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咯咯一笑。要是无法抵挡诱惑,那就只能逃跑了,我说。白人看着我,有点生气,但我只是继续咯咯笑。这种事可不是每天都会发生,一个牙买加人没有看见白人就满口好的,先生,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先生。丹尼刚开始还很震惊,后来就喜欢上了这种事。白色的皮肤就是最管用的护照,确实挺操蛋的。我和这个白人都像乞丐似的被拒之门外,我的心情好得连自己有点吃惊。至少在这一点上得到了相同的对待。你以为我没有和白人来往过吗?或者至少是自认白人的叙利亚人?
——你从美国大老远飞来,只是为了报道这位歌手?
——是啊。他现在是最大的新闻。来参加这场演唱会的明星之多,你会认为这里是伍德斯托克【46】。
——哦。
——伍德斯托克是——
——我知道伍德斯托克是什么。
——哦。呃,今年新闻上全是牙买加的事情。还有这场演唱会。《纽约时报》刚登了一篇文章,说牙买加反对派领导人被枪击什么的。下命令的不是别人,正是总理办公室。
——真的?那可就是总理的大新闻了,因为反对派根本没有理由来他的办公室。再说那儿是上城区。就在这条路上。这儿没人开枪。
——报纸不是这么说的。
——那就肯定是真的呗。既然你写那些狗屁,那就必须相信你读到的所有狗屁。
——哎呀饶命,别这么踢我要害。我又不是他妈的游客。我了解真正的牙买加。
——算你厉害。我从小到大一直住在这儿,也没看清楚真正的牙买加。
我转身走开,但白人跟着我。大概因为只有一个公共汽车站吧。也许金米已经去看过了她该死的父母,他们被抢劫了,她母亲很可能被强奸了。我才到马路的另一侧,就想停下不走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我回家无事可做,但今天和平时并没有任何区别。我只需要记起全家人被枪杀的头版头条、宵禁的公告、某个女人被强奸或犯罪浪潮扑向上城区的报道,就足以吓得自己不知所措。甚至只需要想到我父母假装枪手没有夺走只存在于他们之间的某种东西。那一整天我陪着他们,他们一次也没有触碰对方。
白人跳上到站的第一班公共汽车走了。我没有,我对自己说这是因为我不想和他上同一班车。但我知道下一班我同样不会上车。再下一班也一样。
德缪斯
有人得听我说说,是你也不错。总有一天,某个地方会有某人用某种方法评判生者与死者。某人会写下好人与恶人的评判,因为我是坏人是恶人,不可能有人比我更坏更恶。某人,也许是四十年后的某人,到时候上帝已经带走了我们所有人,一个都没留下。某人会写下这些事情,他在某个星期天的下午在书桌前坐下,木地板吱嘎作响,冰箱嗡嗡运转,但不像鬼魂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没有鬼魂包围着他,而他会写下我的故事。他不会知道该写什么或怎么写,因为他没有活在我的故事里,不知道无烟火药闻起来是什么味道,鲜血尝起来是什么味道,无论你怎么吐口水,那股味道都会留在你的嘴里。他连一滴都没尝过那种滋味。从没有苦力【47】阴魂睡在他身上过,用淫梦戏弄他,从他嘴里吸走他的灵魂,哪怕我拼命咬紧牙关也一样,醒来时满脸都是黏煳煳的口水,像是有谁把我插进一大团果冻,然后又塞进冰箱。施洗者约翰见证了它们的到来。现在恶人在逃跑。
事情是这么开始的。
