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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煌烈火,恩浴十方净灵!神赐予我特权,带走亵渎于他的罪人!”
亵渎神灵是极大的罪恶,底下百姓立刻有人露出仇视的目光。
黑白的大蛇滑到红色的牡丹戏服上,阿笙几乎半点挣扎也没有,便直接吓晕了过去。
玉楼跌跌撞撞地冲了出来,阿汉一见不对,几个急窜将人抱住,制止道:“主神殿来的圣使并非儿戏,先别妄动!”玉楼白着脸,十指紧紧地绞住了阿汉的袖子。
此时,破天荒一般的一句:住手!
不必回头,阿汉就知道,是谁。
“主神殿向来不理外政,昔日与朝廷约法三章,其中一条便是不扰民。不知道尊者强掳我朝百姓,意欲何为?”
圣使的声间冰凉如滑蛇一般:“这个人曾侵入我们神殿禁地,意图偷盗神器。最后在逃窜的时候折断了北神殿三根神柱,便是这一件不祥的事情,异致连年来滇南水患重重!”人群中立刻有人发出仇恨的咒骂,圣使接着说:“我们要带此人回去接受火神的征罚,洗涤他的罪恶!”
男人面色一变,大喝:“一派胡言!”四周都是百姓讨伐的声浪。节度使满面大汗,附到他的耳中说着什么,男人面罩寒霜,一手将他推开,节度使跌在地上,尘污与柴烬扑了一身,他仿若未闻,伸出手死死抱住男人大腿。
节度使是滇南地面最大的官了,如今演出这一出,让所有人都瞠大了眼。
区区几个圣使几条毒虫,确实是不必放在眼里,可该死的他们所代表的是民众的信仰。若在此里硬碰硬,只怕大失民心,引起民怨。
道理男人其实比谁都清楚,他一向是权衡利弊的个中高手,更能隐忍地将理智凌架于一切之上,可这一次,如何能一样?
终于确定了他还活着,可没来得及品尝喜悦的滋味,就要眼睁睁看他踏上修罗场?
不…
一只手扶上他的手臂。一回头,阿汉的眼睛在火光的映射下晶亮清灿。他说:“稍安勿躁。事情不是没有转机…”
台上圣使同时道:“天朝来的尊贵的大人,何必动怒,塔矣大神不会不给有心忏悔的人机会。这个人我们抓回去后,会有七日的忏洗礼,若七日内,他能安然离开禁地,我们将视为火神的旨意,不再追究此事。”最后的声音飘远,五个圣使挟着人,极快地离开。
地上的百姓口呼着埃矣神,将头久久伏在地上,虔诚而卑微。
男人的身形一软,阿汉只觉肩上一沉,下意识揽住他的腰,下滑的视线,刚好看到他头后仰,划开优雅的弧线,黑睫如振翅的蝶,里面晶莹的水光一闪而过。
那一刻,完完全全推翻了从前关于这男人的,种种强势种种邪魅与莫测深沉。完完全全忘记了他曾经多颠狂多可恶。
那一刻,根本不知道,越是招人怜的东西,越是锋利的刀剑,反噬的力量越是霸道。
阿汉扶住他,心莫名其妙地软了一角。
男人晃神只是一瞬,极快地推开了阿汉,朝呆愣住了的玉楼走去。
一巴掌,玉楼人被扇倒在地上。一只靴子待要往他小腹踩去,阿汉伸长腿一阻,靴班在他的小腿骨上砸了一下,刺骨的痛,阿汉二条眉毛都竖了起来,吸着气怒道:“你干什么?”这么踩下去,还不把玉楼的腰踩折了!
男人瞪着他:“你什么时候倒跟他这么好了?”
阿汉气结:“这事不归你管。”
男人面上一冷,别过头,不再看他一眼。对身边围过来的侍从冷声下令:“带走。”
玉楼此时方始有点反应,仰头问着男人:“你会救他对不对?”男人一笑,眼光却森寒。“他的事,不劳你操心。你还是好好担心自己吧,竟敢私藏着他,真是好大的狗胆。”说话间在他的衣领一勒一松,骤然的窒息让玉楼的面色急遂白了一层。
“你要把他带到哪里?”男人提步要走,阿汉一急,拐着一边脚硬生生挡到他的面前。“你要对他怎么样?”
