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钦言目光灼灼地看着我,嘴角眉梢的笑意加深。
“我刚刚接到了一个剧本,故事的主角是天才数学家,也是黑客他习惯于悠闲地拿着咖啡杯,坐在海边的沙滩上,只需要心算就可以破解密码。”
我一个没忍住,笑出来。
“这么容易的话,我们这些靠电脑吃饭的人都可以去死了。”我特别认真地看着他,“这剧本太胡扯了,你如果真演了这个角色,一定会被笑死的!”
他微微笑了。
“我想,你说得很对。”

电脑的拆卸工作我从来不假手于人,沈钦言就给我打下手,帮我把机箱和各种零配件放到厚厚的泡沫包装箱里,然后搬到车库的雷克萨斯上。不得不说,有个力气大的男人帮忙干活效率快多了。
沈钦言肩宽腰瘦,给人的感觉瘦削、颀长,但力气相当惊人,我要上下三次才能搬走的东西,他一次就可以搞定,并且可以把箱子抱得十分平稳。偶尔抬头看他的背影,细腿长腰,蕴涵的力量惊人,脊背笔直得像一面墙。
上上下下三趟之后,终于大功告成。
我最后收拾了几件常穿的衣服塞进行李箱,他顺手接过,问我:“还有没有?”
“不搬了,其他家里都有。”
我们一起下楼,回了白莎道。
爸妈开始环球旅行之后,我家每个星期都有钟点工来打扫,房间内相当干净,井然有序——至少比我之前住的那套小公寓整洁,我用指纹打开大门的锁,请他进了我家。
我们两家户型相似,一楼有客厅厨房餐厅和一间客房,以前是作为佣人房,二楼是主人卧房和两间书房。我的书房在二楼左侧,站在阳台上远眺,白莎道的林荫道一览无余。
沈钦言挽起袖子,帮我把各种箱子搬到二楼书房门外放下。我则开始了和刚刚拆卸工作相反的逆向操作,重新安装电脑。
沈钦言并没有插手组装电脑的工作,甚至书房都没进,站在门口问我:“你父母这段时间都不在家?”
他当了两周的邻居,也应该发现我家几乎无人进出。
“是呀,他们环球旅行去了,现在正在巴西,可能到年底才回来。”
他“嗯”了一声,还以为他准备就这个话题进一步展开,没想到他换了话题。
“杜梨,你对晚餐有什么偏好吗?”
“什么?”
“我正在问你,你对食物的偏好。高热量食物、甜食、海鲜,都可以接受吗?”
这声音是从我头顶响起的,我一愣,停住了手里的工作,下意识抬起头,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沈钦言踏过了厚厚的地毯走到了我身畔。他俯视着我,深刻的视线藏在长长的睫毛后。
老实说我根本忘记晚餐这种事情,于是还坐在地毯上,傻乎乎地回答:“嗯…我不挑食,晚餐吃什么都可以。”
“好。你打理书房,一个小时够了吗?”
“差,差不多…”
“那好,现在五点四十,”他抬腕看表,“那我先回家,一个小时后,我把晚餐送过来。”
“咦——”我愣了三秒,看着他即将走出房门才恍然大悟,“沈先生,你说什么?”
他转过身体,看着我,“我们刚刚在讨论今天的晚餐,你说你不挑食。”
“啊,你的意思是,你做我俩的晚饭吗?”
“对,”他对我露出一个“请宽心”的笑容,“你不必担心,我厨艺很好。”

是的,他的厨艺真的非常精彩。
我也没搞清楚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一步——我和他在我家的餐厅中对坐吃饭,我们面前摆放着肉末韭菜煎饼、糖醋烤牛肉、蒜蓉煎鱼…因为刚刚出锅的原因,不论是鱼和粥,都冒着热气,鲜美扑鼻。
吃到嘴里的时候,我一瞬间觉得自己看到了满天神佛。和这顿饭比起来,我宅在家里和当乔希宁助理时吃的外卖都被虐成了渣。
我今天体力消耗特别大,闻到气味的一瞬间,觉得自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好像一辈子都没有这么饥饿过。
一般来说,我对食物都不执著,有的吃固然好,没有也可以。但是美味和不美味又不一样了。人家辛辛苦苦做了饭,身为受邀者,一定要吃得一干二净才能表示谢意——这点礼貌我还是知道的。
我觉得自己飘飘欲仙,能让一个大明星为我做晚饭,这简直是梦中才有的情节!
