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第二次来叶仲锷的办公室了,上次来还是两个月前了,她把校报给他。之璐站在电梯里,想着陶儒的话,猛然一个让她不安念头从大脑深处飘浮起来:叶仲锷会不会喜欢她?
没错,叶仲锷对她很好,可以说非常好,三天两头给她打电话,时不时约她出来。她觉得他风度十足,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得妥妥贴贴;知识极其丰富,跟他说话受益非浅,最好的良师益友。叶仲锷是什么人,相貌英俊,功成名就,什么都有,自然也不缺大批的爱慕者,他怎么可能喜欢她?他的一举一动都很坦诚,从来都没跟她表露出任何可能喜欢她的迹象,一丁点都没有。之璐肯定的摇头,把这个念头彻底打入死角。
叶仲锷后来知道她的想法,震惊得半晌无语。他抱着她恼火说,你怎么能说没有迹象?你不是不知道我工作忙事情多,我哪里有那个时间每天给女孩子打电话?只是对你啊。你以为我还能记住其他人说的每句话,想方设法费尽心力的讨好?之璐,你自己心无旁骛,看别人也是啊。
除了这点,她浅薄的爱情经历,后知后觉的感情细胞也是重要的原因。很少再有人像她那样看过那么多书,爱情小说也不知道看了多少。不过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理解。她跟陶儒懵懵懂懂的开始,在他出国前两个人连手都没拉过,他离开前让她等他,她就说“好”;上了大学,虽然所有人都在忙着谈恋爱,可她仿佛与此绝缘,实在没有男生让她动心了。
于是她坦然的走进他的办公室。
冬天黑的很早,不过六点半天色就已经黑尽。好在交易所前的长街地处最繁华的地段,亮如白昼。叶仲锷的办公室楼层较高,地面上的行人都不能完全看清。但他一眼就看清了钟之璐和她身边的高个子男生,二人并肩而行,低声交谈。路灯的光芒把两个人影子在人行道上给的很长。仿佛,世界上只有他们。
顿时,心底有种异样的感觉。他咬着牙关沉思,电话响了,秘书告诉她:“钟小姐来了。”
钟之璐永远都是那副坦坦荡荡,笑容明媚的样子。她很兴奋的提起装书的纸袋,礼貌的跟他道谢,照例要把钱给他。
叶仲锷不动声色:“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朋友带回来的,我问清楚后再给你打电话。”
之璐想了想,只有这个办法,点头赞同:“那样也好,真的很谢谢你。”
“不客气。明天圣诞节前夜,怎么过?”
“不知道呢。”之璐说,“瞎过吧。”
“今天晚上有空没有,一起吃饭?”
之璐想到楼下的陶儒,摇了摇头,“我男朋友还在下面等我。”
叶仲锷眉毛一挑,随口问,“你们昨天吵架了?”
“哎。”之璐一想起这件事情就头疼,“大概太久不见了,不习惯吧。一点小事就能吵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不说了。”
看到她不欲多谈,叶仲锷把桌前的文件合上,拿起衣架上的风衣,说:“那一起下楼吧。我也下班了。”
两人结伴出去,大厦里还有人忙碌的进出,纷纷朝叶仲锷欠身行注目礼。之璐想着自己的事情,没有留心路人的目光,否则她一定会发现不寻常之处;叶仲锷看着她柔顺的头发从耳边垂下,只觉得手心发痒,手举了起来,即将蹭到她头发的时候终于克制住,笑着谈了别的事情:“他有没有叫你一起出国?”
之璐回神,“倒是说两三次吧,我没答应。我的专业,也不可能出去。”
电梯到了,里面空无一人。叶仲锷伸手请她进去,随后自己跟进去,玩笑般说:“其实在国外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般优越。我爸教育我说,年轻轻轻,跑去给美国人卖命,实在可气!学到东西了,就应该回来为国效命。一个人的价值,始终是要在自己的国家才能体现出来,就好像早期的科学家,在国外也许会小有小成,可在国内,却是大的成就,例如,把中国的第一枚火箭送上天。”
语气非常诙谐,但之璐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咬着唇:“你说的对。”
她微微抬头看他的脸,目光久久的停在他的五官上,英俊的侧脸,浓黑的眉毛,挺拔的鼻梁,狭长的眼睛,举动言行从不唐突,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不妥贴的地方,他本来就极有魅力,淡淡的说出那番话,那种魅力到达了顶峰,吸引住了她;叶仲锷只做不察,仿佛待电梯到达一楼时才侧头对她一笑:“到了。”
“哦。是啊。”
之璐下意识抓紧装书的带子,觉得手心有冷汗,嗓子也有些干涩。在他的注视下,她窘迫的收回目光,低头出去:“再见。”
想不到他也跟了出来,不紧不慢的跟在她身边;路过大厅里那棵巨大的圣诞树时,之璐终于忍不住,说了句:“车库不在负二楼?”
