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你回来的时候,还会路过这里吗?”
虽然只有短短两个半天的相处,但毕竟,他是她到了这儿之后正式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忽闻要走,总是难免有些不舍的。
“如果你想我路过,我便路过。”
宋小花再度愣住。
暗示?挑逗?!红果果的勾引?!!
可他的神情却偏偏又是那样的一本正经,倒弄得她好像很是‘龌龊’一般…
“因为…我要还你书啊!”
“说的也是。”元昊深表了解地点点头:“恰巧我也借了陆兄的一本书,走得匆忙,还没有机会看。那么,便也留待我回程路过之时,再还吧!”
“好啊!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起身,击掌,为誓。一如那日初见。
照旧立在窗前,目送她离开,单薄的身影,不再横冲直撞,倒显得有几分…寂寥。
是,为了自己吗?
狭长的眼睛在夕照下微微眯起,那眸子,竟像是带了几分琥珀般的颜色。
尚未见到她,便已知了她的身份。因为那成衣铺子试衣间的帘幔,委实一点儿也不隔音。
听那老板恭恭敬敬地唤她‘陆夫人’,挑帘而出时,看到的却是个少年郎。
虽其貌不扬,但那慧黠灵动的气质,却偏让人一眼难忘。
看到那双依然红肿着的眼睛,心中不由一动,定是受了什么委屈吧?
不知怎的,居然兴起了想要走近的念头。
一个下午弹指即过,与她相谈竟丝毫不觉时间的流逝。
这个女子,与之前所遇到的,全都不同。
第二日,依约前来,又发现她果然是识得字的。那本凝结了自己心血的游记,总算可以名正言顺地赠于她。不出所料,她很喜欢。
第三日,心里隐隐多了一丝期盼。结果,没等到她,却等来了她的,夫君。
陆子期,此间的知县。上任短短一年的时间,政绩斐然,在百姓中的口碑也是极好,再加上似乎有些家世背景,前途必不可限量。
闻名不如见面,果是器宇不凡,绝非池中之物。
一个‘偶遇’,一番倾谈,直抒胸中块垒,酣畅淋漓。
此人,于公于私,值得一交。
第四日,随陆子期到家中取那在谈话中‘无意间’所提及的珍品孤本。不出意料地看到了她,换了女装,面目全非的她。那样的狼狈,却透着一股真实的可爱。
那个药方,是陆子期故意让他看到的,他便也顺水推舟做了‘好事’。
其实,本也就只是个小小的恶作剧,想要为她出口气罢了,在这个地方,能害她哭红了眼睛的,还能有谁?
不过,看在陆子期与自己这么投缘的份儿上,暂且就这么算了吧!
何况,这个人,英华内敛遇事沉稳,于不动声色间亮明了身份,轻而易举便化解一场极有可能充满了尴尬和难堪的危机于无形。为人光明磊落,处事圆滑老辣,实在难得。
最重要的,是这份常人所难有的胸襟气度。
有这样的夫君,她应该会幸福吧?
陆子期,但愿,你我永生不要为敌。
但愿,你不要给我任何带走她的机会…
向着那个身影离去的方向再看一眼,探手,关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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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期看着面前的字画,哭笑不得。
画是好画,字也是好字,可是,却远远抵不了那个‘孤本’呀!
元昊…
明明是个磊落洒脱的昂然男子,偏偏又总是能做出一些虽无伤大雅却让人恨得牙痒痒的事情来。
之前,故意在给他的药茶方子中少写一味,害他苦得几乎五脏六腑都拧在了一起。
现在,又‘连坑带蒙’地拐走了他费尽心力才弄到的绝世‘孤本’。
这个家伙,肯定早就打算好了今日下午便要启程的,就在昨天见到他的那一刻起…
那场在茶楼的‘偶遇’,大家心知肚明。
本以为在仓促之间与他相见,总多多少少会露出些或者惊讶或者愧疚或者尴尬或者张惶的神色来,孰料,竟连一点儿的不自在都没有。
坦坦荡荡起身相迎,竟像是早已知道了他会来似的。相较之下,他的那点儿心思倒显得小家子气了。
于是放开心胸,一番彻谈,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这个人,眼光独到,见解犀利,胸中自有丘壑。
且书画造诣非浅,行文时挥洒自如,就连字迹都能任意更改,几乎没有破绽。
世家子弟,高官显贵,名人雅士,他即便不认识却也大多知晓,然而此等人物,为何从未曾听说过?
