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男子汉大丈夫要忍得痛挨得骂!大董安慰自己,尽量保持表情不变,希望她一咬之下泄了怒气,也顺便梳理下被怒火冲乱的神经…
她咬实了之后松开,大董顾不上查看手上鲜红的牙印,再度被她的话吓到。
“快说答不答应,你要是答应咱们得抓紧去办,要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采取步骤恐怕就来不及
了。”朱乐咬人之后,丝毫没有降低说话的频率,只是终于懂得把声音降低一些。
她,这是求婚还是逼婚呀!
大董快疯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她清醒之时下的决定,再度伸出手,不过这次是探向她的额头。
轻轻的一声叹息响起,朱乐由亢奋转为委顿,脸上是前所未有的哀婉伤感,她幽幽地道:“我没有发烧说胡话,只是这请求太过难为情,也难为人,把你拖下这潭浑水,我得昧着良心。”
然后起身站起,看着大董的样子像是永别:“你不介意再送我回去一次吧?”
大董没有站起来,他盯着朱乐看了一阵子,忽然问:“你觉得依你父母的风格,即使你抢先结了婚,他们会善罢干休吗?”
朱乐的眼睛眨了一下,愣愣地道:“这我不知道,不过我想不出什么理由他们会逼我离婚。”大董又不是十恶不赦,他们最多是不喜欢不接受而已,继续用断她经济来源剥夺她继承权之类的事情威胁她。而她也不需要他们的认可,他们两个都是大好的四有青年,到哪儿不能混口饭吃呀,也不稀罕沾他们的光。
并且一旦结了婚,再离婚的话,对于这样的家庭来说,也绝对不是光彩的事吧,否则他们自己也不需要貌合神离这么多年了。
大董挠了挠头,愁眉苦脸地说:“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事不够靠谱呀,一夜之间女朋友变成豪门千金,还主动要求下嫁,听起来像是猥琐男编的YY小说。”
尽管这笑话很冷,朱乐还是给他面子地咧一咧嘴:“不过这个要求下嫁的豪门千金不仅没有任何嫁妆,还不贤惠不会做家务,连脾气也不怎么温柔,最糟糕的是还可能因为‘豪门’的身份连累你,弄到双双失业去讨饭也说不一定。”
大董大惊失色:“是呀,那怎么办啊,你那么能吃,得讨多少剩饭才能养活你呀!”
“大董!”朱乐哭笑不得,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情说笑,再说她以前可没发现他还有耍贫嘴的天赋呀。
“我在这。”对方立刻响应,并收敛了笑意,正色道:“我想给你提个意见,这毛病你一定得改,再犯我绝对不会忍你!”
“什么?”朱乐的脑子被他彻底绕糊涂了,看他严厉的样子忍不住也跟着紧张起来。
“豪门千金了不起呀,就能仗势欺人了啊!我虽然是个小老百姓也是有尊严的你知道吗?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男人呀!”前所未有的声色俱厉。
大董一番狂轰乱炸把朱乐吓傻了,她呆呆地问了一句:“真的吗?”原来她仗势欺人了啊,她还一直以为自己很低调呢,难道爹娘的可怕基因还是在她身上得到了体现,只是她自己没有注意到……
“真的,当然是真的——告白你先来也罢了,连求婚都被你抢了,我好歹是一大老爷门,你让我脸往哪儿搁呀!”对方继续控诉。
“所以呢?”朱乐摒住呼吸。
“所以从现在起你得听我的,不然我绝对不饶你!”大董一副大男子主义的沙渚嘴脸“听好了,我现在要下第一个命令了哦。”
“什么命令?”面对他突然的变脸,朱乐还是没能回神,像没有思考能力一样机械地问道。
“把杯子里的饮料喝了,再把点心吃了,咱们去民政局领证!”大董还抬腕看了看表“嗯,应该能在他们上班之前赶到,这样说不定能排第一对。”
这次轮到朱乐感受天雷阵阵了,被他逼着吃东西的时候几次抬头想说话都被瞪了回来,还险些被食物的残渣呛到。
好容易吃喝完毕,大董拿了张纸巾擦去她腮边的食物残渣,拉起她的手用胁迫的姿势将她带离了求婚现场。
去单位取证件,在民政局门口的相馆照了立等可取的结婚照,然后是签字,宣誓,取证——大董还执意选了个豪华版的,要九十九元,而非普通的九块钱,说一辈子就一次了,这钱花的应该。不过他在看到实物之后说贵这么多还是有些宰人,又和人讨价还价要了个当天日期的纪念章做赠品。
朱乐恍恍惚惚地看着他忙碌,一直觉得很不真实,等到走出民政局的大门后还险些被路上的石头绊倒。
好在旁边有大董,立刻扶起她后便拉住不放了。
“等一下!”大董忽然又停住不前,朱乐纳闷地看着他,心想难道他后悔了,想立刻回去换个门进去把手里的红证变成绿证?
