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一点朱乐没猜到,那就是这种没有机会其实是大董刻意造成的。大董对朱乐撒了谎,其实以前有人告诉过他长得很好看,还不止一个,对他大发花痴的异性也大有人在。大董出于难为情,也是不想看到朱乐不开心,才小小地说了那句否定的话。
只是以往,他都以最高的效率远远避开那些女孩子,不是刻意地不去恋爱,只是觉得没兴趣,也没精力去应付那些喜笑怒骂皆无常的女孩。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从上学到工作,他见多了二十四孝男友,那些或主动或被动陷入温柔乡的男人们,时间慢慢被蚕食,兴趣慢慢被磨灭,到最后从头到脚都被人约束起来。
大董的职业和爱好都很简单,时间基本上都耗在车行和试验基地。他不愿意跨越半个城市去接送人上下班,不愿意花能吃掉三顿饭的时间等女孩子化好妆去吃上一餐,更不愿意把整晚的时间都耗在酒吧歌厅演唱会现场,有那些时间,他不知能做多少有用的事。
他也不愿意被人限制几点出门几点回家,他有时一工作起来就很忘我,他也不想被限制兜里不超过两百元钱,他从不奢侈浪费,却也不想在必要的时候囊中羞涩,他觉得很多原本很血性的男人,结婚后都变得婆婆妈妈。
当然,这些想法他从不公之于众,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他所能做到的就是让自己远离女人,远离麻烦。
直到,他碰见了朱乐。
十六章
在大董的人生舞台上,朱乐的登场并不太闪亮,甚至还有些狼狈。两人撞车,她一上来就夺了他的电话,其实吓了他一跳, 最不会跟女人打交道,很担心会遇上泼妇有理说不清。好在她只是误会他要报警,并不是不讲理的人,他看得出朱乐对他相貌的惊讶,也早已习惯这种惊讶,不止一个人说他和身上的蓝色工作服不搭,可他喜欢。
朱乐留给他的第一印象不算坏,她办事干脆利落,很快就和自己商定了事情的解决办法,并且,大董看得出来她对撞车给他造成的不便表示真实的歉意,并不拿女性的身份来推委或逃避责任,更何况她崭新的车保险都未生效,这种担当和责任感,是大董所欣赏的。
修车赔偿之后,她还担心自己挨老板骂,非要替他解释,说明这女孩子很善良,而后看到她喝水吃东西的样子,就找到了她一开始脾气暴躁的原因,原来是又渴又饿,难怪心情不好了。
大董之所以对她观察的仔细,是因为他觉得这个女孩子存在感很强,她举手投足都与众不同,夺他电话不显得粗鲁,快速吃喝不显得狼狈,就连对他表现出有企图的样子…都不让人讨厌。她最后用威胁的眼神和同行的男孩抢自己身边的位置,甚至让他觉得很可爱。
是男人都有虚荣心,以往对那些爱慕的眼神视而不见,看来只是人不对,对朱乐表示出的好感,大董竟怀有一丝欣喜和期待。
她的身上,有女人的成熟干练和包容,也会像女孩子一样发呆跑神很快就进入自己的幻想世界。最可贵的,是她没有像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一样,对他汽修工人的身份指手划脚,而是满怀兴趣地探听他的一切,在他礼貌地反问时,居然还如实说了年龄,尽管有些不情愿。他没想到她会比自己大,因为她身上女孩和女人混合起来的特质,以及年轻的面孔,都让人看不出年龄。就算接触的女性较少,他也知道问人家年龄是很不礼貌的事,其实也并非他本意,于是立刻道歉,没想到她又因为自己简单的道歉而愉悦起来。
在后来的接触中,大董愈发意识到朱乐的与众不同,最大的感觉就是她总是对别人很宽容,对自己却很苛刻,这颠覆了他对女孩子们的印象。
她总体来说是很积极,充满活力的,惟其如此,偶尔流露出的疲惫和烦恼就分外让人觉得不忍,那天一时的心软,让他推掉早就约好的一个业内聚会,答应陪她聊天——这是从来不曾有过的,他以往的日子,工作永远排在第一。
只是,她消瘦的样子,和眼睛里浓浓的不舍,让他觉得丢下她一个人很残忍,她的惆怅和忧虑,让他有逗她开心的冲动,她的信赖和好奇,让他第一次对着外人声色并茂地讲述童年经历。之后看见她心情转好,他竟是无比的轻松和愉快。
