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笙不松手,苦苦推销:“有点信心好不好?我是诚心诚意的,不就是个音乐网站吗,你看我又懂音乐,娱乐圈也很熟,有什么干不了的?”
“你没工作经验,就问一个问题,你知道没工作经验的实习生,一个月拿多少薪水吗?”徐梓齐问道。
明笙当然脑中空白。
“你不愿意出专辑,那就去干市场策划,一个月底薪三百万万韩元,不能更多。”徐梓齐揪开他的胳膊,故意如此,其实只想叫这家伙知难而退。
果然,明笙头上只剩下一串问号。
“自己想想吧。”徐梓齐哭笑不得:“我劝你,还是回家跟你老爸好好聊聊。”
明笙郁闷半晌,忽然拨出电话,开口就问:“云葵,你工资多少啊?”
正在等地铁的小谢警官很莫名:“两百多万…你要借钱吗…”
“不是,晚上跟你说。”明笙挂了电话,心里比对了下,当即决定:“那好吧。”
徐梓齐真的不是很明白这太子爷抽的哪路疯,但是最近公司倒真的很需要他这种人,索性决定趁此机会,用最基层的职位试试这家伙的诚意,所以笑道:“要不要打个赌,你能干几天?”
“干到我爸对我五体投地。”明笙哼道。
“那你还是把我网站买了吧。”徐梓齐无语的扔给他把车钥匙:“先借你。”
“不用,我说自力更生就要自力更生,那我去报道了。”明笙把磨好的咖啡几口喝光,又跟一阵风似的匆匆离开了徐家的别墅。
——
真的是见鬼了。
云中听风市场策划部二组的经理黄昌珉愣了一早晨。
他狐疑地打量了很久新来报道的实习生,然后偷偷给老板发邮件:“徐董事,这不是开玩笑吧?”
“别管他,该干什么就让他干好了。”徐梓齐知道下属定然疑惑,故而早就准备好回答:“不称职就扣他工资。”
既然老板都这么说,黄昌珉只能走过去叫道:“明笙啊。”
小混蛋正翻着他们的实习合同,被他故作威严的模样逗得笑出来。
“有什么可乐的吗?”黄昌珉问。
“没,给您,我签好了。”明笙把合同递过去。
“我们组正在筹划的是云中听风十周年的音乐嘉年华晚会,到时候会有多渠道网络媒体直播,除了自家歌手亮相,还会邀请众多一线艺人与网络歌手合唱或者出席活动。”黄昌珉解释道:“你这周的工作呢,主要是联系这几个暂时拒绝出面的网络歌手,传达一下我们公司求才若渴之心,特别是echo,你听说过吧?”
“哦哦。”明笙接过他手里的文件,尴尬的回答:“明白。”
“有什么问题再来找我。”黄昌珉算是这公司为数不多知道明笙家世的人,既然知道他很难缠,索性就交了个更难缠的活儿给这位公子爷打发时间,反正那名单上的歌手一个比一个清高神秘,本就不在邀请之列,不过因为人气旺他才想请来锦上添花罢了。
——
警情出现得从无防备,这日云葵又忙得晚了。
她因为找个在商场跑丢的孩子而延误了下班时间,再坐到地铁上,发现已经到了九点钟。
手机未接来电好几个,全是明笙的。
还有一串line连环追问。
“你去哪了?”
“还没下班吗?”
“难道出事了?”
“看到回复。”
云葵想了想告诉他:“恩,有个妈妈买衣服把孩子搞丢了,我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不是给你备用钥匙了吗?忘记带了?”
“我担心你啊!”明笙回得很快。
云葵不知道说什么,就给他发了个小兔子蹦蹦跳跳的表情。
“等你,工作的事搞定了。”明笙又道。
不知道这个家伙去哪儿胡闹来着,云葵没抱什么希望,发现他把自己的id改成“我的人生怎么了”,便顺手点进去看,最新的一条个人状态言简意赅“被坑,破产,吃软饭,勿扰。”
她笑了下,抬起头,第一次关心起还有几站才能到家。
深更半夜之时有人催促自己赶快回去的感觉,真奇妙。
——
虽然春深了,但晚上的空气还是带着寒意。
正在匆匆赶路的小谢警官看到前方街口有个熟悉的身影在徘徊,赶忙冲过去问:“你跑出来干吗,忘记之前被绑架的事?”