原打算留待日后再慢慢探查,谁曾想,居然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走了…
长叹一口气,卷起字画。
罢了罢了,事到如今,也只有相信那人与遥遥做下的承诺,等回程路过时再与其计较…
只不过,为何事先竟没见到此人的通关文书?那辽邦之行,又当真仅是为了再写一本游记而已么?…
还有,遥遥…
他不可能得罪过元昊而不自知,所以,两次的略施‘薄惩’,难道都是因为…
起身,推门,望着那扇窗所透出的一点亮光,唇角渐渐勾起。
无论如何,此事,暂且告一段落。
有了她的日子,还真是堪称精彩纷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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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此刻的宋小花,则委实郁闷憋屈得紧。
她被忽悠了,她被那两个臭男人当白痴给耍了!
本来嘛,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巧的事情,自己的丈夫竟和自己的‘情夫’忽然之间成了朋友?
啊呸呸呸,这个比喻,真他狼外婆的烂。
把那卷轴交给陆子期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是头猪,彻头彻尾的大笨猪。
之前想好的类似于恰巧是去抓药的时候在街上碰到元昊啦,或者元昊下午又特地登门道别啦之类之类的借口,压根儿就用不上。
陆子期那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淡定神情,摆明了就是知道所有前因后果的!早就知道!说不定,从她和元昊第一次在成衣铺子遇到的时候起,他就知道!
对对对,这儿是他的地盘,他一定有无数的耳目。
遍布全县如蜘蛛网一般的信息网络,地下特工,监视器,窃听器,FBI?…
打住打住,越想越不靠谱了。
总之,至少,今儿个白天的那一幕,那让她丢人丢到姥姥家的那一幕,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是这两个男人合伙唱的一出戏!真是唱念坐打俱佳啊,都可以去拿奥斯卡影帝了!
就只有她这头猪一直被蒙在鼓里。
恨恨地捶了摊在桌子上的那本书一下,以泄悲愤之情。
惊得宋无缺睁开了两只黑溜溜的小眼睛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见她坐在那里再没了动静,才‘哈秋’打了个喷嚏,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宋小花瞪着油灯中的火苗直瞪得两眼泪长流,终于下了决心。
披了衣服走出来,愣住。
月凉如水,一袭玄衣立院中。
“你怎么…”
“你怎么…”
异口同声。
“我…”
“我…”
像是男女二重唱,宋小花‘噗哧’一下笑了。
陆子期也随之展颜:“这么晚了,还不睡?”
“你不是也没睡?”
“我,惯了。”
“其实,我以前,也很晚才会睡。”
“为了看书?”
“有的时候是…”宋小花挠了挠头:“事实上,也谈不上是看书,我只不过是…勉强认识一些字而已。”这不是谦虚,这是大实话。以她现在的水准,的确也只能算得上是刚刚脱离‘文盲’的最低水平线。
“已经很不容易了。谁教你的?”女子不能上私塾,所以,除非大户人家请西席来单独教授,否则,一般的女子是没有可能识文断字的。
“我…偷听的,趴在我们那儿的学堂外面偷听了一些。你知道的啊,我的脑袋瓜子聪明,学习能力又强,所以随便偷听一下都比那些天天坐在里面摇头晃脑的人会得多呢!哦吼吼…”宋小花得意地笑啊得意地笑。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有的时候还是很好用的…
陆子期闻之不由得莞尔:“原来是这样…”倒的确像是她会做的事情。
思量少顷:“我那儿有一些书,你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随意翻阅,碰到不会的不懂的,便来问我。”
宋小花眉开眼笑点点头,一眨眼却又僵了神色。
“怎么?有何为难之处么?”