“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大董抬起胳膊,抓着朱乐的小手放在眼前,纤细,白嫩,那是一只不曾沾过阳春水的手。
“戒指,我还没买结婚戒指送你呢!”
三十二
朱乐幽幽地看他一眼,心想你差的何止是戒指。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她参加了那么多场婚礼,对于婚房婚车婚纱照,礼服酒席伴娘伴郎等等婚礼相关词汇所知甚详。
不过眼下,她自然不敢奢望这些,即使举办了婚礼,新娘父母不仅不给予祝福反而派人来闹场的话,又能有多风光?
像他们这种情况,人们用一个新兴词“裸婚”来形容,也算赶了个时髦,当然,还有另一个词“闪婚”也不算过时,挺符合80后作风的——如果他们也可以归为80后的话。
不过大董主动提及买戒指,是否说明他并不是被赶鸭子上架,也不是一时头脑发热,而是比较认可两人已经结婚这个事实了呢?
朱乐的心情轻松了很多,打电话给院长请半天假,说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涂院长十分郁闷,新官上任第一天就请假,她要办的事最好真的很“重要”,不然,哼哼。
朱乐丝毫不理会他的威胁,哈哈,她也算有家室的人了。
距离民政局不远的地方,就是京城一家老字号的金店,尽管是上班时间,里面还是熙熙攘攘的,看到很多人买白菜一样地买珠宝,朱乐不禁感叹现在有钱人可真多呀。
也算偷得浮生半日闲,还有新鲜出炉的老公陪伴,朱乐暂且把烦恼统统丢在脑后,乐呵呵地在售货员的指引下试戴——果然还是人多的地方能带给她真实的感觉呀。
其实朱乐并不喜欢佩戴首饰,从小到大不知收了多少长辈亲戚们送的礼物,其中不乏价值连城的珍品,但她自认不是温婉的淑女,怕戴上去不伦不类,也嫌太过招摇,因此离家的时候一件都没带出来。
然而现在,即便只是普通的铂金素戒,她都饶有兴趣地戴在手上细看。
“姑娘您的手真漂亮,不过手指这么细肯定需要改圈,小伙子要不要也先试一下?如果选好了我们可以免费帮您改。”尽管生意十分忙碌,售货员大妈的语气仍然很热情。
大董惊讶:“我也需要吗?”
朱乐看他一眼:“戒指戒指,戴上去就是给别人个警戒,也给自己个警戒,难道你还想出去装未婚骗小姑娘?”
