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麦当劳吃了汉堡。吃完以后,她又去柜台要了很多袋番茄酱,撕开一个小口慢慢吸。后来她讲起小时候的事。确切地说,是一岁时候的事。那时候她妈妈经常抱她去一个公园,让她在草地上爬,然后拨通电话,跟一个男人调情。有时候被逗得哈哈大笑,有时候又忽然哭起来。我说:“没人能记得一岁时候的事。”她说可是她记得,还描述了有次妈妈在电话里跟那个男人说我爱你时,身上穿的是什么样的裙子,戴的是什么颜色的发卡。她记得当时自己很难过,已经做好妈妈抛弃她、离开家的准备了。但妈妈并没有离开,直到去年得了胃癌,临终的时候她和爸爸在她的旁边。女孩沉默了,一点点抿着番茄酱。我问她在想什么。她抬头看看我,又把头低下了。过了一会儿她说:“嗯,我们走吧。”回去的路上,她说:“你不用送我了。”我说:“我跟你一个学校。”她有点惊讶:“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你哪个班的?”我报了年级和班级,说:“全校上千人,见过也记不住啊。”她摇摇头:“我肯定没见过你。”到了学校我跟她告别,她一把把我拉到旁边的一棵松树底下,塞给我一个沉甸甸的布口袋。我松开束口的绳子,看到里面全是绿色的游戏机币。我让她自己留着,明天再去夹长颈鹿。她说:“我现在已经不想要长颈鹿了。”说完把口袋往我怀里一推,转身跑了。当晚,她用一根白色围巾把自己吊死在了寝室的门上。因为是周末,其他人都回家了,直到星期天下午,她的室友回来,推不开门,就找来了保安。隔了两天,那个女孩班里的同学给她办了个追思会,在操场上点了好多蜡烛。我穿过那些哭着的女孩,走到中央看了看女孩的遗像。

“可以再要两瓶啤酒吗?”我掐灭烟蒂问。

女孩墨墨或者梦梦点点头,拉开包厢的门去喊服务员。

“她给你的游戏币后来你用了吗?”女孩扭过头来问。

“嗯。”

“去夹长颈鹿了吗?”

我摇了摇头。

“没夹上来?按说脖子长不是应该很好夹吗?”

“没有长颈鹿。那个放玩偶的池子里从来没有过长颈鹿。”

女孩点点头,示意服务生把手里的啤酒打开。

“从此确认了自己的天赋?”她问。

“当时挺烦恼的。见了搭讪的陌生人扭头就走。”

“后来为什么改变了想法?”

“你男朋友到哪里了?”

“别管他了,继续讲吧。”

读大学的时候,我去了一个南方的城市。又一年的秋天,班上一个女同学邀请我去郊游。同行的还有其他四个人,她男友、一对情侣,以及一个低年级的女生。我跟那个女同学一点也不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来问我。但我还是去了。我们坐了两小时大巴,来到郊外的水库。在那里搭起烧烤的架子。大家喝着啤酒,用一台小录音机放音乐,然后跳起了舞。那个落单的女生忽然不跳了,问我愿不愿意跟她到附近散散步。我说:“别去了,天快黑了。”她就让我陪她坐一会儿。我们在篝火边坐下。傍晚的天气变得很凉,火苗上下蹿跳,把脸烤得很烫,但是背后还是飕飕的冷风。她把手伸过来,让我握住。她的手不冷,但是也不热,摸起来好像一件衣服。她问我:“二十年后这里会变成什么样?”我说:“还是一个水库吧。”她说:“水会干的,你不知道吗,地球快完蛋了。”我说:“那就见证一下它完蛋,不是挺好的吗?”她笑着说:“小傻瓜,那很痛苦的。”她凝视着我的眼睛,然后凑过来,吻了吻我的嘴唇。其他人不跳舞了,笑着起哄。那个邀请我来的女同学说:“人家对你可是一往情深,一直求我把你约出来。”我们开始烤食物,那个女生什么也不吃,始终用手臂环着我,把自己挂在我身上。其他人都在拿我们打趣,我握着易拉罐默默喝啤酒。过了一会儿,她站起身说要去厕所。另外一个女孩说:“我也去,走。”我对另外那个女孩说:“陪好她。”她一阵取笑,挽着同伴的胳膊走了。我又喝了几口酒,心里一阵难受,朝着厕所追过去。另一个女孩正到处找她呢,说从厕所出来,就发现她不见了。

女孩墨墨或者梦梦坐在那里,双手环抱着膝盖。她一直很安静,以致我一度忘记了她的存在。我没有对谁讲过这些事,倒不是什么秘密,只是从来没有人问起过。因为疏于讲述,那些故事变得硬邦邦的,像隔夜的面包。

“跳河了?”女孩墨墨或者梦梦轻声问。

“没有,她坐上大巴回家了,在卧室里吞了一瓶安眠药。”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仪的死法。”

“你的是什么?”我问。

没有回答。

“当时喜欢上那个女生了吧?”她问。

“谈不上。”

“嗯,至少动心了,结果发现她只是想借助你的力量去自杀,那滋味一定不好受吧?”

