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今天的沈暮如果知道他会有那样的后来,她一定会对他说:“我原谅你了。请你一定一路顺风,请你一定把拍下的风景带回来给我瞧一瞧。”
林远城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他把魂魄留在了那个神秘美丽的地方。
五月七日,被送回来的除了林远城随身的摄影器材和行李,还有他本人的遗体。
据警察说,林远城是在五月五日凌晨,从香格里拉回丽江的途中出的车祸。当时正下着倾盆大雨,公路颠簸,林远城所乘坐的大巴与反道行驶的卡车迎面相撞。谁也没看到对方,是在两辆车全力加速的时候,毫无征兆的撞上的。整辆车的幸存者只有几个人,更不要说当时坐在第一排的林远城了。警察说他当场死亡,由于两辆车的速度太快,所以他死的时候应该没有痛苦,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林安国要求确认遗体,可是警察劝说,不要看了,遗体根本不完整。
林安国几乎是一夜之间老去,他的脸上一片死寂,不分昼夜的呆在林远城的房间,坐在远城很喜欢的藤椅上,睁着眼睛一动也不动,仿佛一颗败落的枯树。曾几何时,他是个睿智犀利的精明商人,而此时,他只是一个痛失儿子的可怜父亲。
林远城的房间和他走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暗蓝色的床单、摆满CD的架子、墙上挂着他的巨幅作品——一片汪洋大海之中冉冉升起的红日、他空荡荡的衣柜和书桌、以及那张独一无二的藤椅,再简单不过了,仿佛住在这儿的只是个租客、过客。
他的大部分个人物品放在他外面买的公寓里,这些天秦玉让人把物品陆陆续续的搬回来放回他的房间。物品是回来了,可是人已经没了…
沈暮常常有一种错觉,远城其实还在,他还没走,他只是太贪玩,没有回来而已,又或者他跟大家开了个玩笑,等他闹够了,觉得无趣了,就会自己回来了。
这几日午夜梦回的时候,沈暮时常被噩梦惊醒,梦里全是林远城遭遇车祸的场景,倾盆大雨的噼啪声、急速的碰撞声、尖锐的叫声…以及血腥一片的场面。警察说…说他的遗体不完整…不完整啊!为什么不让他帅帅气气的离开呢?
她惊醒,静谧的房间里她的耳边依然回荡着林远城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可你不肯原谅我…
冷汗直冒,她坐起来抱住膝盖,只觉得心里、眼睛里、鼻子里全是酸涩,可是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怎么都落不下来,这种想哭哭不出的感觉折磨的她快要崩溃。
他走的太突然,遗憾也太多。她忽然感悟,人生在世,什么是不能原谅的呢?她怎么就不肯原谅他呢?在他走之前对他笑一笑,说一句话好话,哪怕只是一句“我原谅你”也好啊!
沈暮从床上起来,套了件衣服往楼下走,她来到林远城的房门口,轻轻推开房门,黑漆漆的屋子里似乎残留着林远城的气息,床边的藤椅上赫然坐着一个人。
沈暮一愣,轻声叫了声:“林叔叔。”
林安国闻若未闻,一动不动仿佛一尊残旧的雕像。
沈暮走过去,打开床头的一盏小灯。林安国双眼赤红,唇色发白,头发一夜之间白了许多,哪还有叱咤商场的风采。
她轻叹:“林叔叔,回去睡吧,你不睡,妈妈也一定睡不好,她肯定在房里等着你呢。”
林安国的眸子动了动,扯了扯干裂的唇说:“葬礼什么时候啊?”
“…明天。”她望了望窗外,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了,“没几个小时了,去睡一会儿吧。”
可是林安国却说:“远城这孩子啊,其实特别乖,我这几天一直在想他小时候的样子。他小时候我不让他干什么他绝对不敢拂逆我,还特别懂事,知道讨好我,孝顺我。自从他妈妈走了以后,他就变得很叛逆,他恨我啊…我知道他心里恨死我了…我给他留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啊?他用得到么?从小他想做什么我都不答应,除了考上个摄影系,我没反对。我为什么不反对!我要是不答应他玩什么摄影,他就不会出去采风,不会走那么远再也不回来…我的儿子…远城啊,当我的儿子真的委屈你了啊!下辈子投胎找户普通人家,过的快乐一点…”
几天以来沈暮终于看到林安国流泪了,他的唇颤抖着,不停的叫着远城啊远城啊,苍凉而忧伤,布满皱纹的面孔一直朝向书桌,沈暮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原来那里摆着一**远城高中时期的照片——他穿着白色的校服衬衫,浅棕色的头发很柔软的搭在额前,那天的阳光似乎很不错,他耳朵上的钻石耳钉很闪亮,同他的眼睛一样,他靠在栏杆上,双手插.在裤兜里,勾唇坏笑。
沈暮一直陪林安国坐到天亮,末了,林安国问:“冬绪呢?”