有一天我在丛林,一大早出家门到立式水管旁边冲澡,因为一个人不能臭烘烘地出门找工作。我在后院里,因为整个廉租公寓只有后院这一个水管。我正在用肥皂和水洗澡,警察忽然闯了进来,因为某个女人,某个上教堂的女人说长官啊,我只是要去念诵我主的名字祈祷,长官,却有一个臭烘烘的丛林贫民窟小子跳出来强奸了我。你,就是你,正在像变态似的玩鸡巴的小子,给我过来!我想和警察讲道理,因为拉斯塔法里的耶神说我们必须和敌人讲道理,我说长官啊,你没看见我正在洗澡吗,他走过来,拎起长枪用枪托给我嘴上狠狠来了一家伙。少给我放屁,贱种,他说。你在那儿玩自己爱抚自己,就像个血逼养的性虐狂。然后他说就是你强奸了北大街那位上教堂的女士对吧?我说什么?我有好多女朋友,为啥要去强奸女人啊,但他一巴掌扇过来,就好像我是女人,说跟我走一趟。我说长官啊,先让我冲干净好吗,至少穿上内裤,没门,我听见咔嗒一声。走,逼眼儿,他说,我只好跟他走,到了外面,已经有七个男人站成了一排,很多人在围观,有些人看见我转开脸,有些人盯着我看,只有肥皂沫帮我保持体面。你赶在他洗掉证据前逮住他了,另一个警察说。
我数了数,警察一共有六个,他们说你们中有一个是肮脏的强奸犯,居然强奸一位赞美完上帝回家的信教女士。既然你们全都是爱撒谎的下贱贫民窟崽子,我就懒得请有罪的犯人主动站出来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假如被扣上强奸犯的帽子,警察会在他进监狱前直接崩了他。于是一直在说话的头一个警察说,但我们知道该怎么逮住你。你们所有人,立刻趴在地上!我们满头雾水,左看看右看看,我看见肥皂泡一个一个破碎,我的那东西露出来了。警察朝天开了两枪,说立刻趴下!我们只好趴下。他叫另一个警察拿出打火机,去捡一张在路上飘的报纸。给我听清楚我要你们干什么,他说。我要你们全体使劲操地面。我们有一个人放声大笑,因为这简直就是电视喜剧,警察朝他侧腹踢了两脚。我说给我操大地,前面那个警察说。我们只好开始干地面,他说别停下,我们干个不停。地面很硬,有石子儿、碎玻璃和泥土,我的大腿砸在地上,皮肤蹭破了,于是我停下。谁叫你停下了,警察说,点燃了那张报纸。操,操,操,我叫你们操,警察大喊,把点燃的报纸扔在我屁股上。我疼得尖叫,他说我就像个小姑娘。我说你接着操,他说。然后他又烧了另一个小子、再一个小子,我们都在操地面。
然后警察沿着队伍边看边说,你没法操,回家吧。你没法操也走不动。你似乎能操,留下。你走,你走。等一等,给我等一等,看你走路这样子,似乎是挨操的。屁眼小子,滚吧,你,你最好留下。他指的是我。他们抓了我们三个,把我们扔进一辆面包车里,我还是光着的。我说让我穿件衬衫吧,警察说行啊,朋友,我们会给你找条小内内的。我女人给我送来了裤子和衬衫,一个警察告诉我,但那些衣物看着太好,不像贫民窟的货色,所以我们留下了,他们说。然后一个警察扇她耳光,说你也长进点儿吧,别和贫民窟的男人睡觉了。我们在监狱里待了一个星期才被放出来。他们踢我的脸,用警棍揍我,抽我卵蛋,用九尾鞭打我,就好像他们是白人奴隶主,弄断了我同胞的右手。那只是第一天,他们对我们还算客气的时候。我从头到尾一直光着,他们看着我的裸体开玩笑。
第七天的事情是这样的:那女人改变说法,声称是特伦奇城的男人强奸了她,她不想起诉,于是警察就放我们走了。监狱里没人和我说话,警察到最后也没道歉。我回到哥本哈根城的第一天,一个警察过来,掏出左轮开枪,说他维护和平,我向你们保证我有枪。但他们不知道我们在贫民窟里早已精通射击,就像《十二金刚》里的士兵。我看过那部电影,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警察后来放弃、撤出丛林的时候,我开枪打了两个警察,一个在脑袋上,另一个在卵蛋上,因为我要他余生中再也没法用他的鸡巴。
