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你想要爬过那栅栏,别逗了。
路易斯个子相当高,有6英尺2英寸,但栅栏有9英尺高,每根铁棍上面都有一个装饰性的尖头。说是装饰性的,实际上人们想要爬上去迈腿翻越时,身体很可能落在这些尖头上,扎进腹股沟、刺破睾丸;会像插在烤肉叉上的乳猪一样痛苦地叫喊着,直到有人叫来警察把他揪下来,送到医院里去。
路易斯想着,浑身继续在冒汗,都把衬衫粘在背上了。除了远处街上有模糊的车辆的响声外,一切都静悄悄的。
一定得找个办法进去,必须得进去。
路易斯脑中仿佛响起了一个声音,这声音在说:“得了,路易斯,面对事实吧。你可能发疯了,但还不至于那么疯狂。也许你能爬上栅栏,但只有受过训练的体操运动员才能不被扎伤地跃过那些尖头。而且即使你能进去,你又怎么把儿子弄出来,自己怎么再出来呢?”
路易斯继续走着,模糊地意识到自己正在绕着墓地走,但还毫无办法。
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好吧,这样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今晚先回路德楼镇,明天再来,明天下午晚些时候来,在大约4点钟左右从大门走进去,然后找个地方躲起来,到半夜或半夜以后再动手。换句话说,我将把计划推迟到明天。好主意。噢,伟大的路易斯,但是,我那堆扔进栅栏的工具么办呢?镐、铲子、手电筒……这不明显是盗墓用的工具吗?也许它们掉进灌木丛里了。谁会发现呢,看在上帝的份上?
这么谨慎地考虑事情倒是很重要的,但这可不是他的目的,他的心里有个声音在静静地告诉他,他明天不可能再来了。要是他今晚不做的话,他可能永远不会做了,他可能永远也不能使自己再想到这种疯狂的举动了。这是一个机会,惟一的一个机会。
路易斯边想边走到栅栏的一侧,这一边房屋稀少,墓地内的坟地显得有很长时间了。头上又有一个请止步的牌子,再向右拐的话又会走回到出发点了。他走回出发点的话,该怎么做呢?再接着转下去?或是承认失败?
街上出现了车的灯光。路易斯走到了另一棵树下,等着车开过去,这辆车开得很慢,过了一会从右车座的位置照出一束手电筒光,沿着栅栏移动着,路易斯心头一紧,这是一辆警车,在检查墓地呢。路易斯紧紧地贴在树上,脸颊擦上了粗糙的树皮,他心里希望这棵树能足够大,把自己遮住。手电筒光照向他,路易斯低下头,把脸埋了下来。灯光照在树上,然后挪走了,接着又在路易斯的右侧出现了。他往树后缩进去了一点。有一刻他以为警察发现了他,他等着车后灯突然亮起来,车门打开,警察对他喊着:嗨,你,躲在树后的家伙!出来!走到我们可以看到你的地方,举起手来!出来,快点!
但是警车开走了。什么事也没发生。路易斯一下子瘫靠在树上,大口地喘息着,嘴巴干涩。他想那些警察会开车路过他的洪达车的,但没关系。晚上6点到早上7点之间在梅森街上停车是合法的。还有好多车也停在那儿呢。车主是住在另一条街上的公寓房里的人。
路易斯发现自己抬头向正在藏身的这棵树上端看去,他看到就在他的头上,这棵树分了又,他想他可以……
没容自己多想,路易斯伸手抓住了树权,悬起身子,然后用穿着网球鞋的脚在树上找了个落点,踩掉了一块树皮。他先把膝盖靠在树权上,然后脚也稳稳地踩在了一个树权上。他得快点爬,要是警车碰巧开回来的话,就会发现他这只树上的怪鸟了。
路易斯又往上爬了一截,看到有一枝手臂粗细的树枝伸向铁栅栏。他双手抓住这个树枝,两脚悬空,离地八尺,开始一下一下地向栅栏挪去,他觉得自己的影子像个类人猿似地在人行道上移动着。冷风吹着他的腋窝,他发现自己满脸是汗,但仍在发抖。越往栅栏近处挪动,树枝弯得越厉害。他的手和手腕也变酸了,他真害怕汗湿了的手大滑,自己会掉下来。
他挪到了栅栏上边,鞋与铁栅栏上的尖头只有一尺远。从上向下看,栅栏上的尖头很锋利。不管锋利不锋利,他突然意识到要是他掉下来落在这尖头上,不只是他的睾丸会被刺穿,就是他的肺都可能被穿透,那样警察回来时就会发现一幅可怕的景象。
路易斯一边急促地呼吸着,一边用脚探试着想找一个可以踏着的地方,有那么一会他就这么悬着,双脚在空中摆动,找不到可踏的地方。
突然有光亮出现,而且越来越亮了。
噢,上帝,那是辆车,有车开过来了……
路易斯想快挪动一下,但手滑了一下,他一边找下脚的地方,一边低头向左看去,那辆车风驰电掣般地开过十字路口驶远了。真幸运,要是它……
