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正色:“她思慕我,仅此而已。”
“这么说,她今儿个又找你示爱来了?”
“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为了这个。”苍梧拧了拧我的脸:“今后有什么话就直接问,别藏着掖着的,知不知道?”
他看起来不打算继续深谈那个什么祭司来找他的主要目的,正好我也对神仙的事情没有兴趣:“所以,你对她的立场很坚定喽?”
“比你们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代表八荣八耻还要坚定!”
“…以后少看点儿新闻联播…”

苍梧大笑着将我打横抱起,几步走进卧室,双双往床上一倒。三两下将我裹着的外套和衬衫扯了,胳膊肘撑着侧身半坐,用毫无顾忌的眼神把我从头到脚审视了几遍,原本墨黑的眸子像是被情趣小内衣晕染,红彤彤的煞是喜庆。
我在他红果果的目光注视下渐渐有自燃的趋势,‘嗷呜’一声扑了过去将他压在身下,同时,摸索着抓住他的皮带扣:“鸟鸟憋坏了,快出来遛遛!”
“你的鸟巢空着吗?”
“都空了二十多年了,赶紧的!”
苍梧闷笑,却按住了我迫不及待的手:“我先去洗个澡。”
“靠!什么时候了还讲究个人卫生?完事了之后一并洗!”
他翻身坐起,将我抱着放到一旁:“今天去了一些地方,一定要清洗干净才行。”又用手指在我的36C的中间地带慢慢划过:“小蔷乖,我很快的。”
我咬着被单捶着床:“洗澡快点儿可以,等一下遛鸟的时候慢慢来就行。”
苍梧:“……”

苍梧离开后,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滚床单,正滚得晕头转向,手机忽然响了,顺手抓起,也没看来电显示便按了通话键,有气无力地哼哼:“喂?”
也不知是不是我的声音过于淫靡,那边沉默了几秒,方开口:“阿福,睡了么?”
我顿时不滚了:“没…”
“我在你的楼下。”
“有…有事儿?”
“我想见见你,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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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磊比我大两岁,我初一的时候他初三。
在中学里,差两届就几乎相当于差了两个辈分,原本是不会有什么交集的。即便他品学兼优是初中部所有人的奋斗榜样,于我而言,也不如一个具有远程杀伤力的新型弹弓来得有吸引力。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对他做到了彻彻底底的无视。
我三岁时便开始看梁山好汉的连环画,识字后放在床头伴我入梦的是金庸古龙梁羽生,觉得这辈子最大的遗憾莫过于不能生在抢劫犯是英雄杀人不用坐牢的年代,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看谁不顺眼就砍上两刀戳上两剑…
这样的遗憾让我每每惆怅难耐,只能通过在班级里大杀四方称王称霸的方式才能排遣一二。只可惜,总有些人悍不畏死的喜欢太岁头上动土没事儿就来摸两把我的虎须。

初一期末考刚结束的那个下午,我挥舞着扫帚追杀几个皮痒家伙时,一不小心马失前蹄,重重地摔了一跤。
那几个小子则站在不远处幸灾乐祸的起哄做鬼脸:“阿福阿福,就叫你阿福,怎么样怎么样,来追我们呀!”
“有种再叫一遍,打得你们连亲妈都不认识你们!”
我气急败坏着挣扎想要爬起,却见那些人忽然一窝蜂做了鸟兽散,同时,有两只手扶住我的胳膊:“没事儿吧同学?”声音带着点儿男孩子变声期特有的沙哑,算不上好听,不过轻轻的很温和。
“没事!”我一边借力站直,一边龇牙咧嘴低头掸裤子上的灰。
“你叫…阿福?”
我顿时大怒,平生最恨别人叫这个乡土气息十足的外号,遇到一个干掉一个遇到两个灭掉一双!
然而刚想暴跳发飙,就又听那声音笑着说了句:“很可爱的名字,跟你挺配的。”
我扭头一看,怒气去无踪,花痴更出众。