“不是…”深吸一口气,咬了咬牙:“我瞒着你跟别的男人私下里…那个…见面,是我不对,我道歉。但是你一定要相信,我和他只是聊聊天而已,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知道很多事,外面的事,我想要多了解一些…不过,依我看,我和他究竟做了些什么,你应该清楚得很。说不定,就连我们说的每一个字你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怎么可能呢?”陆子期失笑:“我之所以会知道,纯粹只是机缘巧合而已。总之…我知道了但是没有让你知道我知道,确实是我有错,我也向你道歉。”
他一串绕口令一样的话,终于逗得宋小花笑了起来:“这么说,我们又扯平了?”
“好像是。”
“那…”
陆子期微微笑着:“那么,为了让我们不要再一直互相道歉,从今以后,彼此坦诚,不要隐瞒,好不好?”
“好!”
不需说‘一言为定’,不用击掌为誓。好,便是好。
第二十二章 脑筋急转弯
宋小花知道自己的字丑,只是没想到竟然会这么丑。
其实这真的不能怪她,让一个多年来除了签名填表格之外就从来不动笔写字的人,去抓着一杆毛笔蘸着墨汁,在宣纸上玩笔画多得要命的繁体书法,换谁谁都只能弄出一团黑乎乎的玩意儿来是不是?
“娘亲,你写得…嗯…比凌儿写的好!”
一句话,把宋小花好不容易才寻找到的心理安慰又给击打了个粉碎。
看着陆凌那认认真真的小表情,那握着特制小毛笔的白嫩嫩小手,那坐在垫得高高的板凳上的小身子,那一丝不苟跟个小小书法家一样的小架势,还有那虽然歪七扭八但是很明显可以看得出来到底是个啥字的小笔迹,宋小花忍不住的悲从中来。
千不该呀万不该,不该撺掇着陆子期同意让陆凌用纸笔来练字,更不该一时兴起要求和陆凌一块儿练。否则,她宋小花何至于落到现如今要被一个三岁大的娃娃来同情安慰的地步吗?颜面何存呐,情何以堪呐!
无论如何,一定要扳回一城才行…
“凌儿呀,我们来玩猜谜语好不好?”
“好!”
“我问你,白色的马我们叫做白马对不对?”
“对!”
“那黑色的马呢?”
“黑马!”
“凌儿真聪明!那黑白相间的马呢?”
“啊?”陆凌傻眼,挠了挠头,想了想,然后很肯定地说了句:“大花马!”
宋小花拿着笔的手哆嗦了一下。
可能在这个时代斑马这个物种还非常少见,傻小子一定是直接以邻居家那只黑白纹路的大花猫为样本了。
嗯,不错不错,也算得上是举一反三,很有创造性思维嘛!
“叫大花马也…算你对啦!”
宋小花边说边在纸上‘刷刷’几笔,勾勒出一个轮廓来,很抽象,很有后现代主义的风格。仔细瞅瞅很像是…‘开心农场’里那匹四处溜达串门的矮脚马…
“凌儿你瞧,这就是大花马,它们呀还有一种名字叫做,斑马。”
陆凌凑过来看了看,顿时前仰后合地大笑起来:“娘亲,它长得怎么这么丑啊?”
“不是它长得丑,是我画的…呃好吧,这种马的确是很丑的…”
宋小花把乐得坐不稳的小糯米团子抱在怀里,亲了两口:“好啦好啦别笑啦,我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哦!那么,身上的花纹,是一道黑一道白一道红这样子拼起来的马,是什么马呢?”
这次陆凌回答得毫不犹豫:“还是大花马!”
“…虽然,也不能算你错…不过,咱们换一个答案嘛!”
“嗯…三色马!”
