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王氏拉着孟清和的手,嘱托的话好似说不完,两位嫂子站在孟王氏的身后,看着即将远行的小叔也是眼圈泛红。孟三姐拽着孟清和的衣角,孟五姐干脆抱着孟清和的大腿,哭得直打嗝。
“十二叔…”
看着家中诸人,孟清和汗颜。
感动归感动,可他只是去从军,不是去送死。
需要这样吗?
孟重九和几位族亲也在路边送行。族人出钱置办的衣物干粮都捆在一匹驽马背上,缰绳牵在一个高大的青年手里,他是孟重九的次孙,单名一个虎字,比孟清和年长三岁,却不依照族中清字排辈,只因他的父亲是赘婿,原本该姓陈。
别看孟虎只有十七岁,却长得身高腿长,浓眉虎目,粗犷的男子气概十足招人眼球。
这样的身材气质完全是某人的菜。可站在他面前,孟清和却感到牙酸,生不出任何别样的心思,这并非因为孟某人底线突然提高,只因孟虎实在是长得太“正直”了。
参照后世的主旋律电影,这位绝对是手举炸药包,胸堵机枪眼,大喊着同志们向前冲的高大全人物。
相比之下,孟清和倒更像是躲在战壕里挥舞着小手枪,让弟兄们往前冲的XXX反动派。
身边有这么一个正派人物,孟清和感到压力很大,非一般的大。
他实在想不通,为何孟老狐狸能养出这样一只孙子?
难不成老狐狸也是因为这孙子太过光芒万丈,想借这次机会将他远远的打发了,还能顺带卖自己一个人情?
孟清和不愿意如此“抹黑”叔公大人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可无论怎么想,都觉得这个可能性最大、
回头看看脸黑得像锅底的孟清江,好吧,他承认,提出让孟清江“随军”只是想为难孟广孝,却没想到对方竟答应得这么痛快,考虑的时间还不到五分钟。
孟清和不过是提了两句孟清海,孟广孝就表现得孟清江仿佛不是他亲生的,是捡来的一样。
这让想当一把坏人的孟清和相当没有成就感。
所谓的为难,达不到预期效果就没有意义了。
不过路上多个壮丁,倒也不是坏事。至于孟清江今后会如何,全看他自己。只要不触犯到底线,他不会刻意去为难孟清江。
可见,他还是相当善良的。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孟清和狠下心将抱着自己大腿的孟五姐拉开,小萝莉哭得眼睛像核桃,孟清和的眼眶竟也有些发酸,轻轻抚过孟三姐和孟五姐的头,声音有些沙哑,“三姐,五姐,还记着和十二叔的约定吗?等着,十二叔说到做到,一定让三姐五姐华服锦裳,十里红妆!”
孟许氏和孟张氏再次哭出了声音,孟清和躬身向孟重九行礼,没有只言片语,孟重九却已明白他的恳托,伸手将他扶起,“小子放心,九叔公必不负所托。”
“多谢九叔公。”
向几位族老一一行礼之后,孟清和扑通一声跪在了孟王氏跟前,连磕三个响头,“娘,儿子走了!”
“我儿必成大器,”孟王氏没有再哭,颤抖着声音说道:“娘在家中等你衣锦荣归!待到那日,你爹也必能含笑九泉!”
孟清和站起身,不及掸去衣上的尘土,转身便走。
孟虎和孟清江跟在他的身后,孟王氏站在原处,直到三人的背影消失不见,才被儿媳搀扶着归家。
当此时,孟广孝和孟广顺等人均卧榻不起,一边喝药,一边恨不能对着孟清和的小人扎钉子抽鞋底。
原因很简单,不久前,孟清和隔三差五就到几位堂伯家中串门,关起门来一番嘘寒问暖,每次都能带回家宝钞若干铜钱不等。
孟广孝等人咬牙将宝钞和铜钱塞到他手里的,笑得比哭还难看。
不收?绝对不行!还钱?不用,坚决不用!
只要孟十二郎活着,别成天想着去和鞑子拼命,也别头脑发热给大令写什么“孟氏男儿均思杀敌报国”就比什么都重要!