朱乐气质良好,外表出色,并且看起来应该是事业有所成就的女性,但是她却在费力地讨好他,是的,他能看出来她偶尔的脸红,以及说话时的小心谨慎,他知道那代表什么。而做着这一切的朱乐,还以为他只是个汽修工人。
以往来修车的客人中,也有年轻女性对他表示出兴趣,可她们无一例外地都选择遮遮掩掩,甚至旁敲侧击地问他是否需要帮助,进修或者换工作什么的,被拒绝后还有人一脸痛惜,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思,当然也有人契而不舍再来找他,但又总是一副故作矜持的俯视表情,似乎来到满是油污的车行折了身份,再往后,再往后他就不奉陪了,让她们找不到人。
朱乐则不然,她看起来斯文漂亮,居然是做工业设计的,而且很明显做的还不错。她还会针对他的情况,挑选合适的共同话题,但决不盛气凌人,一直用平等的,甚至是略低于他的态度来讲话,用这种姿态对他讲话的人不少,可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个高级白领和汽修工人大董之间,还是头一遭。
两人的交谈十分愉快,她认真听他讲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童年,对那一切都充满好奇,甚至是向往。听到他说小时候家里很穷并且超生,她不是同情,不是鄙视,竟然是羡慕,由衷地羡慕。或许她是家境优越却孤独,但不是每个那样家庭的孩子都有她的心态和胸襟。
也许,女人带来的并不止是麻烦,或者说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麻烦,大董原本的想法开始动摇。
后来有一段时间没看到朱乐,大董知道她忙,他也忙,可是忙里偷闲的时候,竟然觉得有些无聊,在大董紧凑的人生里,无聊这个新朋友还是第一次露面。碰巧俱乐部里举办登山活动,心里一动,干脆邀请她吧,也算自己主动一次,并且看她忙碌的样子,也需要偶尔的放松。
果然,她很高兴地答应了,大董甚至能想象出她的笑容,原本稍微上挑的眉梢必然变得下弯,大大的眼睛肯定已经笑成半月形,唇角上挑,露出细白的牙齿,说不定脸颊还红扑扑的,他已经开始期待见面。
没想到这种期待很快得到实现,晚些时候,她发短信给他,问是否吃了晚饭。闻弦歌而知雅意,大董立刻打电话过去,此时,他已不介意跑半个城市,并且在他已经吃过晚饭的情况下。
他不认为朱乐的朋友会请他们吃路边摊小饭馆,立刻回到住处换了身行头。见了面,才发现朱乐口中请吃饭的朋友,竟是叶铭磊那样一个人。
到底同为雄性动物,大董慢慢就发现,叶铭磊对身边的女伴并不上心,他的心思和眼神都在朱乐身上,反观朱乐,则是浑不在意,甚至对叶铭磊有些排斥,总是不冷不热地运用社交技巧来对付他。
坐惯高位,习惯发号施令的人,会带给人一种压迫感,叶铭磊就是这样的人。何况今天叶铭磊是主,他是客,更何况叶铭磊刻意竖起寒毛增强了这种压迫感,大董虽不怕他,却总归不够舒畅。
然而朱乐身上却带有一种天然的疏离感,如果她不想和你热络,那么任你巧舌如簧,任你满怀热情,都只会显得造次,她稳坐钓鱼台纹丝不动。所幸,她的这种疏离没有对他实施过,一次都没有。
叶铭磊显然不如他幸运,大董看他在软硬不吃的朱乐面前吃瘪,心情竟然是暗爽,一扫初见叶铭磊在他气势压迫之下的压抑,慢慢恢复了一惯的自信。
大董知道,交友之道贵在真诚,他不能一直瞒着朱乐,于是借着叶铭磊的提问把自己的情况说给她听,在心里已经做好了被责怪的准备,等下单独相处的时候他会道歉,他相信以朱乐的涵养不会揪住不放,而他之前也确实不是故意瞒她的。
到后来,大董还是低估了朱乐的肚量,她居然在他之前先说了对不起,原因是没有把今晚的情况提前告诉他。
大董诧异了,也心疼了,如果她对任何人都是这么宽容的话。
或许,这份宽容仅仅是针对他,大董不知道自己是否自作多情。
然后,朱乐就夸他好看,然后,朱乐就表白了,大董就明白不是自作多情了,虽然还完全没做好恋爱结婚的准备,但是时间来不及,他不忍看她羞愧到无地自容的样子,顺应着形势拉住了她。
晚上回去,他也是久久不能入睡,认真思索之后就确定,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那么做,他不会拒绝朱乐。