她回神,说:“去调查事故了,他说想再确定一下。”
话音一落,沈暮似乎从林安国的眼睛里捕捉到了转瞬即逝的犀利。她隐隐感到不安,却又找不到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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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办的很低调,秦玉帮远城选的墓地风景很好,坐落于大片的草地之中,不远处就是滚滚的长江,日出日落都能观望的到。
灵堂搭建在墓地附近,葬礼省略了遗体瞻仰这一环节,访客只是祭拜了下林远城便离开了,根本没有人招待他们,灵堂里一片死寂。
沈暮忽然发现摆在正中的巨幅遗像竟然是昨夜林远城桌上的那一张相片,想必是林安国挑选的。
照片被放大,足足有一个人的高度,林远城那一双痞味十足的眸子显得更加生动了,仿佛照片里的正在跟你打招呼。
沈暮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林远城的场景。那是在林冬绪的课堂上,他来旁听,因为她没给他发资料就跟她吵了几句,她还记得当时他就是照片里那样的坏笑,流里流气的对她说:“同学,你是不是漏掉我了,我这么帅,你居然看不见!”
她低头苦笑,居然记得这么清楚。林远城气急败坏的模样,讨好她的狗腿模样,扮演梁山伯时认真的模样,对她表白时紧张的模样,得不到她原谅时失落的模样…她都清楚的记得,她会记一辈子,会内疚一辈子,会怀念一辈子…
她笑着笑着,眼泪也就噼里啪啦的掉下来了,一颗一颗的砸在腿上,融进衣服里,湿了一整片,她默默地流泪,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对面坐着的齐欢颜抽抽嗒嗒靠在秦征身上哭的很厉害,比起她,沈暮就像个隐形人,安静的仿佛不存在,只是低着头抿唇默默掉眼泪。
不知什么时候,她面前出现一个人,蹲下来与她平视。
沈暮哽咽了,伸手摸摸他的眼睛说:“几天没睡啊?黑眼圈这么严重。”
林冬绪捉住她的手吻了一下,沈暮忽然不自在的抽出手指,看了眼林远城的巨幅遗像。林冬绪因为她的动作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然后坐到她身边替她把眼泪擦掉。
“事故调查的怎么样了?不是说当时肇事的卡车里没有人吗?”沈暮问。
“跟警察说的一样,卡车司机可能因为车子失控的时候就推门跳出去了,至今还是失踪,估计也是凶多吉少。”林冬绪低声说。
“哦…这样啊。”
这个时候灵堂里进来一个人,面无表情的在林远城的遗像和骨灰面前鞠了三下,说:“一路走好。”
沈暮顿了几秒才认出来这人是周斐然,他的样子道貌岸然,虽然面色清冷,但丝毫看不出哀婉之色,沈暮能看的出来,这种人生性冷漠,根本不屑装出一副对死者的惋惜模样。
林冬绪在她耳边轻道:“我一会儿就回来。”他便起身朝着周斐然走去了。沈暮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只看得到周斐然扬眉笑了一下,做了个“请”的姿势。
林冬绪跟周斐然一路走到墓园的边缘,江岸边的风很大,呜呜作响,拂面而来竟让人有种窒息感。他们刚一停下来,林冬绪一抬脚便将周斐然猛的踹到江水里,他跟着上去又是狠狠的踹了几脚。
周斐然没有让开,而是任着林冬绪疯狂的踢踹,他被踹倒在泥巴地里,爬起来又被踹倒,反反复复,直到林冬绪筋疲力尽。
周斐然从浑浊的泥巴水中爬起来,擦了擦脸上溅到的泥泞,勾唇笑起来:“林冬绪,有种把我淹死在这儿啊,不敢啊是不是?那就没办法了,你他妈就是拿我被办法。”
林冬绪因为动了真气胸腔剧烈的起伏着,他面色冷峻到极致,怒红的双目狠狠剜着周斐然,冲上去揪住他的衣领,一字一顿冷冷道:“远城的命,迟早一天我会让你还回来。”
周斐然一把将他推开,冷笑:“你找得到证据么?查了这么久你找到证据了么?卡车里边连个司机都没有你上哪找证据去啊?哈哈哈哈…林冬绪啊,看来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周斐然,我这个人不做就算了,要做,一定最完美。这次是我给你的警告,妄想破坏我定下的游戏规则,下场就是这个!我周斐然不是被你当小孩耍的,你说合作我就帮你,你忽然收手难道我会跟个傻.逼一样帮你拍手称好?这次是林远城,下次我就不敢保证是谁了,唔…可能是林安国那个私生子,也有可能是你那个小女朋友。他们的结局掌握在你手里,表个态,还合作不合作?”
