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告诉你我会处理一切的。走吧!走吧!”
“斯蒂夫,我——”
但是斯蒂夫已经控上了电话。理奇将听筒放了下来。但是就在他要开始收拾行装的时候,电话又响了起来。理奇不用接就知道还是斯蒂夫。此时和他谈话毫无益处——他只会变得更加愤怒,言语只会变得更加难听。理奇把电话上的开关向右拨过去。铃声停止了。
他上楼从衣橱里拿出了两个手提箱,塞得满满的。都是些常穿的东西——牛仔裤、衬衣、内衣,还有袜子。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装进去的衣服全是小孩服装!他拿起箱子又下了楼。楼下的小屋墙上挂着一幅安瑟尔。亚当斯的黑白照片。理奇把它转了一下,露出了一个保险箱。他打开保险箱,用手在里面拨拉着——里面全是些重要的文书契约——有这间豪华舒适的房屋的契约,有他在爱达华州一个20公顷的林地所有证,还有一大把股票。他只是随意地买了这些股票,谁曾想市值连年上涨。有时想到自己竟然几乎成了一个有钱人,他都会惊讶不已。他不仅拥有摇滚唱片……而且还是著名的“干声之人”……
房子,林地,股票,保险,甚至还有他的遗嘱。这些东西把你紧紧地绑在了生活的地图上。他想到。
突然间他有一种狂热的冲动,想要把这一切,不管是他妈的什么东西全部放火烧掉。他藏在保险箱里的东西一瞬间失去了任何意义。
他意识到生活是多么容易被毁掉。根本没有任何超自然的因素在里面,这正是他害怕的。你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东西眨眼之间就会烟消云散。容易得很。把它付之一炬或者让它随风飘散吧,还是早脱身为好。
那些文书契约的下面才是真正的好东西。现金。10块的,20块的,50块的。4000块的。理奇抓起那些钱,塞进自己的牛仔裤兜里。
存钱的时候可没料到它的用处。日积月累的。如今成了逃难钱。
“太可怕了,”他嘟哝着,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些什么。他抬起头,目光茫然地向窗外的沙滩上望去。沙滩上已经空无一人了。冲浪的孩子们走了。那对情侣也走了。
他把保险箱的门关上,然后又把那张照片转到原位。猛然间他想起了斯坦利·尤利斯。那时一些大孩子们都这么叫他:“嗨!牛里屎!
他妈的杀死耶稣的家伙!又要去找你的狐朋狗友了?“
尤利斯到底在哪儿呢?他多久没想起过尤利斯了?理奇还记得自己是在1960年的夏天从德里镇搬走的。他又想起他的那些可怜的小伙伴们,一群天生的失败者。他们的脸孔消逝得多么快!他都快记不起来了。
那时他们天天在班伦低地玩耍,还在那里修了一个俱乐部。他们说自己是丛林探险家,抗击日军的海岸警卫队;还说自己是筑坝者。
牛仔、丛林世界中的外星人。但是,他们真正干的事情是躲藏。东躲西藏是怕让那些大孩子们抓住。他们成天让亨利·鲍尔斯,贝尔茨·哈金斯,维克多·克里斯一伙人追得四处逃窜。他们是一群可怜虫——长着犹太人大鼻子的斯坦利·尤利斯,说话给巴的比尔。邓邦,身上总是伤痕累累、衣袖里老爱藏着烟卷的贝弗莉。马什,肥胖臃肿的班恩。汉斯科,当然还有他自己——那个戴着宽边眼镜,学习成绩优异,伶牙例齿的理奇·多杰。用一个什么词来形容他们呢——无能。
一切都回来了。怎么回来的呢?他站在那里,不停地战栗。战栗并不是因为那些他不能记起的伙伴。而是其他的东西。他多年没有想过的东西。
血淋淋的东西。
黑暗。吞没一切的黑暗。
在内伯特大街上的那栋房子里,比尔在大声叫骂:“你杀、杀死了我弟弟,该、该、该死的!”
