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之璐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看那份最名不见经传的校报那么久,她忐忑的想,自己写错了什么?八开的报纸,他的访谈占据了二分之一的版面。客观纪实,很是四平八稳,他说的话她一个字都没动。报纸上印了一张黑白的图片,相当英俊的年轻人,穿着深色西装,脸微侧,下颏扬起,鼻梁高挺,狭长的眼睛里蓄满微笑,浑身上下都流露出那份不多不少的潇洒和自信。
其实他动起来比静止的照片好看多了。静止起来,不过是个英俊的男人而已;动起来的时候,彻底展现了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看着自己的照片,问她,这张照片,是你选的?
之璐摇头,诧异他怎么会想到了这里,肯定的回答道,怎么会是我呢,是校报的组版编辑选的。
他的眉毛往下一压,说,写的不错,我请你吃饭,如何?
之璐稍微一怔,为了这么篇报道请她吃饭,太小题大作。她摇摇头想拒绝,他又说,今天是不行了。过几天怎么样?我给你打电话?
结果那顿饭一拖就是两个个星期。她那时在食堂吃饭,接到他的电话一时都没想起来是谁。见面时他说真是对不起,然后就自作主张的再请她吃饭作补偿。
之璐当时真是苦笑不得,感觉自己比他还抱歉,连连摇头,重重的摇头说,叶先生,真的没什么啊,一顿饭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早就忘记这事了。
不知怎的,叶仲锷神色不豫的看她一眼,你已经忘记了?
之璐说,是啊。我看,下次吃饭也没太大的必要吧。无功不受禄,就算有功也不能随便受禄的。这顿饭已经让我很不好意思了,谢谢你。
叶仲锷放下刀叉,凝视她的眼睛,说,这顿饭让你不愉快?
完全不是这样。那顿饭他们吃的相当愉快,他谈吐不俗,两人有不少的共同话题,钟之璐是单纯了一点,但是她看书多,知识面的广博得让对面的叶仲锷吃惊,政治,哲学,文学,科学上能聊得很好,他们一唱一合,配合堪称完美。后来两人谈恋爱的时候,他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劝她,之璐,你的性格,不适合做记者,你应该留在学校里专心做学问,你会有真正的成就。毕业之后直接念博士,在留校做老师教授,我养你就可以了,你乖乖念书吧。
她当即瞪圆了眼睛,强烈反对。他听了,叹了口气,之后都没再提过类似的话题。
在这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她不知怎么的,想起了这谈话。是的,他是有道理的,他一直是有道理的。随即又想起第一次回家时,钟载国跟她谈起自己的准女婿,评价说,叶仲锷这个人,对内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对外犹如外交官那样滴水不漏,尤其难得的,是极具知人之明,看人相当精准,说完后又建议他们结婚后,她都听他的。
怎么可能听他的,她把爸爸这番话当成了耳旁风,让它飞过去了,连云彩都没留下。那时候她太年轻,像第一次张开翅膀的雏鸟,不论三七二十一都要往外飞,谁的话根本听不进去,一定要等到吃苦才开始后悔。
吃苦,这也是成熟的必然经过,没有人逃得开。可是,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如此的惨痛。
敲门声响起来。之璐飞奔着去开门,有人来,她们就有救了。门一打开,她当即愣住。走廊的风卷着雨水气吹进屋子,她忍不住一个哆嗦。
那时还没有来电,来人之一的鲁建中带着电筒,他穿着雨衣,水顺着胶布往外淌,他目光不掩诧异;而另一个人,不论是身材还是外貌,都是她再熟悉不过的。电筒光芒有限,她只能看到他脸色铁青,目光凌厉如刀,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滴,那间昂贵的休闲服几乎湿透了。
这是个什么状况?这么大的暴雨啊。要是路上出了什么事情——之璐脸苦笑都没力气,她侧身让他们进来,摸索着从鞋橱里拿出两双男式拖鞋,摆好,站起来的时候,重复说,谢谢,谢谢。都不知道自己在谢谁。
两位男士一前一后的走进客厅,上了一级台阶,在沙发上落座。电筒放在茶几上,橙色的光向外,可是客厅太大,黑色太深,就像黑洞一样,把光芒深深的吸了进去,都没个回音。之璐想,停电也有个好处,不用看到对方脸上的神情。她介绍:“这是公安局的鲁建中刑警,这个小姑娘是杨里,许惠淑大姐的女儿,”一顿,看向另一个方向,说,“这位是我的前夫,叶仲锷。”
叶仲锷伸出手,说:“鲁警官,你好。刚刚在楼下,碰见过了。”
鲁建中也伸手一握,“叶先生,你好。”
刚刚在楼下的停车场已经见过对方,电梯不能用了,两人沿着楼梯走上来,目光对上过几次,礼貌的点头,猜测在这样的雷雨天气,对方会去哪一家。最后终于双双停在同一扇门门口,尴尬和压抑陡然到达顶峰。
前夫?鲁建中心里浮起不安的感觉,他竭力把那种感觉压下去,强迫把那些纷乱、没有头绪的念头暂时压下去,以警察的身份思考。他借着微弱的光芒,仔细的打量另一边沙发上的之璐和一声不吭的杨里,一路上焦灼不安的那颗心终于松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说:“你们没事就好。那个人有没有可能还在屋子里?”
