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阁主长这么大,义庄去过,死尸也见了不少,但皇家规格的陵墓还真是第一次。听上了年纪的老人家说盗墓在民间又叫‘翻窑’,皇帝与皇后的墓称为‘黄窑’,王家世族或封疆大吏的墓叫做‘红窑’,不同于平民百姓的小土丘,这两种墓穴都十分凶险,为防盗墓贼,可谓机关重重,有去无回。
我身上事先准备了火折子,然而坟冢之地不能带火把,容易引起尸变,便不敢用。
只是时间紧迫,又不能止步不前,便唯有壮着胆子摸黑乱走一通。
结果四面都是墙壁,撞了一头的包。
举头三尺有神明,考虑到自己在人家的地方做客,不能硬来,我最后只有朝东南西北四个角各磕了一个头。很快,传来咔嚓咔嚓的声响,接着其中一面墙开始缓缓朝后退,退却的瞬间,露出一条长形走廊,两边各一座长明灯,火星噼啪一摇,我正式进入地宫。
地宫浩大,壮烈的士兵为群葬,裹在最外围守护中心区域。我深入其中,发现内部的棺椁排列星罗棋布,很有些古怪,还好绕来绕去,没有遇到流沙,射箭,任何足以取我性命的陷阱,便开始一心一意琢磨每口棺材位置的意义,发现基本上都是根据易数六十四卦而摆放在吉位,唯独一口棺材,占的是师卦的位置。大凶!
师卦属于六十四卦中的第七卦,阴气浊而下沉,喻寓兵凶战危。
摆在最凶的位置便是要那个往生者不得入轮回,生生世世只能作鬼。是极恶毒的。
我走到那口棺材前,运气大掌一挥,棺盖移开,里面的人清晰可见。
紫衣金冠,唇眉朱黛分明,根本不似往生之人。
虽然明白棺中躺着的人有一半的几率是杜云鸿,可看到这张脸,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掉下来。
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庞,霎那肌肤冰冷的触感透过指尖传来。
自古都有人牲一说。
将人当作建筑的地基以求顺利完工,后来变相衍生成各种乌蛊之术祈求上天施予幸福而奉献人为祭品。其实就是用一条命来换取欲望所求之物。
保大覃江山稳固万年,定鼎龙脉需要人牲,由一个命相高贵的俘虏来充当再好不过。
我压下心头的悲凉,提醒自己要记得先做正经事,只不过杜云鸿杜云锦两兄弟除了杜云鸿肤色稍稍深一些之外,几乎没有差别,尤其是如今棺木中躺着的人,因已往生且地处阴蔽,脸色不但白,还呈现出一种透明的白。我不得不动手揭开紫衣人的襟口。
身上有死前留下的印迹,箭拔了,胸口那个不大不小的黑红窟窿还在。
只是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往生之人,因其皮肤不如活人,失去水分而皱起来,显得干瘪。
我很清楚小伙计身上有多少疤,所以就比较疤痕来说,面对皱起来的皮肤,我根本无从着手。
然而却不至于泯灭所有痕迹。
还记得夜探金记那回,小伙计曾中过一箭,箭头断在琵琶骨,当时我为他把箭□,清清楚楚看到在这个部位有一颗红痣。
按照正常逻辑,如果多了一颗红痣,我们可以解释为从高处摔下,血肉模糊的细小伤口。或者被人用针刺过之类的,总之,可能性有很多。而要凭空消失一颗红痣,这就不正常了。杜云锦的肩胛骨稍微向上一些的地方,有一颗小红痣,这种事情别人不知道,只有当事人,和我这个应大色狼要求呵痒痒补偿他,没事就与他蹭来蹭去的人知道。自然,这种话没办法对别人说,是属于我和他私密的不能再私密的事儿了。
谁曾想,正当我喜极而泣之时,却突然听到哗啦啦的响动,不是那种月圆之夜涨潮的声音,而是决堤泛滥才会激起的大动静。
我一惊,猛地想起,师卦还有另一个分解,下坎上坤,坤为地,坎为水,即地中有水。
意味着我可能会被淹死在这里。
既然杜云锦没死,我就有千百种活下去的理由,脑中飞速回想方才每口棺椁的位置,随即迅速冲到其中最好的一座,我猜,多半是摄政王李承巽的,再没有比他更吉利的暗穴了。
当大水冲进内室的时候,我一掌掀开王爷的棺盖,心中默念阿弥陀佛,随后奋不顾身跳了进去。
令我意外的是,棺椁内竟然是空的!