长辈赐,不可辞。
孟十二郎是个孝顺的孩子,自然要成全堂伯们的仁慈之名。至于孟广孝等人会不会吐血三升,就不关他的事了。
比起被几位堂伯坑走的田产,这些宝钞和铜钱不过是零头,但于孟王氏等人而言,却足够支撑一年的生活。同样的,有了孟清和的宣传,孟广孝等人在屯子里的名声也有所改善,只是在学中的孟清海依旧受到排挤,但他仍以大无畏的精神参加了院试,并中了生员。当然,这是后话。
家中的大屋没有卖,三亩旱田交给了孟重九的长孙耕种,除税粮之外,孟王氏只留一成,余下的全归对方。这是孟清和同孟王氏商量后决定的,孟重九帮了他这么多,对方不提,孟清和却不能不放在心上。
人情往来,终究也是门学问。
临走之前,孟清和还做了一件事,他将家中抄录的两本儒学典籍和笔记交给了族中长者。
“清和为报父兄之仇,弃文从武,这些于清和已是无用,不如托于族里,送与族中子弟。”
在孟清和看来,书中的内容他能倒背如流,此举不过是将自己用不到的东西送人,顺便结个善缘。于孟氏族人却是件了不得的事。书籍已是难得,何况还有孟十二郎写下的笔记。他可是考中了童生的,若非被学中赶出,便是秀才也能考得。
族中长者做主,将此事书于木匾之上,奉于祠堂之中,以彰孟十二郎之德。
贺县令闻听,赞叹孟清和的为人之余,也为他不再科举略感惋惜。
“此子着实难得。”
不出几日,孟十二郎的美名更甚。若非他现在是军户身份,又在孝中,恐怕媒人能踩平孟家的门槛。
孟清和有些不好意思,不就是送了几本书,做了一回好人好事吗?
归结起来,还是孟某人对大明朝不够熟悉,对“读书”一事在这个年代代表着什么认识不够。
当他真正明白这件事背后代表的含义,已经是几年之后了,到那时,孟家子弟,但凡走科举之路的,都会感念一声十二郎,便是北平府乃至日后的北直隶,也都晓得“十二郎赠书”的典故。
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盖莫如此。
离开孟家屯,孟清和便一路北上,他与同里的十二名男丁一同被发往开平卫等处戍屯。
除了他是主动从军,余下众人皆是被勾补或是跟补之人。随行的还有几名差人和两名武官,待出了北平府,队伍中又多了二十余人。
用五六个面饼和半只熟鸡,孟清和成功和两名差人称兄道弟,还从他口中打探出大部分后来者的来历。
“罪犯充军。”一个差人抹去嘴上的油花,指着坐在路边休息的一个中年男人,“瞧见那位没有,原兵部武库司郎中,五品的官,如今,嘿!”
孟清和恍然,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难怪这位的表情会如此猥琐。
在明初当官的确是一件朝不保夕的事情。所谓杀官不止,灭门不息,同榜进士一网打尽的彪悍事例,估计只有在洪武朝才能一观。
兵部武库司掌管兵籍,武器,武举。武库司郎中是个肥差,危险指数更高。在这里见着一位,不奇怪。
短暂休整之后,队伍继续上路。
沿途所见风景渐渐变得不同,风中仿佛能闻到大片青草的气息。
在主要路段设置管卡盘查的巡检也变得分外严格,即便有差人随行,孟清和等人又有牙牌随身,巡检照样一丝不苟的查看公文路引。
后世警察查户口,估计也没这么认真。
过了承德,队伍再次分开,被勾补军籍的大部分兵丁目的地是新城卫,另有十余名罪犯充军者被发往全宁卫。孟清和则同那位倒霉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一起前往开平卫。
为何他会和一名犯官享受同样的待遇,被发往边境极北?
据悉,是因北平都指挥使陈亨在孟十二郎的“分配”问题上插了一脚。
武人考虑问题的方式素来直接,杀鞑子,为父报仇,当然要去能见着鞑子的地方。
陈亨的确是好意,但于孟清和,就未可知了。
入夜前,孟清和一行终于抵达了隆化。
连日赶路,即便有马代步,孟清和也是吃不消了。那位原兵部武库司郎中倒是精神奕奕,在差人看不到的空隙,盯着孟清和装干粮的袋子眼冒绿光,手掌一张一握,骨节咔吧作响,大有起而夺之的意图。
看着那双冒绿光的眼睛,孟清和预感不妙,连忙后退两大步,中途不忘发挥乐于助人的精神,一脚将距离稍近的孟清江踹了出去。只是踹的方向有些不对,孟清江于半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直接扑到了郎中大人跟前,惯性作用下,前郎中大人的后脑勺成功磕上了地面。
流没流血不知道,肿一个大包是肯定的。
解决了五谷轮回问题的差人回来,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孟清和先一步捂住孟虎的嘴,干笑两声,“两位切莫误会,实乃吾之堂兄仰慕前郎中大人武艺卓绝,切磋之余,难免马有失手,人有失蹄…”
方圆五里之内,瞬间寂静无声。
孟清江未及站起身,后槽牙已磨得咯吱作响。
孟清和,孟十二郎,老子与你势不两立!


