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虑了,顺其自然的,思考又导致了喝酒,那个夏天总是这样。酒鬼们总是这样的。我还记得当时我坐在帝国大厦对面的小酒吧里,听着自动唱机里传来的埃尔顿·约翰的歌声。‘你已经迷住了我,对不对,亲爱的?'又开始工作的时候,我找了一家新的短期劳务公司,一家从来没听过那操他妈的装配兄弟的公司。”

卡拉汉说操他妈的这个词的时候总是带着某种绝望的愤怒,脏话已经变成语言上最后一个避风港的人总是这个样子。

“你喝酒,你游荡,你工作,”罗兰说,“但在那个夏天,你起码还有一样别的事要做,对不对?”

“对。过了一段时间我才开始做那件事。我看见了好几个——公园里喂松鼠的女人只不过是第一个——但他们什么都没做。我是说,我知道他们是什么,但要冷血地杀掉他们也不是件容易事。后来,一天晚上,我在巴特利公园看到一只吸血鬼在吸血。我随身带着一把折叠刀。他正进食的时候,我抄到他身后捅了他四刀:腰上一刀,肋骨中间一刀,背上一刀,脖子上一刀。最后一刀我用了全力。刀从脖子的另一侧穿出,那东西的喉结挂在刀上,就像烤肉串上的一块肉。那一刀发出了筋肉撕裂的声音。”

虽然卡拉汉听上去似乎若无其事,但他的脸已经面无人色了。

“家园后面的院子里发生的事再度重演了——那人立刻就消失了,只剩下衣服。我料到会这样,但总是要再次亲眼看到才敢确定。”

“一个夏天不可能就这一次。”苏珊娜说。

卡拉汉点点头。“受害者是一个大约十五岁的男孩,看上去像是波多黎哥人或是多米尼亚人。他脚边放着一台收音机。我记不得放的是什么歌了,所以那很可能不是‘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五分钟过去了。我刚准备在他鼻子下面打个响指或拍拍他的脸蛋,他眨了眨眼,晃了一下,摇了摇头,醒过来了。他见我站在面前,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抓他的收音机。他把收音机像抱小孩一样抱在胸前,说:‘你想要什么,老兄?’我说我不想要什么,任何东西都不要,我也不会伤害他或是捉弄他,我只是很好奇他脚下为什么摊着一堆衣服。那孩子看了看脚下,便弯下腰开始去翻衣服口袋。我想他可找到事做了——足够他忙活一阵了——所以我就走开了。这是第二个。第三个更容易一些。第四个还要更容易。八月底的时候,我已经杀了六个了。第六个就是我在米兰银行碰到过的那个女人。世界真小,不是吗?

“我经常到第一大道和四十七街那边去,站在路对面看着家园。有时我傍晚去那里,看着醉鬼们和流浪汉去那里吃饭。有时洛文会出来,跟人们谈谈话。他不抽烟,但口袋里总是装着几包烟,他会把烟全发给来吃饭的人。我并没有刻意在他面前躲闪,但我不觉得他认出了我。”

“很可能你的变化太大了。”埃蒂说。

卡拉汉点点头。“我的头发一直留到肩膀,而且开始变灰了。还留着胡子。当然了,我对服装也不讲究了。我身上一半的衣服都是我杀的吸血鬼穿过的。有一个吸血鬼是个骑自行车的快递员,他有一双上好的机车靴。不是巴利船鞋,但也几乎是新的,而且是我的号码。这双鞋很耐穿。我现在还留着它。”他朝屋子那边点点头。“但是我不认为那是他认不出我的原因。洛文是专门跟酒鬼、吸毒者和流浪汉打交道的,他已经看惯了那些人身上发生的巨大变化,而且通常都是越变越差的。他已经习惯了辨认那些满脸淤青满身尘土的家伙们是谁。我认为更有可能的是我已经变成了你们所说的流浪的死人,罗兰。全世界都看不到我。但是我认为那些人——以前的那些人——肯定是紧紧固定在纽约的。”

“他们从来都走不远,”罗兰表示赞同。他的烟抽完了;干巴巴的纸和烟末随着两阵青烟在他的手指间消失了。“鬼总出没在同一栋房子里。”