他还记得吗?忘不掉。不管怎样,还是忘不掉。
垃圾场的臭气,屎臭,还有其他的难闻气味。更糟的是一种野兽的气味,它的恶臭。它就潜伏在德里地下的某个地方。
理奇想起了乔治——可是他已经忍不住想吐了。他朝洗手间跑去,绊在了椅子上,几乎摔倒……他猛地扑倒在马桶上,吐得翻江倒海。
他突然仿佛又见到了乔治。邓邦。1957年的秋天,就在一场洪水过后,乔治被谋杀了,他的一只手臂不见了。理奇曾经成功地忘记了这一切。可是现在它们又回来了。实际上,它们有时会回来的。
呕吐过去了。理奇闭着眼去冲马桶。他的晚餐都冲进了下水道。
进入了可怕、黑暗的下水道。
他把头靠在马桶上,哭了起来。这是自从他母亲在1975年死后的第一次。
40分钟之后,感觉心情好了一些,他把手提箱扔进了汽车行李箱里,然后把汽车从车库里开了出来。看着自己的熟悉的住所,看着那金色的海滩,那灯光掩映下绿色的海水,他的心沉了下来。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也看不到这一切了。他只是行尸走肉。
“回家吧,”理奇·多杰低声对自己讲,“回家。上帝会帮我的。回家吧。”
他挂上了档。车子冲了出去。
安稳的生活是多么容易被打破!生活总是这样,才渡过难关,又得经受考验。就是这个样子。前方的路途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 死光 ───
第三章 六个电话(1985)·2
3
班恩·汉斯科。
如果你想在1985年5月28日那天晚上,找到《时代》周刊上称赞的那位“可能是美国最有前途的建筑师”,你就得驱车到斯维德和姆。沿着一条中央大道,穿过那个颇为繁荣的小城的商业区,再向前走出去,最后就到达了一个名叫“红轮子”的路边小酒馆。酒馆前面不太干净的停车场上,停着一辆1968年的卡迪拉克。车的前方有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班恩的爱车”。走进酒馆,你就能看到你要找的那个人——身材瘦长,饱经风霜。
他上身穿一件条纹衬衣,下身是一条发白的牛仔裤,脚踏一双旧的工程靴。他今年已经38岁了,但是他看上去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年轻10岁——只是在他的眼角有一些不易觉察的鱼尾纹。
“您好!汉斯科先生。”酒馆的老板李瑞奇一边打着招呼,一边把一张餐巾纸放在了班恩的面前。李瑞奇有点惊讶,他从没见过班恩·汉斯科在这个时候光顾他的小店。以前班恩来的时候总是在周末。
周五来的时候他喝两杯啤酒;周六晚上就喝四五杯。在离去的时候,他总是在啤酒杯的下面压上5美元的小费。酒馆老板李瑞奇特别喜欢这位老主顾——不仅仅因为每周都能从他那里得到10美元小费,而是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值得。在一个这样的三流酒馆里,顾客们的谈话多是庸俗不堪;但是班恩·汉斯科先生气度不凡,谈吐高雅,确实是不可多得的人物。
每到周末李瑞奇总是期待着班恩的出现,因为凭着多年的经验,李瑞奇知道他一定会按时光临的。也许班恩会在千里之外的纽约盖摩天大楼,在瑞多比奇建艺术馆,或者在盐湖城盖商业大厦,但是每到周五晚上8点到9点半之间,酒店的门就会被推开,班恩就会走进来——似乎他的家最远也就在小城的另一边;而他来这里只是因为电视里没有好节目可看。他有自己的私人飞机,在他的庄园里还有一块小型停机坪。
两年前班恩在伦敦第一次设计并且监造了BBC广播电心,直到现在英国新闻界对它的优劣仍然争论不休。《卫报》说那可能是“最近20年来伦敦最漂亮的建筑”;而《镜报》则称“那幢建筑物比丈母娘的老脸还要难看”。就在班恩接下伦敦的那个活儿之后,李瑞奇想,“可能他不会常来了”。但是,班恩的固定行程只在第一个周五打断了~次。等到周六晚上9点一刻,他又从容地跟进了“红轮子”,还是那身打扮。李瑞奇激动地叫了出来:“您好!您怎么还在这儿呢?”班恩·汉斯科先生有点迷惑,似乎他在这里根本就不出奇。
他总是独自一人前来,总是又沿着老路回去。李瑞奇觉得班思是他一生遇见的最孤独的人。
今晚,汉斯科先生看起来有点脸色苍白,有点心不在焉。
“你好!李瑞奇。”他一边说着,一边坐了下来,然后低下头去研究自己的双手。
李瑞奇觉得汉斯科似乎有些害怕。但是他认为这一点都不奇怪。
如果一个人太引人注目,太出名,就会成为别人攻击的对象。
李瑞奇从吧台后面拿了一个啤酒杯,然后去拧啤酒桶上的龙头。
“不必了,李瑞奇。”
李瑞奇吃惊地转过身来——当他看到班恩·汉斯科的脸时,一阵恐惧突然袭来。汉斯科先生现在并不像是害怕,而是似乎刚刚经受了一次重击,余痛末消。
有人把一个硬币投进了投币式自动电唱机里。一个女歌星啦啦呀呀地唱了起来。“您没事儿吧?汉斯科先生?”