“……”
看到了吧?这就是跟一个从来没有经受过‘变态’脑筋急转弯洗礼的小屁孩死磕的结果。宋小花看着正趴在桌边无聊打哈欠的宋无缺,无语,泪奔。
“爹爹回来啦!”陆凌自然无法了解宋小花此时心中的‘悲催’,从她的怀中一跃而下,奔向刚刚推门入院的那个人。
“凌儿今天乖不乖?”
“凌儿最乖了!”
“自己说了可不算。”
“爹爹不信的话就去问娘亲嘛~娘亲跟凌儿一起练字的呢,哦对了,娘亲还出谜语给凌儿猜呢!”
“是吗?那么凌儿猜中了没有啊?”
“凌儿全部都猜中了!”
“嗬!好大的口气,瞧瞧你,小尾巴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是真的嘛~不信问娘亲嘛!”
陆子期抱着凌儿,父子俩一问一答,最后的话题落到了正忙着把自己的烂字丑画给收起来的宋小花身上。
“遥遥,是不是像凌儿说的那样?”
“啊?…哦…嗯…”宋小花再度使出了自己最擅长的单音节打马虎眼大法。
“诶?这个是画吗?”陆子期却一眼就瞥到了那幅还没来得及被‘毁尸灭迹’的‘抽象图’,探手取过:“唔…凌儿,你的大花猫画得…还算不错哦!”
宋小花无语泪双行。
“不是啦爹爹,这是娘亲画的大花马!”
“…这是…马?”
“对的!娘亲说,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嗯…叫做什么来着?娘亲,凌儿忘了。”
宋小花有气无力地哼哼了一声:“斑马。”
陆子期眉尾一挑,又细细看了那幅图两眼,面露一丝讶异。
这种马,他也只是在一本记载遥远番邦的奇文异志上见过寥寥几个字的描述,她又是如何知道的?
“你出的那个谜语是跟斑马有关的么?”
宋小花的眼珠子转了转,顿时又来了精神。忽悠不了儿子,忽悠老子也行。子债父偿嘛…
“听好喽,那我也来考考你!白色的马叫做白马,黑色的马叫做黑马,黑白相间的马呢,也就是你手里的这个,叫做斑马。那么,黑白红三种颜色花纹的马,是什么马?”
“世上还有这种马?”陆子期凝神思索片刻,确定从未在任何书里见到过,遂摇头。
陆凌顿时得意非凡:“爹爹,是三色马啦!”
宋小花却比陆凌还要得意百倍:“现在我要公布正确答案喽!当当当当!谜底就是,害羞的斑马!”
陆凌不知所以,犹自懵懂。
陆子期则目瞪口呆,旋即失声轻笑,又,开怀大笑。
喵了个咪的,善了个哉的,阿弥了个陀佛的,不能看啊不能看,再看就要忍不住飞身扑倒了啊啊啊啊…
宋小花遮着眼睛,捂着胸口,压抑着乱串的‘狼性’,低头冲进了厨房。
第二十三章 做饭进行曲
在经历了两次吵架,一次‘爬墙’事件后,宋小花的生活进入了平稳期。
一家三口,哦不,加上宋无缺就是一家四口,小日子过得很是和谐有爱。
吃饭睡觉,买菜做饭,看书练字,打扫房间带孩子,平平淡淡才是真,安安稳稳不折腾…
宋小花也是刚刚才知道,自己这么个过惯了天天上窜下跳忙得脚打后脑勺生活的家伙,竟然颇有做家庭主妇的天份,面对如此无波无澜死水一潭的日子,不仅一丁点儿也不觉得枯燥乏味,反倒渐渐乐在其中。
陆子期给她和陆凌两人各买了一套文房四宝,让他们平时就照着字帖练,晚饭后,他若有空的话也会指点一二。
宋小花认的字比陆凌多得多,不过,写的字就…按照陆子期的说法是——
完全不拘一格,彻底笔随意走,非一般人所能达之境界也~
宋小花总结并翻译了一下,其实很简单,四个字便可概括——
一塌糊涂。
原本,宋小花以为陆子期是匹‘腹黑狼’,后来才知道自己大错特错。此人哪里是‘腹黑’啊,压根儿就是‘口黑’,不不不,简直就是‘毒舌’!
