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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被毁的祖茔,李自成的嘴角浮现了一个不易觉察的微笑,他在心中得意地说:“崇祯,谢谢你。相信我们很快就会见面了。”
李自成召集当地父老集议修复祖茔,精选工役,完全按照原来的地形、地貌和地脉形势,甚至坡砍树木,一切都要恢复原状,不能有半点差错。墓地竣工后,举行了一次隆重的祀典,才返回延安,并且改延安为天保府,米脂为天保县。
李自成还将家乡山上的真武祖师庙扩建为行宫,赐山名为盘龙山,行宫正殿为启祥殿,后殿为兆庆宫。(注:李自成起义失败后,当地群众为了保护这群建筑,在里面重新塑起真武祖师像,行宫又变成一座庙宇)
正式称王后,李自成挥师向北京进军,沿途宣传“三年免征,一民不杀”、“平买平卖”。各地人民热烈地欢迎农民军,大顺军横扫山西河北。1644年三月十八日,大顺军前锋已破京师外城。三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毡笠缥衣,骑一匹高头大马,从德胜门进入北京城。城内百姓热烈地欢迎农民军,许多街门前书写着“大顺永昌皇帝万岁”的字样。崇祯皇帝倘若看见这一幕,恐怕死也不会瞑目吧。
李自成来到紫禁城的承天门(今天安门)下,立马仰望,感慨万千。
承天门名字的由来,来自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首创的圣旨的开头语:“奉天承运”,表明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奉天而行,他的皇朝是承方兴之运。这就是我们经常在影视剧中所看到的,皇帝派人颁布圣旨时,开头总是说:“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这一套实际上是起自朱元璋。承天门还是明朝圣旨出宫的地方,颁布圣旨时,要将圣旨装在盒子里,盒子用绳子吊着,从承天门慢慢放下去,下面有人跪着接住盒子,表示“承天”的意思。
从某种程度上是说,承天门是皇权的象征。从陕西走到北京,从崇祯治下的一个普通的邮递员到大顺王,如今又来到紫禁城来“承天”,整整十四年过去了。此时此刻,三十八岁的李自成已近不惑,怎么能不心潮澎湃!
崇祯初年的元旦,李自成与几个穷哥们在山中饮酒。兄弟们推李自成为首造反,道:“或取皇帝,也未可知。”李自成说:“当问天。”于是取一支箭插雪中,深深一拜,曰:“若可作皇帝,雪与矢齐;不然,则否!”结果,漫天大雪飘然而下,雪没过箭羽。李自成大喜,遂起。
今天又到了问天的时候了,于是李自成指着承天门的门匾对丞相牛金星和军师宋献策说:“我如果射中天字,必得一统天下。”随即弯弓搭箭,箭正好射在天字下面。牛金星善于拍马屁,忙解释说:“这箭射在天字下,必定会中分天下。”李自成的思想还停留在朴素的初级阶段,听了这话很是高兴,进入皇宫,登皇极殿。
至此,崇祯皇帝与李自成十几年的较量,终于以崇祯皇帝的彻底失败而告终。
李自成进宫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派人搜捕崇祯皇帝和周皇后。当李自成得知崇祯皇帝已经上吊而死时,心中很是遗憾,因为他再也不能当面向对手炫耀自己的成就。中国的皇帝最喜欢搞献俘受俘的仪式,就是因为可以充分享受胜利者的荣耀与失败者的耻辱对比而产生的反差所带来巨大的快感。
明朝正德十四年,宁王朱宸濠叛乱,为御史王守仁所擒。正德皇帝朱厚照专门赶到南京受俘。先在城外设一广场,竖起威武大将军(朱厚照封自己为大将军)的旗纛,朱厚照自己和宠臣江彬换了军服出现;先故意将朱宸濠重新释放,然后再由朱厚照亲自将他抓获,接着大摆庆功宴,庆祝平叛的胜利。按照江彬原来的意思,本来还想让朱厚照在鄱阳湖的一次模拟战中捕获宁王。有点像小时候看过的玩猴把戏。
人死了,尸体总还是在的吧?于是李自成下令将崇祯的尸体抬到东华门,想看看这个跟他斗了十几年的皇帝到底长得什么样子。只见崇祯皇帝披头散发,身穿蓝袍,光着左脚,右脚上穿着一只红色的鞋子。