班恩·汉斯科突然之间变老了——好像老了10岁——不,是20岁。李瑞奇惊奇了。汉斯科先生的头发全变得灰白,而李瑞奇以前从未见过他有一根白头发。
汉斯科微笑着。一种吓人的恐怖的笑。一种行尸的笑。
“我今晚不想喝,李瑞奇。今晚不要。不要。先生。一点都不要。”
李瑞奇把酒杯放下,走到了汉斯科跟前。
酒馆里空荡荡的。几乎不到20个顾客。安妮坐在厨房门旁边,正和厨师玩扑克。
“是不是有坏消息,汉斯科先生?”
“坏消息,没错。家里来的。”他看着李瑞奇,似乎要把他看穿。
“很抱歉,汉斯科先生。”
“谢谢你,李瑞奇。”
汉斯科又陷入了沉默。正当李瑞奇要问他是不是能帮点什么忙时,汉斯科说话了:“你酒馆里的威士忌怎么样?李瑞奇?”
“给其他人的都是一般的,”李瑞奇说道,“可您我就得拿出最好的‘野火鸡’。”
汉斯科笑了一下。“谢谢你,李瑞奇。我想你得拿个啤酒杯来,给我装满‘野火鸡’。”
“装满?”李瑞奇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天哪!那我得把你从这儿捐出去!”或者得叫救护车,他想。
“今晚不会的,”汉斯科说道,“没事儿。”
李瑞奇仔细看着汉斯科先生的眼睛——不是在开玩笑。他从吧台后面拿了一个啤酒杯,又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野火鸡’,手抖个不停,酒瓶碰在杯子上,叮当作响。他真的困惑了。并不只是因为汉斯科先生,而是他从来没有倒过这么多的威士忌——或者一生当中也不会再有。
叫救护车,我操!他把这杯喝下去,我就得叫人来给他掘墓了。
但是李瑞奇仍然把酒端了过去,放在汉斯科的面前。父亲曾经告诉他只要是一个人脑袋正常,只要他付了账你就给他东西,不管是尿还是毒药。李瑞奇不知道父亲的建议是好还是不好,但是他知道如果想要以卖酒为生,有时你就不能不昧着良心。
汉斯科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一大杯威士忌。等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我得自己出钱买单吗?”
李瑞奇慢慢地摇了摇头,仍然盯着那啤酒杯,不想指头去看那双逼人的眼睛。“不,”他说道,“这杯算我的。”
汉斯科又笑了,这次显得自然了一些。“多谢,李瑞奇。我想和你讲个故事。是关于我的老师弗兰克·比灵斯的。我敢说他是世界上最棒的建筑师。1978年他在秘鲁全身发高烧,医生们给他注射了各种各样的抗生素,但是没有一种起作用,两周之后他还是死了。但是印第安人知道如何对付那种热症。他们说本地酿造的威士忌最具特效。那种酒只需猛喝一口,嗓子眼里就有一种热辣辣的感觉,但是印第安人喝它就像是喝可口可乐那么豪饮。我从来没有见有人喝醉过。今天我想仿效一下。请给我拿些柠檬来。”
李瑞奇取了四颗柠檬,放在了酒杯旁边一张干净的餐巾纸上。汉斯科拿起了一颗,仰起脖子像是要点眼药,然后把柠檬汁挤进了右面的一个鼻孔里。
“我的天哪!”李瑞奇吓坏了。
汉斯科的喉咙在动。他的脸变得红了……李瑞奇看见眼泪从他的脸上流了下来。自动电唱机里传来了斯宾纳斯的歌声:“噢,上帝,我不知道我到底能不能再忍受……”
汉斯科闭着眼在吧台上摸索,又拿起了一颗柠檬,然后把汁挤进了另一个鼻孔里。
“你他妈的会搞死你自己的。”李瑞奇嘟哝着。
汉斯科把两个柠檬壳抛在了吧台上,然后“咝咝”地吸着气。他的眼睛火一样的红。他抹去了顺着鼻孔流下来的柠檬汁,抓起了酒杯,喝了一大口。李瑞奇目瞪口呆,看着他的喉结一上一下地在动。
汉斯科放下酒杯,哆嗦了两下,然后点了点头。他看着李瑞奇,笑了一下。他的眼睛已经不红了。
“你疯了,汉斯科先生。”李瑞奇说道。
“用你的毛打赌。”汉斯科先生说,“你还记得吗?李瑞奇?我们小的时候,总爱说‘用你的毛打赌’。我曾经告诉过你我以前是个胖子吗?”
