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粮?你确定会弄来军粮?现在朔方城远离关内道,运送军粮不易。折损更是高得惊人。十成粮食运到那里也就剩下不到三成,其余都被损耗在路上了,你如果有这本事,算你大功一件。”老牛听到这话,一下子有了做生意的念头,他才不管云烨从哪里弄粮食。只要军中有粮,李靖就不会跑到马邑那个地方就粮了。这对需要突然发起进攻的唐军和有利,毕竟朔方要比马邑离襄城近。关键是不用抢先进驻恶阳岭,这是一个极大的变数,需要认真对待。
“小子,你从哪里变出军粮,先给老夫说道说道,我好合计一下。”
云烨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四四方方的东西递给老牛,示意他尝尝。
老牛打开用荷叶包好的东西,放在鼻子上闻一闻,一股葱花的香味就扑鼻而来,咬一口,咸中带着一股甜味,味道不错,里面似乎还有肉粉,几口吃完,觉得口渴,喝了几大口水以后,发现刚才还在叫唤的肚子,现在竟然感觉不到一点饥饿,他吃惊的回头看着云烨问:“这是什么吃食,居然这么一小块就可以饱人?”
“小子在临出门的时候,做了一些这个东西,用了黄豆,小米,面粉,糖,盐,最重要的小侄加入了大量的蝗虫粉,把这几样食物蒸熟,再放在大石头下面压制成型,然后烘干,就成了这东西,您觉得怎么样?”云烨在坏笑,他这次出征,不是要去战场上显威风的,那是程处默他们的能力范畴,书院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瓶颈状态,瓶颈的最细处就是没有学生,也没有足够的老师,更没有足够的名声来支持书院的发展,老李纲已经尽了全力,连压箱子底的关系都动用了,才有了现在的规模,如果自己没有足够的声望,李纲去后,书院就会陷入四分五裂的悲惨怕他们境地。
“出门的时候为何不讲?你不知这是贻误军机的大罪吗?”老牛涨红了脸,他才不在乎这饼里面加了多少蝗虫粉,他只在乎是不是可以填饱肚子,只在乎云烨为何这么重要的事要留到现在才说。
“您不是不知道军粮的选购是如何的严格,尤其是这种新军粮,不经过检验,云家如何敢私自向大军兜售,您吃的这块,可是小子的私货,准备自己吃的,您可不能把这么大的一顶帽子扣过来,小子胆小,经不得吓。”老牛一时口不择言,又拿军法吓唬他,云烨也憋了一肚子的火,好好的书院硬给我塞进来一条臭虫,没有找李二算账,还给他送好处?
“长脾气了是吧?敢对长辈这么说话,要不是看你现在已经定亲成人,老夫说不得又要揍你。”
“您放心,家里的妇孺都在没日没夜的做这东西,过些日子,说不定就会运到朔方,小侄也就是随便发发脾气,不会耽误大事的,在小侄看来,只有牵扯到书院的事,才是大事,其他的还不足论。”云烨彻底的厌倦了被人家利用来利用去,虽然后世有句名言说,你被人利用证明你还有利用的价值,如果没人利用,才是悲哀。这句屁话,云烨以前视为真理,现在却觉得这句话蠢透了。
“小子,小心啊,你这是心存怨望啊,在老夫面前说说,发发脾气没关系,在场面上千万不敢胡说,面具戴上了。就不要想着再摘下来,你既然有安排,老夫就随你折腾。看你的造化了。”老牛打马窜到队伍前面,大声命令全速前进,他是一个忠厚的人,不愿意听到任何关于李二的坏话。
平地起了一股大风。吹得旗帜呼啦啦作响,黄土迷人眼,大家低头前行,刚刚还是艳阳高照的天地,刹那间灰尘滚滚。硕大的雨点在风头刚过去,就砸了下来,地处平原,周边连一棵树都没有,众人只能强忍着冒雨赶路。
这次云烨是带队的军官,就没有办法和上次一样可以躲在马车里,雨水顺着铁甲的缝隙钻进衣服,只一会就全身湿透了。见了是的牛皮逐渐胀大。坐在马鞍子上就像骑在一块腐烂的肉上面,又滑又难受。
抹一把脸上的雨水,透过茫茫水线,影约看见老牛正在大声的呼喊,不知道在叫什么,直到传令兵通知。才知道老牛让大队辎重围成一圈,在马车上搭油布。让大家暂时避一下雨,雨实在是下的太大了。
