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嫁新娘 作者:酒壑盛人
文案:
灯红酒绿,霓裳阑珊,笙歌艳舞,醉生梦死。
旧上海滩
又没搞错,我就是跑步摔了一脚就摔回去了77年!
阴差阳错我还要嫁给这个。
拍拍手,地动山摇。
旧上海的东家,这个男子沉默少语。却是迷惑众生的俊俏,他的野心,他的复仇,他的不得已。
谁能知晓?
“她是一块没有雕刻过的玉,她是会飞的鸟。”
“可是我只想看见她,想她待在我身边,哪怕囚禁了她。”
写到这,差不多要出场的出要人物都已经出现了。恩,我觉得应该给人物们一个介绍自己的机会。看一篇文章,当然人物的个性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再次我想理一下他们的个性特点,方便读者观看。
戎沁心:女主角。这个女人,其实是我非常欣赏的个性之一。再对她进行个性推敲时,着实费了一些力气呢。
这个女人,表面非常普通,性格懒散。她的脸上一般情况下看不出任何突出的东西,她自己也不会注意和分析自己是个怎么样的人。说出来的话不多,内心却很喜欢自言自语,很喜欢做戏,很聪慧。穿越到民国,由于环境以及事件的屡屡发生,使得她内心里隐匿的另一个强势的自己得以出现。机敏,坚强,镇定,甚至威风冰冷。
林作岩:大部分的人都会喜欢这么个冷感的男人。他十分聪明,洞察力集具。但其实内心世界很薄弱,并且孤独。不信任女性,其实对女性有偏见。
戎洛舟:这个男子,怎么说呢。长相十分温和,笑容饱满。内心其实也是蛮积极向上的,但性格着实有些乖僻。不喜世俗,不喜争杀。但自己终是躲不过世俗,和压力,并未洒脱的起来。
枫霓裳:哎,可能将来我会单独写一篇关于她的。我十分喜欢这个女人,她太太。。。。
能爱,能恨吧,简单来说。
其他的人物其实都不算太重要了。能让人看完后记住的,我想也就是这四个了。很高兴大家投票选择男配,但最终我还是觉得两个就已经够了。
主线已经确定了,故事梗概也在心里形成。所以大家不用担心,我会因为写不出来弃了坑。我从未没想好就开始动笔,顶多是细节和感情处理方面的问题没有理好。如果写完了《逃嫁》我在想,我还能不能继续写言情。
说实话呢,写言情很伤身啊。
一直对言情小说抱着态度都不算太好。可能我这人比较偾世嫉俗了,觉得太小架子气。但事实,写来——真的是很费心力的。让我重新认识到了呢!
最后,要感谢肯收藏这篇小说,并且关注的人。我觉得,得到人的支持是很高兴的一件事情,让我继续的动力也正在于此。小说,电影,漫画,音乐,一系列表达性的东西都重在于想分享。
分享作者的故事和感受。
对于作者,这便是莫大的幸福。
酒壑盛人上

其实结文之后的心情很惆怅,压抑。感觉从一场梦里走出来一样,实在很舍不得有难受。大结局的确很恶搞,但是希望亲们不要太失望,因为结局的最后,就是盛人真实的感触。如梦初醒,梦里面人们的模样,声音都渐渐离我远去,而我醒来时,只有一本刚刚才完结了书。
可能大家会笑我多愁善感,而结文以后收藏锐减,的确也让我颇感伤心。有这么多人看完后,就会不再记得《逃》了是吗?
只是,我却不可能忘记。
这是真正的第一次,盛人第一次用心的写文。这是处女作,堂堂正正的处女作,虽然很青涩,虽然有很多硬伤,但却倾注了我半年来最大的心血。亲们想象不到,最初在写《逃》时,我睡不着觉的,情节就在脑子里翻来覆去的想。虽然盛人脑力有限,就算翻来覆去的想,《逃》也并不是最完美的。
完美根本提不上,但如果要盛人给《逃》打分,我一定打100分,就为它已经完结。
在我这,完结了就是莫大的成功。盛人之前其实过的很迷惘,毕业,找工作,但工作却并不是我最爱。盛人其实很天真,一直以来都想做一个可以拥有梦想的人,为梦想奋斗的人。但先是生活总是很残酷,谁又能只为梦想过了,甚至说,梦想究竟有是什么呢?