“来接你。”明笙无所谓的耸了下肩:“反正我爸还是会叫保镖盯着我。”
“原来你知道他在乎你啊,我怕你真以为自己和家里人恩断义绝了呢。”云葵把手里给他买的琐碎日用品递过去:“拿着。”
“他只不过想证明他说的话都是对的,我就不理他。”明笙说。
“你真的找到工作了?”云葵问。
“恩,在云中网做市场策划。”明笙从袋子里找到巧克力,立刻吃了起来:“你知道吗,那领导竟然叫我联系echo参加什么晚会,我都呆滞了。”
小谢警官笑了起来,继续往前走不说话。
她不认识明笙这个人时,也想像过如果有一天echo卖唱片、开演唱会是什么样子,可现在已经不会了。
其实像小混蛋这般,永远把唱歌完全当作与自己独处的方式,肯定是更幸福的。
“这是什么?”小混蛋继续翻找袋子,拿出张卡片。
“交通卡呀,你不是说找到工作了,我刚出地铁买的。”云葵问:“难道你每天打车上下班啊?”
明笙狐疑地看了看,没吭声。
“大家都是这样的,你以为谁都有你那兰博基尼。”云葵小声道:“要是受不了,回家也好,毕竟你的伤还需要休息。”
“我又没说受不了。”明笙把卡塞进牛仔裤里,想起冯立坑她赔偿修车钱的事,忍不住调侃:“除了lambhini,你还知道什么?”
“现代?”云葵茫然,毕竟她的工作和生活接触不到太多那些夸张的跑车。
明笙走在旁边乐了起来。
云葵问:“有什么好笑的?”
明笙踢了脚石子:“也许我真是个天生就好命的人。”
“那当然。”谢云葵无语,她虽不爱慕金钱权势,但每天看尽人生无奈,也深知贫贱百事哀的道理。
“我是说…”明笙看向她:“我运气好到,能遇见你。”
云葵的脸瞬间就烫起来,幸好光线暗淡,什么都看不清。
“就算你最终都很讨厌我,就算你真打算自己过一辈子。”明笙叹气:“我也觉得我挺幸运的,说了你也不明白,这种一边想着自己何德何能可以被你喜欢?一边又忍不住有所期盼的心情,并不算难堪。”

第51章

和做出人生其他决定一样的风风火火,前不久还在挥金如土的明笙,忽然就成为小职员开始工作了。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竟然在云中网将事情做得很不错,不仅古灵精怪地搞定了两个原本不愿意出席的网络歌手,出色的英语能力和音乐水平又帮同事在沟通上省去不少麻烦,单纯论表现,简直甩了其他实习生好几条街。
很多对他并不知底细的前辈们都交口称赞:不愧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就是能力强,加之又帅气又年轻,惹得其他部门的小姑娘老是来借故偷看,一时间在今年新人队伍里风头无两。
假装乖巧的明笙感觉自己像个披着羊皮的小灰狼,总忍不住琢磨,哪天真相败露,会把他们吓成什么样子。
这天他正努力耐着性子坐在电脑前写晚会的策划案,桌上的座机忽然响起。
“明笙,你姐姐找你,到我办公室。”徐梓齐的声音传了过来。
小混蛋愣了愣放下听筒,瞅见手机上无数个萧姐的未接来电,犹豫片刻,只得站起。
虽然懒得再跟家人纠结什么,但他最近生活得辛苦却平静,并不想因任何事情被搞大而遭受打扰。
——
总是光彩照人的萧姐显得有些消瘦,见推门而入的弟弟安然无恙,脸色才稍作缓和。
“干吗,我正忙着呢。”明笙插着兜问道。
“爸爸正在气头上,等他消了气就好了。”萧姐安抚道:“我理解你的错误,毕竟谁二十岁的时候都不是完人。”
明笙选择沉默,其实他自己清楚,跟明光耀的关系走到这一步是迟早的事,父子俩压抑了太多年的心情,亟需一个突破口。
萧姐叹了口气:“之前说好不逼你的,给你时间慢慢长大,不知怎么他最近就特别心急…”
“算了,我过得很好很开心。”明笙故作轻松地说。
萧姐微笑:“因为住在云葵那儿?”
