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他沿这条街走到它似乎到头的地方,也就是东西横贯金斯敦的铁路线上。来到铁路旁,我们往南走了那么远,再也没有东西挡住大海了。金斯敦能够自我闭拢,到最后你虽然就住在海边,却会忘记你身在一个岛屿上。贫民窟里有一种孩子每天都要奔向大海,只为了一头扎进某个地方然后忘记一切。太阳正在西沉,但天还很热,空气中弥漫着鱼味。乔西·威尔斯左转走向一个小窝棚,多年前睡在那里的人要早早起床封闭马路,好让列车通过。他没招呼我跟他走。等我最后进去的时候,他看着我的样子像是已经等了一整天。
室内的夜幕已经降临,地板吱嘎咔嚓作响。他点燃火柴,我先看见的是皮肤,汗津津,亮闪闪。有意思的是闻到汗味不久就闻到了尿味,不是刚尿的那种味道,而是不久前尿的、浸在地板里的尿味。撒尿的男孩在角落里,肚皮朝下趴在地上。乔西·威尔斯或其他人绑住他的手,然后把绳子拴在他脚上,看模样就是一张人形的弓。乔西·威尔斯用枪指了指地上他的衣服,然后指了指我,说捡起来,应该是你的尺寸。现在你有内裤穿了,他说,我好像没跟别人说过我有几条内裤。我去捡起那些衣服,但乔西·威尔斯开了一枪。子弹打中地板,我和那孩子都吓了一跳。不是现在,逼眼儿。你还没有证明你是男人呢。我看着他,身材高大,光头是他女人每周给他刮的。高大,棕色皮肤,浑身肌肉,而罗爸爸黑色皮肤,身材粗壮。乔西·威尔斯微笑的时候像个中国人,但你要是敢这么说,他就会开枪打死你,因为中国人的鸡巴小得像个小鼓包,不像黑人的鸡巴。
你见过雷马的小子过得多好吧?你以为你买得起他们的牛仔裤,对吧?这条是芙蓉天使【40】知道吧。你看见三十枚银币能买一个什么样的雷马小子了吧?乔西·威尔斯认识品牌,他的大多数衣服都有牌子,都是他女人从上班的工厂拿回家的,那家工厂制造服装运回美国,人们穿着那些衣服去跳迪斯科,美国人就喜欢迪斯科。大家都知道,因为她逢人就说。你要这个吗?那就长点卵子呗。就现在,他把枪塞进我手里。我听见那小子在哭。他是雷马人,我在那儿不认识任何人。假如他是八条巷的,我现在也一样不认识。就现在,乔西·威尔斯又说。枪的重量是另一种分量。或许换种说法更正确,那种感觉是你握着枪的时候其实是枪抓住了你。现在,否则我就处理掉你们两个,乔西·威尔斯说。我走到那小子面前,闻着他的汗味尿味和其他所有味道,我扣动扳机。男孩没有尖叫没有大喊也没有闷哼一声,就像哈利·卡拉翰杀人那样。他只是浑身一抽就死了。枪在我手里使劲一抽,但枪声和哈利·卡拉翰开枪时的枪声不一样,他的枪声会久久回荡,电影结束了都不平息。我的枪声就像两块木板拍在一起,传进你的耳朵然后转瞬即逝,仿佛铁锤的一记重击。
子弹打进男孩的身体,你听见的声音只有噗的一声。我确实想杀那个雷马小子。我比什么都想杀死他。我不知道为什么。对,我真的想。乔西·威尔斯什么都没说。他说再打一枪,以防万一,我又开了一枪。尸体随之抖动。打脑袋,傻瓜,他说,我再开一枪。我看不清血有没有淌到地上。枪变得比原先轻了也温暖了。我对自己说枪开始喜欢我了。杀人真的没什么。我知道会是这样,也许贫民窟的小子天生就知道。我把尸体拖进海里扔掉,让我呕吐的不是死亡,而是尿味、屎味和血腥味。