他的手又滑了一下,他觉得树皮掉在了头上。
他的一只脚找到了踩的地方,但另一只腿的裤角却被栅栏尖头挂住了。老天!他有点快支持不住了。路易斯绝望地用力抖着腿,树枝又弯下来不少,他的手又滑了一下,他听到裤子撕破的声音,然后发现自己站在了两个尖头上,尖头扎在他的鞋后跟上,很快扎痛了脚。但路易斯还是站在上面。他的两手两臂的放松感要比脚上的疼痛感好得多。
我这是个什么形象,他心情沉闷但又觉得好笑地想了一下,然后左手抓着树枝,右手在夹克上擦了擦,接着又用右手抓着树枝,左手在夹克上也擦了擦。
他又站在那儿待了一小会,接着伸手向前移去,现在他可以抓得牢一些。脚离开了尖头,他继续往前挪着,树枝弯得厉害,有些危险了;接着他听到了一声不祥的断裂声,他盲目地松开了手。
他摔落在地上,一条腿的膝盖处撞在了一块墓碑上,疼痛一下子传到了大腿,他在草地上打了个滚,手抱着膝盖,嘴巴咧到了脑后,心里想着可别摔碎了膝盖骨。终于疼痛减轻了些,他发现自己还能转动腿关节,要是他坚持活动关节,别让关节变硬,过后会好的,也许吧。
路易斯站起身,开始沿着铁栅栏向梅森街和他的工具所在的地方走去,他的膝盖刚开始还挺疼,他就一瘸一拐地走,过了一会那种疼痛就变得麻木了,洪达车里的急救包里有阿司匹林,自己应该记得带在身边就好了。现在想起来太晚了。路易斯眼睛盯着路上,看是否有车驶过。当真有一辆车驶来的时候,他就钻到墓地深处躲起来。
梅森街上可能会有车辆驶过,路易斯一直在隐蔽处走着,直到来到自己的洪达车正对的地方,他正想跑到栅栏下从灌木丛中取出工具,这时他听到人行道上有脚步声,还有一个女人在低声大笑。他蹲在一个大墓碑后,蹲下时膝盖疼得厉害,他看到一对男女向梅森街的另一端走去。他们互相搂着腰走着,这使路易斯想起了某个老电视剧中的情景。要是他现在在墓碑后站起身来,他们看到后会怎么样,在这片死寂的墓地里突然出现一个摇晃着的影子,向他们大声叫:“晚安,卡拉白什太太,不管你在什么地方!”他们一定会吓个半死的。
两个人走到他车旁的街灯下,互相拥抱起来。看着他们,路易斯感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些厌恶。他此时此地蹲伏在墓碑下,就像廉价的喜剧故事里的一个非人的东西在偷看情人幽会似的。运气就这么糟吗?他纳闷地想,就因为这倒霉的干扰就放弃吗?爬上树,沿着树枝攀过来,摔倒在墓地里,看情人幽会……再去挖墓?就这么简单?这是疯了吧?我花了八年的时间才成为一个医生的,但是只用简单的一步就可以成为盗墓者……我想人们会叫我为食尸鬼的。
他把拳头放进嘴里,防止自己由于感觉到这种内心的恐惧和六神无主而发出声音来。
那对男女终干走了,路易斯不耐烦地看着他们爬上一栋公寓楼门前的台阶,男的站在门前找出钥匙开了门,片刻后两个人走进门里了。街上又恢复了静寂,只有风还在不停地刮着,吹动着树枝和他前额上汗水浸湿的头发。
路易斯弯着腰跑到栅栏下,在灌木丛中摸索着找那捆工具,找到了,就在手边,他拿起来,听到工具在里面碰撞的声音。他扛着工具走到铺着沙石的宽阔的车行道上,辨别了一下方向,没错,从这儿直接向前走,在岔路口向左拐,没问题。
路易斯沿着车行路的道边走着,希望万一要是有一个全日值班的守夜人出来的话,他能躲到榆树林的阴影中。他到岔路口向左拐了,渐渐离盖基的墓地越来越近。突然他震惊地意识到自己记不起儿子长得是什么模样了。他停了下来,盯着一排排的墓穴、墓碑,尽力唤醒自己的记忆。他只能记起盖基的个别特征,儿子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又细又亮;眼睛有些斜视;小小的白牙齿;下巴上有一小块疤痕,是在芝加哥时从台阶上摔下来磕的。他能想起这些,却无法把它们综合到一起去。他看见盖基向公路跑去,跑向那辆奥灵科的大卡车,像是要与它约会似的,但是盖基的脸却是转向一边的。路易斯想要回忆起放完风筝的那天夜里盖基躺在床上时的情景,但脑子里只是一片黑暗。
路易斯心里喊着,盖基,你在哪儿啊?路易斯,你想过没有,也许你这么做对儿子一点好处都没有?也许他在这里很幸福……也许死亡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糟。也许他正和天使们在一起,也许睡着了。如果他睡着了,你真的清楚自己可能会惊醒的是什么吗?