这一刹那,李自成似乎真的感到了悲伤。斗了十几年了,这个比他本人还要年轻的大对头终于死了,但这并不是他所盼望的结局。现在九五之尊皇帝的宝座就在他的眼前空着,这是天下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权力的象征。但李自成并不轻松,也不兴奋,只觉得失落,他甚至对崇祯的死有一种罪恶之感。
于是李自成叹息说:“我来与你共享江山,如何寻此短见?”(赵宗复《李自成叛乱史略》)
周皇后的尸体也被抬到东华门,皇后容色如生。李自成一眼看到周皇后的周身用线密缝,立即猜到她是为了避免死后受辱,叹息了一回,命人将崇祯和周皇后装进柳棺,抬到昌平。
因为崇祯在位时没有来得及给自己修建陵墓,昌平人自己凑钱,将柳棺与崇祯宠幸的田贵妃合葬。清军入关后,才下令按皇帝的体制为崇祯修建思陵。清人严有禧在《漱华随笔》中记录说:“愍帝(指崇祯皇帝)当国运既替,流贼蔓延,在位十七年,未尝营及陵寝。逮李自成猝犯京城,引国君殉社稷之义,慷慨自裁,就葬妃园,坏土仅掩,至为惨悯。遭我世祖章皇帝(指清朝顺治皇帝),应天顺人抚有寰宇,登极之后,躬幸思陵,念其荒凉,敕令修葺,并勒丰碑。”
但李自成心中并不轻松。
中国二千年来,都是用道德代替法制。二千多年的传统教育、传统理念,都是要求老百姓和文臣武将们无条件地向皇帝效忠。所以在中国的传统政治中,弑君者都要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这大概是历史上的篡位者很少能长久在位的本质原因。李自成也是汉族,也是大明子民,只不过在发生了大饥荒、又被崇祯裁员下岗的情况下,实在活不下去了,这才揭竿而起。此刻在他的心中,已经不由自主地将自己摆在了弑君篡位者的位置上,他自认为对崇祯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精神上的压力竟然大到令他喘不过气来。最为可怕的是,他不能向任何人说起;因为他跟崇祯一样,是个刚愎自用的人,他不能向他的臣僚们表示出他竟然会为崇祯之死负疚。从起事开始,农民军一直宣传的是要推翻崇祯的暴政,他怎么能同情这个政敌呢?所以李自成下令,只给崇祯皇帝和周皇后一口简单的薄棺材。
这就能充分说明李自成为什么没有一进紫禁城就马上称帝,而宁愿一直保持大顺王的头衔,宁愿让紫禁城中的金銮宝座空着。李自成一直等到在山海关被吴三桂和多尔衮的联军打败后,眼见好日子不多了,1644年四月二十九日,才匆匆在武英殿称帝。第二天,李自成就放弃了北京,往他的老家陕西逃窜。准确地说,李自成只在紫禁城的金銮殿宝座上坐了一天,当了一天名符其实的皇帝。(李自成事迹见《明史·卷309·流贼传》)
以我们后来者的眼光来看,李自成和崇祯这一对死敌其实有很多相象的地方,崇祯失败的命运在不久后很快就落到了李自成头上。
【三 流民和叛乱】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经诏令:“耕者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并且限令王公大臣们“其山场水陆田地,亦照原拨赐例为主,不许过分占为己业”。朱元璋还做铁榜九条申诫公侯,严禁功臣和公侯之家倚势强占官民田产。
贫寒出身的朱元璋当时已经意识到兼并土地会造成农民变成流民,从而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他对农民的处境也颇为同情,他常说:“四民之中,农民最劳最苦。春天鸡一叫就起床,赶牛下田耕种。插了秧,还要除草施肥,大太阳里晒得不成样子,成天劳碌。好不容易等到收割了,完粮纳税之外,剩不了多少。万一碰上水旱虫蝗灾荒,只能全家人着急,毫无办法。”(《明太祖实录》卷22)
为了让农民安心耕种,朱元璋制定了“路引制度”。路引相当于通行证,需要向地方官申请。没有路引,就不能随便离开土地,这样就将农民的行动限制在百里之内。
到了朱元璋的后代,关于土地的制度慢慢发生了变化,明朝中期开始出现了太监直接管理、收税的皇庄(皇室直接管辖的田庄),这样就出现了大规模地强占土地。
明孝宗年间,有皇庄四处,官田不到两千顷;后来逐渐发展到五处皇庄,占地一万二千八百顷。到了明武宗的时候,皇庄增加到了三十六处,占地五万三千多顷。
