进行,乾隆皇帝还在谕旨中预先警示说:“董饬稽查,乃总督专责,著严切传谕勒尔谨,于王亶望到任后,务率同实心查办,剔除诸弊,如仍有滥收折色,致缺仓储,及滥索科派等弊,一经发觉,唯勒尔谨是问。”(《清高宗实录卷九五七》)
陕甘总督勒尔谨原先确实是出于为官仓增粮的考虑才奏请在有限的范围内恢复捐监,本来就没有要从捐监中渔利的念头,此刻又受到皇帝的严厉警告,自然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而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被乾隆皇帝誉为“能事之藩司”的王亶望身上。
王亶望,山西临汾人。其父王师进士出身,曾任江苏巡抚,在任上时勤政爱民,很有政绩,是颇有名气的清官。王亶望本人步入仕途也并非是走科举正途,而是由举人身份捐纳,也就是出钱买官做,而且很快得到了知县的实缺,曾到甘肃山丹、皋兰(甘肃首府首县)上任。此人精明能干,又善于钻营,很快就被吏部选授为云南武定知府。但在朝见乾隆皇帝时,天子对王亶望甚是赏识器重,不让他到偏远的云南上任,而是命他回到甘肃等待补缺,意思是留有大用。后王亶望授为宁夏知府。不久,即升为浙江布政使。
浙江为一方大省,富得流油,赋税收入在全国总是名列前茅。乾隆皇帝将这样一个重省的财政完全交给了王亶望,可见对其之重视。当时,浙江巡抚空缺,浙江巡抚的职务也一并交由王亶望代理。此时的王亶望,已经俨然有封疆大吏的派头。谁都不会怀疑,这位极得皇帝信任的布政使步入督抚行列,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就连王亶望自己也深信不疑,相当自得。
正因为如此,当乾隆皇帝下令王亶望由浙江布政使调任甘肃布政使时,他不但意外、吃惊,而且内心深处相当失望。浙江布政使与甘肃布政使在级别上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从二品的官员,但浙江省跟甘肃省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一个满地黄金,一个一贫如洗。王亶望不能理解乾隆皇帝的殷殷期望和重托,反倒以为朝廷有意贬斥自己到边远之地,心中怨恨顿生。当他得知圣意不可挽回时,一个恶毒的逆反念头悄然涌上了心头——既然皇上非得派我去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那我就想方设法地从那个户鲜盖藏的不毛之地弄出一大笔钱,那才叫真正的能事之藩司。
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王亶望到达兰州,正式上任甘肃布政使一职。他一到任,便借口官仓粮食储备远远不足,找到陕甘总督勒尔谨商议,要求在甘肃省下辖各州县收捐监粮,不仅仅局限于朝廷规定的肃州、安西二州。勒尔谨此时还没有意识到王亶望的险恶用心,对这位皇帝钦派的布政使,他当然不敢轻易得罪,于是立即同意。
按照甘肃省惯例,捐监收取的监粮不限于谷物,还可以为大豆和麦子。但即使收捐的范围由肃州、安西二州扩大到全省后,报捐的人数依然不多。这倒是在王亶望的意料之中。他又去总督府找勒尔谨,以甘肃贫瘠、买粮困难为由,要求改本色捐粮为折色捐银,即由捐粮四十石改为捐白银五十五两。勒尔谨之前曾经得到乾隆皇帝的警告,一旦发现有“滥收折色”的问题,要唯他是问。一听说王亶望要折色捐银,立即大惊失色,坚决不肯同意。但王亶望坚持认为改收本色为折色后,一定能使报捐的人数大为增加,且折色与本色是殊途同归,捐银最终还是要用来买粮归仓。