噢,盖基,你在哪儿?我想要带你回家。
但是,他真的能控制住自己的行动吗?为什么他想不起儿子的脸呢?为什么他要违背大家对他的警告去行事呢?乍得警告过他,在梦中帕斯科警告过他,自己颤抖的慌乱的心也在警告他。
路易斯又想起了宠物公墓里的墓碑,它们大致形成一个个的圆,盘旋着伸向神秘的地方,接着路易斯又感觉到了那种寒冷。他为什么要站在这儿,试图记起儿子的脸呢?他一会就能看见儿子的脸了。
墓碑就在这儿,上面简单地刻着盖基·威廉姆·克利德和出生与死亡日期。路易斯看到今天有人来过这儿悼念过儿子,因为墓上有鲜花。可能会是谁呢?丹得丽芝太太吗?
路易斯的心沉重而缓慢地在胸中跳动着。这就是儿子的墓地,要是他想做那事的话,该动手了,虽然夜还有段时间,但白天也会随之而来的。
路易斯最后想了一下,看到自己是下定决心要做的。他不自觉地轻轻点了点头,自己都没觉察出来,然后伸手取出了刀子,他用胶带把工具打包后粘起来了,现在需要割开。他把盖基墓上的防水布掀开卷起来,然后把工具放好,就像安排好做手术的工具一样。手电筒路易斯接店员说得那样用一块布包了起来,中间挖了个小孔,弄成了中间有一点透光的钢笔式手电筒,短把镐也许用不着,他只是碰巧买了来,他挖开墓地时不会遇到石块和硬硬的水泥密封盖的。铲子和锹都拿出来了,还有长绳子和手套,他戴上手套,抓起锹,开始干了起来。
上很松软,挖掘工作很容易,墓穴的形状非常清晰,路易斯挖出的土比墓穴边上的要松软得多。路易斯忍不住在脑子里把这儿轻松的挖掘工作与他今晚过一会后要去埋儿子的那坚硬的、满是石头的挖掘工作对比了一下。在那儿,他得用镐了。后来他不愿再想了,但这些念头总是不时地闪回到脑海中。
路易斯把土挖出来后抛到墓穴的左侧。随着墓穴的加深,他的节奏越来越慢,他下到墓穴里去挖土,闻到了一种新土的味道,这种味道从他去卡尔舅舅家度暑假以来他一直记得的。
挖掘者,路易斯停下来擦额头上的汗时想起了这个词。卡尔舅舅以前告诉过他这是人们给美国的挖墓地的人起的绰号。路易斯又开始跳进墓穴里挖起来,中间他只停了一下,看了看手表,时间已是半夜12点20分。他觉得时间过得很快。40分钟后,他手里的锹碰到了一个硬东西,他咬紧的嘴唇上渗出了血。他拿起手电筒,向下一照,看到了墓地中灰白色的棺木套简。路易斯用锹把上面的土拂掉,锹碰在水泥的棺木套筒上在死寂的夜里发出很大的响声。
路易斯爬出墓穴,找到了绳子,然后把绳子绑在了套筒盖上的铁环上,然后又爬出墓穴,把防水布铺在地上,躺在上面,用力地拉起绳子。他心里想着,路易斯,我想就是这样了,这是你的最后的机会。对了,这是我的最后的机会,我他妈很好地抓住了它。
路易斯把绳子绕在双手上,用力地拉着,方形的水泥盖板很容易被拉开了,像一个垂直的墓碑一样直立着。路易斯解下铁环上的绳子,扔到了一边,他不再需要用绳子了,他可以站在盖板旁,把它挪开;他又跳下墓地,小心地移动着,怕把已拉起的盖板给撞翻砸了脚,或是撞破了什么。一些鹅卵石滚下来,砸在了盖基的棺材上。路易斯弯着腰,把另一半盖板拉了起来,放在一旁。他觉得手指上有种凉东西,低头一看,一条蚯蚓正在他的手指上蠕动着。路易斯厌恶地在嗓子里吼了一声,把蚯蚓扔在了墓穴一边的土壁上,然后他用手电筒向下照去,看到了儿子的棺材。路易斯伸手找到了锹,举过头顶在棺材的锁上砸了四下,心里想着:我要把你解救出来,盖基,看我能不能做到。路易斯边想边砸着,嘴巴向后撤着。