“我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表现出很喜欢我的样子。”

“是希望你喜欢上她吧。”

“这重要吗,对一个马上去死的人。”

“就算要离开,也想带走一点爱啊。”

“我可能还是没法理解吧。”

“人们总是以为,想自杀的人都心如死灰,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有些想死的人,最后感到很满足,好像有个声音在耳边说,放心吧,没关系的,这没什么,我们都能体谅。”

“你好像对此很有研究?”

“我喜欢把一件事弄清楚了再行动。”

“现在都弄清楚了?”

“嗯,就差一件事。”

“什么事?”

“人死了以后会去哪里?”

“你希望去哪里?”

“地狱也无所谓,就是希望能有个聊得来的人。”

“聊什么呢?”

“不知道,聊聊活着的时候喜欢听的音乐?”

“你喜欢听什么音乐?”

“Damien Rice。”

“女主唱Lisa走了以后,他就变得很平庸了。”

“嗯,再也写不出9 Crime那样的歌了。”

“后来Lisa自己出的专辑也不怎么样。”

“当时他们两个一定爱得很深吧。”

“是吧,我不知道。”

“可是爱得那么深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分开呢?要是我找到那个人,就算遇到洪水地震,也绝不会松开他的手。”

包厢的门被拉开了,服务生探进头来:

“对不起,我们要打烊了……”

“你要不要给你男朋友打个电话?”我问。

“他不会来了。”她说,“已经是第四个了,约好一起殉情的人,最后还是没来。这也很正常,对吧?”她笑了一下,“坦白说,请你来,也是因为我实在没有勇气一个人等了。”

我们离开了餐馆。地铁已经停运,但路灯下黑沉沉的树影在摇晃,让人仍觉得脚下的地在震颤。女孩墨墨或者梦梦拉起连帽衫的帽子,把手缩进袖子里。她凝视着我,好像在我的身上寻找着什么。当她终于收回目光的时候,我不确定她是否找到了。我等着她跟我说再见,然后我就转身离开。但她没有说,所以当她往前走的时候,我也跟着走了起来。风很大,我叼着烟不断按打火机,火苗蹿起来就灭。她凑过来拢起手,帮我护住火苗。我猛吸了两口,才把烟点燃。她又在悄悄盯着我看。

我跟着她走到了海边。这座北方的城市,秋天一到,海就死了。夏天里支满太阳伞的海滨浴场,只剩下一片荒凉的沙子。栽满松树的马路黑漆漆的,唯一一点灯光来自一座坐拥海景的高楼顶端的售楼广告,上面有硕大的一行由6和8组成的电话号码。

我们站在沙滩上。女孩墨墨或者梦梦注视着海。

“夏天的时候来看过浒苔吗?”她问。

“没有。夏天没怎么出门。”

“好大一片,特别绿,海上真像有个草原。几个孩子在那里玩球。我买了个帐篷,想搬到那上面去住。可是没几天铲车就开来了。干吗不让它待在那里呢?”

“据说浒苔做的饼干很美味。”我说。

“我想跟着它漂走啊。”

“这就是你心仪的死法?”

没有回答。

海水涨起来,把浪花推到了我们的脚边。她低头看了看,没有动。

“能问个问题吗?”她说。

“嗯。”

“你就从来没想过死的事吗?”

“没有。”我说,“很奇怪吗?”

一个巨大的浪推过来。水花在肩膀上撞碎了。我向后退了两步,看着她。她仍旧站在那里,没有退。

我也站在那里,在她的左后方,似乎是在等待着下一个浪打过来,然后把她卷走。

浪过来了,她转过头来看着我。

水呛在喉咙里的滋味并不好受,如果她问我,我会坦白告诉她。在那个水库边的傍晚,我追到厕所发现女同学不见了,立刻冲回水边,呼喊她的名字。远处传来回声,更尖更细,像个假的声音。我脱掉外套,一头扎进水里。河水冰冷,而且很重。我感觉自己在下沉。我放任自己下沉。好像她就在下面。触到河底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摸到了她光滑的脚背。我抱住了它,河水裹住了我们。我不动了,闭上眼睛。可是眼前还是亮的,呼吸怎么也掐不灭。水压迫着我,撞击着我的手臂。再等几分钟就行了,我想。几分钟后,我发现自己松开了手臂,浮出水面,正朝岸的方向游去。爬上岸的时候,那只脚背的温度还留在我的手心里。听说女孩在家里吞了安眠药的时候,我心里一点都没有难过。我觉得我们已经告别过了。