如果朱乐要求做普通朋友,他会欣然同意,如果朱乐非要做恋人,否则连朋友都做不成,考虑得失,他也会同意,因为他不想以后都看不到她,他喜欢她。
因着这份喜欢,大董决定开始尝试。他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孩子相处,觉得她们是应该被照顾的,可朱乐有时的表现显得很有个性和主见,让他不敢造次去干涉过多。可是更多的时候,她在他面前会流露出单纯和迷糊的一面,又让他忍不住去替她拿主意。
就像今天的爬山,他明明看出她很疲惫,想劝她休息,即便是不休息,也不应该冲的太快,可她却是一副好强的样子让他不敢过多干涉。但到了后来,他看出她确实是累了,可还是一声不吭,于是托言自己累了要求减速,于是他看到了她眼底的轻松,心中隐隐悟出,或许和女生相处,善意的谎言是必须的。
再后来,她居然耍赖坐下,可是说出让他先走的时候,眼底的不甘让他顿时明白,原来朱乐往前猛冲并不是好强,而是想和他同步!大董一下子说不出是什么滋味,那种被人依赖和留恋的感觉,竟然是那么甜蜜,甜蜜里还带些酸,窝心的酸。
十七章
朱乐的手十指纤纤,柔弱无骨,触感微凉,皮肤滑如丝绸,握在手里着实不是一件苦差,大董很乐意为之。到了山顶朱乐将手抽回去,他竟然还有些留恋,猛然发现手里一阵凉意,原来是出了汗,只是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
一时两人都有些尴尬,正好有人招呼他们:“一半人都到山顶了,大董你今天状态不行啊,”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打趣他“看来温柔乡是英雄冢,这次第一让给别人了。”
朱乐本就不自在,听了这话脸更红了,讪讪地不知该说什么,看看大董,大董安抚地朝她笑笑,回答那人:“哪能说是让,我很久没参加活动,状态本就不好,你这话让得第一的人听见,不是挑起矛盾吗?”
那人自知失言,呵呵一笑不再多说,这时又有人喊他们去俱乐部的会旗上签名,证明到达了山顶。
朱乐逃避似的赶紧跑过去,行云流水般地签上大名,然后把笔递给随后赶来的大董,想不到大董握了半天笔,人却不动,等朱乐抬头忽然对她说:“要不你帮我签吧。”
朱乐以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全名,笑道:“你可以签大董呀。”反正几乎整个俱乐部的人都不叫他全名。
大董看了她一眼,又犹豫了片刻,才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下名字,这之后,朱乐才明白他犹豫的原因。
无它,实在是字有够丑,不是一般的丑,尤其是还有朱乐的字做对比——朱乐三岁开始描红,不管是毛笔还是硬笔书法,都很拿得出手,跟他弯弯曲曲散了架子似的字,自然是云泥之别。
哈哈哈哈,朱乐在肚子里狂笑,原来董大帅哥,居然也有这等硬伤,一扫在他面前的挫折感,顿觉扬眉吐气,然而在郁闷的大董面前却不敢表现出来,还是要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大董又看她一眼,面无表情地道:“想笑就笑吧,憋出内伤多不好。”说完没等朱乐有所反应,自己先绷不住笑了出来,朱乐终于也忍不住,两人捂着肚子笑弯了腰,几乎笑出泪来。
至此,尴尬气氛全消。
“我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小时候图方便,学写字就用圆珠笔,你知道,圆珠笔写字多没形啊,这一来二去就给耽误了。”大董犹自不甘心,一本正经地解释。
“是啊是啊,圆珠笔真是害人不浅啊害人不浅。”朱乐跟着摇头晃脑,说完忍不住又咧开嘴笑。
大董见她脸颊的肉被笑容挤成圆圆的两团,且被山风吹的红红的,苹果般十分可爱,鬼使神差地就伸手捏了一下,嗯,不错,滑滑嫩嫩,比小手的触感还要好!
朱乐则是完全没想到他会突然伸出禄山之爪,一下子愣住了,等到反应过来,大董已经笑着跳开:“哈哈,谁让你笑我呢!”表情就像是幼儿园的小男孩,揪了前排小女孩头发之后,洋洋得意。
朱乐顿时石化,然后哭笑不得,这个大董!
