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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他说。
她轻轻地碰触了一下他的肩,示意他在原地停留片刻,“我奉命确保您读过光束花园的符示,”她说,“您愿意吗?”
罗兰的回答听上去干巴巴的,却仍然带了一丝歉意。“只要能读,我当然愿意,但一直以来我都看不太懂你们的文字,虽然我一到这边就能说出话来。”
“我认为您可以读懂这个,”她说,“试试看。”接着,她又轻触他的肩头,指示他转过身,面对大堂中央的那小块方土——那可不是用小推车从什么富饶的花园里搬运来的泥土,他当然知道,那是这地方切实存在的泥土,也许曾被耕种过,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别的改变。
他看着花园中挂着的一块黄铜标牌,一开始,他看不出什么门道,就和任何商店橱窗上的文字、或是“杂志”封面上的字符没啥两样。他想说明这种情况,并要求这位面善的女士替他念出来,就在这当口,字符变幻了,变成了蓟犁的高等语。于是,他能读懂上面写了什么,轻而易举。读完了之后,黄铜牌上的文字又变回了原样。
“有趣的小把戏。”他说,“它是否能对我的思绪作出反应?”
她笑了——双唇上覆盖着粉色糖果状的东西——又点点头。“是的。如果你是犹太人,你就会看到希伯来文。如果你是俄国人,看到的就会是西里尔字母。”
“当真?”
“当真。”
大堂又开始惯有的律动……除了一点,罗兰明白,这地方的律动决不会在别的商务大楼里出现。那些住在雷劈的人饱受小病之苦,小到身上的疖子、脓包、头痛、耳鸣;到了最后,他们还会死于重患,诸如疯长的癌症,就在他们吃饭的时候,癌细胞也在吞噬神经,好像在体内发动一场局部战争。这里却恰恰相反:充满健康、和谐、善愿和宽容。准确地来说,这些乡民听不见玫瑰在歌唱,但他们也不需要听到。他们都是幸运儿,他们在某种层面上都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才是最幸运之处。他观望着他们从被称为“电梯间”的上上下下的小铁盒子里进进出出,轻快地迈着步子,手里的袋子和身上的背包也轻盈地前后摆动,他们带着各自的装备和军备从这个门进、从那个门出,但没有一个人的线路是完全笔直的。虽然只有少数几人朝这里、她所说的“光束花园”而来,但甚至那些明明不朝这里来的人们也会朝这个方向多走几步,好像被吸铁石吸引了一般。要是有人企图伤害这朵玫瑰呢?罗兰看到电梯外的小桌子旁坐着一名看守,但他又肥又老。这也不要紧。如果有人带着侵犯之意前来,这个大厅里的每个人都会听到头脑深处响起一阵警觉的尖叫声,那刺耳而带有强迫指令般的声音就像是犬类严格听从的警哨。他们会不约而同地涌向那名玫瑰刺客。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对自己的安危浑然不顾。那朵玫瑰自空地垃圾和野草中生长出来,便拥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或者说,至少也能吸引来那些能够保护它的人),这一点也是从未改变过。
“德鄯先生?现在,您准备好了上楼吗?”
“是的,”他说,“请您带路。”
7
就当他们等电梯的时候,罗兰终于找到了和这位女士的面容相匹配的回忆。也许,因为他刚好看到了她的侧面、尤其是颧骨的形状。他想起埃蒂跟他描述过和凯文·塔尔的对话,那是在杰克·安多里尼和乔治·比昂迪离开曼哈顿心灵餐厅之后的事情。塔尔一直在说他老朋友的家族。他们总是吹嘘个不停,说他们拥有全纽约最独特的法定笺头,大概全美国也找不出第二家了。信头上简简单单的写着“深纽”。
“你是不是亚伦·深纽先生的女儿?”他问她。“当然不是,你这么年轻。是他的孙女?”