“合你的胃口吗?”沈钦言问我。
他根本不必再问,只看我的状态就是答案了。我满嘴都是食物,根本无暇搭话,于是用疯狂地点头表达我的态度。
他勾着唇角微笑,“你喜欢就好。”
为了表达感激,我匆忙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差点被噎住。他递给我装着橙汁的酒杯,我忙灌了口,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
“让你见笑了…”
他摇头,举起自己手中的另一只酒杯,和我的杯子轻轻一碰。
他微笑起来,“我只是想说,欢迎回家,新邻居。”


第十一章邻里之间
他未必能听懂我说的每一个专业名词,但却是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优秀的谈话对象,他总能在我的话里寻找到关键的信息,再提出疑问,于是我再详详细细跟他解释一遍。

有稳定工作的生活比我想象的还要规律。
以前我在家SOHO时,吃饭总是有一顿没一顿,当乔希宁助理的时候也差不多,有一度吃外卖吃到恶心,怎么看都不是正常人的生活方式。
父母和大哥对我搬回家的举动表示了赞许,说“早该回家了”,但又忧心我一个人的吃饭问题,甚至想给我请个保姆,被我婉拒。要知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我的生活正朝着正常人的行列大跨步前进,我自信有能力打理好自己的生活。
我现在,每天早上七点半准时起床,出门时有一半的几率看到沈钦言穿着运动服在林荫道上晨跑,那条叫“哈利”的苏牧顺从地跟着他一路小跑。我往往会边开车边跟他打招呼。
八点半左右到达公司,在公司吃早饭,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在IT公司工作,上班是半点也含糊不得的,效率要求极高,一整天脑细胞都在疯狂地运转。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我现在的状况和之前SOHO时截然不同,我推辞掉了以前的客户介绍过来的一些安全测试的工作,于是觉得下班后轻松多了。
我们时有加班,但目前来说,还不会太晚,回到家最晚不超过八点。晚饭也完全不是问题,因为我几乎都是在沈钦言家吃的。
绝非我主动要去蹭饭,在我成功地帮沈钦言修好了那台进水的电脑之后,他向我咨询“如何改造房屋的安全系统”,这可真是问对人了。
我非常赞成他的态度。作为一个大明星,他对系统安全的要求应该比一般人更高一些。钱不是万能的,但总可以买到一定程度的安全。
沈家的安保系统还是当个黄先生留下的,早已过时,且这些年都没有专门打理,需要改进的地方实在很多。沈钦言显然不缺钱,于是我花了一天时间,为他提出了一整套完美的方案,比如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防灾预警系统、门禁系统、生物识别系统、电器控制系统等等。
当晚我们一边吃饭一边讨论我的安全方案。沈钦言是个非常好的倾听对象,虽然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电白,但并不妨碍他学习。他看着我在电脑上的演示,专心致志地听我解说各个专业名词,然后提出问题。
他指了指屏幕,“生物识别?就像你书房的指纹锁?”
“对。”
“但我用不上,”他解释说,“我不像你那样,工作内容需要保密到这个程度。我的书房只有书。”
“噢,那好…”我划掉指纹锁。
“电器控制对我来说也没有必要。”
我说,“我觉得挺好用的。你想,所有的电器都可以自动开关、定时,只要坐在电脑前,门都可以自己反锁呢。”
他不知为何微笑起来,“我不介意在屋子里多上上下下。其余的部分就按照你的意见安装,需要多少时间?”