事情就是在这儿发生的。歌手同胞,不,不是他,而是另一个人,放话说请我们去歌手家。光是这件事本身就不寻常了。脏辫现在去上城区了,只有特定的人物才会得到邀请,都是大人物或顶级枪手。但这次邀请大家的不是脏辫,而是脏辫的那位同胞,他邀请海克尔,海克尔说他需要五六个人跟他一起去。歌手家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一幢屋子。我跑上去抚摸墙壁,因为墙壁在说快来摸我。那一趟我的第一次实在太多,大部分我都记不清了。我第一次去上城区。我第一次走上希望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身穿漂亮衣服的女人在街上走来走去。我第一次见到歌手家。我第一次见到拉斯塔打扮的白种女人。我第一次看见有家有业的人怎么过日子。但歌手没露面,只有他那位同胞和一群我从没见过的人,甚至有白人在。他说事情很简单。赛马在牙买加是个大买卖,人人都知道。我们要这么动手:冠军骑手也许会赢,也许会输,但假如你押他输,下重注,结果他真输了,你能拿到的钱多得连你做两次梦都想不到。多得足够贫民窟的每一个男人都能给他女人买一张丝涟的美姿床垫。
我当然不关心床垫。我只是想在屋里而不是室外洗澡,我想去看自由女神像,想穿正宗的李牌牛仔裤,而不是小贩自己缝商标的地摊货。不,这些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钱,多得足够让我不再想要钱。在室外洗澡是我他妈愿意在室外洗澡。能让我说丝涟床垫是狗屁,还有更好的床垫你连见都没见过。我可以觉得美国是个好地方,我虽然自己不去,但可以让美国人知道只要我想去就随时都能去。因为我受够了看见其他人活得像是有权铺张浪费,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什么动物。我想要足够多的钱,等我杀死他们,身上有的是钱,根本不在乎杀人。绑架骑手,和他讲讲道理和人生,那位同胞说。
赛马日是星期六。星期二,海克尔开车带我和另外两个人去开曼纳斯公园赛马场。冠军骑手练习完刚出来,我们就冲上去抓住他,用枕套罩住他的脑袋,把他塞进车里,带着他离开。我们带他去下城区一个废弃的仓库。海克尔把枪插进骑手的嘴里,插得太深,骑手险些呛死。
——逼眼儿,星期六你要这么做,他说。
骑手输了三场比赛,然后跳上飞机去迈阿密,像变魔术似的消失了。但另外还有几个人也不见了。去开曼纳斯公园收钱的四个人,那位同胞就在其中。结果我、海克尔和其他好些人什么都没拿到。屁也没有。我以为我已经够生气了,直到我看见我的同胞攥紧一瓶好立克,用力大得捏碎了瓶子,他只好去缝针。星期六,我们来到歌手家,因为总要有个什么血逼人把我们应得的给我们。但歌手巡演还没回来。我们第二次去歌手家,他在,但我们听说有几个丛林人已经找上了他。没人告诉我和海克尔。我们又被耍了。我和海克尔让他们的一个小子消失了,谁也没有注意到。但现在似乎有些人会拿到钱,却没有我们的份儿。我什么都不该告诉我女人的,因为现在我又多了一个让她失望的理由。我想到去了外国的那位同胞,只想烧了希望路的这幢屋子。他们就是这么干的,一些人就是这么让另一些人永远贫穷的。
乔西·威尔斯第一次找到我那天,他问我会不会用枪。我笑了。我比乔·格林德用他鸡巴还会用枪,我说。他问我开枪杀人有没有问题。我说没有,但我只杀巴比伦的警察和耍我的人。我杀了三个,杀满十个之前是不会罢手的。他问为什么是十个,我说因为十听着像个上帝会重视的数字。他说很快,很快我就会把警察喂给你,就像我用耗子喂蛇。我说自从监狱那次我的腿就一直疼,疼了一年也不见好。他的朋友哭包说,我现在就能给你治。自从试了第一次,舒畅得简直没边儿了,我像姑娘似的求他再给我些可卡因。疼痛不翼而飞,和吸大麻的时候一样。但大麻会让我迟钝。可卡因让我更敏锐。我说,不对,等一等,这也未免太好了。你给我白粉、枪和钱,要我杀我不收钱也要杀的人?今天是愚人节吗?乔西·威尔斯说,不,我的同胞,我们要用警察的鲜血染红金斯敦。但首先我要让另外一些人流血。