锁在他砸第一下时就裂开了,也许不需要再多砸,但是路易斯又接着砸了好几下,好像不想打开棺材,而是想砸破它似的。最后他又恢复了点理智,举起锹又放了下来。
锹的边缘都被砸弯了,他把锹扔到一边,自己颤抖着两条无力的腿爬了上来。他觉得胃里直恶心,那种愤怒来得快,去得也快,消失了。在这里,那种寒冷的感觉又回到了他的身上,他心里感到一生从没如此孤独和六神无主过。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刚从宇宙飞船上下来的宇航员,在茫茫黑暗的太空里飘浮着。比尔·巴特曼的感觉就像这样吗?路易斯纳闷地想着。
他仰面躺在地上,等着看自己是否能控制住自己,继续干下去。腿上疲累的感觉消失后,他坐了起来,又跳进了墓穴里。他用手电照着锁,发现锁不仅是砸开了,简直全都毁掉了。他刚才疯狂地乱挥着锹,但每一下都落在锁上,好像是长了眼睛,百发百中。锁周围的木头都被劈裂了。
路易斯把手电筒夹在腋下,轻轻地蹲了下来。他的双手摸索着,找到了棺材顶盖上的凹槽,他把手指伸了进去,停了一会……也许人们会说犹豫了一会,然后打开了儿子的棺材。
─── 宠物公墓 ───
五十
瑞琪儿差一点就赶上了从波士顿到波特兰的航班。差一点她从芝加哥乘飞机准时起飞,到达了拉古尔的亚。从纽约起飞时只晚点5分钟,到达波士顿时晚点15分钟,是晚上11点12分到达波士顿的,这使得她只有13分钟转机的时间。她本来还可能赶上飞机的,但机场巴士来晚了,她焦躁不安,脚不停地轮流倒换着,旅行包一会换到左肩,一会换到右肩,急得像要上厕所似的。一直等到11点25分,车还没来。瑞琪儿向换机处跑去,她穿的鞋鞋跟本来不高,但跑起来还是扭得脚脖子直疼,于是她停了下来,脱掉鞋子,穿着袜子跑了起来。她跑过了阿勒哥汉尼航空公司的换机处,又跑过东方航空公司的换机处,跑得只觉得喉咙发干,气喘吁吁的,胸口和肋骨直疼。终于她看到了得尔它航空公司的标牌,她冲进门去,差点没把手中的一只鞋给扔了出去,此时是11点37分。
两个值班员中的一个抬头看了她一眼。
瑞琪儿喘着粗气说:“104航班,飞往波特兰的,飞机起飞了吗?”
值班员扫了一眼身后的指示牌说:“牌上指示说还没有,但他们5分钟前就播了最后登机的通知。我给他们打个电话问问看,您的包需要检查吗?”
“不需要。”瑞琪儿气喘吁吁地说。她用手把眼角汗湿的头发拨到耳后,她的心像野马一样在胸中狂跳着。
“那你别等着我给他们打电话了,我会打电话问的……不过我建议你快跑去赶飞机吧。”
瑞琪儿没快跑,她跑不动了,但她尽力跑着。电梯由于是在夜里,已经关了。她沿着楼梯一阶阶向上跑,嘴里一股成涩味。她跑到安全检查处,把旅行袋扔到吃惊的女办事员面前,等着办好手续。手一会攥紧一会放开,包还没完全从安检室的传送带上出来,她就一把抓住带子,又跑了起来,包在身后不停地拍打着她的屁股。
她边跑边抬头看指示牌,上面显示着:
104航班,飞往波特兰,起飞时间:11:25,登机口:31号,正在登机。
31号登机口在大厅的另一端,她最后看了一眼指示牌,只见上面的“正在登机”几个字消失了,换上了“正在离港”几个字。
瑞琪儿沮丧地大叫了一声,跑到登机口时正看见服务员在收起写着“104航班,波士顿至波特兰,11:25”几个字的牌子。
瑞琪儿不相信地问:“飞机已经起飞了?它真的已经起飞了?”