她的笑容消退了。“亚伦膝下无子,德鄯先生。我是他哥哥的孙女,但我的父母和祖父都死得早。亚瑞才是抚养我长大的人。”
“你这么叫他吗?亚瑞?”罗兰欢喜地问。
“小时候是这么叫他,这么说不过是习惯了。”她伸出手,再次微笑起来,“南希·深纽。我真的非常高兴能见到您。有一点害怕,但很高兴。”
罗兰握住她的手,马马虎虎地摇了一下,与其说是握手倒不如说是碰了碰手掌心。接着,他采用了更有感觉的礼仪(他从小耳濡目染,能够领会的一种),握起拳头抵在前额上,并屈下一膝。“愿天长夜爽,南希·深纽。”
她的笑纹更深了,最后忍不住露齿一笑,“也愿您收成加倍,蓟犁的罗兰!愿您能双倍享受。”
电梯下来了,他们走进去,并上升至九十九层。
8
电梯门一开,露出一间宽阔的大厅。地板上铺着粉色朦胧的地毯,恰到好处地掩映着玫瑰特有的光晕。就在“电梯间”门的正对面有一道玻璃门,上面标着“泰特有限公司”的字样。门后,罗兰又看到一间小厅,一个女人坐在书桌旁,显然是在自言自语。大厅的右门附近,有两个男子穿着西装。他们正在闲聊,双手插在口袋里,貌似十分悠闲,但罗兰看出他们并非如此,而且他们带着武器。他们身上的西装剪裁精良,但一贯对寻找枪支踪影十分谙熟的人总能找到它,只要对方有枪在身。那两个男子大概在门厅前起码聊了一个多小时,或许都超过两个小时了(即便是精英强将,也很难保持更长时间的全神警惕),只要电梯门一开,他们就装作在聊天,实际上随时准备行动——只要有任何不对劲的征兆。罗兰敢打包票是这么回事儿。
但他没多看他们一眼。只要他确定他们是什么人就可以了,他一出电梯门就朝应该期待的物事望去。那是一幅黑白图片,挂在他左手边的墙上。那是一张约五英尺长、三英尺宽的照片(他原本以为这个词儿该读成:炸扁),周边围着精巧的相框,边缘完美地嵌入墙面里,仿佛探进非自然的、静止的、现实世界里的黑洞。三个男人都穿着牛仔裤、衬衫的领口敞开着,并排坐在围栏最高的一条栅栏上,靴子则抵在最低的一条栅栏上。罗兰不禁要想,自己曾看过多少次这样的景象啊!——或是牛仔、或是羊倌,就这样坐观一群烈性的野马,看着它们被烙印、被买卖、或是被阉割、被肢解?又有多少次,他也这么坐着?有时候身边还有老泰特成员的陪伴——库斯伯特、阿兰和杰米——他们会坐在他两边,就像约翰·卡伦和亚伦·深纽分坐在一个黑皮肤男人的两边,中间这人还戴着金边眼镜,留着白色小胡子。回忆只能让他疼痛,还不止是心疼,他胃里一阵痉挛,心跳加速。照片留住了这三人开怀大笑的瞬间,结果便呈现出某种永恒的完美,这样的瞬间是如此稀少而珍贵——人们乐于在那里、乐于袒露真我。
“公司创建人。”南希在一旁说道,听来既欣慰又悲伤。“这张照片拍摄于一九八六年,施工场地正在公休,那是在新墨西哥州的陶斯小镇。三个城市大男孩在牛仔乡村,不如这么说吧。是不是栩栩如生?”
“您说得很对。”罗兰说。
“三个人您都认识吗?”
罗兰点点头。他都认得,没错,但他从未见过莫斯·卡佛,也就是坐在中间的黑人。他是丹·霍姆斯的合作伙伴,也是奥黛塔·霍姆斯的教父。照片里的卡佛看似七十多岁,健康,精力充沛,但一九八六年的时候他实际上都快八十岁了。甚至可能八十五。罗兰提醒自己说,当然了,这里有一张王牌:就在这栋大楼的大厅里,他刚刚见识了那朵玫瑰。玫瑰好比活力之源,不亚于街对面的袖珍公园里的乌龟雕像象征的真正的马图林,但他有否想过这朵玫瑰含有某种福祉?是的,他觉得有。某种神奇的治愈功效?是的,他觉得有。那他是否相信自一九七七年至拍摄照片时的一九八六年间,亚伦·深纽的这九年生命意味着纯贞世界对老年人的药物理疗成果卓越?不,他不这么想。这三人——卡佛、卡伦和深纽——几乎是神奇地走到一起,在他们的老年岁月里不惜一切为捍卫玫瑰的安危而战。枪侠完全相信,他们的这段故事值得大书特书,很可能将是一部令人振奋的精彩之作。罗兰所信,其实很简单:一切只因玫瑰表露了感激之情。
“他们什么时候逝世的?”罗兰问南希·深纽。
“约翰·卡伦最先走的,是在一九八九年。”她说,“死于枪伤。他在医院里挣扎了二十个小时,时间很长,足够和每个人道别。当时他在纽约参加年会。根据纽约警方的说法,一场街头斗殴失控引发了这场悲剧。但我们相信他是被谋杀的,凶手是索姆布拉或北方电子公司雇佣的杀手。也许是个坎-托阿。以前也有过类似刺杀,但都失败了。”
“索姆布拉和北方电子都一样,”罗兰说,“他们都是血王在这个世界里的佣人。”
“我们知道。”她说着,指向照片左边的男人,她和他极其相像。“亚伦叔叔活到一九九二年。您是何时遇到他的……一九七七年?”
