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不讲文学,中文系还是个什么系?
(8)
中文系的教学,自身值得反省处多多。长期以来,忽视实际写作水平的提高,便是最值得反省的一点。若中文的学子读了四年中文,实际的写作水平提高很小,那么不能不承认,是中文教学的遗憾。不管他们将来的择业与写作有无关系,都是遗憾。
(9)
在全部的大学教育中,除了中文,还有哪一个科系的教学,能更直接地联系到人生?
中文系的教学,不应该仅仅是关于中文的“知识”的教学。中文教学理应是相对于人性的“鲜蜂王浆”。在对文学做有品位的赏析的同时,它还是相对于情感的教学,相对于心灵的教学,相对于人生理念范畴的教学。总而言之,既是一种能力的教学,也是一种关于人性质量的教学。
(10)
所以,中文系不仅是局限于一个系的教学。它实在是应该成为一切大学之一切科系的必修学业。
中文系当然没有必要被强调到一所大学的重点科系的程度,但中文系的教学,确乎直接关系到一所大学一批批培养的究竟是些“纸板人”还是“立体人”的事情。
我愿我们未来的中国,“纸板人”少一些,再少一些;“立体人”多一些,再多一些。
我愿“纸板人”的特征不成为不良的基因传给他们的下一代。
我愿“立体人”的特征在他们的下一代身上,有良好的基因体现。
5.“天下为公”是全人类的精神生命
(1)
事实上,民主作为一种人类社会的现象,古已有之。
诸侯称霸的社会有诸侯们的民主现象;皇权一统的社会有皇帝们的民主现象;推而论之,大约氏族时期,无论父系还是母系,也自有其民主现象吧?
在中国,后来被史家称为“帝”的尧舜两位氏族首领,便在民主现象方面有过良好表现。也有史家认为,包括禹在内的“三帝”,并不真的存在。即或如此,假托的民主表现,也还是可以证明人类对于民主的早期想象。
尧是有后代的,却将帝位传给了深孚众望的舜,这不能不说是“天下为公”的做法。舜也是有儿子的,却将帝位传给了禹,而且禹还是遭罪诛之人的后代(传说禹的父亲因治水无果,被砍了头,很可能还是经舜批准的),这也不能不说是“天下为公”的典范。禹也是一心想要以尧舜为榜样的。考察期满了的第一位接班人,不幸死在他的前边。而第二位接班人尚未来得及接他的班,他自己却猝死了。偏偏他的儿子又有野心,威胁合理的接班人不许接班;偏偏合理的接班人又怯懦,所以也就不敢相争,结果禹的儿子成为首领了。他成为首领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合理的接班人杀了。
“天下为公”的历史随之终结,家天下的历史随之开始。这一开始,也就一发不可收拾。古代人的权力崇拜,远比近当代人强烈得多。权力得来不易,家传才心安理得,自然视民主思想、民主言论为大逆不道。
周武王伐纣,建立了周朝,分封有功者,立诸侯,起初也是想民主些个的,要求诸侯们每年年末到王朝所在地开一次会,互相交流统治的经验教训,很有点儿联邦的意思。这方式,也不能不承认是人类早期的民主现象。但是,又要天下太平,长治久安,又要一国权力家传,永远姓周,这就特难。好景不再,周王朝也瓦解了,于是群雄争霸,烽烟四起。
孔子一生大愿是“克己复礼”,所要复的正是周朝那一种制度。也许在他想来,那是光复民主。所以他的学生子路倡导文明祭祀,不杀活牲,孔子的反应是很冷漠的。子路不解,质问他何以不热忱地支持自己,他则叹道:“唉,你眼里只看到了几头牲畜的可怜,我心里日夜思想的却是何年何月才能恢复周天朝的那种礼啊!”