不用云烨吩咐。云家的老兵早就准备好了,大张的油布撑开,暂时形成一个勉强可以躲雨的地方,还给牲口也披上油布,怕它们得病,众人缩在油布下发抖,云烨也不例外,身在军伍,就没有家里那么讲究了。
在不合适的地点,在不合适的时间,总有一些不合适的人出现,比如这位。
熙童被五花大绑着送到云烨这里,见到故人自然很欣喜,只是为何每次见到他,他都被捆得结结实实?难道说他命犯绳子?听老牛亲兵诉说才知道,这家伙单人独骑的立于马上,虽在大雨中被浇的狼狈不堪,英雄气依然不倒,面对军队还敢大声嚷嚷的,普天之下大概也只有这一位了。
听说是起来找云侯赎罪的,老牛自然不客气的让人给捆起来,然后就到了云烨这里。
关中人有时候没法子说,也不知是牛脾气,还是游侠故事听多了,总之就是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现在云烨开始相信的确有两个家伙为了比谁狠,坐在酒店里一人一刀子的片自己腿上的肉下酒这回事了。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他们会说什么?讨论谁的肉比较美味?适合烤着吃?还是涮着吃?有熙童的存在,云烨相信诗中描写的白痴加变态一定是存在的,而且在在关中大地上绵延不绝。
“侯爷,俺熙童错怪你了,你的确是好人,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坏,这条命你就拿去吧!”话说得轻松愉悦,似乎在说一头猪的命运,而不是自己的命,眼中有愧意,却没一丝害怕的样子。
八尺的大汉跪在地上腰板依然挺得老直,云烨估计他的腰就没有对别人弯过。
追了一千多里地,只是跑来送命,只是因为愧疚,这是一个多好的马仔啊,你看他身高体健,大眼大嘴的实在是战场上用来挡箭,混战时用来挡刀的不二人选,老庄他们就没法子和熙童比。
主意打定了,这样的手下不收,天理难容啊,老子今天终于可以用满身的正气收服一位真正的手下。云烨撩撩被雨水黏在脸上的头发,掏出小刀,割断了熙童身上的绳索,拍拍他的肩膀,用最低沉的声音对他说:“你千里来投,只为送命,大有古人一诺千金的豪侠风范,本侯甚为敬佩,如此义士杀之不祥,本侯自然不能干这种天怒人怨的事,你我的误会就此了解如何?”
“你不杀我?”
“这是当然!”
“你我的恩怨从此一并勾销?”
“见到你如此重义,谁又能下得了这个手。”
说完这句,云烨长身玉立等待熙童俯首归附,半天不见动静,回头看,却发现熙童高大粗壮的身影渐渐没入瓢泼大雨之中,还隐隐有歌声传来......
掩饰了自身的尴尬,云烨对老庄说:“这是一个真正〖自〗由的人。”
第三节残破的朔方(求月票)
程处默下了马缓缓步行,跨过一片低矮的灌木,眼前的世界似乎一下子就开阔起来,碧蓝的天空延伸到大地的尽头,半人高的茅草把崎岖不平的大地遮盖的严严实实,这里没有鸟鸣,也没有走兽,整个山坡下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就连最喜欢啄食腐肉的乌鸦也远远的躲开这片死亡之地。
拨开乱草,一具早已失去生命的年轻身体仰面躺在草丛里,一直狼牙箭穿透了他的咽喉,把他的生命永远的定格在这最美的年华。箭簇上的狼牙也崩缺了一块,似乎在嘲笑程处默的无能。
再往前走,地上的茅草被践踏得七零八落,相对的尸体也就更多了,全是赤身裸体的唐军,那些天杀得突厥人,不但杀死了他们,还剥走了他们的衣衫。
没有生还者,一共十二人,这是一伙的人数。
程处默从早上就开始找这一伙失踪的军人,直到下午才找到他们,可惜已经全部罹难。
都是他的生死兄弟,他的部下,昨晚出巡前还在和他说笑,说是回到长安后,请他们去云庄吃天下最美味的食物,喝最香醇的美酒,然后去燕来楼找最美丽的歌姬。
每一具尸体都睁大了眼睛,定定的看着蓝天,他们也许想要记住这人世间最后的美景。