皇室开辟皇庄,其他皇亲国戚纷纷仿效。根据《明会要》记载,洪武二十六年,田地总数是八百五十多万顷,到了弘治十五年,减至四百二十二万顷。这减少的一半,就是被皇亲国戚们兼并了,所以不在官册。
这样无数农民无地可种,从而流离失所。又因为明朝路引制度,这些流亡到外地的农民被官府追捕,自然而然成了所谓的“流民”。土地少了,朝庭的赋税反而增加了。有地可种的农民要负担更沉重的苛捐杂税,于是有田的农民也开始大规模地弃田出逃,加入了“流民”的队伍。到了明朝末年,由于土地兼并、苛捐杂税以及一系列的天灾,明朝已经变成了有史以来的最大的“流民帝国”。
总的来说,中国的农民相当勤劳,但胆小怕事,忍耐力极强,如果不是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地步,他们是断然不会铤而走险的。
李自成是陕西米脂人。陕西长期以来是社会矛盾的焦点。这儿土地贫瘠,生产落后,赋税和徭役严重,加之连年发生灾荒,农民生活比其他地区更为困苦,阶级矛盾尖锐。这一地区又是蒙、汉、回民杂居地区,是激烈的民族斗争场所,各族人民与明朝统治者矛盾很深。因此,陕西地区成为最早酝酿和爆发农民起义的地区。
天启七年(1627年)三月,陕西大旱,庄稼颗粒无收。澄城知县张斗耀不顾饥民死活,仍然催逼赋税,敲骨吸髓地榨取农民。白水县农民王二聚集了数百个无法活命的农民,他高声问大家:“谁敢杀死知县?”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我敢杀。”于是王二率饥民冲进县城,杀死张斗耀,揭开了明末农民军起义的序幕。
最可笑的是,魏忠贤的亲信陕北巡抚乔应甲和延绥巡抚硃童蒙得报后,因怕受到朝廷怪罪,竟然充耳不闻,假装不知道,自然也没有上奏朝庭。起义队伍乘机迅速扩大。
王二率先起义后,各地饥民纷纷响应。崇祯元年(1628年),陕西府谷王嘉胤率领饥民起义;安塞人高迎祥号称“闯王”,也揭竿而起,打出了反明的旗帜。
这时候,十六岁的崇祯刚刚当上皇帝,不仅要面临关外满清的强大威胁,还要面对遍地的“流贼”们。这个人人梦寐以求的皇位对这个朱姓少年而言,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崇祯三年(1630年),张献忠在陕西延安据十八寨起义,自称八大王。史书上说张献忠“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他身体魁梧,脸型稍长,脸色微黄,下巴有短须,眉目端正,是声若巨雷的一个瘦长高个子。
张献忠曾在延安府(今属陕西)充捕快手,后来在“长隶延绥镇为军”,是个职业军人,因为胆大妄为犯了军法,被捆起来要在军中斩首。主将陈洪范见他状貌奇特,起了爱才之心,喝住了刽子手,主动要为他到总兵官王威面前求情。但陈洪范还没来得及张口,外面的张献忠已经乘机逃脱。这个人性格的桀骜不驯和做事的不成章法由此可见一斑。
崇祯九年(1636年),张献忠被总兵左良玉和陈洪范两路夹击,一败涂地。张献忠自己额上也中了一箭,血流满面,无法继续作战,只好逃走。
张献忠手下的将领闯塌天(本名叫刘国能)历来与与张献忠不合,见张献忠兵败如山倒,趁势投降了熊文灿。张献忠听说后大为惊恐,担心闯塌天深知道自己底细,会引导官军前来对己不利;权衡利弊下,立即派人与陈洪范联络,说愿意投降。陈洪范因与张献忠有旧,替他在熊文灿面前大说好话。于是熊文灿接受了张献忠的投降,非但如此,还命他仍率旧部,屯驻穀城。
为了表示诚意,张献忠又主动为明朝招降了罗汝才。罗汝才绰号曹操,也是农民军的杰出人物,后为李自成所嫉,被暗杀。
十年前,熊文灿任福建巡抚,由于他出面说服海盗首领郑芝龙(郑成功的父亲)投降并为明朝所用,熊文灿名声大振。他相信招抚有助于早日平息叛乱。张献忠和罗汝才在农民军中名气很大,他认为两贼既降,余贼夺气,于是上表请崇祯赦免张献忠和罗汝才,崇祯竟然批准。不久后,张献忠复叛,崇祯恼羞成怒,处死了熊文灿。