“当然了,那些可怜的家伙。但我想离开。每天太阳升起的时间都提前一点点。每天我都感觉到那些道路的召唤,那些隐藏着的高速公路的召唤也在一点点变得更强烈。这种召唤可能只是一种迷信的地理疗法,我相信我已经提过了。认为换个地方事情就会好起来的,或是自我毁灭的冲动就会消失,这种想法完全是不合逻辑的,但仍然很诱人。这种召唤无疑也是一种希望,也就是说到了另一个地方,一个更广阔的地方,就用不着对付吸血鬼或是走路的死人了。但是更主要的,这种召唤是另外一些东西。嗯……很重要的东西。”卡拉汉笑了笑,但这笑容不过是扯动着嘴唇露了一下牙龈而已。“有什么东西开始追杀我了。”

“吸血鬼。”埃蒂说。

“嗯——是的……”卡拉汉咬着嘴唇,然后更肯定地重复了一遍。“是的。但不仅仅是吸血鬼。即使在听上去最符合逻辑的时候,这答案也不是完全正确的。最起码我知道不是那些死人;虽然他们能看到我,但他们根本不在乎我,除了有些死人可能希望我能修好他们或是结束他们的苦难。可是,就像我告诉你们的那样,第三类吸血鬼看不到我——反正看不到我是那个杀吸血鬼的人。而且他们的注意力也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就好像他们也同样感染了那些受害者的失忆症似的。

“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有麻烦了是在杀掉银行里的女人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当时我在华盛顿广场公园里。那个公园是我的常去之地,尽管上帝知道我不是惟一一个。夏天的时候那里几乎是个常规露天宿舍。那里甚至还有我最喜欢的长椅,尽管我不是每晚都能睡到上面去……也不是每晚都到那里去。

“那天晚上——天气闷热,雷声隆隆——我大概八点钟到的那里。我在棕色的袋子里装了一瓶酒和一本埃兹拉·庞德的《诗篇》。我向常去的长椅走去。旁边的椅子背面,我看到用颜料喷出的一幅涂鸦。上面写着他到这里来了。他有一只烧伤的手。”

“哦,我的上帝啊。”苏珊娜说,情不自禁地把手放在了喉咙上。

“我马上离开了公园,睡在了二十个街区开外的一条巷子里。我确信不疑自己就是那幅涂鸦说的人。两天之后的晚上,我在法律街上的酒吧外的人行道上看到了另一幅,我常去那家酒吧喝酒,有时钱富余一点的话还会吃个三明治。那一幅是用粉笔写的,已经被行人的脚蹭得一团模糊了,但我还是能认得出来。写的是同样的东西:他到这里来了。他有一只烧伤的手。这条消息周围还画着各种星星,好像写这几个字的人确实有心好好修饰一番似的。一个街区以外,在禁止停车的牌子上,用颜料喷着另一条信息:现在他的头发差不多全白了。第二天早上,一辆公共汽车的一侧写着:他的名字可能是卡林伍德。那之后大概过了两三天,我在常去的地方发现了很多寻找丢失宠物的海报——尼德公园,中央公园,法律街上的城市之光酒吧,格林尼治村的一些乡村歌曲和诗歌俱乐部。”

“宠物海报,”埃蒂思索着。“要知道这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很聪明的。”

“海报都是一样的,”卡拉汉说。“看到我们的爱尔兰塞特猎犬了吗?他是个愚蠢的老家伙,但我们都爱他。右前爪被火烧过。叫他凯利、卡林斯,或卡林伍德的时候会答应。如果发现,必有重谢。后面还画了一长串的美元符号。”

“这些海报是给谁看的呢?”苏珊娜问。

卡拉汉耸耸肩。“我也没把握。可能是给吸血鬼吧。”

埃蒂疲倦地搓着脸。“好吧,我们来想一想。我们碰上的有第三类吸血鬼……流浪的死人……现在又来了第三批人。这些人到处张贴和宠物没有关系的宠物海报,还在建筑物和人行道上涂鸦。他们是谁?”

