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贫而“贱”是人类最无奈的现象。人类的某一部分是断不该因贫而被视为“贱”类的。但在从前,他们确曾被权贵者富贵者们蔑称为“贱民”过。我们现在所论的,非他们的人格,而是他们的生存状态。如果他们缺衣少食,如果他们居住环境肮脏,如果他们的子女因穷困而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如果他们生了病而不能得到医疗,如果他们想有一份工作却差不多是妄想,那么,他们的生存状况,确乎便是“贱”的了。我们这样说,仅取“贱”字“低等”的含意。

处在低等生活状态中的民众,他们作为人的尊严却断不可以便被论为低等。恰恰相反,比如雨果笔下的冉·阿让。他的心灵,比权贵者高贵,比富贵者高贵。

权贵者富贵者与“贱民”们遭遇的“情节”,历史上多次发生过。那是人类社会黑暗时期的黑暗现象。“高马达官厌酒肉,此辈杼柚茅茨空”是黑暗的丑陋的不公正的人类现象。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同样是。

一以权贵而比照贫“贱”,一以富贵而比照贫“贱”。萧伯纳说:“不幸的是,穷困给穷人带来的痛苦,一点儿也不比它给社会带来的痛苦少。”

限制权贵是比较容易的,人类社会在这方面已经做得卓有成效。消除穷困却要难很多,中国在这方面任重而道远。

约翰逊说:“所有证明穷困并非罪恶的理由,恰恰明显地表明穷困是一种罪恶。”

穷困是国家的溃疡。有能力的人们,为消除中国的穷困现象而努力呀!

富贵是幸运。富者并非皆不仁。因富则善,因善而仁,因仁而德贵者不乏其人。他们中有人已被著书而传,已被立碑而纪念。那是他们理应获得的敬意。

相反的现象也不应回避——富贵者或由于贪婪,或由于梦想兼而权贵起来,于是以富媚权,傍权不仁,傍权丧德,此时富贵者反而最卑贱。比如《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去贿相府时就一反富贵者常态地很卑贱。同样,受贿的权贵斯时嘴脸也难免卑贱。

全部人类道德的最高标准非其他,而是人道。凡在人道方面堪称榜样的人,都是高贵的人。故我认为,辛德勒是高贵的。不管他真否曾是什么间谍,他已然高贵无疑了。舍一己之生命而拯救众人的人,是高贵的。抗洪抢险中之中国人民子弟兵,是高贵的。英国前王妃戴安娜安抚非洲灾民,以自己的足去步雷区,表明她反战立场的行为,是高贵的。南丁格尔也是高贵的。马丁·路德·金为了他的主张所进行的政治实践,同样是高贵的。废除黑奴制的林肯当然有一颗高贵的心。中国教育事业的开拓者陶行知也有一颗高贵的心。人类历史中文化中有许多高贵的人。高贵的人不必是圣人,不是圣人一点儿也不影响他们是高贵的人。有一个错误一直在人类的较普遍的意识中存在着,那就是以权、以富、以出身和门第而论高贵。

文明的社会不是导引人人都成为圣人的社会。恰恰相反,文明的社会是尽量成全人人都活得自然而又自由的社会。文明的社会也是人心低贱的现象很少的社会。人心只有保持对于高贵的崇敬,才能自觉地防止它趋利而躬而鄙而劣,一言以蔽之,而低贱。我们的心保持对于高贵的永远的崇敬,并不至于便使我们活得不自然而又不自由。事实上,人心欣赏高贵恰是自然的,反之是不自然的,病态的。事实上,活得自由的人首先是心情愉快的人。

《悲惨世界》中的沙威是活得不自然的人,也是活得不自由的人。他在人性方面不自然,他在人道方面不自由,故他无愉快之时,他的脸和目光总是阴的。他是被高贵比死的。是的,没人逼他,他只不过是被高贵比死的。

贵与“贱”是相对立的。在社会表征上相对立,在文明理念上相平等;在某些时候,在某些情况下,则相反。那是贵者赖其贵的表征受检验的时候和情况下,那是“贱”者有机会证明自己心灵本色和品质本色的时候和情况下。权贵相对于贫“贱”应贵在责任和使命,富贵相对于贫“贱”应贵在同情和仁爱。贫“贱”的现象相对于卑贱的行为是不应受歧视的,卑贱相对于高贵更显其卑贱。