写作并非梦想,如果我爱写作,那么处女作就不等到今天写《逃》了。我的梦想,是希望找到一个途径把自己想象的东西,记录下来。写作刚好在机缘巧合之中,达成了这个愿望。
关于《逃》的话,如果我要发表感慨,真的不知道感慨到哪年哪月了。在更文的半年里,我真正像是谈了一场无药可救的恋爱。如果要问我《逃》里花心血最多的人是谁,那么毋庸置疑,是林作岩。
这个人集结了我最爱男人的全部。所以,当告别《逃》的时候,我就像告别的心爱的男人一样。哈哈,是不是很变态?感觉他的一颦一笑,感觉他的每个动作,气息,都是真人一般。我真的很爱他,他身上也有我的元素,就如同沁心身上有我的元素一样。
感谢每一个看过《逃》的人,更感谢每一个一直追随《逃》甚至追随盛人的人。你们太可爱了,我真的很感激你们,如果没有你们,是不会有《逃》的。假若有一天,我真的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和愿望,那么你们就是最大的功臣。
因为在盛人最迷惘的时候,你们给了我希望,并肯定了我的存在。
让我知道,我并不是庸庸碌碌的,我也有我需要完成的东西,有我的责任,有我的义务。谢谢你们!!
太多的人名,我都叫不完了,在这期间,有多少读者一直都坚持认为《逃》是最好的。虽然,我自己都并不这么认为,但感谢你们这么大的支持,这全部都是我的动力。这些名字我都会铭记的。
对于更多的读者,《逃》可能只是你们生活中一个粗浅的一眼,而盛人也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但你们的每一个点击,收藏,留言,却都烙在了我的心里。所以,你们也是值得万分感谢的。最后的最后,还是要打广告。
《芊泽花》上架,在酒壑盛人相关作品里就有。还是那句话,如果你们信任盛人,肯再继续支持的话,就过去看看吧,收藏一下。

[正文:第一章 穿越]
戎沁心醒来的时候觉得全身麻痹,特别是腰,惨痛的像是被人硬生生的踩了一脚。她微微张开眼睛,刺眼的阳光突兀的点燃她的瞳孔,她忙用手臂一挡。
“哎哟,我的天啊…”
等她适应了这一翻异样后,沁心立起身子。
然而,待她定眼看到周围的时候,顿时心就停跳了一拍。这是一条山路,而自己的屁股正硬实的坐在石突突的地上,太阳当空艳照,空气中弥漫一层炎热的薄气。她惊恐的侧过脸,自己的身边一辆黑色的旧时轿车,车门大开,车身不自然的横在路途中。
沁心扭捏着疼痛的身体站了起来,走近车子。
车子里横躺了三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着,她猛的回吸口气。
“我的妈啊!”沁心吓的倒退了几步。
这是什么地方?
戎沁心深深呼了几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闭上眼睛,然后开始试图安慰自己。嗯嗯,这是个梦,肯定是的。
她面带勉强的笑容,仿佛自己真是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梦。然而燥热的空气打在她姣好的面颊上,一阵阵的催她现实一点。
沁心瘪了下嘴巴,最终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仍然矗立在这辆黑色轿车旁。
半个小时,大概是吧,半个小时前她正在偌大的风雨田径场的跑道上做最后一圈的冲刺,她卯足了吃奶的力气奋力追赶前面外国语学院的系花,那个成天挽着她梦中情人走进入出的女人。
似乎只要超越了她,她的爱情就能如期到来。
只是,一个踉跄,她就横在这里了。她低下头打量自己的衣着,依然是一身的运动装,短衣短裤,只是现在真是脏透了。
抬起脑袋,自己的目光又直勾勾的盯在了那辆尸体满布的车子里。不由得,沁心开始打量起来。或许,这个时候她更应该跑掉,在这山路间找到什么人然后报警。可是,她觉得有什么非常不一般。
例如这辆车子,分明不是现在的样式,活脱脱就是旧三十年代的汽车。她小心翼翼的靠近车门,半睁着眼睛挣扎的去瞄里面的情景。
这三个人死的很突然,他们都圆圆的睁着眼睛,死不瞑目。前坐的司机趴在方向盘上头埋了下去。后坐外部的男子脑壳上一个孔点,鲜血还在不停的汩汩流出,看来并没有死太久。那个孔点应该是枪伤,看来是有人一枪击中,使其毙命。戎沁心的目光像内移去,靠里面位置的是一个女子,她的打扮的着实奇怪。
高攀的发髻,面色苍白,一身藏青的锦丝服饰,分明就是末代封建人家女子的装扮。她头仰在车背上,眼神很空洞充满惊恐,让人看了毛骨悚然。
“咦?这是什么?”沁心瞄到了女子手中握着的信封。她忍不住好奇,蹑手蹑脚的把信封拽了过来。
依旧是老式信封,中间笔挺的毛笔字:卓林亲启。
信封是被拆过了的,里面的分量很足不止是一封信的样子。沁心把东西倒了出来,一块朱红色的玉牌躺在手上,色泽凝重而透亮,血一般的琉璃。
展开信纸:
卓林兄:
不见已有十八余年,如今事态常变,漂泊在外的我早已身心疲惫。近年来,身体日况愈下,知已不久于人世。但终记得与兄有一亲定,特此命我儿修书一封。十八年的指腹之约,兄定也不忘。
敏儿十八娇女如花,我儿也早二十有四。如今,上海变迁另人瞠目,但我也有一方势力能保得敏儿安得,忘兄放心。
……
后面说的是些嘘寒问暖叙旧的话,也说明了已经派了人去接这个叫卓林的一家往赴上海。
上海?
