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我一直在留意股市波动,因为调查余时我特意研究了他的绿晨农庄,我发现绿晨农庄连独立的财务核算权力都没有,所有的资金都是下拨,现在看来资金的来源应该就是华夏集团。”
“就是说即便绿晨农庄上市,也和余时半毛钱关系也没有?”陆雨晴有些惊讶。
“如果我没猜错,绿晨农庄每一个项目策划运作以及每一笔资金流向,都要越渔火最后决策,余时除了研发农产品之外,最大的作用就是在无数的公司申请报告上签字,再呈报给越渔火审批。”景承点点头。
“越渔火那么有钱,会在意这点小钱,何况他旗下二十几家子公司,全要亲力亲为的话越渔火怕是要给累死。”我说。
“能达到越渔火现在的成就,除了机遇、魄力和能力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眼光和判断力,越渔火从来就没有相信过余时,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对于越渔火来说,余时更像一条他为自己女儿养的狗,因为越曼喜欢所以每顿都会有骨头吃,但这种日子会不会长久就看越曼会喜欢这条狗多久,只要自己有半点僭越越渔火都会把他当丧家之犬一样赶出去。”景承说到这里露出隐晦的微笑。“现在看起来,越渔火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
“余时在外面有婚外情,他就不怕被越渔火发现?”我说。
“有没有越曼的资料?”景承问。
“越曼是上大学时候认识的余时,两人结婚后越曼就没有外出工作,一直留在家里当家庭主妇,从女人的直觉上看,越曼很爱余时,两人结婚已经有十年,越曼对余时还是无微不至。”陆雨晴回答。
“这么说越曼和余时还真是两种不同层面的人。”景承笑了笑。
“哎,之前不相信,现在看起来结婚还真的门当户对,你们说越曼各方面条件比余时好那么多,完全还有更好的选择。”苏锦叹息一声。
“你们认为越曼的层次比余时要高?”景承若有所思反问。
“废话,一个富可敌国集团总裁的千金,一个一无所有的农民,这还用比吗?”
“相反,余时远比越曼的层次要高。”景承摇摇头,一脸冷峻问我们。“你们认为越渔火阻止越曼和余时的婚姻,仅仅是看不起余时的出身和家庭背景?”
“难道不是?”我诧异问。
“越渔火既然心疼越曼,那么只会让想方设法让越曼过的幸福开心,余时是越曼的选择他理应尊重,至于门当户对的问题对于越渔火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何况越渔火会在乎余时私吞了多少钱?他要是真这样小气肯定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那为什么越渔火要处处针对余时?”苏锦疑惑。
“不是针对,是提防。”景承不假思索回答。“越渔火真正担心的是余时利用他与越曼的婚姻当踏脚石,一旦余时失去监管,狼子野心必定会显露无疑,到时越曼会被伤的很重。”
“你怎么知道余时是狼子野心?”陆雨晴问。
“绿晨农庄上市在即,我参加过上市宣传大会并且见到了余时,我和他握过手。”
“握过手?你就能断定他有问题?”苏锦大吃一惊。
“其实握手这个简单的动作也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
“怎么分辨?”我好奇问。
景承不慌不忙说,有的人握手力量偏大,握得密不通风,这说明他坦率热情坚强开朗,但如果力气过大,甚至让你疼痛,多半说明对方自负逞强渴望征服。
聪明的人握手时间短但握得紧,他们往往善于周旋,为人友善轻松、游刃有余,但这种人容易多疑,难以完全信任他人,如果握手短且力度很轻,显得敷衍了事,则表明对方性格软弱,或者情绪低落,此时不适合深入交谈。
“余时有一双很厚重宽大的手,和他握手时我感到有些隐隐作痛,显然他属于第一种,这些年的韬光养晦让他没给越渔火抓到把柄,但他一直都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可以得到他想要一切的机会。”景承神情变的严肃。“余时和越曼结婚后一直默默无声,突然在绿晨农庄上市的事上如此卖力,我推测这中间一定有猫腻。”