三天后,报纸的头版标题是《金斯敦港惊现男孩浮尸,情形疑似黑帮处决》。乔西·威尔斯微笑,说我是大人物了,大得能制造新闻,整个牙买加都害怕我。我不觉得我有多大。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我没有任何感觉这件事似乎更大。不,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他不准我告诉罗爸爸,否则他就亲手宰了我。
乔西·威尔斯
哭包和平时一样在享受美好时光。他和那两个白人很合得来,自从他们中的一个教他怎么像个男人而不是贫民窟傻小子那样开枪,他们就更合得来了。绰号是刘易斯·约翰逊先叫起来的,从此他想甩也甩不掉了。那个白人有卵蛋,我不得不说。哭包跳起来拔出枪,娘们儿小枪点三八,枪顶着白人的脑袋,他却感觉到有一把更大的枪在蹭他的蛋蛋。但我还是可以宰了你,哭包说。你的枪指着我的脑袋,我的枪指着你那儿,约翰逊说,对牙买加人来说,阉了你比杀了你还难受,你说咧?哭包看着他,摇着头哈哈大笑,甚至上去拥抱他,管他叫好兄弟。你从哪儿学的这一口岛民腔?我记得他穿一条威格牛仔裤。美国佬离开美国总想显得更像个美国人。当时他们在酒吧里,佩琼街上的粉红女郎,那是金斯敦下城区与金斯敦贫民窟之间的最后一条马路,每周四都进几个新姑娘,但上周的新姑娘两年前就出现过,跳舞依然像一棵香蕉树在风中抖。世道艰难,讨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难,做保姆的也只能上台脱个精光。另外,哭包喜欢睡她。
粉红女郎上午九点开门,点唱机里只有两种音乐,六十年代的斯卡金曲和软绵绵的慢摇,比方说“海普顿”乐队和肯·拉撒路。绝对没有操蛋的拉斯塔雷鬼。要是我再碰到一个不好好梳头也不肯认耶稣是神和救世主的逼眼儿,我就亲手送那小兔崽子去地狱。记住我这句话,我保证兑现。要说墙壁是粉色吧,颜色有点太红,但要说是紫色吧,又有点太粉,而且到处都挂着金色唱片,那是店老板亲手喷涂的。舞台上瘦巴巴的姑娘叫洛蕾特,她最喜欢放着《贝克大妈》【41】跳舞。有一年波尼M.乐队来牙买加演出,谁也不知道那三女一男四个加勒比人看起来会那么像鸡奸犯。每次歌曲到结尾合唱“她知道如何去死!”时,洛蕾特就会在地上来个大噼叉,举起双手摆出拿枪的姿势,就像《不速之客》【42】里的吉米·克里夫。这妹子的下边肯定饱尝过各种各样的痛苦。哭包以前也睡过她。
她跳完舞,穿上内裤,走向我们的卡座。我对女人有条原则。要是你的奶子比任何女人都好看,身材比任何女人都火辣,那我就和你交往。否则还是滚远点儿吧。十年了,我还是没遇到那个女人。我花了好些年才找到薇妮弗雷德,她能生出我理想中的儿子,因为一个男人可不能随便乱播种。上星期哭包带着儿子来我家,孩子的妈是丛林的某个女人,但他不记得她叫什么了。那孩子要么天生弱智,要么大麻抽得太早,淌着口水直喘气,活像一条大狗。在牙买加你必须找对了人播种。漂亮的浅肤色小个子,不能太瘦,这样你的孩子就会有好奶水和好头发。
——看硬了没?
——死娘们儿带着你的血屁股滚远点儿。没看见大爷我坐这儿吗?
——天哪,你会说人话吗?哭包哪儿去了?
——我看着像是哭包的保姆?