“低等人,”卡拉汉说,“有时他们这样称呼自己,而且里面也有女人。有时候他们把自己称为保镖。他们中很多人都穿着长袍……但不是所有人。他们中很多人手上都有蓝色的棺材图腾……但也不是所有人。”

“灵柩猎手,罗兰。”埃蒂小声说。

罗兰点点头但一直盯着卡拉汉。“让他说,埃蒂。”

“他们是什么——他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他们是血王的士兵。”卡拉汉说,然后在身上划了个十字。

12

埃蒂吃了一惊。苏珊娜把手放到肚子上,开始轻轻地摩挲。罗兰发现自己想起了他们最终摆脱布莱因之后穿过盖奇公园的那段路程。动物园里的死动物。混乱的玫瑰园。旋转木马和玩具火车。然后是那条金属路,通往被埃蒂、苏珊娜和杰克称为收费公路的更宽的金属路。那里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留神不速之客。另一块潦草地画着一只眼睛的牌子上写着万众欢呼血王!

“看来你们也听说过那位先生。”卡拉汉声音干涩地说。

“这样说吧,他也在我们能看到的地方留下了他的标志。”苏珊娜说。

卡拉汉朝雷劈的方向点点头。“如果你们到了那边,”他说,“你们将看到的就远不止几面墙上喷着的几幅涂鸦了。”

“你呢?”埃蒂问,“你当时怎么做的?”

“首先,我坐下来好好考虑了一下当时的状况。我意识到,不管在外人看来这想法有多么疯狂和病态,我确实被跟踪了,而且还不一定是被第三类吸血鬼。虽然我也意识到,到处留字和张贴宠物海报的人是不会不好意思动用吸血鬼来对付我的。

“请记住,当时我完全不知道那群神秘人是谁。还在耶路撒冷地的时候,巴洛搬进了那栋发生过可怕事件据说一直闹鬼的房子。那个作家,米尔斯,说邪恶的房子会吸引邪恶的人。我在纽约又想起了那句话,那是我脑子最清醒的时候。我开始想我是不是又吸引了一个吸血鬼之王,另一个第一类吸血鬼,就像马斯藤之屋吸引了巴洛一样。不管那想法是正确还是错误(后来证明那是错的),我还是很高兴发现自己灌满酒精的脑子还能做一些逻辑思考。

“我需要决定的第一件事是继续留在纽约还是到别处去。我知道如果我不走的话,他们会抓到我的,而且很可能比我想象中还要快。他们知道我大概什么样子,而这个则是很难弄错的标志。”卡拉汉举起了那只烧伤的手。“他们几乎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过上一两个星期肯定就能拿到完全正确的名字。他们可以去我常去的商店,那里留下了我的味道。他们能找到和我谈过话、喝过酒、一起玩过跳棋和克里比奇牌的人。还有在人力和壮小伙劳务公司里一起工作过的人。

“这让我想到了另一个地方,就算喝了这么几个月的酒,我也应该早些想到的地方。我意识到他们会找到洛文·马戈鲁德和家园,还有那里认识我的许多人。做兼职的工人,志愿者,一些在那里住过的人。见鬼,我在那里待了九个月,足有几百人在那里住过。

“最主要的是,那些路诱惑着我。”卡拉汉看着埃蒂和苏珊娜。“你们知道吗?哈得逊河上面,通往新泽西的方向有一座人行桥。事实上,那座桥处在乔治·华盛顿桥的阴影下,是一座厚木板桥,桥的一边有一些木质的饮水槽可供牛马喝水。”

埃蒂笑了起来,那笑声就好像有人在挠他脚心的痒痒。“对不起,神父,那怎么可能呢?我这辈子去过乔治·华盛顿桥足有五百次了。亨利和我以前常去岩壁公园。那里根本没有木板桥。”

“但那里确实有,”卡拉汉冷静地说,“我敢说,早在十九世纪早期就有那座桥了,尽管后来也修缮了好几次。事实上,桥中央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二百年修缮,由拉莫科实业一九七五年完成。我看到机器人安迪的时候才想起了这个名字。根据它前胸的那块牌子来看,那个公司就是它的制造者。”

“我们以前也见过那个名字,”埃蒂说,“在剌德城见过。但那里它被称为拉莫科铸造。”

“很可能是同一公司的不同分支。”苏珊娜说。

罗兰一言不发,只是右手仅剩的两个手指不耐烦地转了一下:抓紧时间,抓紧时间。

“它就在那里,但不容易看到,”卡拉汉说,“它是隐蔽的。这只是那些秘密道路中的第一条。那些路像蛛网一样从纽约向四面八方延伸着。”