“我认为你想太多了,余时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干了这么多年,也许他只是想向越渔火证明自己的能力,希望越渔火能对他另眼相看而已,现在难得有了成绩当然要乘胜追击。”我说。
“我接触过余时,我在他眼里看到的欲望绝对不是一家上市公司能填满的,相信我,这个人卧薪尝胆这么多年,想要的一定不止这些。”景承态度肯定。
陆雨晴在一旁的资料中翻找,最后拿出一份报告:“如果你推测的没错,那么这个就应该是余时一直在等待的机会。”
第三十七章 狼子野心
我们拿过陆雨晴找出的报告,仔细阅读后那居然是一份经过复印越渔火和律师联名签署生效的遗嘱,根据日期判断,这份遗嘱是在一年前才签署的。
遗嘱繁琐的法律约束条款和寻常相关内容,我们都是一眼跳过,只是最后涉及到财产分配内容,让我们大为意外。
……越渔火先生去世后,所持有华夏集团旗下所有股份、现金资产、和远流动资金,包括本地和海外物业全划入即时成立的信托基金公司,希望由越瑞先生、越曼女士组成二人委员会,共同管理越渔火先生的信托基金公司,以执行越渔火先生九成以上的资产的行使权利。
信托基金公司股权分配如下,越瑞先生持有61%股份,越曼女士持有39%股份,信托基金公司管理人由越瑞先生担任。
考虑越曼女士不参与集团管理,名下所持有39%股份暂时由越瑞保管,但务必保留其行使权利。
……
“越渔火得病了?”景承反应很快。
“胰腺癌晚期,但这个消息一直被封锁,越渔火的安危关系到整个华夏集团,他病情一旦公布出去华夏集团所有旗下上市子公司股票都会受到严重波及,越渔火是想维稳,所以知道他病情的人少之又少。”陆雨晴说。
“越渔火时日无多,提前订立遗嘱也无可厚非,只是遗嘱内容却让我很意外。”景承喃喃自语。
“你认为遗嘱有问题?”我问。
“越瑞是越渔火唯一的儿子,子承父业也应该是天经地义,越渔火一手打拼出来的华夏集团早晚会交到越瑞手上,至于越曼,应该能得到他名下几处物业和一小部分集团股份,但这个比例绝对不会超过10%。”
苏锦:“为什么你这么认为?”
“我最近研究股市,操作股市的其实是人,想要赚钱就得先搞清庄家的行为特点,越渔火无疑是股市上的大庄家,从他处事风格以及决策方针不难看出他骨子里是一个很传统的人,他再疼爱自己这个女儿,也明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会让自己一辈子辛辛苦苦赚来的财富,流到外人的腰包。”
“可从遗嘱内容看,你对越渔火的分析好像有偏差啊。”我说。
陆雨晴:“越渔火居然把全部财产划入他成立的信托基金公司,虽然还是由越瑞担任基金管理人,但越瑞只得到61%的股份,而且越曼却拥有39%的股份。”
“这份遗嘱的关键在于最后一条,越曼的这部分股权是由越瑞代为管理,越曼没有决策权但却能衣食无忧。”景承说到这里笑了笑。“你们知道越渔火这份遗嘱一旦公布,最受益的人是谁吗?”
“当然是越瑞,他占有超过半数的股份,而且还监管越曼的那部分,可以说越渔火其实把所有的财富都留给了他。”我回答。
“不,真正受益的是余时!”景承淡笑。
我们面面相觑:“为什么会是余时?”
“你们有没有想过,越渔火为什么要处处提防余时?”景承反问。
“你刚才不是说余时狼子野心,他的**应该被越渔火觉察。”苏锦说。
“有**和能完成自己的**是两回事,越渔火在商界摸爬滚打几十年,阅人无数相信他眼力一定不差,越渔火不但发现余时有**,同时他也坚信这个人能完成自己的**。”
“余时是搞农业产品开发的,一直默默无闻,真有那么大的能耐,这都和越曼结婚十多年了,也不见有什么动静。”我有些疑惑。
景承笑了笑:“知道隐忍的人才能成大事,余时知道只要有越渔火在,他有任何异动都会被赶尽杀绝,雨晴说的没错,这份遗嘱就是余时一直在等待的机会,我敢保证,余时一定看过这份遗嘱。”
“余时忌惮越渔火所以一直韬光养晦,但若越渔火病故,那么就没有能制约余时的人,可……”陆雨晴思前想后还是摇摇头。“可余时手上没有权力啊。”
“他没有,但越曼有。”
“你是说越曼继承的那39%的股份?”
