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边说边用手画给我看,我们的三子连成一线宛如一个箭头,处在左边,直指右边。而浦月局该是在右边。
“那怎么办?”我耷拉着脑袋,“必败局?输定了啊?”
萝卜笑而不语,兀自认真的去下棋。
他时而眉头紧蹙,时而豁然开朗,望着他的眉毛千变万化,我一边看一边听得九叠锁‘喀沓’声连连。
直到第九声,锁由内而外四分五裂。
门缓缓地打开,里头漆黑一片,根本看不清究竟有什么等着我们。
“咻——”
飞出一柄小刀。
萝卜眼明手快,揽住我的腰向后退了一步,抬腿一踢,小刀击到地上。
“哈哈哈哈——欢迎欢迎!”
门内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低沉浑厚。随着他声音的响起,洞内的灯笼蹭蹭一齐亮了起来。
我吞了吞口水,背上有点毛…
萝卜拉住我的手踱步而入,身后的门吱呀阖上。他掌心传来的温热与安定使得我忘记自己身处陌生异地之中。
洞内乾坤,豁然开朗。
身侧有一个转轮,轰隆巨响。许多壮汉□上身,哼哧哼哧一齐往前拉,嘴里时不时发出‘呵哈’。
壮汉们的脚上皆绑着一圈脚链,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虽与传说有出入,不过黑风寨看起来的确很‘大型’,很‘规模’。
对面端坐的男子看我张大嘴巴,一副下巴接不回去的样子,大声说道:“很久没人能这么快破了我们的棋局进寨子来了,不知我有什么能帮到二位?”
我不是不想理他,而是委实被眼前景色所迷。头顶上两排灯笼,美轮美奂。灯片薄若蝉翼,比琉璃瓦还要精美。
男子注意到我的视线,呵呵笑了两声,“怎么?你很喜欢我的人皮灯笼?”
呃……
他缓缓走来,将我和萝卜带到那个转动的轮盘之处。我从上往下俯瞰,巨大的凹洞里是滚烫翻涌的熔浆。
“啊!”我一拍脑袋。“难怪你们要占山为王,这金水局是名副其实的金水,山里岩洞土层下埋着金子。这些壮汉都是帮你们炼金来的。”
男子击掌大笑,“说得好,哈哈!正因如此,我更不能让你们活着出去。”
呃……
“我是来和你们……”
“实话告诉你,这人皮灯笼虽美,却远不如水晶大肠好吃。”说着,从桌上拿起一碟子,用手挑了长长的一根放进嘴里。“人肉水晶大肠,啧啧,养颜美容,延年益寿。”
“小姑娘干嘛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进来了就没得后悔了,心甘情愿的死才能肉质鲜美,说不定哄得我和叮当高兴,饶你们不死,不过…我瞧你带来的小白脸细皮嫩肉,估计干不了苦力。真要是让他给我炼金,年产量也未必达标啊!还不如吃了滋补滋补……”
“哇——!”我一把挡在萝卜身前。“萝卜我不卖了!不卖了!”
我决不允许他们扒了萝卜皮做灯笼,也不同意做什么萝卜皮水晶肠粉!
萝卜是我的!!!
眼前的坏蛋水晶大肠吃的欢,哪知才提到叮当二字,就听到老远传来一声狮吼,真身伴随着磅礴的王霸之气,滚到我们眼前。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名女英雄就是小叮当了!她胸口背着一个奶娃娃嘤嘤啼哭。背上还有一个奶娃娃,嘤嘤啼哭。一把揪住这名言辞恶意恐吓我们的坏蛋,揪得他耳朵就要掉下来了,也一齐跟着嘤嘤啼哭。
“娘子饶命!”
“臭棺材,我喂奶,你倒还,整天吓唬人,故弄玄虚!……今晚给我打地铺!嗷——”
我抬头望人皮灯笼,萝卜掩嘴看打翻的水晶大肠。
酒足饭饱打牙祭。
此乃人生一大乐事。
席间,我们才知道,男的叫作林夕,是小叮当的压寨‘王子’。
当年的当年,他手弹冬不拉,身骑小毛驴,一见叮当误终身……
夜里头我和叮当睡一床,相互交流切磋起女流氓的成长之路,惺惺相惜。而萝卜和林夕在不远处挑灯下棋,颇有点相见恨晚的意思。
第二天一早,我还没睡醒。小叮当和林夕就一把将我从被窝里拖出来,“萝卜君我们出三万两。”
“什么?!”我揉了揉眼睛,不敢置信。挖了挖耳朵,确定没有听错。
“千真万确。”林夕将银票丢到我手里。“拿着你的钱赶紧回家去吧,三万两!”