盛夏的傍晚,日头依然毒辣,金色的阳光洒下来,罩在旁边这个人的身上,瘦瘦高高的身材,清清爽爽的模样,干干净净的笑容。
我那颗早熟的萝莉之心立马荡漾了…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像是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摔伤。不过下次要记得,把鞋带系紧了再跑。”
“…啊?”
我张着嘴发呆的样子看上去想必很像个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弱智儿童,他的笑容扩大,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然后蹲□,很熟练的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的鞋带仔细绑好。
“快回家吧…”搞定了之后他站起身,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暑假快乐,阿福。”
“嗯,你也是。”
生平第一次,我接受了这个名字,而且乐呵得像只老鼠…

返校拿成绩单的时候,我特地跑去看了中考录取榜,记住了排在第一的那个人名后面的学校。
接下来的日子,我洗心革面改邪归正头悬梁锥刺股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终于感天动地神迹彰显以跟录取分数线持平的成绩,一路跌跌撞撞杀进了那所当地最重的重点高中。
我高一时,林磊高三,两年之后,我又和他成为了校友。

冗长无趣的开学典礼结束后,我揉着惺忪的睡眼晕乎乎随着大部队往外走,结果在大礼堂门口时,当着全体师生的面儿与水泥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周围一片哄笑,以这样的方式出名让我久经考验的老脸也不由得有些发热,不禁有了想要就这么趴在地上装死等人群散去再悄磨叽遁走的念头。
不过这个想法并没有付诸于实践,因为有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很熟悉,是刚刚在台上代表学长致欢迎词的学生会主席:“没事儿吧同学?”
“没事。”在一双温暖大手的帮助下,我掩面爬起,随便敷衍了一句只想速速消失。
“你是…阿福?”

褪去了沙哑青涩的嗓音带着几分成熟的磁性,不变的,仍是那股子轻轻的温和。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与林磊重逢的镜头,却独独没有此时此刻这悲剧重演的一出。
事到如今,我也只好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地把脸露出来,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派头气沉丹田的回应:“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林磊愣了愣,旋即莞尔:“无恙,无恙。你也是啊,一点儿都没变。”
他边说边用目光向下指了指,我被他销魂的笑容弄得有些头晕,一时反应不过来,只知道像个白痴一样傻站在那儿。
他见状便很是无奈地叹口气,自然而然蹲□,再次用修长有力的手指为我绑紧了鞋带,在里三层外三层不明真相的围观师生面前。
于是我这下子真的出名了,因为跟学校风云人物的暧昧关系…

其实这段绯闻的真实性非常有限,林磊面临高考,就算成绩优秀也不敢掉以轻心,日日用大好的青春年华跟教科书抵死缠绵。而我虽然不学无术闲得蛋疼,却也知道不能在那种关键时刻胡作非为毁人前程。
所以我跟他在整整一年的同校生涯中,除了见面打个招呼,偶尔聊几句,抽空顺路回个家之外,真的什么都没发生,是比纯净水还要纯净的革命阶级情谊。
再后来,他考上了全中国最牛逼的高等学府之一,打起背包去接受首都人民的再教育,我便留守家乡为了新的考试目标而努力奋斗。

期间,林磊每周给我写一封信,向我描述大学的美好生活,也常常寄些最新最权威的参考书,里面有他标出的重点难点以及详细的讲解过程。寒暑假回来时,总会约我出去吃吃路边摊扯扯淡聊聊天,顺便再送给我几样小礼物。
然而天不从人愿,鉴于我的天分实在有限,就算把命豁出去也没办法再与他做校友,于是只能退而求其次,发下要跟他呼吸同一个城市的空气的宏愿。
众所周知,高考志愿表里其实除了第一志愿以外其余的不过都是摆摆样子。所以我把一二三本加专科的第一栏全部认认真真写上了首都的学校后,下面的就随便填了几个应应景。
结果,也不知是我的人品太好还是太差,一本的第一志愿不幸落档后,居然被第三志愿给录取了。
虽然那学校也着实算很是不错,但在别人看来不亚于是祖坟冒青烟走了狗屎运的我,却在天雷阵阵晴天霹雳中只想一头撞死算球。

