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街去车站,往嘴里塞了一粒胃能达。赞安诺。等我三两口吃掉当早餐的松饼后,我需要吃一粒赞安诺。希望枪山路上除了唐恩都乐还有其他快餐店,我得喝点咖啡。我实在没法忍受枪山路。尤其是冬季还没打算离开、春天还没想好要不要来的那些湿冷日子。在他俩考虑清楚之前,我可不打算再毁掉一双鞋了。车站外还是那几个无处可去的老家伙,我不知道他们眼中的我是什么人。男人?牙买加人?从街上进门过闸机到站台上车已经够困难了,站在鸽子粪里等五号线更是难上加难。每次都是这样,等车的人似乎都无处可去。没有购物袋,没有背包,没有公文包,没有人拎任何包。咱看着像是圣母玛利亚小姐,因为我要去医院。还不是护士,正在接受训练。
校长看着我说,很少有您这个年纪的女性来我们这儿,她们通常已经开始养老了。谁说我不是刚开始我的人生呢?我答道,但他显然不怎么信服,但似乎也不想对一个女人说她太老了。我每天去工作,都在琢磨这个问题。但另一方面,老天做证,我最熟悉的是只在人们对我有所求的前提下了解他们。米丽森,一大早的你就别这么冷嘲热讽了。你还挺喜欢白袜子和性冷淡款鞋子的,没忘记吧?另一方面,你在贝丝·以色列医院负责鉴别病况,发现你很喜欢这份工作。
但两周前,连续七天,不停有受了各种枪伤的牙买加人被送进医院。都是男人,其中四个送到急诊室的时候已经无力回天了。女朋友和孩子妈哭喊哇!咱该拿孩子咋办啊?就好像我知道答案似的。咱用特别纯正的美国口音说话,因为我不想被人发现我是牙买加人,那可就太糟糕了,因为目前我还挺喜欢这家医院的,我把自己视为《特雷普·约翰,医学博士》【258】里的玛琪·辛克莱尔。一名医生有一次甚至叫我厄妮,虽然我说医生,我叫米丽森,但我还是忍不住笑了。事情很奇怪,这些受枪伤的牙买加人都来自布朗克斯,离这家医院可并不近。我没有问这个星期发生了什么,但有个医生说一个背部中了三枪的男人说:“他们杀了小本吉。现在是末日战场了,金斯敦,迈阿密,纽约,伦敦。他们杀了小本吉。”谁是本吉,他是怎么死的?医生问。我站在旁边紧紧捏住输液袋,险些捏爆了它。
——护士?医生说。我给病人的手臂扎针,眼睛没有看他。我不希望他露出认识我的眼神。我和你不是一种人。这个本吉是谁?医生又问,我想说你他妈闭嘴,但我只能低头扎针。谢天谢地,等我终于看病人的时候,他正瞪着医生,挑起眉毛,一脸激愤,像是在想你说谁是本吉算什么意思?我完全不想知道。
——本吉·威尔斯,唐中之唐的儿子,男人说。
医生的脸色没什么变化,但我不得不转开视线。我撂下了手上的事情。我说不清——反正就是眼前一黑,身体转身走开。我能听见医生说护士?护士?但感觉像是从遥不可及的晶体管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我一直向前走,直到走进电梯。在底层的咖啡馆里待了一个小时。我对他们说我刚才突然觉得头晕,然后不得不忍受三个人问我是不是怀孕了。我险些说咱把咱的逼挖出来贴在脑门上好不好?我只好说我偏头疼得厉害,找不到静脉扎针。
我有一套指导体系。其实就是三个字:不演戏。老师是烦透了受够了男人和他们的各种屁事的美国黑人女性。我不想要任何烦恼、折腾、冲突、分歧或纠葛。我甚至不想看电视上的戏剧。牙买加人把他们的闹剧带进医院之后,我不得不在清单上加入泰诺和赞安诺,否则就没法出门上班。威尔斯,只是个名字。只是个该死的名字。就像米丽森·塞格雷。