这样说或许不确切,因为我能摸到宝石,玉器,能闻到熏香,唯独没有触碰到王爷的骸骨。可见这是一座衣冠冢。
我由此被激发起强烈的好奇心,也不管此时点燃火折子明摆着是自杀的举动,毅然决定八卦到底。假如以后和杜云锦重逢,我或许还可以靠贩卖皇室秘辛赚个盘满钵满。
只是就在火光亮起的刹那,我见到棺椁内的奇珍异宝时,快的脸眼睛都没来得及眨一下,已然回到了最初下坠的那条甬道。
四周还是一样的幽暗。
长明灯灭了。
我愣在那里不动,久久回不过神来。
这一连串的发生,动静之大,应该会有动作上,或者方位上的迁移,然而我丝毫都没有感觉到,只有眼前从光明到黑暗的一瞬间,自己已经回到原始的出发地。
难道方才所有的经历都是幻觉?
我摸着自己的心口,突然意识到,整座墓穴最诡异的地方在于,或许从头到尾都是一场幻术,我一个不小心,可能就出不来,而后面来的人,甚至都不会发现我的尸体。我就这样被吞没了。
正自心惊着,听到头顶一把青涩的男声传来,喊道:“有人吗?下面有人吗?”
“在这里…”我弱弱的回了一声,跟着咳嗽不止。
上方似乎有不小的骚动,我隐约听见熙熙攘攘的人群喊道:“回禀殿下,人在下面。”
片刻,一条麻绳放了下来,我一把抓住,被人拉了上去,灰头土脸,好不狼狈。
抬头看天,太阳当空居中,入口被移到了天翼关甬道上的一块石头下面,我笑了起来,觉得杜阿三还活着,我还活着,真好。
李翊轩站在不远处定定望着我,似一株身披风雪的冷凛白梅,优雅中透着倨傲。
我冲他笑道:“殿下可真看的起我,带了整整一队兵。”
他从鼻腔里发出轻轻的冷哼,朝我缓缓走来。“你武功这么高,一般人可抓不住你。”说完蹲下来将我抱上车,热热的呼吸擦过耳鬓,我眼眶突然湿湿的。但也仅止于这一瞬,因为下一刻,他便冷然道:“我以为你怕我,现在看来,你胆子大的很。”
我懒懒的不发一言。
车辇在天翼关上行驶,咕噜咕噜轧地。
良久的沉默之后,他似是自言自语的问:“你竟然可以为他连命都不要?”一边说,手臂不住收拢,仿佛在与自己较劲,我只觉得浑身骨头被压制,不能呼吸,却无力反抗。地陵的消耗已让我虚脱。而他说到最后,话里的怒气早已藏也藏不住。
自认识他的那天起我就知道,有一种人,从骨子里透着冷,虽然他近在眼前,对你笑,对你好,可你愈是接近,愈是彻骨寒凉,总有一天会冷透了心。而这是他的天命,若为一人改变,下场便只有融化。所以我们之间根本没有出路。
只是他不还不明白,或许他明白而不愿意承认,毕竟,我们都是凡人,会软弱,会耐不住寂寞。而他自踏上权力之路,就比别人多数倍的艰辛,一路披荆斩棘,时至今日,终于站在巅峰俯瞰,却是孤身一人,曲高和寡。
人们会害怕他,崇拜他,仰慕他,只是无人真心爱他…
这才是他耿耿于怀的原因。
他明白,就算以后三千佳丽又如何,真心难求…而真心,却是他早在最初就抛却的。
只有无心之人才是极致,才能成就鸿图霸业。
然而他又不甘,为何杜云锦有的他竟没有。我只能告诉他:“因为我的命,本来就是杜云锦换来的啊。”在他为了我出生入死的时候,你们利用我,欺骗我,只无一人替我挡雨,免我伤,免我苦,免我无枝可依,孤身漂泊。
他冷声道:“我想要的从来没有得不到。”
“嗯,你当然可以。”我虚弱的叹了口气,“但……”
我大约猜出他要做什么,话本里经常有的情节就是,本来男女主角都好好的,突然跳出来一个男配角把女主角抢走了,生米煮成熟饭以后再把她拉到男主角面前趾高气昂的溜溜,女主角伤心欲绝,男主角远走他乡。于是男配上位成了男主,男主反倒成了打酱油的,整个过程既虐身来又虐心。
可见贤良淑德的女人大都情路坎坷,耍无赖厚脸皮才是妇女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生存技能。但很显然,李翊轩这只老狐狸总是能先一步猜到我在想什么。他无耻一笑:“你别告诉我你想说什么,‘就算得到你的人也得不到你的心’之类的鬼话…”