叶仲锷让自己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当即折身,“一时不察。那,再见。”
深蓝色风衣的衣角从她面前轻轻晃过,平缓地向后舒展开去,像一只深色的翅膀。他重新上了电梯,之璐不觉嘴角一弯,笑了出来。想不到他也会疏忽大意,犯这种错误,刚才的神情真像孩子。
有人拍了拍她,她回头。陶儒目光阴沉,看了她一会,又看着电梯的方向,说:“你就是来见刚刚那个男人?”
之璐不知道自己又怎么惹到他,平淡的回答:“是他。”
“交易所的副总经理?”
“是啊。”
原以为他会问很多问题,可陶儒一句话都没再说,拉着她的手离开,打车返回学校,又去吃饭。两人回到宾馆,陶儒坐在床上,皱着眉头开口:“之璐,跟我出国吧。”
他沉默了这么久,想不到第一句就是说这个。之璐想都不用想就回答:“不可能。我们早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了。”
陶儒看着她的搭在沙发上的手,手腕细白,手指根根修长优雅,如同玉雕,微微的折出一点光芒。
“是因为那个姓叶的?”
“跟他有什么关系?陶儒,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真的不肯跟去美国?”
这句话里的威胁意味之璐不会听不出来,她摁着太阳穴:“你有没有想过回来?公平一点。你在国外那么些年,我从来都没追问过你任何事情。”
陶儒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你当然不会逼我,你根本就不在乎我。这么些年,你主动给我打过电话,写过信,发过一封邮件吗?我回来了你不高兴;我去教室找你,你板着脸。我跟你去拿书,你还不让。你不许我干涉你的生活。以前不再你身边,那是没办法;可既然都重新见到,发现我还是爱你,怎么能完全不干涉?”
之璐被他问住,选择沉默不语。
陶儒弯腰,看着她的眼睛,说:“钟之璐,你还喜欢我吗?”
那个晚上,之璐没有睡好。
她在床上翻来翻去,想起陶儒听到她答案时无动于衷的眼神,忍不住在心里叹气。安静的夜里,一个人想事情,很容易就明白了。
他没回来时,她和朋友同学一起学习生活,要多自由有多自由,上课上自习去图书馆,平时参加不少社团活动。别人为爱情为学业烦恼,她都没怎么烦恼。她记忆力好,英文不错,中文系的课程对她来说完全不在话下,不用费劲就能爬到前三名;当然也有郁闷的时候,例如,骑车被人撞倒可那人并不道歉,组织活动为生患疾病的同学捐款收效甚微,寝室同学打工被骗,妈妈打电话来训斥她……等等,但总的来说,是奋发向上的。所有让她郁闷的事情里,似乎都没有感情。
一直有人说她异类。大一的时候,总有些面部不清的男生追她,给她写信,送花送礼物到宿舍,过分一点的,在她下自习回来的路上拦着她,甚至跟踪她。好在都没闹出什么事情。她那段时间真是不胜其烦。
好在这群男生还算理智,知道她有男朋友之后,身边的男生渐渐的少起来。她觉得得耳根清静,彻底解脱,终于可以安心的做自己的事情。
从小爸爸教导她“独立自强”,中学六年和大学四年,十年已经是她生命中一半的时间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养成许多决定人生的习惯,这些习惯,日积月累成了她现在的性格。
这么想着,天渐渐亮了。
想到今天是周末,之璐坐在床上,想了想,翻身下床,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拿着书包和钥匙出了门,去找陶儒。学校里安静得很,雾气如同稀释后的牛奶。
让她诧异的陶儒居然其起了床,裹着浴巾前来开门,他头发湿漉漉的,裸露着上半身。看到对方,两人都是一愣。认识这么久,之璐从来没见到他穿成这个样子,哪里敢细看他身材好不好,脸一红;而陶儒对她微微一笑,让她进屋。
不可能不尴尬。之璐目光从他肩头飘过去,说:“你先穿上衣服吧。”
陶儒说:“屋子里不冷,你穿这么多,不热?”