这次登山,毫无疑问拉近了两人的距离,尤其是对朱乐来说,大董不再像水中花镜中月,不再像云端里的神仙,忽然变得可亲可爱,真实可触。她不用再小心翼翼地讲话,摸摸索索地试探,开始放松心情和他聊天,然后,然后就发现大董以前对他讲的童年往事,绝对不是杜撰,即便是现在,他也有捣蛋的特质。
发现这一点,朱乐反而更坦然,平时里的机灵也回来了,两人你来我往好不热闹,在同行的人眼里,俨然已是欢欢喜喜的一对小情人。
一起吃了晚饭,大董开车跟在她后面,直到把她送回家才调头离开,朱乐锁上车,哼着小曲儿进了家门,看到梅姨穿着家居服坐在客厅喝茶,笑着过去打了声招呼。
梅姨招呼她坐下,眼睛里也是笑意:“这次总是闹恋爱了吧,还不从实招来。”
朱乐心里甜蜜,但被她这么一问,反而又有些不好意思,打着哈哈:“八字还没一撇呢。”
梅姨摇摇头:“还想瞒我,不过你瞒我不当紧,非洲的事怎么办,难道你还要一走半年?”
朱乐顿时笑不出来了,是呀,还有两周就要去考察,如果项目中标,她就得担任总设计师,那是无论如何都要驻扎工地一段时间的,想想大董,还真是十分不舍。
“哎呀,还早呢,我下个月只是要考察,真正做项目至少得明年了,明年的事,到时候再说吧!”非洲,那是产鸵鸟的地方。
星期一上班,朱乐在通往办公室的路上就感到有些不对,室里的同事们像往常一样跟她打招呼,暧昧的神情和闪烁的眼神却十分可疑。
不会那么巧吧,难道周末自己和大董一起被人看到了?朱乐忍不住在心里嘀咕。
等来到办公室一看,顿时真像大白。原来,她的座位上放了一大捧的鲜花,娇艳欲滴,香气逼人,跟她共用办公室的主任工程师陈工,站起来欢迎她的到来,酒瓶底似的眼镜片闪闪发光,上面俨然写着俩字:八卦。
朱乐心跳加速,怀疑是大董送的,可是翻来覆去也没找到卡片。看看那一大束花,玫瑰百合满天星,花红柳绿地捆在一起,打心眼里,她不愿意承认这是大董的品味。
还没来得及打电话确认,又有新的消息传来,原来就在隔壁的大办公室,小徒弟童丹也同样收到一束花,和她的一看就是出自同一家花店,只是花束比她的更大,也更鲜艳。
同时认识她和童丹的,朱乐一下子就想到了叶铭磊,可是,难道风流倜傥的叶大少爷,就用这样的花束追女孩子?
朱乐想了一下,先打内线找童丹:“谁送你的花?”
“哎呀,不知道呀,这人可真俗,红玫瑰白玫瑰粉玫瑰,全是玫瑰,适合摘了洗花瓣浴,可惜宿舍不能泡澡,只好用来泡脚了。”话筒里传来童丹懒洋洋的声音,礼拜一的早上,年轻人永远缺觉,而且收到花对她来说也不是新鲜事。
童丹是不新鲜,也不在意,可对朱乐来说,除了获奖或被表彰,她还不曾收到过异性单独送的鲜花,尽管是这么恶俗的一束,她也想弄明白。
或许真是大董送的呢,他又没追过女孩子,当然不会选花。朱乐再看看那束花,觉得其实也蛮可爱的,至少颜色很丰富。
拨了很久,大董才接起电话,口气很急,显然在忙什么。朱乐不敢耽误过多时间,赶紧直奔主题:“大董,你今早送我花了?”
电话那端大董顿了一下,说:“你喜欢什么花,我明天送好不好?”
那就不是他了,朱乐一阵的失望,又怕他误会,赶紧道:“可能是哪个客户吧,没关系,你先忙。嘻嘻,喜欢什么花下次再告诉你。”
总不会真的是叶铭磊吧,那就太搞了,吃饭请她和童丹一起,难道花也要一起送?他想干什么,一箭双雕吗?