我望着轻飘飘的银票,心里端的比三万两黄金还沉。
小叮当胸口的娃娃又哭了,她跑去喂奶,临走前嘱咐道:“快走快走啊!我没空招呼各路英豪,亲戚朋友。萝卜留下了,拿着三万两赶紧滚。”
“滚——!”林夕谨遵老婆大人懿旨,将我踢了出去。
我揉了揉受伤的小心脏,“怎么才过了一夜,你们就都变脸了…”
“小姑娘,江湖险恶。”说完,林夕回到棋盘边坐下,继续与萝卜对弈。
“萝卜。”我弱弱的叫了声,手里揣着三万两。“萝卜…我走了。”
他眉头紧锁与林夕厮杀,头也不抬。
“萝卜…”我背着包袱,一步三回首,想与他话别。
“快滚!”林夕忍无可忍,丢来一枚棋子。打到门上,门自动开了。
看着洞开的大门,外面阳光普照。我要回家去了,回到那个只有我一个人的地方。
最后唤了他一声‘萝卜’,缓缓走了出去。
他不要我了,因为…是我先不要他的。
门在身后自动关上。把手上的锁,一如既往地坚固。
许是洞内昏沉黑弊,外头阳光强烈刺眼,我一时眼睛不适,坐在地上揉了起来。
揉啊揉,越揉越酸。
揉完眼睛揉心口,我左边肋骨上方那颗小红桃像是生生受了迎面飞来的金针,闷进去,拔不出来。
一个人坐在门外的芭蕉树下,等了又等,足足两个时辰,萝卜也没有出来找我……

 

 

正文15 甜水乡豪宅——铜板坑上金狮子
太阳落山之前,我恹恹地走了,赶上了最后一班小船,在白瓷湖里飘飘荡荡。
看着小舟被湖水带动,左右轻摇,我想到失去记忆的他,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正如同小舟,随波逐流,不知被带往何处。
失魂落魄的回到江汀阁,发现丧彪窝在萝卜替它造得小木屋里,看到我一个人回来之时,‘呜’地一声又缩了回去。
它居然有了脚套!
我蹲下身撩起它的爪子,脚套用的还是名贵丝绸。
“好你个小家伙,妈妈就离开一天,你就勾三搭四。看萝卜回来不收拾你…”说完,还未意识到自己究竟弄错了什么,直到丧彪晶莹的眼珠由希望再次转为失望…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但更可怕的是人的内心。被奴役惯了,就很难回复到最初。
萝卜离开我的第一天。
头重脚轻,语无伦次。
上床,熄灯,睡觉。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起身,我向丧彪宣布要带它出去好好遛遛,权当作秋游。
丧彪一改昨日的颓废,兴高采烈,摩拳擦掌。连叫声也从昨天的‘呜’变成了‘嗷嗷’。我一打开门,它便蹭地窜出去,前爪热烈的挥舞。
此刻不过稍及卯时,街道上并没什么行人。
丧彪跟吃错药似的发疯乱窜,随后狗鼻子在空气里嗅了两下,好像突然闻到什么味道,大舌头舔了一圈嘴巴。‘汪汪’声不断朝碧水渡奔去。
我在后头追得肝肠寸断!
待到达渡头时,却见到它和另一只小狗窝在一个人的怀里,示好的吐舌头。
那人回过头,“呀?这只小狗是你的?”
“是你?”
白瓷湖水碧绿荡漾,清晨微风吹起他一缕发丝。
我无耻一笑,“美人!我们又见面啦!”
丧彪在李今的怀里死命搂着那只小母狗,敢情大老远它就闻到味道了……极端鄙视这个不知羞耻的家伙!
李今拍了拍身旁的空位,示意我坐下。
我一屁股下去,两条腿舒服的晃荡。“那天是你送我回来的?”
“嗯。”他抬头直视前方,“不过你们家的门神不好惹,那张脸可真臭。”
呵呵呵呵……
“萝卜呀,大部分时候都很温柔,我告诉他要和气生财…至于为何对你黑脸,我就不知道了。你是不是作了什么惹他不高兴了?”