“是的。”
“一九七七年的时候,谁也不相信他能活那么久。”
“也是血王的手下杀了他吗?”
“不,是癌症复发。他死在自己的床上。我在他身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告诉罗兰我们尽力了’。因此我要将这话转告给您。”
“谢谢您。”罗兰听见自己艰涩的语音,希望南希能将之误解为简慢。很多人为了他尽心到死,难道不是吗?太多人了,从苏珊·德尔伽朵开始、从那么多年前开始。
“您没事儿吧?”她轻柔地问道,言语中透露出一丝同情。
“没事的。”他答,“我很好。那么莫斯·卡佛呢?他何时去世的?”
她一扬眉,笑了。
“难道——?”
“您自己去瞧吧!”
她指向玻璃门。这时,从里面走出两个人,他们经过书桌边显然在自言自语的女人,径直向他们迎来。消瘦的老者一头蓬松欲飞的白发,连眉毛都是同样的白色。他的肤色很深,但扶着他手臂的女人的肤色则显得更黑。他很高大——若不是驼背减去了几分,差不多就有六英尺三英寸——然而那女人就更高挑了,至少六英尺六英寸。她的容貌不算美丽,但带一种野性的飒爽。这是一张勇士的脸孔。
枪侠的脸孔。
9
如果莫斯·卡佛还能挺直腰板,就能跟罗兰平视。而现在,卡佛得微微仰起头来,可他还在一个劲地点头,小鸟啄米似的。看起来,他已经无法弯下脖颈;关节病症将僵硬的脖子锁住了。眼睛的颜色是棕色[奇+书+网],可眼白部分浑浊得很,以至于很难分清瞳孔的边界,但无论如何,他那副金边眼镜后面充盈了喜悦的笑意。他还留着那撮小白胡子。
“蓟犁的罗兰!”他说,“先生,我是多么渴望见到您呀!就为了这个我才能在约翰和亚伦死后还活了这么久。放开我,就一分钟,玛丽安,放开!有些事情我必须亲手做!”
玛丽安·卡佛松了手,并看向罗兰。他没有用意念去聆听到她的思绪,也不需要那么做;她想对他说什么早就写在脸上了:要是他摔倒了,请您一定扶住他,先生!
可是这个男人,苏珊娜称之为莫斯叔叔的男人并没有跌倒。他抬起节瘤凸起、饱受关节痛折磨的老拳头,抬到前额,又弯曲了右膝,将自身重量完全托付给颤颤巍巍的右腿。“向最后的枪侠致敬,走出蓟犁的罗兰·德鄯,斯蒂文之子,亚瑟·艾尔德之嫡系传人。我,我们自称玫瑰的卡-泰特的最后一员,在此向您致敬。”
罗兰再次以拳触额,却不止是屈膝行礼,而是跪了下来。“向您致敬,莫斯叔叔,苏珊娜的教父,玫瑰的卡-泰特的首领,我全心全意向您致敬。”
“谢谢您。”老人说着,像个孩子般朗朗大笑。“我们终于在玫瑰之屋里相见了!曾经可能是玫瑰之墓呀!哈!快告诉我,我们没有把它变成玫瑰之墓!好不好?”