“以越曼对余时的感情,他完全有把握说服越曼进入集团管理层,这这将意味着,如果越渔火去世后,华夏集团任何一项决策,越曼都拥有否定权和决定权,而越曼并不精通熟悉集团公司的任何事务,那么这些事物将由余时来负责,也就是说,越曼的这份权利将变相的落入余时的手里。”我恍然大悟。
“哦,我懂了,只要越渔火一死,华夏集团名义上是越瑞做主,实际却是两分天下,余时完全有能力裂土为王偏安一偶和越瑞分庭抗争。”苏锦点点头。
陆雨晴也反应过来:“这些年余时浅水困蛟龙,一直韬光养晦隐忍不发,但像他这样骨子里都充满野心的男人,一旦有丁点的机会,也会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般死死的抓牢,绝不会放弃。”
“你们也太低估越渔火,余时能想到的越渔火也能想到,遗嘱的最后一条就断了余时的这条路,越曼的股份是有越瑞代为打理,越渔火就是为了防止余时才加上这一条,越曼以后可以锦衣华服衣食无忧,但想涉足集团事务却没有可能。”景承郑重其事说。
“那你刚才说最受益的是余时?”我一脸茫然。
“越渔火没有给余时留下篡逆的机会,但他还是大意了,如果越渔火病故后这份遗嘱公布,余时只需要两步,不,是三步就能入主华夏集团。”景承声音充满自信。
“哪三步?”我们异口同声问。
“第一步,越曼签署授权协议,全权委托余时代为处理她手上持有的39%华夏集团股份盈收,并且执行行使权利。”
“越渔火在遗嘱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属于越曼,那么这部分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余时拿到授权协议,也意义不大。”我说。
“第二步,拉拢董事局半数以上的董事,换届选举坐上集团董事长的位置。”景承接着说。
“这一步更加难上加难,华夏集团说到底都是越家的,各个分公司的每个重要部门几乎都是越家的亲信,余时凭什么能说服这些人?”苏锦质疑。
“绿晨农庄!”景承不假思索回答。“这就是余时突然发力要让绿晨农庄上市的原因。”
“这和绿晨农庄有什么关系?”我们很是诧异。
“民以食为天,余时的绿晨农庄已经有口皆碑,还没有上市就供不应求,他完全有垄断市场的能力,一旦上市会得到数目巨大的投资资金。”景承靠在椅子上心平气和说。“董事局里那些董事不会在乎华夏集团掌舵人姓什么,而是利益,谁能给他们带来利益,只要能满足这个条件,那么谁坐董事长的位置并不要紧。”
我们仔细想想景承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我还是有些迟疑:“这两步虽然难度很大,但也不是没有完成的可能,可,可我还是有一个地方没搞明白。”
“越曼?”景承应该早就猜到我的想法。
我点点头:“就算都如同你所设想的那样,余时完成这两步,可越曼会认同余时大张旗鼓的谋朝篡位,吞并越渔火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而且,你不要忘了,持有39%股份的人是越曼!”
“对啊,余时只是被委托,他即便得到一切到最终还是越曼的。”苏锦和陆雨晴异口同声。
景承笑了笑意味深长回答:“所有,才会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最重要的一步?”
“越渔火恐怕是低估了余时。”景承摸摸下巴目光深邃。“男人最开心的三件事,升官和发财,至于这两样,对余时来说,应该是易如反掌,但如果想要随心所欲长治久安,就还需要第三件事……”
我皱起眉头不解的问:“第三件是什么事?
“死老婆!”
……
景承话音一落我们三人瞬间怔住,很快我吃惊的张开嘴。
“他,他要杀越曼!
