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这些,2006年的丽赛都知道,都记得,都明白。她高高坐在“匹氏优质面粉”的魔毯上,心想:他要睁眼了,他要看我了。他说:“我迷失在黑暗里,是你找到了我。我热—好热—你给了我冰。”
但他说的真是这个吗?当时就是这样的吗?还是这些话是后来才说的?还有,如果她在掩饰什么—对她自己掩饰什么—她又为何要这么做呢?
床上,红光里,斯科特睁开了眼睛,看着她的妻子读书。他呼吸时不再发出尖尖的哨声了,但当他深深吸气或是嘶哑地叫着她的名字时,仍然有一种气流的声响。1988年的丽赛放下书,看着他。
“嘿,你又醒了,”她说。“那给你来个课堂测验吧。你记得出了什么事吗?”
“开枪,”他低声道。“孩子,枪管,后背,疼。”
“过会儿就给你吃止疼药,”她说。“现在你—”
他紧紧攥了一下她的手,示意她别再说了。现在他该跟我说他迷失在黑暗里,而我给了他冰。2006年的丽赛想。
但是,他对她妻子—白天刚用一只锹敲翻疯子救了他命的人—说的只是:“那会儿真热,对吧?”他的语气满不在乎,眼神也无动于衷;只是聊天而已。他只是在杀时间—在渐渐变暗的红色余晖和哔嘀作响的机器之间打发光阴。2006年的丽赛从门框下面看到,年轻的自己浑身颤抖了一下—很轻,但逃不过她的眼睛—然后,年轻丽赛的左手大拇指从《野人》的书页间滑了出来。
这时我在想:他躺在地上时发生的事,他要么是不记得了,要么是假装不记得—关于他是怎么呼唤它,怎么呼唤那个长人的—他也不提我回答的话,我说让他闭嘴,别管那东西……只要他闭嘴那东西就会消失。我在怀疑这是不是真的遗忘—是忘记中枪那类的遗忘,还是某种特殊的遗忘,就像是把脏东西扫进一只盒子里,然后紧紧地锁起来。
此刻的她躺在床上(同时在绵绵不绝的梦境中驾驭着魔毯),心潮翻涌。她想要对年轻的自己大叫大喊,告诉她:“这点很重要,很重要!别让他逃避!”她努力高喊:“你不能永远遗忘!”但是,一句过去的话出现在她头脑中,那是他们在夏天安息日没完没了地玩惠斯特牌时常说的。只要有人想要翻看一轮以前扔掉的牌,别人就喊:撂下!不许挖死尸!
不许挖死尸!
不过,她还是又试了一次。凭着强大的意志力,2006年的丽赛从魔毯上探出身子,冲着年轻的自己发出信号:他在装假!斯科特什么都记得!
有那么一瞬,她觉得对方接收到了……她知道她接收到了。1988年的丽赛在椅子里猛地一抖,书从手里滑出来,啪地一声掉到地面上。但是,还没等年轻的她抬起头来,斯科特-兰顿已经双眼直直地瞪着门外旋转的妻子—活在他死后的寡妇妻子。他再次嘬起嘴唇,但这次不是恶心地嘶嗥,而是吹气。简直算不上吹气;他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还能吹得出来?但那股气流已经足以把“匹氏优质面粉”的魔毯向后推去、让它像飓风里的草籽那样狂舞起来。医院的围墙转眼被甩到了身后,丽赛死死地抓住魔毯,但那破东西一歪,她掉了下去……
作品相关 第二章 丽赛与疯子7
7.
醒来时,丽赛正僵直地躺在床上,前额和腋下的汗水干了一半。幸好头顶上有电扇,屋里还算凉快,但她还是热得如同……
好吧,如同烤炉中的饼干。
“管它呢。”她说,边抖边笑。
梦已经碎成了片—她唯一能清楚记得的就是属于另外那个世界的落日的红晕—但是,伴随她醒来的还有一种疯狂的笃定,嵌进她的头脑里,强烈得不可理喻:她得找出那把天杀的锹。那把银锹。
“为什么?”她问空空的房间,然后抓起床头柜上的闹钟,举到脸前,想确认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小时,甚至两小时。她诧异地发现自己才只睡了12分钟。她把闹钟放回床头柜,在前襟上擦了擦手,如同刚刚抓起的是什么布满细菌的脏东西。“找那东西干嘛?”