我被抢了台词,气的心口疼。
“你以为得到一个女人的心很难吗?”他挑着眉冷笑,“须知得到一个女人的身,得到她的心也是迟早的事。小妞,女人的心,跟着身体走。”一边说,一边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我的下颚。“时日久长,我等得。”
我低叱道:“我已经是他的人,你知道的。”
他耸耸肩,“我不在乎。”
“好,你不是问我他哪里好吗,我现在告诉你。他从没有拿我威胁过你,从没有放我孤身涉险,冷眼旁观,没有伤害过我的朋友,没有欺我瞒我,因为我,他被你们牵着鼻子走,因为我,他可能付出丧命的代价,他有很多你没有的优点…而你呢?你知道百里红要带我去相亲,你乐见其成。你知道楼船上有危险等着我,你袖手旁观。如今你说你喜欢我,待我好,怎么?给我饭吃就是带我好吗?那和你养的宠物有什么分别?!养肥了可以等你肚子饿的时候就将我烤了吃?倘若你一早告诉我杜云锦没死,我根本不必来皇陵。你,其实什么都不懂。”
“不要和我谈‘心’,也不要将你对其他女人用的那一套用在我身上,告诉你,不管用。殿下,什么叫将心比心,心是换来的,不是通过利用算计得来的。你以为你花言巧语,利用司徒婉儿的感情她不知道吗?她只是喜欢你,甘心被你利用而已。”


☆、李翊轩番外(下)

  而至于李翊轩这条计策的由来,其实起源于一个无心的巧合。
却说他刚到甜水乡的第一天,百无聊赖之下,便去东门的书市逛了逛。恰好瞧见一个妙龄少女与书局的人胡搅蛮缠。
他于近旁听了个大概。原来是这少女前些日子买了一出话本子,本以为是个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谁知道看到一半才发现讲的是权谋计策,她一气之下,便去书局吵闹,说人家欺诈。
李翊轩侧过脸去瞧了瞧,只见这话本子有个十分俗气的名字,叫做《抢劫美相公》,作者有个十分俗气的名字,叫做‘窈窕君’,封面上的画儿也配的十分俗气且大胆,他便咕哝了一句:“哟?春宫呀?”
“胡胡胡,你胡说!”少女羞红了一张脸。
李翊轩乐了,“哈,你瞧这封面上的画,可不就是春宫的笔法吗?啊呀呀小娘子,你年纪小小,竟看这些个…真是人不可貌相呀!”
那少女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气的将书往他脸上一丢,落荒而逃了。
书局的人连连夸他好眼力:“这位公子,不瞒你说,窈窕君可不就是画春宫的高手吗?”边说,边送了他几张窈窕君的春宫,感谢他出手解围。
李翊轩满载而归。得空与青楼的花魁摸摸小手,亲亲小嘴,一起研究研究春宫。
这窈窕君呢,也是个怪人,明明是画春宫写戏文的,偏偏还要附庸风雅,装腔作势,加些个权谋进去。
其中有一节讲到《孙子兵法》中的‘以身为间’,就是将自己当作棋子密探,深入敌营。
李翊轩感慨:“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啊…”食指在书封的‘窈窕君’三个大字上点了点,笑得像一只发现了鸡窝的老狐狸。
这不,活学活用,立刻就在徐敬业身上试了试,越试越觉得好玩,开始盘算着,甜水乡果然是人杰地灵,自己是不是该要当一个英明的主上,三顾茅庐去寻访那位民间的高人窈窕君?
只不过窈窕君藏头露尾,暂时没个准信。倒是让他一摸就摸到了徐敬业的老巢——万佛寺。
他在山下竟也碰到了一个老熟人,琥珀色的眸子,温暖的笑,一身清贵矍然无可掩饰的芳华却身着布衣,怀里还抱着一个眉清目秀的丫头。
啧啧!
杜云锦!
就知道这小子命硬!
只是…李翊轩凤眸一紧,手中折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击掌心,暗忖,杜云锦怎么会恰好也在此处?