等M10快线。从那以后,我的右侧太阳穴里就总在疼,不会好转也没有恶化,但无论如何都不肯停下。也许是长了肿瘤。也许我需要停止训练自己变成抑郁症患者。说正经的,两天前我焦虑症犯得甚至难以呼吸,想到曾经有人因为焦虑症突然发作而死。当然了,这只能让我更加焦虑。上次发生这种事的时候,我放声高唱《发工资了》,好不容易才熬过去。那是在曼哈顿的一个车站。好像有个小女孩跟着我唱。绕着长椅奔跑的一个黑人小女孩。另一个小女孩坐在她父亲的大腿上。她父亲坐在长椅上等车。小女孩似乎在唱什么《我知道男孩想什么》,但她怎么可能听过那首歌呢?父亲想同时拿好报纸和抱住小女儿——其实还是个婴儿。小女孩一头撞在他的胸口上,他哼了一声,哈哈大笑。她把手里的甜甜圈放在父亲嘴边,他像狗熊似的咬了一大口。小女孩尖叫。我想转开视线,但做不到,除非他们一起看我。
爱老爸的女儿总喜欢从侧面抱住老爸。我在医院里经常看见这种场景。老爸抱着生病的宝贝女儿,女孩呼吸困难或者被虫咬了。女人搀扶着病弱的父亲来做核磁共振或接受化疗。也许只是因为从侧面更容易抱住父亲吧。昨天,一个十来岁的女孩被送进急诊室,冲着父亲嚷嚷了十几分钟,然后忽然从侧面抱住他,用两条胳膊搂住父亲,直到双手相遇,然后把脑袋搁在父亲的胳膊底下,让父亲包裹住她。倒不是说我想我父亲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但我开始怀念不吃赞安诺的日子了。
我在车站等车,看着那位父亲和两个女儿。他时而大笑,时而嘟囔,时而嗯哼,好的,亲爱的。看不出他是不是牙买加人。只能猜他大概住在枪山和波士顿路之间。女孩甚至没有注意到他在用父亲的眼神看着她们。医院里的男人对我说,你根本不知道你爱任何人能爱到这个程度。每次听说有孩子被汽车撞了,你都会吓得腿软。那种父亲的眼神,不知道他们到什么时候会失去它。
新闻里从来没有好消息,所以我不再看新闻。我甚至不想知道牙买加在发生什么,但假如消息能传到布朗克斯和曼哈顿,那就肯定不可能是好消息。牙买加人从来不会对我说我想听的话,所以我不和牙买加人说话。我从不怀念那个国家,一次都没怀念过。我厌恶怀旧情绪,怀旧情绪不等于记忆,而我的记性太他妈好,不适合怀旧。重点在于,假如这些都是真的,他血逼的我为什么要待在布朗克斯牙买加人聚居区?科萨、芬顿、波士顿、吉尔凡,还不如干脆管这儿叫金斯敦21算了。科萨大道上,我是住在路口屋子里的孤独女人,会无声无息地死去、腐烂,等尸体开出花来,别人都没开始琢磨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是住在这条路尽头的布·拉德利。我他血逼的在跟谁开玩笑?他们多半认为我是笃信基督的女士,一辈子没交过男朋友。我是那个神气活现的坏脾气护士,喜欢穿白色长筒袜和舒适的鞋子,总是穿制服出门和回家,不让别人了解她的其他方面,也从不和任何人交谈。
不知道有没有人见过我晚上出门。虽然我心想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但我总是从后门悄悄熘走。我只希望别再有受了枪伤的牙买加人在医院出现。我只希望……你知道吗?米丽森·塞格雷,往那个方向思考从来都不会有任何好结果。哪怕只是想到要动这些念头,我的偏头疼都疼得更厉害了。别他妈胡思乱想了。