勒尔谨虽为总督,官品在王亶望之上,但毕竟不是王亶望的顶头上司。且一省财政、民政向来由布政使主持,总督无权插手,王亶望更是为皇帝钦派来全权主持捐监一事。勒尔谨虽然十分不情愿,但在王亶望表示愿意一力承担全部后果的保证下,最后也只能同意按照王亶望的意思来办。
很快,王亶望将自己的亲信蒋全迪奏调首府兰州任知府,专门承办捐监事务。按照清朝制度,每名监生捐监时除了要缴纳规定的粮食外,还需缴四两公仓费银(简称公费银,即贮粮耗仓之费用),其中二两上缴户部,剩下二两作为各衙门书吏公费所需,分支时,每人大概能分到二钱至五钱不等。而王亶望一上任,又在四两公费银外加收一两杂费银,归为首府衙钱,实际上是他早打算在捐监上贪污作弊,因此有意让衙门中分钱时多一两银子,以多分肥的好处来取悦众人,塞住官吏之口,为其日后的贪污打下基础。
这样,甘肃省各州县按照王亶望的指示开始折色收银充抵监粮,收捐的银两也没有用来买粮归仓,但各地申报的仓廒数目却在不断增加。以王亶望之精明,当然明白这是地方官员在借添建仓廒为名贪污,却也不加理会。
所谓“朝中有人好做官”,王亶望还对朝廷重臣于敏中等人大肆行贿。当时上下交结、官官相护是官场的风气,加上于敏中素有贪名,一向广收地方官员贿赂,多有贪赃枉法的行为,当然也来者不拒。也正是从这个时候,王亶望与于敏中结成了一种稳固的联盟。凡朝中有任何风吹草动,于敏中都及时派人向王亶望通风报信,这点成了后来王亶望久贪不败、屡次化险为夷的关键。
巧的是,就在当年七月,宫廷太监高云从泄露乾隆皇帝在首府记载上机密批示事发,乾隆皇帝震怒,下令将高云从交刑部严办。高云从供认是应于敏中所求,才打探首府记载批示一事。之前,高云从家人因强买土地吃了官司,是于敏中出面,找舜天府尹蒋赐启疏通,高家才打赢了官司,因而当于敏中来找高云从时,高云从处于报恩的目的答应了。乾隆皇帝立即召来于敏中询问,于敏中不得不自责认罪。部议决定,革除于敏中所任职务。但乾隆皇帝依旧恩宠不衰,亲下诏书从宽处理,于敏中继续留任原职,成为乾隆一朝担任军机处首席大臣时间最长的汉人官员。而高云从则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因泄露宫中机密被砍了头。
自古以来,皇帝最忌外臣交结内廷,于敏中这件事也不是对乾隆全无触动。试想想看,于敏中身为军机大臣,在外朝深孚众望,现在竟然连眼线都伸到了内宫,岂不是一种有力的威胁?乾隆皇帝认为该是加强对军机处控制的时候了,不然将来难免尾大不掉,他开始着意物色新的心腹人选。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年轻的和珅进入了他的视线,开始走上了政治舞台。
当年十月,王亶望上任半年后,上奏说甘肃安西州、肃州及内外各属六个月内捐监生员一万九千零一十七名,收监粮八十二万七千五百余石。因为数目太大,乾隆皇帝接到奏报后当即起了疑心,特意下了一道谕旨,一方面表扬王亶望办事认真,另一方面也提出了所谓的“四不可解”:第一,甘肃百姓贫穷窘困,怎么会有多达二万人捐监?如果是外省商民到甘肃报捐,京城现有捐监之例,众人为什么会舍近而求远呢?第二,甘肃省素称土地贫瘠,本地粮产尚不够百姓食用,又怎么会有这么多余粮供人采买呢?如果说是商贾从别省搬运到甘肃捐监,也不合常理,因为加上运费,花费巨大,商人怎肯为此重费捐纳呢?第三,现在半年收捐监粮八十余万石,一年则应有一百六十余万石,如此下去,年复一年,粮食越来越多,不免因时间长久而变质,将来如何食用?第四,每年开春时出借种子口粮需费甚多,如不开捐,则不得不采买,岁需价银一百余万两,但是,此谷毕竟系购自民间,与其敛余粮归之于官仓,再出借给百姓,何不多留米谷于民间,任其自行流通?