这是在作家写我之前我想说的话。疼痛最严重的时候,能帮助我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样是最带劲的大麻,另一样就是歌手。电台从不播放他的音乐。给我做检查的姑娘给了我一盒磁带。音乐不会带走疼痛,但只要音乐开始播放,我感受到的就不再是疼痛,而是节奏。昨天夜里乔西·威尔斯说出我们要去杀谁,我回到家就开始呕吐。今天早晨我醒来时心想那肯定是一场愚蠢的噩梦,但他在我门上贴了字条,叫我去海边的旧铁道窝棚见面。我是恶人,我是坏人,但假如我知道他打算干掉歌手,就绝对不会入伙。这个念头让我脑仁疼,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这么伤害过我。现在我根本睡不着,我睁着眼睛躺在房间里,听着我的女人在睡梦中打鼾。
月亮升起,月光割穿窗户,划破我的胸膛,我知道上帝会审判我。杀警察的不会去地狱,但杀歌手就是另一码事了。我让乔西·威尔斯告诉我说歌手是伪善之徒,是两面派,把所有人当傻瓜耍。我让乔西·威尔斯告诉我说他有更大的计划,我们受够了给白人当贫民窟里的走狗,他们住在上城区,除了选举的时候根本不关心我们。我让乔西·威尔斯告诉我说歌手是人民民族党的走狗,对总理唯命是从。我让乔西·威尔斯告诉我说多吸三口我就不在乎谁是谁了。我让乔西告诉我说那个同胞回来了。他也住在那幢屋子里,就像一只肥硕的耗子,他该死在我手上,只有我可以让他明白为什么不该戏耍丛林小子。天亮了,我还醒着,我牢牢抓住最后这一点。足够了。我想把枪插进他的屁眼,用子弹操死他。
我坐在床上琢磨这些,我女人骂骂咧咧说没东西吃,说她要去工作,因为假如民族党再次获胜,她就找不到好工作了。我等她离开,穿上裤子出门。我没有用立式水管洗澡,因为上次洗澡时警察抓走了我。外面,太阳还没升得很高,但阳光很灿烂,绿草茵茵,天气凉爽。我光着脚走在路上,经过人们用石头、水泥块和垃圾固定的铁皮围栏、木板围栏和铁皮屋顶。有工作的人和在找工作的人都出门了,留下找不到工作的人待在家里,因为这是个劳动党的镇子,而掌权的是民族党。我继续向前走。走到丛林边缘的时候,太阳差不多升到了天顶,我听见音乐和什么人的收音机。迪斯科。我听见湿漉漉的吱嘎声,女人就着后院的立式水管用手搓洗衣服。感觉像是我一个人也不认识,或者我认识的人都不在了。
乔西·威尔斯见到我的时候问了我两个问题。我走在从丛林到垃圾场的那条路上,他开着一辆白色达桑在我旁边停下。车里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哭包,另一个我不认识。他说他听说我很会玩枪,问我是怎么练的,因为贫民窟的人只会用弹雨淹死对方。我说我会玩枪是因为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有一个特定的人想杀。他说你很厉害,但厉害的人多着呢,我想知道的是你够不够饥渴。他不需要向我解释,我完全清楚他是什么意思。那是一个星期前的事情。我每晚都去铁路窝棚和他见面。一天夜里来了个白人,说码头有一批货没人看管,要是出点什么事那就糟糕了,但这是牙买加,对吧?每天都有人丢东西。