“让开!”阿汉固执地说:“告诉我。”男人想脱口说要把人处死,但见他两眼极认真的神色,紧紧地盯着自己,终是改了口,冷笑道:“你尽可放心好了。尽管我恨不能诛之而后快,但有个人是绝对不肯让他死的,所以我不会拿他怎么样。”
阿汉搜寻着他的神色,确定他并不是在敷衍,于是松了一口气。此时心中却有另一层踌躇,让他挡在他面前,迟迟没有让开。男人面上极是不耐烦,问:“你还有什么事情?”阿汉咬了咬唇,道:“你要找的那个人…他想杀你。”
阿汉以为他必定不会相信,未想到他一愣,随之笑得丝丝寒意,道:“这个我早便预料。能让开了吗?”
实在是没有什么理由现挡在他面前了…阿汉觉得自己还有一腔话没话,出口却空白得令他无措,只听自己的声音又道:“十一部禁地里面很诡秘危险,你有把握进得去吗?”
“节度府里尽是奇人异士,区区的一片木林禁地也妄想挡住我?”阿汉点点头,轻声道:“那你小心点。”男人有些怔住了,不语望着他,眼波流转。
话说至此,确实已没再可说了。
当晚三人住进了城里的小客栈,睡觉的时候,阿秀主动靠了过来,阿汉揽着她,却没有下一步动作,闭着眼睛,思想空茫。
隔天,三人就要回去了。
阿秀满脸期待地打着手势:阿汉哥,外边的世界太复杂了,我们寻一处清静的地方,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半生,好不好?清丽地杏眸紧紧地锁着阿汉,阿汉顿了一下,微笑着点了点头。
拿东西的时候,袖口给勾了一下;过门槛的时候,手肘撞上了门樯;结帐的时候,手中的油伞给当成银两递了过去…连店小二也看出他有些心不在焉。
临上马车时,阿汉象突然决定了什么,捉住了阿秀的手,说道:“阿秀,我必须去一趟。我答应你,回来后就一直陪着你,不再离开你左右。”
阿秀拼命摇头,眼泪滑了下来。桑椿怒道:“你疯了!私入禁地给发现,那可是死罪!你不要命了么?!”
阿汉苦笑:“不知道为什么,如果我不这么做,心里恐怕会负疚一辈子。阿秀,对不起。”伸手拭掉她颊边的泪珠,倾身轻轻吻了她的额角一下。
阿秀紧紧地扯着他的袖口,泪眼中,看着他面带歉色地一寸寸剥开,斩断了联系。
马车上有小小的包袱,上面还有她昨晚得到的花团与冕冠,无声地安置着,就象她一直以来,很固执很卑微的心愿,当他一个又美丽又贤惠的妻子。
可为什么总是这样?
阿汉没有回头,因而没有看到后面妻子梨花带雨的脸,逐渐冰冷。
第二十三章
十一部禁地,有三大片最著名的树林。
迷雾之森,黑灯沼泽,离渊天堑,三者呈品字型将圣殿围在中间。
结构上看起来极简单,可当真正处于诡气森森的丛林中,长年照不到阳光的野草林木四处滋蔓,单从叶片上根本无法辨别光照的方向,这个见鬼的地方,指南车来到里面也失去效用;若是有幸逃出了迷雾之森,你很快会发现自己误入了黑灯沼泽,然后,一直徘徊,各种各样的毒物与危险纠缠,直至死亡。
据说圣殿就在这密林深处,但没有外人真正看到过。或许,圣殿只是一个虚无飘渺的传说。
他太心急,连夜部署后,天未放亮,便不顾随行一个熟悉当地的官员的劝阻,率队进入了迷雾之森。可行走不到百丈距离,便遇到了一个大挫折。
迷雾之森长年缭绕的淡黄色薄雾,实际是一种有毒的瘴气。众人临行前都有内服和外涂了防瘴气的药物,仅仅是有些头晕目眩,倒是无事,可马匹却受不了。不过一段路程便东摇西晃,前蹄一软,委顿在地上,马嘴里吐出了白沫。
马匹一倒,装备便散了一地。几名熟知当地的随行官员愁得满脸是汗。凰艳这会儿也看出来了,这几位口里说得舌灿莲花的下臣一个个都是养尊处优的主,临阵的经验与他们嘴巴里吐出来的根本划不上等号。怒得几乎想当场将人杀了。没办法只得返程,重整装束,急急寻找真正熟悉丛林的人。
可这谈何容易?