忧国忧民心境,令人感动。假如孔子至今还活着,假如我们问他,周天朝那一套封建秩序和那点子封建民主,恢复了又怎样呢?您明明心里清楚,那终究是不可持续的啊!他肯定是答不上来的,或者他认为,世代君王都接受他的谆谆教诲,争做仁君,便可持续了吧?但我们清楚,那不过是他的天真理想。后来的君王们倒是都极敬起他的学说来了,但没几个真照他的教诲做仁君的,而是要求百姓照他的教诲做良民……
中国历史上的情形如此,外国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就说英王乔治一世吧,统一了疆土之后,实行圆桌会议,十几位有功的骑士,不但可以与他平等似的围坐着共议国是,还可以那样子和他共饮共食,碰杯同歌。比起中国最开明的封建君王与大臣们的关系,也还是民主多了吧?但那又怎么样呢?乔治一世一死,儿子称君,十几位有功的骑士们,还不是一个一个被杀害了吗?到了乔治八世,自己亦难逃身首两处的下场。沙俄女皇叶卡捷琳娜仿佛也是很乐于实行民主的,有新思维的人都有几分可能被她宣入宫中,待之以礼,赐给爵位。连法国的伏尔泰也成为过她的贵宾,并且写过锦绣文章,赞颂她的“与时俱进”。但法国一兴起真的民主革命来,远在俄国的她便视为洪水猛兽了。一听说路易十六被“公民议会”处以死刑了,她立刻下令出兵,帮助法国保王派武装力量镇压革命,视为己任,“替天行道”……
封建社会制度之下,民主从来都是现象,从来都是陪衬封建统治的“秀”。封建制度是绝不允许古已有之的民主也制度化的……
(2)
但古罗马的情况却那么例外。在人类的社会中,民主作为一种形式,最先出现在古罗马文学中。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一经从希腊神话中被移植到了罗马神话中,便发生了微妙的情节改变:人类不堪神们不断升级的崇拜指示和祭祀要求,只得和神们进行迫不得已的谈判。
要进行谈判就得有谈判代表,普罗米修斯成为人类公推的谈判代表。他的谈判条件只有两条——人类愿意对神们保持崇拜和敬畏,也愿意因而履行祭祀的义务;但神们不能对人类施加太多太高的要求,使崇拜和敬畏成为人类的精神负担和压力,并且神们也当集体自律,还应将人类最需要的火无条件地给予人类……这是人类公推的代表,首次向神权理直气壮地提出人权诉求的文学记载,可视为人权最早的“白皮书”,当然也可视为人类最早的民主思想的萌芽。可能正因为这种最早的民主思想形成于罗马,后来在古罗马出现了“元老院制”。全世界都不得不承认,是罗马人首先在自己的古国里将民主制度化了。
细想想,我们后人难免困惑——当时的罗马,其实还是一个兼有显然的奴隶制特征的封建制古国,怎么就会产生了“元老院”那么一种特现代的民主形式呢?民主现象是一回事,民主制度是另一回事。民主只有制度化了,才进而合法化了;只有合法化了,人民才能变为公民,才能拥有公民的公权力。由于有了“元老院”,古罗马才废除了帝王制,改为“保民官”制。恺撒起初只不过是“保民官”。他这位“保民官”当多久,取决于“元老院”和罗马公民对他的政绩评估如何。倘若他当得不好,别人经由公选取代了他,便是既合理也合法的事了。当时一心想要取代他的,自然是另一位统率众兵的将军庞培。“元老院”倒是使一个古国在民主方面制度化了,但并不意味着这一个古国于是成为理想国了。最血腥、最野蛮、最残酷、最违背人性的事情依然发生在罗马,便是经常发生在角斗场里的事情,便是奴隶非人,奴隶主有权任意惩罚、买卖乃至杀死奴隶。
而且在元老、贵族和保民官之间,权力争斗、尔虞我诈司空见惯不足为奇,暗杀手段也是家常便饭。恺撒不甘于仅仅做“保民官”,打算称帝,结果被元老们所杀。对于恺撒,这是悲剧;而对于一个古国的民主制,即是迫不得已。只要人类的历史仍处于封建制度的历史时期,民主即使制度化了,也无法保证国家的公权力不被权力欲极大的人个人化。
又比如拿破仑……
(3)
古罗马帝国后来形成了意大利公国。
由于这个公国曾有过以上历史经历,文艺复兴运动首先发生在意大利实属必然。那时的意大利,资本主义已见端倪,资产阶级已经产生。任何一个新阶级都必然是没有属于自己的文化的阶级。资产阶级不屑于仅仅充当封建贵族阶级文化的“异己继承者”,对于劳动人民的大众文化又看不上眼,所以备感文化饥渴。如果不能尽快拥有属于自己的文化,那么将不但在文化方面被封建贵族阶级所蔑视,也会被劳动人民所讥笑,这是意大利资产阶级文艺复兴运动的初衷。