她没有回答,只是转身就走,边走边从屁股沟里往外扯内裤。她小时候她老妈肯定把她摔在地上过,脑袋着地。两次。要说我没法忍受什么,那就是听人开土腔。万一他们会好好说话还要开土腔,就更糟了。我母亲供我一直念到高中。我什么都他妈没学到,但听了很多东西。我听电视节目,听《比尔·梅森》和《太空仙女恋》,听每天上午十点RJR的广播剧,虽说那是给女人听的东西。我听政治家说话,不是他们对我说话的时候——他们总当我是没文化的贫民窟黑鬼,而是他们彼此交谈或者和美国白人交谈的时候。上周我儿子说,“爸爸你想知道咱瞅着啥了不?咱去基地看牛,懂不?”我一耳光扇得小混蛋都快哭了。我对他说,你别说话像是从牛逼里掉出来的。
该死的孩子看着我,就像我欠了他什么东西。没教养的小东西就有这个问题,他们没体验过1966年巴拉克拉布瓦的灭亡,但我不想谈那个。每个人说话都好像他们只会贫民窟的语言,尤其是他。几年前在电视上看见他,我这辈子都没那么羞愧过。你想一个人有那么多钱,那么多金唱片,鸡巴上印满了各色白种女人的口红,然后他居然那么说话?“要是咱这条命只属于咱自个儿,咱就不要它了?”那就别要了吧,逼眼儿,等我过去拿走它。
不过哭包呢,就不一样了。他出监狱的第一天(不是什么出狱的好日子,战争正打得如火如荼),屁股口袋塞得鼓鼓囊囊的。他掏出那东西,上面全是红墨水,连封面都有,我问他是不是屁眼流血了。结果那是红墨水,来自他在监狱里能偷到的唯一一支笔。我问他是不是在书里写了一本书。不,哥们儿,他说。伯特兰·罗素是顶尖里最顶尖的,我的同胞,咱可写不过他。伯特兰·罗素那本书我还没读过。哭包告诉我他有多么感谢伯特兰·罗素,他已经不信上帝了,咱对这事情还有一两个疑问。
等待哭包。这倒是一首好歌的标题,说不定还是金曲。上周我对他还有砰砰、德缪斯和海克尔三个年轻人说,每个牙买加男人都是在寻找父亲的男人,要是他生下来没有父亲,他就会去另外找一个。所以罗爸爸自称罗爸爸,但他没资格再当任何人的父亲了。哭包说他变软了,我说不对,你个傻逼,看清楚点儿。他不是变软,而是到了年纪,照镜子只会看见一个再也不像自己的老人,而他只有三十九岁。但三十九岁在这儿已经很老了,活得久的问题在于他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于是他的表现像是不再喜欢他亲手参与创造的这个世界。你不能随随便便扮演上帝,说我不喜欢人类了,所以我不得不用洪水擦干净黑板,然后重新开始。罗爸爸现在想得太深太远,开始觉得他应该不只是他自己。他成了最可怕的一种傻瓜,这种傻瓜开始相信事情真有可能变好。更好的必定会来,但不是以他想象的那个方式。哥伦比亚人已经开始找我谈了,说受够了神经病古巴人,应该拿去卖的货被他们吸掉太多,巴赫马人自从摸索出热吸白粉的方法就毫无用处了。第一次他们问我要不要试试货色,我说不,兄弟,但哭包说好的。我的同胞啊,只有借着可卡因,咱才能在监狱里操别人,他对我说,知道贫民窟里不会有人敢为此走到他面前叫他屁眼人。对方到现在还从监狱里写信给他。
人们,甚至包括应该更明白事理的一些人,开始认为罗爸爸变软了,认为他已经不在乎捍卫我们的党派了。认为他疏忽大意,允许人民民族党进来侵占地盘,早就蠢蠢欲动的丛林人和雷马人很快就会漂白绿色衣衫,染成橙色。他没有变软,而是想得更深远了,虽说政客花钱不是让他思考的。政客在东方崛起,在西方扎根,你不可能改变他们的任何念头。我们就是在这一点上分道扬镳的。他想忘记政客,我想利用他们。他们认为他不再关心人民,但问题是他现在太关心了,而且已经把歌手拉了进来。
