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茶盏,这个孟清和身上似乎有些不一样的东西,并非只因他的单薄。
细想沈瑄的问题,孟清和疏忽明白了什么,莫非,这位百户大人以为自己冒领战功?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孟清和再不敢有一星半点的绮思,其他都是次要,必须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他就太冤了!
“禀百户,标下确实斩首两级,绝无半点虚假,有同旗弓兵枪兵可以作证。具名具姓,可当即查验!”
在这件事上,孟清和绝没有说谎,加上被他用长矛捅个半死,又被沈瑄砍了一刀那个,能算两个半。
可惜明军战功只算总数,不加零头。孟十二郎颇为遗憾。
“哦?”
沈瑄挑眉,似笑非笑,却愈发显得修竹净直,霁月无双。
说到底,还是不信。
孟清和也不恼火,反而愈发镇定,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真的把亏吃下去,他就不是孟清和了。
“百户切莫不信,”孟清和正色道,“标下虽自幼读书,不通武艺,亦是铮铮男儿,心怀报国之志,身负杀亲之仇!战场之上,搏命之时,仰赖左右兄弟之助,也能杀敌,亦能斩首!我大明可破北元,驱王帐于漠北之地,盖因兵卒强于北元骑兵?非也!赖我上下戮力同心,骑兵骁强,步卒悍勇。将者知兵,卒者用命!一人不敌,则二人,三人,战阵之中布刀枪剑戟,忽几刺而出,百十人便如一人。如标下此等手无缚鸡之力之人,便无所惧,于阵中亦能杀敌!”顿了顿,孟清和接着道,“标下愚见,百户莫怪。”
沈瑄没有出声,也没能反驳。
怎么反驳?难道说孟清和的话不对,是歪理邪说,一派胡言?那岂不是说明军战阵不是北元骑兵的对手,顺带把诸如徐达常遇春李文忠蓝玉等猛将一起藐视了?若承认孟清和一番话正确,就是自打嘴巴,承认自己犯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明明是杀敌报国之士,却硬要给人扣上一定“冒领军功”的帽子。
左思右想,沈瑄发现,他只能承认自己是错怪了孟清和,对方的战功很“实在”,没有任何可质疑之处。
沈瑄开始正视孟清和,以一种极为认真的态度。恍然想起自己曾在战场上救过他,当时,这个瘦弱的少年,正用一杆长矛刺向一名鞑子。
充血的眼睛,凶狠的表情,像足了草原上刚出狼窝的狼崽子。
因此,沈瑄记住了他,想起了他。
或许,他真的错怪了对方。
须臾,沈瑄突然站起身,向孟清和一拱手,“是沈某之错。”
孟清和愣了一下,有些糊涂,这么轻易就认错?
这不合常理!
没等孟十二郎缓过神来,沈瑄又继续说道;“听闻孟小旗曾是童生?”
“回百户,此言属实。”
沈瑄点头,随即摇头,轻叹,“可惜了。”
孟十二郎一头雾水,可惜?
“若能继续科举,立于朝堂,定为文官楷模,朝廷栋梁。”
孟清和:“…”
这是夸他呢?
想起之前壮烈的马总旗,孟清和咬牙,敢情这么夸人,是沈百户这一系的优良传统?
而且他发现,眼前这位百户大人的性格,貌似和他印象中的不一样,很不一样。
有匪君子?