录取通知书发下来的那天,我强忍报复社会的冲动垂头丧气绕着学校的操场一圈圈自己遛自己,烈日炎炎下的面部表情定然是如丧考妣。
也不知遛了多少圈,反正原本挂在头顶上的太阳已经偷偷摸摸偏了西,我腰酸背痛腿抽筋的正想停止自虐回家洗澡吃饭继续悲催人生,一个人却微微带着喘息停在了我的面前。

“阿福,恭喜你啊!”
我耷拉着脑袋看着那双白色的运动鞋,不知怎的,眼睛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
“你…你该不是喜极而泣吧?”
我一听,顿时哭得越发奔放,抽抽噎噎的说不出话来。
林磊沉默了一下,像是有些无措,干咳一声弯了腰看着我:“到底怎么了?好端端的为什么哭?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告诉我啊…”
我又热又累又难过,眼泪鼻涕一大把,索性豁出去了不管不顾的一头扎在他的胸前,揪着他的衣角哀嚎控诉:“老天耍我!”
他明显僵了一下,然后慢慢抬起手揉了揉我汗津津的短发:“老天?”
“他不让我跟你…跟你…”我吞吞吐吐了两声,终于在恼羞成怒愁肠百转的少女情怀刺激下再度撒泼大哭:“我想去看北京□!我爱伟大领袖毛主席!”

林磊又默了默,旋即握着我的肩膀将我拉离他的怀抱,微微偏首凝视着我:“阿福,你是想去看北京□,还是想去看我?是爱伟大领袖毛主席,还是…”
我哭得大脑缺氧,本来就运转速度有限的中枢神经更加歇菜,只知道抽着鼻子擦着泪眼:“还是什么?”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转瞬又轻轻笑了起来,早已成熟的声音低低的柔柔的,听在耳里像是羽毛轻拂:“阿福…阿福…”
“啊?”

林磊连喊了我两声,我下意识的仰起脸看他,一秒钟后,还没来得及闭上的嘴巴便被自上而下压来的温凉牢牢封住。
这是我的初吻,也是他的。所以没有什么技巧,也没有如何的深入,只是碰了一下,便立刻分开,生疏而青涩,却足以铭记一生。

林磊白净的脸有些泛红,不过说出来的话还是非常镇定非常有条理的:“阿福,我喜欢你,喜欢很多年了,之前一直没说,是因为不想耽误你的学习,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瞠目结舌的傻了一会儿,才结结巴巴的说了句:“可是…可是我去不了北京…”
“这两年,你也没有在北京啊!难道不在一个城市,就不能在一起了吗?”
我看着林磊一本正经的模样,稀里糊涂的摇了摇头。
他于是笑了起来:“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又点了点头。
他笑得更加开怀,弯弯的嘴角亮亮的眼睛,一把将我紧紧拥入怀中:“阿福,你的初吻是我的,所以你的一辈子都是我的!”
我的鼻子仍有些不通气,却在他的气息中彻底沉醉。

抱着他的腰,我大声的喊:“林磊,我爱你,比爱伟大领袖毛主席还要爱!”
他搂着我,朗朗的笑:“我知道!”
“林磊,我也喜欢你很多年了,很多很多年…”
他重重地吻了一下我的额头:“我知道,我都知道。”

那时候,我已经喜欢了他五年,后来,又是五年。所以前后加在一起,是十年。
我为什么要回忆这些呢?
因为在我过去的二十五年生命里,有五分之二耗在了他的身上。无论后来发生了什么,他都在我最重要的成长轨迹里留下了永远难以抹去的印痕。
现在,这个男人打电话跟我说,他就在我家楼下,想要见我一面,我无法拒绝。


第二十一章
放下电话后,我在性感内衣外面规规矩矩套了一身运动休闲装,又把乱七八糟的头发仔仔细细梳整齐,然后走出卧室敲了敲卫生间的门:“苍梧…”
隔了大约有半分钟,里面的水声才稍微小了些:“怎么了?”
“有个同事给我送了份资料过来。”
“这么晚?”
“明早要用的,很急,人已经到楼下了。”
“那你快去快回。”
“好。”

大概因为撒了谎,导致我有些心虚,站在原地发了几秒钟的呆。听到浴室里的水声又大了起来,似乎隐约还夹杂着苍梧的咳嗽。
也许是被水呛到了吧?反正神仙应该是不会着凉感冒的,最多受点儿伤,可是他刚刚那么如饥似渴龙马精神的样子,看上去明显好得很…
不过我暂时没心思去研究这个,蹑手蹑脚的悄悄摸到门边,连灯都没开,随便从柜子里抓了一双鞋换上,贼溜溜地闪了出去。

林磊站在防盗门的外面等我,就是之前苍梧和那个什么祭司待过的地方。
听到门响,他转头侧身,勾起唇角:“阿福,好久不见,没打扰到你休息吧?”