“可惜只是纯洁的男女关系。”明笙很不满意。
“活该,老天爷就是要给你个慢性子的女孩,好好磨磨你的脾气。”萧姐摸摸他受伤的肩膀,帮他整理了下领子:“本来爸爸是不让下属们帮助你的,现在为什么云中网要收留你工作,你我心知肚明,既然得到机会就必需证明自己的价值,不管你是爸爸的儿子,还是你自己,都不应该是泛泛之辈。”
明笙挡开她关切的手:“知道了。”
“有喜欢的女孩子也是好事儿,至少能让你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做个男子汉。”萧姐咬牙切齿地说道:“不过别再让我知道你去插手人家办案,关于此方面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换个角度想,这也是你不信任谢云葵能力的表现。”
自从受伤之后,明笙就没少听这些教训,他点头的样子,似乎是表示听懂了。
萧姐看着弟弟一天一天的变化,便没再多说什么,本来有些放不下的心,现在也搁回了肚子里。
毕竟成长这件事,是每个人自己跟时光的对话。
旁的人再如何操心费力,终不过多此一举。
——
派出所午休时,大家会偶尔一起看看邵丛从家里搬过来的电视机。
某日云葵毫无预兆的在屏幕上发现了苏磊演的古装剧,感觉有点奇妙。
邵丛也很眼尖,端着饭盒问:“这不是之前那个在南山七号被打得手骨折的小孩儿吗?”
“恩。”云葵颔首。
邵丛啧啧称赞道:“真嫩啊。”
“你连男的都喜欢了?”云葵失笑。
“乱讲话,我可是笔直的。”邵丛不满意的反驳了声,便又回旁边桌子继续吃老婆给带的爱心便当了。
云葵重新看向电视屏幕,见苏磊是在一个最近极热的古装剧里演男主角的少年时期,好像开始被观众议论纷纷,再也不是无名之辈了。
虽然之前的林林总总,叫她对这个男孩的感觉比较复杂,加之过年那次见面约是伤了苏磊的心,此后也没什么联系。
不过现在看到他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的心情毕竟还是祝福的。
——
说曹操曹操就到是个什么本事?
当晚云葵下班后,刚出了派出所的门,就看到个非常眼熟的身影站在街边。
即便对方戴着帽子口罩,依然是挺好认的。
“苏磊?”她叫了声,靠近说:“真巧,今天我们还看到你的电视剧了呢,有什么事吗?”
“姐姐你最近好吗?”苏磊回神,立刻摘了挡脸的东西说道:“我实在是太忙太忙了,都没时间来看你。”
“挺好的。”云葵对偷表贼没能抓获之事耿耿于怀,也再不想跟他走得太近。
苏磊的大眼睛依旧那么纯洁而无辜:“大家都说你和明笙在一起了,是真的吗?”
云葵微怔,想说句与你无关,又觉得不太礼貌,只得笑笑:“哪儿有的事?”
“姐姐,不管他为你做了什么,受伤也好,都在演戏。”苏磊着急地说道:“他不是什么好人。”
云葵跟他对视片刻,很认真的回答:“明笙对我的意义和别人不一样,请你不要这样说无凭无据的话了。”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你就被他收买了。”苏磊显得异常气愤和委屈:“就因为他是有钱人,家里不一般,有我们普通人过不到的生活,你就也动心了对吗?”
云葵不喜欢被人怀疑自己的品格,皱眉回答:“不是。”
“那是为什么?”苏磊不甘心地追问。
云葵并没有回答的欲望,也不会乱讲出明笙的秘密,她只是说:“别再想别人的生活了,好好回去休息吧。”
“姐姐,你陪我吃个晚饭…”苏磊一副快哭了的模样。
“你真的把我当姐姐吗?像对柳雅那样吗?”云葵与明笙那个幼稚的家伙牵扯不清便已经够了,实在不想再多个小鬼跟在屁股后面,索性把话问开。
苏磊皱起眉头不吭声。
云葵叹了口气:“你才几岁呀,因为我救过你,而把我视为不同我很荣幸,但那不过是我的职责,后来你跟明笙为什么在医院打架,真当我忘了吗?你的举动越界了,在我眼里你就是个孩子,况且,我有喜欢的人了。”
苏磊顿时着急:“是谁啊?”