“不知道,”之璐说,“我们在客厅坐了这么久,没有感觉有人出没。”
杨里在一旁补充:“我看着时间,刚刚二十九分钟。”
鲁建中沉思:“会不会是你们的错觉?”
之璐苦笑:“怎么可能?”
卧室的灯忽然亮了。之璐几乎是跑过去站起来把客厅的灯一一打开,回来之后站在茶几前,指着电话线,说:“你们看。还有卧室的电话,我估计线也被切了。”
鲁建中面色一凛,拿起那根电话线,看了几眼;又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哪个人的?”
杨里说:“打雷的时候我醒了,起床去厕所。那时候刚刚停电了。我从厕所出来的时候,看到厨房门口有个黑影子,闪电一过,那个人又没了;我吓呆了,去那边卧室找之璐姐。”
“是,我开门的时候,也看到了一个黑影子,就站在酒橱那里。”
“多高?”
之璐回忆了一下,挫败的摇头:“完全看不清楚。”
“我也是,”杨里声音小的很,“吓坏了,根本不记得了。”
鲁建中若有所思的“嗯”一声,起身,说:“我去检查一下。”
自进屋后叶仲锷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之璐,他听完事情经过,沉声说:“你打电话原来就是问我这个,竟然有人闯进家里来了。你真是——你真是,让我说你什么好!”
这么些年第一次见到他脸色阴沉到这个样子,之璐都傻了眼,在他的注视下,目光低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杨里却不知道哪里来了勇气,怯生生的开口:“叶大哥,你别怪之璐姐,这个事情谁都想不到。”
这句话让叶仲锷打量了一下杨里,他对她温柔和蔼的笑笑;然后抬头看之璐,立刻变了一个人,神色毫不客气。之璐知道这件事情难以解释,更担心他感冒着凉,说话带这些她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恳求意味:“你头发衣服都湿了,去换衣服吧,家里还有你一套衣服。”
叶仲锷亦想单独跟她单独谈话,紧着眉头大步流星的跟她进了卧室,手上一用力,带上了门。
之璐打开衣柜的门,半蹲下,拖出最下面一格,找出了一件白色休闲的外套递给他,解释说“新的,你走之前订做的”;在他换衣服的时候,又拿出一条干净的毛巾,转了个身,看到他把换下来的湿衣服挂在衣架上,然后坐在床沿,前额上粘着的头发也都湿透,这个情景如此熟悉,她一瞬间就不会动了;他坐在床沿,她站在一旁,把那条纯白的毛巾攥在手里,迟迟没有递出去。
叶仲锷看着她,锐利的目光仿佛是画家手里的笔,先勾勒出她的轮廓,再是全身的细节。精神很差,并且比以前更瘦,因此看上去高了一点,好像风都能把她吹倒在地上;以前那么精神的钟之璐现在无精打采,仿佛不会笑了,随时随地都能走神。灯光自她漆黑头发一路跌落,折出一点黯淡的光。
他深吸一口气,觉得心中绞痛,那种疼痛很快扩展到了全身。可是该问的该说的,还是不能放过:“钟之璐,你最近都做了些什么?你在镜子里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
她没说话。心里有数,像这个样子,只有一个原因,这个正在训斥他的男人,不要她了。她把毛巾递给他,斟酌着把许淑惠和杨里的事情说了,想了想,还是把被人威胁的那段事情隐去,她实在不想让他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到了这个地步。
“只有这些?”