上周有个白人大学生听见我的口音,问我有没有见过歌手。我忽然想到,我是少数几个能回答见过的人之一,但我还是很生气。他开始唱关于鸟的那首歌,刚开始我还能忍受,直到我想起那些死去的年月。妈的,一想到我回想起死去的年月,我就总是会真的想到死去的年月,然后就妈的、妈的、妈的、妈的骂个没完了。死者都去他妈的吧,我还活着。
车来了。
我还活着。

——不是,这是C线。A线在125街前不停。
——哦,好。
男人从门口后退,像是看见车上有他不想遇见的人。我看着车门将他关在外面,列车启动,我坐了回去。纽约客啊,上城区的列车一直在欺骗你们。你是怎么做的呢?搭C线从163街到145街跳上快速列车,因为你他妈的有急事,而这是上城区,永远有事情拖延,永远在上演戏剧。我是说,就在上个星期,我心急火燎地赶往肯尼迪机场去坐飞机回明尼苏达,因为老妈的情况不怎么好,结果一个男人忽然脱掉裤子,在地铁上开始拉屎。他往下一蹲就那么开始拉了,呻吟得像是在生孩子。列车离开富尔顿街他开始脱裤子,因此我们要在布鲁克林开上很久才能到高街站。车厢里除了他还有六七个人——我不记得具体数字了——我们冲向车门,却发现这列地铁通往隔壁车厢的连接门打不开。我心想,天哪,求求你别朝我们扔屎。求求你,千万别。列车终于开进高街站,我们连滚带爬地落荒而逃。但这不是我想说的重点。我想说的重点是,你搭C线到145街换A线,因为A线是快速列车。但实际上A线比C线他妈的慢。开进——比方说——西四街,然后要停一两分钟,你会看见你在145街下来的同一列C线车。
因此我现在一路只坐C线,靠阅读消磨时间。不,这不是真的。我在C线上观察读《纽约客》的乘客。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读到那篇文章。我有个爱尔兰小说家朋友,他说有一次他在地铁上看见一个女人在读他的书。他问她书怎么样?她说有些地方还行,但大多数时候太拖沓。他听了觉得很开心,而女人甚至没有认出他。所以,对,有时候我在C线上找那个女人,我总能见到一个女人在读《纽约客》,我希望我能坐在她们身旁,等她们翻到那篇文章,我就说我操,这他妈就像演电影啊。我是说,现实生活中永远不可能发生这种事,对吧?她会说发生什么事?然后我就说作者在地铁上看见一个人在读他的作品。在这个版本的故事里,女人会很可爱——希望是黑人,单身最好,并不坚持一夫一妻制之类的过时理念。我他妈在开什么玩笑?满脑子无拘无束的性爱,一听就是个旧时代的老家伙。感谢共和党和艾滋病,现在是个人都结婚了,连同性恋都在考虑成家。
C线上有个男人,不,其实是个孩子,他穿破洞运动裤和棉毛裤,上半身穿皮夹克,里面是什么我就看不清了,因为他捧着一本《滚石》杂志正在读。杂志封面似乎是埃克索尔·罗斯。“枪炮与玫瑰”乐队据说在几年前拯救了摇滚乐,至少《滚石》杂志社的工作人员都会这么告诉你。我想说假如这是真的,请问收音机里为什么成天放娘炮英国佬的小舞曲呢?他妈的狗屁乐队居然叫“耶稣·琼斯”,我的天哪。求求你了,上帝,别再放“黑乌鸦”乐队的那张专辑了,我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它还叫《黏煳手指》呢。天哪,这节车厢之所以这么空,也许就因为所有人都能感觉到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好战成性的怪物。现在是上班高峰和午餐之间的古怪时间,你可以在阳光中坐在空荡荡的车厢里。车厢里满是新出现的涂鸦,窗户、座位甚至地板上到处都有,新涂鸦的那些字母显得犀利而科幻——我觉得那些看似金属融化的图案是字母。还有海报:拇趾囊肿胀的非侵入性疗法,他妈的《西贡小姐》。