“隔界的收费公路,”埃蒂嘀咕着,“想想这个概念吧。”

“我不知道这说法对不对,”卡拉汉说,“我只知道随后的几年漂泊中我看到了很多不寻常的东西,而且我还遇到了很多好人。把他们叫做正常人或普通人好像有点侮辱他们,但他们恰恰就是这两类人。毫无疑问,对我来说,他们赋予了正常和普通这样的词某种高贵的涵义。

“离开纽约之前,我还想再看一眼洛文·马戈鲁德。我想让他知道,也许我已经在鲁普的脸上撒尿了——我又酗酒了,这没什么好说的——但我并没有脱掉裤子堕落到底。我词拙嘴笨,其实我想说我并没有完全放弃。而且我不想象被手电筒的光照着的兔子那样低着头,把脸藏在腿里。”

卡拉汉又开始哭了起来。他用衬衫的袖子擦了擦眼睛。“而且,我想向某个人道别,也听他向我道别。毕竟,我们说出的再见和听到的再见都告诉我们,我们还活着。我想要拥抱他,把鲁普给我的吻给他。再加上那句话:你太宝贵了,我们不能失去你。我——”

卡拉汉住了嘴,因为他看到罗莎丽塔急匆匆地从草地那边过来,她的裙子在脚踝处抖动着。她交给他一片石板,上面用粉笔写着一些字。埃蒂一时间仿佛看到了上面写着用星星和月亮的图案装饰着的消息:寻狗!一只前爪断了的流浪狗!叫他罗兰的时候会答应!脾气暴躁,爱咬人,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爱他!他知道这想法很疯狂。

“是从艾森哈特那儿来的消息,”卡拉汉抬起头说,“如果说欧沃霍瑟是这一地区的大农夫,伊本·图克是这一片的大商人,那么你们就要称沃恩·艾森哈特为这里的大牧场主了。他说,他,斯莱特曼父子俩,还有你们的杰克今天中午会到安详女神堂跟我们会合,如果你们方便的话。他的字太潦草,很难认,但我认为他想让你们一路上参观农庄、小农户和牧场,然后到罗金B去过夜。你们觉得怎么样?”

“有个问题,”罗兰说,“我希望出发之前能够拿到地图。”

卡拉汉想了一下,然后看着罗莎丽塔。埃蒂认定那个女人不仅仅是个管家。她已经走出一段路,听不到他们的谈话了,但还没回到房子里。就好像一个优秀的执行秘书,他想。尊者甚至都不用向她做手势;只是看了她一眼,她便上前来了。他们交谈了几句,然后罗莎丽塔又走了。

“我认为我们可以在教堂的草地吃午饭,”卡拉汉说,“那边有一棵很大的铁树可以提供树荫。我可以肯定吃完饭之前特弗利家的双胞胎就能把地图画好了。”

罗兰点点头,满意了。

卡拉汉皱着眉站起来,手扶着后腰,活动了一下。“现在我有东西想让你看。”他说。

“你还没讲完你的故事呢。”苏珊娜说。

“是的,”卡拉汉说,“但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可以一边走一边讲,如果你们可以一边走一边听的话。”

“我们做得到,”罗兰说着站起身来。还有点疼,但不厉害。罗莎丽塔的猫油还是值得一书的。“走之前请告诉我两件事。”

“只要我知道,枪侠,我将知无不言。”

“写那些信息的人:你在旅途中见过他们吗?”

卡拉汉慢慢地点点头。“是的,枪侠,我见过。”他看着埃蒂和苏珊娜。“你们见过人的彩照没有——曝光太强的时候——里面所有人的眼睛都是红的?”

“见过。”埃蒂说。

“他们的眼睛就是那样。血红的眼睛。第二个问题是什么,罗兰?”

“他们是狼吗,神父?那些低等人?那些血王的士兵?他们是狼吗?”