没关系,是斯科特的声音,不是她自己的。这些天来,她很少如此清晰地听到他说话,可是,现在她听到了,声音又大又清楚。这不关你的事。找到它之后,就把它放在……你知道的啦。
她当然知道。
“放在我能上劲的地方。”她嘟囔着,用手摩挲着脸,微微一笑。
这就对了,宝宝,她的亡夫表示同意。该上就上。
作品相关 第三章 丽赛和银锹1
(等待风儿转向)
1.
她一直没能完工的工作室对面的几间储藏间曾经是一些又黑又霉的所在。在兰顿一家搬到糖顶山农场来之前,那个地方堆满了工具、绳索,还有农机零件。最大的一个隔栏原来养着鸡,后来虽然由专业保洁公司彻底清扫了,又用碱水上上下下洗过(斯科特亲自干的,边干边把自己比做汤姆-索亚),但家禽留下的一股像氨气的臭味还是淡淡地弥留在空气里,一直散不掉。那是一种丽赛从小就熟悉、而且憎恨的味道……也许是因为迪奶奶就是在喂鸡时跌跤死的。
两个小隔间一度高高堆着酒店里拿来的纸箱,没剩下什么空间—但里面没有挖掘工具,更别说什么银家伙。原来的鸡舍里放了一张带床垫的双人床,那时他们短短九个月德国生活的唯一纪念。他们在不来梅买了那张床,然后付了天价运费把它运回来—斯科特坚持要那么做。在看到它之前,她已经把它忘光了。
见你的鬼吧!丽赛带着一种凄凉的得意想,然后大声说出来:“你要是以为我还会睡在一张在鸡窝里放了二十来年的床上,斯科特”
那你就是疯了!这是她下面的话,但没说出来,因为突然忍不住大笑起来。上帝啊,真是白扔钱!天杀的破床!这床值多少来着?1000来美元?就算1000吧。运回来呢?又花了1000?差不多。如今它端坐在此,斯科特可能会说,“完好无损”,可惜是在鸡屎的余香中。它还会继续完好无损地呆在这儿,直到世界末日被大火或洪水吞噬,随它去吧。那次去德国整个就是一场失败,斯科特没写出书来,倒和房东吵了一架,差点动了拳脚;就连讲座也不成功,听众要么是没有幽默感,要么是没听懂他的幽默;而且
对面那扇挂着“高压危险!”的门后,突然电话铃声大作。丽赛僵在那儿,觉得身上起了更多的鸡皮疙瘩。她有一种宿命的感觉,仿佛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找那银锹,而是为了接一个电话。
电话铃响第二声时,她转过身,穿过仓房中央阴暗的过道。铃响第三声,她已经到了门口。她一拨那老式门栓,门很容易地开了,很久不用的门轴哼哼着说:欢迎来到地窑,小丽赛,我们想死你了,嘿嘿嘿。一股气流扑过来,把衣服吹得拍在她背上噗噗作响。她摸到了电灯开关,按下去,心想不知灯能不能亮,但至少她还在交电费。灯亮了。对于缅因州中央供电公司来说,这栋屋子都属于糖顶山路RFD2号工作室,不管楼上楼下,他们才不会区别对待呢。
桌上的电话响了第四声。在第五声铃声激活语音信箱之前,丽赛抓起了话筒。“喂?”
对方有一刻沉默。她正不知是不是该再说声“喂”,对方替她说了。声音模糊不清,但丽赛听得出是谁,一个字就够了。她不会连这个声音都不知道。
“达拉?”
“丽赛—是你啊!”
“当然是我。”
“你在哪儿?”
“斯科特的工作室。”
“不,不对,我试过那儿了。”
丽赛想了想。斯科特喜欢把音乐放得很大声—事实上,多数人根本无法接受那么大的声音—而电话正好就安在他戏称为“我的禁闭室”的隔音小间里。所以,她在楼下没听到铃声也没什么奇怪的。可是,她懒得跟她姐姐解释这些。
“达拉,你怎么有这个号码?打电话有事吗?”