第9章 初到开平卫

孟清江又被非自愿的坑了一把,每每看向孟清和的目光,深刻表达着恨不能喝其血、啖其肉、寝其皮的强烈愿望。
脑袋上顶着个大包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却对孟清和表示出了极大的善意,走在路上,时而回眸一笑,带着文人的风骚和武人的明媚,满是尘土的脸上充斥着酒逢知己,相见恨晚的感慨。
在某个差人再次溜号的空隙,前郎中大人凑到孟清和跟前,叹道:“小友浮石沉木之能世所罕见,实乃我辈楷模。若在朝堂为官,定能伏虎降龙扶摇直上,弃笔从戎着实是可惜了。在下若有小友三分之能,也不会落此下场,呜呼!话说,你真的不重新考虑一下?若要再行科举之路,并非没有办法,在下可以为你引荐…”
孟清和看着他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这位都这样了,还为他引荐?
前郎中大人肯定被磕出了脑震荡,并且短期内毫无痊愈的迹象。
随着旅途的延续,孟清江时刻勤练以眼杀人的绝世武功,孟虎一直正直善良且光芒万丈着,前郎中大人逮着机会就孜孜不倦,孟清和如枯萎的仙人掌般日益憔悴。
心累,身也累。
大明朝的交通运输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路况不佳,交通工具匮乏,在边塞之地,高档一点的马车都是传说中的神话。
这种情况之下,后世只需要几个小时的车程,孟清和等人硬是走了几天。再加上前郎中大人时不时的“唐僧精神”,当终于抵达目的地,看到开平卫那高大的城墙时,孟清和差点趴到地上嚎啕大哭。
解脱了,终于解脱了!
再没有比被别人“唐僧”更难受的事了,他终于体会到了孙行者的痛苦。早知如此,他绝对不踹孟清江那一脚!
“到地方了。”
两位差人显然是做惯往边塞押解犯人的活计,熟门熟路的走到城门之前,守城的兵卒竟是熟人,打招呼的第一句竟然是:“这回是几品的官?怎么才一个?难不成都砍了?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咱们这缺人啊。”
孟清和听得冷汗潸潸,可见犯官充军已成了潮流,每月不来上几回实属稀奇。
明太祖,威武霸气!
差人带着前郎中大人进了城,孟清和上前一步,将随身牙牌和路引递上,在兵卒查看牙牌时,仰头望向城门和包着砖皮的土墙,胸中涌起一股类似豪迈与苍凉交杂的情绪。
开平卫是大明捍卫北疆的边防重地,曾是元朝上都,由元世祖忽必烈下令修建,在元朝定都燕京后改为陪都。元世祖在这里登位,元顺帝从这里被赶往应昌,历经百年风雨,它见证了一个王朝的兴起和衰落,见证了游牧民族与汉家王朝在元末战火中的盛衰更迭。
辉煌,荣耀,战乱,火焚。
城墙上有泥土和瓦砾重修的痕迹,原来的七门已封闭六门,只留南门进出。城门上方的开平二字,被黄沙浸染,带着一种历史的厚重,沉淀着大明军人的硬骨与强悍。
闭上双眼,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千军万马在草原上厮杀的场景。
人叱马嘶,刀光血影,从草原上吹来的风仿佛都带着血腥的味道。
这不是一场游戏,也不是一场梦,而是真实的一切。
他是真正的活在这里,活在六百年前的大明王朝。
这里有他的亲人,有他现在和将来将为之奋斗的一切。
“十二郎?”