反复想了一会儿,朱乐还是决定确认一下。
“喂?”看来周一大家都很忙碌,叶铭磊也是在电话响了很久之后,她想挂断的前一刻才接起的。
“那个,你很忙哈。”跟他说话,可不能像对大董一样随意,不知为什么,朱乐居然还有心虚的感觉,好像哪里对不住他似的。
“怎么,难道你想约我?”叶铭磊的口气有些嘲讽。
“哈哈,”朱乐干笑两声,上周白吃了人家一顿,回请是应该的,不过她却更倾向于赖账,于是赶紧混过去,“想请叶总吃饭的人多了,我怕不够资格呢,那个,你和童丹周末一起玩的还开心吧?”
电话那端沉默了,朱乐开始怀疑自己说错了话,可是除了这个,她一时还真找不到切入点,于是赶紧追加了一句:“我没别的意思,就是问候一下。”
“你不觉得问你徒弟更方便吗?说吧,什么事。”对方显然心情不太好,没有迂回的兴致。
朱乐在脑海里虚拟抽自己巴掌,她怎么那么笨呢!难道恋爱中的女人都会变笨,竟是真的?
“其实也没什么事,童丹虽然是我徒弟,不过也只是同事,大家年龄差不太多,她的事我也不好干涉,所以,你如果想追童丹,我可能帮不上什么忙。”童丹迷倒少男无数,本单位多的是想从她这里走捷径的人,她一概用这个理由回绝人家。如果花是叶铭磊送的,同时送给她俩只能是这种用意,就算花不是他送的,自己先表明态度也好。
“朱乐,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我什么时候求你帮忙追她?”叶铭磊的声音像是来自数九寒天,把朱乐冻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立刻相信花不是他送的。
而且更糟糕的是,叶铭磊可能被她惹毛了,也是,他大少爷可不是院里的那些毛头小伙子,追女孩子的事,哪里用得着别人代劳,她脑袋秀逗了才找这么个理由。
“对不起,我可能是多虑了,您忙,我这里还有点事。”风紧,朱乐打算扯呼。
“你敢挂电话试试!”叶铭磊的语调持续之前的温度,并加了些名为威胁的调料。
“那您还有什么事吗?”朱乐偷偷做出苦相,她今天办的这叫什么事,惹谁不行,惹上这么个主儿!
“明天我要参加一个很重要的晚宴,你得陪我去,还有任务交给你,明天见了面再说。”温度有所回升,却是命令式的、不容置疑的口气。
凭什么呀!如果是往常,朱乐肯定早吼出来了,别说她没空,就算有空,不是应该去陪大董吗?他算哪根葱!可是今天,得罪人家在先,抵抗的话总有那么一丝难以开口,就是这一丝丝的示弱,让对方占了先机。
“算是我求你,好吗?活动有酬。”叶铭磊又突然放软了语气,而且显得很真诚。
朱乐兵败如山倒。
十八章
得知送花的人是谁之后,朱乐鼻子都快气歪了。
“老大,我这可是从昆明空运过来的,好容易去趟云南,我啥都没买,就带了一箱鲜花!”小师弟毛冬摸着他的刺猬头,向朱乐表忠心,“怎么样,您老人家喜欢吗?”
喜欢个大头鬼!朱乐强忍着不去翻白眼,送花的人果然是想通过她来讨好童丹,可惜,她猜错了人,枉自去撞枪口。
朱乐把那番帮不上忙的理论加了些语重心长对毛冬重复了一遍,想不到那小子蒲扇似的大手挥舞着,摇头道:“老大,您别误会,我可没这个意思,男子汉大丈夫,做事要光明磊落,这种走后门的勾当我才不干!”
“那你…”无视他的豪迈,朱乐眼睛看向那束花。
“我只是觉得老大你也挺不容易的。”唉,年纪一大把,职位越来越高,听说又要升职,到时候恐怕就更没人敢追了,万一荷尔蒙分泌失调,倒霉的还不是做她下属的,自己指不定还要再出多少冤枉差呢。当下赶紧补充:“当然,您要是喜欢这束花,高兴之余顺便就想到了送花的人,能小小地放我一马,”说着还用小拇指比划了一下“让我少出两趟差,我就感激不尽了!”
面对毛冬的一脸谄媚,朱乐微笑着说:“这花是不错,不过我听说童丹晚上要用花瓣泡脚,怕她不够用,你肯定不介意我转送给她是吧?”说完脸一板正色道:“毛冬,你还想不想入党了?工作这么不积极!还有,我正帮你申请优秀见习生呢,还不抓紧表现?新疆那个项目很有代表性,你跟刘工一起做,能多学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