“嗯。”她肯定的说。
叶仲锷听完,已经恢复镇定冷静。他左边的眉毛微微上扬,之璐知道这是他面对极难问题时才会露出的表情,可是他却撇开这个话题,转而说:“鲁建中跟你什么关系?”
“他负责调查许大姐的案子,帮了我很多忙。”
窗外的雨声渐渐小了,叶仲锷微微笑了一下,亲切而模糊的微笑,曾经她最熟悉的笑容。他草草擦了头发,随即站起来朝外走:“出去吧,看他找到什么线索没有。”说着,顺手把毛巾挂在了衣架上。
几步之后,感觉自己外套的后摆被人用手拉住,明显的求救信号。之璐从来都不轻易服软,仅有的几次都是如此。她扯着他的衣服,一回头,准能看到她垂着眼睛,咬着下唇,艰难的把话说完整。
这次也不例外,他目光稍低,没有意外的发现她的手抓着他的外套,皮肤的颜色和外套的颜色不相上下,他一时竟然不能分开;他无声的看着她毫无血色的脸,听到她喃喃说:“谢谢你能来。今天晚上……你能不能不走?我怕。”
[十一]
结果出乎人意料的是,鲁建中这样优秀的刑警,在房间里居然什么线索都没有发现。没有任何可疑人士;他可能到达的地方没有留下明显的脚印;门亦没有被撬开的痕迹;阳台没有攀爬的痕迹。除了那几根断掉的电话线和书房里满地狼藉的情况,那个人好像完全没有出现过。或者说,在她们惊慌失措的时候,那个人打开门溜走了。如此高明的作案手法不得不使人想起许惠淑的案子,也是事后无迹可寻,看来,这个人有着很强的反侦查经验,高明得让人心惊胆寒。
他们站在乱七八糟的书房里,人人表情严肃。鲁建中说:“明天我会去跟小区保安要录像带,再让人来这里取一下指纹。锁一定要换,安全意识要增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说着他审视的看着钟之璐,问,“这个人到底是冲着你来的,还是杨里?你以前的得罪过什么人?”
房间里所有的目光都汇集到之璐身上,气氛凝重,她想笑笑缓和气氛,可却怎么都笑不起来,最后说:“我当记者时得罪的人,恐怕十个指头都数不清。”
叶仲锷不经意的瞥她一眼,淡淡开口:“不是你。”
之璐一愣:“怎么?”
没有回答她话的意思,叶仲锷看向鲁建中,说:“鲁警官,我们单独谈一谈。”
听到这话,之璐虽然疑惑,但是也无可奈何,她低头拉一拉正在自己身边发呆到目光茫然的杨里,出了书房,下了楼。
十分钟后他们从楼上下来,从二人的神色上什么都看不出来。鲁建中对之璐和杨里打了个招呼,说自己要先走;时候已经差不多凌晨两点,雨基本上停了。之璐知道他是开着警车来的,回去也近,而且,叶仲锷在这里,她不好强留下他,只能感谢再三,送他出了门。她隔着门缝最后看到的,是他古怪的神色和嘴角的那丝苦笑,她有点诧异,但最后什么都没问出来。
片刻后杨里也去睡了,客厅里再次剩下她和叶仲锷。他们站在客厅的磨沙水晶吊灯下,光影在二人身上流转,她看了他一眼,刚刚对上他的视线,然后约好了似的停顿了两秒钟,就知道说什么了。叶仲锷朝她走近了一步,说:“我明天让人换锁。还有,今天晚上,我睡哪里?”