有资格尊贵的人在权贵者和富贵者面前倘巴结逢迎不择手段不遗余力,那就是低贱了。低贱并非源于自卑,因为自卑者其实本能地避权贵者避富贵者,甚至,也避尊贵者。自卑者唯独不避高贵,因为高贵是存在于外表和服装后面的。高贵是朴素的,平易的,甚至以极普通的方式存在。比如《悲惨世界》中“掩护”了冉·阿让一次的那位慈祥的老神父。自卑者的心相当敏感,他们靠了自己的敏感嗅辨高贵。当然自卑而极端也会在人心中生出邪恶。那时人连善意地帮助自己的人也会嫉恨,那时善不得善报。低贱是拿自尊去换利益和实惠时的行为表现,低贱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就简直是下贱了。

贫“贱”是存在于大地上的问题,所以在大地上就可以逐步解决。

卑贱、低贱、下贱之贱都是不必用引号的,因为都是真贱。真贱是存在于人心里的问题。也是只能靠自己去解决的问题。

7.敬畏为何在中国水土不服?

畏是连动物也有的表现。畏极于是害怕,怕极于是恐惧。

畏之表现,不敢轻意冒犯耳。

此点在动物界,比在人类社会更加司空见惯。因所谓动物界,乃杂类同属。而人类的社会,毕竟是同类共处。

在动物界,大到虎豹狮熊,象犀鳄蟒,小到蜈蝎螳螂,甲虫蝼蚁,若遭遇了个碰头对面,倘都是不好惹的,并且都本能地感到对方是不好惹的,便相畏。常见的情况是,彼此示威一番之后,各自匆匆抹身而去。

在人类,这种情形每被说成是——各自心中掂量再三,皆未敢轻举妄动,明智互避。

确乎,此时之互避,实为明智选择。

但如果一方明显强势,一方明显弱势,那么无论在动物界还是在从前的人类社会,后者之畏,不必形容。

为什么要强调是从前的社会呢?

乃因从前的社会,人分高低贵贱的种种等级。这一种分,延及种族、姓氏与性别。小官见到大官、大官见到皇帝乃至皇亲国戚,也是不可能不畏的。在种族歧视猖獗时代的美国,黑人远远望见白人,通常总是会退避开去的。大抵如此。

在特别漫长的历史时期内,畏是人类社会的潜规则,也是人类心理的一种遗传基因。故那时的“民”,快乐指数是很低的,须活得小心谨慎,战战兢兢。因为他的天敌不但有动物界凶猛邪毒的大小诸类,还有天降之灾,更有形形色色自己的同类。“宦海多厄”、“如履薄冰”、“官大一级压死人”、“伴君如伴虎”,这些文言俗语,或是受畏压迫的官们的自白,或是看得分明的非官场人士们的观察心得。官们尚且活得如此不潇洒,百姓们又哪里来的多少快乐呢?故很久很久以前的“民”,又被称为“草民”、“愚民”、“贱民”。不仁的权贵者可践踏也,可羞戏也,可欺辱也。

现代了的人类社会的标志之一是人格的互尊,人权的平等。人格是译语,最直接的意思其实是“界”,暗示着彼人也,吾亦人也,同属“人”界,勿犯于我的思想。一言以蔽之,“天赋人权”,人皆站在同一地平线上。

由是,在人类的社会中,人畏人的现象,便渐渐少了许多。

人遭动物的进攻和伤害的几率少了,人对自然灾害的预知能力提高了,抗击能力增强了,控制能力加大了。人对人的畏,如上所述,也几乎全变成历史记忆了——那么,人是否就可以变得天不怕地不怕了呢?