他想给自己一拳。


第13章 有所为

孟清和走出百户所,脚步有点飘,揉了揉还有些发麻的膝盖,下定决心,非到万不得已,一定要绕着沈百户走。
门外的两个兵卒看着孟清和有些奇怪的动作,再看他呲牙咧嘴的表情,互相看看,闭紧嘴巴,一声没出。
回家之前,孟清和又去了一趟经历司,卫所边军每人有一分授田,五十亩,升任小旗,或多或少总要加点。
开平卫指挥佥事主管屯田一事,卫所官军领取授田,农具,种子,都要办理相关手续,该画押画押,该签名签名,一整套章程,无一疏漏。
田地一分不差的到手,种子和农具酌情,耕牛则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
孟清和搓搓下巴,倒也没提出异议。
看在同为读书人的份上,刘经历好心告知孟小旗,开平边塞地广人稀,耕地充裕却出产不丰。拨付给他的八十亩田地,上田并不多,每年税后,余下的支应家中口粮不成问题,再多的就要另想办法了。
总之,勉强吃饱,要想吃好,就看个人的本事了。
“耕牛不具,马耕亦可。”
谢过刘经历,孟清和走出经历司,一路琢磨着今后的生计问题。
他家三口壮丁,除去自己,孟虎和孟清江的饭量都不容小觑。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好吧,这比喻不太恰当,他总归要称两人一声堂哥,可话糙理不糙,真要凭手里的田喂饱三口,的确有点难。
到家时,孟虎和孟清江已将木床搭好,床板和床架都打得结实,只是边角的木刺还没磨平,铺上稻草也比睡在地上好了许多。
这张床是打给孟清和的,经历过城外的那场厮杀,不说孟虎,连被孟清和坑过的孟清江都对他高看一眼。
“四堂哥,五堂哥。”
孟清和笑呵呵的同两人打过招呼,把分到田地一事告知两人,同时让身后的三个边兵将种子和农具送进堂屋,回头从灶房取出几个烙饼,三大碗肉汤,权当感谢。
三个边兵昨日刚分到孟清和手下,帮忙扛种子搬几把锄头算不得什么,本是想在小旗跟前露个脸,没想还能得了实惠。
见孟清和不似作伪,三人也没客气,当下接过饼,捧起碗,大口的吃了起来。
边塞之地,铜钱宝钞都比不上粮食布匹,尤其是被发戍边的恩军,多是文人出身,种田戍边都不是“本职工作”,挥刀拿锄头比写出锦绣文章更让他们为难。
被牵连的同族也是一肚子怒火,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只恨犯官连累他们。被怨恨的则反唇相讥,若非自己官袍加身,族中的田税如何免得?族人置下的田产莫非是从天下飞下来的?
孟清和手下十个人,有五个都是恩军,如今这三个蹲在门边啃饼喝汤的,有两个都是被同族牵连,一个还曾中过秀才,得知孟清和是读书人出身,态度上不免亲近了许多。
无论如何,在读书人手下,总比真被大字不识的军汉呼来喝去要强吧?
对这几个人的心思,孟清和表示理解,既了解,便没有点破。
每个人都有自尊,现在就去戳破这些人心中最后的肥皂泡,未免太残忍。但他不保证永远不动手,早一点面对现实才能在这里活下去,就像自己一样。
“我果然是个善良的人。”
收起被舔得如同水洗的大碗,孟十二郎发出这样的感叹。
孟虎手下的动作一顿,锤子险些砸到手。孟清江满脸骇然,目光中满是不可置信。
“四堂哥为何这般看我?”
“太过吃惊。”
“为何?”孟清和满脸不解。
“…”
孟清江无言以对,其实,自己才是个傻子。
三人的晚饭同样是饼子和肉汤,汤是马骨敲碎后用大火熬的,骨髓煮散在锅里,翻滚的野菜上都飘着一层油花。
没有后世诸多的调味料,只加了一点盐,却让孟清和三人吃得一点不剩,孟清江和孟虎意犹未尽,差点把小块的骨头都咬碎嚼了。
孟清和佩服得翘起大拇指,牙口真好。
饭后,堂兄弟三个围坐在简单垒起的火炉旁,一边烤火,一边商量今后的生计。
既然到了边塞,不管是孟虎还是孟清江,再大的不满也要丢开,在这里生活下去成为摆在他们面前最重要的问题。
孟清和的表现也让二人佩服,这个手无缚鸡之力又被差点被族人当成傻子的十二郎都能上阵杀敌,他们又差些什么?
“十二郎,我看过了,这点种子不够。而且,”孟虎顿了顿,“也不是良种。”
“我知道。”孟清和搓搓手,紧了紧身上的袢袄。明初兵卒的待遇还算过得去,不只分田还给农具种子,耕牛另论。除戍卫出征所需的袢袄鞋裤,还发冬衣和夏衣,多为棉花棉布和夏布。
孟清和在沈百户麾下,错过了领棉衣的日子没有问题,可以补发。粮种却是有定例的,卫所本就缺粮,没哪个胆子大的敢在这件事上通融。
“种子的事情我来想办法。”孟清和说道,“两位堂兄觉得,除了小麦,另种些什么好?最好是长得快又产量大的。”
一句话问出,孟虎和孟清江都凝眉深思。
询问孟虎两人,是因为孟清和着实想不出个章程。
论起抗旱抗寒的高产作物,首先想到的就是土豆地瓜。想到不等于能做到,距离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有一个世纪,想种也没得钟。
撇开一百年后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后世倒有一种说法,永乐年间,郑和船队曾先哥伦布发现美洲,据说还有关于美洲土人的记载。可惜的是,郑和船队出航的相关资料,包括皇帝敕书,船队编制,名单,航海日志等都被毁在了一个姓刘的兵部车架郎中手里,到底是被藏还是被付之一炬,一直是个谜。
不过,类似刘郎中此等“壮举”,一般人恐怕还真做不出来。
暂且不论这位车架郎中如何,孟清和唯一能指望的郑和船队,也要到永乐三年才会扬帆起航。在那之前,永乐大帝还得先和他侄子协商一下皇位谁来坐的问题。
掰着指头算算,至少还有五六年!