战争使得一个人很快成熟,就如同程处默,他没有显露出暴躁,也没有特殊的悲哀,只是把兄弟们的眼睛一一合上,然后和其他的人一起,用工兵铲挖了个大坑,把他们埋葬在一起,没有竖碑,也不用竖碑,死在这里将不会有人前来祭奠。
远处有乌鸦飞起,隐隐有马蹄声传来,这是突厥人带着他们的孩子前来观看他们的光辉战绩,他们就是这样一代代的教,一代代的传承。
程处默嘴角上翘,终于可以发泄一些胸中的苦闷。
一百二丰一骑悄然的隐没在小山坡上。
一股突厥人大声喊着,招呼后面骑马的孩子们快快跟上,他们身上穿着唐军的制式皮甲,手握着雪亮的横刀,不停地向伙伴炫耀,自己是如何的勇敢,唐军是如何的不堪一击,脸上的污垢这时候成了最狰狞的面具。
当他门下了马,没有看到尸体,只看到一座新坟时,为首的突厥人忽然大喊一声,所有的突厥人都奔向战马,想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片危险的区域,刚才得意忘形之下忘记了祖训,不要轻易离开你的战马…,晚了,程处默放下面具,宛如地狱里的恶魔,没有用弓箭,他想用手里的横刀为战死的伙伴复仇,突厥人的狼牙箭无法穿透他的铠甲,甚至连印迹都留不下,他的横刀轻易的斩断了突厥人手里的弯刀,顺便切下来一大块肩膀上的肌肉,他还是不满足,在越过这个突厥人的时候平举横刀,依靠马速斩下了突厥人的头颅。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一百二十一 战士只是一轮冲锋,就打垮了对面的几十个突厥人,剩下的一个老突厥人对程处默跪下哀求,希望他可以放过他身后的几十个孩子。
程处默甚至于连犹豫都没有,一刀砍下了老突厥人的头颅,血窜上了半空,而剩下的突厥人包括孩子居然一起举着手里的弯刀杀了过来,肮脏的小脸因恐惧而狰狞,可惜,他们脆弱的身躯还挡不住锋利的横刀。
满地的尸体,老的少的,粗壮的,纤细的,全部被程处默他们摆成了一个祭坛,用来告慰那些死去的战友。
队伍不再有来时的苦门,每个人都在欢笑,战争就是这样,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只是看死的值与不值,程处默相信,袭击大唐游骑的那个部落完了,精壮和孩子都死了七七八八,等待他们的只会是被其他部落吞并。
颉利的汗位并不稳固,他带领着强大的骑兵不但骚扰大唐,也骚扰邻居,甚至骚扰弱小的部下,这些年,李二从来就没有放松过对颌利部属的拉拢分化,被顾利打压的突利就是其中的一个,现在颌利忙着征讨不服管教的部下,他不认为去年还在渭水桥上向自己认输的李二,会有能力讨伐自己,突厥人一向强大,也会一直强大下去,唐人,只是地里的牧草,在想要收获的时候再去割一遍就好。
“校尉,我们这次斩首一百四十四级,您看会不会再有一级功勋版下来?”马脖子上挂着一天串突厥人耳朵的梁三问自己的长官,关中汉子最在意的就是军功,这可是能光宗耀祖的。
“还有脸要军功十二个兄弟战死了,咱们丢人丢大了,这些耳朵里还有许多小孩的,回去不被军法处置算是我们烧高香了,还敢要军功?”程处默脸色好看了一些,但还是阴沉沉的。
“校尉,您是老国公家的嫡子,书记官还敢不给您面子?”
“哼哼,如果我用身份施压,咱们不但无功,反而会有罪,军队里要是人情管用的话,你们还出个、屁的头啊!”
“小的不问了,您消消气,咱们好歹为死去的兄弟报了仇,这总值得庆贺吧,昨天帮您整理床铺时,发现您还有一坛子好酒,不如咱们今晚统统喝了它?”梁三算是弟兄们中间最机灵的,知道如何转换话题。
“谁告诉你那是酒的?那是用来疗伤的酒精,喝一口会死人的。
“小的知道,您说过,昨晚小的没忍住就偷喝了一口,怕您怪罪,就想着干脆喝死拉倒,谁知道现在也没死,刚刚还砍死了两突厥人,力气多的用不完,这是小的快死的征兆?”
梁三的话招来一片哄笑,马上就有胆大的接话。
“小的也活腻味了,割脖子太疼,上吊太难看,校尉,您不如赏小的一大碗,喝死拉倒,昨晚梁三还对我们哥几个呼气,那酒味太香了,您不会舍不得吧?”