“哈!”他一声低笑,瞧了瞧自己手边那只纸鸢,当下心生一计,吩咐宫人将那只纸鸢送回到主人的手里,自己则在轿中偷偷打量。
杜云锦怀里那个姑娘原先闭着眼,此时陡的睁开,一双眼黑白分明,眼眶也微微红着,似乎将将哭过,瞳眸就似那雨后的山涧,清透澄澈,且神色委弱,乍一看令人想起栀子花,玲珑小巧,香气扑鼻。
李翊轩为之一震。美女他也见的多了,但大多都是庸脂俗粉,这个女孩谈不上倾国倾城,偏就是与众不同,到底哪里不同呢?他苦思冥想。
再度相遇,是在四季坊的雅阁里。
这是他第一次从近处仔细打量那个女孩子。
傻乎乎的。
跑上来就将他当成了女人。李翊轩十分不高兴。但还是耐着性子听完她要说的话,没成想,竟发现她就是薛煜琛那个未过门的妻子!
启动这个计划的最初,便是由于大理寺的薛煜琛截获了一些民间的密报,说是有人利用《大云经》妖言惑众。
武皇将薛煜琛指配给李翊轩任用,薛煜琛不求高官厚禄,一切听凭太子安排,唯独一个要求,就是事成之后,请太子赐婚,让他与从小一起长大的姑娘共谐连理。
这下可好玩了啊…
合着杜云锦和薛煜琛瞧上的竟是同一个人……
李翊轩起了兴致,随手解了司徒婉儿之困,反正他本来就要想办法令司徒家投诚,如此一来,倒是不谋而合。
车辇之中,他听到她说:“碧水江汀…燕子汝。”
他顿时哈哈大笑,缘分啊缘分!
越是不想来,偏偏狭路相逢。傅凌霄一语成谶。
只是这姑娘怎会是禽兽呢?
李翊轩开始觉得她可爱了。
送她回去的时候,杜云锦已等在门外,一脸焦急的模样,怎么看都是一个思春的少男啊!
李翊轩嘿嘿一笑:“杜阿三,别来无恙啊!你小子眼光不错?嘿嘿,她就是你以前那个?”
杜云锦冷着脸不答,只道:“你别碰她。”
李翊轩凤眸一斜,“你说不碰就不碰?万一她倾心于我呢,唉,她今日可与我十分尽兴呢!”
此话一出,两人同时跃起,于空中过了几招,结果是杜云锦见小丫头醉的七荤八素,躺在地板上睡着心中不忍,主动退让了。
李翊轩觉得十分无趣:“杜阿三!你越来越没劲了,难怪你哥老嚷嚷着要教训你,又担心丫头着凉,又担心丫头被我给怎么了,你是她爹啊?”
杜云锦不置可否,叹了口气。“嗳,你到底要怎么样嘛?!”
“好说好说。”李翊轩笑得天真无邪,“这不哥哥有一桩棘手的事,可能需要麻烦你嘿嘿!”
杜云锦被威胁,自然没好气,更气愤的是,喜爱的姑娘和其他男人喝酒,气得他一夜辗转无眠啊!
其后,李翊轩趁着杜云锦上黑风寨,赶忙落井下石,前去调戏小丫头。
他是花间老手,拿捏女人心十成十得准,每天堆起笑脸,摇着扇子晃到江汀阁门口,热情洋溢地喊一声。“小妞,哥哥来看你了。”
她回眸一笑,眉眼尽是天真,令他心头无端一跳。
随后日日跟在她屁股后头跑,她上街,他陪着,她喝酒,他也陪着。没事假装无意的牵牵她的手,碰碰她的脸,她半羞半恼,脸红红的,推开他,却又没把他怎么着。李翊轩觉得,她可能也有点喜欢他的吧。如此想着,心情也一并像那对着太阳的向日葵,舒服啊!