守城门的兵卒早已检查过牙牌,孟清和却半天没有反应,直到孟虎拍了他一下,才啊的一声回过神来,对上兵卒好奇的视线,捏了一下拳头,歉意一笑,“麻烦了。”
从兵卒手中接过牙牌,孟清和深吸一口气,正要迈步进城,眼前的兵卒脸色陡然一变,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拽住孟清和的后领,“快进城!”
守城的兵卒像是拎只猫似的把孟清和拎进了城内,孟清江和孟虎紧随其后,城头传来了号角声,孟清和挣扎着回头,能见到穿着絆袄的步卒和扛着农具的壮丁正从四面聚集,急急向城门处涌来,还有十数匹没有配鞍的战马,五六个步卒挥舞着鞭子,拼命将它们赶进城内。
“快!”
城门终于合拢,是否仍有人被留在城外,不得而知。
孟清和靠在城墙之下,大口的喘着气,远处的天空中腾起一股又一股浓黑的狼烟,这是外敌来犯的警示。
拎他进城的兵卒早不见了踪影,据孟虎说,是上了城墙。
涌进城内的明军和壮丁脸上并不见多少惊慌,有条不紊的清点马匹,检查武器,随着军官的号令列队,或是走上城墙,或是在城内布防,仿佛外敌来犯不过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每年都要来上这么几回,不稀奇。
要么北元过来,要么明军过去。就算北元已经被从正规军打成了游击队,这种睦邻互访也一直没有停过。
孟清和却做不到这么轻松,刚到开平卫,来不及去相关部门报道就遇上鞑子来犯,该说他孝感动天还是背运到了极点?
“十二郎,怎么办?”
孟清和咂咂嘴,身边不时有穿着大红袢袄的明军走过,却好似压根没注意到他们三个大活人。直到一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总旗“发现”了这三个“碍眼”的,单手按刀,走过来大声喝问:“汝等何人?!缘何在此?”
那口气,大有一言不对就拔刀,一劈两半的架势。
孟清和知道不能继续做布景板,只能上前一步,老老实实的解释,不忘递出随身的牙牌和路引,这简直就是护身符有没有?
“标下今天刚来,未及到有司报道。”孟清和尽量以最简洁的语言表述他与孟虎等三人的身份,“标下的父兄便是死于鞑子之手,与鞑子之仇不共戴天!乃是为父兄报仇主动投军!”
一番话说得正气凛然,越说越有底气。
不想总旗大人听了他的话,上上下下的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愈发带着怀疑。
“你主动从军?”
“然!”
“要杀鞑子为父兄报仇?”
“然!”
“原来是个书生?还考中了童生?”
“然!”
“果真如此?”
“果真!”
“…脑子正常吗?”总旗大人嘀咕道,“莫非是个傻子?”
“总旗大人,”孟清和挺起胸膛,义正词严,“你可以质疑我的人格,但不能侮辱我的智商!”
总旗大人貌似被他说服了,咧咧嘴,脸上的刀疤随着他的笑容扭曲,或许他只是想表现的可亲一点,不想却愈发显得蜂目猿口,面容狰狞。
“好!大好男儿就该杀敌报国,甭学那些酸丁,成天之乎者也,真遇上事,屁大的本事没有!虽说是你这样的…总之,有心就好!”
孟清和嘴角抽了抽,这夸人的话,怎么总听着像在骂人?
“老子姓马,在西城卫沈百户麾下任总旗一职,你既然一心想杀鞑子,就到老子手下来吧,保管让你能心愿得偿!不说一天和鞑子干一架,一个月也能有那么两三回。”
“马总旗义薄云天,标下感激涕零…”
“好说!”马总旗一挥手,“来,跟老子上城楼!不用担心,不小心死了,老子让兄弟们给你收尸便是!”
“…”
“你哭什么?”
“标下是感动的…”
“不用太感激,这是我应该做的。”
孟清和继续抹眼泪,“标下感谢马总旗祖宗十八代!此言出自肺腑,比珍珠还真!”