张献忠于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攻下武昌,将楚王装进笼中投入江中。随即强迫武昌十五以上、二十以下的男子入伍,其他的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杀掉。从鹦鹉洲到道士洑,浮尸蔽江。张献忠随即在武昌称大西王,初步建立了政权。次年,张献忠带兵入川。成都城墙坚固,起初久攻不下。后来张献忠派人在城外隐秘处挖地洞,打隧道,掏城墙根,埋入火药。又以竹竿捅穿竹节,竿竿相连,内装置很长的导火线,悄悄点燃。守城兵丁见张献忠的军队撤退一空,正要欢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墙垮了。
攻陷成都后,张献忠于1644年十月十六日在成都称帝,改元大顺,建立大西政权,自称老万岁。
张献忠称帝后,立即与道教所供奉梓潼帝君张亚子联宗,即说自己是张亚子的后代,借以抬高身份。
张亚子是东晋人,曾长期住居七曲山,他晓诗书,精医术,为贫苦乡民诊病施药,排忧解难,敬老爱幼,扶危济困,深受百姓爱戴,死后建此庙以纪念。唐封英显王,元代称为文昌帝君。明清全国各地建文昌祠,因为文昌帝君发祥于梓潼,故又称梓潼帝君。崇祯年间,张献忠几次率师过梓潼,听到张亚子的故事就表示:倘若我战胜,当为重修庙宇。
张献忠占领成都后,立即发银五万两,役夫数千,兴修大庙,金碧辉煌,题为“天圣神祠”。张献忠亲题诗:“一线羊肠游天堂,此处万世永无忧;神来仙来仙是神,世世流传与天休”。又一首:“高山有青松,黄花生谷中;一旦冰雹下,黄花不如松”。堪称典型的歪诗。同时,张献忠追尊文昌为太祖高皇帝,以文昌庙为张献忠家庙。
历史上虽然也将张献忠这位老万岁称为是农民军起义领袖,但这位也宣称顺应天道的造反者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却是不容置疑的。张献忠性情凶戾残暴,将卒以杀人多少论功,杀人不分明军平民。“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张献忠入驻四川后,看见小孩子就蒸了来吃,看见妇女就带回军营,让部众轮流奸淫;并且将这些妇女的小脚割下来,聚成一大堆,号称莲峰;然后架火烧毁这些小脚,名为点朝天烛。
据说张献忠还“喜嗜人肉,每立其人于面前,割而炙之,一举数脔。又破黄州时,拆其城,役及女子,指甲尽落,血横流,拆罢仍压之”。(李清《三垣笔记》)
最奇怪的是,张献忠花费了巨大的人力,在锦江筑起高堤,但并不是为了治理水灾;而是在堤坝下游的泥沙中挖了个数丈深的大坑,然后将他所抢来的数以万计的金银财宝埋在坑中,然后重新决堤放水,淹没了埋藏财宝的大坑,称为水藏。
在杀人方面,张献忠还搞出许多新名堂。比如他派遣部下往各府县四面出击,遇人就杀,叫做“草杀”。他还在府中养了几十头藏獒,每天集结部下朝会之时,便放出藏獒去嗅那些投降自己的前明官吏,被藏獒嗅到者立即被拉出去砍头。张献忠乐此不疲,称这为“天杀”。他自己不读书,也格外讨厌读书人,认为读书人奸诈伪善,就宣布开科举,将数千四川学子骗到青羊宫,全部杀光,尸体堆积如山。唯独留了个姓张的书生,才华横溢,张献忠很是宠爱,封他为状元,不离左右,时刻垂询。有一天,张献忠突然闷闷不乐起来,对左右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很爱这状元,一刻也舍不得他,不如杀死了他,免得总是想着。”于是下令将张状元斩首。(张献忠事迹见《明史·卷309·流贼传》)
顺治三年(1646年),满清肃亲王豪格和吴三桂率清军由陕南入川,攻打张献忠的大西军。顺治四年(1647年)七月,张献忠撤离成都,北上与清军作战。临走时下令屠城,并将全城放火烧得干干净净。沈荀蔚《蜀难叙略》记载说:“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同年十一月,大西军被清军包围。当时张献忠正忙着在西充屠城,匆忙出城迎战,被清将雅布兰射死在凤凰山(今四川南溪县北)。一个极好享受杀人的乐趣的人终于被人所杀。