人类感到人类还不应该这样。

因为现代了的人类,头脑是更智慧了。而天不怕地不怕是反智慧的,正如宇宙是无边无际的不符合人的思维逻辑。

于是我们人类从以往的宗教中、文化中、习俗中,筛选出某些仍有必要保留,保留将有益无害的成果,加以补充,加以修正,加以完善,加以规范,使之成为原则,并以另一种畏的虔诚态度对待之,便是敬畏。

值得人类敬畏的事已经不多了,却更有质量了。

比如法律,人类每曰之为“神圣的法律”。法律无情,故人甩之;法律公正,故人敬之;法律的天平一旦歪斜,全社会的心理平衡便紊乱了。所以人需要对法律保持敬畏,这种敬畏符合普遍之人的理性。

但世界上所有的法典加在一起,也还是不能尽然解决人类社会的全部是非问题。有相当多归不进法律的是非问题,依然和人类的心是怎样的有关。

所以除了法律,人类的文化主张还要敬畏良心的谴责。良心者,好的心。善为好,故良心首先是善良的心。倘不善良,一颗搏动了80年的心,即使还像运动健将的心一般跳得强劲有力,那也只能说是一颗好的心脏而已。这样的人,是没良心可言的。没良心可言的人好难以长久,虽不好但也不至于坏的人,其坏是迟早之事。因为,他以为他没犯法,而实际上,他已站在法律电网的边沿,任何一阵诱惑的风,都极可能使他跌入犯法的罪过坑里。并且,站在法律边沿之人,每有一种试探法律权威的冒险念头,以及擦边而过的侥幸者的沾沾自喜,这也都是最终导致其跌下去的原因。

良心不在法律的边上。良心在法律的上空,无时无刻地照耀着法律。故良心又叫“天良”,虽无形,但有质。倘无良心的照耀,连法官也会成为坏法官,结果导致法律腐败。

故,人类也要敬畏天良之谴责。

生命不仅对人只有一次,对一切生物也只有一次。故生命对一切使地球现象丰富的、美好的、有趣的生物,不但是宝贵的,而且具有神圣性。除了不仅有害于人类,同时也有害于绝大多数别种生物的害虫、病菌,人也应对一切生命予以珍视。爱一物之生,怜一物之死,此曰敬畏生死。敬生不等于畏死,畏死乃指不敢于轻生。既不轻人类自己的生,也不轻别种生物的生。并且,连对尸体也当尊重。

“天地有定律,四季有成规,万物有法则。”人还应敬畏于自然界的秩序。急功近利地或无端地破坏自然秩序的行为,将使人类受到严厉惩罚。所幸,今日之人类,对此有共识。

敬畏非是由畏而敬。害怕的心理,其实不能油然转化为敬意。敬畏乃指由敬而生的尊重,不是畏别的,畏己之冒犯之念也。一个人也罢,一个民族也罢,一个国家也罢,倘几乎没有什么敬畏,是很可怕,最终也将是很可悲的。

我们中国,时至今日,是有敬畏之心的人多呢,还是无敬畏之心的人多呢?这是一个我们中国人必须正视,并且必须作出诚实回答的问题。

由而想到——有轻生少女犹豫于高楼,我同胞围观“白相”者众,且有人喊:“姐们儿快跳啊,别让大家等急了!”

由而想到——七八个大学学子为救溺水儿童,其中三人献出宝贵生命,所谓“捞尸船”上的人,竟以铁钩钩肤、绳索系腕,任几小时前还是朝气青年的尸体浸泡江中,却指手画脚,狮子大张口,在船头、岸上抬高其价!

那三名大学生孩子,真是死得让人心疼,死后还让人心疼!

那些个“捞尸人”,那样子对待同胞,那样子对待同胞中的殉身的孩子,还有半点儿天良吗?

这等事,我敢说,除了发生在中国,在21世纪的今天,断不会再发生于别的任何国家。

鲁迅说:“救救孩子!”

而我要说:“救救大人!”

谁帮中国的某些大人们,找回敬畏之心,找回天良?!

连大人都越来越丧失了的,又凭什么指望我们的孩子们会自然而然的有?!