“你们都不认识,谁都不认识。”云葵笑得有点虚无飘渺,而后拍拍他的肩膀:“况且南山七号的事你一定对我说了谎,我对你,还挺失望的。”
苏磊陷入沉默。
“想清楚了再来坦白也不迟,在没犯下大错之前。”云葵这样说着,便摆了摆手:“公车快到了,我家里有事,先走了,拜拜。”
苏磊愣愣地看着原本对自己那么温柔的小谢警官变成如此态度,清秀的脸庞眉头紧锁,直到发现有路人好奇地打量自己,才重新戴上口罩,伸手打了辆车离开了。
——
自从去了云中网干活,加班就变成了明笙的日常活动,懒散惯了的他当然有点不适应,但每每要发脾气时,想到这次又搞砸的话,不仅会叫父亲和姐姐瞧不起他,云葵肯定也要失望,便忍气吞声的坚持了下来。
这天他们组和晚会承办公司的工作人员因为讨论节目而弄到十二点,待回到云葵的小屋,都已经后半夜了。
没想到一推门,客厅的灯还亮着,两盘菜和米饭放在桌上不知多久,保鲜膜上已经沾满水汽。
抱着枕头昏昏沉沉打瞌睡的云葵猛地惊醒,站起来说:“怎么这么晚啊?”
“徐梓齐是像我爸一样冷血无情的资本家,就会压榨人。”明笙把背了一路的笔记本放下,惊讶的发现原来的小沙发不见了,换了个比较宽敞舒适的沙发床,高兴地问道:“是给我准备的吗?”
“之前那个是房东的,本来就想换的,今天他来收房租,我就叫他拉走了。”云葵困得不行:“饭凉了热好再吃,我要去睡觉。”
这种感觉好像新婚夫妇啊…
明笙本想跟过去说几句贱贱的话调戏她,但看到云葵眼睛都快睁不开的困顿样子又不忍心,等她关了卧室的门,才看到自己之前换了的脏衣服不知什么时候,被洗熨好放在沙发边上,立刻跟花痴似的埋脸上去。
谁知云葵正从屋里捉出好麻烦往外放,恰好看到这愚蠢的一幕,不由无语:“你在干吗…等发了工资,立刻搬出去!”
明笙已经想好了新的狡辩理由:“不行呀,我去问了房产中介,全租房很贵的。”
“我借你,讨厌。”云葵关上门闷闷地说了声,之后就再无动静。
明笙丝毫不受打击,边吃饭边拿出笔记本继续想晚会策划,不知道是不是徐梓齐的原因,黄昌珉经理这两天对他很器重,把很多应该给前辈员工的任务都交给他,还保证要给他奖金,现在身无分文的小混蛋自然受了蛊惑,用心地干了起来。
土豆烧肉真好吃…
瞎琢磨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干掉两碗米饭。
摆脱了饥饿的小混蛋满足地摸摸肚子,觉得这样的生活也不错,灯红酒绿玩多了自然而然便空虚了,但是在谢云葵身边的每一秒,他都有种好事会发生的错觉、时刻感到充满希望。
摸出电脑包里的鲸鱼项链,明笙叹了口气,完全想不到能叫她接受的方法。
好麻烦好奇的蹦过来,闻了闻钻石的味道。
“想要吗?叫爸爸。”明笙揪它的胡子。
好麻烦不屑地喵了声,把他的筷子拍到地上,又灵巧地跳走不见了。

第52章

明笙在刚刚工作时的表现,最出乎明光耀和萧姐的预料。
自小到大,他虽聪明却总有懒惰的毛病,更何况那少爷脾气少有人吃得消,没想到在云中网待了小半个月,不但没有惹事生非,反而常被经理夸奖,为了绩效就连周末都不肯闲息,实在是叫人大跌眼镜。
这个礼拜天刚吃过早饭,小混蛋便纠缠正准备去健身房的小谢警官,要她陪自己劝说一位云中网的网络歌手出场演出,心善如云葵当然闹不过他,没一会儿便被拽出了门。
“别担心,她愿不愿意一会儿就能说清楚,然后我再陪你去锻炼。”明笙难得体贴地开始考虑对方意愿。
云葵没事就会在云中听风上闲逛,对那些热门歌手还是比较熟悉,故而说道:“未亡的若拉?她好像驻站好几年了,不过蛮低调的,连广播都没上过。”
“恩,不过之前这女人有自己出过张自制唱片,卖的还不错。”明笙拿着目标的资料边走边翻看:“但不知为何坚决不露脸,这回多亏本少爷打了一个礼拜的电话,她不胜其烦,才答应见面。”