去年他们先打电话给我。他们约我去绿湾见面,我的第一个问题是爸爸在哪儿,黑人(他们的肤色几乎全是白色、棕色和红色)说爸爸到头了,爸爸时代结束了,新鲜血液的时代到了,说得他好像在为《偷拍》节目他妈的演贫民窟戏码。有一会儿小逼眼儿刘易斯·约翰逊上下颠倒地拿着一张纸,印在使馆信笺上的大使招待会狗屁,假装那是情报局的什么备忘录,边读边向其他人微笑,像是在确认他念出的有关我的什么狗屁。爸爸不关心那种肮脏生活,这些操屁眼的智障没弄清楚的是我也不关心。麦德林在二号线上。
于是我让骗子手刘易斯用他的骗子计谋淹没我。我听着他们面带微笑对我说,他们不认为他们能信任我,他们说要我给他们一个征兆,就好像我们在演圣经戏,我假装听不懂。我一直装傻,直到他们说清楚他们到底要什么。大使馆的人我只见过刘易斯·约翰逊一个。他维持与黑人之间的联系。高大,棕发,墨镜遮住眼睛。我对他说你这会儿在哥本哈根城,别看我的手现在是巴掌,我随时都能攥成拳头。我撩起衬衫,给他看1966年的历史。左胸,子弹险些打中心脏。颈部左侧,子弹打穿。右肩,皮肉伤。左大腿,子弹打中骨头弹开。胸腔,子弹打断骨头。我没说我正在迈阿密和纽约各安排一个人。我没说我懂足够多的西班牙语,知道你是全南美最大的傻逼。【43】我满口土腔,就像个本地黑人,问愚蠢的问题,比方说所以美国人人都有枪?美国枪打什么子弹?你们为什么不调血手哈利来牙买加分部?嘿嘿嘿。
他们给我消息,说歌手在资助罗爸爸,说他俩有个大计划,在想办法抹除对他们这种人的需求。罗爸爸上次杀了个丛林小子,发现他正要上高中,后悔不迭之余早就把他们的想法告诉了我,但我假装不知道。我对政客和美国佬说好,为了证明我是唐中之唐,我会做需要做的所有事情。那家伙说我有言在先,美国政府不支持也不宽恕邻近主权国家内任何形式的非法或腐败活动。他们演得好像我不知道他们已经在盘算双重背叛了,已经在琢磨我手下有谁可以让他们像尼哥底母似的半夜单独碰头,说服他在我动手后就立刻处理掉我。于是我在这儿等待哭包,谈只有他和我可以谈的事情,因为明天我要处理掉几个人。再过一天我就会处理整个世界。
妮娜·伯吉斯
十七辆大巴。十辆小巴,自称露华浓菲丝【44】的那辆已经驶过两次了。二十一辆出租车。三百七十六辆轿车,差不多吧。他一次也没走出过那幢屋子。甚至没有开窗通风,甚至没有看一眼保安有没有在尽职工作。甚至没有对太阳说,晚点落山,我的同胞,咱大爷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傍晚时分,骑绿色小摩托的男人又来了,保安再次赶走他,但他下车和守门的男人谈了两分十七秒。我算着时间呢。丹尼的手表还在走,但某次我在新大陆酒店吃午饭,遇到一个以前的同学,她胸脯耷拉得像是疲惫的山羊,但人依然是个神气活现的贱人,直到那时候我才发现天美时就是我老爸上周为了纪念她管家生涯十五周年送给奥尔坦丝的礼物。贱人说我下贱。我想说你已经结婚了,所以不需要想方设法保持美貌了对吧?但我只是微笑道,希望你的小儿子会游泳,因为我看见他往游泳池跑了。
我希望有人能发明可以随身携带的电话,这样我就可以打电话给金米,问她有没有去探望她可怜的母亲和父亲,再商量一下该怎么在更糟糕的事情发生前离开这个国家。我知道金米多半迟早会出现,身穿她的大麻学院T恤和牛仔裤,就是后面剪掉半截的那条,管老妈叫姐妹,说这些都是巴比伦狗屎制度的计划,他们首先应该责怪的不是劫匪,而是害得劫匪一无所有的狗屎制度。他们在十二支派【45】聚会场所说的就是这些东西,那地方位于一个名叫西列王宫的喧闹街区内,离女王驻外代表的住处不远。我需要好好熟悉一下这种讽刺。我也许有点自命不凡,但至少并不伪善,还在闲逛是因为我无事可做,而我睡切·格瓦拉为他生儿育女的梦想早已破灭。但我不和西列王宫的富家子弟来往,现如今他们也不洗头,自称“咱大爷”惹父母生气,而大家都知道两年后他们就会回去接手长辈的航运公司,把赢得牙买加小姐的天晓得哪个叙利亚贱人娶回家。