对面又是一阵沉默。然后达拉说:“我在阿曼达家。我从她桌上找到的电话。她记了四个你的号码,我都试了一遍,这是最后一个。”
丽赛的心往下一沉。小时候的阿曼达和达拉是死对头,从不放过任何对抓对掐的机会—为了玩具、书、衣服。最后和最夸张的一次是为了一个叫里奇-斯坦奇菲尔德的男孩,严重到达拉被送进缅因州中心医院,眼上那道深深的抓伤缝了六针。疤现在还在,一道细细的白印。长大以后,她们的关系有所缓和,但也只是好到动口不动手的程度。她们尽可能不见面。那时候,每一到两个月,四姐妹会带上丈夫吃一顿周日晚餐,或是找个中午在橄榄园之类的地方自己聚次餐。即使曼达和达拉分开坐,又有丽赛和康蒂居中调停,场面也总是有点尴尬。所以说,达拉从阿曼达家打来电话可不是好事。
“她出事了吗,达拉?”出事已经是不言而喻的,真正的问题应该是:出的事有多严重。
“琼斯太太听到她尖叫、发狂、砸东西,歇斯底里。”
“她先是打给康蒂的,可康蒂和瑞奇不是去波士顿了吗,琼斯太太听见是录音留言,就又打给了我。”
有道理。康蒂和瑞奇住在阿曼达北边一英里左右的19号街;达拉住在南边两英里左右。这有点像她们父亲的老调调:一个向北飞,一个向南飞,一个闭不上永远张着的嘴。丽赛自己离阿曼达有大约五英里远。住在曼迪鳕鱼角小屋街对面的琼斯太太一定很清楚应该先打电话给康蒂,不仅仅因为她在距离上离曼迪最近。
尖叫、发狂、砸东西。
“现在情况有多严重?”丽赛听到她自己在用一种无动于衷、公事公办的调子问。“我要去吗?”当然,她的意思是“我需要多快赶到?”
“她……我觉得她现在还行,”达拉说。“可是她又那么干了。在她胳膊上,还有大腿根。在……你知道的。”
丽赛知道。前几次,阿曼达犯的是“被动性不完全紧张型精神分裂症”—她的精神病医生珍-威斯洛这么说。它和……
(打住)
(没事的)
……和斯科特1996年那次不太一样,但也非常吓人。而且每次她犯病之前都会比平常兴奋—丽赛意识到,正是阿曼达在斯科特工作室表现出的那种兴奋—然后是歇斯底里,接着是时断时续的自残。其中一次,曼达似乎是想切开自己的肚脐。后来她的肚脐周围留下了一圈可怕的伤疤。丽赛有次提到让她去做整形手术,不知能不能管用。不过她告诉曼达,如果她愿意去了解一下整形手术的情况,她丽赛乐意付手术费。阿曼达斩钉截铁地拒绝了,还开着玩笑说:“我喜欢这个圈圈,如果我下次再要割自己,也许看到它就会停手了。”
现在想起来,这“也许”两个字倒像是个伏笔。
“有多糟,达拉?直说吧!”
“丽赛,亲爱的……”
她听出她姐姐在强忍呜咽,感觉情况不妙,心又是一沉。“达拉,深呼吸一下,告诉我。”
“没事,不过……今天真难熬。”
“马特什么时候能从蒙特利尔回来?”
“下下周,可别指望我打电话把他叫回来—他在挣我们明年冬天去圣巴特的旅费,现在可不能分心。这事儿咱们得自己处理。”
“处理得了吗?”
“当然。”
“那就告诉我情况。”
“好,好的。”丽赛听到达拉吸了口气。“她胳膊上的割伤不深,包扎一下的事。腿上的比较深,会留疤,不过谢谢上帝,血已经止了。没伤到动脉。哦,丽赛……”
“到底怎么了?你就上……你就说吧。”
她差点跟达拉说“你就上劲吧”,意思是催她赶快。不管达拉接下来告诉她什么,肯定是一些恶心的事。从达拉的声音就能听出来,一开始她的声音就不对。丽赛告诉自己要镇定。她的背向后抵住桌子,目光一转……哦天啊,就在屋子一角,北墙和东墙的夹角里,另一堆标着“斯科特!早年!”的纸箱旁,赫然*着那把来自纳什维尔的银锹。进屋时她居然没瞧见,真是不可思议。若不是匆匆冲进来接电话,她是不可能注意不到的。便是从这个位置,她也能看清银色锹铲上的刻字:船长图书馆,奠基典礼。她几乎都能听到那个南方小鸡杂在跟她丈夫说“托内会写好哒”,并且问她丈夫要不要一份校刊,斯科特回答说……
“丽赛?”达拉的声音第一次流露出一种真正的难过,丽赛赶忙让自己回到现实。达拉难过是自然的。康蒂已经在波士顿呆了一周甚至还多,她老公照料汽车批发生意时她就到处购物。所谓汽车批发生意,就是在马尔登和林恩那些鬼地方收购租赁旧车和二手车。而达拉的老公马特此时在加拿大,就北美印第安部落的移民特征问题大办讲座。达拉曾经告诉过丽赛,这是个非常赚钱的生意。不过现在,他挣的钱可帮不上她们,她们俩只能*自己了。上阵亲姐妹。“丽赛,听到没有?你还在”
“在,”丽赛说。“刚刚有两秒钟没听到。抱歉。可能是电话的问题,这电话好久没用了。我在楼下仓库,就是斯科特死前我想弄成自己书房的……”
“哦,好吧。”达拉听起来完全晕了。天杀的,我在说些什么,丽赛心想。“现在能听见了吗?”