小丫头在甜水乡的风评不大好,进进出出总有人指指点点,背地里嚼舌根。李翊轩仔细一打量,发现她就算见到妇女被打了,上去帮了忙,那些被她帮的,被她救的,受了恩惠的,也不敢说她一句好。他觉得十分奇怪,暗暗留心起来,注意到那些闲话又算不上多大的坏话,顶多是些碎嘴,再往深里一查便发现,呵呵,原来都是有人故意传得呀…最后查到了白雅问头上。
有一天,他们一起去市集闲逛,突然有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趁人多摸了她的钱包去。
他看见她睫毛一扇,明明是知道的,却也不追,只装作浑然无觉。
他诧异道:“甜水乡也是富庶的地方,怎么路上随随便便就能碰到些个偷儿,年纪小小的不学好…”刚好前方有两个捕快走过来,他便拉起她的手道:“走,还是得报官,让官府派人统一管束和安排。”
她浅笑着低声说:“哪儿没有穷人呢!官府管抓不管穷啊。”叹了口气又道,“算了吧,谁没有难处,年纪小小要是有爹娘疼爱,也不会沦落到街上做乞丐当小偷,由的他去吧,只有几个铜板,不必小题大做了。”
李翊轩皱着眉,不再说话,心底却在思索治安问题。
可隔了几天,那小乞丐倒自己找上门了,背着一个比他小,比他瘦,脏兮兮的小女孩儿到江汀阁门口哭。“姐姐,我知道你是好心人,求你救救我妹妹吧,她好像病了,浑身烫的很,之前好些天没吃饭。后来我好不容易给她买了糖饼,呜呜,她却说那糖饼一点儿不甜,是苦的,呜呜。”
李翊轩看了一眼那一对穷苦的兄妹,这回思索的不是治安问题,而是民生大计了…
他越看越觉得小丫头好看,越看越觉得有趣,偏偏杜云锦这时候回来了。
两人在院子里眉来眼去,打情骂俏。
杜云锦捧着书,翻一页看看她,再翻一页再看看她…
她呢,拉了一条绳子晾衣服,在里头钻来钻去,脑袋时不时探出来对他笑…
李翊轩在一旁看着,十分眼热,但他并没觉得这是嫉妒。
待得了空闲,与杜云锦对弈,李翊轩问道:“你这些年既心心念念想着她,为何不坦白直接的告诉她?”
杜云锦淡淡啜了口茶:“她过的开心就好,不必给她这么大压力。”
“喜欢不就是应该要得到吗?”李翊轩不解。
杜云锦笑笑,并不作答。
茶盏里香气四溢,流窜到空气里,李翊轩闻见了皱起眉道:“嗳,这桂花茶香得很,想必不是什么好货色,改天我差人送一些给你。”
杜云锦抿嘴一笑,“繁华虽好,粗茶淡饭也别有一番风味。”
李翊轩当时听过也没放在心上,很多年后,却一直对这句话念念不忘。
自己这一辈子只怕是无法与她过粗茶淡饭的日子了。意识到这一点时,他是多么不甘…
杜云锦对此一针见血:“你的心太大,她要的却不多,只不过要的偏偏就是你给不起的。”
当小丫头惴惴的打开春宫图,告诉自己她已经与杜云锦怎么怎么的时候,他出乎意料的怒了,不但动怒,还心慌意乱,十分烦躁。
他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在打了杜云锦之后,又回到四季坊的水榭,小轩窗微张,他见到她温柔的替杜云锦上药,凑上粉色如木芙蓉般殷殷的唇,委婉相就,简单清静又洁白的吻,他的心霎那间难过极了。
他自问风流成性,从来没将哪个女人放在心上,然而至此才发现,其实他也从没走进哪个人的心里过。天大地大,他孑然一身。
美艳的花魁娘子也好,端庄的官家千金也好,不是慑于他的权势,就是仰慕他的钱财,无一是发自真心,能做到无所求的,不顾一切的爱着他的,一个都没有。
他坐在水池边,第一次觉得孤独,很孤独。
但他从不伤春悲秋。
真正的强者会很快从失败中总结教训。
回顾以往,他意识到自己走得最对,也是最错的一步棋,便是楼船的那一次。
他替她制造机会跳入陷阱,这是一个于他而言百利而无一害的机会,可以将视线转移到小丫头身上,顺便也卖了杜云锦一个面子,将其笼络,成为自己麾下一员大将。他摇着扇子,心中满腔对天下无限的憧憬,憧憬着有朝一日,龙游海阔,征服四方。天下是一盘棋局,人人都是棋子,他是执子的人,所有人的宿命,尽在掌握。
在他看到薛煜琛一掌挥向小丫头时,她问了薛煜琛这么一句:“你早就知道他们这样对阿红是不是?”眼里噙着泪花,声音里夹着颤抖和失望。李翊轩不免为薛煜琛叹息,从此以后恐怕丫头的心里再没有姓薛的了。
当时不经心,未曾料到,从此以后苦笑的人里,竟也有他一份!
一直以来,他是笃信结局的人,认定只要最后的赢家是他,中间波折重重又如何?然而她在乎的只有彼时到底谁甘心愿意为她付出,至于输赢结果,她不在乎。
这盘棋,本来一直胜券在握,然而当她出现了,一步步走向失控,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对于她却失去一个最重要的机会,往后的日子他总忍不住想,若是当时他没有袖手旁观?能否换回她的心?可有一点点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