说的程处默面红耳赤,云烨就是这么对他说的,他也偷偷尝过,虽然酒味烈了些,却实在是极品美酒,心里嘀咕着是不是云晔怕他喝酒误事,特意骗他的。
“瞎说什么,我兄弟是神医,这话就是他说的,那还有假,过几天,他也会来朔方,想喝好酒他手里一定有,到时候每人一碗,绝不耍赖。”程处默也算是最早知道云烨会来的那一小撮人。
“云侯也回来朔方?有他在,小的心就放下了一大半,如果不小心受了重伤,您千万帮忙,让云侯给小的再续一条命,咱们今天怎么就忘了留几个突厥人,万一将来有个不测,也好借他们的命一用。”梁三的话引来众人一片惋惜。
将近天黑,程处默才带着人回到朔方。
朔方城是草原上著名的大城,由于缺少石料,城墙都是由土夯成的,在经历了去年的大战后,城墙还没有来得及修整,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豁口。
梁师都死后,他的堂弟梁洛仁投降了大唐,被召到长安当了大将军,再也没有回到朔方。
现在的主帅是柴绍,平阳公主的丈夫,手下拥有猛将薛万均,薛万彻哥俩,击破梁师都以后,没有回京城,而是驻扎了下来,虽然运送粮草,军械困难,李二也没有放弃的打算,他老兄从来都没有和颉利和平相处的打算。
草原上建城太过困难,黄土夯成的墙壁,经不得风吹雨淋,必须年年整修,费用庞大。
赫连勃勃修建的统万城是个例外,这个疯子在百多年前修建了统万城,所有的土都是蒸过的,还下令,只要用铁钉扎进土墙一寸,就杀工匠,如果扎不进去,就杀负责扎铁钉的士兵,城墙建好后,听说可以磨刀斧,现在还完好的矗立在沙漠边缘。
云烨这时候没心思看草原的美景,因为前些天的那场大雨,让牛进达染上了风寒,高烧不退,云晔拿出自己尚未过期的西药,喂给他,才堪堪保住性命,老牛到底是老了,身体比不得年轻的时候,这一病,身上所有的毛病一起露了头,风湿,高血压,脾胃失调,他甚至还有偏头疼,据他说,他治疗偏头疼的法子就是用布条绑住头,勒紧。
强行接管了老牛的军权,云烨成了这一支队伍的最高长官,不到千人的队伍,大大小小的事务没完没了,云烨不但要担负起领导权,还要调节各种纷争,更要注意这支队伍的安全。
不到三天,云烨就强烈的希望老牛好起来,在处理完一起男人对男人的性骚扰案子后,匆匆来到孙思邈的马车边,看老牛是否好起来了,太恶心了,想想那两个混蛋的作为云烨就想吐。
老牛面色红润的坐在马车上,手里捧着一个木碗,正在用勺子吃云烨特意给他做的营养餐,见云晔过来,也不理会,自顾自的吃个不停。
“您老人家面色红润,看起来好多了,小侄前些天冒冒失失的夺了您老人家的兵权,现在就还给您老人家如何?”
“老夫从来没有怪罪的意思,主帅病重,副手接管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道什么歉啊,你看老夫现在病歪歪的没个人样子,队伍里的事是管不了了,你再受累几天,话说就快到朔方城了。”说完,还让咧着嘴笑的亲兵给他盖上 薄毯子,说是不到朔方,不用叫他起来这个老家伙,看这几天云烨把队伍打理的不错,就起了偷懒的心思,昨晚还看见他一个人干掉了一整只肥鸡,这时候就病歪歪的装虚弱。
没办法,云烨只好再次打起精神继续处理杂务。
第四节骗死人不偿命
就在云烨的车队经过最后一片农田,农田里还有几个挽着裤脚的农夫,正在给田地浇水,一条小河缓缓的流过,在前面的大柳树前拐了一个弯,像一条玉带环绕着那个普通的村庄。
云烨站在那座古朴的小木桥上,欣赏这难得静谧,只是土坯垒起的庄院,就让他的思绪飞跃了千年,他喜欢这种安静,甚至可以说他觉自己应该属于这里,墙上的青苔,残缺的砖瓦,哞哞叫的大黄牛,无不让他浮想联翩,朝阳初升,群鸟争鸣,荒僻的山村显得更加幽静。
他站在桥上看风景,却不知看风景的人正在看他。
农田里就有几个农夫就正在看他,如果云烨的眼神再好一点,或者他手里恰好有一部望远镜,他就会发现这五六个农夫里,竟然有他的两个熟人。
一个满脸皱纹的葛衣老者捋了一把野草,挑了一根带着甜味的草茎放嘴里轻嚼,直到榨干了草茎里最后一丝甜意,才吐了出来,围着他坐着的几个人似乎对他充满了尊敬,没人作声,只是在等待老者开口。