李今笑得诡异,“呵呵,男人和男人…无非就像你家丧彪昨天为了我们酱爆,和村口那条小黑火拼是一个道理。”说着,举起丧彪的小脚。“你瞧,爪子都受伤了呢!”
“啊?”我大力的抚摸丧彪,紧张赛果。“丧彪,好家伙!告诉妈妈,你赢了吗?”
丧彪眼泪汪汪的再次举起它的小爪子,向我展示他的伤患,乞求我的爱/抚。
“呵呵。”我拍了拍李今的肩膀,“谢谢你啊兄弟!给我们丧彪作了这么好的脚套,不过,它赢了吗?”
李今眯起一双凤眼冲我笑颜如花。“这种事情,往往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酱爆和丧彪自然是你和我说了算。”
“唔!”我深以为然。
“前天晚上我俩才喝酒喝到天亮,今天一早居然又撞见了。呵呵。”他睨了我一眼,弯着嘴角。“我以为,真正有缘份的人于茫茫人海之中,遇到的几率往往都高过常人。这就叫做千里姻缘一线牵,你说是不是?”
我转过头细细打量他,狭长的凤眼,看不清里面的暗潮汹涌,嘴角却像永远挂了一株桃花。
其实,长久以来,我都觉得真命天子一说是确实存在的。
好比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偏生我与他躲在同一屋檐下。又或者演春的市集上,彼此擦身而过,而后在戏台子里比邻而坐。
总是不期而遇。
他这番话说到了我心坎里,是以我慎重的点了点头。“不过…和你有缘分的却是萝卜。”
虽然他的气息瞬间冷了几分,我还是继续说道:“以往出来遛狗的都是萝卜,今天刚好他不在,所以…唉,话说遛狗好累。”
我拍了拍老腰,按了按胳膊,揉了揉肥腿。
李今不再言语了,只一味看着对面的白瓷湖。
原先那颗欲露还羞得咸蛋黄不知何时扑腾跳了出来,照得湖水波纹隐约荡出层层金黄。
我还从未如此恬静安然的在渡头上看过日出,两只小狗在我们身边追逐嬉戏,新的一天悄然开始,生机勃勃。
我知道,离开萝卜的日子,生活还要继续。
刚刚入秋,清风微若,我衣着单薄,忍不住双手环抱。李今脱下外衫罩在我身上。
“司徒婉儿已经被我‘洗干净’了,如今在我府上帮忙。”
我明白他说的意思是通过某些黑市上的手段,帮司徒婉儿脱了妓/籍,重塑新生。
“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说说要怎么谢我?”
呃……
怎么说的好像我欠了他似的!
“你想怎么样?”
他袖子掩住嘴,轻轻一笑。“不怎么样,陪我喝酒便好。”
我松了口气。
跟着,一人牵了一条小狗去李今那座金碧辉煌的宅子。
他走在我前头,衣袂迤逦,翩若行云。突然顿下步子,半侧转身。“你难道不问我吗?”
我自然知道他言下之意。“问你其实…不是残废的事?”眼下他健步如飞,哪有半点不良于行的味道。
“李今,你真当我是庸医啊!那晚上你大腿小腿膝盖骨,我哪里没摸过!我娘亲的悬梁刺骨学习**不是盖的!”
李今轻咳一声,“我就是想知道,你先前说收我当小弟还作不作数?”
哪有人这么着急于作人跟班的?!
“啊呀,你那么能干,自立为王吧!”
“强龙不压地头蛇,往后跟着老大,你可要罩着我。”怕我反悔,赶紧拉起我的手与之击掌。“说话算话!”
我大手一挥,“知道了,知道了,啰嗦!”
站定在他府邸门口,我对着两座金狮子喟叹良久,忍不住上下其手摸了又摸。
像李今这种含金汤匙出生的家伙,断然是不知道这座府邸的典故。
果然,他问。“什么传说?”
“你瞧这座宅子,背靠珞珈山,面对白瓷湖,是真正的‘背山面海’。据说先帝当年打仗的时候,缺乏物资和银两。这座宅子原先是当铺,后来改成了钱庄,在地下挖了个洞,埋了很多铜钱,门口放两座狮子镇住。里面摆了玉石大象,吸纳财气,所以后来先帝才有了军资,得以横扫荡寇。”
李今哈哈大笑,“无稽之谈。”
“唉,你不信便罢了。”我叹了口气,“老头子非说什么各安天命,否则我真想在江汀阁挖个洞埋点银子下去。”
李今嗤之以鼻,扇子柄‘砰’地一声落下来。“江湖术士为了谋生随口乱说的你也信!”