林冬绪自嘲的笑了一下,“合作,怎么不合作?我这不还没把林安国弄死么?”
周斐然说:“最好是这样。秦征的股份和所有股东的股份已经全部转到你名下了,加上你那女朋友的股份,安国地产就是你的了。以后你要怎么把沈小姐的股份拿过来我不管你,总之我要的是安国地产垮台以及林安国的贱命,我要让他死的很痛苦!听说他心脏不太好,最好就是一轮一轮的将他折磨死,呵,这也不是你想看到的吧?”
“周斐然,不想鱼死网破就给我安安静静等好消息,我身边的那些人你若再敢动一下,你会比死还难受。”
周斐然笑起来:“啧啧,我周斐然最讲信用,你遵守规则我绝对不会招惹你。不过我还真不怕,我养着一批黑社会你有吗?你他妈清高的跑去电视台当什么记者、制作人的时候就该想想今日,你干了这种事就甭想一身清白。我最起码遇难的时候能保自己个周全,你呢?上电视求助现场观众?小子,你还差得远!”
林远城的葬礼过后,林安国的身体大不如前,有一次他在公司开会突发心脏病,吓坏了所有人,好在送医及时才保住一条命。此后公司事宜全权交由林冬绪处理,他开始长期在家调养身体,两耳不闻窗外事。
六月,秦征高考结束了,整天去找齐欢颜出去玩,而沈暮也由于成绩优秀进了电视台实习,同去的还有钱周,她们被分配到社会新闻部做一线记者,这是每个新闻系的学生逃不过的实习过程。
转眼便到了炎炎夏日,七八月的天气,沈暮天天出去跑新闻,两个礼拜就黑了一圈。这天的突发新闻比较多,又有大批记者被分配去了某公司的新闻发布会,人手不够用,本来沈暮应该是跟一位前辈一起跑新闻的,可那前辈去了发布会,沈暮一时就落单了。
部门主任便将她和钱周分配到一组去跑社区新闻,人手就她们两个,其中一个还要兼任摄像,任务虽然比较简单,可是对于两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操作上还是比较困难的,至少摄像机就不是那么好扛的,显然,部门主任在为难她们。
钱周说:“可惜我俩都不会开车,不然开电视台的车去现场多帅啊,还很省力。”
沈暮点头:“我觉得我要去考驾照了。”
两个人抱着摄像机打了辆车去现场,路上,沈暮瞥见钱周脖子上的水晶项链不禁愣了一下。
这链子她刚好见过,是施华洛世奇的新款,林冬绪前些日子买给她的,她嫌太亮了,跑新闻不方便,就把锁抽屉里了。她当时还问价格来着,林冬绪说没多少,就几千块,害的沈暮心疼了好久,她又不爱带这些,买来真是浪费。
虽然几千块一条项链很多人能买得起,但却不是钱周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能支撑的了的,况且钱周挣来的大部分工资都给她寄回家补贴家用了,更不会用来买项链。
钱周见沈暮盯着她的链子发愣,有点不好意思的把链子塞进衣领里,说:“朋友送的。”
沈暮笑了笑:“哎呀,你交男朋友了啊?怎么都不和我说。”
钱周脸有些红了:“就是前几天的事情,我这不是没想起来嘛。”
“什么样的?他对你好吗?”
钱周点点头:“做生意挺有钱的,对我还不错。”
沈暮宽慰一笑:“那就好。”
没一会儿她们就到了采访点,那是一片老城区,地段风貌让沈暮想起她以前住的那地方。这里住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外来工,生活条件比较差,更不要说是物业和居委会了,根本没人管他们。最近这里常有小偷出没,居民们惶恐不安,报警了警察过来转两圈说没有问题就撒手不管了,无奈这下这些人才找到电视台,希望通过曝光让相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
她们在这片城区转了一圈,沈暮疑惑:“这里住的都是穷人,怎么会有小偷愿意光顾?”