卡拉汉回答之前犹豫了半天。“我也说不准,”他终于开口说,“不能百分之百肯定。但我认为不是。但是他们肯定也是绑架者,尽管他们抢走的不只是孩子。”他又琢磨了一会儿刚才说过的话。“可能是某种狼。”他又犹豫了,想了一会儿,最后说:“是的,是一种狼。”

第四章 听神父继续讲述(隐蔽的时空高速公路)

1

从教区住宅的后院到我们的安详女神堂的前门只有一段很短的距离,步行不过五分钟。这么短的时间显然不够让尊者把他那些经历都讲完,也就是,他在发现萨克拉曼多蜂给他的新启示,从而在一九八一年回到纽约之前,在外流浪的那些年的经历。但是,那三位枪侠还是把整个故事都听完了。罗兰怀疑苏珊娜和埃蒂像他一样,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当他们从卡拉·布林·斯特吉斯——他们一直认为不会死在那儿——出发前的这一路上,唐纳德·卡拉汉很可能一路跟随着他们。这不仅仅是讲故事,而是楷覆,也就是共享生命。并且,撇开直觉不谈,那是另外一回事,能分享楷覆的,只有那些宿命交织在一起,同甘共苦的人,卡-泰特就是一群这样的人。

卡拉汉说:“你们知不知道人们怎么说:‘我们不再是在堪萨斯州了,彻底地?’”

“亲爱的,是的,我们对这句话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共鸣。”苏珊娜干巴巴地说。

“是吗?嗯,我只要看着你们,就知道的确如此。也许将来某一天,你们会给我讲你们的故事,我有一种预感,你们的故事肯定会让我的这些经历相形见绌。不管怎样,当我来到脚桥末端时,我便明白,我再也不是在堪萨斯州了。并且,我似乎也没有走到新泽西州。最起码,不是我所期望的那个,在哈得逊另一边的新泽西州。有一份皱巴巴的报纸靠在——”

2

在桥的末端——这座桥看起来完全被废弃了,只有卡拉汉一个人站在上面,尽管在他左侧的吊桥上,许多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卡拉汉弯下腰拾起它,他那黑白相间的披肩长发被吹过桥面的风拂动着。

只有一张叠着的报纸,报纸头版上方写着“里布鲁克纪实”,卡拉汉从没听说过里布鲁克,他也没理由知道这个,他对新泽西的情况并不是了如指掌,并且自从去年到了曼哈顿,他就再也没去过那儿。但他一直认为,那个在石膏墙板另一边的镇子是李堡垒。

接着他的思维便被那些标题占据了,在最顶上的那条看上去很像那么回事,它写的是:迈阿密州的种族冲突已经缓和。纽约的报纸近几天总是充斥着这样的麻烦事。但是,这个标题又该怎么解释呢:哈肯萨克市的提内克风筝大战战火继燃。这个标题下还配了一幅图片:一栋大楼着了火,几个消防员开着救火车赶到现场,可他们脸上居然挂着笑容!还有这个标题,又该怎么解释呢:安德鲁总统支持NASA①『注:NASA,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的改变地表梦想。最底下的那几个用古斯拉夫语写的题目,又该如何解释呢?

我这是怎么了?卡拉汉问自己。在对付那些吸血鬼和行尸走肉的过程中——甚至在那些明摆着是指向他的寻找宠物启事被贴出来的时候——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心智是否健全。而如今,站在这座跨过哈得逊的破旧(但却至关重要!)脚桥靠近新泽西的那一端上——这座脚桥除他之外无人问津——他终于开始怀疑这一点。光是认为斯拜罗·安德鲁还是美国总统这一条就足以让人怀疑自己的神志是否清楚,因为早在许多年前安德鲁就已经不光彩地下台了,甚至比他老板下台还早。

我这是怎么了?他想着,但是如果他真的是个语无伦次的疯子,胡思乱想着这一切,那他就不会想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

“扔了吧。”他说着把“里布鲁克纪实”没看完的那四版扔到脚桥的栏杆外。报纸被微风吹着,向乔治·华盛顿桥飘去。那儿才是现实,他想,就在那边,那些小汽车,卡车,还有那些像“彼得·潘”一样的出租公共汽车。然而,他接着看见了一辆红色汽车,那辆飞驶的车的轮胎面似乎是圆形的,在车身上方——它和一辆中型校车差不多大——一个深红色的柱形物转动着,一面写着班迪,另一面写着布鲁克斯,班迪·布鲁克斯,或者,布鲁克斯·班迪。班迪·布鲁克斯是什么鬼东西?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他以前从未见过这样一辆车,以前也不可能相信这样的车——上帝啊,看看那些圆形的轮胎面——会被允许开到一条公用高速公路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