今天的月亮不圆,星星不亮,路灯似乎也有些灰蒙蒙的,弄得林磊的脸看起来有些模糊。
四月末的天气已经很暖,就算夜里也最多加件薄外套就行,可他却穿着一件挺厚的毛衣,便是这样,仍然不难瞧得出,本就不够强健的他更瘦了,比前几个月的街头偶遇时又瘦了一大圈。
所以说,在减肥这个问题上,男人永远比女人占便宜,不费什么力气就能把自己整得跟纸片似的,骨感得一塌糊涂,真是让我等生命不止减肥不休的姐妹们情何以堪…

我一边乱七八糟的想着一边随口应着:“没什么打扰的,你知道,我习惯晚睡。”
林磊笑了笑:“是啊,有些习惯就算想要改也没那么容易,需要时间。”
我有些不自在的挠了挠头:“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儿?”
“没什么,就是正好路过,顺便来看看你。”

又路过,上次就说是换机路过。
我住的这个地方离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市中心商业中心旅游中心都七拐八绕不方便得很,除非是附近的居民,否则,还真的很难有什么‘正好’的机会。

我心里虽然这么想,嘴上却敷衍着打哈哈:“谢谢你还惦记着我啊,不愧是老乡。”
林磊仍是微微笑着:“应该的。毕竟认识那么多年了,又是校友。”
“谁说不是呢,哈哈!”
“阿福…”
“啊?”
“你过得好吗?”
“挺好的呀!好得不能再好了呢!”
“那个…”他的笑容僵了僵,眼睫稍稍垂下,投了两片晦暗的阴影:“代我跟孩子的干爹问声好。”
“孩子的干爹?”我懵了一下,然后迅速忆起,那次碰面时小老虎认自己做干爹的事情,赶紧连连点头:“没问题没问题,他就在楼上…”
林磊猛地抬眼,我噎住。

“是么…”林磊像是有些冷,肩膀瑟缩了一下,他高高瘦瘦的身材便忽然略显佝偻,看得我没来由的心中发紧:“你快回去吧,这么晚了,省得他担心。”
我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忍不住问了句:“你这趟是出差还是旅游?”
他已再度挺直了肩背,笑意浅浅,语声温和:“趁着年假随便走走,算是…旅游吧!”
“你自己一个人?”
“嗯。”
“那你准备在这儿玩几天?”我干咳一声:“老乡一场,总要尽尽地主之谊。”
“不用麻烦了,明天就会离开的。”
“噢…”
“看到你很好,我就放心了。上去吧,我也该走了。”
“噢…回旅馆吗?”
“嗯。”
我点点头,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可总觉得不能就这么转身离开。林磊的眼睛仍是那样黑亮,只是眸子的颜色似乎淡了一些,就像他的嘴唇,印象里虽不是很红却一直润泽,不似现在,泛着一股不正常的白…

“对了,我之前听皮蛋说,北京的那帮哥们儿都联系不到你,没出什么事儿吧?”
林磊愣了一下:“皮蛋也来找你玩了?”
“不是现在…大概三个月前。”
他像是松了口气似的笑了笑:“那会儿我刚搬家网线没弄好,电话又不小心丢了,所以才联系不上的。”
“这样啊,没事就好。”
“我能有什么事呢?”