我的脑袋何时成了萝卜想摸就摸,李今想打就打的!
为了报复反抗,我将他府里的玲珑小点心全部塞下了肚子,还顺手牵羊带走了几件狗披风。李今很大方,顺便提出了还要请我吃鲍参翅肚,老子淡定的接受了。
之后牵着丧彪回到家,迎来了秋天的第一场雨。
青瓷瓦片新修的屋顶很结实,我坐在厅堂里一个人啃着冷菜,随意丢了块排骨给丧彪。日子和以前一样清淡,寂静。
丧彪吃完了也不回到自己的小窝里,而是趴在门槛上向外望。我猜,它是想念酱爆了…
可他们不是刚刚才分开嘛?
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我喝了口宁神茶,盖上了被子,依旧睡不着。
只好撑着雨伞跑到天井里头,将梨花树下萝卜埋的那樽老酒给挖了出来。
回头,一道闪电划过,我清清楚楚的看到屋顶上有几根稻草横出来。
原来,他离去之前,担心屋顶刮风漏雨,又在瓦片上铺了一层稻草。
空气里,青草和雨水的味道夹杂,腥香清润。却抹不去我心头丛生的闷意。
回到房中,猛灌了两碗老酒。无人阻止之下,自斟自饮,脑袋时而清明时而混沌。一时间,情绪纷涌,不知为谁,不知为何…
越喝越多,越喝越多…
丧彪呜呜几声,在我脚底下蹭着。
踉跄来回数步,我跌倒在地,看着丧彪那身灿烂的行头,一腔愤懑化作口诛笔伐:“丧彪,你个见利忘义,重色轻友,没节操,没义气的坏狗狗!你忘了萝卜了对不对?啊?!你有好吃的,有新衣服穿,就不回他给你做的小窝了,对不对?啊?!”
丧彪可怜巴巴的望着我,汪汪嗷嗷呜呜——
萝卜离开我的第二天。
醉酒,发呆,神志不清。
睡到半夜里,雨停了。
我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冻得发抖,摸黑起来找被子,空空荡荡,最后发现原来是让我踢到床下去了。
其实从小我便有这个坏习惯。以前娘亲一夜起来好几次替我掖被子,帮我暖手暖脚。
可这段日子,夜夜睡的香,小棉被包裹的严严实实,绝无测漏。
更古怪的是,鬼压床消失了…
当我被压成习惯的时候,这股压力陡然消失,使我禁不住怀疑,难道自己的运气已经差到连鬼都不肯骚扰了?

 

 

正文16 甜水乡媒婆——金牌俏冰人

太阳落山之前,我恹恹地走了,赶上了最后一班小船,在白瓷湖里飘飘荡荡。
看着小舟被湖水带动,左右轻摇,我想到失去记忆的他,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正如同小舟,随波逐流,不知被带往何处。
失魂落魄的回到江汀阁,发现丧彪窝在萝卜替它造得小木屋里,看到我一个人回来之时,‘呜’地一声又缩了回去。
它居然有了脚套!
我蹲下身撩起它的爪子,脚套用的还是名贵丝绸。
“好你个小家伙,妈妈就离开一天,你就勾三搭四。看萝卜回来不收拾你…”说完,还未意识到自己究竟弄错了什么,直到丧彪晶莹的眼珠由希望再次转为失望…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但更可怕的是人的内心。被奴役惯了,就很难回复到最初。
萝卜离开我的第一天。
头重脚轻,语无伦次。
上床,熄灯,睡觉。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起身,我向丧彪宣布要带它出去好好遛遛,权当作秋游。
丧彪一改昨日的颓废,兴高采烈,摩拳擦掌。连叫声也从昨天的‘呜’变成了‘嗷嗷’。我一打开门,它便蹭地窜出去,前爪热烈的挥舞。
此刻不过稍及卯时,街道上并没什么行人。
丧彪跟吃错药似的发疯乱窜,随后狗鼻子在空气里嗅了两下,好像突然闻到什么味道,大舌头舔了一圈嘴巴。‘汪汪’声不断朝碧水渡奔去。
我在后头追得肝肠寸断!