“绝不是玫瑰之墓,因为那么说就将是谎言。”
“说对了!”老人高声一喊,又发出那种豪爽的笑声。“可我乐得都忘礼数了,枪侠。站在我身边的这位俊美女郎,您若把她当作我的孙女也很自然,因为她出生时我都已经七十多岁了,也就是一九六九年,但事实上——”罗兰听出他那浓重的口音,但是是霎,就像是这样——“生命里的好事情总是来得晚,而孩子”——哈子——“就是其中之一,在我看来。我说了这么大一串,就为了告诉您,这是我女儿,玛丽安·奥黛塔·卡佛,自从我于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九十八岁退休之后,就由她担任泰特公司的总裁。罗兰,你说,那些乡巴佬要是知道这家价值一百亿美元的大企业是由一个黑鬼操控的,会不会吓得目瞪口呆?”老人越说越兴奋,越说越高兴,口音也就越来越重,到了最后,罗兰听到的几乎是:乡布佬么知叠家介值乙百亿美德达切斯尤果黑龟策动……
“别这样,爸爸,”他身边的高个儿女人说道。她的语气很和蔼,但有种不容反驳的威严。“要是再这样激动,你戴的心脏监控器就要报警了,而且这位先生的时间不多。”
“她都快把我管死了!”老人气呼呼地高叫一嗓子,同时,又微微扭过来,趁女儿看不见,冲着罗兰狡黠地一眨眼。
老人,就当她不知道你的小动作吧。罗兰心想着,尽管难以从悲伤中自拔,也还是被卡佛逗乐了。就当她这么多年都没看过吧——说实话吧。
这时,玛丽安·卡佛却说:“我们稍过一会儿再和您闲聊,罗兰,首先,我需要看到一些东西。”
“根本不需要!”老人打断了女儿,话里的气愤似乎都要炸开了。“压根儿不需要,你心里很清楚!难道我养大的是个大笨蛋?”
“他的话很可能完全正确,”玛丽安接着说,“但总是要以防——”
“——请不用多做解释。”枪侠说,“是啊,这是一条好规矩。你想看什么?什么才能让你相信,我自称罗兰所言属实?”
“您的枪。”她说。
罗兰当即从皮质背袋里取出那件“老家岁月”汗衫,再取出藏在下面的枪。他将裹在外面的卡箍带解开,拔出白檀木枪把的左轮手枪。他听到玛丽安倒吸一口冷气,敬畏之意溢于言表,便假装没注意到。眼角的余光还告诉他,那两个穿着笔挺西装的守卫兵也被吸引而来,眼睛都瞪圆了。
“你看见啰!”莫斯·卡佛大叫大喊,“啊,这里的每个人都看见了!哦,上帝啊!以后都能对你们的孙儿们说,你亲眼见到了石中剑,亚瑟王之剑,就是一回事儿!”
罗兰将他父亲传给他的左轮枪递给了玛丽安。他明白,她需要亲手触摸才能确认他的身份,只有这样,才会带领他通往泰特公司的腹地(若是弄错了人,后果自然不堪设想),可是,这一时刻到来时,她却好像难以胜任了。玛丽安迟疑了片刻,终于镇定下来,接过了枪,当她亲手感到它的沉重时,不由得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小心翼翼地,不让手指靠近扳机,再抬起枪把,凑近了去看,终于,视线落在靠近枪口的地方,正是细妙的蔓叶图案:
附图:424
“德鄯先生,您能否告诉我,这有什么意味?”她问他。
“可以,”他说,“如果您愿意,可以叫我罗兰。”
“既然您这样请求,我当然愿意。”
“这是亚瑟的标志,”他说着,也看向这图案,“是他的墓门上惟一的图案。是他作为首领的标志,意味着:白界。”
老人也伸出颤抖不已的双手,静默无言,却透露着难耐的心焦。
“上膛了吗?”她问罗兰,却不等罗兰开口就说,“当然,当然上膛了。”
“给他吧。”罗兰说。
玛丽安似乎有点犹豫,两名守卫兵更是面露怀疑之色,但莫斯叔叔还是不依不饶地向这支寡妇制造者伸着手,罗兰点点头。女人很不情愿地将枪递给她父亲。老人接过来,两只手握着,他随后的动作让枪侠既惊骇又温暖:老人用皱痕累累的双唇亲吻了枪管。
“味道怎么样?”罗兰的问话里似有真诚的好奇。
“岁月,枪侠,”莫斯·卡佛答道,“我品尝到了。”他这才将枪递还给女人,枪把在前。