大董还未开口,售货员大妈已经被她逗乐了,呵呵笑道:“这位姑娘说得好,约束是双方的,小伙子长得太好,你媳妇对你不放心呀。”
大董被她说得不好意思,只得戴上那只男戒来试,等到选定后他忽然又道:“不对呀,我记得人家结婚的时候戴的戒指都有钻石,你这个怎么这么简陋?”不会是打算帮他省钱吧。
朱乐一手扶住额头,耐心解释:“对戒呢,当然都是素的,而且要我们互相送,等下我出钱买你的,你出钱买我的。”说来还是她吃亏哦,男戒比女戒重多了。
大董愣住了,这么复杂呀,对男人戴首饰这件事还没从内心完全接受,怎么现在又说买戒指也不需要他花钱了?记得听一些已婚的同事同学讨论过给老婆买钻戒的事呀,花的钱都是用万做单位的,而且说女人很看重这个。
还是大妈好心给他解开了疑惑:“你说的那是结婚钻戒,和这个对戒不一样的,钻戒在那边,我带你们过去看。”
大董恍然,正要移步,被朱乐拽住:“那个,很贵的,要不算了吧。”他们又不举办婚礼,买个那么昂贵的东西日常戴着不方便,不戴又浪费,何必呢。
而且,自打成年以后,朱乐便习惯性地自己承担所有的消费,还没有尝试过去花男人的钱。
大董又一次疑惑了,不过基于对朱乐已经有所了解,他略一思索便想明了原因,漾开一朵微笑:“难道你现在已经开始学着勤俭持家过日子了?算了吧,你没那个天份,而且养家是男人的事,不用你操心。”言毕不由分说地就把朱乐拖了过去。
大董外表本就极为出众,两人在柜台留连的时候就吸引了不少目光,见他们亲亲密密地试对戒,不少年轻女性扼腕叹息,心想怪不得帅哥不好找呢,原来都有主了呀,再看旁边那个“主”,忍不住撇撇嘴——也没什么特别的呀。于是在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要不我也再等等?说不定也能碰见个这样的极品。
大董说出那番话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架不住有人专门凑近了竖起耳朵听呀,众女们听完之后才发现这纯属找虐,再看看旁边的男伴,愈发觉得面目可憎言语乏味,恨不得立刻蹬之。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坏一段缘,大董和朱乐两人哪里想到自己已于无形中造下这等大孽,否则大董如何反应尚不可知,朱乐肯定是要呼天抢地大呼冤枉的:我追男人也很辛苦好不好,还要主演家庭伦理苦情大戏,我容易吗我,你们这些八婆光见贼吃肉没见贼挨打呀!
好了言归正传,话说大董那一番男人要养家的理论把朱乐哄得晕陶陶的跟着去选钻戒。大妈和另一位售货小姐把柜台里摆放的戒指一个个展示给他们看,朱乐对此没有过多要求,只想选个看起来美观价格又比较适中的,没想到拿出来好几款试戴之后大董都不满意。
这连对戒都不知道的土老冒啥时候这么有主意了?朱乐正纳闷着,只见刚才离去的大妈又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个挂经理牌子的年轻人。
“两位有时间的话,可以跟我来一下,我们店新到了一批珠宝,有几款钻戒非常漂亮,肯定有适合这位小姐的。”经理相貌斯文,彬彬有礼地招呼他们。
朱乐明白那肯定是去所谓的贵宾室了,警戒森严那种,因为物品过于贵重,不敢放在菜市场般闹哄哄的售货大厅。她相信经理口中的钻戒会是“非常”漂亮,不过价格也必定“非常”可观,那不是目前他们这样的小老百姓消费得起的。
朱乐微笑着致谢,刚要摇头拒绝,没想到大董却兴致勃勃地答道:“好啊,怎么你们还有好东西也不早说,害我们浪费这么长时间。”新婚第一天耶,朱乐还只请下半天假,不能都浪费在购物上吧!
朱乐回头瞪他:我说你就算没见识也要有常识吧?如果东西便宜利润小能让人家经理巴巴地跑过来挨你埋怨呀?
大董给她瞪回去:我刚才说什么来着,让你以后都听我的,这么快就忘了啊!男儿当自强,新婚燕尔,要先振夫纲啊振夫纲。
劈哩啪啦一番较量之后,还是东风压倒了西风,于是乎,两人跟着经理来到了贵宾室。
贵宾室还真是贵宾室,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段,宽敞明亮地十分奢侈,还有看起来就很柔软很舒适的黑色真皮沙发,以及坐在沙发上的人。
“乐乐姐,我早上去办公室找你没找到,原来你也没上班呀。昨天我们玩的很开心,正好碰见叶大哥替我们埋了单,所以我就没挂你账上,省钱了哦。”童丹看见进来的两人,一脸惊喜,走过来快乐地对朱乐汇报。
朱乐看了眼仍坐在沙发上脸色阴晴莫辨的叶铭磊,感觉神经一阵刺痛,有调头就走的冲动。
但又怕大董多想,朱乐只得硬着头皮跟童丹说话:“花了多少钱我回头算给你。”说好了她请客,就算花钱的是叶铭磊,那也是看在童丹的份上,她不会领贸然领这个情。为避免麻烦,她也不问为什么童丹上班时间还出现在这里了,尽管升职之后,自己仍兼任着她的直接领导。
不过乖巧的童丹自会向她解释:“叶伯母过生日,我和叶大哥来给她挑礼物,我已经跟考勤说过调休了。”至于算钱的事,回头再说吧,何必在这里浪费时间争执,目前她还有更感兴趣的。
“你们呢,也来买东西吗?”哇,还是上次那个帅哥,还敢说没有奸情!在升职的第一天上班时间公然出来逛街,乐乐姐好彪悍哦!