所以,他得继续熬着。即便如此,也未必能得偿所愿。
就算他想投燕,一心一意跟随燕王造反,坚定不移的靖难,难度都不是一般的大。
一个小旗,按照后世的军队编制,顶多一个步兵班长,不说燕王,就是他手底下的那些大将,知道孟清和是谁?
冲上去说他会掐指一算,下知五百年?恐怕道衍和尚和燕王身边的一群能人异士会先灭了他。
抢洒家饭碗?你小子以为自己是谁?
要么走旁的门路?例如沈百户…
想到这里,孟清和打了个哆嗦,吃撑了,绝对的!
“十二郎?”
见孟清和半晌不说话,一个劲的摇头叹气,孟虎和孟清江都感到奇怪。
“我没事。”孟清和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向屋顶,目光明媚而忧伤,“我只是在迷茫,前路漫漫,前程未卜,便是才高八斗也是无处着手。人生,当真是寂寞如雪。”
孟虎:“…”
孟清江:“…”
最终,还是孟清江提出,不如种些荞麦。
孟虎点头,孟清和自然也没有异议。
“种子我来想办法,其他就麻烦两位堂兄了。”
孟虎和孟清江没有询问孟清和能想出什么办法,和孟十二郎相处久了,就当明白一个道理:沉默是金。
翌日,孟清和起了个大早,穿戴整齐,挂好腰牌,意气风发的走出家门。从今天开始,他便要和手下的十个人移防城外一处瞭望墩台。
墩台建造在距城北十里的一座山丘之上,曾被北元骑兵攻占,墩台上的边军无一幸存。
登到山顶,从高处俯瞰,草原,密林,静静流淌的河水,边军的马场,尽收眼底。
景色很美,孟清和却无心心上,令人查看过四下环境,立刻下令众人垒石伐木造房子。
请调来这里戍守,不是来这里送死。
现有的土坑和土墙根本就挡不住鞑子,要实现接下来的计划,必须先让自己的生命得到保障。
众人面带疑惑,显然觉得孟小旗这个命令不靠谱。
孟清和咧嘴一笑,靠在土墙上,“大家别摆出这幅样子嘛,做人总要有点追求不是?”
众人:“…”
“这里可是战斗的最前线,杀敌报国,都没人跑来和咱们抢。”
众人:“…”主动请调来守瞭望墩台,果然是脑子有病吗?
见众人目光涣散,明显不信自己的话,孟清和也只能放弃“以理服人”这一行为准则,接着道:“孟某给诸位一句实话,绝不是带着诸位来送死的!而是为诸位寻一条出人头地,发家致富的路。”
众人依旧沉默不语。
“别的暂且不说,诸位家里的粮食够吃吗?想顿顿吃肉吗?想娶上媳妇吗?”孟清和顿了顿,“想要日子过得更好点吗?”
涣散的目光开始发出光彩,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便是以前武库司郎中为首的一干人等,也不免集中了精神。
孟清和笑得和善了。
在孟十二郎鼓动手下大兴土木的同时,西城百户所门前,七八个被打得皮开肉绽的边军死狗一样瘫倒在地。
沈瑄负手立于两人之前,面沉如水,声音并不高,却字字如惊雷。
“冒领战功者,杀!帮忙隐匿者,杖二十!”