“没有,先生。从来没有。”李瑞奇小声说道。他现在觉得汉斯科先生真的有点疯狂,或者至少暂时不太正常。
“我那时是一个标准的胖子。从来不打棒球,也不打篮球。在玩捉迷藏的时候,总是第一个被抓住。我是个胖子。就是这样。在老家时,有一群家伙总是在不停地追赶我。一个叫贝尔茨。哈金斯,一个叫维克多。克里斯,还有其他的一些。其中亨利。鲍尔斯是他们的头。我敢说亨利。鲍尔斯是世上最邪恶的一个孩子。我不是他推一追赶的人;我的问题是,我不能像其他的孩子那样跑得那么快。”
汉斯科揭开了衬衣的钮扣,把胸口露了出来。李瑞奇向前靠了靠,看见汉斯科的肚子上有一块可笑的、扭曲的伤疤,就在肚脐的上面。他看清楚了,是一个字母“H”。
“这正是亨利。鲍尔斯干的。太久了。我很幸运,他没把他那肮脏的名字全部刻在我身上。”
“汉斯科先生——”
汉斯科又像刚才那样,仰起头把剩下的两颗柠檬,都挤了过去。
他哆嚷着把挤完的柠檬壳放到一边,抓起酒杯喝了两大口,然后闭上眼摸索着,抓住了吧台的边缘。他紧紧地抓着,就像是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的一个人死死地抓着船上的栏杆,然后睁开双眼,朝李瑞奇笑了笑,说道:“今晚我能把这一杯子全都喝下去。”
“汉斯科先生,求您不要再喝了。”李瑞奇在不安地请求着。
安妮托着盘子过来了,她来拿几杯啤酒。“汉斯科先生没事吧?
李瑞奇?“安妮问道。她看见汉斯科正靠着吧台,认真地从一个小罐子里捡柠檬片。
“不知道。”他回答。
“那你还在这儿袖手旁观?还不干点什么?”安妮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偏向汉斯科。“我不知道。我父亲总是说一个人如果头脑正常——”
“你父亲的脑子连个猪脑子都不如,”安妮说道,“快别管你父亲了。还是别让他喝了吧。他会把自己杀死的。”
李瑞奇终于下了决心,走到汉斯科跟着。“汉斯科先生,我想你确实喝——”
汉斯科又仰起头挤着柠檬汁。实际上这次是在吸,就像那是可卡因一样。然后拿起酒杯像喝水一样大口吞着威士忌。他神情严肃地看着李瑞奇。“乒乓乒乓。我看见那群家伙在我的卧室里跳舞。”说完他笑了起来。啤酒杯里的威士忌大概就剩下两英寸了。
“够了够了。”李瑞奇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去拿酒杯。
汉斯科轻轻地把它拿走了。“破坏已经造成了,李瑞奇。已经造成了。孩子。”
“汉斯科先生,请——”
“我给你的孩子们带了点东西。李瑞奇。险些忘记了。”汉斯科从他的那件褪了色的马甲兜里取出了一些东西。
“我爸在我4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汉斯科说道,声音没有任何的含糊不清。“留给我们一堆债务还有这个。我想让你的孩子们收下这些东西,李瑞奇。”他把3个圆圆的银币放在吧台上。在柔和的灯光下,银币烟烟发光。李瑞奇屏住了呼吸。
“真的感谢你,汉斯科先生。但是我不能——”
“曾经有4个。我把其中的一个给了结巴比尔和其他的人。比尔。邓邦是他真正的名字。但我们常叫他给巴比尔……就像是我们常说‘用你的毛打赌’。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之——我还有一些朋友,即使是像我那么胖的人也有一些朋友。结巴比尔现在是个作家。”
李瑞奇几乎没有听见他说的话。他只是痴迷地望着那些银币。
1921年,1923年,1924年。上帝才知道它们值多少钱。
李瑞奇又说了:“我不能。”