这些就是你需要知道的。有人需要知道我的来历,虽说实际上也没什么意义。说自己别无选择的人只是太懦弱,不敢选择。因为现在是傍晚六点。我们二十四小时后就要去歌手家。
阿历克斯·皮尔斯
这种演唱会当然有它的好处。我在金斯敦,一号录音室和黑色方舟【48】之间的某个地方,心想嬉皮士对这次活动如此狂热肯定有什么原因。我的意思是说,穷小子没别的出路,只能在摇滚乐队里唱歌。但富家子弟就不一样了,他可以不理发,自称嬉皮士,和胳肢窝毛茸茸的妹子厮混,将两件事混为一谈:一是有办法能够混迹其中和转身就走,二是我他妈非做不可的信念,自称拉斯塔法里信徒。然后他就去了圣巴斯,或者毛伊,或者内格里尔和玛利亚港,一边畅饮朗姆潘趣酒一边反抗权威。我向来讨厌他妈的嬉皮士。更糟糕的是现在还有牙买加富家女模仿模仿拉斯塔信徒的嬉皮士,他妈的算什么?不过嘛,话说回来,这儿毕竟是牙买加。至少每个人都该听点大小子和吉米·克里夫振奋一下精神。
不过当我来到这儿,一年里的头一回,收音机里只能听见“更多更多更多,你喜欢吗,喜欢吗【49】”,我心想这个演唱会大概是骗局吧。我换个台,听见“贝克大妈,她知道如何去死!”,换到调频台,是“飞吧罗宾飞吧,高高飞向天空【50】!”。
我问旅馆杂役,所以我去哪儿能听见万能钻石或迪林杰【51】?他看着我的眼神好像我叫他舔我鸡巴,他回答我说先生,不是每一个牙买加人都卖大麻。这儿连阿巴演唱组【52】都放得比雷鬼多。《跳舞女王》我听的次数太多,觉得自己就快变成基佬了。
我住在天际线酒店,俯瞰……前排的另一家酒店。走在金斯敦的这条街道上,你会看见黑人、白人和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混血儿,他们住在相同的这家酒店,或者聚在歌手家里,或者就在街上闲逛。连电视上报天气的都是黑人。在美国,你每时每刻都能看见黑人,没错,但你并不会真的看见他们,尤其是读新闻的时候。你打开收音机就会听见他们的声音,但歌曲播完,他们就消失了。他们会出现在电视上,但不是因为需要有个酷哥角色,就是因为有人要他们喊“好他妈极了!”,但牙买加不一样。
电视里也有一个牙买加。某个白种女人赢下世界小姐的称号,她来自那个牙买加。她说歌手是她的男朋友,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和他厮守。真敢说。遥不可及的性感男女,他们居住在这座城市中,一个个都很能跳舞。窗外,连车水马龙都伴随着音乐。是的,还有人们互称血逼。旅馆里的美国佬说“斜逼”,认为自己比本地人更酷,因为星期五小妹(不是电影角色,而是鲁滨逊·克鲁索的贴身黑奴,我不开玩笑,第一次听见这个词,我诧异得扔掉了酒杯,结果他们奇怪地瞪着我)给他们扎辫子,学习像真正的牙买加人一样说话。
人们允许这种氛围笼罩城市,他们走路时带着特定的摇摆节拍,但没有人会忘记自己的位置。假如你在酒店里和足够多的人说过话,就会染上那种白人的语气,人们彬彬有礼到了有病的地步,因为他们得到的训练就是这么和你说话。因为一切都和种族有关——每时每刻都为此搞出事端。有次一个黑人叫门童帮他搬行李,那小子转身就走开了。黑哥们儿当场大喊大叫说这算什么奴隶制的汤姆大叔狗屁,让他们明白他是美国人。即便如此,门童也还是要他出示房间钥匙。到街上也还是这样,直到你走出足够远的距离,人们这才变得真实。