钱周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地方虽然破烂,但是这里的不少老人都藏金藏银,当守财奴,谁家还没点棺材本啊,我爷爷奶奶就喜欢这样,把金项链金戒指锁在抽屉里边,深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她们在周围几处地方取了景,就去了联系她们的陈老太太家。
陈老太太是个寡妇,无儿无女,在这个地方住了好几十年了。钱周把摄像机给沈暮,理了理衣服和头发说:“沈暮,你来拍吧,我老是手抖。”
沈暮想说她也扛不动摄像机,可是看钱周已经跟老人聊开了,张了张唇,只得“哦”了一声。
整个采访过程持续了二十多分钟,不是钱周说错话就是老人太激动,快到最后一刻,沈暮终于忍不住说:“钱周你快点,我快坚持不住了!”可是陈老太太还是不停形容她被偷的首饰是什么样的…
采访结束,她整个手臂都是酸痛的。回电视台交了带子,她就下班了。她没回别墅,而是直接去了林冬绪的公寓,才只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她已经困的不行了,洗了把澡倒床就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她被脖子上雨点般温热的触感给弄醒了。微微睁开眼睛,就看见一颗脑袋埋在她的颈边,细细吻着她。她嘤咛一声,推了推林冬绪的肩膀:“痒…”
他闷闷的“恩”了一声,开始脱她的衣服。她偏头望了望已经全黑的天空,问:“几点了?”
他一边吻一边说:“快八点了。”
“哦,你吃晚饭了没?”
“没有。”
“我也没有。”沈暮说,“要不先吃饭吧,我好饿。”
可是林冬绪已经将她的胸衣扣子解开,手掌覆了上去轻轻捏柔:“做完再吃,好几天都没见你了。”
在他温柔的动作下,沈暮很快沦陷,掐着他的手臂难受的浅吟着,喘息交织,床头的灯光将他们交缠的影子映在墙上,模模糊糊的一团,起伏,晃动着。
高.潮过后,林冬绪贴住她的身体亲她的眼睛:“宝贝,在想什么?”
“你是不是把陈友文调到销售部了?”
林冬绪一愣,“你怎么知道?”
“彤彤跟我说的,她高兴的不得了,还夸你是个大好人呢。”她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
林冬绪笑了一下:“陈友文虽然人品不好,但能力不错,至今在安国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所以把他调到销售部,试一试他。”
“…你跟我解释这些干什么?我又不懂。”
林冬绪好笑的俯视着她,说:“你今天怎么了?跟吃了火药似的。”
沈暮嘴巴一瘪,哼了两声说:“我们主任欺负我,就让我跟钱周俩个人跑新闻,摄像机好重的,扛的我手都酸死了。”
“恩…”
“还有啊,我要考驾照,以后出去让台里给配车。”
“恩…”
沈暮试图推开林冬绪,声音软了几分:“我跟你说话呢,你干什么啊…出去…你还!我要吃饭,不要了…”
…
沈暮以为林冬绪根本没注意听她说什么,可没想到过了几天她去电视台上班的时候,部门主任对她的态度好了很多,再也没让她做过什么累活。
沈暮正纳闷主任是不是吃错药了,谁知主任就说:“沈暮啊,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是林冬绪的女朋友?不瞒你说,林冬绪拜托我多照顾照顾你,他以前提拔过我,我怎么会不答应,真太客气了。不过呢,你初来乍到,日子不能过的太逍遥了,该做什么还是要做的。有什么不会的尽管问我就是了。”
言下之意就是他不会再为难沈暮,但是也不会庇佑她。沈暮点点头,嘴巴里说着:“谢谢主任”心里却把他骂了个遍,真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要是林冬绪还在电视台,指不定他要巴结谁呢!