操,我希望我有一本《纽约客》。或者随便什么读物,能堵眼睛就行。我之所以逃出办公室,是因为我发觉截稿时间就快到了,而压力巨大的时候我更愿意在家工作。昨天我开始了第四部分。七个部分中的第四个。对,我有一半心思希望人们还愿意阅读《纽约客》,还愿意关注我的文章,兴趣不亚于几个月前对珍妮特·马尔科姆写杰弗里·麦克唐纳和乔·麦金尼斯那篇文章的劲头。倒不是说我写的题材有多么沉重,现如今除了大学生谁他妈还在乎歌手和牙买加啊?你,阿历克斯·皮尔斯,就是年轻人口中的活化石。现在才三月。
我在163街下车爬上楼梯,我希望总问我讨香烟的那家伙劲头不再。妈的,既然每天都能问我要个一两根,又何必自己去买一包呢?我走得离中国城越远,就越是琢磨冰箱里好像没什么可吃的了。回到家没有食物,这会让我大光其火,我会不得不穿上大衣,回到这会儿正离我越来越远的中国城。可是去他妈的,我已经到160街了。
现在是三月,依然他妈的寒风刺骨,这些他妈的屋子连送都送不掉。我买的褐石排屋不需要任何修葺,但业主急着想出手,我不由觉得这地方肯定有什么特别不对劲的,结果反过来他继续压价。他企图靠刘易斯·阿姆斯特朗住过这儿向我推销,不过三分钟后他又改口说是凯博·卡洛威。不过我很喜欢他们迫不及待地逃离的这片街区,要我说,人们之所以要走,无非是因为他们不喜欢这一片华盛顿高地(抱歉,哈莱姆历史风貌区)自从七十年代末开始每况愈下的现状,连八十年代短暂的虚假繁荣和真正成长也无力回天。
我想说的重点是,这条街通常很空旷,尤其是一天中的这个时间。但为什么有四个黑人坐在我家门口,一个个都打扮得像是刚从饶舌乐MV里走出来的?我没法转身回去,因为他们已经看见了我。假如我表现得像个惊恐的白人,他们立刻就会叫我站住,或者闻到恐惧来追我。我操。他们其中一个把脏辫扎成马尾,他站起来打量我。我离我家只有二十英尺,四个黑人坐在台阶上。其中两个正在嘻嘻哈哈说笑话。我后退了小半步,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他们只是坐在我家台阶上的黑人而已。任何一家的台阶上都有可能坐几个黑人,再说他们有可能是我的邻居,你不认识他们那是你的问题。我拍拍屁股,像是要拿并不存在的钱包,然后假装露出“妈的我忘带钱包了”的表情,但马尾辫依然盯着我,目光灼灼,虽说“目光灼灼”有可能是我的想象。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这儿。也许我可以掉头去路口那头的咖啡馆等上几分钟,虽说他们似乎并不急着去什么地方。我猜。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这儿。我是说,这是纽约,自从伯尼·哥茨【259】之后,黑人已经学乖了,知道不能随便袭击看似无害的白人,对吧?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走到台阶前,看见大门敞开。马尾辫让到一旁,指了指里面,就好像这是他家。我停下脚步,希望喜欢在附近兜圈子的警车凑巧路过。马尾辫又打个手势,这次是个花哨的举手礼,就好像他是男仆吉夫斯【260】,我走上一级台阶。另外三个男人盯着我。有个穿灰色帽衫的遮着脸,还有一个用长筒袜罩住脑袋,最后一个把头发梳成牙买加人改换非洲发型前的那种辫子。