女孩墨墨或者梦梦还站在那里。好像有点厌倦了一来一去的海水,她甩了甩被浪花打湿的头发,动了动脚,向后退了两步。

“什么时候浒苔再来啊?”她轻声问。

“有个小男孩,夏天的时候在海边玩,后来找不到了。浒苔再来的时候,没准儿他就坐在上面。”

“真冷啊。”女孩抱住肩膀。

“嗯。寒流来了。”

“竟然有点饿了。”

“那就去吃点东西。”

“这么晚了,吃什么能不胖啊?”

“胖了就明天再饿一下。”

“明天你能再陪我来这里一次吗?钱我另给。”

“我明天搬家。”

“后天再搬吧。”

“后天再来吧。”

她跟着我往回走,潮水追到脚边,又走了。她把手抄在口袋里,轻轻吐了一口气:

“真不想就这么回家啊。老老实实地调好闹钟,钻进被窝,然后从梦中惊醒,迎来周而复始的星期一。”

“我每次醒来都挺高兴的。好在那些都只是梦。”

“后天直接在这里见吧。”走到路边的时候她说。

“穿厚一点,要下雪了。”我说。

“我还喜欢Damien Rice的一首歌。叫Rootless Tree。”

“嗯,那首不错。”我从烟盒里掏出一支烟。她探过身来,拢起了手。

火光亮起来的时候,她小声唱着那首歌。远处的海浪声像击打的鼓点。在一个漫长的休止符里,天好像忽然变白了。

 

 

我循着火光而来

第一次见面,周沫就意识到蒋原对她感兴趣。

“你和她们不太一样,”他说,“不像她们那么焦躁。你看起来——很平静。”

当时他们正站在一个簇拥着人群的大厅里,望着两个穿紧身短裙、忙着跟别人合影的年轻姑娘。圣诞树上的串灯变换着颜色,忽红忽绿的光落在他们的脸上。

“那是因为我比她们大很多,已经过了那样的年纪。”周沫说。

“你是说你以前跟她们一样?”

“年轻的时候总归会浮躁一些,对吧?”

“有些东西是骨子里的,相信我。”

“好吧。”她笑起来。有人要走了,推开了大门,寒风从外面涌进来,吹在她发烫的额头上。

相信这个陌生男人是一件危险的事,周沫知道,特别是对现在的她来说。一个刚离婚的女人的意志,就像一颗摇摇欲坠的牙齿。

 

 

周沫没打算去那个慈善晚宴。收到那两张请柬的时候,她看了一眼,就和信用卡账单一起丢进了废纸篓。到了平安夜前一天,她受凉了,开始发低烧。昏昏沉沉睡到第二天中午,宋莲打来电话。每逢节日,宋莲一定会约她出门,她觉得自己有责任不把周沫一个人留在家里。周沫也不想辜负她的好意。就算不是宋莲,是别的什么朋友,周沫也不会拒绝。她害怕他们都放弃她,她会把自己藏起来,变成一个古怪的老女人。

她发着烧,根本没有听清宋莲约她去哪里,直到快挂电话的时候,听到宋莲在听筒那边大声说“欢迎重返名利场”!她打了个寒噤,顿时清醒了一半。

“慈善晚会?”她说,“是为我募捐吗?一个离婚、无业、没有孩子的可怜女人。”

“得了,你每个月的生活费够给五十个白领发工资了。”

“可是我没有积蓄,还要还房贷。”

“别告诉我你在为这些发愁。你每天唯一会想的问题是,今天应该买点什么呢?”