8.政协委员的“中国特色”

我当北京市政协委员以后,每想结合自己的体会给政协委员下一个定义。在“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之下,在政协委员与“中国特色”的政治关系中,政协委员究竟是中国的什么员?我经常这么问自己。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对于政协委员的这一种角色责任和义务,我自然是明确的。

但我却还是想给政协委员下一个作家思维方式的定义。因为我毕竟是以作家身份而成为政协委员的,毕竟不是中国的一名专职的从政者。对于自己同时也是政协委员的这另外一种特别政治意味的身份,在我这儿,似乎只有转化为作家的思维方式以后,才会理解得较透彻,才会以更主动的姿态去尽那一份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那么,渐渐地,我形成了如下理解:首先我认为,政协委员应当是中国政治的观察员。

在从前的中国,政治是简单的。有时最高层的,称得上是中国政治家的人物们,也唯恐得出片面的乃至错误的结论。政治已经越来越是一件非常艺术化的事情,也越来越是一个需要观察到细节的事情。政治的细节,我认为,其实往往不显现在高层,而更显现在社会的基层。好比天空电闪雷鸣,雨点和冰雹却肯定落在地面上。又好比中央气象台只能预报出大气象,而乡村气象站的气象员却最有根据具体反馈局部的结果。故我以为,政协委员不脱离基层,经常身在基层之中,才不失其中国特色的角色意义。有时只看到局部,头脑中没有全局的大印象,就不知反馈什么对于全局是更有认知价值的。有时只依赖于头脑中早已形成的大印象去观察局部,不懂得局部之现象反应剧烈到一定程度,也许恰恰证明大印象很可能是虚假的这一道理,就往往会视而不见。两种错误,都是身为政府官员们极容易犯的错误。政协委员是当他们的复眼,替他们观察他们的目光也许观察不到的方面,替他们观察他们的目光也许观察不到的细节,以帮助他们少犯错误。希望别人少犯错误,自己首先要少犯观察的错误。有时观察没错,但结论错了。结论错了,乃因思想方法错。故当好政协委员这一种官员们的,实则也是中国政治的复眼,用高标准要求自己,是件需要不断学习和勤于思考的事。

我想,首先要了解一点西方发达国家近百年的政治和经济发展史,其次要对中国改革开放的30多年做一番理念梳理。是指自己头脑中的那一种理念梳理,而非别人的,更非以现成的官方的代替自己头脑中应进行的。那样,自己就和别人一样了。自己这一种复眼,也就仅仅成了官方的假眼,像赘指或趾一样是多余的,完全没了意义。最后,要懂一点儿社会心理学。这是官方政治的短处。官方政治以后肯定也必然是要补上这一课的,而政协委员则要永远要求自己,在社会心理学的经验方面更优胜于官方政治。身在基层,不脱离基层,加上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两条,应使政协委员有前提比官方政治具有更丰富的社会心理学经验。否则,政协委员就只不过在思想方法上成为官方政治的政治委员了。

政协委员也当是中国政治的评论员。既有观察感想,就要秉直谏言。谏言不仅仅是告诉的方式,还要有评论的成分。没有评论的成分,对自己这一种复眼观察所得之感想,就等于没有总结。一个人告诉自己的朋友:“你颈上长出了一颗痣。你自己是看不到的,我替你发现了。”这是一种效果。一个人告诉自己的朋友:“你颈上长出了一颗痣,你自己用手摸摸,是不是不小?你应该到医院去动手术除掉。而且,还有必要做切片化验。因为我从前看你颈上并没有一颗痣。这种年龄突然生出痣来,要重视,别和什么癌有关。”这是另一种效果。

人们对于某事的重视程度,皆由现象与结果的关系决定着。敏感之人,无须进一步强调,自己便能凭经验将现象与结果联系起来思想。但这一种联系的本能,不是必然地越来越强的,有时由于长期忙碌,越来越退化了。一经强调,那本能才本能起来。强调就是评论,就是议政。谏言被重视的程度不够,往往与评论不到位有关。评论更体现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水平。当然,耸人听闻是不好的。私心作怪,话到嘴边留三分,虽然明智,也是不好的。而最不可取的,乃是将非政治的事或现象,上升为政治的事或现象并加以强调。其强调一旦被接受,贻害极大。

当前之中国,几乎一切方面的一切现象,最终都将在社会心理的大平台上受到检验。观察了而有感想是很自然的事,有了感想而说出来,也是大多数人都愿意的事。说出来而使别人的思想受益,则需能力。