他们穿着缅裆裤,裆部都垂到膝盖了,脚上全是褐色添柏岚工装靴。就算他们带了枪,也显然觉得我不值得让他们露出武器。我不想看马尾辫第三次请我进我家,于是我爬上台阶。我几乎没法动弹。耶稣基督。就在上个星期,我一个曾经卖可卡因给“弗雷特伍德·麦克”乐队的朋友说他金盆洗手了,因为他妈的牙买加人正在抢占市场,他们根本不在乎要杀多少人和怎么杀人。同胞咱说那事儿不是那样的,外面有人用牙买加口音说话。这时候我很想开个玩笑,说牙买加人的母亲如何教他们打扫卫生,但眼前没有人可以分享我的笑话。
我顺着走廊向前走,就好像这是别人家,地板吱嘎作响,通报我的到来。我经过去二楼的楼梯,听见楼上有人。一个或几个人在厨房里忙活。一个高大的黑人正在用似乎属于我的搅拌器搅拌某种黄色果汁,他穿小背心和卡其布工装裤,一条吊带悬在一旁。另一个人走进我的视野,像是有人在噪音中喊了一句开拍。他走到水槽旁,坐在高脚凳上,开始对我说话。他也是黑人,头发剪得很短,有点胖,但比小背心男人还高大,他身穿品蓝丝绸正装,白色方巾像垂死花朵似的塞在胸袋里。我不认识他。我不认识他们。我没见过谁的皮鞋能这么闪闪发亮。黑红色,有些地方差不多就是黑色。我抬起头,发现他注意到我在欣赏他的鞋。
——乔治·布鲁蒂尼。
我想问这是不是乔治·阿玛尼的B片版,但转念一想,和牙买加人打交道,讽刺挖苦往往不是最明智的语气。
——哦,我说。
——你听我说,看见这位老兄了吗?他叫愣狗。他以为我找他是因为他擅长玩枪,但实际上我留着他是因为他做的果汁没人比得上,耶神做证。
——得了吧,老大。提醒咱现在只能去上烹饪学校了。
——最好报夜间班,哈哈。
穿丝绸正装的男人举起一根手指,打断我想说的话,虽说我根本没打算开口。他拿起玻璃杯,咕咚咕咚五大口喝光了里面的东西。
——芒果,他说。
——什么种类?小背心说。
——茱蒂丝和……等一等……咱知道的……东印度。
——耶神在上,老大,你肯定会心灵感应什么的。
——也可能咱是个特别懂芒果的乡下小子。来,给白小子倒一杯。
——我不怎么渴。
——咱问你渴不渴了吗?笑容陡然消失,嗖的一下没了。我发誓我只在牙买加人身上见过这个阵势,他们一个个都会。脸色突然间变得铁青。皱着眉头,眼珠一动不动地盯着你。能吓得十岁孩童尿裤子。
——我觉得我可以喝一杯。
——很高兴听见你这么说,我的孩子。欢迎你享用你家冰箱里所有的牛奶、酸奶和新鲜水果。他血逼的,愣狗打开你该死的冰箱,我还以为你是连环杀手,冰箱里藏着尸体呢。
——说真的,老板,耗子居然还没在冰箱底下打洞,这可真是奇迹,小背心说。
——你知道你有一盒牛奶从一月放到现在吗?
——想自己做酸奶来着。
——这家伙会说单口相声,老板。
——哈哈,听着确实是,但也可能他本人就是个笑话。总而言之,同胞,你过来,让咱仔细看看你。
我坐在高脚凳上。我不知道直视他的双眼会让他佩服我还是会惹他生气。他开始绕着我转圈,就好像我是什么展品。我险些说博物馆要关门了,真的险些说。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觉得开玩笑能让这样的局面变得轻松,因为这种事永远不可能发生,永远不可能。
——愣狗啊,咱有没有跟你说过一个叫托尼·帕瓦罗蒂的人。
——你没跟我说过,但咱听说过他。哪个年轻人小时候没听说过托尼·帕瓦罗蒂呢?
——是啊,差不多十五年前了,咱一直在找你,你知道吗?
我花了足足三秒钟才意识到他在和我说话。
——但是尤比,你为什么要提起帕瓦罗蒂呢?他不是七七年就死了吗?还是七八年?