“离石,你和这个孩子相处得最久,你相信他说的话吗?他真的来自于那些奇妙的神奇之地?你说说你的看法。”
“明老,离石与他相处共计五个月零十天,我判断他是一个很好的孩子,聪明,睿智,博学,尤其难得的是他的心胸极为广阔,弟子曾经用许多学派的不传之秘向他发问,发现他似乎都知道一些,而且都是有的放矢,绝非胡言乱语,尽管有些听不明白,弟子却愿意相信他给出的答案,会是正解。”
“学问一途,只是小道,不是我辈所求。老夫只想知道,他是如何知道白玉京的,听他所言。他的师傅曾经半只脚迈进了通天白玉京,不知何故,却又退了回来,他的成仙即成顽石的道理是不是真的?且不论真假。老夫遁世五十余年,所求的就是有朝一日可以登上通天白玉京,成就大道,哪怕成为顽石,老夫也在所不惜。向道之心需要坚定,离石,你在红尘里打滚的时间太长了,道心渐污,世人与我辈如同蝼蚁一般,不可妄起恻隐之心。”
离石低头袖手,拱手称是。
老者又问身边的大汉:“你寻找他在人世间的踪迹,有没有发现?”
那大汉赫然是熙童。此时的他。一身旧麻衣,赤着脚站在田里,小腿上糊满了泥巴,再也不见一丝一毫的侠客影子。
“弟子在陇右翻遍了荒原,没有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从他的那匹小马身上的线索追索到了一个不大的马群。那里因该是他最早出现的地方,十六名弟子只在一个泉眼边上发现了。篝火灰烬,野兔的残骸。其他再无发现,他仿佛是一瞬间来到了人间。他是否云家幼子的真伪无法判断,当时突遭罹难,当事人早就死的死,逃的逃,再加之年代久远,已不可考证.弟子冒充侠客接近他身边,发现他没有武功,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人,再无其他。”
“你们不知道,夜陀按照离石提供的路径去了云烨口中的昆仑山西王母的天池,证明确实如他所说,哪里冬季气候寒冷,夜陀损失了十六人才到达天池,他没有说错,那里只有一汪碧水,的确没有四时不谢之花,只有漫天的冰雪,是真正的不毛之地。夜陀是这世上有数的高手,常年纵横在荒原大漠,连他都差点没有回来,云烨一介幼童,如何到得了那里?”
老者在弟子们眼中一向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如今面对一个少年的问题,却紧皱眉头,大伤脑筋。
“土豆一物弟子也从皇宫取到,如今已是第二次在种植,产量惊人,五十石的狂言的确有根据,只是为了取得实物损失了一个潜伏皇宫多年的内应。云烨家里有一种奇怪的调料,名叫辣椒,弟子问遍胡人,竟然无人识得,他家还有五株庄稼,云烨似乎非常在意,听他与家里的老夫人说名叫玉米,将来也会如同土豆一般成为无价之宝,弟子愚钝,至今查不出这三种庄稼出在哪里。”
老者看着桥上的云烨,脸上露出笑意,自言自语的说:“你难道真的是无源之木,无根之水吗?小子,你应该是神仙,也必须是神仙,否则,老夫五十年的坚持就成笑话了…”
中国人对长生的希望是狂热的,从古到今都有求长生的,从高高在上的帝王,到荒野间流浪的隐士,他们想了很多的办法以求达到长生的目的,可惜都失败了,他们只能编造一些传奇的故事来自我安慰,为了长生,有的连现有的生命都不在乎。当老者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得知白玉京这个名字时,他大喜,狂喜,而后就在祖宗牌位前叩头认罪,说自己不因该怀疑祖宗,原来祖宗流传下来的故事是真的,没有欺骗后世子孙,通天白玉京真的存在,有人曾经到达过那里,谁先到达,葛衣老者并不在乎,他只在乎自己走的这条路有终点,不是无止境的天涯路。
云烨的出现太奇怪了,多少隐世的家族都在打探他的身世,都在寻找他的师傅,都想知道他在那十五年里经历了什么,他们不约而同地放弃了直接接触云烨,只是想通过严密的调查来弄明白云烨这个神秘的人。
他给了很多炼气士以极大的信心,给了许多想要追求长生的人一个切实的例证,这些人通过各种渠道接近云烨,替他挡开了无数麻烦,甚至于替他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