“很清楚。”丽赛边说边盯着银锹,想着吉德-阿兰-科尔,想着他念念有词的为了小苍兰花,我得让这些声音停下。
达拉深吸一口气,丽赛听见了,它就像一阵狂风在电话线里吹响。
“她不会承认的,可我想……我想……这次她在喝自己的血!丽赛……我到的时候她嘴上、脸上都是血,可嘴一点没破,看起来就像小时候咱们拿***口红瞎涂。”
丽赛脑海里闪现出的并不是她们梳妆打扮、趿拉着***高跟鞋乱跑的场景,而是纳什维尔那个炎热的下午,斯科特发着抖躺在地上,嘴上挂满糖浆颜色的血糊。没人喜欢半夜遇到小丑。
听着,小丽赛。我告诉你它四处张望时发出的声音是什么样的。
但是,在墙角里,银锹静静闪着光……它是不是留下了凹痕?她相信是。现在不用怀疑这点……要知道,有时半夜醒来,她真会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打中那疯子。她会带着浑身冷汗想,只要再晚上一秒,她婚姻的后面一些年就没有了……
“丽赛,你会来吧?她清醒的时候要找你。”
丽赛一震。“你什么意思?她清醒的时候?我以为她已经没事了。”
“她没事了……我想是。”她顿了一顿。“她找你,还要喝茶。我给她冲了茶,她喝了。这就不错,对不对?”
“对,”丽赛说。“达拉,你知道这次是怎么犯起来的吗?”
“哦,对了。我想就是镇里有些风声,不过我原来也不知道,是琼斯太太在电话里讲的。”
“怎么回事?”但丽赛已经猜到了八九分。
“查理-科利弗回来了,”达拉说。然后压低声音:“扳机豆先生。可爱的银行家。他带了个女孩。从圣约翰山谷带回来的法国小明信片。”她用浓重的缅因口音说,把“圣约翰”念得瓮声瓮气。
丽赛站在那儿盯着银锹,等着另一只鞋掉下来。她确认还有另一只。
“他们结婚了,丽赛。”达拉说,电话那头传出一串混乱不清的“呃呃”声,丽赛一开始以为是呜咽,然后突然意识到她姐姐是在笑,又努力压低声音不让阿曼达听见。天知道阿曼达正在屋里的什么地方。
“我尽快赶到,”她说。“达拉?”
电话里没有回答,还在继续传来“呃,呃,呃”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被人掐着脖子。
“她要是听见你笑,下一个拿刀对付的就是你。”
笑声一下子停了。丽赛听见达拉深吸了口气,像是在稳定情绪。“她的精神病大夫不在了,你知道的,”达拉总算开始说话。“那个装腔作势的女人—老是戴着一串珠子的……我记得她搬到阿拉斯加去了。”
丽赛记得她是搬到了蒙大纳,不过都没关系。“行了,咱们看情况再说吧。也许可以去斯科特去过的那个地方……格林劳恩,在双城的那个”
“哦,丽赛!”老***腔调,像极了。
“丽赛什么?”她尖声问。“丽赛—什么?你还想把她送到费里克去不成?看来你是准备好搬进去照顾她了?你可得注意别让她用刀去剜身上纹的‘查理-科利弗’。要么就是你想安排康蒂去干?”
“丽赛,我不是这个意思”
“或者可以让比利回来照顾她,他多少也能指望上一点吧?”