“几个星期吧。”
“嗯,好的,”他点点头说,“到时候要麻烦你多给意见。”
大抵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们总在一起吃晚餐,周末的时候如果我们都不出门的话,我有时候连午餐都跟他一起吃。因为我怕狗,很多时候他把晚饭送到我家,屡屡叫我受宠若惊。他对厨艺有很深的造诣,连续一个月居然都没有重样,简直和我那身为家庭主妇的妈妈一个水平。
我对他的厨艺相当好奇,“沈先生,我没想到你这么擅长做饭。”
“片场的盒饭吃得太多,也就自己动手了。”
一次次对坐吃饭的过程中,我们也就熟稔起来。
他性格内敛,话不多。除了乔希宁之外,我和现实生活中的异性交往得不多,完全没有和沈钦言这种有着神秘气质的大明星相处的经验。就算我对他非常好奇,但也不清楚哪里话题应该问哪些不应该问。因为害怕冷场,我就一个劲说话。我谈起我的求学经历、一些有趣的朋友、在网络上遇到的新鲜事,尤其是谈到信息安全的相关内容,我简直就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滔滔不绝,专业名词和英文一串串地往外蹦。
他未必能听懂我说的每一个专业名词,但却是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优秀的谈话对象,他总能在我的话里寻找到关键的信息,再提出疑问,于是我再详详细细跟他解释一遍。
大抵是因为我经常谈起网友的缘故,他问我:“你在电脑上的时间很多,那我们可以在网上聊天吗?”
我一愣,“当然了!”
我很诧异我怎么才想到这个办法。平时我和他都是通过电话联系的,但我上班的时候几乎没时间摸鱼接听电话,但如果我们交换了邮箱和常用IM号码,就不会再出现无法联系的情况了。
他拿出自己的笔记本,添加我为好友,“你的网名是Elinor?听上去有点像你的名字。”
“啊,你怎么知道的!的确和阿梨的谐音有关呢,”很少有人能把我的真名和网名联系起来,我又惊又喜地跟他说,“我刚学会上网的时候给自己取的,本想用的是Alee,但怕和真名太接近有人会猜到,后来把A变成了E,再加上了-nor作为后缀,变成了Elinor。所以,也有人叫我小艾。”
那之后我们时常在网上聊天,有人在网上和现实中截然不同,但沈钦言一定不是那种性格分裂的人。他即便打字也不肯多打,我有时候一边写着代码一边和他聊天,往往我打了三句他才打了一句。
身边有一个关系密切的邻居,晚上回家看到隔壁的灯光都觉得温暖得多。唯一的问题是,我蹭吃蹭喝的次数似乎太多了。如何我们俩都在餐厅吃饭,毫无疑问用AA制,但吃他做的饭自然不能谈到钱。
我帮他做参谋是一回事,参谋不过是嘴上功夫,完全不费事。但他的回报实在太持之以恒,已经远远超过我的付出,让人坐定不安。每次下班回来后不用再操心晚饭吃什么的日子非常美好,但我知道,一旦习惯之后忽然失去,那种失落感一定难以形容。
一个月后他家的安全系统升级完成,我不好意思再去蹭饭,但他却依然在我晚上下班前给我打电话,商量晚上吃什么。我想我一定是被他惯坏了,明明知道这样只会给他添麻烦,但大脑里却有另一个小人在疯狂地叫嚣:“又不是你主动要求的,是他打电话给你的,他可不是那种虚伪的人。”他在电话那头静静地等待,我于是厚脸皮地说:“法国菜。”
他在电话那边微微笑了,说:“好。”
当晚我看到餐桌上丰盛的大餐,愧疚感油然而生。我承认自己养尊处优备受宠爱地长大,但也知道世界上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
我忐忑不安地问他:“沈先生,我给你添麻烦了吗?”
“没有。”
他语气很肯定。
“我是觉得,老让你破费不好…”我摆摆手,“不,也不钱,主要是时间和精力啊。下厨很累,还每天都麻烦你送过来。”我们两家虽说是邻居,但从我家大门走到隔壁家门口,还有近百米的距离。
“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去我家吃饭,”沈钦言看着我,“但你不是怕狗吗?”
是啊,他家那只苏牧实在吓人,白森森的牙和庞大的体形都让我紧张。
我咬咬牙,硬着头皮道:“不不,其实也没那么怕…”
沈钦言看我半响,忽然笑了。
“那好,以后到我家吃饭?”