话说前几日宋小花那倒霉催的手指终于差不离好了,于是便摩拳擦掌迫不及待地投入到了做饭事业中准备要一展身手。
坚信凭着这些天跟在陆子期身边的观摩学习以及自己至少150的IQ,要弄出顿色香味俱全的家常小菜来还不是手到擒来十拿九稳的事儿?
经过了一通热火朝天有模有样的忙碌之后,宋小花很快便整出了一道菜,清炒土豆丝,好吧,其实是土豆块…
没办法,一朝被切肉,十年怕菜刀啊!在忍不住哆嗦的情况下能切成不规则多边形体已经很不容易了。
刚一出锅,恰逢陆子期到家,宋小花便立马献宝似的端到了他的面前,‘星星眼’地期待着他的评价。
陆子期接过来,看一眼,闻一下,尝一口。然后,皱眉,吐掉。
“什么东西?这么难吃?”
宋小花紧握双拳,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往外蹦:“土,豆,丝。”
“你做的?”
“对,的。”
“盐多,油少,火候太过,刀工不够。”
“你…你…”
“厨艺尚需多多练习。”
丢下一句总结陈词,陆子期便转身在灶间重新升起火来。
站在他后面的宋小花额角的青筋跳得那叫一个欢腾,真想飞起一脚把他给给踹进大锅里煮煮吃了…
“哎!你未免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吧?!”
“什么?”
“就算不好吃,你也不用这么直白啊!”
“为什么?”
“你…你难道就不能…就不能骗骗我?比如装作很好吃的样子通通都给吃了?!你看小说和电视…反正那些戏文里面不都是这样演的啊?!”
靠靠的,凭什么屡见不鲜的狗血情节一到了她宋小花这里就不灵了?为毛?!
陆子期转头瞟了她一眼:“你觉得这样做有意义么?”
“有…吧…”
“可是你自己也会吃到的啊,难道你没有味觉的吗?”
“……”
“就算你没有,但我和凌儿有啊,我们可不想每天都吃到这样的饭菜。”
“……”
“况且,之前不是才说好,我们彼此要坦诚的?怎么,说话不算话了?”
“没…”
在他带着几分认真几分促狭的目光注视中,宋小花的气焰一点一点低了下去。
“你以前是不是不经常下厨?”
“嗯…”
“没关系,慢慢来。”
“哦…”
老老实实地蹭到陆子期的旁边,看着他将一盘炒失败了的菜返工成一盆看上去就很好喝的汤,宋小花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狗血,是不适合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真实生活的。
那之后,宋小花和陆子期在厨房的位置就掉了个个儿,宋小花掌厨,陆子期打下手。当然了,这只是某人自己一厢情愿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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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吃什么?”
“辣炒豆角,毛豆炒鸡蛋,蒜苔红烧肉,还有豆腐粉丝汤。”
“嗯,开始吧!”
“好嘞!”
“豆角切得太小蒜苔切得太大…鸡蛋还没有完全搅拌开呢…注意点儿火候不要把肉烧得太烂…放这么少的水汤都要变成羹了…”
在某打下手的不停的絮叨声中,某掌厨的一通手忙脚乱头顶冒青烟之后,终于整出了几道至少看着还算过得去的小菜。
打下手的开始逐一认真品尝,掌厨的眼巴巴紧张无比。
“唔…”皱眉不语。
“又失败啦?”沮丧万分。
“有进步,总算…可以入口,不用再返工了。”一本正经做下判语,旋即,一点一点笑了开来。
“真哒?哦也!”两只眼睛先是瞪得滚圆,随后一眯,弯成了两瓣上弦月。
宋小花高举双手原地直蹦达:“感谢天感谢地感谢我的聪明脑袋瓜子高智商,当然啦…”踮起脚拍了拍陆子期的肩,歪着头咧咧嘴:“还要感谢你这个‘毒舌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