对于早将圣殿神化了的平民来说,擅入禁地,是亵渎神灵的死罪。那些人一听到禁地二字,惊恐得避而嫌不及,哪还有人愿意前往?第三次无果的奏报到来之时,朝阳已从东边升起。凰艳只急得抓心挠肝,正自无计可施当口,阿汉背着扎背篓,踩着清晨未褪的露珠次第而来,晨曦在他挺拔的轮廓周围镶下金色的光圈。
阿汉在十步之外顿住,冲他挑挑眉,顾盼飞扬。
那一瞬时间极短,凰艳却觉得自己经历了一个长久的凝视,阿汉沙哑的声音响起,他竟觉得顺耳好听。
“我也想到里面去,可以顺路么?”
凰艳微笑起来。“我们不带累赘,你认为自己有几分真材实学?”
“太阳落山之前,我可以带你们走出迷雾之森。我想你们应该知道,白日阳光会冲淡瘴气,待到晚上迷雾之森莹绕的瘴气是白天的三倍,假如你们白天没走出去,只怕要永远留在那里面了。”
“你认得路?”凰艳一阵狂喜。阿汉哼哼,眉眼有点儿得瑟。“碰巧知道那么条路,只是你也别高兴得太早,走出了迷雾之森,接下来的就只能碰运气了!来,让我看看你们的准备。”
半个时辰后,最后商榷随行的是二十名莺卫与熟知这边律典要闻的何参事。清水食物,兵器绳子与药品等,每个人都尽可能带多了在身上。凰艳一个指令,众人齐齐出发。
阿汉挨着凰艳一块,但见他面上淡淡,隐隐带有沉悒。于是闲聊开口:“小李子啊,你似乎做挺大的官哪?”
凰艳愕然:“小李子?”阿汉笑眯眯,盘着小九九:“你不是姓李么?接下来一路我们可要互相扶持了,没个称呼怎么成?不过你也不用把你的官职名号告诉我,我腰不好,可不准备像他们一样,唯唯呐呐,弯折了腰。”
凰艳一哼:“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如此桀傲,请问这世上可还有你敬畏的东西?”
“当然有。”阿汉掰了掰手指:“我上敬天,下敬父母。凰帝南巡,居然不畏艰苦跑到滇南这么偏僻的地方,亲自督修河堤,倒是个好皇帝,我想,他也是值得敬畏的。至于你么,私以为,我们也算是患过难的朋友了。”笑得露出白齿。
四两拔千金,就是不肯让对方在身份上占自己一点便宜。
凰艳面上淡淡地哦了一声。
后面,莺卫木木的眼光扫了阿汉一眼,何参事狂拭着汗,不敢开口,只死命地瞪着阿汉的后背。
阿汉说:“你经常和皇帝见面的吧?不知道凰帝长的是什么样子?是否如传说中的暴戾?”
何参事暴喝:“你这大胆刁民,还不快住口!”凰艳半转了个头,面色隐晦看不清半分情绪,道:“何参事。”何参事哆哆嗦嗦应了一声,凰艳轻声说:“我们说话,别插嘴。”何参事应了一声,吃了苍蝇一样的表情,阿汉侧过脸,很不厚道地笑了。
“问这个干什么?”