这“四不可解”,实际上是乾隆皇帝担心地方捐监再次发生舞弊,因此他要求总督勒尔谨将此“四不可解”查实回报。
此刻,勒尔谨已经知道王亶望所报的八十余万石监粮完全是纸上谈兵,而监粮折色的银子都集中在兰州府存贮,并没有用来买粮归仓,官仓中实际上一粒监粮也没有。但事实既成,不说别的,单说恢复甘肃捐监一事就是由他本人奏请,他如果要向皇帝举报捐监舞弊,首当其冲要追究的官员就是他自己,而不会是王亶望。考虑到种种利害关系,勒尔谨不得不认可了王亶望的所作所为,还向王请教如何应对皇帝的“四不可解”。
在王亶望的授意下,勒尔谨回奏乾隆皇帝说:“甘肃的报捐者大多是外省的商人和百姓。自新疆开辟后(指乾隆皇帝派兵平定新疆),新疆与内地的商品流通日益增多,因为路远物稀,商人们从中获利丰厚。而甘肃安西、肃州为边陲门户,为商人们必经之地。这些商人就近买粮捐监,其实比远赴京城捐监更为方便,所以报捐者很多。而甘肃虽然贫瘠,但连年收成丰稔,导致本地富户余粮颇多,刚好可供捐生采买,不必再到他处运粮。”
经过勒尔谨的解释后,乾隆皇帝的疑惑稍解,但仍然提醒勒尔谨、王亶望说:“尔等既身任其事,勉力妥当可也。”于是,王亶望这套阳奉阴违的把戏首次顺利蒙混过关。当年,他又虚报甘肃发生了大旱灾,假模假式地声称要在全省赈济救灾。
清朝有一套相当完整的救灾制度,一旦确认灾情,就要立即启动相应的赈济机制。赈济,即指无偿救济灾民。赈济的主要物质当然是粮食,若粮食不足发放可银米兼给或以米折银。赈济的实施也有一套固定的流程,次第分为正赈、大赈、展赈。正赈又称急赈或普赈,凡地方遇到水灾、旱灾,不论成灾分数,不分极次贫民,即行发赈一个月。大赈在正赈之后,对于那些成灾十分严重的地方,对极贫者于正赈外加赈四个月,次贫者加赈三个月,若地方连年灾歉,或灾出异常,须将极贫者加赈五六个月至七八个月,次贫者加赈三四个月至五六个月。展赈则在大赈之后,指若是灾区百姓生计仍然艰难,或次年青黄不接之际灾民力不能支,可临时奏请再加赈济一至三个月不等。
具体操作程序则分四步进行:
首先是报灾,由灾区的地方官员逐级向上报告灾情。报灾有时间限制,夏灾报期为六月终,秋灾报期为九月终。“凡地方有灾者,必速以闻。”地方官员报灾逾期的话,还要给予处罚:州、县官员逾期一个月内者罚俸六个月,一个月外者降一级,两个月外者降二级,三个月外者革职;抚、道、府各官以州、县报告日起限,逾期也按州、县官例处罚。对于隐瞒灾情不报的官员,处分则更加严厉。康熙十四年(1675),甘肃发生灾荒,时任甘肃巡抚的喀拜隐瞒灾情不报,后被革职查办。雍正元年(1723),山西巡抚德音对山西境内灾害隐瞒不报,也被雍正皇帝革职查办。嘉庆六年(1801)六月初一,京畿一带连降暴雨,永定河两岸河堤多处出现决口,然而过了两个月,嘉庆皇帝仍然没有见到报灾奏折,于是将直隶总督姜晟革职问罪。嘉庆八年(1803)六月下旬,甘肃省发生水涝灾害,直到九月初一,朝廷才接到相关的奏报,嘉庆皇帝以报灾迟误之过将当时主持甘肃政务的布政使王文涌交部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