之璐拿手指在屋子里一晃,说:“房子是你的,你要睡哪里就睡哪里,”说完又想起他从来只睡卧室,忙忙说:“嗯,你睡主卧室,我去楼上睡。”
“楼上的卧室几个月没打扫了,哪里能睡人?”他挥手,轻描淡写的说,“算了,一起挤一挤吧。”
二人在那张床上都“挤”了好几年了,哪里还有什么好腼腆的,又不是当年的钟之璐,没结婚之前宁可睡沙发睡地板都不肯跟他睡到一张床上去。而且——她的确是怕了,她的失眠问题没有缓解,还疲倦,疲倦得抬不起头,如果他在身边能有个好觉的话,也好。
其实只要他在这个屋子里,她就很安心。听到浴室传来的水声,她放心,是那种可以把命交给他的那种放心,眼睛也迷糊起来,几乎睡着的时候,感觉床身一动,眼皮下微弱的光芒随之消失,应该是他关了灯。不过今天没有灯也不要紧,他的呼吸,他的味道就在耳边,比任何催眠的药物更有效用。
她想要再次睡过去,依然打强精神,轻声说:“谢谢你。这么大的雨赶过来。”
“不客气。”
不知怎么的,之璐想起电话里的那个软绵绵的声音,一句话不可抑制的从嗓子里冒出来:“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有人在你身边?是戴柳?还是别人?”哪怕是两人最亲密的时候,她都不曾问过他任何有关别的女人的事情,可是离婚了,却反而能说出来了,随即觉得懊恼:“忘了这个,我随便问问。”
叶仲锷胸膛微微振动,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你在乎答案么?”
当然在乎,可无论如何都不想知道,有极大的可能性,这个答案让她再次堕入深渊,于是说:“不,你不用告诉我。”
话音一落,她那床被子被掀开,一双手迅速的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另一只手从她的头发后面伸过去,双臂稍微一用力,她就落入了身边人的怀抱中,以他的手臂为枕。床身很宽,再睡两个人都未必会很挤。可是他还是要凑过来,像以前那样抱着她,炙热的唇停在她的脖颈处,并且没有说话。
之璐怎么会不知道他身体的这些小细节源源不断的传达出来的情绪和欲望,她提醒自己,他们离婚了,离婚了。没有义务,道德上也说不通……可怎么都挣扎不开,抑或是不想挣扎?她心里想着不知从哪本书上看来的一句话,两个相爱的身体,如何才能不往一起纠缠?
黑夜里,薄薄的鸭绒被下,她闭着眼睛,在直觉的带领下,脸蹭贴着他的耳边。他的头发尚有湿意,因而显得很软,散发着清淡香味。熟悉的味道又回来,被这种香气蛊惑,她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反手搂住他的腰,
小小的一个动作,让一切蓦然无可收拾。
接下来的一切如此的顺理成章。两人的睡衣内衣大部分都给叶仲锷扔到了床下,之璐在他身下浑身发抖,感觉到他身体里面的有条河流冲破堤坝,四处蔓延,蔓延到她的身体里,恣肆奔跑。
最紧张的时候,她意识涣散,一遍一遍的叫他的名字;被叫的那个人在微弱的光线下看着她的脸,五官精巧优美,额角,甚至细长的眼睫毛上都细细密密的汗水。认识这几年来,不论在什么事情上她都固执,除了这个时候才会软弱下来,任他攻城略地,任他进入和占据。他于是狠狠的,再一次深入她,同时吻下去,声音近乎咬牙切齿:“钟之璐,你怎么就不让我省心?”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清晨。窗帘厚实,白光就从间隙勉力挤出几线光,细长的光线勾勒出窗帘的轮廓,房间里依然是寂静和暗淡的。之璐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班也不想上了,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可是这一翻身就撞上了一个人。
睁开眼睛,看清身边人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一霎那觉得过去的时光又回来了。她呆了呆,迅速抱着被子坐起来,退出去老远。叶仲锷嘴角往下一压,两人缠绵的无法分开的景象还在眼前,在那个时候,他以为他们之间如坚冰的关系会缓和恢复,可一觉睡醒,就变了个样子,仿佛他是毒蛇,避之唯恐不及。知道她脾气倔强,顿一顿之后,叶仲锷开口:“你不想说什么?”