林磊抿了抿嘴唇,垂下眼,然后极轻极轻的笑了一声:“你啊,还是老样子。”
“什么?”
我正茫然,他已蹲□,为我绑上匆忙间来不及系上的鞋带,就像曾经的无数次。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为你系鞋带了,以后要自己学着点儿…”他收回手撑在膝盖上,却没有马上站起,而是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又轻轻道:“其实也没关系,我不在,还有别人,就算你跌倒了,他也一定会把你扶起来的,对么?”
我心里堵得慌,没有做声。
“我想,我们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也不会再联系了。”林磊慢慢起身,一点一点站直:“你要好好的,像你的名字一样,幸幸福福一辈子。”
我的鼻子很酸,眼前有些模糊,仍是做声不得。
“再见了。”他的声音含着笑,既轻且远:“阿福。”

直到林磊瘦得有些夸张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视线可及范围,我仍是一声未发,甚至没有跟他说再见,也没有告诉他——
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穿需要系带子的鞋了。
其实,我的鞋带好像只有在碰到他的时候,才会莫名其妙的散开。
其实,我已经学会,在跌倒的时候,自己爬起来…

在原地站了许久,直到两腿发麻我才神不守舍的往回走,没乘电梯,而是像只蜗牛似的一步一挪在楼梯上慢慢蹭。
好容易到了九楼,又靠在墙上喘了老半天的气,才终于进家。
屋里很静,但是灯大亮着,让我不用再像贼一样的摸黑。
悄悄推开卧室的门,苍梧穿着睡衣侧身躺在床上,已经睡着。不知为什么,我竟有如释重负之感。

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拿起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我看了他一眼。
呼吸平稳,睡得很熟,不过眉心紧紧的皱着,也许是做了什么噩梦吧…
出卧室关灯时,我又瞄了一眼,无意间看到他脖颈上带着的项链,那个银质的小被子恰恰搭在锁骨中间的凹陷处,位置果然很合适。
竟将我随手送的小玩意儿如此郑重其事的戴着,不曾有片刻摘离,真是头乖乖虎。
我忍不住无声偷笑。

因为公司不让用聊天工具,家里的电脑又总是被苍梧霸占着玩游戏,所以最近一段时间我很少登陆QQ。但是感觉似乎无论什么时候上去,林磊的头像永远都是亮着的。
点开小企鹅,输入密码,果然如此,不过这会儿显示的是手机在线。
我想了想,点了注销,然后输入了林磊的QQ账户,踌躇了几分钟,在密码框里敲进一串数字,按登录,成功。

他的好友栏里,只有我一个。
那串数字,是我的生日。
就像我的登录密码,是他的生日。
原来,真的有很多东西,没有变过。
只是因为习惯吗?只是因为时间的问题吗…


第二十二章
我对着只有我的头像的好友栏发了很长时间的呆,呆着呆着就窝进沙发里呆睡着了,然后用乱七八糟支离破碎的做梦片段回顾了我和林磊在一起的那些年。
再度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正舒舒服服盖着鸭绒被躺在卧室的床上。然后就觉得头很疼嗓子很干鼻子非常不通气…

“醒了?”
我转动脖子找到声音的来源,焦距一时半会儿有些对不齐。
于是一只微带凉意的手掌立刻覆上我的额头:“烧已经退了,怎么,还难受得厉害吗?”
我眨眨眼,终于看清了侧身坐在床沿的人。深色的休闲T恤,干净利落的短发,面部轮廓并不算柔和,眼神也稍显锐利,却能让我见之而心安。
“苍梧…”
他眉梢一挑,仔细看了看我,幽黑的眸子周围隐约有些细小的血丝:“能认识人,就说明脑子没有被烧坏掉,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不过,也说不定你的脑袋本来就已经坏了彻底,再怎么折腾都不会更糟糕了。”
“…打击病号是不道德的!”

苍梧笑着扶我坐起,同时唠叨个不停:“玩电脑能玩得就地睡着,而且是穿着性感小内衣的近乎裸睡,我敢肯定,你能活到这样大的岁数绝对是因为阎王老儿弄错了生死簿!我只不过早睡了一会儿,一个没注意,你就能把自己弄得发高烧说胡话…”
我看看身上的小熊睡衣:“这是你帮我换的啊?”
“废话!之前的那身都汗湿了。”苍梧倒了一杯茶,拿了几片药:“先吃药,半个小时之后再喝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