沁心的目光从信上抬起,望望此女子的打扮,再望望这辆汽车。
莫不真的是旧上海?这是在拍戏吗?我的天啊!
沁心的心七上八下,根本向不清楚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原地杵了杵,然后觉得不能再站在这里。她可管不了这么多,得先找到个活人才行。
戎沁心把信一丢,正欲连带手中的玉牌一起抛弃,募的,又停下动作。望望这色玉牌,心中嘀咕。这么好的东西抛了真可惜,留着吧,反正死人也用不了这么好的装饰。
于是,就把玉牌往裤子口袋一塞。
烈日当头,地上的温度透过薄薄的一层牛皮底蹿了上来,灼的脚板一阵生疼。本来就像从三楼掉下来一样的身体,哪还经得起这样的温度与路途。
“什么鸟地方啊,人都看不见一个!”沁心双手撑膝,厚重的喘气。
又渴又热,阳光一闪,眼睛就蒙了。
于是,戎沁心就这么毫无预期的晕了过去。

“姑娘,姑娘。”梦里有个和蔼的声音轻轻叫唤。
叫我吗?沁心折了下眉角,她实在是太累了,但如今似乎身子正躺在绵绵的东西上,根本不愿意醒来。
闹钟不叫我才不起,沁心默默的想。
“姑娘,姑娘…”这人还真是不死心,居然晃起她来。
沁心不情愿的一睁眼,一张面容深刻的脸就摆在眼前。这是个中年妇女,皱纹很深的嵌在面部每一个可能的转折里。头发整齐的盘起一个发髻,规矩的待在后脑勺上。一身粗布麻衣,坐在床榻旁。
沁心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又回想起来。
莫不是自己穿越了。
我的天啊…
她真想翻个白眼,晕死算了。
房间是一个简陋的木屋,但布置的还算明朗。按照女人的打扮,领口左边排下来的几颗口子,果然是旧社会女子的打扮啊。
山村人家救起穿越女子?真是老套到酸牙。
“姑娘?”中年女子注意到沁心变化莫测的表情,疑惑道。
“你好,我…”沁心说完你好不知道该说什么,猛然想到她也算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了。
“谢谢大娘救了我。”沁心真心一笑。
“姑娘是大城市的小姐吧。”中年女子也一笑。
“啊?”
“看姑娘的装扮,很是时髦呢,我儿子在城里做活。跟我提起,城里的大户姑娘都穿短衣短裤呢。”
“啊,啊,是啊,是啊。”沁心不自觉的就点起头来。“请问,这是哪里?”
“东芹山。”
“东芹山?”东芹山是个什么鸟地方,沁心心里又一嘀咕。
“江西地面上,不过是个乡下地方哪有什么人知道啊。”女子回答道,“小姐是哪里人呢?怎么晕在这么个山路上呀?”