“你必须收下。”汉斯科抓紧酒杯,把剩下的威士忌一饮而尽。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李瑞奇。那双眼水汪汪的,充满了血丝,但是李瑞奇敢对着《圣经》发誓,那仍是一双绝对清醒的眼睛。
“你吓着我了,汉斯科先生。”李瑞奇说道。
“吓着你了吗?”汉斯科问道。他的双眼紧紧盯住李瑞奇的眼睛。
他把酒杯推到一边,然后把双手交叉放在了那3个银币前面。“可能是吧。但是你根本没有我这么害怕,李瑞奇。求求上帝,你千万不要这样。”
“那么,到底出了什么事”李瑞奇问道,“可能——”他舔了一下嘴唇,“可能我能帮您一些忙。”
“出事?”班恩·汉斯科笑出声来。“为什么这么说?不是的。今晚我接到了一个老朋友的电话。那人名叫麦克。汉伦。我已经完全把他忘掉了,李瑞奇。但是那并没使我害怕。毕竟我和他是童年之交,再说孩子总是健忘的,对不对?但是令我害怕的事就要发生,并不只是因为麦克——而是我忘掉了孩提时代的~切东西。”
李瑞奇只是呆呆地看着汉斯科。他不知道汉斯科到底在说些什么——但是汉斯科吓得要死。毫无疑问。这事发生在汉斯科身上有些可笑,但是的确是真的。
“我的意思是说,我已经忘掉了一切。”他用手指节轻轻敲打着吧台。“你听说过吗,李瑞奇,在你不知道健忘症为何物时,你竟然已经完全忘记了一切片李瑞奇摇了摇头。
“我也是。就在我开车前来的时候,健忘症突然之间袭击了我。
我想起了麦克,只是因为他给我打了电话。我想起了德里,只是因为他的电话是从那里打来的。“
“德里?”
“但是,就这么多。记忆朝我袭来,甚至我从没想过自己是个小孩子……然后就像那样,记忆开始汹涌而回。就像我们曾经用那个银币所干的那样。”
“您用那个银币干什么了,汉斯科先生?”
汉斯科看了看表,突然从凳子上滑了下来,有点踉跄。“不能浪费时间,”他说道,“今晚我得飞走。”
李瑞奇大吃一惊。汉斯科又笑了。“是飞走,但是不是自己开飞机。是联合航空班机,李瑞奇。”
“哦,”他的脸色缓和了一些,“您要去哪儿?”
汉斯科的衬衫仍然敞开着。他若有所思地看着肚子上的那个白色的疤痕,然后开始系钮扣。
“我想我得告诉你,李瑞奇。家。我要回家。我那些银币给你的孩子。”说完,他转身向门口走去。他的双手叉在腰间。那个动作真的吓坏了李瑞奇,他仿佛看见了幽灵。
“汉斯科先生!”李瑞奇惊叫起来。
汉斯科转过身来。李瑞奇不由得向后退了一步,撞在了身后的货架,酒杯和酒瓶在乒乓作响。李瑞奇突然觉得班思。汉斯科已经死了。
是的。他或者躺在一个水沟里,或者用皮带吊在厕所里;此刻站在电唱机旁正回头看着他的那个人只不过是个幽灵。过了一会儿——一小会儿已经足够让他冷静下来,李瑞奇又返回到现实当中。
“什么事,李瑞奇?”
“没……没……没什么。”
班思。汉斯科的脸颊被酒精烧得通红,他的鼻子也是又红又疼,直盯盯地看着李瑞奇。
“没什么。”李瑞奇又小声地说了一遍。但是他的眼睛不能离开那张脸孔,那个一只脚已经踏入地狱之门的人的脸孔。
“我那时是个胖子;我们也非常可怜。”汉斯科说道,“我现在记起来了。是一个叫贝弗莉的姑娘或者是结巴比尔用那个银币救了我的命。我会被我今晚所想的东西吓疯的。但是吓不吓倒没有关系,这一切终究会来临的。我得走了。因为我曾经获得和现在拥有的一切都和我们那时的所作所为有关。你必须得为你获得的一切付出代价。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上帝造就了孩子,而孩子只有不断跌倒、流血才能获得一个简单的教训的原因。迟早你拥有的东西会让你付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