只要有阶级存在,文艺就既不但注定具有阶级的形式特征,也注定具有阶级的思想色彩。复兴来复兴去,不同于封建贵族阶级的文艺产生了,资产阶级的社会思想也悄然形成。像孔子“克己复礼”是由于有一个周天朝的“样板”存在过一样,意大利资产阶级的文艺复兴,也是由于有一种古罗马的民主制曾存在过。资产阶级的社会思想一经形成,资产阶级的革命行动随之发生。那一行动之目的在于颠覆帝制。肩负那一使命的群体叫“党”,具体说是“烧炭党”,因为他们经常装扮成贩卖炭的脚夫进行串联,凝聚力量。
《牛虻》中的主人公亚瑟后来便是烧炭党人。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小说《法尼娜·法尼》,内容写的便是一位意大利贵族小姐与一名青年“烧炭党”人之间的爱情故事。
司汤达曾作为法国的外派官员在意大利生活过多年。文艺复兴的接力棒一经传到法国,于是演变为启蒙运动。资产阶级的革命随之在法国全面爆发。民主是需要用血来换的。法国资产阶级流不起那么多血,便将平民阶级鼓动起来,和他们一起造反。平民阶级对于造反这类事一向很来劲儿,资产阶级反而被吓着了,就反戈,再与封建贵族阶级联合起来,镇压平民阶级的造反。封建贵族阶级、资产阶级、平民阶级,三方面都死人无数;三方面人的手上,都交错沾染了别的两方面的鲜血。比起来,平民阶级所流的血最多。人类用血浇铸出了一部《人权宣言》,它使人类的血总算没白流……
(4)
民主对于人类而言,只有在西方的启蒙运动之后才牢固地确立了其文明意义。
封建的王朝统治最长的也不过二三百年,还要依赖于封建专制的手段。其不可持续,已无需证明。
人类希望借民主政体,以使每一个国家的每一个人都最大程度地享有公民权——人权。
这一种可能性,也已无需证明。故民主不仅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全人类的精神生命。
在独裁的、专制的政体和泛民主的、无政府主义的社会状态之间,民主的管理方式,无论对于哪一个国家,都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幸而人类已经进入了理性时期,较能够靠理性包容各种民主制度的差强人意之点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子替封建帝王们所出的这一统治招数是最阴损的,也是今日之中国人最应予以唾弃的。
归根结底,民主乃是使一个国家在思想上不沉睡的“脑白金”。
近代的中国之所以长期落后而不自知,首先就是由于统治者的卑鄙,致使国人在思想上集体睡着了。所以我们这一头“东方睡狮”,当年被外国人用大炮来轰,起初却仍一眼开一眼闭,半醒不醒……
6.权力与美学
依我浅见,权力与美学之间,大约是有些关系的。
君不见,古今中外,人类为权力不是设计了不少象征么?王冠、王杖、王宫或皇宫,是也;专车、专列、专机,是也。中国古代的“乌纱帽”,是官居几品的象征。而中国古代的官员们一旦被定了罪,便会被当即摘去乌纱。玉玺和官印自然更是权力的象征。现在中国的官员们比起古代的官员们,不必再操心的一件事那就是——免去了守印之累:官印已不再叫印,叫名章,叫公章。名章就是名章,并不能单独当了公章来用的;丢失了,再刻一枚就是。而公章,由专人保管;丢失了,作一次内部的或报上的声明就是。即使被盗用了,一般也不至于将责任直接追究到官员头上,而由保管者承担。但在古代,官丢了印,那对于他可是件天大的事,只有高官,“行政待遇”方面才配有“护印”官之类的专职服务人员。
依我看来,世界上的一切人,无不生活在权力制约之下。
“统治者”、“公仆”、“领导”……当然,也不只是叫法不同了,权力性质变了。“公仆”或“领导”与“统治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往往为所欲为,而前者必须接受监督。现在全世界的官都害怕同一件事,那就是揭发检举。
正是在此点上,我认为权力和美学发生了关系。
我认为相对权力,民主和监督不但是政治话语,其实也是美学话语。权力是一柄双刃之剑。它足以使也很容易使权力拥有者的人性和人格异化,结果经由权力,往往伤害了并且异化人们的人性和人格。世界长期处于这种情况之下,美好又从何谈起呢?