“我?”沁心不知道该怎么说。
大娘注意到沁心的为难表情,不由得体谅道:“不便说也罢了,这年头乱着呢,想必姑娘家也有所变故吧。”
沁心忙点点头,哎,真是无言以对啊。。。。
大娘不再追问,轻抿一笑:“姑娘好好休息吧,你身上多处伤着了呢。”
沁心一听,这才感觉到腰酸背痛啊。于是,又小心翼翼的躺下了。
“我去烧些火,炖个汤给姑娘喝吧。就叫我苏婶吧,我就在这山里过活。年末儿子才会回来看我。”
沁心水灵的眼睛望着苏婶:“谢谢苏婶。”
“休息吧。”苏婶点点头。
沁心闭上眼睛,不久就恍恍惚惚了。
蒙胧间,仿佛听见苏婶深刻一叹:“哎,又是遭了泱了大户人家吧,一个月都死了好几户了,真可怜这孩子忍着不哭啊。”

[正文:第二章 民国十九年]
烟卷味道充斥整个花月夜总会,掺杂着女人的脂粉香浓郁的散不开。轻声笑语不绝于耳。花月夜总会作为上海滩最知名的几家夜总会之一,所接待的都是上流的名人富商。不仅装修一流的华丽,舞女和歌女都是上海首屈一指的姑娘。就像此刻,台下的男人们均酿着一副色狼模样,靡靡之音在霓虹舞台上响起,红色旗袍裹着的女人,朱唇轻启,这首浓郁的夜歌就在她诱惑的声音中高低起伏,直到结束。随后她不顾台下众多纨绔子弟的调戏的口哨音,起哄音,缓缓来到最左边的沙发上,一屁股坐了下去,贴着着个灯光下看不清长相的男子,女人纤细的腰身小小扭摆。
“林公子今夜不归了吧。”她烟熏的眼影看起来诱惑不已,抬起眼帘,望向男子。
男子在昏暗的灯光下,只有一个俊美的轮廓。刀削的侧面,和坡度优美的下巴,让人不由得赞叹。
他轻挑了一下手中的酒杯,红色的液体打绕了一圈。
“枫小姐真不知足呢。”这声音极富磁性,尤其好听。说话时带起了他嘴角的一抹钩子,他侧了下脸,着光面移动了下,他弧度美好的睫毛低垂,黑瞳迷离深邃,韵味深长。修长的手指抚摸了一下女子水嫩的脸颊,然后扶正,霸道的吻了下去,断然没有了刚才的轻佻。
女子轻吟出声,很是享受。
不久,男子离开朱唇。
“一个吻就打发了我啊。”女子很不满足的一笑,略为讽刺。
男子不再说话,起身。
身后的数名随从中,立刻出位一个,为其披上黑色风衣。男人的健硕笔挺的身材另人侧目,场子里的女人们都不由得有意无意的漂来眼神。
心里想着:那是林家的公子,真是俊美的吓人呢。
男子走出花月夜总会,场子里的音乐离的远了。踏出门口,外面下着不绝的大雨。虽然是秋末,前些日子的燥热却已经送走了秋老虎,温度随着连日来的阴雨降了下来。
随从笔挺着身子,啪的把雨伞打开,整个遮住了男子。车子缓缓踏水而来,停在他们面前。另一随从紧忙开了车门,躬身对着男子,分外恭敬。
“岩哥,今夜是回酒店还是…”
“回家吧,许多天没见我妈了。”
“是。”
花月夜总会的内台偏房,一个别外洞天的地方。暗红色的洋沙发上,一年过半百的男子叼着烟斗。金边的长袍,看上去十分华贵,他微微吐出一抹烟,嘴里轻哼了下。
“安爷,林作岩他回去了。”旁边一灰色长袍的男子躬身说着。
“看见了。”
“看来他不过是贪图女色的胚子,做不了他爹样的角色。林爷刚死了1个多月,他就待在花月住了4天4夜,夜夜和着枫小姐,鱼水作乐。”
安爷微眯着双眼,又吐出一烟圈。
“柳小姐觉得呢?”他偏过脸。
原来在洋沙发的右边,一妖娆女子坐在红木办公桌子上,姿势十分撩人。样子大概已经三十多岁了,但丝毫不能减弱她如妖精一样诱人的美色。
她扭了下腰身,轻声笑道:“他聪明着呢,安爷可别掉以轻心啊。”
“柳小姐说的是。”安爷忙赞赏的点头,撇过头对着男子说道:“去,把枫霓裳给我叫来。”
“是,安爷。”

“什么?你再说一遍?!”沁心睁大眼睛,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
“现在是民国十九年。”苏婶不解的看着面前这个表情夸张的女孩。终于养好了几天身子的沁心让她觉得十分纳闷。说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但确实是有点疯疯癫癫的。居然问起现在是何年何月了。虽然自己是乡下妇道人家,但也是知道现在当政的是何人,当权是何派。
“那,那这里离城里有多远。”沁心有问道。
“大概一天一夜的路吧,你说的是南昌吗?”