“…”
马总旗脸上的刀疤再次抽动,此刻的感受,同此前的孟清和一般无二。
说话间,孟清和已被马总旗拉上了城墙,极目远眺,远处的草原上,北元骑兵正如蚁蝗般聚集而来。
几百匹战马风驰电掣,呈扇形横扫而过,及到近处,仿佛能听到马上骑士的呼喝。
城头众人全部严阵以待,张开的长弓,闪着寒光的弩,出鞘的长刀,刀光映亮兵卒的半边面孔,朱红色的战袄仿佛在一瞬间染上了血色。


第10章 初遇

洪武三十一年,春四月,北元犯边,聚骑千余人,袭开平。
后世的史书上,对大明和北元的边境摩擦通常只有寥寥几笔,除非是北元到大明来杀人放火抢粮食,或是明军进入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否则,史官绝不会过多的浪费笔墨。
华夏语言博大精深,说话办事写文章,自然是越简洁越好。
一言两语便能叙述清楚,自然大善。
对屯守开平卫的边军来说,这场战斗和以往发生过的没有多大区别,无非是你杀我我杀你,杀死了鞑子就是战功,被鞑子杀死就算玩完。
抚恤金和安置家小什么的,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向来是个含蓄且隐晦的问题,基本全看上官的良心。
孟清和初来乍到,心理准备不足,初次见到血淋淋的战场,奔腾的战马,喷溅的鲜血,手脚不自觉的冰凉。
出生在和平年代的人,根本无法想象冷兵器时代的战场到底是何等的残酷与血腥。
从城头向下望去,草原上的骑兵就像是渴望血肉的狼群,露出锋利的獠牙,试图从大明边军屯守的卫所撕开一道豁口,冲入其中大肆的抢劫杀戮。
这是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冲突,自久远的春秋战国时代便已存在,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忽必烈建立元朝到被明朝取代,至今不到二百年的时间。被赶回草原的游牧民族,除了坚强的意志以外什么都缺。偏偏大明皇帝认死理,动不动就派兵到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还死活不开互市。若是抓到胆敢往草原贩卖“违禁品”的商队,更是只一个字,杀!
为了生活,就算对面是燕王和宁王等几个狠人,北元贵族和骑兵们也必须重操旧业,抢劫!
抢人,抢粮食,抢牲畜,但凡是能抢的,一样都不放过。
逮着机会就抢,抢完就跑。
跑得了算胜利,跑不了就回归长生天的怀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北元骑兵和大明边兵思考的方式和某个时间段的脑回路,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往,草原上的邻居大多在秋季时兴兵来犯,无他,正赶上麦田成熟,牲畜最是膘肥体壮。
近几年,造访的时间却越来越提前,归其根本,不是北元势力增强,或是那个连印都丢了的朝廷突然头脑发热激情澎湃,只因日子实在是太难过了。
有这一体会的不只是北边的邻居,屯守在开平卫的边兵也发现田中的出产越来越少,每年的节气也越来越不正常。往年开垦出的农田根本不够卫所上下支用,更多还需依靠商人从外地运粮。由此,便不得不称赞洪武帝的先见之明,若无《开中法》用盐引吸引商人,恐怕边防卫所的官兵吃饭都成问题。
即便如此,到明中期以后,开中法也和卫所制度一样逐渐崩坏。豪绅,勋贵,甚至是饱读诗书的官员,都是其背后的推手。
此时的人不知道有个叫做“小冰河时期”的学术名词,只知道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草原邻居的应对办法是到邻居家里去抢粮,不甘心被抢劫的大明自然奋起抵抗,更多的时候是到邻居家中去表示抗议。这一点上,永乐帝做得尤为突出。
敢抢我家的粮食牲口?抢回来不说,把你家房子也烧了!
孟清和从军的目的是为实现“理想”,但实现的过程绝不包括拿着大刀在战场上与人拼命。
生命是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好吧,算上前一世,他应该有两次。但上天应该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沉甸甸的腰刀握在手里,耳边充斥着北元骑兵和守城边军的喊杀声,有一瞬间,孟清和切实的感到了恐惧。
很丢人。
事后想起,孟清和很想抱头撞墙。
即便时光回溯,他也无法欺骗自己,他的确是害怕了。
马总旗凶神恶煞的大喊着什么,孟清江和孟虎都被拦在了城墙之下,孟清和双手握着一把边军的制式腰刀,光是拔刀出鞘就费了他极大的力气,举刀的动作更是引来一阵哄笑。
旁边的几个边军都是五大三粗的威武汉子,撸起袖子,绝对的肱二头肌闪亮,肱三头肌鼓起,一点也不含糊。
孟清和就像是闯进了鸵鸟群的水鸭子,再蹦跶也及不上人家肩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