为了使更多的普通人都能够感觉到世界毕竟是美好的,少数人拥有的权力必须合法产生。为了使一切权力拥有者的言行也受到制约,那么必须赋予一切普通人监督他们的权力。人类的社会既不能处于没有权力的局面,又不能允许少数人通过权力变为人上人,便自然而然产生出对于权力从形式到性质所寄托的种种合乎公愿的理想。而凡赋理想之事,皆附美学内容: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所贵圣人之治,不贵其独治,贵其能与众共治。”
“为地占者不能成土,为禄仕者不能成政。”
“不苟一时之誉,思为利于无穷。”
中国古代先贤先哲们关于权力的那些思想,多么美好啊!如是,则权力拥有者是“美人”也,则权力本身亦美矣。只不过,在以王权为全社会的权力基础的古代,无论中国还是外国,权力阶层根本不可能达到那么理想化的程度,权力本身也不能。
“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我们的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有些什么不好的东西舍不得丢掉呢?”
众所周知,以上都是毛主席生前庄庄重重讲过的话。
对于权力,健全的政治体制和成熟的经验,与思想理念是同等重要的。这一种形式和性质的统一,在美学上,当可曰为“和谐美”。不和谐,则权力被人异化,人反过来异化权力,皆难“美”矣。
今天,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已经比从前健全多了,司法体制也比从前健全多了,并且在继续改革进步着。因而今天,对于权力,我们有了对被赋予权力的人和权力本身,寄托更加符合美学原则的希望。广泛的人性认知水平是美学的基础。我们希望代表权力的人和权力本身更美好些,也就是希望它和他们更智慧些,更仁慈些,更经验丰富些,从而更人性化一些。
智慧、仁慈、平等、公正,明智、克己奉公的精神,无怨无悔的责任,丰富的经验和雄辩的风采以及幽默的方式,我以为,一个人他个人的品质美点越多,越具有人格之魅力,当他被赋予权力之后,那一种权力也就会变得像他本人一样,成为别人愿意自觉服从的权力,而不是反过来;同样道理,若我们对权力本身产生的方式,被赋予的仪式,行使的范围和受监督的前提思考得越周到,越符合公愿,它就越接近着是一种体现我们人类“思想之类”的“东西”,而即使某个并不优秀的人拥有了它,也或许由于它的要求渐渐变得优秀起来。起码,不至于变得恶劣。最后我认为,迄今为止,人类一切关于权力的文明的进步的思想成果,都是大体上符合美学原则的思想成果。而“权力美学”,这一定是将来有人会深入研究和总结的一门政治学科。
7.与欲望兵团打个平手的一辈子
人生伊始,原本是没有什么欲望的。饿了,渴了,冷了,热了,不舒服了,啼哭而已。那些都是本能,啼哭类似信号反应。人之初,宛如一台仿生设备——肉身是外壳,五脏六腑是内装置,大脑神经是电路系统。而且连高级“产品”都算不上的。
到了两三岁时,人开始有欲望了。此时人的欲望,还是和本能关系密切。因为此时的人,大抵已经断奶。既断奶,在吃喝方面,便尝到过别种滋味了。对口感好的饮食,有再吃到、多吃到的欲望了。若父母说,宝贝儿,坐那儿别动,给你照相呢,照完相给你巧克力豆豆吃,或给你喝一瓶“娃哈哈”……那么两三岁的小人儿便会乖乖地坐着不动。他或她,对照不照相没兴趣,但对巧克力豆豆或“娃哈哈”有美好印象。那美好印象被唤起了,也就是欲望受到撩拨,对他或她发生意识作用了。