“南昌?”
“是江西的大城镇啊。姑娘莫不是摔伤了脑袋?”
戎沁心的确是江西南昌人,不过她万万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回到了民国十九年,也就是1930年的江西。回想自己摔倒的风云田径场,离2007年的南昌市中心的确也是有些距离的。毕竟70多年前的南昌并没有现在这么大。
哎,我居然脚摔回了70年前。
穿越到什么时候不好啊,盛唐,大宋,明朝,作个跟千篇一律的言情段子里的一朝成妃的穿越也不错啊。
自己为什么就到了这么个地方,这个时候的中国最惨淡啦!
戎沁心的脑子里一下子转过了N多念头,离奇的连自己都没办法相信。
“戎小姐?”苏婶一再为沁心时不时的呆头楞脑的样子疑惑,说不定真是受了刺激了呢。
“噢,没事,没事。”沁心摇摇脑袋。
“其实我也猜的出,城里最近听说出了乱党要抓人。但其实,我们这些人也是知道的。”苏婶轻声一叹。
“知道什么?”
“巡埔房的人哪是要抓什么乱党,不过是要抢了那些清朝留下来的一些富裕人家。现在不同往时,那些人家只是有钱无势力,大部分又不懂得变通。被抓被杀了也是没人问津的,哎。”她低下头,哀伤的神色溢于言表。
戎沁心瞅了这妇人一眼,觉得不可思议。她居然误会我是封建家庭留下的遗孤?而路上车里死了的三个人,居然是政府杀的?而且只为了抢了他们的钱?
这也太离奇了吧,还有没有王法。
既然她这么认为,反正我也没有地方去,我就先装装可怜好了。
沁心拿定注意,面部表情一下子就腾的换了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苏婶,苏婶。”她喃喃道,仿佛眼泪都要下来了。
“哎…”苏婶一看她这样子,终于知道她忍不住伤痛了。
“爹娘都死了,我家本来也是住在偏僻的山里。爹娘贡我读洋书,一年回来家里的人都没了。这是什么世道啊…”果不其然,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肩膀也微微颤抖起来。
想当年,我也是校园剧团的主要人才啊。
“可怜的孩子,那现在你是?”
苏婶想问她的去处,沁心抓住这点,又哭的更大声音起来。哭着哭着便自行趴到苏婶的肩膀上,俯身抽泣。
“罢了,罢了,苏婶知道了。你就留下来吧,村子里有你一口饭吃的。”苏婶也是早作准备,沁心已经不是第一个在这村头流落的人了。

[正文:第三章 这样的世界]
伸了一个好的懒腰,戎沁心终于又重泛活力了。
这是第八天了,并不是因为伤没好。而是自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帮苏婶。
村子不算大,但整个村庄浓郁的乡村气息分外浓郁。小的时候沁心也时常陪同父母去回乡看望奶奶。爷爷早逝,奶奶精神也不是很好,那样的乡下其实还是很有现代气息的。不像现在,放眼望去,整个村庄的人们朴素着衣,一律的宽袍宽袖。好一派七十七年前的风光呢。
就连自己,沁心又看看自己换上的衣服,盘上的发髻。
自己也演了回戏。
她坐在外堂的门槛上,看着苏婶在院子里晒花生。
“现在是什么月份了?”沁心撑着脑袋。
“九月了。”
“九月还这么热呢。”
“很快就要冷下来了,冷下来日子就也要拮据了。”苏婶背身回答。
“对不起啊,苏婶,我很多事情都不会做。”沁心突然觉得很懊恼,其实也有去帮过苏婶在地里刨花生,可是她那姿势和力道。花生连带泥土一起遭了秧,根本吃不得咯。
“你是城里读过书的,哪会做粗活啊。”苏婶感叹到。
“那我不能总吃白饭吧。”沁心站了起来,走近苏婶,想要帮她铺一铺花生。
“其实。”苏婶欲言又止,停下动作,转过脸来看着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