第三十八章 最后的骑士
我和便衣警员跟踪了余时一整天,也没发现他有任何异动,陆雨晴和苏锦那边对韩子笑的调查也没有突破性发现,一整天没见到景承的人影,打电话也没人接,他平时不是这样没有交代的人。
晚上回到景承在海边买的别墅,发现大门虚掩从里面传来柔和古典的音乐,我推开门就看见鞋柜旁边那双灰色高跟鞋,还有挂在一旁的女士手包。
景承说过我之前住的宿舍像狗窝,可我即便搬到这座海边别墅也并没有好到什么地方去,我和景承同样的懒散,好好的一间房被糟蹋的连狗窝都不如。
不过眼前的房间让我有一种走错房的错觉,干净的让我不敢下脚,记得今早临走时茶几上还摆卖七零八落的饮料空瓶,昂贵地毯上洒落着零食屑,换下来的衣服随手被扔在一旁。
但如今房间整洁明亮,如果非要找一个形容词,一尘不染恰如其分,我隐约闻到从厨房飘来菜肴香味,对于吃惯外卖的我对家常菜有一种近乎于奢求的期盼。
然后……
然后我看见一名穿着围腰的女生从厨房走出来,手里还端着一盘清炒荷兰豆,腾起的烟雾让她有些迷幻。
“你回来了。”女生见到门口的我,脸上洋溢起大方可人的微笑。
我机械性的点头,然后退到门口抬头重新看了一眼门口的门牌号,确认自己并没有走错房子,而且我看见景承同样也穿围裙手里端着一盘西红柿蛋汤从厨房出来。
“愣着干嘛,刚好等你吃饭。”景承很自然的招呼我。
我木讷的再次点点头,坐上餐桌上面已经摆好碗筷和菜肴,景承特意还开了一瓶红酒,我拘谨的坐在椅子上手足无措。
“给你介绍一下,他叫……”
“你就是秦文彬吧。”女生笑起来的样子更好看,她主动像我伸出手。“很高兴认识你,经常听景承在我面前说起你。”
“你好,你好。”我和女生握手,笑容是硬生生挤出来,我的身体和表情一样拘谨,目光却瞟向景承。
“哦,还没给你介绍,程曦,我,我的女朋友。”景承的笑透着得意和腼腆。
我这才反应过来,重新打量对面的程曦,首先让我想到的是粉色。
粉色不像红那样妖艳,也不像白那样单调,透露着一种淡淡的唯美,用这种美形容程曦最合适不过。
粉色的外套和一和说话就会泛粉的脸颊,短刘海下面遮挡不住的一双透露着春光的眼睛,她就如同早春里的一支粉桃,有了她的美,全世界都是春天。
景承配得起这样的女生,但女朋友这三个字用在程曦身上,我总感觉很别扭,或许是愚者留给我的印象太深,我固执的认为那个在生命最后还坚信景承是她骄傲的女人,不应该被景承遗忘,而且永远也无法有人去取代。
“家里我已经收拾了,随便做了些菜也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程曦端起酒杯落落大方向我敬酒。“听景承说你一直很照顾他,能有你这样的朋友,我真为他感到开心,谢谢你。”
“应该的,应该的。”我依旧是机械性的点头,生硬的笑让我脸颊隐隐作痛,程曦俨然是这间房子的女主人,而我不知不觉变成了客人。
“你怎么突然这么客气?”景承用胳臂拐了我一下,然后搂住程曦肩膀嬉笑。“他居然在害羞,哈哈哈。”
景承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把我像洋葱一样层层拨开,每一次他都能准确无疑知道我内心的真实,但这一次他却错了,我不是因为陌生人的出现而拘谨,我是在排斥或者说敌视,我不认为也不接受有人能取代愚者在景承心目中的位置。
“对了,我和程曦商量好了,等这个案子结束后,我们就打算去旅游。”景承的笑洋溢着对未来的憧憬。
“去什么地方?”我放下酒杯和景承对视,刻意的想要把程曦摒除在我的视线和思维之外。
“你不是说过我最大的梦想是当海盗吗,我们打算去加勒比,虽然没有纵横七海的豪情,至少可以感受一下当年的海盗时代。”
“挺适合你的。”
“还有,我打算把梦里去过的地方都去一次。”
“什么地方?”