做好政协委员这一种中国政治的评论员,该有几分社会思想者的思想水平。有人因是委员、常委了,于是更打算进一步跻身于政治的中心。仿佛由委员而摇身一变为官员了,才不枉当了一回政协委员,仿佛那样才更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而我认为,一位有水平的政协委员,最好还是满足于在中国政治的边缘。边缘是最能发挥政协委员复眼和评论员作用的立场。我进一步认为,中国之政治,特别需要一些有思想的人从边缘的立场关注它,关心它。边缘性的评论,往往较之于身处政治的中心,更加清明。

我是将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替老百姓利益代言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在观察员和评论员的角色作用中来谈的。此不赘述。至于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不消说,既曰复眼式的观察,并且要谏言,要加以评论,自然也包括着监督的意思。

如果区别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有什么不同的话,我想,除了首先不同在“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的两种需要而外,大约就体现在评论员这一点上了吧。因为观察员的角色,比普遍的政协委员们更身处基层的人大代表们,也是可以做得很出色的,甚至往往做得更出色。但评论员的义务,政协委员们总体上毫无疑问应做得比人大代表们主动,因为政协委员总体上的知识分子比例多于人大代表。

以上两点,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从前是小说家的我,对自己没此两点要求。偶从作家的立场对时事作文学方式的反映和评论,不过是发一时之感而已。是政协委员以后,我反而较少那样了。因为议政毕竟非是写杂文。对自己的要求一高,才深深觉得,做好一名评论员,亦即以有质量的分析和总结来议政,实在需要往头脑里多装些东西。

9.我们为什么如此倦怠?

依我看来,我们这个时代,具有如下特征:

人对时代的相对认同

毫无疑问,古往今来,在任何一个国家,人对时代的认同一向是相对的,而且只能以大多数人的态度作为评说依据。我自然是无法进行大规模的问卷调查的,我所依据只不过是日常感受。即使根本错误,甚或相反,也自信我的感受对他人会多少有点儿社会学方面的参考意义。

新中国曾经历两次类似的时代——一次是建国伊始,一次是改革开往初期,第三次,便是现在了。这乃因为,凡30余年间,种种深刻的和巨大的阵痛,已熬过了剧烈的反应期,现今处于“迁延期”。最广大的工人和农民,毕竟开始分享到某些改革开放的成果了,尽管很少,而且国家的着眼点也开始更多地关注到他们了。当年直接经历了那种剧烈的“反应期”的群体,多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成为社会平面图上的边缘群体。倘他们仍能经常听到替他们的利益而代言的声音,那么他们的心理是会比当初平衡些的。所幸这一种声音在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协仍不绝于耳,并每隔几年总会变成至少一项对他们有利的国策。事实证明他们没有被时代所抛弃不顾,他们也已在不同程度上感受到了这一点。

“公民”一词其实是一个分数,他们好比是“分母”,“分母”对时代的不认同性其值越大,公民对时代的认同关系的正值越小。但极易导致人对时代的排斥心理的问题依然不少,一言以蔽之,那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究竟还能享受到怎样的社会权利和社会保障?人在此点上所望到的前景越乐观,人对时代才越认同。“能者多得”只是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方面是“体恤弱者”。为了增强国人对社会的认同,到了该认真对待另一个方面的时候了。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严重,而这意味着新的不认同群体将有可能形成,那么人对时代的认同必将面临新一番考验。

理性原则深入头脑

谈到此点,不能不肯定对国人进行普法教育的巨大成绩,也不能不充分肯定“公检法”系统依法维护社会治安所发挥的巨大作用,还不能不对中国底层民众30余年间越来越冷静的理性自觉加以称赞,这乃是中国儒家思想对民间的悠久熏陶使然,更是1949年以后新政权对民间教化的一种基因的体现。总而言之,中国用了30年的时间从“人治”走向“法治”,并不算用了太长的时间。底层民众的理性程度,才更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理性程度。正如底层民众的文明程度,才更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底层民众所达到的生活水准,才更标志着一个国家所达到的生活水准。而最值得正面评说的是——民告官的现象多了;民告政府部门的现象多了;甚至,民告党政部门的现象也不少了。我认为这是我们的国家应感欣慰之事,而不应相反。因为,告是公开的不满,也是对公正的公开的伸张权利。这一权利之有无直接决定人民群众理性选择余地的有无。现在,人民群众终于是有了。虽然还不够大,但已确实证明社会本身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