在从前的年代,普通百姓人家的小小孩儿能吃到能喝到的好东西实在是太少了。偶尔吃到一次喝到一次,印象必定深刻极了。所以倘有非是父母的大人,出于占便宜的心理,手拿一块糖或一颗果子对他说:“叫爸,叫爸给你吃!”他四下瞅,见他的爸并不在旁边,或虽在旁边,并没有特别反对的表示,往往是会叫的。
小小的他知道叫别的男人“爸”是不对的,甚至会感到羞耻。那是人的最初的羞耻感,很脆弱的。正因为太脆弱了,遭遇太强的欲望的挑战,通常总是很容易瓦解的。此时的人跟动物是没有什么大区别的。人要和动物有些区别了,仅仅长大了还不算,更需看够得上是一个人的那种羞耻感形成得如何了。
能够靠羞耻感抵御一下欲望的诱惑力,这时的人才能说和动物有了第一种区别。而这第一种区别,乃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最主要的一种区别。
这时的人,大约已五六岁了。五六岁了的人仍是小孩儿,但因为他小小的心灵之中有羞耻感形成着了,那么他开始是一个人了。
如果一个与他没有任何亲爱关系可言的男人如前那样,手拿一块糖或一颗果子对他说:“叫爸,叫爸给你吃!”那个男人是不太会得逞的。如果这五六岁的孩子的爸爸已经死了,或虽没死,活得却不体面,比如在服刑吧——那么孩子会对那个男人心生憎恨的。
五六岁的他,倘非生性愚钝,心灵之中则不但有羞耻感形成着,还有尊严形成着了。对于人性、羞耻感和尊严,好比左心室和右心室,彼此联通。刺激这个,那个会有反应;刺激那个,这个会有反应。只不过从左至右或从右至左,流淌的不是血液,而是人性感想。
挑逗五六岁小孩儿的欲望是罪过的事情。在从前的年代,无论城市里还是农村里,类似的痞劣男人和痞劣现象,一向是不少的。表面看是想占孩子的便宜,其实是为了在心理上占孩子的母亲一点儿便宜,目的若达到了,便觉得类似意淫的满足……
据说,即使现在的农村,那等痞劣现象也不多了,实可喜也。
接着还说人和欲望的关系。
五六岁的孩子,欲望渐多起来。欲望说白了就是“想要”,而“想要”是因为看到别人有。对于孩子,是因为看到别的孩子有。一件新衣,一双新鞋,一种新玩具,甚或仅仅是别的孩子养的一只小猫、小狗、小鸟,自己没有,那想要的欲望,都将使孩子梦寐以求,备受折磨。
记得我上小学的前一年,母亲带着我去一位副区长家里,请求对方在一份什么救济登记表上签字。那位副区长家住的是一幢漂亮的俄式房子,独门独院,院里开着各种各样赏心悦目的花儿;屋里,墙上悬挂着俄罗斯风景和人物油画,这儿那儿还摆着令我大开眼界的俄国工艺品。原来有人的家院可以那么美好,我羡慕极了。然而那只不过是起初的一种羡慕,我的心随之被更大的羡慕涨满了,因为我又发现了一只大猫和几只小猫——它们共同卧在壁炉前的一块地毯上。大猫在舔一只小猫的脸,另外几只小猫在嬉闹,亲情融融……
回家的路上,母亲心情变好,那位副区长终于在登记表上签字了。我却低垂着头,无精打采,情绪糟透了。
母亲问我怎么了。
我鼓起勇气说:“妈,我也想养一只小猫。”
母亲理解地说:“行啊,过几天妈为你要一只。”
母亲的话像一只拿着湿抹布的手,将我头脑中那块“印象黑板”擦了个遍。漂亮的俄式房子、开满鲜花的院子、俄国油画以及令我大开眼界的工艺品全被擦光了,似乎是我的眼根本就不曾见过的了。而那些猫们的印象,却反而越擦越清楚了似的……
不久,母亲兑现了她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