“我们来买结婚戒指,在外面看了好几个乐乐都不满意,就进来看看有没有好的。”大董语不惊人死不休,有意说给某人听,成为合法夫妻的感觉,可真棒呀!
朱乐白了他一眼:瞪眼说瞎话,明明是你不满意的好不好!不过没胆开口揭穿,做人家老婆,该听话的时候,还是得听话啦。
三十三
大董话一出口,除了朱乐腹诽着低下头去,另外两人都石化了。
童丹用久违的崇拜目光看向朱乐:哦买高的,一直知道乐乐姐彪悍,但没想到会彪悍到这种程度,才几天呀,爱情的萌芽还没见破土,咋就直接进坟墓了呢?
记得两人刚开始同住时,童丹见师父老大未嫁,猜测她是独身主义者——因为实在想不出她有剩下来的理由——曾大放厥辞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说别看现在那么多小子围着她转,天天伺候祖奶奶似的伺候她,一旦被套牢,且不说没追到的肯定一哄而散,就是拨得头筹娶到她的那个,也肯定不会再像现在一样殷勤。
童丹本以为朱乐单身至今,也是跟她一样的原因,即追求者太多,却没有真正看得上眼的。
“能进坟墓的爱情,也比暴尸荒野好吧。”听朱乐冷静地说完这句话,童丹心想糟了糟了,原来师父有伤心往事呀,这下可是马屁拍到马腿上了。
没想到朱乐还没说完:“网络上有人这么说,而我觉得那人也挺幸运的。对于我来说,能有尸体,至少证明它存在过啊。”她连捧着爱情的尸骨伤春悲秋长吁短叹的机会都没有,还有比她更悲摧的吗?
而现在,距离那场谈话的发生,也不过两个月时间。童丹感到无比震撼:不到两个月就被拖向坟墓,如果爱情真有生命,会告他们虐婴!
“不好选,这批货我全要了,回头你们派人送到这个地方。”某人终于众望所归地开了口,一句话就将所有的目光瞬间都吸引了过去。
全…全要?两名销售经理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怀疑和震撼,这是真的吗?他真的真的全都要吗?
支票是真的,叶铭磊的签名也是真的。至于别的,都无所谓了,叶氏地产的掌门人,不会开空头支票。
店经理忙着消化这从天而降的好运,再也无暇它顾,大董和朱乐被晾在一边。
看着叶铭磊利落的签字画押,薄薄的唇紧抿着一言不发,朱乐忽然有些不忍,他就算再有钱,也不用这么造吧?用脚趾头都能猜得出,叶凯子的败家行为绝对和她有关。
除了自己父母,朱乐很少和人结怨记仇,就算有什么芥蒂,往往一觉醒来就烟消云散了,叶铭磊算是她顶讨厌的人了,此时孩子气的行为还是触动了她泛滥的同情心。
正所谓旱的时候旱死,涝的时候涝死,前二十八年无人问津,一个月不到就花开两朵,还不算父母那边给安排的——以他们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作风,朱乐想也知道绝对不会只有一个候选人。
可是老天,她只是要结婚而已,现在据说是一夫一妻的法制社会,那么一个男人就够了,不用这么多吧?
“叶铭磊,我们不知道你在这里,这真的只是巧合。”最起码,希望别误会他们故意来刺激他,可是话一出口,怎么听起来有越描越黑的感觉呢?
“其实我们今早刚领的结婚证,来这里是巧合,真的只是巧合。”朱乐继续解释,这下他总该相信了吧?