轿车三百六十七辆,三百六十八,三百六十九,三百七十。三百七十一,三百七十二。我应该回家,可我却坐在这儿等他。你有没有过无论如何都不能回家的感觉?就好像你早上起床,边梳头边向自己保证,今天晚上我回家就是来到一个崭新地方的另一个女人了。但现在你不能回去,因为那幢屋子对你有所期待。一辆公共汽车停下。我挥手让它继续开,想告诉司机我不打算上车。但车就停在那儿,动也不动地等着我。我后退一步,顺着街道望向远方,假装车上的人没有在咒骂,因为他们有家要回,有许多孩子要喂,这个死女人为什么还不上车。我转身走开,走到足够远的地方,公共汽车只好开走,尘埃还没落定我就回到了车站。
低音穿过马路爬上我的身子。听起来他似乎一整天都在播放同一首歌。听起来似乎又是一首写给我的歌,但牙买加大概有两打女人外加全世界的两千女人,只要听见收音机里响起他的歌声,就会产生同样的念头。但《午夜狂欢》写的是我。我迟早会告诉金米,而她会知道,对吧,知道长得最漂亮不等于可以得到一切。一辆蓝条的白色警车绕过来停在他家门口。我都没有注意到它开过来。牙买加警察一上街就要拉警笛,只是为了让其他人让出路面,他们可以早几分钟吃到肯德基。我从没和警察打过交道。呃,这是假话。
有一次我在83路上去西班牙城参加面试,因为那是1976年,无论在哪儿找到工作都是好事,而招人的是一家铝土矿公司。三辆警车鸣着警笛追上我们,逼着司机就在公路上停车。各位好,我们必须立刻清空这辆车,领头的警察说。就在公路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窄路,两边是沼泽地,所有人只好排队下车。大多数女人骂骂咧咧说上班要迟到了,大多数男人站在那儿一言不发,因为警察开枪打女人总要多想一次。这是一次突击检查,警察说,按规矩我们要记录你们所有人的名字。
——你叫啥啊,小甜妞?
——什么?
——你啊,摇着屁股走的辣妹。你叫什么?
——伯吉斯,妮娜·伯吉斯。
——邦德,詹姆斯·邦德。听着像是电影台词。你底下有没有藏武器啊?提醒我记得搜一搜。
——提醒我记得喊强奸。
——哪个血逼养的会在乎呢?
他送我回到其他女人的队伍里,另一个警察用枪托殴打一个开口说平等和正义的男人。关于警察有个秘密,没有哪个牙买加人会大声说出来,任何一个和那些混球打过交道的人都会这么想:每次有警察吃子弹——这种事情时有发生——有一部分自我,早晨喝咖啡前活跃的那部分自我,就会悄悄露出微笑。我把这个念头摇出脑海。不知道门卫这会儿是不是在告诉警察,我在公共汽车站盯着他家待了一天。有人说了句什么,胖警察——每次都会有个胖警察——哈哈大笑,笑声回荡着一直传到了马路我这边。他转身走向警车,但屋里有人对他喊了句什么。我知道是你,肯定是你。一辆车在我这边路上开向我,离我九十英尺?我可以在它撞上我之前跳开,但我知道那是你,我反正知道,那辆车离我四十英尺?跑,快跑,别朝我按喇叭,狗娘养的,聋得像你该死的老妈,我在马路中央,太多的车辆在另一侧的车道上疾驰,我孤零零地站在路中间,就像本·冈恩,我只希望你看见我,是你,肯定是你,请记住我。《午夜狂欢》说的是我,虽说时间已经过了午夜,你多半不知道我白天是什么样子,我只需要你卖我一个人情,帮我一个小忙,他们抢劫了我父亲,强奸了我母亲。不,他们没有强奸她,不,我不知道,但说一个老女人的下面被乱搞了听上去更急迫,我知道那是你,警察在等待,好,非常好,好极了的好,他要出来了——但不是你。另一名保安跑出来,跟他说了句什么,他妈的胖警察又哈哈大笑,然后坐进车里。我卡在路中间动弹不得,车流疾驰而过,掀起我的裙子。
——哈啰,我来这儿见——
——不见客。现场参观从下周开始。
——不,你不明白。我不是来参观的,我来见……他在等我。
——女士,除了家庭成员和乐队外,任何人不得入内。你是他妻子?