话落,两颗血淋淋的头被扔在了地上,染血的面孔,惊惧且扭曲。
郑千户闻听消息,叹息一声,想起京中传来的消息,再想想匣中的那封密函,摇了摇头,只对报信人说,此事不需多加过问。
过了今日,沈百户,便要是沈副千户了。


第14章 初露锋芒一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六
屯守开平卫的边军进行了一次大操。站在高处,可见身着朱红袢袄,头戴明盔的将兵,手持腰刀,长枪,铁镗,或长牌,藤牌等制式兵器,根据旗官令,随着鼓声组成不同的军阵,牌手在前,刀兵枪兵等在后,另有火铳兵列在队中,行动之间互有配合,刀兵铁戈之声破空而出,煞气杀气冲天而起。
城中点将台上,自开平卫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及下千户等均着甲戴盔,手按刀柄,面色庄重,对阵中变化凝目而视。
突然,鼓声一变,三支马队由阵外驰出,为首者,一为西城卫千户所副千户沈瑄,余下两人均为卫中百户,出身军卒,以骁勇善战累功升职。马上骑士均着对襟鸳鸯战袄,马嘶蹄鸣声中,挥舞长刀,左突右冲,如临实战。
刀锋过处,如雪光闪过,木扎草人纷纷拦腰而断。
烟尘滚滚,鼓声再响,阵型再次变化。
须臾,有边军推出数架樱子炮,三将军炮,及洪武二十一年铸造铜炮,距离军阵三十步左右用架桩固稳,依次填充铁球,火药,泥土,对遍插草人处连发数炮。
炮声隆隆,火光燃起,风过浓烟不散,校场中三军举臂齐呼。
“好!”
卫指挥使徐忠大喝一声,其下同知,佥事,千户等同时抚掌大赞。
“此等君威,何惧残元!”
明初实行军屯,京卫等地卫所称卫军,边塞卫所则称边军。卫军多是二分守城,八分屯田,三到五日出一次操。边军多戍守冲要之地,多三分守城,七分屯田,或四分守城,六分屯田,出操多以三日为准。如开平卫,全宁卫及辽东等地的卫所,守城重于屯田,对兵卒的操练更甚他处。
喜欢抢劫的邻居就住在对面,别说偷懒,稍有疏忽都和自杀无异。就算不被鞑子杀死,被某个给事中参上一本,照样躲不过一刀。
况且,明初军队悍勇,用大杀四方来形容也不为过。只要敢找茬的,几乎是见谁揍谁,逮谁踢谁,打到你服为止。比起种田,开弓射箭,纵马驰骋,挥刀杀敌更适合这些适应了战场,喜欢用拳头和邻居对话的边军。
点将台上的大佬们看得兴致勃勃,阵中冲杀的老边军们也是游刃有余,便是勾补来的壮丁同样体力傲人。文人出身的恩军就差了一截,习惯了摇笔杆子,实在是不习惯玩刀枪棍棒。混在这支后进队伍里的,还有以斩首功劳升任小旗的孟清和。
边塞五月天,汗水仍浸透了袢袄,模糊了视线。
脚步似有千斤重,手抖得几乎握不住腰刀。
刚开始,他以为只是简单的排兵布阵,依号令而行,应该没问题。谁知看似简单的动作却是如此的耗费体力,在周围全是实诚人,挥刀出矛,每一下都用尽全力,连吼声都像是要扯破嗓子,孟清和单纯想做做样子省点力气都不成。
继续下去,简直是要了人命,能撑到最后,孟十二郎都要谢天谢地。
孟清和眼前开始发黑,几乎撑不住要倒地立扑,鼓声骤然加快,如雷鸣般的一声过后,操练已到尾声。
骑兵策马退出战阵,阵中将兵也重新组队,孟清和用腰刀支撑着身体,机械的迈动脚步。他大口喘着气,胸腔里像是有风箱拉动,每喘一下,喉间都是一阵火辣辣的疼。耳际阵阵嗡鸣,听到的声音不再清晰,眼前的人和景物渐渐变得扭曲。
不行!
孟清和用力咬紧牙关,在操练时出错,轻则受到斥责,重则军杖加身,再严重点,就要刀斧手伺候了。
就在他几乎要撑不住的时候,一只大手抓住了他的手肘,又很快放开,不着痕迹,却让他不至于当众摔倒。
孟清和侧了一下头,恰好看到弓兵高福从身后走过,扯了扯嘴角,无声的道了一声谢。
可他高兴得太早,尚不知之前的沈百户,如今的沈副千户策马停在不远处,居高临下,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操练结束,卫所大佬们对手下将兵的表现还算满意,勉励之后便各归各职。
武官有武官的风格,没那么多长篇大论。
这也间接救了孟清和,他整个人都快虚脱了,几乎是被同旗的两个步卒搀着离开校场的。
“小旗,三天后又有大操,你这样…”
两个步卒都在孟清和家吃过饭,得了好处,出于好意想提醒几句,看看孟清和的身板,余下的话又说不出口。
这样的先天条件,光是提醒就有用吗?