“还好。”
床上乱成一乱,怎么看都暧昧。之璐挑了沙发坐下,清清嗓子:“陶儒,我想了一个晚上。我觉得,我们应该谈一谈。”
陶儒神色一变,把毛巾往床上一扔,坐到她对面:“你说,我听着。”
之璐脱下羽绒服,放在膝盖上,稍微感觉自在一些,也能顺畅的把话说出来:“陶儒,我不知道怎么跟你形容,也许,我潜意识里,的确不希望你回来,不希望你回来改变我现在的生活。所以,你一回来我就使脸色给你看。我不像罗罗和其他女同学,有一半的时间围着男朋友打转,我学不会。我现在觉得自由,轻松。我的时间每一分钟都是自己的,我想去图书馆就去图书馆,我要什么时候出门就什么时候出门,我在图书馆呆多久都没人管我。可是你一回来,我就不得不跟你在一起,履行女朋友的义务。这是我最担心的事情。
“陶儒,我的确做的不够好。”之璐顿一顿,说,“那时因为,我习惯了。我习惯没有你了,但我还是喜欢你的。”
陶儒看着她,揉了揉她的头发,脸上有着纵容的笑容:“你说实话,总比不跟我说实话好多得多。”
下一个瞬间,他伸出手臂,准确的勾住了她的腰,强行抱着她跟自己一起站起来,另一只手擒住她的下颚,没有任何预见性的,吻了上去。
之璐傻了眼,下意识的伸手伸手,用手肘在两人之间隔开距离,可他没有放开的意思,一只手制住她两只手,扯到她身后背着;血一下涌到脑门,之璐愤怒之极,张张嘴想说话叫人;可这明显是愚蠢的举动,不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属于别人的舌头借机占据了她的嘴巴。
陶儒的本意,这个吻只是试探,可没想到食髓知味,她的嘴唇又甜又软,如何能够放开。她白皙透亮的皮肤和温软身体的味道都让他把持不住。大脑轰轰然作响,仿佛有什么东西陆续爆炸。上次吻她还是三年前的那个寒假,太轻,不过是轻轻擦过而已。
之璐却说不清是震惊居多还是愤怒更多。她无法呼吸,缺氧导致眼花缭乱,想要挣扎,拼了命的踢他,有几脚命中,可似乎没给他带来什么伤害,力气愈发大了,进一步把她摁在墙上;震惊中,又察觉他另一只手变得不安分,伸到了她宽松的毛衣里面,沿着脊背一路熟练的游走,他手指微凉,仿佛一条蛇在她身上爬行。之璐无法忍受,急则生智,狠狠的抬起脚,使出浑身的力气踩下去,第一下脚踩了个空;她换了个地方,狠狠一脚又踩下去。
此举颇有成效,陶儒低低的惊呼了一声,猛的松开她,后退几步,跌坐回床上。她穿着皮鞋,而他穿这宾馆里薄薄的拖鞋,这一脚下去,刚刚踩到了脚趾,后果显而易见。
之璐终于能够喘气,扶着墙大口大口的呼吸。气息稍微平和一点,她愤怒的扭头,看到陶儒也以同样不可思议而愤怒的目光盯着她,漂亮的脸有些扭曲,戾气隐隐流动。视线略一交错,他弯了腰,揉了揉脚。
愤怒未消,之璐迅速扯直了被他弄的乱七八糟的衣服,把羽绒服套上,抓起书包就要走,两步之后听到陶儒冰冷的声音:“原来你讨厌我到这个份上。”
之璐猛然转身,因为屈辱,眼睛都气红了,“你怎么不说你自己都干了什么?”
陶儒霍的站起来,因为脚趾传来的剧疼又跌回去:“男女朋友做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你用得着反应那么大?你不放心,我们可以马上回家,结婚订婚都可以!”
之璐气的哆嗦,眼泪就要掉下来,可有些话实在说不出口:“你说正常?你不跟我道歉,居然说正常?你去找别人做去,我不奉陪!”