她再亲手把枪还给罗兰,能摆脱它那死气沉沉、足以致命的沉重感,她似乎很高兴,于是,罗兰再次将枪裹进子弹箍带里。
“来吧,”她说,“虽然我们时间紧张,但总该庆贺,在您的悲伤所能允许的范围内。”
“阿门!”老人说着拍拍罗兰的肩膀。“她还活着,我的奥黛塔——你大概叫她苏珊娜吧。还有她在。我想你听到这话会很高兴,先生。”
罗兰确实很高兴,他点头称谢。
“现在,请进来吧,罗兰,”玛丽安·卡佛说道,“欢迎来到我们这里,因为这也是属于您的,而且,我们都知道,您很可能不会再次光临这里了。”
10
玛丽安·卡佛的办公室在九十九层的西北角。这里的大玻璃门窗上没有一丝拼贴的痕迹,也不见任何支柱或框架,这情景让罗兰叹为观止。站在这里凭窗远眺,就好像悬在半空中,迫近天际线的感觉真是无可比拟。但有一样景物罗兰以前见过,因为他认出了那巨大的悬索桥、还有两边高高的塔楼。他当然认得出这座桥,因为他们差点儿因此死在另一个世界。那时候,杰克被绑架了,被盖舍带去见滴答老人。那是在剌德城,正是它最为活跃繁盛的时代。
“你们就把这里称为纽约吗?”他问,“你们,是吗?”
“是的。”南希·深纽答。
“那座桥,那桥下面呢?”
“乔治·华盛顿特区,”玛丽安·卡佛接口说道,“当地人会简称GWB。”
也就是说,不止是那座将他们带往剌德城的大桥、还有旁边那片地——卡拉汉神父就曾沿着那片地走出了纽约,开始了他四处流浪的岁月。罗兰都记得很清楚,非常清楚。
“你们想来点什么提神的吗?”南希问。
他先是说不,又好好反省了一下,发现自己确实头晕目眩,便改了主意。是的,当他需要提神醒脑时,确实有些东西很管用。“茶,如果你们有的话,”他说,“热的浓茶,配糖或蜜。可以吗?”
“当然,”玛丽安说着,摁下桌上的一个按键。她对着罗兰看不到的什么人说起话来,于是,他顿时明白了——外面办公室里那个明摆着在自言自语的女人在干什么。
帮罗兰点完热茶和三明治(先前罗兰总以为那叫“杀名字”)后,玛丽安倾身向前,盯住罗兰的眼睛。“罗兰,我们终于在纽约相见了,这是我所期待的,但我们在这里的时间并非……并非是至关重要的。我估计,你知道为什么。”
枪侠想了想,便点了头。一件需要谨慎对待的小事,而这些年来他已经在本性中铸就了某种程度的谨慎。还有些人——阿兰·琼斯算一个,杰米·德卡力算第二——天生就擅长此道,但罗兰的本性并非如此,而更倾向于先开枪、后提问。
“南希跟我说了,您已经读过光束花园里的饰板,”玛丽安接着说,“您——”
“光束花园,哦,我的上——帝啊!”莫斯·卡佛插了一嘴。刚才沿着过道走进女儿办公室时,他不知从哪里捡起一根拐杖,下端有仿造的大象脚,现在,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拄着它重重地往昂贵的地毯上砸,以此加重语气。玛丽安颇有忍耐之心地看着他,“得说是上帝炸弹呀!”
“我父亲最近和楼下布道的哈里根神父交上了朋友,但我的生活并不关心那份友情,”玛丽安说着,叹了口气,“不去管他啦。罗兰,你读过符示了,是吗?”
他点点头。南希用的字眼不一样——符号,或是符识——但他明白,两人说的是同一样东西。“字母变幻成了高等语,所以我可以读懂。”
“那么,它说了什么?”
“泰特有限公司谨致哀悼,追忆爱德华·堪特·迪恩,及约翰·杰克·钱伯斯,”他停了一下,再说,“接着还说‘卡姆-啊-卡姆-玛,普瑞-托伊,甘-德拉,’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白覆红,神旨永存。”
“我们看到的是:善良压倒邪恶,这是上帝的旨意。”玛丽安说。
“赞美上帝!”莫斯·卡佛说着,又用拐杖重重杵了一下地毯。“愿纯贞世界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