——什么?当然不是。这算什么问题——
——你演奏乐器?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关系,你告诉他妮娜·伯吉斯要见他,有急事。
——女士,就算你叫史酷比也不能进去。
——可是,可是……我……
——女士,请从门口退开。
——我怀孕了。是他的。他必须知道他要有孩子了。
门卫今天第一次正眼看我。我以为他会认出我,直到我意识到这个门卫确实是第一次见到我。他上下打量我,也许是想知道什么样子的女人才能为他那样的明星生孩子。
——你知道从星期一到今天,有多少女人来这儿说你刚才说的那番话吗?有几个甚至撩开衣服让我看肚皮。我说不见客,只有家人和乐队能进去。下周再来,相信到时候孩子不会自己跑到迈阿密去。要是有——
——艾迪,闭上你的血逼嘴,好好看门。
——但这个女人不肯走。
——那就让她走。
我飞快退开。我不想让这些男人碰我。他们一出手永远先抓屁股或下身。一辆车在我背后停下,一个白人走下车。有一瞬间我险些喊丹尼是你,但他仅仅是另一个白人而已。他的棕色头发留得很长,下巴上有点胡须,恰恰是我喜欢但丹尼不喜欢的样子。黄色T恤和紧身牛仔喇叭裤。也许是因为天气很热,所以你看得出,第一,他是美国人,第二,美国女人讨厌胸罩,但美国男人更讨厌内裤。
——血逼操的。看啊,塔菲,耶稣复活了。
——什么?但我还没忏悔呢。
白人似乎没听懂这个笑话。我让开道路,也许我闹得太过头了。
——嘿哥们儿,《滚石》的阿历克斯·皮尔斯。
——你站着别动,紧身牛仔裤耶稣,耶和华知道你撒谎吗?滚石已经来了两个人,一个姓理查兹,一个叫米克,他们长得都和你不一样。
——但他们全都一个样啊,艾迪。
——这倒是真的,确实。
——我是《滚石》杂志的。我们在电话上谈过。
——你没在电话上和我谈过。
——我的意思是说办公室有人和我谈过。他的秘书还是什么人,我不知道。《滚石》杂志知道吗?美国来的?我们从齐柏林飞艇到埃尔顿·约翰都报道过。我就不懂了,秘书说12月3号下午六点来,那会儿他彩排休息,然后我就来了。
——朋友,咱不叫秘书。
——可是——
——听我说,我们有严格的命令。除了家庭成员和乐队,任何人不得出入。
——哦。为什么每个人都带着自动武器呢?你们是警察?我上次来这儿的时候可没看见你们这样的警卫。
——不关你事,你给我走开。
——艾迪,那小子还在门口烦你?
——他说他是什么写女同飞艇和埃尔顿·约翰的杂志的人。
——不,齐柏林飞艇和——
——叫他滚。
——这样吧,行个方便。
白人掏出钱包——我只需要十分钟,他说。该死的美国佬总以为我们和他们一样,每个人都待价而沽。这时候我居然很为门卫是个混蛋而高兴。但他看着钞票,看了好一会儿。你见到美国钞票就转不开眼睛,无法绕过这片纸比你钱包里所有东西都值钱的事实。你摸出一张美国钞票,就会改变房间里所有人对你的态度。真是没道理,那只是一张纸,但不是别的颜色,而是绿色的。上帝知道,好看的钞票不是唯一的好看但一文不值的东西。门卫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成沓的钞票,转身走向屋子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