害怕他再做出什么事情,之璐逃一样跑出房间。
其实陶儒以前都没碰过她,又或许是见面太少,没机会亲近;如果她没踩那一脚,接下来的后果有多严重?打又打不过,推也推不开。男生总是有点血性的,她还记得,高中时,有一次,陶儒差点跟老师打起来。
之璐关了手机,坐在图书馆,身上一真冷一阵热,面前书上的字也模糊起来。
[二]
离开自习室时前,之璐终于打开手机,顿时弹出六七条未阅读短信。大都是陶儒发来的,前面几条都是抱歉对不起,请她回电话;最后一条格外的长:我在学校里找了你很久,可是都找不到。之璐,我才知道,你那么生气。我现在宾馆,我会等你到八点,如果你还不回我的电话,那我回家了,反正,你也不想见到我。
而现在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四十。之璐抱着头想了一会,也不再看剩下的短信,把手机往书包里一塞,出了门骑车朝西苑宾馆直接冲过去。
圣诞节的缘故,路边的树上都挂了彩灯,之璐想着事情,心不在焉的骑着车,没有留心四周的,被红绿的彩灯一晃,眼前就花了。回神的时候,恰好看到一辆自行车高速朝她撞来,时间太短,她来不及反应,两辆自行车就这么在化工学院门口撞上,几乎是同时,之璐和她的自行车狠狠翻倒在地。
这一下,之璐真是摔得人仰马翻。脚崴了,手抽筋,手摁在地上缓冲了力度,手掌擦破了一大块皮,露出皮肉,而车把重重的砸在小腿骨上。几个地方的尖锐疼痛传来,让她火气顿时上来,对着撞上她的那人劈头盖脸的一顿责骂:“你怎么骑车的?干吗逆着道骑车?还骑得这么快!基本的交通规矩都不懂了吗?”
然后才发现那男生也是瓷牙咧嘴的。他明明没有受伤,扶着那辆昂贵的自行车站得稳稳的,说了一串她听不懂的韩语,神情桀骜不驯,一双眼睛朝上空看,怎么看都不像道歉。之璐更没好气,很凶的吼:“在中国的土地上还这么嚣张跋扈!为什么不学好礼仪再出国?你的父母,你的国家就是这么教育你的?”
这场事故吸引了来往几个同学的视线,极其美丽动人的被撞女生表情严肃的痛斥留学生,看得在一旁纷纷叫好,只觉得大块人心。那个留学生瞧着不对,迅速骑车撤退逃离,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叹为观止。好在同学们仗义相助,帮她扶起车,又把书包和摔成好几块的手机捡起来递给她。
手机是彻底的坏了,怎么都拼不上,没法再用。之璐手臂疼,不能再骑车,一步步的走到了西苑宾馆。前台小姐声音清脆的回答她:十分钟前,他已经结帐离开了。也就是说,错过了。
从医院回到寝室,之璐用座机给陶儒打电话,他大概正在回家的车上,可以听到车声风声交织在一起。
在她开口之前,陶儒先抢过她的话:“之璐,早上的事,是我唐突,对不起。我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最好的圣诞节,可现在发现,给不了你。我们两个人,不论是性格还是思考方式,在这些年里都变化得太多了。你什么都不用再说。我需要时间思考,而你也比我更需要时间想一想你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糊涂下去,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挂上电话,之璐抱着膝盖蜷缩着坐到椅子上,大脑一团混乱。她想不清楚自己怎么了。她不喜欢陶儒碰她;但是他要走,那么失望的离开,她心里一样失落。她顺手打开电脑,点开一部欧洲电影,四个小故事里都有一个美丽修长的女人,喜船深色风衣,眸子里溢满光泽,那双眼睛,就是过去。
电话又响了,她不想接,但寝室现在只有她一个人,电话不知疲倦,最后只有抓起电话,神游物外的说了句:“喂?”
想不到是叶仲锷,他声音温润:“之璐,你手机关机了?所以我打到寝室,没有打扰你吧。”
“没有打扰。”之璐掩饰住抑郁的心情,客气的回答。因为失神,大脑不能成功的找出下一句话,就顿在那里。
几秒钟后叶仲锷问:“你在看电影?”