这十几年,她确实没为钱的事发过愁。家里有多少钱也不清楚。所以直到离婚的时候,她才知道庄赫把钱都拿去做地产生意,结果项目出了问题,土地被收回,钱没了,他们住的房子也被抵押进去。她是到那时才意识到庄赫对财富有那么强烈的渴望。也许他想要的是私人飞机或者游艇之类的东西。可他为什么没有跟她说过呢,是怕她笑话吧,她会说还不如收藏印象派的油画捐给一个博物馆。

所幸投资失败并不会击垮庄赫。猎头们清楚这位斯坦福毕业、经验丰富的跨国公司副总裁的价值,离婚后不久,他跳槽去了另外一家更大的公司,收入增加了三成。这三成刚好用来支付前妻的生活费。

周沫每个月都会领到一笔钱,这种感觉很新鲜。她已经十几年没有工作过,现在终于有了一份工作,这份工作叫作前妻。很清闲,报酬还相当丰厚,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她就交掉一套房子的首付,搬进了新家。

她留了几件从前的家具,都藏在角落里,不仔细看看不出来。宋莲来的时候,就以为都是新的。

“挺好,一个全新的开始。”宋莲里里外外看了一遍,“让我想想还缺一点什么。”

然后她送给周沫一只猫。它原来的主人移民去加拿大了,临走之前把它托付给了她。猫有点老了,很凶,不让周沫摸,不过晚上又会跳上床,睡在她的脚边。

这是第一次不以庄太太的身份参加社交活动,周沫坐在床边,思考着自己晚上要穿什么。是不是应该换一种风格以示重生呢?她最终选了一条经常穿的毛衣裙。六点钟,她披上大衣,在苍白的脸颊上扫了一点腮红,抓起手袋走出门。

宋莲和秦宇开车来接她,一路上为春节去哪里度假争论不休。最近周沫常跟这对夫妇一起出门。她习惯了和他们一起吃晚饭,一起看电影,习惯了听他们毫无缘故地争吵起来又戏剧性地和好,习惯了他们花一晚上的时间怀疑家里保姆的忠心或是饶有兴味地分析邻居的夫妻关系。有时他们还会询问她的看法,让她也加入到讨论中去,好像她是他们家的一员。是啊,为什么不能三个人生活在一起呢?当她喝得醉醺醺的,和他们因为一点小事大笑不止的时候忍不住想。这种幻觉会在那个夜晚结束,她摇摇摆摆走回家,一个人站在镶满大理石的大堂里等电梯时完全消失。电梯门合拢,她斜睨着镜子中的许多个自己,慢慢收起嘴角残留的笑意。

 

 

举行慈善晚会的那间酒店很旧,门口的地毯很多年没有换过。一个体型瘦小的圣诞老人在大堂里走来走去,弯下腰让小女孩从他手中的口袋里摸礼物。经过面包房的时候,周沫向里面张望,生意还像从前那么好。有一年圣诞节,她和庄赫在这里买过一个巨大的树根蛋糕,吃了很多天,后来她一想到那股奶油味就反胃。现在她试着召唤那股味道,可是口腔里干干的,只有出门前吃过的泰诺胶囊的苦味。

他们到得有一点早。还有一些客人没有来。周沫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很庆幸它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趁着周围的人不注意,她拿起桌上写着庄赫名字的座签塞进了手袋。有两个很久没见的朋友走过来问候她,问她最近去什么地方玩了。“没有。”她摇头。也许在他们看来,她应该找个地方躲起来疗伤。后来,其中一个朋友说起她的狗死了,周沫觉得这个话题很安全,就详细询问了狗的死因、弥留之际是否痛苦,以及埋葬它的过程。她对这条从没见过的狗所表现出的关心令那个朋友很感动。

然后,杜川出现了,把她从狗的话题中解救了出来。

“多久没见了我们!”他拍了拍她的肩膀,大嗓门一如从前。

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他身后,杜川介绍说是他的助理蒋原。蒋原挺英俊,但身上那套黑丝绒西装未免正式得过了头,还佩戴了领结,向后梳的头发上抹了很多发胶,好像要去拍《上海滩》。特别是跟在穿着连帽滑雪衫和慢跑鞋的杜川身后,显得有点可笑。

现在的杜川已经是很有名的画家了。周沫认识他的时候,他才从美院毕业不久。那是十二年前的事了。当时她和庄赫刚回国,租了一套顶楼的公寓,他们在北京的第一个家。过道的尽头有一架梯子,可以爬到天台上去。天台上风很大,天好的时候能看见不少星星,周沫常常会想起那里。

杜川的画室离他们的家不远,有时晚上他工作完,就来坐一会儿,和庄赫喝一杯威士忌。两人没有共同爱好,也没有共同话题,却缔结了一种奇妙的友谊。杜川当时可能有一点喜欢周沫,他说过想找一个她这样的女朋友。“什么样?”庄赫问。“温暖、体恤。”杜川回答。“那是你还不了解她。”庄赫哈哈笑起来。周沫把怀里的抱枕丢过去砸他。杜川微笑地望着他们,拿起杯子喝光了里面的酒。很多年以后,那个他们三人坐在一起的画面,成了她最乐于回忆的场景,甚至打败了庄赫在广场的喷泉前向她求婚的夜晚。