阿汉耸耸肩,道:“随便问问,说不准哪时能见到呢。”
凰艳说:“你放心好了。我想,就算凰帝见了你,也不会对一个丑男有什么好的印象的。”阿汉点头“喔”了一下。“原来如此。”
凰艳又给他弄得愣了一下。阿汉笑眯眯地说:“村里的老人都说,长得好看的女人,心眼比那针孔还要小。想来真是人同此心,情同此理。男人女人,只管生得几分好看的,都是有一点小性子的;那长得十分好看了的嘛…”背后何参事差点扑到草丛里去,凰艳背一僵,忍着一口心头血没有喷出来,一脚却误踩踏进腐败枝叶里面去。
阿汉手一揽,便接住了凰艳的腰。他的皮肤极白,自额骨滑过面颊直至颈窝锁骨,没半点瑕疵,因运动引起的薄汗为那层白皙披上剔透的质感,看得阿汉心里惊了一下,极快地松手,保持距离。
那一瞬,阿汉的眼光炽热得有些怪异,打在凰艳心里,象风挟着叶儿落在心湖间,轻轻转了个旋儿。阿汉清清喉,说道:“小李子。”凰艳回头瞪了他一眼,眼光在说,你再说一声无礼的话试试!却听阿汉沉着嗓子,拍了拍他的手臂:“不要太担心,我们会把他救出来的。”
密林越是走到里面,林木越浓密。估计是瘴气的原因,这里头没半只会动的东西,静得如一处死谷。四处疯长的各种植物掩盖了方位。阿汉不得不几次停了下来,攀到树木的最顶端辨认方向;这地方没有路,地上厚厚铺了一层枯枝落叶,是千年的累积,地表堆积物在不停增加,底下的不停在腐坏,变质,渐渐形成很多虚空的陷井,充诉在他们前后左右。
走在最前探路拓道的是最危险的那一个。莺卫们轮翻上前。阿汉后面为了辨看方位也走到了前方去。他的背影挺拨如竹,凰艳的眼光不知不觉汇聚到他身上去,看着他薄汗半透衣衫,思索方位时认真而沉思,与莺卫议论着如何开道时,眸光会下垂,那眸光真诚,稳定而令人无法拒绝。他并不狞坏,可是笑容真挚而又轻薄;对人表面是冰,内心却含了一汪暖水。
他不知道,自己渐渐放柔了眼色。
情人会有爱欲与背叛,臣下要求只能一对一的臣服与忠诚,可是朋友…真是一个新鲜的词儿。能遇到那么一个人,抛开这世间的名利地位,忘却人心的种种贪婪,单纯无畏地接近,没有虚假的理由,能支持你,能让人获得轻松与坚强的力量,感觉不再是孤单,确实是人生幸事。
那种感觉太美好,美好到令他心底滋生着贪婪的灵魂。
既是不知道他身份,那就——一直不知道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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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探道,后方做着可寻迹返回的记号。
太阳堪堪落山之前,一群人终于走出了迷雾之森。
饶是众人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年,也事前服了驱瘴气的药物,仍不可避免一个个给薰得面颊发青,眼色迷蒙。
迷雾之森外,是截然不同的世界。
四周噬人血的昆虫嗡嗡嗡地绕飞;树木没有迷雾之森的密匝,但树顶四处停栖着各种奇异的怪鸟,怪目转动之间闪烁着不怀好意的眼光;间或可以看到色彩鲜艳,触目惊心的爬行动物。把原本还不算胆小的何参事吓得面如土色。
众人一看这阵势,不得不停下来暂作修整。歇息的地方既不敢离那死寂有毒的瘴气之所太近,也不敢太远。他们选择了中间一个相对空白地带,这里瘴毒极簿,那些活着的毒物因为瘴气不会轻易入侵到这边。这对他们目前来说,算是极为安全的屏障了。
在晚上进入这片危机重重的原始森林,那等同于找死的行为,凰艳再着急,也只能隐忍了下来。莺卫一部分守防,一部分就近利用绳索猎套野鸡或兽充当食物;一部分重返迷雾之森,砍十几颗碗粗的树干搭建简易营帐。
阿汉偕同留守的几个莺卫燃起了几个大火堆,又沿着四周撒着松香硫磺等防爬虫的粉末。兜了一圈回来,看到凰艳坐在火堆旁,愣愣发怔,神色间几分落寞悲伤。
阿汉将人扯回神,问道:“你后背的伤可好了?”凰艳淡淡说:“大好了。”阿汉说:“转过身来,给我看看。”
气氛一窒,凰艳住口不语,只是眼光有些奇异地望了他一眼,随之别开。阿汉原是无心出口,见他这个样子,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不会吧!这是在害羞么?
阿汉摊手:“你放心,我没恶意没邪念。血腥味儿能引来毒虫的窥伺,我就看看,如果不妥的话还要处理一下,以防万一。”
凰艳瞪了他一眼,哼哼了一声,俯身趴到他的大腿上——这下子,换阿汉僵住了。
有没有搞错?!他他他…只是让他转个身而以,没必要趴到他腿上来啊!搞得好象情人在亲密一样!姿态有多暖昧就有多暖昧!
阿汉想抽自己二巴子,为什么会犯傻提出这个建议,他这是不是嫌自己中的毒不够深啊!
只是现在将人推开倒显得自己别扭小气,阿汉吸了口气,定了定神,告诉自己心无杂念。
他的伤口处理得极好,现在已经结痂。阿汉的眼光停在他过□的后背另一处,呼吸便停窒住了。
靠向右背地方,有另一道狰狞丑陋伤口。伤口大概有碗大的面积,可以想象当初伤口极深,并且在愈合的后期受到了极大的感染腐烂。
阿汉皱眉,手轻轻覆上那个伤疤:“穿胸而过?”