“丽赛”
“那好,你说你是什么意思?!”她听到自己不依不饶地问。她并不喜欢自己这样。不过仗着有点钱。有钱可以让你在任何麻烦的时候摆脱麻烦。她记得斯科特说过,应当禁止人们住在有两个以上卫生间的房子里。要是拉屎的地方超过两处,人就会变得狂妄自大。她的目光又扫向银锹,它在那里一闪一闪地冲她眨着眼。它让她放心。“你救了他,”它说。“多亏了你手快。”真的吗?她记不得了。这也是她要刻意忘记的一件事吧?多么荒谬。
“丽赛,对不起……我只是”
“我知道。”她知道的只是自己累了、烦了、因为发脾气而不好意思了。“我们会有办法的。我现在就来,好不好?”
“是,”达拉的声音也放松了。“好的。”
“那个法国佬,”丽赛说。“真是个流氓。离了他倒好。”
“你就快来吧。”
“好。再见了。”
丽赛挂上。她走到屋子的东北角,抓住银锹的木把。那感觉很陌生,她仿佛还是第一次碰它。那次斯科特把锹递给她时,她一心注意的是上面的刻字;而后来她挥锹时,又几乎是下意识的。她觉得是一些原始的求生本能在指挥自己做出那个动作,以便挽救后来的丽赛,包括今天的丽赛。
她的一只手掌在光滑的木把上摩挲、滑动。她向前凑过去,目光又一次落在那三只纸箱上,箱上用黑色标记笔写下的“斯科特!早年!”几个字挨挨挤挤。顶上的箱子里曾经装着些好东西。箱子不是用胶条封住的,而是上面的四片纸板交错插在一起。丽赛吹去灰尘,惊讶于灰的厚度,同时意识到最后摸过这只箱子—把它装满、交叉着插牢纸板、又放到其他箱子顶上—的那双手如今自己也交叉着,在地底下。
箱子里全是纸。她猜是原稿。最上面一张淡黄色的封面纸上用打字机打着题目,大写、下划线、居中。斯科特的名字整齐地打在下面,同样居中。所有这些她都很熟悉,就像熟悉他的笑。从他们年轻相遇时,这就是他爱用的风格,一直没变。她不熟悉的只有这个题目:
艾克回家
斯科特-兰顿
是小说么?一部短篇?光这么看是看不出来的。但至少有1000多页。稿纸大部分整齐地撂着,躺在封皮纸下面,还有一些分两个方向塞在箱子边上的空隙里,起了填缝的作用。如果这是一部小说,而且这箱子里装的全是它,那它该比《飘》还长。这可能吗?丽赛觉得也不是不可能。虽然斯科特写东西并不向她保密,即使是没写完的小说,只要她想看,他也会乐意,(这是她一个人的特权,连和他一直合作的编辑卡尔森-福瑞都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但是,如果她不问,他一般也不主动跟她提。而且,一直到他去世前,他都是个高产作家。无论出门在外还是在家,斯科特-兰顿总是写个不停。
可是,一部1000页的小说?他肯定不会不说。我打赌这只是一部短篇,一部他不喜欢的短篇,就是这样。剩下的呢?底下的和边上塞着的那些?可能是他头几篇小说的复印本,或是排版校样—他所谓的“面目全非版”。
可是,他不是已经把所有用过的“面目全非版”寄给匹大了吗?他们的图书馆在收藏斯科特-兰顿的东西,换句话说,他把那些东西贡献出去“以飨读者”,好让他的铁杆牛仔们欣赏。而且,如果眼前这些箱子里装的是他早期的原稿,那楼上那些标着“存货”的壁橱里会不会有更多副本呢(多半用的是当年那种复印纸)?想到这儿,就又想起旧鸡棚里的那些小隔间,里面又藏着些什么?
她向上望去,仿佛自己是个女超人、能用X射线看透那些墙壁和箱子,这时她桌上的电话又响了起来。
作品相关 第三章 丽赛和银锹2
2.她绕过桌子,抓起话筒,心里交织着一丝害怕和一丝恼火,恼火的成份更大。说不定阿曼达终于决定像梵高一样割掉一只耳朵了?还是她除了割开大腿和胳膊之外又决定割开喉咙?达拉一贯喜欢挂掉电话三分钟之后再打来,一开头总是“我刚想起来”或者“我忘了跟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