“哦,好。”
沈钦言转过身,开始收拾餐具。我家的料理台是比照我母亲的身材做的,对沈钦言来说略矮,他不得不微微弓着身子垂着头,他从来话不多,专心做事时尤其如此。我忽然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从小到大,我父母就是这样在厨房一起忙碌的。
他忽然说:“两个人一起搭伙吃饭,总比一个人好,你不觉得吗?”
我拼命点头。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有人会听你说话,有人在厨房的灯光下对你微笑,就像此刻一样。他最后说:“远亲不如近邻,互相帮忙是应该的。”
互相帮忙,也是我妈妈信奉的邻里相处之道。经过之前一个月的相处,我觉得沈钦言的工作安排着实诡异。我好歹是给乔希宁当过助理的人,他这样级别的明星,着实不应该这样闲。乔希宁从来都忙得脚不沾地,一个月能休息一天就万幸了,沈钦言却似乎游刃有余。
我和他也慢慢熟悉了,这些问题也能问出口:“你不忙吗?怎么还有时间天天在家做晚饭?我看到电视上有你的新广告。”
“那是几个月之前拍的。”
我老老实实地说:“我给乔希宁当助理的时候,他可忙得很。”
沈钦言眼里露出些微笑意,“等他到了我这个年纪,就忙不起来了。”
“…你又不老,”我说,“那你也不接新片吗?”
他一边洗着餐具一边摇头,“对我来说,一两年一部电影,就足够了。”
“呃…”我欲言又止。并非不同意他的话,只是我想到如果乔希宁只能一年发一张唱片,敏姐一定会心碎大哭的。新人层出不穷,粉丝都喜新厌旧,明星不勤奋的话,很快就会被遗忘甚至淘汰。
“我只是想歇一歇,”他揉了揉眉心,“我对赚钱也不是很执著,足够用就好了。”
“遇到特别好的本子和导演呢?你会不会多接几部戏?”
“《众里寻他》这样的电影也不是每个演员都能遇到,可遇而不可求。”
原来他对《众里寻他》的评价这么高,说得我很是向往。
“我当时跟着乔希宁的时候,在片场待了这么久,但还不知道《众里寻他》这部电影的故事梗概呢,完全是云里雾里。”
沈钦言略微一顿,抬眸看着我,“剪辑完成后有多场内部试映,我带你去。”
“咦?”我睁大眼睛,“啊,我也没有这么着急…”
“看正版的话,首映式也可以。”
“啊?”男主角带我去看电影的首映,我觉得自己心跳加快,“那…会不会不太方便?”
“不会。”他回答得干脆利落。“那就说定了。”
我眨眨眼,这就说定了?不对,我之前想说的不是这个问题啊!他做事从不显山露水,但特别能牵着人的鼻子走。

不论如何,从第二天开始,我下班后倒是经常去他家。
和来我家时不一样,沈钦言在家的时候都穿着舒服的便装,看上去说不出的自在。或许是因为担心我怕狗,他把哈利系得很好,别说狗,我连一根狗毛都没看到过。只有一次被哈利吓了一跳。哈利正隔着窗户冲我摇尾巴,眼珠子精光迸射,死死地盯着我,我双腿开始发抖,几欲夺路而逃。半响后才想起还隔着道玻璃门。沈钦言也不说话,走到墙边一把扯上了窗帘。
“哈利今年八岁了,我养了也有六年了。”
“咦?”
我没想到他忽然跟我聊起这条大狗,以前他都不提,我自然也想不到问。
“作为狗来说,算是上了年纪的狗了。”
“嗯,是很老了。”
我虽然不喜欢包括狗在内的一切毛茸茸的宠物,但不等于不了解基本的动物常识。
他微微一笑,“我以前也没有想过养狗,但拍了《地久天长》后,觉得单身男人养个宠物也不坏。”
单身?我睁圆眼,随即想到,噢,是的,《地久天长》是他六年前的一部电影,那时候他的确是单身。我记得《地久天长》是部感人肺腑的爱情电影,讲述了一个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故事中有只小狗是贯穿全剧的线索。总之,这是个特别适合情人节的时候小情侣一起去看的电影,看到最后热泪盈眶又觉得幸福不已。
“不觉得很麻烦吗?”我说,“猫猫狗狗的,到底是宠物,平时看着可爱,可关键时候总给主人惹麻烦。比如上次你的电脑,就应该是被哈利弄坏的。”
“不麻烦,哈利很温顺。只是有时候需要长期出门拍戏会不方便一点,”他说,“不能带它去外景地,通常托付给朋友。”
我点点头,下一秒忽然灵光一现,点点滴滴的线索贯穿起来,所谓醍醐灌顶不过如此——
啊,莫不是他已经接拍了新片,在他外出的时候,想把哈利托付给我?