后来,杜川把画室搬到了郊区,庄赫总是在出差,他们的来往渐渐少了。再后来,杜川声名越来越大,每回他的画展开幕周沫都会收到邀请,但她一次也没有去。她害怕看到他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

但他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变,见到她非常高兴,提议晚宴后一起去喝一杯。周沫不想去,因为一定会谈到庄赫。也许杜川知道他们离婚的事,否则他为什么没问起庄赫呢。他可能想安慰她,或是表达惋惜之情。她不想在他面前流眼泪,这会毁掉从前的美好回忆。

可是杜川的热情让人没法拒绝。他还向蒋原郑重地介绍了她:

“这是最早收藏我的画的人,那张《夏天》在她那里。”

那张画早就被庄赫卖了。

“您的眼光真好。”蒋原没有把目光移开,直到她把脸转向一边,他仍旧看着她。

那么持久的目光,应当是一个明显的表示好感的信号。可她只希望是自己搞错了,因为除了拥有一张市值超过三百万的油画之外,他对她一无所知。她还不至于傻到去相信他是被她的样子吸引——一个至少比他大十岁的女人,而且因为生病,看起来一定特别憔悴。所以,她的结论是,鉴于这份好感相当可疑,最好对它视而不见。

晚宴上举行了冗长的慈善拍卖。其中有一件是杜川的油画。蒋原走上舞台,举着它向大家展示。也许因为要上台,他才穿得那么正式。可惜身体都被油画挡住了,脸也深陷在阴影里,只能看到头顶的一圈发胶,闪着油腻腻的光。可怜的孩子,周沫想。

她喝了一点酒,头很晕,注意力开始涣散,加入一旁宋莲夫妇的谈话变得很困难。他们正和另一对开画廊的夫妇讨论北海道的温泉旅馆。看起来度假旅行的话题将延续整个夜晚。她从手袋里拿出烟,穿上外套离开了座位。

她推开一扇玻璃门,来到户外。夏天的时候,这里有一些露天座位。有一年庄赫和他的同事常来喝啤酒。那是哪一年?她按了按太阳穴,拢起火苗,点了一支烟。她最近才恢复了抽烟。戒了八年,那时候他们打算要小孩。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她陪庄赫到巴黎出差,在塞纳河边的一个旅馆里,她的肚子疼了一夜,孩子没了。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一起出过远门。现在有时候她点起烟,就会想到那个孩子。想到要是没去巴黎,那个孩子现在可能正坐在书房里写家庭作业。

玻璃门被推开了,热闹的声音从里面涌出来。她转过身,看到蒋原朝自己走过来。她发觉自己对这个时刻有所期待。这可能才是她发着烧、头疼欲裂却依然留在这里的原因。她的鼻子忽然酸了一下,觉得自己可笑。更可笑的是,有那么一瞬,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是大学二年级的那次舞会上,庄赫走向她的情景。她立即为自己将二者相提并论感到羞愧。没有可比性,一点也没有。

“这扇门可够隐蔽的。”蒋原没穿外套,把手抄在裤子口袋里,“幸亏你点着烟,隔老远我就看到了火光。”

“杜川呢?”她问。

“不知道。没准一会儿就来了。他烟瘾也挺大。”

“你见到他跟他说,我有点发烧,先走了。”

“现在就走?”

“过一会儿,”她说,“我坐朋友的车来的。”

他从口袋里掏出卷烟纸和烟丝,熟练地卷了一根烟递给她:“试试这个?”

她摆摆手。他笑了一下,给自己点上:“天气预报说今晚有雪。”

“前几天预报了也没有下。”

“要等到半夜,肯定会下,相信我,”他说,“明天你一觉醒来拉开窗帘,外面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了,我们打个赌怎么样?”

她摇了摇头:“只有你们小孩才那么把下雪当回事。”

他耸了耸肩膀,丢掉烟蒂:“进去吧,我们。”

他们回到大厅,拍卖已经结束了。很多人离开了自己的座位,在桌子之间的过道聊天。他们站在一个靠近大门的角落里,远远地看着人群。她以为他会被那几个穿梭来去的漂亮姑娘吸引,可他似乎很讨厌那种招摇,反倒觉得她的安静很可贵。

“你也画画吗?”她问。

他告诉她,他大学读的是美院油画系,在重庆,毕业后在艺考辅导班教过几年素描,两年前来北京投奔杜川。助手的工作很烦琐,从绷画布到交罚单,有时杜川应酬到很晚,他还要开车去接他。她问他是否还有时间自己画画。“有,”他说,“晚上和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