话虽如此,这里毕竟是牙买加,一流的好地方。赛日·甘斯布【53】,难看的法国佬,唱些软绵绵的情歌,搞些热辣辣的妹子,有个关于他的段子。说他来到牙买加,因为这儿才是做雷鬼的地方,唱片公司的孙子们笑着让他滚蛋,明白吧?这个瘦巴巴的法国小个子以为他算什么东西?赛日说我可是最大牌的流行巨星,他们说我们他妈的不认识你,我们就知道一首他妈的法国歌,《我爱你》【54】。赛日说,《我爱你》,那就是我唱的啊。然后甘斯布在金斯敦就成了一尊神,无可争议。于是我来到一号录音室,问一名工作人员能不能给我倒杯咖啡,黑咖啡,不加奶。他说什么?你的手是残疾的?去他血逼的自己倒啊。就该是这样啊,朋友。
按理说我应该去跟米克·贾格尔,但我在杂志文章里写过:没有人会说《黑与兰》【55】是饱受误解的大师杰作,再过十年、二十年都绝对不可能。他和凯斯都去他妈的吧,《滚石》杂记闲话专栏也去他妈的吧。我离逮到那小个子办大事只有一步之遥了。“末日大战之时”【56】,无可争议。全世界最热闹、最有活力的音乐活动即将引爆,排行榜上不会有它的消息。歌手有什么图谋,这不只是一场和平演唱会。我在上城区和下城区来来回回跑了像有好几年,说服人们相信我不是等着豪车派对开场的蠢蛋白小子,最后终于有人肯跟我说话了。前台的金斯敦娘娘腔甚至不知道唐·德拉蒙【57】是谁,但他一直跟我说我有可能需要的一切都在新金斯敦。
还有呢,牙买加人——不只是旅馆的工作人员,还有总在餐厅喝朗姆酒的混血儿和白人,他们看见我的照相机,第一个问题永远是我是不是《生活》杂志的,然后就要告诉我哪儿不能去。但是去他们去的地方,你会发现你走进了利瓜尼亚俱乐部,听的是《迪斯科鸭》【58】,无聊的富家小婊子刚打完网球,只想寻欢作乐。我说我想去唱盘俱乐部,他们一个个都瞪着眼睛看我,我要是再打听一下方向,结果只会更糟糕,因为我知道他们也不知道。几小时前我问看门人,雷鬼派对在哪儿?请允许我引用那小子回答我的原话:“先生,为什么你想和他们那些不合群的混在一起呢?”我很想说哥们儿已经在舔鸡巴了,所以没问题的。但这个新闻,绝对有料。
我坐在出租车里往旅馆去,出租车司机问我赌不赌马。我不爱赌博,但他爱,知道几周前他在赛马场看见了谁吗?歌手。歌手和两个男人在赛马场,其中一个自称罗爸爸。我四处查了查这位罗爸爸。敲诈,勒索,五条人命,只有一条闹上法庭,但宣判无罪。管理一个叫哥本哈根城的棚屋小镇。对,歌手和两个流氓在一起,那两个家伙来自歌手应该不支持的一个政党,他们有说有笑,像是老同学聚首。接下来的几天,有人看到他和警长杀手见面,警长杀手是八条巷的教父,受敌对的另一个政党控制。一周之内见了两个黑帮头目,这两个人基本上控制了金斯敦下城区的两大争斗阵营。也许他只是在居中调停。明白我的意思吗?他只是一名歌手。但我听说过一句话:牙买加没有任何人只扮演一个角色。有什么事情在酝酿,我已经闻到了气味。我有没有说过两周后就要大选了?
假如连纽约来的白小子都能听到风声,那就说明这条线索已经过时了。有个叫马克·兰辛的小混蛋和我坐同一个航班来牙买加,他费尽心思假装没看见我。没看见个屁。九流电影制作人,还在用他老爸的那点家当,来牙买加是为了拍摄和平演唱会的电影。他说他受唱片公司的雇佣。也许吧,尽管他这种弱智三孙子没有类似级别的经验,但忽然出现在牙买加拍摄一场演唱会,害得我的大脑就像泡在了粪水里。
我的出租车司机一直在说他想赢到足够多的钱,然后跳上飞机一去不回头。他认为假如人民民族党再次获胜,牙买加就会变成又一个共产主义共和国。这个我不确定,但我确定几乎所有人都盯着歌手,有许多事情取决于他的下一步行动。可怜的哥们儿只是想发行一张歌颂大爱的专辑,然后回家休息。也许他也感觉到了,每个人都感觉到了:金斯敦正在沸腾边缘。看门人连续两个晚上睡在接待台里面。他都不需要告诉我,我看见他的黑眼袋就明白了。他也许会说那是因为他热爱工作,但我猜他只是太害怕,不敢半夜三更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