主任从鼻子里“恩”了一声:“你上次跟钱周做的那个新闻已经播出来了,今天去报道一下后续吧。”
“那摄像…”
“等一下我给你找个摄像师。”
果然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有了摄像小王,沈暮顿时轻松不少。
小王也是个实习生,屁颠屁颠的跟在沈暮后头叫“沈暮姐”,沈暮被他叫的哭笑不得,不好意思的说:“别这么叫我,我跟你一样也是实习生来着。”
小王憨厚的摸摸脑袋,嘿嘿笑了笑:“其实我本来是当场记的,挺喜欢摄影就跟着学了一点,我运气好,台里给我机会让我实习摄像,我真高兴啊。我没读过什么书,你是大学生,又比你小,叫姐是应该的。”
沈暮拿他没办法,就随他去了。
再次来到陈老太太家,老太太很高兴,一个劲的说电视台好,电视台是活雷锋,节目播出之后,虽然小偷没抓到,不过政府终于改善了老城区周边安全设施,还给了失窃住户适当的补贴,估计数目不少,不然这刁钻刻薄的老太太才不会这么高兴呢。
采访的过程很简单,也就是让老太太表扬一下政府办事效率高,沈暮在一边听了想笑,老太太之前把政府贬的一文不值,现在又给吹上了天,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采访结束以后,老太太热情送沈暮和小王出门。两个人都快走出了城区,小王忽然一拍脑袋:“哎呀不好,我手机好像落在老太太家了,沈暮姐你等我一下行不行?我回去拿!”
沈暮点了点头,看着小王撒腿就往回跑,却没注意旁边一个四五十岁、样子很邋遢的大叔激动的看着她。
那人忽然上前抓住沈暮的胳膊,颤抖着声音问:“你、你叫沈暮?”
沈暮心里一紧,防护的往后推了推,可是那人紧紧逼近,又问:“你叫沈暮啊?”
沈暮皱着眉微微点头,期盼着小王赶紧回来。
那人又激动了几分,眼睛红红的咧嘴笑起来,提了声问:“你妈妈是不是叫秦玉啊?”
沈暮一愣,惊讶的看着他,“请问您是…?”
那位大叔忽然不顾形象的大哭起来,抓着沈暮的手激动的喊:“我是爸爸啊!小暮啊,我是你爸爸…
沈暮傻愣在那儿,沈修年就只抓着她不放,嘴巴里念念叨叨都是“爸爸”两个字。小王远远就见着这人对沈暮动手动脚,赶紧冲上来一把将沈修年推倒在地:“你干嘛呢!大白天的胆子真不小啊!”
沈暮缓了缓,见沈修年失魂落魄的模样不像装出来的,就跟小王说:“没事儿,是一个认识的朋友。”
小王一愣,摸摸脑袋赶紧将沈修年扶起来,憨憨一笑:“大叔真不好意思,刚没看清,我、我人傻,您别怪我。”
沈修年摆摆手,对沈暮说:“我知道你不相信,要不你上我那儿瞧瞧去,我有好多你跟你妈的照片。”
沈暮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但还是留了个心眼,让小王跟着一起去了。
沈修年住的屋子破败不堪,门口堆着腐臭的纸盒、塑料瓶子,楼道黑乎乎的,老鼠恣意穿行,发出吱吱的声音。
沈暮皱了皱眉,如果眼前这位佝偻着的大叔真是爸爸,那可真不可思议,据说爸爸当年是跟个有钱的女人私奔了,这么多年过去,就算没有大富大贵也不该是如今这幅惨象啊。
沈修年慢吞吞的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一进屋,屋子里就飘过来一阵恶臭——简陋的屋子里横七竖八着各种脏衣物、酒瓶、烟盒、快餐盒,脏乱不堪。沈修年随便收拾了一下让他们坐,然后就开始翻找照片。
沈暮看他把床头的抽屉拉出来,东西倒在地上,一双布满污垢的手掌胡乱翻找着,她一眼就看到了造物中那一小堆金银首饰,样式与陈老太太那天反复描述的几乎一模一样。
“这个…”沈暮脱口而出。
沈修年愣了一下:“哦,几年前手上还有点钱的时候买回来收藏,这几天准备拿出去变卖,放抽屉里都忘记了,哎,乱七八糟的。”
沈暮心里了然,没再说什么了,想必他也是急着用钱才去做这种犯法的事情吧。
过了会儿,沈修年终于找齐了他所有藏着的照片。沈暮一张一张的翻看,几乎都是她还很小,没什么记忆的时候,与秦玉还有沈修年一块儿照的家庭照,背景有在公园的,家里的,甚至还有一张里面是与林安国站在一起的,对,沈修年年轻的时候与林安国是好哥们。那个时候的沈修年模样生的俊朗,一双眼睛黑亮深邃,而现在,沈修年只是个目光浑浊的中年人,可见岁月果然是把杀猪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