“大概跟你差不多,只把唱歌当爱好?”云葵猜测。
“但我查了她的提款记录,网站每个月结算完鲜花数量和付费歌曲的收入,她第一时间就会提走。”明笙脑子很活络说:“至少说明她需要这份收入生活。”
“反正见了面就知道了。”谢云葵抬头看了眼头顶灿烂的朝阳:“走吧,早去早回。”
明笙想都没想,就在马路边伸出手臂。
“喂,不会这些日子你都打车跑来跑去吧?”云葵愣了下,不禁阻拦问。
明笙转过无辜的脸。
“不是给你办了地铁卡吗?”小谢警官感觉无奈,忽地拉住他往路对面带:“现在没钱就要节省点儿,等你回家了,我也不会管你。”
明笙垂眸看看她的手和自己的胳膊,什么都没说,只是露出微微的笑,老老实实地跟在后面。
——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如若运气好,恐怕一生也体会不到世间百味。
被羡慕也好、嫉妒也罢。
曾经的小混蛋总是我行我素的过着属于他的富有生活。
现在跟明光耀闹翻,被逼去自强独立,未尝不是种难得的体验,更何况还有喜欢的姑娘陪在身旁,说什么难熬?那实在矫情,相反,他觉得很快乐。
第一次踏入拥挤地铁的明笙左顾右盼了番,看到身边屏幕在播新手机游戏的广告,注意力便被全吸引了过去。
直到云葵忽然拍了拍他,把这家伙往终于出现的空座上按:“快点。”
现在超想做个大男人的明笙怎么可能接受?
回神后马上挣扎着叫她坐。
云葵非常坚持:“别闹了,要十多站才能到呢。”
推来推去的空档,一个中年妇人狡猾地挤过来占据那个位子,拿着帽子扇风故作自然。
两人无奈地相视叹气,反而老实的在旁边安心站定。
停过两站行驶后,车厢内的乘客变得更多,云葵靠着扶杆说:“是我为难你了,你都没乘过地铁吧?”
明笙手握在她的头顶上方,努力帮她撑出多一点点空间,闻言摇摇头,瞧着她的长睫毛露出笑来。
近来云葵怎么都联系不到明萧,也不清楚小混蛋的爸爸要把他逼到什么份儿上才会满意,不由得感觉有点发愁。
正在此时,忽然有个要下车的男人猛地撞了他一下,明笙立刻回头怒视。
“没事啦,让一让。”云葵忙阻止他发火。
明笙皱眉:“你从小就要这么辛苦?”
“白痴,只有大城市才有地铁好吗?”云葵失笑:“我家那个小镇,只要愿意,走着就可以从这头到另一头,春天桃花开的时候,鞋底都会染上红泥。”
明笙从未从她口中听过往事,一时间深情小心翼翼,又十分好奇。
谢云葵深深叹息,转而陷入回忆。
地铁还在轻摇慢晃的往前行进,有人来,有人去。
可是飞驰的时光却暂停在这个角落里了,像一朵落在石板路上的桃瓣。
——
高级公寓群里的临街店铺,虽不在纯粹的商业区,想必平日生意也不错。
明笙与那位叫做“未亡的若拉”的女歌手正约在了这里的咖啡店,午时无人,推开门扉便惹得里面风铃叮当作响。
论亲和力云葵当然比小混蛋强上许多,她先往前一步,礼貌问道:“请问若拉小姐是在这里吗?”
有个温婉的姑娘在吧台前抬起头:“你们是云中听风的?”
“你好。”明笙把刚印好的名片递过去。
她伸出手接过瞧了瞧,没有讲话。
“你的声音和人真有点不太像呢。”云葵忍不住找话题。
的确如此,未亡的若拉是因为华丽的摇滚唱腔走红的,可她本尊瞧起来并不怎么像御姐,甚至文弱苍白。
明笙不善于讲友善的闲话,见这姑娘态度缺少兴趣和热情,便有条不紊的开始描述参加晚会的好处,签约后的前途光明,以及日后可行的合作推广,因为从小就在亲人身边耳濡目染,讲得头头是道,叫完全没概念的云葵听了都觉得是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