待到达渡头时,却见到它和另一只小狗窝在一个人的怀里,示好的吐舌头。
那人回过头,“呀?这只小狗是你的?”
“是你?”
白瓷湖水碧绿荡漾,清晨微风吹起他一缕发丝。
我无耻一笑,“美人!我们又见面啦!”
丧彪在李今的怀里死命搂着那只小母狗,敢情大老远它就闻到味道了……极端鄙视这个不知羞耻的家伙!
李今拍了拍身旁的空位,示意我坐下。
我一屁股下去,两条腿舒服的晃荡。“那天是你送我回来的?”
“嗯。”他抬头直视前方,“不过你们家的门神不好惹,那张脸可真臭。”
呵呵呵呵……
“萝卜呀,大部分时候都很温柔,我告诉他要和气生财…至于为何对你黑脸,我就不知道了。你是不是作了什么惹他不高兴了?”
李今笑得诡异,“呵呵,男人和男人…无非就像你家丧彪昨天为了我们酱爆,和村口那条小黑火拼是一个道理。”说着,举起丧彪的小脚。“你瞧,爪子都受伤了呢!”
“啊?”我大力的抚摸丧彪,紧张赛果。“丧彪,好家伙!告诉妈妈,你赢了吗?”
丧彪眼泪汪汪的再次举起它的小爪子,向我展示他的伤患,乞求我的爱/抚。
“呵呵。”我拍了拍李今的肩膀,“谢谢你啊兄弟!给我们丧彪作了这么好的脚套,不过,它赢了吗?”
李今眯起一双凤眼冲我笑颜如花。“这种事情,往往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酱爆和丧彪自然是你和我说了算。”
“唔!”我深以为然。
“前天晚上我俩才喝酒喝到天亮,今天一早居然又撞见了。呵呵。”他睨了我一眼,弯着嘴角。“我以为,真正有缘份的人于茫茫人海之中,遇到的几率往往都高过常人。这就叫做千里姻缘一线牵,你说是不是?”
我转过头细细打量他,狭长的凤眼,看不清里面的暗潮汹涌,嘴角却像永远挂了一株桃花。
其实,长久以来,我都觉得真命天子一说是确实存在的。
好比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偏生我与他躲在同一屋檐下。又或者演春的市集上,彼此擦身而过,而后在戏台子里比邻而坐。
总是不期而遇。
他这番话说到了我心坎里,是以我慎重的点了点头。“不过…和你有缘分的却是萝卜。”
虽然他的气息瞬间冷了几分,我还是继续说道:“以往出来遛狗的都是萝卜,今天刚好他不在,所以…唉,话说遛狗好累。”
我拍了拍老腰,按了按胳膊,揉了揉肥腿。
李今不再言语了,只一味看着对面的白瓷湖。
原先那颗欲露还羞得咸蛋黄不知何时扑腾跳了出来,照得湖水波纹隐约荡出层层金黄。
我还从未如此恬静安然的在渡头上看过日出,两只小狗在我们身边追逐嬉戏,新的一天悄然开始,生机勃勃。
我知道,离开萝卜的日子,生活还要继续。
刚刚入秋,清风微若,我衣着单薄,忍不住双手环抱。李今脱下外衫罩在我身上。
“司徒婉儿已经被我‘洗干净’了,如今在我府上帮忙。”
我明白他说的意思是通过某些黑市上的手段,帮司徒婉儿脱了妓/籍,重塑新生。
“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说说要怎么谢我?”
呃……
怎么说的好像我欠了他似的!
“你想怎么样?”
他袖子掩住嘴,轻轻一笑。“不怎么样,陪我喝酒便好。”
我松了口气。
跟着,一人牵了一条小狗去李今那座金碧辉煌的宅子。
他走在我前头,衣袂迤逦,翩若行云。突然顿下步子,半侧转身。“你难道不问我吗?”
我自然知道他言下之意。“问你其实…不是残废的事?”眼下他健步如飞,哪有半点不良于行的味道。
“李今,你真当我是庸医啊!那晚上你大腿小腿膝盖骨,我哪里没摸过!我娘亲的悬梁刺骨学习**不是盖的!”
李今轻咳一声,“我就是想知道,你先前说收我当小弟还作不作数?”
哪有人这么着急于作人跟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