张献忠死后十二年(1659年),四川温江县清查户口,全县只有32户,男丁31名,女丁23名,“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这都是张献忠大肆屠戮的结果(事见民国《温江县志》)。相传张献忠屠尽四川,并非有意污蔑农民军领袖,真是确凿不虚。连鲁迅先生也曾批判过张献忠是“专在‘为杀人而杀人’”。当时的民谚说:“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近百年来有许多史学家都惊奇地发现,没有哪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几乎都是从外省迁来的。根据当地语系及相关县志,四川民间所称的上五县:新津、大邑、崇庆、郫县、都江堰的土著多是由“湖广填四川”而来。因为张献忠剿四川把人杀光了,才有清朝初年的“湖广填四川”的大移民。
张献忠死后,清朝官员到成都来接管,城内竟然找不到作廨署的屋舍,四川省治不得不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一直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才将四川省治迁回成都。那时全川人口大约八万,十里不见人烟。成都全城居民才数十户(零散人口不计),闾巷不存,旧街难认,到处丛莽,兔走雉飞。有人站在南门城墙上,一天之内看见锦江对岸先后有虎十三只相继走过。浩劫如斯,谁之罪欤?(事见《清史》)
中国有句老话:“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治蜀未治”。历史上汉族中川人是比较富于反抗精神的,所以总是遭到最野蛮的屠戮。四川历史上有三次大屠杀。
第一次在西晋东晋之交。事起于公元301年,蜀西氐族豪强李特,纠合流民二万馀,自称镇北大将军,在绵竹(今德阳市黄许镇)扯旗造反,陷广汉,围成都,入城大屠杀。李特战死后,其子李雄称成都王,后又称帝。政权无文化,杀人作恶不自知,播乱长达五十年。
第二次在宋元之交。公元1279年,元朝灭南宋,两度陷成都,先后大屠杀。“城中骸骨一百四十万,城外者不计”(引元代贺清泉《成都录》),“蜀民就死,率五十人为一聚,以刀悉刺之,乃积其尸。至暮,疑不死,复刺之”(引《三卯录》)。野蛮民族打江山,同样鄙俚无文化,而作恶又胜过李特父子。元朝八十馀年,成都残破,终无起色。
第三次就是“张献忠剿四川,鸡犬不留”,这次最为残酷,远胜过前两次,空前绝后。2002年成都附近某县基建,挖掘出近万具白骨,据考证也是张献忠所为。
张献忠还在成都立了一块“七杀碑”,上面刻着他杀人如麻的理由:“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对他来说,好杀人并不是他的责任,蜀人是自作孽不可活,他是在替天行道。1644甲申年十一月十日,大西军驱赶百姓到成都东门外九眼桥屠杀。当刽子手将要举刀时,迅雷炸响三声。张献忠怒斥苍天道:“你放我到人间来杀人,今天为什么用雷来吓我?”命令士兵驾起大炮,对天空连放三炮。这一天,被杀者无算,尸首塞满了河道,九眼桥也因此而折断。
就是这位张献忠,竟然对西方科学技术有兴趣,聘请了意大利传教士利类思、葡萄牙传教士安文思为天学国师,询问西方各国政事、天文、数学等方面的知识。二人曾为献忠制作天球仪、地球仪和日晷等。这两位传教士在《圣教入川记》中真实地记录了张献忠的大杀与小杀,认为他是政策杀人,并非一味颟顸快意杀人,盖以杀人求政权之巩固耳。
跟张献忠比起来,李自成虽然也杀人如麻,但后来能采纳李岩等人的建议,开始收敛形迹,笼络人心,在农民军领袖中确实是出类拔萃的。
【四 李自成的崛起】
李自成1606年出生在陕西米脂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当时天灾人祸不断发生,连续多年闹灾荒,千百万农民身上无衣,口中无食。李自成自幼家贫,还曾经出家当过小和尚,俗名黄来僧。曾经有人附会说,李自成这个名字跟“皇来僧”近音,暗示着他日后能当皇帝。后来李自成因欠债被迫给姓艾的地主牧羊。21岁那年,他因为失伤了地主,不得不逃到银川,当一名驿卒(相当现在的邮递员)。驿卒的工作似乎比较轻松,因为李自成的骑射技术就是在当驿卒的时候苦练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