服务员同情地看着她说:“飞机11点40离开跑道的,真遗憾,太太。不过您已经尽力了。”服务员边说边指着大玻璃窗外;瑞琪儿看到一架很大的727飞机,上面有得尔它航空公司的标记,已经起飞升空了。
“上帝,没人打电话告诉你我要登机吗?”瑞琪儿大叫着。
“楼下的人打电话告诉我们时,104航班的飞机已经发动起飞了。要是我把它叫回来,它就会驶向30号跑道,那飞行员还不得把我屁股揍扁,更别说机上那100个左右的乘客了。非常对不起,要是您能早来4分钟……”
瑞琪儿没听完服务员的话就走开了。她刚走到离安全检查处还有一半的路时,觉得脑子里一片眩晕,她踉跄地走到另一个登机口处找了个座位坐下来,直到眼前的黑暗和脑子里的眩晕过去后,她才看到袜子上粘着一个烟头。她揪下烟头,穿上鞋,郁郁不乐地想,我的脚可能脏极了。
她走回到安检处。安检处的办事员同情地看着她问:“没赶上?”
“对,没赶上。”瑞琪儿答道。
“您要去哪儿?”
“波特兰,然后再去班格。”
“噢,您为什么不租辆车呢?要是您真的必须去那儿的话,租辆车开车去也行。通常我会建议乘客在机场附近的旅馆里住上一夜,但是我看出您好像真的必须今晚赶到那儿似的。”
“对,我必须去那儿。”瑞琪儿边想边说,“是的,我想我可以那么做,不是吗?要是哪个办事处有车出租的话。”
安检处的办事员大笑着说:“噢,他们有车出租。只有机场有大雾飞机无法起飞时他们才没车呢。等雾散要很长时间。”
瑞琪儿几乎没再听女办事员在说什么了,她只管自顾自地想着,盘算着。
即使她超速开车也不可能到达波特兰后还来得及去赶飞往班格的飞机。那就一直开车开回去,要用多长时间呢?这得看有多远的路程。250英里,瑞琪儿脑子里闪现出这个数字,也许是乍得曾说过的。她从这儿开车动身时至少是12点一刻,也许将近12点半了。开车要走的全是大路。她想她可以以每小时65英里的速度不停地开车,用250除以65,不到4小时。好,就算4个小时,她可能要停一下,去厕所什么的。就算现在还没有睡意,但她了解自己,她可能还需要停车喝杯不加牛奶的咖啡振作一下精神,但她仍然能在天亮前赶回路德楼。
瑞琪儿仔细考虑完后,向楼梯走去,汽车租赁处在大厅的下面一层。
安检处的办事员大声说:“祝你好运,亲爱的,小心些。”
“谢谢。”瑞琪儿说,她觉得自己应该有些好运气。
─── 宠物公墓 ───
五十一
一阵刺鼻的味直冲上来,路易斯向后退了一下,有点窒息的感觉。他站在墓穴边上,大口地呼吸着,就在他认为自己已经控制住自己的呼吸时,他胃里那一大堆晚上吃下的东西一下子喷了出来,吐在了墓穴边上。吐完后他头靠在地上,喘息着。终于呕吐的感觉过去了。路易斯紧咬着牙关,从腋下拿出手电筒向打开的棺材里照去。
路易斯惊恐异常,这种感觉就像刚刚做过一场最可怕的噩梦似的感觉。
路易斯看到儿子的头没有了。
路易斯的手抖得厉害,他只得用两手握住手电筒,就像警察两手握枪对着目标区域扫视着一样。手电筒光不安地前后移动着,有很长时间路易斯不能把手电筒光照到墓穴中去。
路易斯自言自语地说:“这不可能,记住刚才你以为你看到的景象是不可能的。”他慢慢地将手电筒光又投射到儿子那3英尺长的尸体上,从穿着新鞋的脚,照到裤子,再照到他的小衣服上,手电筒的光投射到了他那敞开的衣领处,然后又投到……
路易斯突然愤怒地想大叫,差点没喘上气来,对儿子的死亡产生的那种悲愤又突然冒了上来,把刚才产生的恐惧压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