他一颤,嗯了一声。
“怎么会腐烂成这样?”
凰艳的脸深深地埋在他的大腿之上,几年来压抑得令他几欲发疯的梦魇在这一刻突然有倾诉的欲望。他的声音很轻,象随时会散碎在风里。“当时…我晕迷了近半个月,几乎快死了。偶尔半昏半醒的时候,身边总有人回回来来…可一直没有他,我几乎,都恨起他的无情来了。后来,我终于醒了,才明白,他不是不想来,而是来不了。”
他完全不敢想象,大理寺天牢里,从开始的镇定,希望与信任,到最后的失望心殇,他是如何度过那蚀心蚀骨的十天十夜的。
无法忘记,那一年重五晚上的花荫树下,二人之间隐晦的承诺。
他说:“有一天,你改变初衷了,哪怕是一丝猜忌,请直接告诉我。”
他应:“我不会。”
他说:“好。”
那一刻,百花在面前齐齐盛放;那一刻,他以为自己已经握住了这世间最美好的一切。
只是,为什么美梦短暂得还未开始,便倾覆至毁灭的深渊?
他对心爱的人郑重允下的承诺,不过一晚,便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他怨恨宿命的无情,痛恨方相,痛恨一切未能好好保护他的人,可最恨的人,是他自己。
恨自己口口声声,信誓旦旦,最终却无法保护他。
伤口大好的时候,他在上面撒了腐蚀的药物,感受着伤口大面积的腐烂,灼伤肌肉的疼,令人快慰。后来,他又寻到更加新鲜痛快的方式,每当他无法透气的时候,他会在自己手臂划下一刀又一刀,直至血肉模糊,鲜血沿着手臂蜿蜒而下,染遍十个指尖。
那一年的桅子花,开得极好,却枯萎得极快。
无名楼上依旧无名。
他为了讨好他特地搬来的玉榻,在岁月中失去了光鲜;他住过的地方,依偎过的床衾凉簟,遗有余香。
那些欢乐埋葬的角落,那些悲伤留下的线索。
他已消失在轮回,遗留自己在一树残花下徘徊。
无可弥补,无可挽回,唯有疼痛,能祭奠他,腐烂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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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痛快的发泄过后,凰艳整个人看起来都清爽一些。望着不知道的远方,眼中露出灼灼神采。
阿汉一直纠结着该如何说出阿笙不过是一个假身的话。本身事情的过程太过诡异,说出来只怕无法令人相信,再者此事关系到玉楼与阿笙二人的性命。阿汉与他相处时间虽不长,却能感觉此人手段狠辣,局时雷霆之怒一发,只怕后果不堪设想;可不说吧,实在又不忍心他就此与那位极有可能仍然活着的正主儿擦身而过。说与不说之间,着实矛盾。
“倘若…给掳到神殿的那人不是你想找的那个人,你是否能辨认得出?”
“我与他少年时认识,十多年来虽分多聚少,但形貌气息,早以唇齿相连,是不是他,我焉能认不出?”
凰艳不知道,半个月后,他一言成谶。
阿汉扭头看他自信的脸,不吭声,心事重重。
附近没有水源,随身带的清水便额外珍惜。莺卫把猎来的野味掏了内脏连皮剥掉,烧烤只加了盐巴与椒粉,对于饥劳了一日的人来说,已是人间美味。凰艳吃的不多,只几口便拿手帕拭唇。一旁的阿汉只要看他养尊处优的模样儿就想寻法子蹂躏他,于是很强势地丢给他一块野兔腿子,凰艳瞪着露出了嫌恶的表情。
解决了五脏庙,几个人凑在一起商议路线。
何参事是专门整理滇南地方志的文书,对于各种各样的秘闻了解也比较多。他先开口说明一下对这片丛林的了解。
说起来,迷雾之森可怕、潮湿与令人窒息的死亡瘴气,与黑灯沼泽的食人族,离渊天堑的噬血妖花,根本不算什么。他们现在唯一能避免的是如何尽量绕开这二个地点的中心地带,绕着边缘寻找神殿。
凰艳皱眉道:“倘若神殿处于这二个地方的中心,那该如何是好?”
何参事道:“公子放心。神殿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神圣的地方,决不会建在妖物肆行,血腥污秽的地方的。朱雀在南,南方属火,塔矣神是火神,属下以为,我们一路往南寻找,必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