“萤火虫之洞和天空之境还有薰衣草……”
“你一个人去?”我打断景承。
“当然是和程曦一起。”
“……”我舔舐嘴角埋头不语,终究是没能再装下去。“你能去吗?”
“我,我为什么不能去?”景承很茫然。
我不知道如何去回答景承这个问题,这些地方是景承对愚者的承诺,在任何时候都将会成为他们两人心目中最美好的圣地,我突然发现自己变的偏执,向一名最后骑士去扞卫本该属于愚者的荣耀。
“你想去什么地方旅游我管不着,但这些地方你不能去。”我态度很坚决,视线移到程曦身上。“更不能和她一起去。”
餐桌上的气氛一度很尴尬,程曦手里还举着向我敬酒的红酒杯。
“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短暂的沉默被程曦打破,她脸上始终保持和煦的微笑,仿佛能融化恒古不化的寒冰,但却无法让我有丝毫退让。
“有些地方对一个人具有不同的意义。”我意味深长回答。
“不去了,不去了,我换一个地方。”景承应该是想缓解餐桌上气氛的凝重。“要不你给我建议几个地方。”
看着景承委曲求全的样子,我突然感觉自己对他太刻薄,明明已经决定去接受现在的他,为什么还有去纠结过往那些沉重,我陷入矛盾中,一边希望景承能开始美好的将来,一边又不喜欢他遗忘那个他真正深爱的女人。
“我是不是什么地方做错了?”程曦和颜悦色问我。
“没有。”我面无表情摇头。
“景承向我描述的你是一个豁达、正直并且有情有义的朋友,而且你能包容他所有的一切,为什么?为什么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对我有这么强的敌意?”程曦偏着头笑容充满好奇。
我不由自主舔舐嘴角:“我有敌意吗?”
“你的身体和视线都不愿意和我接触,这是典型的排斥心理,并且有明显的抗拒感,从你见到我第一眼起,你的心理行为不是获取我的资料而是在对比。”程曦声音透着沉稳的自信。“我做饭和收拾房间在你眼里是一种侵略行为,我破坏了你习以为常的稳定,还有你和景承之间的关系,但这不是你敌视我最根本的原因,到底你在用谁和我对比,而且结果是各方面我都输给那个人?”
“她,她是做什么的?”我努力掩饰自己的惊讶。
“程曦是社会心理学博士。”
“难怪。”我苦笑一声。“又一个会剥洋葱的……”
“什么剥洋葱?”景承应该想要试图调和餐桌上的剑拔弩张,冲我笑着戏虐。“你,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景承的笑让我想起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样子,同样纯粹干净的笑,那时的他高傲孤僻仿佛高高在上的神,而现在却变成能顾及身边人感受的凡人。
“你们怎么认识的?”我白了景承一眼岔开话题,很庆幸苏锦和陆雨晴今天不在,否则这顿饭真不知道如何收场。
“在未央湖认识的。”程曦也没再继续追问。
“未央湖……”我一愣看向景承,很是吃惊问。“你去过未央湖?”
“我在梦里见到过那个地方所以就去了。”景承点点头。
未央湖承载着景承和愚者的点滴和最后的生死离别,即便景承彻底失去记忆,但那个地方已经成为他难以磨灭的深刻。
“他坐在湖边的长椅上,第一眼见到他时感觉他所有的情绪都透着悲伤和迷茫。”程曦说到这里和景承对视,我能看出她目光中的爱惜。“我被他身上的气质所吸引,交谈中发现竟然和他有很多共同的话题。”
“所以你就喜欢上她了?”我问。
景承默默点点头,脸上洋溢着幸福。
“可惜我不知道他的过去,景承告诉我他患有解离性失忆症。”程曦的目光中满是期待的好奇。“他说你是最了解他过去的人,能不能告诉我,曾经的他是怎样的?”
“疯子,不折不扣的疯子而且还是一个怪物,能向我开枪并且带着我抢劫银行和挟持航班的疯子。”我分明是在向程曦炫耀,最后一句是说给我自己听的。“他是一个和死神同行的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