——七九年。1979年。愣狗,认识一下,这就是杀死他的人。

——你的头发怎么了?
——变白了呗。少白头,后来就彻底白了。女人叫我银狐。
——少白个屁。你到年纪头发就变白了。
——好笑,乔西。
——你在美国过得太久,说话都像他们了。
——因为我住在美国?
——不,因为你和古巴人住在一起。
——哈哈。我说乔西·威尔斯有幽默感的时候,谁也不相信我。
——是吗?你跟谁谈起我了?
——哥们儿,乔西,你看看咱们。有没有想过以前啊,小哥?
——没有。你知道我他妈从来不想以前。那种事会操你屁眼,但你没法操回去。
——你在监狱里学得满舌头脏话啊,我的孩子。
——满嘴脏话。入乡随俗嘛。
——哈哈。说得好,乔西,说得——
——够了,少他血逼的居高临下跟我说话,刘易斯。怎么样,喜欢不喜欢?一个特别大的大词,正适合你。我有七年没见过这个人,最后我们在哪儿见面?监狱里。明白我说现实太他妈古怪是什么意思吗?尤其是这个星期总有过去的人和事冒出来。从我早就忘了的孩子妈,到担心钱的远房亲戚——不是我的亲戚,是彼得·纳萨尔的,让我衷心希望牢房里有隐形摄像头。光是那一个人,就让我开始怀疑年龄会不会让人变得睿智了。
——谁?彼得·纳萨尔?
——别装得好像你不认识他。
——我从1980年就没再和他说过话。你忘了吗?我接触他只是为了找你。
——哈,现在他想当阁下了,希望过去不会冒出来扯他蹶子。
——扯他哪儿?
——蹶……后腿。
——啊,懂了。你说阁下,老兄【261】,他想当阁下?他不是已经有条鸡巴了吗,老兄?
——有爵位的那种阁下。爵士,就像兰斯洛特爵士。他想跪在地上,让女王用剑赐他爵位。对黑人来说再自然不过了,他们最希望的就是听白种女人说他们做到了,对吧?
——我不知道他是黑人,约瑟夫。
——有意思,不到五分钟,你叫了我五个名字。
——我能说什么呢,我的孩子?每次见到你,你都是另外一个人。
——咱还是原来的我。
——不,你不是。你刚才还说你从来不想过去,所以你看不清你自己的模样。
——咱不明白你他血逼的在说什么。走进来就开始满嘴蠢话。再说下去就要有人拉小提琴给你伴奏了。
——哎呀,又听见了谁也不知道的乔西式幽默。
——同胞,我听够了。你和咱都知道这不是你的最后一站。
——我还能去哪儿?
——回去找派你来的狗娘养的。
——要是没有人派我来呢?
——要是没人掏钱,大爱医生甚至不会上床睡觉。
——你知道我们是什么吗,约瑟夫?
——我知道我们在胡说八道。
——活化石。
——你没听见我刚才说什么吗?
——来自昨天的老古董。纪念品。
——耶稣基督啊。
——也就是说,我的朋友,绝大多数人永远不会知道。也许有人会发现我们的价值,但绝大多数时候我们只会被随手抛弃。
——同胞啊,假如你是想打比方向我说明什么问题,那你的水平可真是烂他妈到家了。
——只是想说说笑笑罢了,我的孩子。
——不。你在拖延时间,因为以前你从来不需要近距离做任何事情。你居然做过爱,也算是奇迹了。
——电话做爱?
——没完了?
他哈哈大笑。
——如今最流行这个,拍色情电影的那些人纷纷拆掉布景,大量安装电话。一辈子没结过婚的矮胖男人拨打电话1-900-WET-TWAT,五百磅体重的婆娘用性感的声音说,嗨,水手。他打手枪打到射,费用直接计入电话账单。
——你说真的?
——十足真金那么真。
——早知道我就拉皮条去了。
——谁知道呢,毒贩的日子也不错。直到最后进了这种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