孟清和勉强站直身体,挥挥手,他知道自己的情况,这样下去的确不是办法。一口气吃不成胖子,他畅想过一夜醒来八块腹肌,理智却告诉他,这种畅想完全不切实际,纯属白日做梦。
离开校场,喝过水,又休息了一会,孟清和总算恢复了些许体力。
出操后仍需当值,给守城门的步卒出示了腰牌,几人返回了城北十里处的瞭望墩台。
爬上山顶,看到眼前的变化,郁闷了半天的孟清和总算能稍感安慰。
来时不到一米的土墙已全部推平,土坑也被填平,其上重建一座土堡,外型参考了戚继光修建在长城上的空心敌台,内部精简为两层,中间横起长木,外墙用碎石加固,四面开窗,东南两侧留门洞出入。土堡顶部堆放柴草和狼粪,用于向卫城点火示警。
材料所限,其坚固程度肯定达不到戚氏标准,加上没有互为犄角的墩台,防御能力也要打个折扣。但此处位于山顶,只要能防住北元骑兵的弓箭,能顶住刀砍,已经足够了。北元骑兵总不可能用攻城器械来对付这个半豆腐渣工程吧?
火炮火铳?不好意思,北元现在有点穷,明军又太过彪悍,火铳不论,笨重的火炮,实在不利于抢劫这一风紧便需扯呼的伟大事业。
直接放火?也要他们能爬上山顶才行。
综上,孟清和对这座半豆腐渣工程还是比较满意的。对手下人的动手能力更是满意,尤其是从杂造局借来的工匠,凭借他的口头描述,一张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图纸,就能造出这样的工程,实在堪称奇迹。
看着这座不伦不类,尚未完全建成的墩台式土堡,凡是参与修建的兵卒都感到一阵兴奋,一种名为“安全感”的东西油然而生。
“还要感谢杂造局的好兄弟啊。”
拍了拍比之前坚固许多的外墙,孟清和十分感叹。
杂造局设立在卫城之内,主要负责制造和修理兵器,里面聚集了大量一专多能的人才,除了完成本职工作,还时常接点外活,赚点外快改善一下生活,只要不过分,基本没多大问题。毕竟大家都是要生活的。
不等孟清和感叹完,前兵部武库司郎中突然给他泼了一盆冷水,带着冰碴的。
“小旗建造此堡,可曾详细报知上官?”
“已报过马总旗,总旗言不需一一上报。”
“小旗可曾明言建堡?”
孟清和摇头,只说改善墩台也是为自己留条后路,万一事不成怎么办?落在旁人眼中,怕会当他是夸夸其谈的书生,好不容易证明自己是实打实的战功,他不想再惹麻烦。百户所门前的血,就是横在他脖子上的一把刀。
前郎中大人顿时脸色一变,“禀小旗,此事不妥,万万的不妥。”
修墙挖坑是惯例,根本不需禀报。可造个外形新颖,更具实用价值的土堡出来…倒不会追究孟清和在军事重地违章乱建的问题,却会涉及到另一件事——功劳。
战场杀敌是功,巩固边防同样是功。
若百户先得知此事,马总旗怕是会相当气不顺,甚至会怀疑孟清和是否真将他放在眼里。
新官上任最忌讳的就是这类事。不只孟清和,连他手下的人也得不着好。
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孟清和嘴里发苦,“是清和之过。”
前郎中大人苦笑,“小旗不必自责,且小旗的顾虑也有道理。人力总有不殆,事难万全。此时尚且不晚,或可以补救,马总旗…”
没等前郎中大人传授给孟清和亡羊补牢的办法,沈副千户已经派人来请。
“孟小旗,请吧。”
看着开口说话的边兵,孟清和很想说一句,兄弟,不喜欢笑就不要笑了,皮笑肉不笑什么的,会让他有种壮士一去不复还的错觉。
西城千户所内,郑千户和沈副千户坐于正堂,都是一身青色武官公服,盘领右衽,小杂花纹,黑纱幞头,乌角腰带。
郑千户身形愧伟,虎威骁悍,沈副千户则如冷竹君子,端坐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