“是啊。”之璐边回答边把电脑音响掉小一点。
“云上的日子?我喜欢最后那个故事。”
之璐呆了呆:“你怎么知道我在看这个?”
叶仲锷声音带笑:“刚刚我听到苏菲马索的声音,她说,我杀了我的父亲。她的英文很有特色。”
之璐有点诧异:“你还喜欢看这个电影?我以为男生都不会太喜欢,深涩难懂到了极点。”
“我看过安东尼奥尼的《一个导演的故事》,所以特地找了这部电影看了看。文字和电影结合起来,感觉不比一般。我记得,电影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每一幕映像背后都不仅仅是它本身,而在那映像之后又有另一个,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直至那最绝对无人可见的终极现实。是这样吧?我记不太准了。”
之璐连连点头说:“是的是的。不过你说的这本书我倒没有看过,明天去图书馆找一找。”
“电影和文字还是有些相通。”叶仲锷说,“表达的东西到底是一致的,”
“是的,”之璐被他说得兴趣大起,“导演的文字往往比专业作家更准确和精致,真是镜头一样的语言啊……”
这么一聊,几乎就刹不住车,从电影到天文地理,不觉大半个小时就过去了。之璐从来没有烫电话煲的习惯,可跟他就是例外,总能滔滔不绝的谈下去。目光从电脑上扫过,猛然想起时间,之璐恍然:“啊,都聊了这么久。叶先生,真不好意思,浪费你的时间了。”
叶仲锷顿了顿:“没有,之璐,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叫我名字好了。”
之璐惊诧:“我都习惯这么叫了,叫别的不习惯。”
他微笑:“那慢慢改吧。今天晚上,准备干什么?”
之璐说:“看电影,反正她们今天都不回寝室,我看通宵都没问题。”
“不出去玩?今天晚上很多活动。”
“不出去,”之璐歪着头,脸颊慢慢的搁在膝盖上,“一个人也挺好的。”
叶仲锷沉吟着问:“你们又吵架了?”
不知怎么的,之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告诉他自己跟陶儒吵架的理由,她看到自己手上的淤青和擦伤,轻描淡写的说:“没有,没有吵架。我们挺好的。我摔了一下而已,所以不出去。就这样吧,再见。”
搁下电话,叶仲锷下意识的就去摸车钥匙,拿外套,动作一气呵成。匆匆走到门口时才想起来,她压根就不希望自己去看她,进退两难,就这么怔在办公室门口,嘴角浮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别的女孩子,在某些方面总喜欢夸大和加工事实;钟之璐却不这样,说她骄傲也好,倔强也罢,总之,她绝不会把自己的弱点伤痛暴露出来。她说没事,往往就是有事;她说摔了一下,绝对摔得相当严重,手足受伤毫无疑问,疼痛不说,恐怕走路都有困难。那这段时间谁照顾她?不小心摔到了又怎么办?
可他又以什么借口去看她?她不善说谎,笨拙的自圆其说不用戳就破了。不论有心无心,她已经开始防着他。如果,他现在出现在她面前,她再怎么迟钝,恐怕也能猜到三分。只要一日没跟陶儒彻底分开,她就不可能接受他。
叶仲锷沉默半晌,把外套重新挂在衣架上,折回办公桌前,重新坐下。
他呼出一口气,双手渐渐紧握,嘴角浮起微笑,不着急,再等一等。
圣诞节元旦一过,期末考试渐渐逼近。之璐每天拖着腿去上课上自习,被班上的同学誉为本年最佳劳动模范。她受了伤,不能到处采访,校报的工作暂时告停,偶尔写写稿子,帮忙校对一下。因此,空闲时间相较以前,反而更多。
有空的时候她会拿出普拉切特的书开始看。之璐英文相当不错,借助牛津字典,很快看完了第一册小说。普拉切特文字犀利,用词用典都非常的冷幽默。之璐屡屡看的笑起来,对这套书爱不释手。罗罗同学很不满意她这样自己独自一个人寻开心的做法,批评她说,钟之璐同学,不是我说你,你看你现在的眼神,闪闪发亮啊。就算看到绝世帅哥你都没这么激动过,你还是不是女人啊。
之璐不理她,继续读书。
罗罗摇头,深入揭发她:喂喂,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我可告诉你,你再这么故步自封下去,再漂亮都没人要啊。你看,陶儒都跑了。