钟之璐心里也是五味陈扎。他没有穿上衣,上半身裸露在空气里,皮肤紧致,线条完美,在晦暗的屋子里分外明亮,让人移不开目光。曾经熟悉的身体,曾经的丈夫,她本来什么都拥有的,可她亲手毁了这一切。
是啊,结婚与相爱也许确有关系,但是离婚,与不爱,也许毫无关系。之璐忽然觉得心酸,侧头不看他,说:“对不起。我做你的妻子,真是失败,失败透了……你要跟我离婚,也有道理。”
叶仲锷貌似无意的看她一眼,目光中有冰冷的寒光掠过:“你就是跟我说‘对不起’?”心里不是不绝望的,还是老样子,他想听的话,她始终不肯说,至少,在清醒状态下,始终不肯说。
其实之璐隐约猜到了他要她说什么,可事情哪里那么容易。按照朱实的说法,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已经让她精神有些异常;她实在是没有勇气再试第二次。如果这次她还做不好,叶仲锷不会再对她有任何的感情。那个时候,她才是什么都没有了,彼时,何以存活?
叶仲锷一言不发的开始穿衣服,之璐也在柜子里翻衣服,就像以前习惯的那样。只是比起以前,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不约而同的缄默,都不愿意看对方的目光,一直到出门前,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小心翼翼的跟邓牧华说自己下午要去公安局,能不能请个假?邓牧华眉心打了个结,盯着她半晌,方叹口气,说,回去吧,停了停,又说,清宁给你开的那些补血的药,你没吃吧,脸白得像什么样子了,你好好休息吧,不然我给你放长假?
之璐顿了顿:“师姐,我知道经常请假很不方便,我昨天想了想,如果有人有意见,那我可以辞职。”
邓牧华用目光剜她一眼:“辞职?你工作做得很好,辞什么职?”
之璐抬起眼睛看她:“师姐,谢谢你。”
她眼睛蓦然一亮,眸子里波光粼粼,让邓牧华看的一愣,颇为感慨,摇摇头说,“还以为当年那个钟之璐又回来了。那时你可真是半点不知愁滋味啊。现在都这样精神不济,编辑工作还做得相当不错,以前做记者的时候,都不知道会多出色。”
之璐不作声,埋头吃饭,多出色还不是被人一脚踢出门。一次矿难,她去采访,差点就也死在了井下;半夜的时候从偏远的采访地回来,车子出了车祸,挂在悬崖边的几棵树上,摇摇欲坠,仿佛是好莱坞的大片那样刺激——她喜欢做记者,她要证明自己不用靠着叶仲锷就能做一个成功的记者。结果,再怎么努力,不过是肥皂泡沫,碎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站在公车站等车,顺便买了几份报纸。乍一眼看去,没有了她的南方新闻报照例是做得风声水气,以前她负责的版面现在由别人负责,中规中矩的新闻聚焦,挑不出什么错。她捏着那份报纸,站在路边发呆。
跟报社主任谈完话后已经是晚上,办公室里还有不少人加班,她用了个小箱子把自己的东西装好。她离开的时候很有气势,甚至还开跟同事们开了几个玩笑才走了出去,主任跟她说,他会对外说宣称她主动辞职,让她留着面子。她舍不得那些同事们,已经走得远了,可几步后忽然折了回来想再次告别,愕然发现他们最真实的表情,怜悯和同情。
之璐这才明白了一个让她不愿相信的事实,原来她的同事们在更早的时候就知道她已经要被扫地出门,他们深深的同情她。她离开了报业集团所在的大厦,在楼下抬头一看,别的没看到,只看到一扇一扇深色玻璃,平滑犹如镜面,又犹如眼睛,把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都看在眼里,包括她的失意和落魄。到家之后,喝了半瓶醇香的白酒,在沙发上彻底的醉死过去,第二天中午才醒了过来,翻翻自己的手机,不少是以前同事打来的,的确是关心她的,不过她没有力气面对,一个个的回复后,当天晚上就换了手机号码。
有车子在她面前摁了一下喇叭,声音刺耳。她抬头,路边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那里,戴柳从车窗里探出头,对她笑了笑,说:“去那里?我送你?”
“不用了。”之璐冷下脸。
戴柳说:“其实我想跟你谈点事情。”
之璐说:“我没空。”
戴柳一只手搭在车窗上,指甲颜色鲜亮,她笑笑,声音悦耳:“是么。我还以为你有兴趣知道你为什么会被各大新闻单位拒之门外呢。”
公车来了,就在几米之外。之璐看看公车,再看看戴柳,短暂的沉吟之后,上了后者的车。戴柳今天分外殷勤,提出要请她去附近的什么地方坐坐,之璐拒绝,态度绝对不能说得上友好:“请你有话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