“朱乐,其实如果你非要占公家便宜急着找个男人来结婚的话,其实还有别的办法,现在做什么生意的都有,欺骗总归不太好,你又何必……”话说一半摇摇头,看向大董的眼神带有怜悯。
叶铭磊就是叶铭磊,一开口就让朱乐收起圣母情怀,立刻有拍死他的冲动。
他近期跟童丹走得很近,昨晚还见了别的同事,甚至认识老涂都说不一定,肯定知道了她能拿结婚证换房产证的事。他也知道以朱乐的性格,未必会把这么敏感的事情对大董说——也或许他不知道,只是赌一把而已。
但恰恰让他赌赢了,朱乐还真没来得及告诉大董结婚分房的事。而如果不是昨晚和大董一起经历了那一场,如果只是一般的头脑发热去闪婚,他这句话已经足以在新婚夫妇之间造成猜忌了。
所以,叶铭磊输的不是谋略,不是智慧,而是信息,他不知道昨天夜里发生的事,已足以重新洗牌。
大董被怜悯得有些莫名其妙,不过叶铭磊他也不是第一天认识,立刻展开了灿烂的笑容:“哇,结婚还能占公家便宜?老婆你们福利真好。”是给个大红包吗?
叶铭磊也笑,斜睨朱乐:“贵院效益不错,利润逐年上升,将来福利有提高的可能,说不定二婚还能再分套房子。”说完不等两人有所反应,便大步离开。
童丹一脸尴尬,怯怯地抬起手向叶铭磊的方向指一下:“我找他还有事,乐乐姐你们慢慢挑。”呃,首饰被叶铭磊包圆了他们还挑什么?
“总之,回头见啦。祝你们,嗯,新婚快乐。”领证的时候给红包还是办酒的时候给呢?童丹脑子里想着问题,脚下却不敢放慢速度,一溜小跑地跟了出去——叶铭磊腿那么长干什么呀!
“算了,咱们换家店看看吧。”大董有些遗憾,看来这一上午还真只够用来买戒指了。
“戒指的事再说吧,反正已经买了一对了,”朱乐有些心不在焉“叶铭磊他可能认识我们院领导,所以才会知道很多事情。”必须先要撇清的,是这些并非她亲口告诉他。
“应该是。”以叶铭磊的身份地位,认识个把国企老总,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们院长答应,只要结了婚就分我房子,这事知道的人不多。不过我虽然很想要属于自己的房子,可还没有为此而结婚的打算。”朱乐郑而重之地解释,然后又觉得自己态度过于僵硬,呵呵傻笑着缓解气氛:“不过既然已经结了婚,房子马上就能到手了,位置不错,听说户型也不错,可以用来做婚房!”虽然动机不同,可结果是一样的啊一样的。
一想到马上就要有个自己的窝了,朱乐心里是满胀胀的兴奋,而这窝还将是和大董共同的,兴奋之余又有些害羞,她真的害羞啦…
大董惊讶地看着她:“原来你们单位福利真的很好,结婚送婚房,不错不错,不过,”说着忽然又挂上一副怒容,惹得朱乐心惊肉跳,赶紧解释:“我不是故意瞒你的,而是从昨天到现在我跟本就忘了分房这回事。”那么混乱的情况,她哪里还顾得上财迷,和大董结婚是意外,纯属意外!
大董摇头,脸上怒色未减:“你这婆娘实在太让我失望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你,你还想欺负我到什么时候啊,结婚住你的房子,那我不成入赘了吗?!”
好在两人已经出了金店大门,路旁便道上人虽不少,却大都行色匆匆,没人会留意这对貌似斗嘴吵架的小两口。
朱乐一脸黑线,婆…娘,这个词听起来咋这么诡异呢?抬头看向大董,第一次对这场闪婚有些不确定,她好像还不太了解他呢,他不会有啥恶习吧,比如说,打老婆。
朱乐决定试探一下先,用略显强硬的语气道:“我才不要跟人合住!”单身的时候也罢了,结婚后,她要求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尤其是,她可不想跟潘兰住同一屋檐下。
大董先是一愣,但马上就明白了,立刻说:“已经搬出来了呀,我没告诉你吗?也是,这两天实在太忙了。好吧我再原谅你一次,”他作出一副宽怀大度状,接着问:“说吧,你想住哪个区?”
朱乐刚刚松了口气,听见这话又纠结了:“你要买房子吗?”买了房子还要装修,买家具,那得多少钱呀?她买了车之后可就是穷人了啊,可拿不出多少钱帮衬。不过这次她这次学乖了,后面的话留在了肚子里。
大董挠了挠头,用商议的语气对她讲:“现在房价过高,不是购买的好时机,要不你抽空跟我看看现有的那些,都不满意的话再买好吗?”只要不涉及男人尊严问题,其它的都好商量啦。
“现有的”,还“那些”,朱乐被雷了,难道她无意中嫁了个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