这就完美地解释了他为何要对我这么好,给我做饭了!人只有在有求于人的时候才会特别殷勤啊,若是他有别的请求,我当然会义不容辞地答应。但是,帮他养狗?养金鱼还可以考虑,狗是我的大忌!
不行,绝对不行!
“不用那么紧张,”他嘴角微扬,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打量了我两秒,摇了摇头,温言道,“我不会让你帮我养狗的。”
“啊,你怎么知道我在想这个?”我脸一定红得像猴子屁股一样。
“你表情很丰富,这不难猜。”他说。
我的表情到底多丰富才会让他第一时间就猜到我的想法啊!我红着脸低下头,埋头苦吃。
直到我们开始收拾碗筷的时候,我才小心翼翼地捡起之前的话题。
“沈先生,你经常这样吗?”
“什么?”
我把话问出来,“嗯,我是说,做饭给别人吃…”
“不经常。”
我心思纷乱如麻,停下了手中的活,把碟子放好。沈钦言把最后一只盘子清洗干净,擦干净了手上的水珠,一边放下卷起来的衬衣衣袖一边转过身来,定定地看着我。大抵是他家厨房光线明亮,我觉得他看我的视线也亮得惊人。
我有点疑惑,他那么好的厨艺是从何处锻炼出来的?
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做什么事情都比别人好。
我深呼吸,“那么,安小姐呢?”
“曾经她经常来我这里蹭饭,”沈钦言顿了顿,“最近她事情较多,不太常来。”
“难怪这一两周我没看到她…”
“为什么你认为她会来我这里?”沈钦言看着我,仿佛我问了一个“太阳为什么不落到地上来”之类的大问题。
“为什么…”
我下意识地喃喃重复。在“她难道不是你女朋友”这句话出口之前,他已经淡定沉稳地说出了后面的话。
“她不是我女朋友,从来也不是。”
我呆了两秒钟。
“可是不都说…”
我在揣摩别人心理上着实不是优秀的人才,一时间也想清楚他为什么告诉我这么私人的事情,但是…我心口微微一动。
“我知道娱乐新闻中是这么说的,”沈钦言朝我走近一步,“实际情况是,我和安露是好朋友,我们有各自的生活,有时虽然交集,但从不涉及男女之间的感情。”
“我二十一岁开始拍电影,那时候是新人,安露帮我很多。你应该知道安露的家世。”沈钦言语气平静,仿佛说着别人的事情,他肢体语言不多,只是偶尔会短暂地垂了眼眸,扇子似的眼睫毛轻轻一抖。
“噢,是,是的…”我脑子中就像有十面大鼓在敲,轰隆隆一片,思绪全乱,说出来的话亦是结结巴巴,“嗯,我听到敏姐…就是乔希宁的经纪人说过。”
“最开始,我和安露都需要一些新闻,于是顺水推舟,放任记者们猜测。你当过乔希宁的助理,应该能够理解。”
我有点混乱,但还是点点头。
理解,那是当然的。
但我的大脑为什么这么迷糊?
“我和安露没有否认过,但也从来没有正面承认。”沈钦言顿了顿,“年复一年,时间让这则新闻变得尽人皆知。同时,也渐渐成了生活常态的一种,好像吃饭睡觉,也不会有人特地来关注我们。但也不能说我们无法澄清。只是这么长的时间中,我和她都没有遇到什么人,能让我们愿意主动澄清‘我们并非男女朋友’一事。”
也就是说,他和安露起始于友情,由各取所需产生了绯闻,然后维持现状了多年。我想起乔希宁和宋亦涵,他们的交往也因为谣言而起,但却有了意想不到的发展;而沈钦言和安露却没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